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考试题目 张潇剑

合集下载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3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3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一、不定向选择题1.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D )A、区际法律冲突B、时际法律冲突C、人际法律冲突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2.( C)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C.国内立法D.国内判例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

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4.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C )。

A、成文法B、判例法C、学说法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5.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 C )。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B、1794年《普鲁士法典》C、1804年《法国民法典》D、1898年《日本法例》6.意思自治原则是( D )提出来的。

A.格劳秀斯 B.胡伯 C.奥斯汀 D.杜摩兰7.既得权说是( C )提出来的。

A、巴托鲁斯B、杜摩兰C、戴西D、库克8.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A )A、范围B、系属C、连接点D、准据法9.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B )。

A、侵权行为B、侵权行为地C、侵权行为法律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条冲突规范是( A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11.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 ABCD )。

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12.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CD )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B、行为地方面的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D、财产继承方面的13.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ACD )。

《国际私法》标准版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标准版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标准版考试题及答案广东警官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8级法学专业(本科、函授)《国际私法》试题班别姓名学号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交卷时试题与答题纸一并交回,否则不予评卷!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1.“离婚之请求,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一条()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C.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D.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2.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按照有关立法规定,应当适用()A.合同履行地法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C.法院地法 D.外国法3. 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一般应适用( )A.物之所在地法B.所有人的住所地法C.所有人的本国法D.法院地法4.对在中国直接投资设立的三种外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我国不再采取认许程序,是因为( )A.已经过特别认许程B.已经过分别认许程序C.它们均属中国法人D.已经过概括认许程序5.我国对外国法院的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采取的办法是()A.看成同我国法院的判决一样,直接由当事人履行B.重新起诉再作一份判决C.不经审查直接由我国法院发出执行令D.经审查后,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6.在合同的法律适用上,持“单一论”或“整体论”的学者们是主张( )A.合同不分国内合同与国际合同,统一只适用同一法律B.国际合同应适用的法律只能由国内法统一加以规定C.把合同的所有方面的问题交由一个法律解决D.把所有的合同的应适用法律由一条冲突规范规定7.根据我国有关合同法的司法解释,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 )A.必须是明示的B.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C.有条件允许默示选择D.未明确规定8.国际私法要解决的主要是()A.一个国家之内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的区际冲突B.一个国家之内适用于不同宗教或种族的人的法律的人际冲突C.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D.新旧、前后法律之间的时际冲突9.物之所在地法不适用于()A.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 B.物权客体的范围C.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D.物权的保护方法10.委托律师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应委托()A.当事人本国的律师 B.第三国律师C.当事人住所地国的律师D.法院地国的律师11.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一名中国人与一名美国人在美国结婚,其婚姻实质要件应适用( )。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题_打印版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题_打印版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6分〕1.法定继承的区别制法定继承的区别制: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 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2.涉外代理涉外代理:涉外代理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具有不同国籍或住所位于不同国家,或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在本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实施代理行为,或代理人与第三人具有不同国籍或住所位于不同国家,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当民事责任的代理.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1.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冲突法〕调整,一种是实体法调整.2.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广泛性表现为国际私法不仅调整婚姻关系、继承关系等一般意义上的民事关系,还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商事关系〕 .3. 1849年德国着名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全面阐述了〔_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在国际私法的开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4.行为地法是系属公式之一,它起源于〔场所支配行为〕这一古老的习惯法那么.5.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成认和执行的,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6.解决国籍积极冲突时,如果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国际上通行的作法是〔内国国籍〕优先.7.自然人权利水平的法律冲突,国际上一般以〔属人法〕为准据法.8.指出涉外民事关系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的的标准称为〔冲突标准〕09.新奇性是一项创造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要件之一.对新奇性,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我国采用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世界新奇性〕标准.10.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当事人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时,不得违背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仲裁协议的形式仅表现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这样一种形式. 〔错〕2. 19世纪以前,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唯一方法是冲突标准调整. 〔对〕3.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住所地法律.这条冲突标准无条件的选择型冲突标准.〔对〕4.日本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居住3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根据日本冲突标准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冲突标准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反致.〔对〕5.法院依公共秩序保存排除了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后,一般不以法院地法取而代之.〔错〕6.涉外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告,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管辖权问题,一是法律适用问题.〔对〕7.?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是一个非开放性的国际条约,只有参加?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国家才可以参加. 〔对〕8.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请求开给出口人的一种保证承当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对〕9.婚姻的形式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排除的条件. 〔错〕10.诉讼中的国民待遇是指一国境内的外国人在民事诉讼方面不享有与本国公民同等的权利.〔错〕四、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国际私法上规定最惠国待遇的目的在于〔C〕0A.保证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8.保证本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C.保证与本国有最惠国条约关系国家的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D.保证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2.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A〕.A.适用国际惯例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C.驳回起诉D.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3.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A.有关人的水平、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4.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B〕.