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窗法雨.》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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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算是我人生中读的第一本法律读物,在这之前,我对法律没有一个系统的认识。

这本书通过举用较多的具体案例,用平和幽默的手法和通俗易懂的言语向我呈现出一场丰富的法律盛宴,在本书中,法律思想随处可见,中西方法律的对比也随处可见。

在对本书的阅读中,我对法律也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本书通过中西文化背景的差异向我们具体地描述了中西法律差异的渊源,如本书中对“人心善”与“人性恶”的讨论中表示,西方人普遍认为“人性恶”,这一认识源自于他们信仰的宗教和著作《圣经》,在他们的信仰中说道他们的祖先夏娃偷吃了禁果,诱惑亚当,致使二人结合产生了人类,上帝告诉人类他们祖先犯下的罪行,由此也使西方人类更加坚信“人性恶”的说法,而这一认识也使西方人普遍认为说服教育是软弱的,故而西方普遍运用强制的法律手段来治理国家。

而中国古代从《三字经》中的人之初,性本善中就认识到“人心善”这一说法,再加上古代的先贤孔孟对于人性善的教诲的普遍流传,使中国历史法律缺失法治,更多的侧重于道德约束,而这一说法也可以用来解释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

在本书中,作者也通过很多具体的事例向我们展示中国法律进化的特点。

如在对中国庭审的演变描述中,作者向我们介绍到,中国庭审过去为“纠问式庭审”,认为法官为法庭之王并且具有裁判追问的权利,在这中中国式的法庭中,法官为庭审的主角,但随着西学东渐的发展,西方的“对抗式”法庭,即参与者明中较劲,法官消极静观传入中国,法庭之王逐渐变成了律师,但国人照搬西方法律也存在弊端,即在律师参与的辩护中,裹挟利益驱动意识形态运作中,利益利益的转换有时是不公平的,而在中国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中国传统“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认识也逐渐向保护人民的沉默权转变,国人开始注重保护人们的言论自由,而在这一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过度保护致使滥用权利的问题,最终不利于法律的实施,这些案例都向我们证明,单纯搬用西方法律不利于国家法律的发展。

《西窗法雨》读后感400字三年级

《西窗法雨》读后感400字三年级

《西窗法雨》读后感400字三年级《西窗法雨》正文部分收录了73篇连载于《南方周末》专栏的短文,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西窗法雨》读后感,供大家参考。

《西窗法雨》读后感1《西窗法雨》耳闻已久。

似乎在校长推荐书单,又似乎还未踏入大学校门,就被推荐为法学入门书籍。

加上著者便是法大的教授,说不得,更要去捧个人场。

似乎是趁着双十一的时候入手的?因为是随笔杂感一类的书籍,前后没什么直接关联,然后书籍本身装帧的很有文青的感觉,薄薄的一本也方便携带。

手头没书看了,就信手翻几页。

是以最后整理摘抄之时才发觉竟有两个书签共存。

似乎每次都是扯一通有的没的才切入正题。

依旧按着外貌协会的审美标准说一下第一印象。

封面很独特,是布料的触感,纹路清晰分明,非常有阅读的欲望。

大概属于摆在书架上,但凡看到了,不论买不买、借不借、在不在书单、赶不赶时间,总要抽出来翻几页的感觉吧。

《西窗法雨》读后感2《西窗法雨》这本书,给人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

他既没有像《社会契约论》这般枯燥无味,也没有像《最好的辩护》那般笔触直白。

他好似一只灵动自如的毛笔,描绘天地山水间,勾画了了,几笔几触,恰到好处,一目了然。

作者刘星教授运用一个个常年所积累的法学故事,辅以幽默而又不失风趣的语言,将他对西方法学的看法观点,一一勾勒出来。

这其中所映射出的中国法治问题,则皆在于勾勒的天地山水之中的,一笔一墨了。

本书以各种各样的小故事,诉说着西方法律的种种,指引着读者去思考中国法治的现状。

给我感触颇深的有几篇,先说说少数人的权力这篇吧。

该篇由四五年时美国纽约市长宣布承认男女同性恋之间的长期承诺和爱护关系这一事件引申开来,讲到了西方人的眼中,少数人的权利只要在所作所为不影响他人的自由的情况下,同样是一种应予承认的权利。

众所周知,数百年来,同性恋从未得到过大多数人道德上的认可。

而且有不少的人认为,同性恋完全是一种心理上的一种变态反应。

由于大多数人的偏见,世界上每年有百分之五的同性恋者因为被歧视患上抑郁症,有百分之二的同性恋被歧视患上抑郁症后自杀身亡。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是一部由鲁迅创作的小说,通过对这部小说的阅读,我深受启发。

小说以中国古代的社会为背景,以一个普通的农家少年为主人公,通过他的成长经历展现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种种弊病和不公。

这部小说不仅给我带来了阅读上的愉悦,更让我对中国古代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在西窗法雨中,作者通过主人公的成长经历,揭示了古代中国社会的黑暗面。

主人公从一个贫苦的农家少年成长为一个有思想有理想的青年,他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受到社会的压迫和不公正的待遇。

作者通过主人公的遭遇,展现了古代中国社会的种种弊病,比如封建等级制度的不公正,官员的贪污腐败等等。

这些都让我深感古代中国社会的黑暗和不公。

通过对这部小说的阅读,我也对中国古代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在小说中,作者对古代中国社会的描写非常细腻,让我仿佛置身于古代社会之中。

