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动火审批制度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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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审批管理制度(精选3篇)

动火审批管理制度(精选3篇)

动火审批管理制度(精选3篇)动火审批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动火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二、用火范围在公司区域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3、烧、烤、煨管和产生火花的作业;4、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三、用火管理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必须办理《用火作业票》。

四、用火级别划分根据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用火分为一、二级用火和固定用火。

(一)、一级用火:1、有易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装置、罐区和仓库等;2、易燃可燃物品及有毒物质装卸区等;3、输送易燃、可燃液体的管线。

4、节假日期间对影响生产装置运行必须进行的用火。

5、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一般不安排晚上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20时到次日8时之间的用火要作为一级用火处理。

(二)、二级用火:1、从易燃、易爆或系统拆除的容器、管线,已运到安全地点、并经过吹扫处理化验合格;2、装置、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地区及循环水系统;3、其它临时用火。

(三)、固定用火:在公司内没有危险的区域,设立固定动火点一处,为公司办公室前,固定动火点要设立标志,相关部门要严格管理,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

五、用火作业的审批1、一级用火作业的'审批:一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主管提出申请,由安环科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然后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经分管厂长审查批准后,由安环科负责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报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督站批准后,方可发放动火作业票,准许用火。

否则严禁用火。

2、二级用火作业的审批:二级用火作业由用火车间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对用火现场认真检查确认,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动火作业票,经安环科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并报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督站批准后,方可准许用火。

动火审批管理制度范文(3篇)

动火审批管理制度范文(3篇)

动火审批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动火作业安全,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动火作业流程,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和场所。

二、动火作业的定义动火作业指使用明火、电熔、电火花等火源进行的作业活动,包括焊接、切割、喷灯、加热、烘烤、点火等。

三、动火审批管理流程1. 申请动火作业单位或个人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专责部门递交动火申请。

2. 审批2.1 主管部门或专责部门收到动火申请后,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考察,评估动火作业的风险等级。

2.2 如果动火作业属于高风险作业,需要会同安全主管单位共同审批。

2.3 审批通过后,主管部门或专责部门为申请单位或个人颁发动火作业许可证,并说明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人员、措施等。

3. 动火作业的准备3.1 动火前必须进行动火作业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现场、检查安全设备、设置防护措施等。

3.2 动火前必须将动火场所和周围环境做好隔离,确保周围没有易燃、易爆的物质。

4. 动火作业的执行4.1 动火人员必须按照动火许可证的要求执行动火作业,严禁违规操作。

4.2 动火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保护好自身安全。

4.3 如出现意外情况或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作业,做好应急处理,上报主管部门或专责部门。

5. 动火作业的监管和检查5.1 动火作业的监管和检查由主管部门或专责部门负责。

5.2 主管部门或专责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执行情况。

5.3 如发现违反动火许可证的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主管部门或专责部门有权暂停动火作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1.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并告知作业人员。

2.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灭火器和灭火设备,并有专人负责灭火工作。

3. 动火现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动火引发火灾。

4. 动火现场必须进行有效的通风处理,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5.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警戒标识,警示他人注意。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范文(4篇)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范文(4篇)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操作,确保施工安全,保障职工和财产安全,提出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第二条凡涉及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操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操作指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等工作的操作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审批程序第五条动用明火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提交明火动用计划及相关材料。

第六条相关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对明火动用计划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

第七条审批决定应当明确列明明火动用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和内容,审批决定通知施工单位,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

第八条施工单位按照审批决定进行明火动用操作,并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施工单位在明火动用前,应当制定明火动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安全措施和紧急救援预案。

第十条明火动用现场应设置明火警戒区,禁止未经批准人员靠近。

第十一条明火动用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运行和维护。

第十二条明火动用现场应设置专人进行监控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明火动用现场应设置消防疏散通道,确保及时安全撤离。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操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可单独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明火动用操作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纠正,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之前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操作的,应按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批和操作。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发布实施。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火灾防范工作,确保工地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范本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范本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地现场动火作业,确保施工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现场进行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引起火源的作业,包括焊接、切割、气割、喷灯作业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作业。