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实8.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C.原那么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协助D.由法学专家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5.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C〕.A.具有美国国籍B.具有日本国籍C.具有中国国籍D.具有美国、日本、中国三国国籍6.?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著名商标〔D〕.A.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B.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C.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D.自动获得保护7.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货物保险,买方承当付款、在货物到达目的收取货物,这一价格条件是〔B〕.A.FOBB.CIFC.CFRD.FCA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适用〔D〕A.船旗国法B.致害行为发生地法C.损害结果发生地法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9.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A〕.A.收养成立地法B.法院地法C.收养人属人法D.被收养人属人法10.法院地给予外国人什么样的诉讼权利,由〔A〕决定.A.法院地法B.当事人属人法C.行为地法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五、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项选择或少选均不得分.〕1.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B、C D〕.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2.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A、B、C、D〕.A.冲突标准B.统一实体标准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标准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标准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标准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躲避我国〔BD法律标准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A.任意性B.强制性C.标准性D.禁止性4.国际上确定法人国籍所依据的标准主要有:〔ABCDEA.法人成立地B.法人治理中央所在地C.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D.以法人资本限制人的国籍为法人的国籍E.采用复合标准确定法人国籍5.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否认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化法令域外效力的主要理由有〔ABCD.A.对私有财产实行国有化违反社会公共秩序B.把国有化法令识别为具有刑罚性质C.主张事实国有化D.以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那么拒决国有化法令的适用6.?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的着作权保护原那么有〔ABCDoA.国民待遇原那么8.自动保护原那么C.独立保护原那么D.最低限度保护原那么9.我国参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对公约〔BC〕作出保存A.第1条第〔1〕款〔A〕项10第1条第〔1〕款〔B〕项C.第11条D.第12条8.我国法律把〔AB〕都视为侵权行为地.A.侵权行为实施地9.侵权结果发生地C.侵权行为预谋地D.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地方均作为侵权行为地10我国法律禁止我国〔ABD与外国人结婚.A.现役军人、公安人员B.外交人员、国家机关机要人员、掌握国家重大机密的人员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D.正在接受教养和服刑的人员10.我国参加?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BCD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A.中央机关送达B.邮寄送达C.司法官员直接送达D.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六、简做题〔每题8分,共24分〕1.简述法律关系本座说.法律关系本座说是德国法学家萨维尼1849年在其撰写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的法律适用理论.这一学说主张以法律关系为出发点,根据法律关系固有的性质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这一学说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这一本座就是特定的法域.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应适用的法律.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的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通过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从而确定准据法,这在方法论上也是一个历史性地突破.法律关系本座说对国际私法的开展有着巨大的影响,现代国际私法理论都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的根底上开展起来的.2.简述法律躲避的概念与构成条件.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躲避是指当事人为了躲避原来应该适用的某一国法律,成心制造一些条件能够利用冲突标准,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构成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躲避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当事人躲避某国法律是出于成心,即当事人的行为是以躲避法律为目的的.(2)躲避的法律是本应对当事人适用的强制性法律,而不是任意性法律.(3)当事人是通过成心改变或制造与连接点有关的事实,利用冲突标准来达到法律躲避目的的.(4)法律躲避必须是既遂的.(5)当事人法律躲避以后,仍与被法躲避法律的那个国家或地区存在某种联系.3.简述成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大陆法系国家成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采用发执行证方式,即被请求国法院根据请求国法院的请求,对外国法院判决作形式审查或实质审查,认为外国法院判决具备执行条件,便发给执行证,或作出成认的裁定,交付执行.英美国家采用诉讼式和登记式程序成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诉讼式是指英美国家法院不直接成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而是把外国法院判决视为证据,当事人要在英美国家法院重新起诉.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如认为外国法院判决与本国法律无抵触之处,那么作出一个内容与外国法院判决相同的判决,然后根据一般程序予以执行.英国除采取诉讼制度外,还采取登记制度.英国采取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有一定的限制.其限制具体表现在:采用登记制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仅适用于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判决.适用范围为英国自治领地及与英国有双边协议的国家.七、论述题(每题18分,共18分)论系属公式.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标准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那么.常用的系属公式有以下几种:(1)属人法属人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主要用于解决与人的身份、水平、婚姻家庭、亲属、财产继承有关的法律冲突.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确实定上采用不同的原那么.大陆法系国家采用本国法原那么,即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 英美法系国家采用住所地法原那么,即以当事人的住所地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2)物之所在地法物之所在地法是指作为涉外民事关系客体的物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所位于的那个国家的法律,主要用来解决物的所有权关系及物的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关系方面的法律冲突.物权冲突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公认的物权法那么,这一法那么起源于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这一规那么,现已广泛适用于解决动产物权法律冲突.(3)行为地法行为地法是指涉外民事行为发生地的法律.涉外民事行为是多种多样的,所以行为地法可以分解为假设干个系属公式,如合同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侵权行为地法、婚姻缔结地法等等.(4)法院地法法院地法是指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主要用于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在有些情况下也用来解决实体法方面的法律冲突.(5)旗国法旗国法是指悬挂在船舶上或涂印在飞行器上的特定旗帜所属国的法律,主要用于解决船舶或飞行器发生法律纠纷时的法律冲突问题.(6)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当事人按双方意愿自主选择的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当事人这种对法律的选择又称为 "意思自治",主要用于解决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7)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是指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但这一法律适用原那么的真正确立是在20世纪70年代.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作为一个法律适用的指导原那么, 主要适用于合同领域,在涉外侵权、婚姻家庭等领域一些国家也适用这一原那么.八、案例题(每题12分,共12分)[案情]1986年,19岁的法国人贝比特与中国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在杭州签订一份纺织品原料购销合同,贝比特向中国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出售纺织品原料.合同签订后,这种纺织品原料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大涨.贝比特是一个商人,并不生产这种产品,只是通过贸易方式赚取利润.国际市场纺织品原料价格大涨,使贝比特左右为难.履行合同,他要赔钱,不履行合同,要承当违约责任,也要赔钱.在这种情况下,贝比特选择了不履行合同.中国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判令贝比特承当违约责任.贝比特进行了辩论,认为他不是合同的适格主体.签订合同时我19岁,而法国法律规定的成年人的年龄为21岁,签合同时我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的行为水平,所以不应承当违约责任.问:1.贝比特是否应当承当违约责任?2.适用何国法律认定贝比特是否具有行为水平?答:贝比特应当承当违约责任.对于人的行为水平的认定,国际上通行的规那么是人的行为水平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根据法国法律,贝比特不具有完全的行为水平,不应承当违约责任.各国在成认人的行为水平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的同时,还成认这样一种例外:依当事人本国法不具有行为水平而依行为地法有行为水平的,应认定具有行为能力.本案中的合同是贝比特与中国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在杭州签订的,合同的履行地也是中国,应认定合同的行为地在中国,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贝比特是否具有行为水平.中国法律规定,18岁为成年人,贝比特签约时已19岁,具有完全的行为水平, 应承当违约责任。

