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第一批通过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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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包括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含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18 m2,初中(含九年制学校中学阶段,下同)不低于23 m2。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 m2,初中不低于10.1 m2。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要求。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学校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小学和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班、不超过36班,九年制学校不超过54班。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第六条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及九年制学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校舍、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及仪器设备、图书。

广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无删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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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广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一、引言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旨在规范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要求,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广东省义务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本文档将介绍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二、标准目标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主要目标如下:1. 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综合素质。

2. 优化教育教学过程,提高教育质量。

3. 增强学校管理能力,推动学校内外环境的改善。

4. 加强师资培训和发展,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5. 推动学校与家庭、社会的有效沟通与合作。

三、标准内容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涵盖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 教育目标- 确立科学、全面的教育目标,符合学生的成长发展需求。

- 明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特色,确保学校的办学质量。

- 体现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尊重,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 教育教学- 设计和实施科学、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案,提高教学效果。

- 建立规范的教学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

- 鼓励学校开展创新教育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3. 学校管理- 建立健全的学校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

- 发展完善学校管理制度,确保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 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加强对学校内外环境的治理和管理。

4. 师资建设- 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发展,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 建立完善的教师考核和评价机制,激励教师积极进取。

- 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学校师资力量。

5. 家校合作- 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形成良好的家校关系。

- 开展家校共育活动,增强家长对子女教育的参与。

- 促进学校与社区、社会资源的有效对接,实现优势互补。

四、标准评价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评价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教育目标的独特性和合理性。

2. 教育教学方案的科学性和实施效果。

3. 学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4. 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专业水平。

各初级中学学校简介

各初级中学学校简介

顺德区桂凤初级中学顺德区桂凤初级中学是1988年由旅港乡彦韦应恒先生赠资兴建而成的一所全日制初级中学,是佛山市一级学校和第一批佛山市义务教育优质学校。

桂凤初级中学座落于顺德区乐从镇三乐路鹭洲村。

办学以来,镇政府和韦应恒先生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教学设备,扩大学校规模。

2008年,为适应现代化教育的需求,镇政府再大手笔投入3000多万元,韦应恒先生捐资1200多万元,按省一级学校的标准对桂凤中学进行大规模扩建。

扩建后桂凤中学总面积达71亩,共设有教室36间,每间教室配备多媒体教学平台,有实验室、电教室、艺术室共16间,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共19间,阶梯课室和图书馆各1间,有标准的400米塑胶运动场1个,篮球场6个,羽毛球场3个,还建有1个占地2226平方米,设备先进的体育馆,1个可容纳980名师生同时就餐的餐饮中心,可供1008名学生入住的学生公寓以及设施设备齐全的各种功能室。

扩建后,逐年扩班,三年后达36个教学班,近2000名在校学生的办学规模,符合现代、规范、优质的办学要求,是一个环境优雅,教书育人的好地方。

学校现有教师102人,大学本科96人,专科4人,研究生2人,中教高级3人,中教一级52人,中教二级22人,25人未定级(2008年、2009年新分配应届毕业生),10年以下教龄教师有53人,5年以下教龄教师有27人,中青年教师较多,是一个老中青结合的教师队伍。

学校秉承“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开拓创新、质量唯上”的办学理念,始终将良好的校风建设放在首位,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管理网络,树立安全和健康第一的思想,形成学校德育工作特色。

教师们励志进取,锐意改革,大胆探索教学新思路,推行课堂“分组合作学习”的教学模式,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大步跨越。

学校还注重学生特长与个性的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效果显著。

学校的体育竞赛成绩在2004-2007年连续四年获全镇初中组第一名,还先后被评为“佛山市交通安全学校”和“顺德区体卫工作先进单位”。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包括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含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18 m2,初中(含九年制学校中学阶段,下同)不低于23 m2。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 m2,初中不低于10.1 m2。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要求。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学校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小学和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班、不超过36班,九年制学校不超过54班。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第六条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及九年制学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校舍、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及仪器设备、图书。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是指按照国家和省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开展义务教育的学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学校。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是广东省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目标。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的目标是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具体包括:1. 提高教学质量。

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2.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3. 增强学生综合素质。

通过规范化管理和多元化教育手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建设内容。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 教学管理标准化。

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规范课堂教学活动,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

2. 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

3. 学校管理标准化。

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流程,提高学校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4. 教育教学资源配置。

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教育教学条件。

5. 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开展多样化的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建设保障。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需要得到政府、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具体包括:1. 政府支持。

加大对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财政投入,完善政策法规,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2. 学校自身建设。