通过主人公的成长经历,我也了解到古代中国社会的种种制度和规矩,比如封建等级制度、科举制度等等。

这些都让我对古代中国社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除此之外,西窗法雨也给了我很多启发。

通过主人公的成长经历,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一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使命。

主人公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受到社会的压迫和不公正的待遇,但他并没有被打倒,而是努力奋斗,最终成为了一个有思想有理想的青年。

这让我深受启发,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应该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应该为社会的不公正和黑暗而奋斗。

总的来说,西窗法雨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小说,通过对这部小说的阅读,我不仅感受到了阅读的愉悦,更对中国古代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这部小说也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对社会应该有责任感和使命感。

希望能够通过更多的阅读,了解更多的知识,丰富自己的内心世界。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是中国古代文学家柳宗元所著的一篇散文,描写了一个雨天,作者坐在西窗之下,通过窗外雨水的滋润,思考人生的真谛。

这篇文章以其深刻的思想和优美的文笔,被誉为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

读完《西窗法雨》,我深受启发,对生活和人生有了新的思考。

文章一开始就描述了雨水的形态和作用,雨水滋润大地,滋润万物。

作者通过雨水的滋润,引出了人生的哲理,提醒人们要像雨水一样,滋润自己的内心,滋润他人的心灵。

这让我深深地思考起来,人生就像一场雨,我们要学会滋润自己,也要学会滋润他人,才能让生活更加美好。

在文章中,作者还通过雨水的形态和作用,引发了对人生的思考。

作者说,“雨水虽然细微,却可以穿石;人生虽然短暂,却可以留下深远的印记。

”这句话让我深受触动,让我明白了人生虽然短暂,但只要我们用心去做,用心去生活,就一定会留下深远的印记。

正如雨水虽然细微,却可以穿石,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够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除此之外,文章还通过雨水的滋润,表达了对人生的感悟。

作者说,“雨水虽然温柔,却可以润物无声;人生虽然平凡,却可以创造奇迹。

”这句话让我深受启发,让我明白了人生虽然平凡,但只要我们用心去生活,用心去创造,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奇迹。

正如雨水虽然温柔,却可以润物无声,只要我们用心去做,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奇迹。

通过阅读《西窗法雨》,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柳宗元的深邃思想和优美文笔,也对生活和人生有了新的认识。

我明白了人生就像一场雨,我们要学会滋润自己,也要学会滋润他人,才能让生活更加美好。

我也明白了人生虽然短暂,但只要我们用心去做,用心去生活,就一定会留下深远的印记。

我更明白了人生虽然平凡,但只要我们用心去生活,用心去创造,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奇迹。

这篇文章让我深受启发,对生活和人生有了新的思考。

《西窗法雨》读书报告

《西窗法雨》读书报告

《西窗法雨》读书报告西窗法雨,不知道作者是否是临窗听雨思法看世界之意?简单的语言,却在解决人们历来争论不休的问题。

他以独特的视角与平易却犀利的语言,以故事的形式向我们讲诉他的法律观。

但他却又不是直接讲诉,而是层层剖析。

不是直接陈述他的观点,而是将许多理由一并放出来,用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播评说,不着痕迹的调动我们的思维,留给我们无尽的思考。

正如序中所讲,作者不仅讨论其‘然’,更讨论其‘‘所以然’’,不仅讨论法律的制定,更讨论为什么制定。

他有开阔的视野和深厚的功底,不仅对西方传统法律了如指掌,更有更深层次的思考。

读了这本书,我把它大致分为:法的遵守与违背、权力问题、法律的制裁三部分。

首先法律的遵守与违背。

在本书中‘苏格拉底的慎重’,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尽管他是充分聪明智慧的看出了法律对于他的不公正。

于是,作者提出对待自己认为不公正的法律,态度要慎重。

诚如,所谓智者见智,人仁者见仁,对价值判断也总是见仁见智。

如果把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人便容易导致多数人的暴政。

暴力会取代理性与秩序,因为这里的一部分人认为的公正对于另一部分人来说却是不公正,便难以有裁判公正的尺度。

同样对于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中国人对于苏格拉底的做法是不理解的,但与此同时,我们更多的是应该看到法律的作用,规范社会秩序,是不容被破坏的。

如果以苏格拉底的价值观而否定了法律,那么整个社会规则也会随之逐渐被否定,那么法律法规便失去了它建立的意义。

同样宗教义务与世俗法律义务之间有着难以调和的冲突而引发的对法律的遵守与否的问题。

在作者所讲的故事中,依据宗教法律义务安提戈涅要为她的兄弟举行葬礼,但依据法律她的这一权利又是被禁止的。

安提戈涅称这是她良心上的要求,是道德要准则和宗教要求。

西方人认为此岸世界是没有彼岸世界那么完美的。

在彼岸世界中,神或上帝是无所不能的。

相对的在此岸世界中,由于人性中的种种天生自然缺陷,世间总有许多这样又或是那样的不完美,因而人们要进行自我完善,进而以彼岸世界的法则作为最终标准判断自己的行为。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导语:西窗法雨读后感(一)《西窗法雨》,单从名字看来,便十分有味道,不像《法律是什么》那么无趣,仿佛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自有一股无形的美感。