第四条建筑工地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进行,以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条建筑工地现场动火作业方案必须经过审批,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章动火审批程序第六条动火审批机构应指定并派遣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动火审批工作。

第七条建筑工地现场动火作业方案的编制由施工方负责,应指定一名具有相应资质的专职人员负责。

第八条建筑工地现场动火作业方案应在动火前至少三个工作日递交给动火审批机构。

第九条动火审查机构应根据动火作业方案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批,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第十条动火审批机构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施工方,审批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第十一条如动火作业方案未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动火审批机构有权拒绝受理。

第十二条施工方应在动火前至少一天向施工现场相关作业人员通报动火作业方案,并进行安全交底。

第十三条施工方应按照动火作业方案的要求进行组织和实施,并配备专人负责安全监管。

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第十四条施工方应合理安排动火作业时间,避免高温、多风等不利气候条件下进行动火。

第十五条施工方应对动火作业区域进行划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第十六条施工方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确保及时有效的灭火。

第十七条施工方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监督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施工方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督促作业人员佩戴。

第十九条施工方应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并及时更新培训内容。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二十条相关监管机构有权对建筑工地现场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限期整改。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范本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范本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合理、规范地管理和控制明火的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工程施工的单位。

第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办理明火动用审批手续。

第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明火动用登记台账,记录明火动用的日期、地点、用途和使用人。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明火使用人员的培训,确保其了解明火使用的注意事项和防火措施。

第六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明火管理人员,负责指导明火的使用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明火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明火动用审批流程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在使用明火之前,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明火动用审批申请,并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第八条明火动用审批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二)施工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点、施工范围等;(三)明火动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用途;(四)明火使用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五)明火使用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

第九条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明火动用审批申请后,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审批结果。

第十条明火动用审批结果包括:(一)同意明火动用的批复,包括动用的日期、地点和用途;(二)拒绝明火动用的批复,包括拒绝的理由;(三)要求补充材料的通知。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明火动用的批复进行操作,不得超出批复的日期、地点和用途。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在使用明火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当立即停止明火动用,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章明火使用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在使用明火时应当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明火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经过专业培训,了解明火的特点和安全使用方法。

(二)明火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使用明火,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方式或增加使用范围。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范文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工地现场动火作业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及环境的不受损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现场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烧烤、点燃煤油灯等作业。

三、申请与审批流程1. 申请人提交申请:在动火前,作业负责人必须向现场安全主管或安全管理员提出动火申请。

2. 动火申请表:申请人需填写《建筑工地现场动火申请表》,并详细描述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内容、持续时间等相关信息,并附上相应的图纸或计划。

3. 安全检查:现场安全主管或安全管理员收到动火申请后,将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认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危险因素。

4. 审批:经过安全检查,安全主管或安全管理员将对动火申请进行审批,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5. 批准通知:经过审批通过后,安全主管或安全管理员将给予批准,并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四、动火前的准备工作1. 制定动火计划:作业负责人应制定详细的动火计划,包括动火时间、地点、内容、作业人员名单、安全措施等,并将计划提供给现场安全主管或安全管理员备案。

2. 安全措施:作业负责人应根据动火作业的特点和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a. 封闭动火区域:在动火作业区域周围设置围栏或屏障,确保作业区域与非作业区域的隔离。

b. 配备灭火器材:在动火现场必须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保持灭火器材的有效性。

c. 通风措施:根据动火作业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措施,保证作业现场空气流通,避免积聚可燃气体。

d. 防火涂料:对于易燃物质或建筑构件,应涂刷防火涂料,降低火灾风险。

e. 消防人员:在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要有足够数量的消防人员在现场,确保及时处置可能的火灾。

f. 紧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动火紧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理措施,并确保所有作业人员都清楚了解和掌握。

