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细则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安全文明措施费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而设立的费用,旨在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实施细则。
二、费用的计算和使用1.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算:按照施工项目的复杂程度、施工环境的特殊性、施工工艺的危(wei)险程度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具体金额。
2.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购买和更新安全防护设备、提供安全培训和教育、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等方面。
三、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管理1. 费用管理责任人:由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管理和使用。
2. 费用管理流程:包括费用申请、审批、使用、结算等环节,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3. 费用使用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费用的合规使用。
四、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具体使用方式1. 购买和更新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头盔、安全鞋、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安全网、安全带等集体防护设备。
2. 提供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培训、应急救援知识培训等,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 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包括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警示牌等,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氛围,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 其他安全文明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开展其他安全措施,如安排安全巡查人员、购买安全监测设备等。
五、费用使用效果评估1.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效果评估:定期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2.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效益评估:对费用的使用效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安全文明措施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劳动者权益的保障等方面的效益。
六、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资金来源1. 施工单位自有资金:施工单位可以通过自有资金来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
2. 工程款中划拨:在工程款中划拨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安全文明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规定
附件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规定一、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规定》(建办[2005]89号)文的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作为一项措施费用,由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组成,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拆除工程.二、在编制单位工程拦标价和投标报价时,必须编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拦标价中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费率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费率进行计算,投标报价中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费率不得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标准的90%。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费率表备注:1。
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费基数: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拆除工程为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安装工程为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之和。
2。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费基数:房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拆除工程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中的安装工程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之和。
四、原《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中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的项目不在适用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五、不属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外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范围的其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内装修工程等)仍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执行,计算相应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完整版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
第三条施工单位有责任组织和实施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周边安全围护网;2.施工道路、施工通道的设置和维护;3.安全标志和警示标牌的设置;4.特殊设备(高空作业设备、爆破设备等)的使用费用;5.施工现场的保洁费用;6.建筑工程环保设施的设置和运行费用。
第二章费用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预算中设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项目,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费用金额。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选择专业化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质量和效果。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与专业化施工单位签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合同,明确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相关事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单位的费用。
第九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纳入工程预算,并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得到确认和支付。
第十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属于合理费用支出,可按照税务部门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第三章监督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监督,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督情况。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监督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未设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项目或未按时足额支付费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安全技术措施费实施细则(5篇)
安全技术措施费实施细则1、总则1.1、规范南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的使用管理,保证投入效果,实现职业健康、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安全技术措施费包括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1.3、本办法适仅用于中冶天城工程。
2、管理职责分工2.1、安全保卫部(简称安保部)职责2.1.1、安保部是项目经理部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部门,负责安措费的总体管理,涵括了项目危险程度识别、安措费的使用类别、安措费的使用监管、项目完工后安措工作评价等。
2.1.2、负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保安措费有效投入。
2.1.3、负责提出的安措费使用和支付签证。
2.2、经营财务部2.2.1、是项目部安措费支出的管理部门,负责将安措费纳入工程成本管理。
2.2.2、是项目部进行工程分包及施工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安本规定将安措费管理要求纳入施工招标及施工合同。
2.2.3、负责安施工合同和本细则设施安措费的支付。
2.3、工程技术部2.3.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设施方案中工程概况、特点和编制依据的提供。
2.3.2、负责提供工程建安量和工程实物量列表。
2.3.3、负责制定安全措施的主要施工方法,采取的施工技术标准。
2.3.4、负责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2.3.5、负责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包括施工用水、电、道路、场地排水和场地规划、临时设施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规划等)2.4、项目经理____项目经理是项目部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安措费的使用。
2.4.2、对安措费使用、支付计划进行审批。
3、安措费的使用3.1、安措费的使用类别3.1.1、安全防护措施费用3.1.1.1、安全施工标志、交通输导、警示标志及设施的购置费用。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在各类建设工程中,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安全文明措施费被引入。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实施细则。
二、费用范围安全文明措施费是指用于建设工程过程中实施安全文明措施所产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安全设施费用: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通道、安全网等费用。
2. 文明施工费用:包括施工现场的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噪音控制设备等费用。
3. 安全培训费用:包括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费用。
4. 安全检测费用:包括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测的费用。
5. 安全监控费用:包括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控的费用。