上网打上《西窗法雨》,从回馈的消息看,《西窗法雨》在法学界乃至文学界都颇受赞赏,甚至有人说:谁要是看了《西窗法雨》后悔的,可以把书卖给他,可见《西窗法雨》的可读性。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

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这则评价是我在读过《西窗法雨》后看到的,觉得实在是贴切。

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不得不佩服,刘星老师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写手,他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以活泼细腻的笔触将一份可口的法学大餐呈现在人们面前。

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长度,深入浅出,让人不会有饱胀感而又意犹未尽;他的文章内容丰富充实,正是验证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一句话,实在是言简意赅;他的写作手法极为巧妙,往往从趣事趣案下手,如药引般引导读者进入他要论述的主题,继而叙述法学原理,领你进入法学世界。

西窗法雨读后感(二)西窗法雨真的是一本很不错的书,难得的一本让人不会觉得枯燥,有兴趣读下去的法律书籍。

它以精彩的案例为载体,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

刘星老师更是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使文章变得更加通俗易懂。

虽然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但是它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引领读者一步一步地走进法律世界,领略“法”的奥秘。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

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裕”。

《西窗法雨》读书报告

《西窗法雨》读书报告

《西窗法雨》读书报告恰如引言所说,这部书,让很多人第一次发现,原来文学、故事的趣味性与法律的枯燥是可以如此和谐相融的。

暂且不说其他,单单是《西窗法雨》这样一个极富诗意的书名,就让我顿时心生好感,眼前似有淅淅沥沥的雨滴在屋檐流畅地滑落,没有丝毫地停滞,可谓一气呵成,而我从窗内,恰好能把这一切尽收眼底。

这种形象生动之感,是阅读时少有的,更是读这种普法读物时几乎不可能有的。

这样看来,这样一本书,实属佳作。

说完大概印象,再来谈谈其内容。

就我看的前20多节来说,我认为其核心观念主要在于这样三个方面:法律是人制定,所以必定有其局限性,甚至是错误、不公正之处,我们可以对法律的正确性有自己的看法,但是在选择是否遵守自认为不恰当的法律时则应当极其慎重;法律相当于全社会的共同契约,在法律面前不仅人人平等,政府等特殊机构也需遵守这一“契约”;法律应当规定的权利不该以人数比例、性别等为标准,少数人的、具有特殊身份的人的行为在不对他人造成影响且不违背道义的前提下,其相关权力也应受到尊重。

人们需要社会有个方圆,于是便有了法律。

法律也是长久以来,通过人自身的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规章制度。

人是自然不完美的,那么其思想产物自然也不可能完美。

在《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一节中就说到:“法律的缺陷是法律本身固有的和无法消除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难免对个别情形下的个别法律条款产生怀疑甚至是反抗。

但是又如作者在《苏格拉底的慎重》所谈到的,我们如果凭自身判断去决定自己是否要遵守相关法律,那么即便我们在客观事实上是正确的,在道义上也是错误的,甚至是会引起比受到错误惩罚更加严重后果的。

课堂上的案例中也说到,法官是没有权力宣告某条法律条款是否有效的,一旦我们都因自己所坚持的真理而弃法律于不顾,社会便失去了一个重要的约束力,法律也终将失去其本来的存在意义。

在这方面,西方人倒是有例外,毕竟,拥有宗教信仰的他们,看重比世俗法律更加神圣的法律,也是很正常的。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是一部由鲁迅创作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发生在中国南方小镇上的故事。

小说以其深刻的社会现实主义风格和对人性的深刻剖析而著称。

在小说中,鲁迅通过对人物的刻画和对社会现实的揭露,展现了中国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残酷,揭示了人性的丑陋和扭曲。

读完这部小说,我深受触动,对人性和社会现实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小说的主要情节围绕着一个叫做阿Q的人物展开。

阿Q是一个贫穷的农民,他生活在一个贫困落后的小镇上。

他性格鲁莽、自私、贪婪,经常欺压弱小,不顾他人感受。

然而,他却自视甚高,总是自诩为“高人一等”。

在小说中,鲁迅通过对阿Q的描写,深刻地揭示了人性的丑陋和扭曲。

阿Q的行为虽然令人厌恶,但却又让人不得不对他产生同情。

他的命运充满了悲剧色彩,他始终无法摆脱贫困和压迫,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阿Q的形象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人不得不对社会现实和人性有所反思。

除了对人物的刻画,小说中还揭示了中国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残酷。

在小说中,鲁迅通过对小镇上的人物和事件的描写,展现了中国当时社会的种种问题。

贫穷、愚昧、封建思想、压迫等问题在小说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通过这些描写,鲁迅深刻地揭示了中国社会的黑暗面,让人深感不安和忧虑。

小说中的情节虽然发生在一个特定的时代和地点,但却具有普遍的意义。

通过这部小说,我对中国当时社会的现实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人性和社会问题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西窗法雨是一部具有深刻现实意义的小说,它对人性和社会现实进行了深刻的剖析。

通过对阿Q的描写和对社会现实的展现,鲁迅让人们对中国当时的社会现实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人性和社会问题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这部小说让我深受触动,对人性和社会现实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中国当时社会的现实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这部小说不仅具有艺术价值,更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

通过阅读这部小说,我对人性和社会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中国当时社会的现实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这部小说不仅具有艺术价值,更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单是一个名字就令人觉得十分有味道,那种说不出的优雅魅力顿然将它与书单中其余书籍区分开来,让人忍不住猜测其书的内容,是否也如名字般清新飘逸。