五、动火作业的执行与监督1. 执行责任: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动火作业的执行,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进行监督。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范文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范文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建筑工地是火灾发生的高风险场所,为了保障工地施工安全,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制定了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二、动火审批的目的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有效地控制火灾发生的风险。

三、动火审批的范围动火审批适用于建筑工地的现场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烘烤、喷灌等火源操作。

四、动火审批的程序1. 申请阶段(1)施工单位提出动火申请,提交动火作业计划书、动火设备材料清单等相关资料。

(2)现场监理或安全主管审阅动火申请资料。

2. 审核阶段(1)现场监理或安全主管组织相关人员对动火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施工安全要求。

(2)如有需要,组织专家参与审核,提出改进建议。

3. 审批阶段(1)现场监理或安全主管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动火申请。

(2)如审批通过,颁发动火批准书,并告知施工单位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3)如审批未通过,现场监理或安全主管需书面告知施工单位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动火审批的条件1. 火源操作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经验,并接受相关培训,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2. 动火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必要的检测和维护。

3. 动火现场应具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通道等。

4. 动火作业现场的周边环境应进行必要的控制,确保没有可燃物质堆放或易燃气体泄漏等情况。

5. 动火作业前,需对周边区域进行安全警示,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动火作业的存在。

六、动火作业的管理1. 动火作业前,施工单位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动火安全培训,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预案。

2. 动火作业期间,施工单位需指派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按照批准书的要求进行。

3. 动火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需进行动火现场的清理和检查,确保无火源和封堵火源。

七、动火作业的风险评估1. 动火作业前,需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

动火审批管理制度范文(3篇)

动火审批管理制度范文(3篇)

动火审批管理制度范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分类与等级第二条动火作业根据其危险程度和工作环境进行分类,并分为三个等级。

第三章动火审批管理的程序第三条动火作业需经过审批程序才能进行,包括申请、审批、监督等环节。

第四章动火审批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四条动火审批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岗位,各岗位需承担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章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第五条动火作业需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包括教育培训、防火设施等。

第六章动火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理第六条动火作业事故发生时,应依据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和报告。

第七章动火作业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七条动火作业管理需进行定期的监督与检查,以确保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八章动火作业管理的评估与改进第八条动火作业管理需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施工、服务等过程中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点火等工作,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火灾的操作。

第三条动火作业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当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并遵守企业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分类与等级第二条动火作业根据其危险程度和工作环境进行分类,并分为三个等级。

第三条第一等级动火作业是指危险系数较低,作业区域相对封闭,火源控制较容易的动火作业。

第四条第二等级动火作业是指危险系数适中,作业区域较大,火源控制相对困难的动火作业。

第五条第三等级动火作业是指危险系数较高,作业区域广泛,火源控制非常困难的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的等级由动火作业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第三章动火审批管理的程序第三条动火作业需经过审批程序才能进行,包括申请、审批、监督等环节。

第八条动火作业的申请应由作业单位的负责人或授权人员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资料。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范本(2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范本(2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范本一、纳入管理范围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指在建筑工地、工厂车间等施工现场进行的焊接、切割、打磨、热处理等作业中使用明火的活动。

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和工人的健康,我司决定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进行严格管理,制定本审批制度。

二、审批申请及审批程序1. 动火作业的申请人需填写《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申请表》,明确动火时间、地点、作业内容、安全防护措施等信息。

2. 审批程序:申请人→安全主管→施工现场主管→安全部门。

三、动火作业的条件和要求1. 动火场所必须符合建筑防火要求,不得存在可燃物,且有防火设施和应急措施。

2. 动火作业必须由持有相关证书并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不得进行无证上岗的行为。

3. 动火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并由专人负责。

4.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周围环境没有可燃物。

5.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6. 动火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规范操作,禁止乱丢烟蒂和其他易燃物品。

7.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好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四、审批流程及相关责任人1. 申请人:填写《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

2. 安全主管:对动火作业进行初步评估,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 施工现场主管:对动火作业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场所符合建筑防火要求。