大学《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大学《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大学《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10分)1.准据法: 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2.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国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所确认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在本国境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指在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基础上,依照木国的法定程序,与执行本国法院判决一样,对外国沾院判决于以强制执行。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国际私法的核心任务就是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 √ )2.1989年6月,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与美国一船运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机用美国船运公司的一条货轮将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购买的面粉运至中国。

合同规定,发生争议适用美国法律。

轮船航行途中遇风暴,海水灌进船舱使货物受损。

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中方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美方提供若干美国司法判例清求广州海事作为划分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在我国,判例不能作为判案依据,所以,我国法院不应把美国法院的判例作为划分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

( × )3.结果选择说是由意大利学者巴托鲁斯创立的。

( × )4.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依本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就该法律关系须依其他法律者,应适用其他法律。

如该其他法律更应适用其他法律者,亦同。

”这条规定表明台湾承认转致。

( √ )5. 关于法律规避的效力,英美法系国家法学家以“诈欺使一切归于无效”理沦为依据,认为法律规避属于欺诈行为,应该归于无效。

( × )6.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虽属于特殊的物,但发生物权法律冲突时,仍要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

( × )7.调整国际航空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1929年《华沙公约》、1955年《海牙议定书》、t961年《瓜达拉哈拉公约》,我国加入了《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