幸好,作者刘星没有让我们失望。

法学书籍在我眼里是枯燥的,以法言法语撰写的专业著作极为严谨,初学者读来倍感吃力,在字句的纠缠上甚至容易生出看不下去的烦闷。

然而作者却让我不得不佩服,他将法律的严谨与文学的趣味熔铸一体,同时在文章篇幅上控制得当,既不会过于冗长给人难读之感,又在简短的篇幅内做到内容丰富丝丝入扣。

初次翻开《西窗法雨》,对书本与作者的惊艳心情一直未曾断过。

他往往以具体事例入手,先提起读者的兴趣,再笔锋一转引入自己要论述的主题,用奇特的探讨式笔法娓娓道来。

他真正诠释了‘读书,犹如与德行高尚的人对话’这句话,在他的带领下我们看到事情的另一面,或站在平日根本不会触及的角度思考,这无疑是一种奇妙无比的体验。

我曾十分不赞同废除死刑,原因很简单: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但在看完《死刑的存废》后,我改变了之前的看法,首先死刑不能阻止犯罪(中国实行死刑已经几千年了),甚至抹杀了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本该是刑罚的目的),其次它造成一个难题:因为杀人可恶而杀死罪犯,那么我们该如何对待杀死罪犯的人?。

《西窗法雨》的读后感范文(通用11篇)

《西窗法雨》的读后感范文(通用11篇)

《西窗法雨》的读后感《西窗法雨》的读后感范文(通用11篇)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

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窗法雨》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西窗法雨》的读后感篇1在法理学的课堂上,这是老师推荐的一本必读书,当时的我以为这本书会跟《社会契约论》、《论法的精神》等众多法律书籍一样无趣、晦涩难懂,所以也就一直没有放在心上,细细地去品读。

然而就在几天前,有人再次跟我谈起此书,说这本书不像是一本法律书,读起来轻松有趣。

听了之后我心想这本书得翻出来读读了。

这本书是刘星教授的法学随笔文集,共有七十多个经典的法律故事,虽然看似讲的是法律故事,但却是通过每一个浅显易懂、甚至是大家所熟知的小故事传播背后的法理,引人思考。

每一个小故事,作者都能结合当下中国实际谈谈自己的感悟与思考,同时也能让读者思考其对当下中国的现实意义。

法律是人所制定的,其稳定性与确定性难免会给其带来滞后性等缺陷,而当这种缺陷运用到个案中时,难免会有不公正的时候。

在当下,我们有时也会讨论评价在法律运用到个案中时是否公正,而在面对这种不公正时,我们又该如何选择的问题。

在本书的开篇《苏格拉底的慎重》中为我们展现了这位哲人在面对不公正的法律时的选择与思考,苏格拉底即使在知道对其审判的法律不公正的情况下仍然选择了服从法律,接受法律对其的处罚。

这位哲人对法律的慎重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我想这就是西方人对法律的神圣性、至上性、权威性的认可,将法律当作心中的信仰,并通过自己的`言行所表现出来予以维护尊重的典型吧。

程文超教授评价此书: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窗小,雨也不大,雨不仅潜入了夜,也潜入了心。

它不仅丰富了读者的法律知识,更是启迪了读者的法治思维,带给读者的不仅有横向的广阔视野,更有纵向的深度思考。

这些都随着书中的那一个个小故事扎进了我们的心底,让我们再看待每一个实践案例与每一个法学话题时,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

西窗法雨读书笔记范文(精选5篇)

西窗法雨读书笔记范文(精选5篇)

西窗法雨读书笔记西窗法雨读书笔记范文(精选5篇)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

那要怎么写好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西窗法雨摘抄读书笔记范文(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西窗法雨读书笔记1刘星的《西窗法雨》一书,由一篇篇简短的小文章构成,多数以一个事例讲述一个个与法律有关的观点。

全书都在表达着西方人眼中的与法律这一主题有关的不同的观点,这不难从书名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中看出。

书中观点很多,其中的“‘上下关系’还是‘契约关系’”一节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一节开篇即“颠覆”了我对契约的认知。

最初接触契约一词,是在高中历史书上中卢梭的一个观点中,那时老师为了方便我们理解,简单的告诉我可以认为就是签订了合同。

而在我看来合同就只是两家公司为达成合作而签订的文件,并无它意。

事实却不然,在西方人的观点中,契约不仅存在于私领域,也存在于公领域。

因此,在他们看来政府在管理国家的时候,是与民众有一个“社会契约”的关系的。

为了证实这一点,他们甚至编织了一个古代故事:认为远古时期人们处在自然状态中,后来大家为了共同生存便签订契约组成社会,再后来又与政府签订契约授予政府权力。

也正因为这一层原因,政府在行事时必须按照与民众订立的契约行事,维护民众利益。

而一旦政府所做之事违背契约时,民众也有权推翻这一政府,与新的能够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组织重新订立契约。

从这一点出发,西方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更多体现的是契约关系。

但在我国,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更多给人的感觉是一种不平等的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这不难从最近的热点事件中一探究竟。