4. 安全部门:综合评估动火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决定是否批准。

五、审批结果和记录1. 审批结果:安全部门根据动火作业的风险评估情况,决定审批结果,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2. 审批记录:安全部门要对动火作业审批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审批时间、审批结果、审批人员等信息。

六、动火作业的监督和检查1. 动火作业期间,安全部门将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巡视,确保动火作业符合要求。

2. 如发现动火作业违规行为,安全部门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3. 动火作业后,安全部门要进行事后检查和记录,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建议。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范文(4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范文(4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应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喷漆、明火烧结等工作。

第三条动火作业: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明火或产生高温的操作活动。

第三章动火作业管理的原则和要求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预先经过审批的程序进行,且必须有具备相关资质和证书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

第五条本制度要求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操作人员和周围人群的安全。

第六条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必须组织安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动火作业区域,确保周围没有易燃物品和易燃气体。

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要求进行,严禁在有易燃物品或易燃气体的附近进行动火作业。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事先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明火或其他潜在的火灾隐患存在。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并确保操作人员熟悉使用方法。

第四章动火作业审批程序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经过预先的审批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编制动火作业计划书,包括施工现场名称、动火日期时间、动火位置、动火作业种类、操作人员等信息。

(二)提交动火作业计划书给施工现场的负责人。

(三)由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进行审核并给予意见。

(四)根据施工现场负责人的审核意见,由安全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将动火作业计划书备案,并告知动火操作人员。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审批通过后,必须按照计划书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反计划书的规定操作。

第十三条如需变更动火作业计划书,必须重新提交审批程序。

第五章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四条动火作业进行前,必须清除周围的易燃物品和易燃气体。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的完好性,并将其摆放在易于使用的位置。

施工现场动火分级审批制度范本

施工现场动火分级审批制度范本

施工现场动火分级审批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包括切割、焊接、热剪、气焊、电焊等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和操作。

未经审批,禁止进行动火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涉及的安全事项,除本制度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动火作业的审批权限根据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审批。

具体审批权限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确定。

第六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方案,并按照审批权限逐级进行审批。

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八条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作业,任何违章操作或者违反规定造成的事故,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分级分类第九条动火作业根据风险程度和作业条件的不同,分为三级分类,具体如下:1. 一级动火作业:指高风险、复杂条件下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在易燃易爆环境中进行的动火作业、高温高压下进行的动火作业等。

必须经过三级审批,由专业技术人员施工。

2. 二级动火作业:指中等风险、一般条件下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室内焊接、切割作业等。

必须经过二级审批,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施工。

3. 三级动火作业:指低风险、简单条件下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室外光线良好、无易燃易爆物质的动火作业等。

必须经过一级审批,由操作人员进行施工。

第十条动火作业的分级分类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第十一条任何动火作业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包括动火作业方案编制、审批申请、审批结果通知等。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方案的编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包括动火位置、动火时间、动火环境、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内容。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模板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模板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模板一、制度背景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备火灾事故的发生,本制度订立了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的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同时明确了相关责任和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工程施工现场,包含在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的全部人员。

三、管理标准3.1 审批申请1.全部需要动用明火的工作必需提前向现场主管部门提交动用明火审批申请。

2.备齐以下料子和信息:–动用明火的施工方案;–明火动火作业人员名单及其资质证件;–明火动火作业的时间、地方、火种和工作内容;–现场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应急处理预案。

3.2 审批流程1.施工单位现场主管部门收到动用明火审批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作出审批决议。

2.审批决议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通过:现场主管部门签发明火动火许可证,并记录审批决议、时间、地方等信息;–不通过:指出不通过的原因,并要求施工单位改进。

3.审批决议一经作出,即时通知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

3.3 施工现场管理1.在动用明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需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确保明火动火作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2.明火动火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供应必需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消防器材。

3.施工现场应设置合适的灭火器材和灭火装置,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3.4 应急处理1.发生火灾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和灭火。

2.火灾事故的处理应依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尽快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掌控和处理。