三、费用计算方法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算方法应根据具体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等级来确定。
以下是一种常见的计算方法:1. 根据工程造价比例: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安全文明措施费。
通常,安全文明措施费占工程造价的比例为2%至5%。
2. 根据工程难易程度:根据工程的难易程度来确定安全文明措施费。
难度较大的工程所需的安全文明措施费会相对较高。
3. 根据风险等级:根据工程的风险等级来确定安全文明措施费。
风险等级越高,所需的安全文明措施费越高。
四、费用管理1. 费用核算: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进行核算,并及时进行记录和报销。
2. 费用监督:业主或者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进行监督,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 费用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应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理的安排和需要使用这些费用。
五、费用报销1. 报销材料:施工单位在报销安全文明措施费时,应提交相关的费用发生凭证、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
2. 报销流程:施工单位应按照像关规定,将报销材料提交给业主或者监理单位,经审核后进行报销。
3. 报销周期: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的合理时间内完成费用报销流程。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为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提升施工现场文明程度,加强费用管理,需要制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份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的规定草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管理第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确保安全防护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和长期使用,维护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二)建立专门的经费账户进行管理,确保费用的专款专用、专户管理。
(三)费用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合理合规,不得浪费和挪用。
第三章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有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覆盖清洁卫生、噪音控制、粉尘污染、扬尘控制、降尘、污水处理等方面,落实文明施工要求。
第六条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具体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和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确定。
费用使用由施工单位按照项目需求进行预算、发放、监督和报账。
第七条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一)保障施工现场的清洁、整洁,避免垃圾、泥浆、废弃材料等污染周边环境。
(二)控制施工现场的噪音、振动等有害影响,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干扰。
(三)采取科学的扬尘、降尘控制措施,减少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四)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施工现场产生的污水得到处理,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预算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避免文明施工费用被挪用或浪费。
第四章监督和责任第九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费用按照规定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核算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文明施工管理员,并落实相关规定,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相关费用的合理使用和施工现场的安全。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实行细则1.目旳及意义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 改善施工作业人员旳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预测预控施工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 减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措施》(财企[2023]16号)旳规定, 结合企业实际状况, 制定本实行细则。
2.合用范围本细则合用于集团企业体系覆盖范围内单位及部门旳活动过程。
3.参照及计提原则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建标〔2023〕206号)中旳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及安全施工费构成。
如下简称安全费用。
3.1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措施》(财企[2023]16号)旳规定, 集团企业确定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根据, 按照下列原则计提: 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都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4.计提内容4.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步”规定初期投入旳安全设施), 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4.2 配置、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习支出;4.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征询和原则化建设支出;4.5 配置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4.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4.7 安全生产合用旳新技术、新原则、新工艺、新装备旳推广应用支出;4.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查支出;4.9 文明施工与环境建设维护费用旳支出;4.10 其他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直接有关旳支出。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在建设项目中,为了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安全文明措施费被引入,用于覆盖项目中所需的各项安全设施和措施的费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实施细则,确保项目的安全和文明施工。
二、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定义安全文明措施费是指用于建设项目中所需的各项安全设施和措施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设备、安全培训费用、安全巡检费用等。
三、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算方法1.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算应根据项目的规模、施工周期和风险等级进行综合评估。
2. 根据评估结果,将项目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标准也不同。
3.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算公式为:安全文明措施费 = 项目总投资 ×安全文明措施费率。
4. 安全文明措施费率应根据项目的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等级对应的费率也不同。
四、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范围1. 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安全网、警示标识、防护栏杆等集体防护设施。
2. 安全培训费用:用于组织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安全巡检费用:用于雇佣专业的安全巡检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4. 安全宣传费用:用于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项目安全的认知和关注度。
五、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管理和监督1.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申请、审批和使用。
2.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应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挪用或私自使用。
3.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六、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效益评估1. 建设单位应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率、人员伤亡率、施工进度等指标的变化情况。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方向和策略,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5篇)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本项目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三条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六、施工机具;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十二、消防器材设施;十三、应急救援器材;十四、隧道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十五、隧道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第四条安全措施费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
第五条本项目在工程开工前已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并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发现作业队或部门安全措施费不投入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作业队或部门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作业队或部门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部,作业队或部门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收取、使用及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方案,并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二章费用收取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工程需要进行收取。
第五条基本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作为建筑工程的直接成本计入工程造价,由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
第六条特殊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如临时设施租赁、封闭施工区域的费用等,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支付。