公证员国际私法事务考核试卷

公证员国际私法事务考核试卷
4.请结合实际案例,说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程序及其在国际私法事务中的重要性。(10分)
标准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C
2. C
3. B
4. B
5. A
6. D
7. D
8. D
9. A
10. B
11. C
12. A
13. C
14. B
15. C
16. C
17. C
18. C
19. C
20. C
10.国际私法中,______是指在国际商事纠纷中,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进行的仲裁。
四、判断题(本题共10小题,每题1分,共10分,正确的请在答题括号中画√,错误的画×)
1.国际私法是国际公法的一部分。()
2.在国际私法中,当事人的国籍是决定法律适用的重要因素。()
3.冲突规范可以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A.当事人的国籍
B.合同的签订地
C.当事人选择的法院地
D.当事人的种族
7.在国际私法中,合同的法律适用一般依据()
A.合同当事人的国籍
B.合同履行地法
C.合同签订地法
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8.国际私法上,下列哪项不是适用外国法的前提?()
A.存在有效的冲突规范
B.外国法与案件有实际联系
C.外国法不违反我国公共秩序
11.在处理国际继承法律适用时,以下哪些法律可能被适用?()
A.被继承人的国籍法
B.被继承人住所地法
C.遗产所在地法
D.我国法律
12.以下哪些情况下,国际私法中的司法协助可能被请求?()
A.当事人需要在外国调查取证
B.当事人需要在外国送达法律文书

国际私法参考题目+参考答案

国际私法参考题目+参考答案

一、试述自然人住所、国籍积极冲突与消积冲突的解决1.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及其解决。

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

(1)各国在实践中解决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的一般做法。

①在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时,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以内国国籍为准,即以内国法作为其本国法。

②在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实践有如下几种做法: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b.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准。

c.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③对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不作内国国籍和外国国籍的区分,为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只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2)中国关于解决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的规定。

《民通意见》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2.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及其解决。

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是指一个人无任何国家的国籍。

对此,各国实践中一般主张以当事人住所所在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如当事人无住所或其住所不能确定时,以其居所所在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我国《民通意见》第181条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二、国民待遇制度与最惠国待遇制度的异同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以内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事权利地位。

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通常包括:国内税,运输、转口过境,船舶在港口的待遇,船舶遇难施救,商标注册,申请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民事诉讼权等;不包括领海捕鱼、购买土地、零售贸易等。

最惠国待遇,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是国与国之间根据某些条约规定的条文,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方面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待遇”。

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自考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自考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自考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国际私法的一般原则,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冲突规范?A. 法律适用规范B. 法律选择规范C. 法律解释规范D. 法律适用结果规范答案:C2. 在国际私法中,解决国际民事关系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基本方法是:A. 国际法B. 国内法C. 国际条约D. 国际惯例答案:B3. 根据国际私法,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基本原则?A. 属地原则B. 属人原则C. 属物原则D. 属事原则答案:C4. 在国际私法中,解决国际商事合同争议通常采用的法律是:A. 合同缔结地法B. 合同履行地法C. 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的法律D. 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答案:C5. 根据国际私法,下列哪一项不是国际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管辖权冲突?A. 地域管辖冲突B. 级别管辖冲突C. 国际管辖冲突D. 国内管辖冲突答案:D6. 国际私法中,关于自然人国籍的确定,通常采用的原则是:A. 出生地原则B. 血统原则C. 居住地原则D. 双重国籍原则答案:B7. 在国际私法中,解决国际民事关系中法律适用问题时,以下哪一项不是冲突规范的构成要素?A. 连接点B. 法律适用规则C. 法律选择规则D. 法律适用结果答案:D8. 根据国际私法,以下哪一项不是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A. 专属管辖B. 非专属管辖C. 协议管辖D. 强制管辖答案:D9. 国际私法中,关于国际民事诉讼中证据的效力,通常采用的原则是:A. 证据的地域性原则B. 证据的相对性原则C. 证据的绝对性原则D. 证据的独立性原则答案:B10. 根据国际私法,以下哪一项不是国际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管辖权冲突?A. 地域管辖冲突B. 级别管辖冲突C. 国际管辖冲突D. 国内管辖冲突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国际私法中,解决国际民事关系中法律适用问题时,通常采用的法律选择方法包括:A. 冲突法B. 国际法C. 国内法D. 国际惯例答案:AC2. 国际私法中,关于自然人国籍的确定,以下哪些原则是常见的?A. 出生地原则B. 血统原则C. 居住地原则D. 双重国籍原则答案:AB3. 在国际私法中,解决国际商事合同争议通常采用的法律包括:A. 合同缔结地法B. 合同履行地法C. 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的法律D. 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答案:AC4. 国际私法中,关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基本原则包括:A. 属地原则B. 属人原则C. 属物原则D. 属事原则答案:AB5. 国际私法中,解决国际民事关系中法律适用问题时,以下哪些不是冲突规范的构成要素?A. 连接点B. 法律适用规则C. 法律选择规则D. 法律适用结果答案:D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适用规范和法律选择规范的区别。

国际私法题型

国际私法题型

国际私法题型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仲裁协议和申请人的申请,当事人之间无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则不得将争议提交仲裁,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案件,这是仲裁协议()。