还记得上个月的一篇“小伙为办护照返乡六次多跑3000公里”的报导。

相信这也是很多民众经历过的,排了长长的一条办证队伍,到自己办证时工作人员一句材料不齐,然后让你备齐材料再来,一番折腾后你又得排长长的队伍去办证。

这不免让人觉得办证的政府工作人员没有维护我们的利益,浪费了我们的时间精力,更有甚者会认为其有凭一己权力玩弄民众之嫌。

读西窗法雨有感

读西窗法雨有感

读西窗法雨有感读西窗法雨有感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

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西窗法雨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西窗法雨有感1记得第一次看到《西窗法雨》这本书时,就觉得它只有薄薄的一百多页,感觉不那么厚重,且阅读起来,不像通常的法律书籍那样枯燥无味,而是通俗易懂。

它通过案例或者法律现象向我们娓娓道来深藏其中的法律意义,这让我对它感兴趣,并愿意跟随作者的脚步来逐一探讨。

时隔数年,再读《西窗法雨》时,觉得感受较之前更多,但没有改变的是,读它,仍然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书中经典的案例,精到的剖析,最能引起我对法律的深层思考,极具启发性。

对于学法的人来说,最大的无奈莫过于遇上一个法律与道德的单项选择题,无论选择了哪个,都是对心灵的背叛,要么背叛良知,要么背叛正义。

这对于那些过于感性的人来说,在道德与法律的夹缝中生存,却不能游刃有余。

然而,对大多数理性的人而言,学法的价值便在于寻求法律与道德的平衡。

看完《苏格拉底的慎重》,我最先的情感是无法接受苏格拉底的选择。

这种慎重是否在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这让我想到"米兰达警告",明知法律存在实体不公,却要抛弃法律的个体正义去维护法律的程序正义。

那么,身为法律人则更应该理智地去看问题,将道德与法律分开,否则将深陷在情与理的纠结中不能自拔。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句话在《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这个故事中得到了很好的诠释。

该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乔治的青年闯入皇家机场内游玩而被起诉的案例。

当所有人都认为对乔治的起诉毫无转机时,乔治的律师却以"禁区里"和"禁区附近"不同这样的理由成功地钻了法律的空子。

这场官司的胜利让人不得不承认法律本身的缺陷所导致的漏洞和潜在的危机,这就促使立法者必须具有更强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西窗法雨》读后感800字高中

《西窗法雨》读后感800字高中

《西窗法雨》读后感800字高中《西窗法雨》是一本由刘星著作,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西窗法雨》读后感,供大家参考。

《西窗法雨》读后感1《西窗法雨》,单从名字看来,便十分有味道,不像《法律是什么》那么无趣,仿佛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自有一股无形的美感。

上网打上《西窗法雨》,从回馈的消息看,《西窗法雨》在法学界乃至文学界都颇受赞赏,甚至有人说:谁要是看了《西窗法雨》后悔的,可以把书卖给他,可见《西窗法雨》的可读性。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

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这则评价是我在读过《西窗法雨》后看到的,觉得实在是贴切。

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不得不佩服,刘星老师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写手,他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以活泼细腻的笔触将一份可口的法学大餐呈现在人们面前。

他很懂得把握文章的长度,深入浅出,让人不会有饱胀感而又意犹未尽;他的文章内容丰富充实,正是验证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一句话,实在是言简意赅;他的写作手法极为巧妙,往往从趣事趣案下手,如药引般引导读者进入他要论述的主题,继而叙述法学原理,领你进入法学世界。

网上赞赏《西窗法雨》为能提高思想深度的佳作,我个人十分赞同,其经典的案例,精到的剖析,最能引起读者对法律的深层思考,极具启发性。

前段时间刚讨论完的《安提戈涅》,《西窗法雨》中亦有提及,题目为法上“法”。

第一个法指的是世俗法律,第二个“法”在《安提格涅》中指的是宗教法律。

当世俗法律和宗教法律发生冲突时,安提戈涅说更应该服从高于国家法律的宗教法律。

回到《西窗法雨》,在法上“法”的后一篇,便是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这样的安排,在情理中,也符合人们思考问题的逻辑。

西窗法雨读书报告

西窗法雨读书报告

《西窗法雨》读书报告一、全书简介《西窗法雨》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进行点拨评说,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二、摘录&感想读完《西窗法雨》,我认为这本书着重于引发读者在两个问题上的思考——法律在实施的时候有哪些问题值得注意?法律是有缺陷的,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有缺陷的法律?因此,我想从以上两个角度来谈一谈我的感想。

1.看来,有必要重新思考一下“法治”的精义。

应该认为,其精义不在于“凡事必讼”,而在于各种治理手段并存的情况下,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

——《官司的成本计算》2.所以,要谈论“法治的国家”,首先就要谈论国家行为的规则约束,而要谈论国家的规则约束,似乎就要说法律的最终效力来源于社会规则。

——《法律的最终效力》3.不仅存在形式正义的问题,而且它是法律最基本的问题。

——《法律形式上的正义》4.西方人一般相信,纠正以及防止政府犯错误的最好办法,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