四、责任和考核4.1 责任部门1.现场主管部门负责对动用明火进行审批和管理,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引导,并参加明火动火的审批决议。

3.相关作业人员负责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明火动火作业,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2 考核标准1.现场主管部门会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明火动火作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其进行评估。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模版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模版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模版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地现场动火行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火灾安全,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于建筑工地现场进行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

二、定义1. 动火:指在工地现场进行焊接、切割、烧烤、点火等操作引发的火焰、火花等火源活动。

2. 建筑工地:指正在进行施工建设的工地现场。

三、申请与审批1. 动火作业申请(1)承包方需提前向工地安全部门提交动火作业申请。

(2)动火作业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a) 动火位置、时间及预计工期;b) 动火作业的具体内容;c) 动火作业时所需防护措施;d) 动火作业所需的人员和设备准备情况;e) 动火执行方案和应急预案。

2. 审批流程(1)工地安全部门收到动火作业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给予答复。

(2)审批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包括审批通过、审批条件、审批未通过等结果。

四、动火前准备1. 动火位置(1)选择动火位置时,应尽量选择没有可燃物或可燃物少的区域。

(2)在动火位置周围设置防护措施,如隔离网、防火板等。

2. 防护措施(1)对于存在可燃物的地方,应采取措施进行清理或移除。

(2)应在动火位置附近设置灭火器,并确保器材齐全有效。

(3)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4)根据作业需要,指派专人负责火源监控,并随时准备灭火。

3. 人员准备(1)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关的资质,并且了解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装备。

(3)动火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并掌握灭火技能。

五、动火执行与安全控制1. 动火执行(1)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前应核对作业环境及设备的安全性,确保无泄露、漏电等危险情况。

(2)动火作业人员应按照动火执行方案进行作业,并随时注意火源位置和周围环境。

2. 安全控制(1)动火作业期间,应指派专人负责监控火源,随时准备灭火。

(2)禁止在未批准动火区域内进行其他焊接、切割等作业。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模版(三篇)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模版(三篇)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建筑工地现场动火行为,维护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建筑工地的现场动火审批管理。

第三条定义1. 建筑工地:指正在进行建筑施工的工地。

2. 现场动火:指在建筑工地进行焊接、切割、热工处理、明火作业等活动。

3. 现场动火审批:指对建筑工地进行现场动火活动的申请、审批和监管。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责任第四条现场动火管理机构为了有效管理建筑工地的现场动火行为,设立现场动火管理机构,负责现场动火的申请、审批和监管工作。

第五条现场动火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拟定、修改和完善现场动火管理制度;2. 负责建筑工地现场动火的申请和审批;3. 监督建筑工地现场动火活动的执行情况;4. 组织现场动火培训和应急演练;5. 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现场动火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现场动火管理机构由建筑工地的主管部门、安全生产部门、消防部门等单位组成。

其中,主管部门负责工地整体管理,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消防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安装和维护。

第三章现场动火审批流程第七条现场动火审批的程序1. 建筑工地需要进行现场动火活动时,施工单位应向现场动火管理机构提交动火申请。

2. 现场动火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审批。

审批流程包括安全评价、危险源辨识、现场安全措施等。

3. 如果审批通过,现场动火管理机构将发放动火许可证,并通知申请单位。

第八条现场动火审批的要求1. 建筑工地的现场动火活动需提前申请,并提供详细的动火计划和相关材料。

2. 现场动火申请中需包含建筑工地的基本信息、动火的具体位置、动火的时间和方式、动火人员的资质等。

3. 动火申请中需列明现场安全控制措施,包括防火设备的配置、灭火器材的准备、防火安全组织员的配备等。

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制度范文(4篇)

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制度范文(4篇)

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制度范文以下是一个基本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制度的示例:1. 动火作业范围:- 火花、明火、高温、电气设备等具有引发火灾危险或热源的作业;- 进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高温等危险作业环境的作业。

