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是犯罪行为

盗墓是犯罪行为
盗墓是犯罪行为

盗墓是犯罪行为

在我国,盗墓题材的电影电视剧流行一时,有许多人被影视剧里虚构的情节吸引,认为这种行为非常酷,但是盗墓的行为不仅是破坏我国文化传统的不道德行为,更是是触犯刑法的,可能构成犯罪。

一、相关案例:

2018年2月25日,被告人郝武生伙同郝某(另案处理)、刘某(在逃)到平陆县圣人涧镇北吕村横洼坡梁某2林地内探得有古墓。第二天,被告人郝武生、郝跃清、杨敏、裴伟鹏和其余三人(身份不祥),携带洛阳铲、二齿耙、铁锹等盗墓工具到该地点进行盗墓,在挖掘中被北吕村村主任梁某1等人阻挡后逃离。经山西省文物交流中心鉴定,被盗掘墓葬根据形制判断应是一座两周时期的墓葬,墓葬被盗造成原墓葬结构的毁坏和遗存物的缺失,对两周历史文化的研究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被告人郝武生、裴伟鹏分别于2019年7月30日、9月3日到平陆县公安局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告人郝跃清1998年4月30日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于同年6月12日被平陆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被逮捕,2000年9月20日被取保候审。2018年1月17日被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8年3月15日被执行逮捕。2018年6月27日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8年12月4日被刑满释放。被告人郝武生1998年4月30日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于同年5月31日被平陆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9月29日被执行逮捕,2000年9月20日被取保候审。2018年1月17日被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8年3月15日被逮捕。2018年6月27日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3月22日刑满释放。最终,法院判决:一、被告人郝跃清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二、被告人杨敏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三、被告人郝武生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四、被告人裴伟鹏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二、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关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规定,即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这个案件中,被告人郝跃清、郝武生、杨敏、裴伟鹏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及国家对古墓葬的所有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四人的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四被告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郝武生、裴伟鹏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郝跃清、杨敏自愿认罪,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均可从轻处罚。

文物是一个国家宝贵的财富,它们应该在博物馆里,让我们得以一窥古人的风华,而不是成为犯罪份子获得钱财的工具,这样,我们的文物不仅得不到好的保护,甚至可能流落海外,再也回不到祖国,为了我们的后代能有机会看看我们先人的伟大,我们应该保护文物,积极举报倒卖文物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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