A.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B.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C.对法院的法律效力D.对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满分:2 分2.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确定。

A.原告住所地法B.被告住所地法C.法院地法• 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满分:2 分3.《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

A.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B.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C.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 D.自动获得保护满分:2 分4.我国关于外国人民事诉讼能力采用的是()原则。

• A.有条件国民待遇B.无条件国民待遇C.最惠国待遇D.互惠待遇满分:2 分5.中国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协议将其货物买卖纠纷提交设在中国某直辖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经审理,仲裁庭裁决中国公司败诉。

中国公司试图通过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

据此,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中国公司可以向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B.人民法院可依“裁决所根据的证据不充分”这一理由撤销该裁决C.如有权受理该撤销仲裁裁决请求的法院做出了驳回该请求的裁定,中国公司可以对该裁定提起上诉• D.受理该请求的法院在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前须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满分:2 分6.依2005年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有()。

• A.终局裁决B.终局裁决、中间裁决C.终局裁决、中间裁决、部分裁决D.终局裁决、驳回仲裁申请的裁决满分:2 分7.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以地域为联系因素,由该地域所属国法院行使管辖权,这是()。

A.属人管辖• B.属地管辖C.协议管辖D.平行管辖E.专属管辖满分:2 分8.对特派员取证,我国()A.允许B.不允许• C.原则上不允许D.立法中未作规定满分:2 分9.《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应提供给该公约缔约方的国民()。

《国际私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际私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际私法》试题及参考答案《国际私法》试题班级___ 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分数______________一、结合当代国际私法立法谈1973年和1988年公约的特点。

,25分,答:1973年海牙《遗产国际管理公约》一般而言~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的是直接的遗产转移制度~即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遗嘱~直接从被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那里取得遗产,而在普通法系国家~实行的是间接遗产转移制度~即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由被继承人指定并被法院认许的遗产执行人或由法院选定的遗产管理人出面收集~并清理被继承人的债务和遗嘱~然后将遗产在有关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遗产国际管理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为了便于国际间对遗产的管理~于1973年10月制定的~但至今尚未生效。

该公约共8章46条~主要对涉外继承的遗产实行国际许可证管理制度。

公约规定~许可证应由死者惯常居所地国的主管机关制作~许可证持有人的指定及其权限~原则上依照制作许可证的国家的法律~但作为例外~也可以依照被继承人的本国法~或者根据被继承人的选择~依照惯常居所地法或本国法中的任何一种。

许可证持有人的权限~只凭许可证证明~不需要履行确认其是否真实等手续。

许可证在其他缔约国应得到承认。

但在许可证是非正式的或者未依公约所附格式~或制作机关不属于公约规定的机关~或死亡者在该国没有惯常居所~或者死亡者为该国国籍的情况下~被请求国可以拒绝承认许可证。

公约规定~对许可证持有人支付或支付财产的任何人~均应免除责任~除非其行为出于恶意,任何人从许可证持有人那里得到的财产~均视为从有权处分该财产者手中取得的财产~除非证明其行为出于恶意。

但被请求国可以要求许可证持有人行使其权力时服从地方当局的适用与其本国的遗产代表人同样的监督和管理~而且可以占有在其领土内的财产以清偿债务~另外~公约还允许将许可证持有人的权限扩大到不动产~但缔约国可以全部或部分承认。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C.法人注册地D.法人所有权所在地5.下列关于领事婚姻的说法,正确的是()。

A.领事婚姻是指领事在外国主持的婚姻B.领事婚姻是指领事在本国主持的婚姻C.领事婚姻是指领事代表本国政府在外国主持的婚姻D.领事婚姻是指XXX在本国主持的婚姻6.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A.国际私法是研究不同国家法律冲突问题的法律学科B.国际私法是研究国际关系中的法律问题的法律学科C.国际私法是研究国际交往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的法律学科D.国际私法是研究国家间法律关系的法律学科7.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原则,正确的是()。

A.国家主权原则B.国际公法原则C.国际人权原则D.国际经济合作原则8.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适用范围,错误的是()。

A.国际私法适用于国家间的法律关系B.国际私法适用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C.国际私法适用于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D.国际私法适用于国际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9.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冲突规范,正确的是()。

A.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的核心B.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的附属品C.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的辅助工具D.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的次要内容10.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法律制度,正确的是()。

A.国际私法没有自己的法律制度,只是各国法律的综合体B.国际私法有自己的法律制度,是各国法律的基础C.国际私法有自己的法律制度,是各国法律的补充D.国际私法没有自己的法律制度,只是各国法律的辅助工具1.将文章格式进行修正,删除明显有问题的段落后,改写为:5.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期限为()。