2. 动火作业证的申请与审批:- 动火作业负责人在开始动火作业3天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动火作业证;- 动火作业证申请包括申请表、作业计划、现场安全措施等相关文件;- 主管部门根据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确认作业计划的合理性和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审批结果在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3. 动火作业的前期准备:-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具备动火安全操作资格;-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动火操作资格的作业人员参与作业;- 在动火作业区域周围设置明确的警示标识和限制区域;- 准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应急设备,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4. 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保证现场的通风良好,以防止积累可燃气体;-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确保作业区域内没有可燃物;- 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负责监督和管理作业人员的操作,防止违章行为。

5. 动火作业的监督与检查:- 主管部门负责定期对动火作业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配合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提供相关的申请和作业记录;- 对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动火作业,主管部门有权中止或撤销动火作业证。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制度的示例,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制度范文(2)一、引言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产生大量火花、高温的设备或工艺进行操作的工作。

由于动火作业涉及到火灾隐患,必须加强管理,制定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制度,以确保安全作业的进行。

二、制度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动火作业的相关要求,规范动火作业的流程,确保安全作业,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建筑工地动火审批制度范本

建筑工地动火审批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确保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地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施工项目。

三、动火作业定义动火作业是指在建筑工地内进行焊接、切割、打磨、气割、气焊等明火作业。

四、动火作业审批程序1. 动火作业申请(1)施工项目负责人根据施工需要,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动火作业申请。

(2)申请内容包括:动火作业地点、时间、作业内容、作业人员、作业设备等。

2. 动火作业审批(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对动火作业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符合要求的,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3. 动火作业实施(1)作业人员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要求,在指定地点、时间内进行动火作业。

(2)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 动火作业结束(1)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立即清理现场,确保无火种残留。

(2)施工项目负责人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动火作业结束情况。

五、动火作业安全措施1. 动火作业前,作业人员应熟悉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操作规程。

2.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配备灭火器材。

3. 动火作业时,应确保现场通风良好,避免产生有害气体。

4. 动火作业区域应与其他区域隔离,防止火势蔓延。

5. 作业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

六、违规处罚1. 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动火作业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处以罚款。

2.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对因失职、渎职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3篇)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3篇)

建筑工地现场动火审批制度一、木工棚(间)防火安全制度1、木工棚(间)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

2、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操作人员停止作业离开前必须将木屑、刨花清理干净,并切断电源。

4.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并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二、氧气、乙炔仓库防火安全制度1、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其它危险物品和杂物。

2、仓库周围严禁动用明火。

禁止堆放阻碍物,保持道路畅通。

3、不准戴有油污的手套动用氧气、乙炔瓶,搬运时不得混放、敲击、碰撞、抛卸、滚滑。

4、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气瓶必须挂有明显的“空”、“满”标志。

氧气5、仓库必须落实有效的通风、隔热措施,门锁必须使用三保险锁。

6、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挂放在醒目的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三、材料仓库防火安全制度1、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

严禁堆放物品。

2、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3、仓库内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互相作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资不得混放。

5、仓库工作人员下班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四、油漆仓库防火安全制度1、仓库内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堆物,保持道理畅通。

3、不同性质的油漆应分类堆放,不得混放。

严禁储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仓库内照明灯具必须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仓库工作人员离开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五、配(变)电间防火安全规定1、配(变)电间周围严禁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2、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模版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模版

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模版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的审批流程,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火灾事故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严格执行本制度是每一个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的情况。

三、审批程序1.施工单位提出动用明火申请,包括明火的类型、用途、数量、地点和时间等详细信息,并提交相关安全风险评估报告;2.现场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会议,审查申请材料并评估明火使用的安全风险;3.监理工程师将评估结果及建议提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申请;4.如申请被批准,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批准的明火使用范围、时间和地点进行操作;5.如申请未被批准,施工单位需要对申请进行修改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重新提出申请。