而“以权力制约权力”首先表现在法院存在于政府旁边。

如果法院存在于政府之中,那人们寄希望于政府及其人员的“道德自律”了。

——《政府旁边的法院》5.当法律不能实现公正时,公正本身便是超越法律的判决依据。

——《法律与公正》6.但是,西方人还有这样一种观念:法律不仅要关心大多数人,而且要关心少数人,因为法律是跟所有人有关的。

他们相信,少数人的权利同样是一种应予承认的权利。

——《少数人的权利》首先,广义上而言,法律的目的是实现正义;狭义上而言,法律的目的是保障权利和义务。

所以,法律在实施的时候应该时时围绕它的目的。

法律在实施的时候最容易也是最引人关注的问题就是是否公正。

有关这一点,我摘抄了4、5两段话。

我认为,它们是解决不公正问题的两个有效手段。

如果是有人为了一己私利,滥用职权,从而妨碍了法律实施的公正,那么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有效的监管。

西方人所提出的“政府旁边的法院”就是行政和监督的分离。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

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读后感篇一:西窗法雨读后感西窗法雨真的是一本很不错的书,难得的一本让人不会觉得枯燥,有兴趣读下去的法律书籍。

它以精彩的案例为载体,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

刘星老师更是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使文章变得更加通俗易懂。

虽然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但是它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引领读者一步一步地走进法律世界,领略“法”的奥秘。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

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裕”。

不得不说这实在是贴切,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书中引用了许多精彩的案例和故事,其中有几则让我影响深刻。

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就是其中的一个。

苏格拉底是个著名的哲学家。

此人述而不作,性格倔强,尤其喜好运用“辩证法”将那些自以为学富五车的人驳得哑口无言,(最终)得罪了一些自以为是的“智者”。

于是,这些“智者”便利用雅典荒诞不经的法律,控告苏格拉底传授对诸神不敬的学问(言论?),腐化及误导青年,并且还真的把他送进了监狱。

在狱中,他被判饮毒而死。

临行前,苏格拉底的学生克力同来看他,告诉他朋友们决定帮助他越狱,而且一切已安排妥当。

可是苏格拉底却坦然自若,表示不越狱。

克力同提出各种理由来说服他,告诉他雅典的法律不公正,遵守这样的法律简直是迂腐,但仍然无效。

苏格拉底还反问:越狱就正当吗?对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的制裁难道就正当吗?有没有一种服从任何法律的义务?经过与克力同的一番“探讨”,苏格拉底最后选择了饮毒。

它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的一方面:对待自己认为不公平的法律,态度要慎重,理由是,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

西窗法雨读后感3000字

西窗法雨读后感3000字

西窗法雨读后感3000字摘要:一、引言1.介绍《西窗法雨》的基本信息2.阐述读后感的重要性二、内容概述1.本书作者及主旨2.书中涉及的法学知识和案例三、阅读体验1.语言风格:生动、幽默、通俗易懂2.案例分析:精彩、引人入胜3.法学与文学的融合:增加可读性四、法理探讨1.西方法律文化的特点2.与中国法律文化的对比与启示五、读后感及思考1.对法律的认识与理解2.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3.法学教育的启示六、结论1.推荐《西窗法雨》的原因2.期望读者从中获得的收获正文:【引言】《西窗法雨》是一本深受法学界和文学界赞赏的书籍,它以独特的魅力吸引了无数读者。

这本书既不同于一般的法律教材,也不同于传统的文学著作,而是以一种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笔触,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

在阅读过程中,我们不仅能感受到作者对法律的热爱和尊重,还能从中启发自己对法律文化的思考。

因此,撰写一篇读后感显得尤为重要,以分享这本书给我们带来的启示和感悟。

【内容概述】《西窗法雨》由刘星老师撰写,旨在通过精彩的案例和深入的法理分析,向读者展示西方法律文化的魅力。

书中以生动的笔触,讲述了诸多引人入胜的法律故事,这些故事涵盖了宪法、刑法、民法等各个领域。

在阐述这些故事的过程中,作者巧妙地将法学知识与文学手法相结合,使得读者在享受文学之美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法学的精神内涵。

【阅读体验】在阅读《西窗法雨》的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了作者独特的语言风格。

他的文字生动、幽默,通俗易懂,使得原本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富有生气。

书中所涉及的案例分析也是精彩纷呈,让人沉浸其中。

作者通过这些案例,巧妙地将法学与文学相融合,使得文章既有深度,又具有可读性。

【法理探讨】《西窗法雨》让我们看到了西方法律文化的特点,其中包括对个人权利的尊重、法治精神的贯彻以及对正义的追求等。

通过对比中国法律文化,我们可以从中发现一些值得借鉴的地方。

例如,在处理政府与法院的关系时,西方更加注重法院的独立性,以保障法治的公正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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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书报告西窗法雨,不知道作者是否是临窗听雨思法看世界之意?简单的语言,却在解决人们历来争论不休的问题。

他以独特的视角与平易却犀利的语言,以故事的形式向我们讲诉他的法律观。

但他却又不是直接讲诉,而是层层剖析。

不是直接陈述他的观点,而是将许多理由一并放出来,用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播评说,不着痕迹的调动我们的思维,留给我们无尽的思考。

正如序中所讲,作者不仅讨论其‘然’,更讨论其‘‘所以然’’,不仅讨论法律的制定,更讨论为什么制定。

他有开阔的视野和深厚的功底,不仅对西方传统法律了如指掌,更有更深层次的思考。

读了这本书,我把它大致分为:法的遵守与违背、权力问题、法律的制裁三部分。

首先法律的遵守与违背。

在本书中‘苏格拉底的慎重’,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尽管他是充分聪明智慧的看出了法律对于他的不公正。