学校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保障学校建设顺利进行。

3. 社会支持。

社会各界要关注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积极参与学校建设,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建设效果。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取得良好的建设效果。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包括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含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 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18m2,初中(含九年制学校中学阶段,下同)不低于23 m2。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 m2,初中不低于10.1 m2。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要求。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学校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小学和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班、不超过36班,九年制学校不超过54班。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第六条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及九年制学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校舍、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及仪器设备、图书。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评定细则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评定细则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评定细则一、前言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重要性
督导评估的目的与意义
文档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二、总则
评估目标:确保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评估原则:全面、客观、公正、透明
评估周期: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
三、评估组织机构
评估领导小组
评估执行小组
第三方评估机构
四、评估内容
学校管理
教育教学
师资队伍
设施设备
校园环境
五、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与二级指标的设置
各指标的权重分配
指标的量化标准
六、学校管理评估
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规章制度与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与透明度
七、教育教学评估
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
教学质量与效果
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八、师资队伍评估
教师资格与专业发展
教师培训与继续教育
教师工作量与工作满意度九、设施设备评估
教学设施与设备配备
信息技术设施
体育与艺术设施
十、校园环境评估
校园规划与绿化
安全管理与健康环境
校园文化与氛围
十一、评估方法与程序自评与互评
第三方评估
现场考察与资料审核数据收集与分析
十二、评估结果的应用结果公示与反馈
优秀学校表彰
不达标学校整改
十三、监督管理
评估过程的监督
评估结果的申诉与复核评估标准的更新与完善十四、附录
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评估指标体系详细说明评估表格与工具
十五、结束语
文档总结
感谢与期望。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及督导评估方案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及督导评估方案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动我省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意见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是教育督导机构依据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机构)(含民办学校,下同)实施的综合性督导。

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机构),包括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督导评估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学校发展为重,规范性与创新性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评价、指导、激励和促进功能,切实推动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第四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由市、县两级教育督导室按照省制定的督导评估办法、督导评估标准,负责组织—1 —实施。

县(市、区)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对具体学校的督导评估;市教育督导室负责对标准化学校评估结果进行复查认定;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标准化学校复查认定结果进行备案,并对市、县两级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校园、校舍,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仪器设备、图书,办学规模、班额,校长、教职员队伍建设,卫生安全保障、生活设施,学校管理与素质教育等。

具体督导评估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

第六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结果达标的认定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第七条市、县(市、区)教育督导室应根据教育发展需要或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计划,确定当年或下年度需要督导的地区或学校,提前3个月以上向被督导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目录第一章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概述1.1 标准化学校的定义1.2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重要性1.3 标准化学校的目标和原则1.4 本文档的适用范围第二章校园环境标准2.1 校舍建设标准2.2 学校门面和外墙装修标准2.3 学校教室标准2.4 学校图书馆标准2.5 学校办公室标准2.6 学校设施设备标准2.7 学校操场和体育设施标准第三章师资力量标准3.1 教师资质标准3.2 教师队伍结构标准3.3 教师培训标准3.4 教师教学水平评估标准第四章教育质量标准4.1 课程设置和实施标准4.2 学生评价标准4.3 教育教学活动管理标准 4.4 校本课程建设标准4.5 教学资源标准第五章学生管理标准5.1 学生入学及转学标准5.2 学生考勤及行为管理标准 5.3 学绩管理标准5.4 学生参与社团活动标准 5.5 学生安全管理标准第六章家校合作标准6.1 家校沟通标准6.2 家长参与教育活动标准6.3 家庭作业管理标准第七章校园文化建设标准7.1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标准7.2 校园文化活动标准7.3 校风学风建设标准附件:附件1:学校建设规划图纸附件2:师资力量审核表格附件3:教学评价指标表附件4:学生行为规范手册法律名词及注释:1.标准化学校:指按照规定的教育教学标准建设和管理的学校。

2.义务教育:指国家对公民提供的基础教育,为期九年的义务教育阶段。

3.学校门面和外墙装修标准:对学校门面和外墙的装修风格、颜色、建材等方面的要求。

4.学校图书馆标准:对学校图书馆的馆藏数量、图书种类、阅览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5.教师资质标准:对教师的学历、教育经历、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6.学生评价标准:对学生学业成绩、能力培养、个性特长等方面的评价方法和要求。

7.家长参与教育活动标准:对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活动的方式、内容、频率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学校建设规划图纸附件2:师资力量审核表格附件3:教学评价指标表附件4:学生行为规范手册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标准化学校:指按照规定的教育教学标准建设和管理的学校。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通知粤教基〔2013〕1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广东省教育厅2013 年8月19日附件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包括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含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1—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18 m2,初中(含九年制学2 2校中学阶段,下同)不低于23 m 。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 m,2初中不低于10.1 m。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校园周边200 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要求。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是为了提高广东省义务教育的质量,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明确学校办学目标,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首先,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明确了学校办学目标。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广东省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明确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目标,确立学校的发展定位和特色。

学校应当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其次,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规范了学校办学行为。

学校应当依法合规办学,严格执行国家和广东省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师生权益,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学校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保障教学质量。

再次,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要求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应当注重课程建设,丰富教育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学校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化教育,利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拓展教学手段,促进学生学习兴趣和能力的培养。

最后,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应当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体质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综上所述,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是广东省义务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当严格遵守这些标准,不断完善办学机制,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保障。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包括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含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18 m2,初中(含九年制学校中学阶段,下同)不低于23 m2。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 m2,初中不低于10.1 m2。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要求。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学校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小学和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班、不超过36班,九年制学校不超过54班。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第六条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及九年制学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校舍、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及仪器设备、图书。