A。

3个月 B。

6个月 C。

12个月 D。

18个月6.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A。

XXX7.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

A。

船旗国法B。

致害人国籍国法C。

受害人国籍国法D。

法院确定适用XXX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离婚适用()。

2021年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三

2021年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三

一、单项选取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 国内加入调节国际铁路货品运送合同公约是()。

A. 《华沙公约》B. 《国际货约》C. 《海牙公约》D. 《国际货协》满分:2 分2. 卖方负责提供货品、提供与货品关于单据、承担货品越过船舷前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品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A. FOBB. CIFC. CFRD. FCA满分:2 分3. 国内法律规定,如果外国人作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一方面出版,()天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也出版,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方面出版,也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品受法律保护。

A. 90B. 60C. 30D. 15满分:2 分4. 卖方负责提供货品、租船运送,买方负责货品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A. FOBB. CIFC. CFRD. FCA满分:2 分5. 国内加入国际铁路货品运送公约是()。

A. 《瓜达拉哈拉公约》B. 《海牙议定书》C. 《关于铁路货品运送国际公约》D. 《国际铁路货品联运协定》满分:2 分6. 卖方负责提供货品、租船运送、货品保险,买方在货品到达目付款,这一价格条件是()。

A. FOBB. CIFC. CFRD. FCA满分:2 分7. 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某公司合资在上海设立汽车生产公司。

合同纠纷应在何国法院提起诉讼。

()A. 中华人民共和国B. 德国C. 双方协商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德国均可满分:2 分8. 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订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合资公司合同。

合同书商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合用被告办法律。

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应合用()法律。

A. 日本B. 韩国C. 德国D. 中华人民共和国满分:2 分9. 国内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合用采用是()原则。

A. 行为地法B. 行为地法与本国法兼采C. 住所地法D. 行为地法与住所地法兼采满分:2 分10. 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

国际私法考试题目 张潇剑

国际私法考试题目 张潇剑

简答题一、国际私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1.在国际交往的过程中形成的。

2.具有涉外因素,是指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考虑,至少有一个因素与外国有联系。

3.广义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二、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1.冲突法调整,又称间接调整,指在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中制定法律适用规则,规定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内国法或外国法,然后再按照冲突规范指定的那个国家的实体法具体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采用间接调整的方式解决法律冲突,是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最主要的方法。

2.实体法调整,又称直接调整,指制定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统一实体规范指在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中直接规定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它能直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可以消除法律冲突。

3.对于一个具体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只能适用其一,而不能同时适用,所以二者是相互排斥的关系。

但是从国际私法总体来讲,它们又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三、国际私法在我国的作用1.发展我国对外民事交往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行为准则。

2.保障我国主权和经济利益,维护我国公民和法人正当权益的法律武器。

3.维护外国公民和法人在我国合法权益、发展我国与各国人民友好往来的法律保障。

四、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私法上的体现1.国家有权制定自己的国际私法规范,独立自主地处理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2.各国应当相互尊重彼此的主权。

3.外国公民和法人在一国境内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4.一国在司法管辖权和裁判方面不受外国干涉。

5.允许各国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限制外国人的民事权利。

五、平等互利原则在国际私法上的体现1.国家有权要求对等或互惠。

2.双方当事人应当贯彻平等协商、等价有偿原则,做到真正相互有利。

3.国家对一切外国自然人和法人应实行不歧视待遇。

二十二、简述国内判例在国际私法渊源上的地位。

首先,一国法院的判例是否可以成为该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在实践中是有分歧的。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不承认判例可以成为法律的渊源;而英美法系各国却是以判例法为主的国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简答题一、国际私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1.在国际交往的过程中形成的。

2.具有涉外因素,是指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考虑,至少有一个因素与外国有联系。

3.广义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二、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1.冲突法调整,又称间接调整,指在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中制定法律适用规则,规定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内国法或外国法,然后再按照冲突规范指定的那个国家的实体法具体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采用间接调整的方式解决法律冲突,是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最主要的方法。

2.实体法调整,又称直接调整,指制定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统一实体规范指在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中直接规定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它能直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可以消除法律冲突。

3.对于一个具体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只能适用其一,而不能同时适用,所以二者是相互排斥的关系。

但是从国际私法总体来讲,它们又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三、国际私法在我国的作用1.发展我国对外民事交往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行为准则。

2.保障我国主权和经济利益,维护我国公民和法人正当权益的法律武器。

3.维护外国公民和法人在我国合法权益、发展我国与各国人民友好往来的法律保障。

四、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私法上的体现1.国家有权制定自己的国际私法规范,独立自主地处理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2.各国应当相互尊重彼此的主权。