于是,作者提出对待自己认为不公正的法律,态度要慎重。

诚如,所谓智者见智,人仁者见仁,对价值判断也总是见仁见智。

如果把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人便容易导致多数人的暴政。

暴力会取代理性与秩序,因为这里的一部分人认为的公正对于另一部分人来说却是不公正,便难以有裁判公正的尺度。

同样对于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中国人对于苏格拉底的做法是不理解的,但与此同时,我们更多的是应该看到法律的作用,规范社会秩序,是不容被破坏的。

如果以苏格拉底的价值观而否定了法律,那么整个社会规则也会随之逐渐被否定,那么法律法规便失去了它建立的意义。

同样宗教义务与世俗法律义务之间有着难以调和的冲突而引发的对法律的遵守与否的问题。

在作者所讲的故事中,依据宗教法律义务安提戈涅要为她的兄弟举行葬礼,但依据法律她的这一权利又是被禁止的。

安提戈涅称这是她良心上的要求,是道德要准则和宗教要求。

西方人认为此岸世界是没有彼岸世界那么完美的。

在彼岸世界中,神或上帝是无所不能的。

相对的在此岸世界中,由于人性中的种种天生自然缺陷,世间总有许多这样又或是那样的不完美,因而人们要进行自我完善,进而以彼岸世界的法则作为最终标准判断自己的行为。

同理中国长期存在的社会规则家族法规也是如此,它是人们对道德和彼岸世界的追求,也是一种人性底线。

应该被法律所承认和尊重。

但是,所有的宗教义务社会规则我们都应该遵守吗?哲学上所讲,世界上绝对错误的就是绝对本身。

由此,一些泯灭人性和不符合人的道德追求的宗教义务与家族法规我们都也要遵守吗?法律应该退居它之外吗?显然是不对的,这种宗教义务与家族法规是没有资本去超越法律的高度的。

从而,我很赞同作者在此书中所提出的:人无法摆脱世间命运的安排,但可以选择自己的行为,从而选择自认为更好的法律秩序。

但从而又因此而引发更好的法律秩序标准的问题。

因此,我们更多的是应对法律慎重,以人性标准和道德为最高准则。

权利问题。

权利向来被众多人关注与争议的问题,其涉及面广到每个人每个物。

先看作者讲到的同性恋权利得到保护的问题。

他提到我们要认真对待权利,如果一个人的所作所为不会影响他人的自由,那么他便享有这个行为的权利。

同性恋的权利被剥夺其多半原因是她们的人数占少数,甚至可以理解为这是多数人的暴政的结果。

但是,如果有一天同性恋的人数占了人类的多数,那么人们还会觉得同性恋是不合理的吗?又或者是从一开始人们都是同性恋,那么异性恋的权利是被剥夺的吧?由此,我们应该更明确的看到了并不是多数人认为的即为合理,还曾有人讲过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因而,对真理的评判并非易事。

我们不能因为多数人认为的不合理作为充分的理由去否定和剥夺另一部分人的权利。

这令我想到了工人权利问题,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后,工人数量较少,资本家对她们任意剥夺,那时的法律也在明里或者暗里的在不同程度上对这种不合理予以承认和保护。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工人的地位也日新月异,同时也看见了她们权利得曙光。

工人阶级的不断壮大也使得她们的权利越来越多的被法律所承认,并越来越多。

而现在我们重点应该清楚,权利即为不影响别人的行为,于是我们应该重视别人的权利也珍视自己的权利就变得及为重要。

在此书女人与男人的问题中,作者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不容易。

一些法律意图保护女性的权利,却无意插柳反而侵犯的女性的权利。

也许是自然的力量成就了男女的不平等,女性的权利也被自然预先损害,但这就是现实已经造就了这种的不平等。

而女性似乎也安于这种的不平等,并乐在其中。

这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是自然神的调和,男女的一种协作,所以一些女性并非渴望得到某部分的权利。

对于她们来说也许某部分的权利根本不必要去追求。

从某种程度上说完全平等也并非被所有人所追求。

合情合理的部分不平等也许更有利于社会秩序的调和。

所以某些权利我们也不必要去完全追求。

在此书中还讲到了权利得天生的和永恒性。

在西方存在法律权利和另一种自然权利之间的区别。

法学家弗朗·西斯·德·维多利亚提出:印第安人具有人性和理性,她们的人性和理性决定她们具有法律权利得自然权利,这些人具有的权利不是由国家和法律决定的,而是自然存在,与生俱来。

于是,有人坚信人们的某些权利是天生具有的,无论国家的法律是否承认,这些权利都是永恒的。

如生命的权利,每个人都有生命的权利,不能无条件的被任何人和任何团体所否定。

如果一个国家现在老龄化特别严重,并且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

但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也不能出台法律去否定她们生命的权利而将她们处死。

她们的生命权是自出生便具有的而不可以被任何人任何团体剥夺的,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

吃饭和喝水也是人的自然权利。

如果几个人在沙漠中迷路了,她们剩下的水只够一个人喝了,尽管是在这种情况下,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也没有权利去剥夺其他人喝水的权利,所有人都平等并公平的拥有这个权利。

