《热爱生命》读书笔记1000字(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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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书笔记1000字(精选多篇)

第一篇:《热爱生命》读书笔记700字课堂上,学习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老师声情并茂的朗读,让我感想颇多。故事是这样的:一个五年级的男孩,他很不听话,让怙恃和老师操碎了心。他费钱大手大脚的,把老师的话当做耳旁风。每次测验都名落孙山。五年级结业的暑假,他和同学们出去玩的时间晕倒在地,送到医院,被查出胆囊癌,医生说做完手术最多也只能活一年了。在这年轻的生命仅剩的末了一年里,他顿悟了。手术后他读了一个月的书,剩下的十一个月,他走访了全部亲戚。在一场大雨后,他病发了,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殒命。在父母摒挡他遗物的时间,发明了一封遗书,上面写着:我非常热爱生命,非常感谢怙恃。在病魔打击他时才顿悟,了解到要热爱生命,要是在他身体健康的时候就懂得:“黑发不知好学早,白首方悔念书迟。”这个原理的话,他的生命是不是就会更加精彩呢?记得在我三年级的时间,我每天回家总嫌作业多,不乐意完成,每到双休日或长假总是把作业一拖再拖,放到末了做。一个星期六,我又嫌作业太多了,放手扔开作业本,偷偷溜出家门去邻人姐姐家玩。这个姐姐已经上初中了。刚走进姐姐家,我说道:“姐姐,今天天气这么好,就跟我出去玩吧!”姐姐趴在课桌上写回家作业,头也不抬地指了指在书桌

左侧的3本厚厚的书,又指了指在右侧的2张大试卷,还有正在写的抄书作业,说:“我还有很多作业呢!本日必须完成,

我不想拖到来日诰日。”一看姐姐的作业量远远的凌驾了我,相比下,姐姐的作业像一个大雪球,而我的作业像一粒小雪花。

但她却能脚踏实地地完成作业,而我却总是怨天恨地。我红着脸默默退出了姐姐的房间,轻轻地关上门。读了《热爱生命》让我感慨万千,当我嫌作业多不乐意写的时间,当我体育锻炼嫌累不想对峙的时间,当我练舞练得腰酸腿疼想放弃的时间,我都会想起文中的男孩,想起他是在生命的尽头时才明白爱惜生命,珍惜拥有的每一天!而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每一天当作生

命的末了一天一样爱惜。

第二篇:热爱生命读后感1000字热爱生命读后感能够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田野上,他的搭档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窘中。他该何去何从?那时,他拥有的工具未几。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极重繁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工具,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另有那富厚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效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行及。严峻的究竟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掉无助

的心,并给他曩昔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警惕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

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

大概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可怕的自然界里,是多么关键的东西和能源。他爱惜洋火,由于他爱惜他的生命。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许多。起首是孤单,孤单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田野中,孤独一次又

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果腹过活,而这些工具又是稀疏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得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四周反复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临搭档的尸骸时,那种觉得就更深入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运气。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干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由于适者生存。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存的渴望,主人公用举措证明了统统。在生存信心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由于有信心,纵然过着跋山涉水,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由于有信心,弃取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昏暗了。由于有信心,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对手的猛烈。《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本身的举措,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历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产的留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在世。是的,便是为了在世,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朴,但它却是一直支持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自己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末了咬去世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据而自鸣得意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越发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间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统统。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

也许这些想法自己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间,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条件下,把它们和在世的幸福比力,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问心无愧一些吧。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搭档的尸骸。在他的生命受到云云严重威胁的时间,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间,他能有这样的活动着实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搭档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云云深刻地感动民气,乃至有些让人讨厌。正是因为在如许生死存亡的关键,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冲动于生命的巨大。

第三篇:读书笔记1000字《堂吉诃德》读书笔记《堂吉

诃德》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绅,他读当时

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取名叫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识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小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离奇动机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看成敌军,把苦役犯看成受伤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很多荒诞可笑的事变,他的举动不光与人无益,本身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确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初读《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卑鄙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体现得极尽描摹,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读,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种原理。人们的本质就是为自己的目标而悍然不顾地去寻求。在实际的历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高粱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名流,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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