四、明火使用安全要求1.根据施工现场的安全特点和实际情况,明确明火使用的安全范围和限制;2.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应急设备,并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有效状态;3.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明火操作规程,确保明火操作符合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4.明火操作必须由具有相应操作证书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并确保人员在操作期间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注意安全;5.明火使用的现场必须进行有效的警示标识,并设置专人负责值班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明火使用中的安全隐患。

五、监督和检查1.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明火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记录相关信息。

2.监理工程师和安全员应及时上报明火使用中的不合理现象和安全隐患,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项目经理应对明火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相关情况报告给业主方和相关主管部门。

六、违规处理1.对违规动用明火的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应立即责令停止明火使用,并要求立即整改;2.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多次违规使用明火,项目经理应立即上报给业主方和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3.对于因违规动用明火引发的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和经济责任。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模版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模版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明火使用,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在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的施工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动用明火是指施工现场使用明火类工具、材料等进行施工作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烧煤炉、明火照明等。

第四条动用明火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并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审批程序第五条动用明火的施工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施工前提起明火使用审批申请。

第六条明火使用审批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火使用的具体工程名称、地点和时间;(二)明火使用的具体工序和作业内容;(三)明火使用所需的具体工具、材料和设备;(四)施工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七条审批申请的材料应提交给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审查。

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对审批申请进行审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通过审批。

审批通过后,安全管理人员应签发明火使用批准书,并将其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审批未通过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复审,并在复审前必须根据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进行改正和完善。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条动用明火的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在明火使用前严格按照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确定明火使用的具体工程名称、地点和时间;(二)设置明火使用警示标志,确保周围人员、设备和物品的安全;(三)检查和保养明火使用的工具、材料和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四)制定明火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工序、作业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五)组织明火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其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六)落实明火使用的现场监护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七)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确保随时可以进行火灾扑救;(八)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措施;(九)其他安全管理人员要求的措施。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或个人在动用明火过程中,应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动火等危险作业及审批制度范文(三篇)

动火等危险作业及审批制度范文(三篇)

动火等危险作业及审批制度范文目录一、引言1.1 背景1.2 目的1.3 适用范围1.4 定义二、作业审批流程2.1 申请2.2 审批2.3 通知2.4 执行2.5 监督三、作业人员要求3.1 作业人员资质3.2 作业人员培训四、作业条件要求4.1 环境条件4.2 作业设备要求4.3 安全防护措施五、紧急情况应急预案5.1 火灾5.2 泄漏5.3 爆炸5.4 中毒六、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七、监督和检查八、培训和教育九、附录一、引言1.1 背景动火等危险作业是指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中毒、泄漏等危险的作业活动。

为了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提出了动火等危险作业及审批制度。

1.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安全可控,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1.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可能存在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场所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建筑工地、化工厂等。

1.4 定义1.4.1 动火作业:指使用明火、电弧或高温设备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焚烧等作业活动。

1.4.2 危险作业:指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中毒或泄漏等危险的作业活动。

1.4.3 作业许可证:指由相关部门签发的,运行单位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准入证明。

二、作业审批流程2.1 申请2.1.1 作业单位或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动火等危险作业申请。

2.1.2 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 作业单位/个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2) 作业地点;(3) 作业日期和时间;(4) 作业内容和方法;(5) 作业人员名单;(6) 作业设备和工具清单;(7) 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说明;(8) 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2.2 审批2.2.1 相关部门根据作业申请的内容,对作业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作业申请。

2.2.2 审批结果可以是批准、拒绝或者要求补充材料。

2.2.3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作业单位或作业人员。

2.3 通知2.3.1 批准作业申请的作业单位或作业人员应将批准结果通知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作业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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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46423 建筑工地动火审批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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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动火审批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二、焊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三、油漆间、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和易燃场所等禁火区域严禁明火作业。

四、凡需焊接、气割作业均由班长向安全员或保卫员提出申请,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由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审批)。

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沙桶和灭火机等消防措施,以防万一,同进要设安全监护人。

六、级动火作业许可证可允行一周有效,二级动
火作业可允许三天有效,一级动火只允许一天或定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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