因而,对于人的自然权利,无论法律是否承认和支持,它都应该发挥其效力而不应该被阻碍,是与生俱来并神圣不可侵犯。

法律的制裁。

法律的制裁也并非白纸黑字的硬性事实。

更应该遵守的是白纸黑字后的法律原则,这种原则是一种正义的伸张,一种高尚的依法。

如帕尔马案件中,帕尔马杀祖父以求得到财产继承,他打破了正义伸张的原则,甚至违背了最基本的道德准则。

这种行为自然是不能被人们所接受的,也并不能被法律所容忍。

于是,更突出了法律是道德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地位。

任何不道德都应该被制裁。

而法律的制裁并不能仅仅依据条文。

法律也必然有不完善的地方,那么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也就理所当然的应该有不一样的标准。

而政府与法律的问题也历来被人们所津津乐道。

中国历史上的半法治与西方现代国家的全法治最主要区别为统治阶级与法律的较量。

全法治则认为政府与其他人一样并不与法律有亲近关系。

在赖特祥案例中已充分体现西方全法治精神。

赖特祥可以在澳大利亚出版英国认为危害英国国家利益的书而在法律上打败英国政府。

作者提出:我们不应该因为半法治而感到自卑,而应该想想哪种更好。

在我国政府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关于法律效力与政府这个问题上,我们更多的是应该思考一下,而非武断的认为谁应该受制于谁。

也许法律应该凌驾于政府之上,可以更好的体现法治化与民主化。

但由此政府的一些特殊权利是否又会被限制,如果恰好这些权利可以造福于人呢?在英美国家坐在法官旁边的陪审团对判决结果有着绝对的影响,决定着法律的制裁,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

在确定有关案情证据的时候,需要的不是极为冷峻的理性而是一般人们的常识感觉,因为后者更为可能贴近案情实质,并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法治与民主的结合,在审判中保护民众的声音,因而我认为在审判中民众的声音一定要有充分的体现,也更能保证法律的人性化、合理化,而不违背人性的准则,体现民意扬法院之威,给人们更多的法院对法律的承诺,让人们对法律制裁更信任并自愿遵守。

虽然法律已经给了硬性的规定,正如白纸黑字,不容忽视,但在一般规则之下也应该有自由量裁。

法治的目的在于实现同样情况下同样对待。

法律即为一般规则,在一般规则的指引下处理相同情况便为公平。

有一般规则便不可以有自由量裁吗?显然是不对的。

如果一个小偷偷了别人的东西,而另一个人又偷了这个小偷所偷来的东西,那么她们两个人都应该受到相同的处罚吗?显然不完全是,因为前一个小偷所偷的东西他自己并非这个东西的所以者,而后一个小偷是因为前一个小偷是小偷的身份才去偷他的东西的,她们在目的动机上显然是不同的。

如果在一些问题上涉及道了道德问题呢?也不能自由量裁吗?又如泸州遗赠案例中,法律与道德也不能自由量裁的吗?因而,自由量裁一个呗承认,在愈多场合它比硬性的法律条文更为合情合理,也更能满足法律的最终目的。

制裁的依据在制裁中也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法律希望被承认和信服的话。

作者在此书中提到诱供无效。

诱供被一些人认为是侵犯一些人的权利,因而不被一些人所接受,这是由于人权至上的观点所致。

的确,在细想之下诱供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如诱供之下,有些犯人说出了不属实的话,那并不是出于她们的本心,这样对案件的审判也造成阻碍。

对于你说什么法官裁判什么,西方认为法律尤其是实体方面的法律,是一种人的权利制度,其设置的出发点主要是主体的权利保护,人们完全可以放弃这种权利。

除了以上总体归纳的三点外,作者在书中也同样讲诉了恶法亦法、善意的违法、道德与法的关系、正义与法律、法律的矛盾等问题。

对法进行全面讲述。

这一场绵绵细雨从西窗飘进了我的心里,我想也同样飘进了无数中国人的心里。

当今中国力推法治,而首当其冲重要的是我们对法的理解和把握。

人们认识到如果希望更为少的成本进入人际关系参加社会运作,甚至融入繁杂的世界,理解根植于生活之中然而又提升为国家权力符号的法律秩序自然顺理成章。

于是,了解法律,明确权力与义务便顺理成章。

作者的这本书引人思考,对于法的理解加入了新的东西。

法治即为希望建立更好的社会秩序,更加造福于民。

法律是一种最高的社会准则,是值得我们尊重的。

我们之所以是人是因为我们会思考,对法律的思考也是我们历来在做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当代中国人对法律的信仰近乎疯狂,大家信法更试图懂法理解法,而更重要的是思考法。

而《西窗法雨》在不知不觉中牵引我们的思维,带领我们进入更深层次的思考中。

这种思考正式我们当前所需要。

在不断追求法律的公正,也许这样才能让法律更好的服务于人于整个社会体系。

此书的最后作者要求我们要反省。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们的国家的确存在许多不足,这其中必然有许多人为因素。

本书中所提到的半法治与全法治,我们么也应该思考哪种更好。

我认为当今我们所追求建立的是全法治国家,那么如此,对于这种全法治我们也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与理解,也许那将作为我们的一种法律追求。

这场西窗外的毛毛细雨吹进了我的心里,让我的心里也毛毛的。

没错,是毛毛的,对于我这样一个法律初学者,最初对法的理解被颠覆,有恍然大悟之感,同时也感觉很矛盾,思而不得其解。

如法律与正义的问题,也许有时法律与正义相违背,那我们也该遵守吗?有关正义的标准问题又出现了,那我们该怎么办呢?我想更多的东西是应该我们细细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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