第三章费用使用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使用收取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对使用费用的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材料,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十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保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相关记录和凭证,便于监管部门进行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由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直至停工整改,并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在监督中发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失职的人员进行追责。
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对违反本规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可能取消其参与其他建筑工程的资格。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细则
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湘建价〔2006〕451号)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我厅《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0 6〕330号)、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五条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专项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应费率足额计取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七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单位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
且其报价不得低于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第八条各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应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标底(或上限值)、投标报价中是否已按规定就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单独列项、单独计取实施监督。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标题: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安全文明措施费是指为了维护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有序的环境而设立的费用。
实施安全文明措施费对于保障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至关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实施细则。
一、费用范围1.1 确定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范围: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费用、文明施工费用、环保设施费用等。
1.2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具体内容:包括安全防护用品、文明施工标识、环保设施等。
1.3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用途:主要用于购买和维护施工现场所需的安全、文明、环保设施。
二、费用计算2.1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算方法: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工程类型、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具体数额。
2.2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透明度:应当明确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2.3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调整:根据实际施工需要和环境变化,可以适时对安全文明措施费进行调整。
三、费用管理3.1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专项管理: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管理和监督。
3.2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符合规定,避免浪费和滥用。
3.3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监督公开:应当公开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费用使用4.1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原则:应当优先用于购买和维护安全设施、文明施工用品和环保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4.2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合理使用:避免安全文明措施费被挪用或浪费,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4.3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效益评估:应当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费用使用方式。
五、费用追溯5.1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追溯原则:应当建立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追溯机制,确保费用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5.2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追溯方式:可以通过财务审计、监督检查等方式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追溯。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是指在各类建设项目中,为确保工地安全和文明施工,采取的费用投入和管理措施。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实施细则。
一、费用投入1.1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确定:根据项目的规模、性质和风险等级,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投入标准。
普通来说,规模较大、风险较高的项目需要投入更多的费用。
1.2 费用预算和核定:在项目立项阶段,制定安全文明措施费的预算,并经过相关部门核定。
预算应包括各项具体费用,如安全设备购置费、安全培训费等。
1.3 费用管理和监督:项目施工过程中,应设立专门的费用管理机构或者岗位,负责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管理和监督。
对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核,确保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二、安全设备购置2.1 安全设备需求评估:在项目启动前,进行安全设备的需求评估,根据施工过程中可能浮现的安全风险,确定需要购置的安全设备种类和数量。
2.2 设备购置标准和采购渠道:制定安全设备的购置标准,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同时,建立健全的采购渠道,确保设备的供应稳定。
2.3 设备使用和维护:购置的安全设备应按照规定使用,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对于损坏或者失效的设备,及时进行修复或者更换。
三、安全培训和教育3.1 培训需求评估: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施工人员的实际情况,评估安全培训的需求。
确定需要进行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
3.2 培训计划和实施:制定安全培训的计划,明确培训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通过培训课程、讲座、现场教学等方式,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3 培训效果评估和改进: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确保培训的实效性和持续性。
四、文明施工管理4.1 文明施工规范制定:制定文明施工的管理规范和标准,明确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和要求。
包括施工现场的卫生、秩序、噪音、粉尘等方面的管理。
4.2 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安全文明措施费是指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用于购买安全防护设备、提供安全培训、开展文明施工宣传等方面。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实施细则。
二、费用的确定1.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确定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施工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2.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算应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通常为工程造价的2%至5%。
三、费用使用范围1. 购买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 安全培训: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文明施工宣传:开展文明施工宣传活动,倡导工人文明施工,宣传施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4. 安全监测设备:购买安全监测设备,如安全摄像头、烟雾报警器等,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能力。
5. 安全巡查:组织专人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四、费用管理1. 费用专款专用:安全文明措施费应设立专款专用账户,用于接收和管理安全文明措施费。
2. 费用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费用使用合规。
3. 费用核算报告:施工单位应按照一定的周期向相关部门提交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核算报告,详细列明费用的使用情况。
五、费用的监督和追究1. 监督机制: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监督机制,对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追究责任:对于违规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追究。
六、费用的调整1. 费用调整原则: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调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如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发生变化,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等。
2. 费用调整程序:费用调整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
七、附则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
以上是关于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 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鲁建标字[2004]3 号)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五条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我省发布的各专业工程相应费率确定;安全施工费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计取办法。