广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1]

广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1]

广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广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引言近年来,广东省教育厅积极推动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旨在提高广东省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广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是广东省教育厅根据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旨在规范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基本要求广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基本要求如下:1. 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 具备基本的师资力量和教育教学资源;3. 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课程计划;4. 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5. 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6. 实施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一体化教育;7. 考试评价公正合理,科学客观。

师资力量和教育教学资源广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应具备充足合格的教师队伍和教育教学资源。

教师队伍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持有有效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续接受教育培训。

学校应提供充足的教学设备和教育资源,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

科学合理的课程计划广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计划。

课程设置应全面覆盖国家和广东省教育要求的各个学科领域,并充分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广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学校应确定清晰的管理岗位职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和制度,保障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广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应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学校应保证教室、操场、图书馆等硬件设施的完善,提供舒适的学习条件。

同时,学校还应鼓励创造性的教学方式和活动,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学习体验。

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一体化教育广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应实施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的一体化教育。

学校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加强学生的学科知识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学校还应注重体育和艺术教育,鼓励学生参与各类体育和艺术活动。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第二章 办学条件 第三条 学校有独立的校园。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含九年制学 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18 m2,初中(含九年制学校中学阶段,下同) 不低于23 m2。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 m2,初中不低于10.1 m2。 第四条 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 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学 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 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 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 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 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周边 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 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 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 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要求。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 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学校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 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 小学和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班、不超过36班,九年制 学校不超过54班。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小学
地类别
≤18班
24班
30班以上
200米(环形4道)1 300米(环形6道)1 300米~400米(环
田径场
块,S≈4224平方 块,S≈10512平方 形)1块,S≈15000平
(块)


方米
篮球场 2,S≈1020平方 2,S≈1020平方米 3,S≈1530平方米
(块)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是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义务教育标准化的要求,对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评价的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提高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接受到良好的教育。

一、基本办学条件。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应当具备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多媒体教室、运动场等。

学校应当具备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此外,学校还应当配备专业的教学设备,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

二、教育教学质量。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应当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科建设,推动教学改革,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

学校应当积极开展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师资队伍建设。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应当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教师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激励教师的教学热情,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四、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应当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学校应当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总之,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是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等方面的要求和规范。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自查和自评,不断改进和提高办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条件。

希望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能够不断发展,为广大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8.19•【字号】粤教基[2013]17号•【施行日期】201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通知(粤教基〔2013〕1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广东省教育厅2013年8月19日附件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包括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含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18 ㎡,初中(含九年制学校中学阶段,下同)不低于23 ㎡。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 ㎡,初中不低于10.1 ㎡。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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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是指根据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对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生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的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提高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学生的权利和利益,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

首先,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对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学校必须具备安全、健康的教育环境,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等基本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此外,学校还要求具备一定的教学设备和信息化条件,以支持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其次,教学质量是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重点之一。

学校要求提供
符合国家和省级课程标准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

同时,学校还要求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

再次,师资队伍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的师资队伍管理制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加强教师的教育培训和专业发展,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最后,学生管理是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校要求
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权利和利益。

总之,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
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不断完善和提高办学水平,为广东省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包括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含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18 m2,初中(含九年制学校中学阶段,下同)不低于23 m2。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 m2,初中不低于10.1 m2。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要求。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学校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小学和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班、不超过36班,九年制学校不超过54班。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第六条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及九年制学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校舍、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及仪器设备、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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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申报单位:申报时间:年月日申报:初评()复评()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 1 —2014年7月说明一、《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制定的。

二、本《评估方案》即为申报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自评、评估、复查认定的评估标准和申报书。

三、本《评估方案》包括4部分:(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评定细则;(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情况表;(三)自评报告;(四)督导评估意见。

其中自评报告独立成篇。

四、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28项。

评估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2档。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为“达标学校”,否则为“不达标学校”:(一)二级指标1.2、2.1、2.3、2.4、2.5、3.2、4.1、4.3、5.1、6.2、6.3、6.7、6.8、6.9等15项指标(标“★”的指标)必须有12项以上达标;(二)全部28项二级指标中,有23项以上评估指标达到达标标准。

五、6个班以下的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对除2.1、2.4、3.1等3项指标外的25项指标进行评估,21项以上评估指标达到达标标准的即为“达标学校”,否则为“不达标学校”。

6个班以上的非完小、教学点按完全小学的要求进行督导评估。

— 2 —六、根据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有关规定,九年一贯制学校应根据小学、初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1:1.1”的比例对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册数等指标进行拆分计算,为了保证初中、小学的生均数据都达到标准要求,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上述指标标准需要按以下公式计算: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或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图书册数)=初中生均标准×(小学学生数÷1.1+初中学生数)小学学生数+初中学生数被督导九年一贯制学校3项指标实际数值达到上述公式测算的标准即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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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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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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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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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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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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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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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第一批通过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
复评验收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1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龙山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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