3.外国公民和法人在一国境内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4.一国在司法管辖权和裁判方面不受外国干涉。

5.允许各国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限制外国人的民事权利。

五、平等互利原则在国际私法上的体现1.国家有权要求对等或互惠。

2.双方当事人应当贯彻平等协商、等价有偿原则,做到真正相互有利。

3.国家对一切外国自然人和法人应实行不歧视待遇。

二十二、简述国内判例在国际私法渊源上的地位。

首先,一国法院的判例是否可以成为该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在实践中是有分歧的。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不承认判例可以成为法律的渊源;而英美法系各国却是以判例法为主的国家。

尽管如此,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判例在国际私法中的作用。

首先,在国际私法领域,情况错综复杂,仅靠成文法是不足以应对司法实践的需要的,必要时应该允许法院通过判例弥补成文法的漏洞。

其次,在案件涉及英美法系的国家或地区时,更需要直接援用他们的判例作为判决的依据。

最后,国际私法的原则和制度也需要通过判例来发展和完善。

二十五、条约作为国际私法的渊源应当具有的特点。

(1)能够包括各种国际私法规范。

(冲突规范、实体规范、程序规范)(2)从法律效力上讲,只对缔约国有效,对非缔约国无拘束力。

但现实中会影响到非缔约国的立法和实践。

(3)所规定的国际私法规范一般来说与条约缔约国国内法上的国际私法规范一致。

在国内法与国际条约相抵触时,应以条约规定为准(“条约必须遵守”),除非该缔约国作出了保留,且条约本身允许保留。

六、法则区别说1.意大利的巴塔路斯将所有法则分为物法和人法,并且具体规定了解决各类法则冲突的原则:关于人的问题,适用属人法,即人的住所地法;关于物权问题,适用属地法,即物之所在地法;关于人的行为问题,适用行为地法。

2.巴塔路斯最先抓住了国际私法的根本问题:法律的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

3.法国的杜摩兰认为法院在审理涉外契约案件时,如果发生法律冲突,应当适用当事人双方协商选择的那个法律;若当事人在契约中没有明确地表示适用何国法律,法院则应推断其默示的意思。

极大扩展“人法”的适用范围,缩小“物法”的适用范围,力图限制、削弱属地主义原则。

4.法国的达让特莱采取极端的属地主义,认为一切习惯法都是属地法,只有纯粹关于人的规定才适用属人法。

关于人或物划分不清楚时,就适用物法。

达让特莱的学说倾向闭关自守,维护封建制度,有一定的局限性和落后性。

5.荷兰的胡伯的“国际礼让说”,提出解决法律冲突的三个原则:一国法律只在该国领域内有效,并拘束其全体臣民,在境外则无效。

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不论是常住的还是临时的,都可以视为该主权者的臣民。

根据国际礼让,一国法律如在其本国业已生效,即可以在他国保持效力,只要这样做不至于损害他国的主权及其臣民的利益。

这一学说首先表明了国际私法的国内法性质。

七、属地说美国人斯托雷继承了荷兰学派胡伯的国际礼让说,但是有突破。

1.属地主义,各国对其境内的人、物、行为等都有管辖权和法律约束。

2.根据主权原则,法律无域外效力。

3.外国法在内国能否适用,应当根据内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内国法律没有规定,则可以基于国际礼让,在不危及本国利益的限度内适用。

斯托雷对胡伯的学说的发展在于:1.斯托雷虽然也明确把“国际礼让”表述为一种内国法上的规定,完全的把国际私法看作国内法,但认为内国法上无禁止性规定,才可适用国际法(国际礼让);2.斯托雷的学说建立在大量分析美国洲际冲突的丰富判例基础上;3.斯托雷抛弃了“法则区别说”将法律分为物法、人法和混合法的分类方式,而是根据不同法律关系的性质来分析法律适用问题。

八、法律关系本座说法律关系本座说是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提出的法律适用理论。

这一学说主张以法律关系为出发点,根据法律关系固有的性质确定应适用的法律。

这一学说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这一本座就是特定的法域。

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应适用的法律。

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的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通过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从而确定准据法,这在方法论上也是一个历史性地突破。

法律关系本座说对国际私法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现代国际私法理论都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为了使得同一个案件在不同国家能够得到一致的处理结果,萨维尼认为要按照法律关系的“本座”(seat)处理(用来确定法域),“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准据法。