第六条编制工程概(预)算,应依据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计列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七条实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在措施费项中单独列出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在规费中列出安全施工费。
投标方应根据工程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结合自身条件单独报价。
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报价,不得低于按省发布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90 %,安全施工费按各市的规定全额计取。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安全文明措施费是指为了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而收取的费用。
为了规范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费用收取范围1. 安全文明措施费适合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造、道路、桥梁、水利等各类工程。
2.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费用使用范围1. 安全设施建设:包括施工现场的围挡、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通道、防护设施等。
2. 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等。
3. 安全监测和检测: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测设备、安全检测费用等。
4. 安全奖励和惩罚:包括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奖励和违规处罚等。
5. 其他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包括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费、噪音控制费等。
四、费用管理1. 费用收取:由工程建设单位按照像关规定向施工单位收取安全文明措施费。
2. 费用使用:施工单位应按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并保证费用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费用监督:相关监管部门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4. 费用报销:施工单位应按照像关规定及时报销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并提供相关的费用使用明细和票据。
五、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照规定收取或者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单位,相关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于虚报或者挪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单位,相关监管部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退还相关费用。
六、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合于所有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
2.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3. 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推动安全文明施工的落实。
以上是关于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该细则旨在规范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
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按照细则的要求执行,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工程建设环境。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标题:安全文明措施费实施细则引言概述: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为了保障市民生活和工作的安全,安全文明措施费成为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实施细则,以便广大市民了解相关政策。
一、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征收范围1.1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征收对象:所有在城市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道路维护等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1.2 征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文明施工标识、环境保护设备等费用。
1.3 征收标准:根据工程规模、施工性质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费用标准,一般按照工程总投资的一定比例征收。
二、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方式2.1 安全设施建设:安全文明措施费主要用于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如围挡、警示标识、消防设备等。
2.2 文明施工标识:费用也可以用于设置文明施工标识,提升施工现场的文明形象,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3 环境保护设备:一部分费用还可用于购置环境保护设备,如噪音隔离设备、粉尘处理设备等,保障周边环境的安全。
三、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监督管理3.1 征收机构:安全文明措施费由相关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征收,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3.2 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3 处罚机制:对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四、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效益4.1 提升施工安全:通过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可以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2 促进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标识的设置和环境保护设备的购置,能够促进文明施工的理念,提升城市建设的整体形象。
4.3 保护环境:购置环境保护设备可以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五、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未来发展5.1 完善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征收标准和监督管理水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湘建价〔2006〕451号)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单位对建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我厅《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06〕330号)、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 3〕206号)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五条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专项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应费率足额计取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七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单位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
且其报价不得低于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相应费率标准。
第八条各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应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标底(或上限值)、投标报价中是否已按规定就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单独列项、单独计取实施监督。
对招标人不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或此费用不单列及费用取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应责令其改正。
在评标时应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该部分费用进行详细评审。
凡未按规定执行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不得将其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第九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及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时,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单位实际实施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执行前款规定。
第十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在实施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备案时,应当审查施工承包合同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约定内容和金额是否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凡约定内容和金额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施工承包合同不予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
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整改的,责令其暂停施工,并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报告。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清单备查。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专项费用的投入,不得降低标准。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及分包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费率,可根据专项施工方案重新确定,经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后执行。
第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受委托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对施工承包合同中未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应作出约定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查处和纠正;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及本细则规定,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
第十六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相应费率。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湖南省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6年12月15日实施日期:2007年01月01日(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