前提是,内外国法律是平等的。

具体:1、关于人,住所是人的归属之处即“本座”,适用住所地法。

2、关于物,物是有形并占据空间的,物之所在地为物权关系的“本座”,适用物的所在地法。

3、关于行为,行为地为“本座”,场所支配行为的原则,适用行为地法。

4、关于债(与物不同,没有实体,故借助一定的法律条件划分其形态及本座),区分合同和侵权:(1)合同之债,如果有合意则根据意思自治选择的法律;如果没有合意,则适用契约履行地的法律。

(履行地比订立地更适合表现合意债权的外观形态,是实现债权的场所。

)(2)侵权之债,适用损害结果发生地法。

(结果发生地比行为实施地更能体现。

)5、关于程序,程序问题的“本座”是法院地,适用法院地法。

6、例外:公共秩序保留,如果外国法损害了本国法院地的利益,则适用内国法。

如果依照法律关系的“本座”指向适用的某一外国法违背了内国具有绝对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如禁止重婚,则不得适用外国法;对于内国不承认的外国制度,诸如奴隶制度,内国也不得适用。

九、国籍法说孟西尼是意大利人,民族主义者,拥护国籍主义,希望意大利可以统一。

主张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作为属人法,以此反对封建的属地法原则。

具体:1、应当以当事人的国籍法作为准据法。

(取代荷兰学派的属地主义、萨维尼以住所地法作为属人法的观点)2、例外:意思自治,可以适用当事人指定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3、公共秩序保留,如果外国法违反内国的公共秩序、有碍主权行使,则适用内国法。

孟西尼的“国籍主义”对后世立法影响很大,很多国家都采用了国籍主义。

十、既得权说戴西虽以法律的严格属地主义为出发点,主张法律的效力仅及于其本国境内,但又认为,为了保障合法规律关系的稳定性,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也应维护;每个文明国家的冲突法都应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上,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既得权,也应被他国承认、保护;基本观点:首先确定管辖权;依他国法律有效取得的权利,都应得到承认和执行;考量是否与公共秩序违背;为了取得能既得权性质,只应依据产生此种权利的外国法律为准;依照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具有决定其法律关系的效力。

总而言之,域外效力不是基于外国法,而是基于外国法创设的权利。

矛盾之处在与不承认外国法及其域外效力,却承认外国法创设的权利。

十一、本地法说库克的“本地法说”(local law theory)的主张:外国法在本地以本地法的形式适用,将外国法合并到本地法中,法院永远只适用本国的法律。

承认和实施的也是依本国法创设的权利,即亦为一项本地权利。

即外国法(转换成)——本地法——本地法院。

十二、法院地法说艾伦茨威格(1)首先认为,法院地法为准据法,可以通过对法院地实体法规范的解释结果来决定应使用的法律。

(因为他认为,法律选择和管辖权确立,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有争议。

)(2)其次,为了防止“挑选法院”,提出“方便法院”理论:为每类法律关系确定一个最适当的法院,主要考虑法院审理该案件是否方便。

争取解决了管辖权冲突,也就争取解决了法律选择问题;国际私法赖以建立和发展的基础是优先适用法院地法,适用外国法仅仅是一种例外,这是其“法院地法说”的一个核心内容。

十三、最密切联系说在确定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时,应从质和量两个角度对该法律关系有观点各种主客观因素进行权衡,以寻找法律关系的“重力中心地”,该中心地所属的法律即为有关法律关系所适用的准据法。

最密切联系的原则是一种法律选择方法,它改变了传统冲突规范中连接因素的单一性,使与案件有关的各种因素都得以考虑,增加了法律适用的科学性。

最密切联系的原则赋予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一方面给法官灵活地选择法律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法官滥用司法权力提供了机会。

十四、法律选择五点考虑利弗拉尔(1)判决结果的可预见性。

(2)维护洲际秩序和国际秩序。

(3)司法任务简单化。

(4)法院地政府利益优先。

(5)适用较好的法律规范。

十七、冲突规范的结构冲突规范由范围、关联词和系属三个部分组成。

范围是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

系属是指具体适用的某一特定的法律。

包括连接点和准据法。

关联词起语法结构的作用。

二十四、何为“行为地法”?试举二、三例。

你认为适用“行为地法”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行为地法是指完成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时所在地国的法律。

如合同缔结地法,是指合同缔结地所在国的法律。

又如合同履行地法,是指合同履行地所在国的法律。

又如侵权行为地法,有加害行为实施地和损害结果发生地两种理解。

适用行为地法时,应注意行为地有多个时,如何确定行为地法。

二十六、法院地法适用的情形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适用情形:1、在冲突规范所援引的某一国立法或国际条约中没有可据以适用的实体法规定时,则适用法院地法。

2、关于涉外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

3、某些实体问题,如涉外离婚或涉外侵权等事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