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黑龙江省各地市基准地价

黑龙江省各地市基准地价黑龙江省位于中国东北部,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多样的地理环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价值逐渐显现。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土地资源,黑龙江省各地市政府对基准地价进行了评估和调整。
一、哈尔滨市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的省会城市,也是该省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
哈尔滨市的基准地价相对较高,主要原因是该市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和人口规模等因素。
根据最新的评估结果,哈尔滨市的核心城区和主要商业区的基准地价较高,而一些新城区和工业区的基准地价相对较低。
二、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是黑龙江省的重要城市之一,也是该省的工业重镇。
齐齐哈尔市的基准地价相对较高,主要原因是该市的工业基础和经济发展。
根据最新的评估结果,齐齐哈尔市的核心城区和主要商业区的基准地价较高,而一些新城区和工业区的基准地价相对较低。
三、牡丹江市牡丹江市是黑龙江省的旅游胜地,也是该省的重要城市之一。
牡丹江市的基准地价相对较高,主要原因是该市的旅游资源和经济发展。
根据最新的评估结果,牡丹江市的核心景区和主要商业区的基准地价较高,而一些新城区和工业区的基准地价相对较低。
四、佳木斯市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的重要城市之一,也是该省的农业重镇。
佳木斯市的基准地价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该市的农业基础和地理位置。
根据最新的评估结果,佳木斯市的核心城区和主要商业区的基准地价较高,而一些新城区和工业区的基准地价相对较低。
五、大庆市大庆市是黑龙江省的重要城市之一,也是该省的石油化工重镇。
大庆市的基准地价相对较高,主要原因是该市的石油化工产业和经济发展。
根据最新的评估结果,大庆市的核心城区和主要商业区的基准地价较高,而一些新城区和工业区的基准地价相对较低。
六、鸡西市鸡西市是黑龙江省的重要城市之一,也是该省的煤炭重镇。
鸡西市的基准地价相对较高,主要原因是该市的煤炭资源和经济发展。
根据最新的评估结果,鸡西市的核心城区和主要商业区的基准地价较高,而一些新城区和工业区的基准地价相对较低。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31•【字号】舟政发[2011]33号•【施行日期】201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舟政发【2011】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76号)规定,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下同)对200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共纳入清理范围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69件,通过审核,决定保留92件、拟修改24件、废止53件。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自本次清理结果公布之日起,除上述保留、拟修改的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09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制定的其他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直接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其中,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部分的内容暂时停止执行。
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在一年内修改完毕重新发布,新文件发布后原文件自行废止。
附件:1.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附件1附件2附件3。
舟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原始

舟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舟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和国家规范、标准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舟山市城市规划区。
第二章城市用地第三条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和特殊用地等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见附件一)。
第四条在计算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第五条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
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确需在未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见附件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凡附件二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并超出附件二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申请,按规定程序,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重大调整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建筑容量第七条新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建筑高度以及建筑性质,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应按表3-1规定的内容确定。
第八条对未列入表3-1的体育场馆、幼托等设施,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执行,但不应超过表3-1中居住用地的控制指标。
建筑密度与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注:1、有关指标在规定的幅度内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后确定,原则上较高的容积率适用较低的建筑密度。
2、本表规定的上限控制指标,对于大范围的新建、改建工程如开发区、居住小区等,应按使用性质分类划定计算。
舟山市定海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舟山市定海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2001—2010年)文本舟山市人民政府二OO八年一月第一部分舟山市定海区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文本一、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确保定海区城区六街道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切实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定海区城区六街道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文件精神,以及舟山市和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要求,以原《定海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1~2010)》为基础,按照定海区城区六街道“农保”规划、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成了本次《定海区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2001—2010)》。
(一)规划目的定海区城区六街道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相对匮乏,开发难度逐年加大。
随着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尖锐。
为了加强政府对土地利用的计划管理和宏观控制,协调各部门间和区域间的用地矛盾,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合理调配预留的建设用地和待置换用地指标,必须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开展这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旨在提高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其主要目的,一是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二是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协调各部门、各区域的用地矛盾;三是为进行用地分区及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依据。
(二)规划任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街道土地利用总的战略性、指导性的长远规划。
应以宏观调控土地资源为主要手段,协调各行业、各部门之间的用地供需矛盾为基本任务,以促进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其主要任务是:l、以促进耕地动态平衡为前提,进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首先安排好农用地,并合理地妥善地安排各业用地;2、将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留用地等各项指标分解到村,落实到地块;3、制订土地用途管制细则,重点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4、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保护的分阶段任务。
舟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原始

舟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舟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和国家规范、标准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舟山市城市规划区。
第二章城市用地第三条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和特殊用地等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见附件一).第四条在计算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第五条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确需在未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见附件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凡附件二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并超出附件二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申请,按规定程序,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重大调整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建筑容量第七条新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建筑高度以及建筑性质,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应按表3—1规定的内容确定。
第八条对未列入表3—1的体育场馆、幼托等设施,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执行,但不应超过表3—1中居住用地的控制指标。
建筑密度与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注:1、有关指标在规定的幅度内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后确定,原则上较高的容积率适用较低的建筑密度。
2、本表规定的上限控制指标,对于大范围的新建、改建工程如开发区、居住小区等,应按使用性质分类划定计算。
(定价策略)工业用地价格走势分析最全版

(定价策略)工业用地价格走势分析工业用地价格走势分析2007年国家出台《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标准》的颁布加强工业用地调控的一项重大政策,是国家运用土地价格手段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有效的避免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竞相压低地价甚至以零地价、低于成本出让工业用地。
2008年,为了保证13亿国人的吃饭问题,中国政府设定了18亿亩的耕地红线,这是个不可触及的底线。
而据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的耕地总数是18.26亿亩,已经逼近最低底线。
因此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当中,政府势必会更加严格地实施耕地保护制度。
这样就导致未来房地产开发中,农用地开发越来越难,更多的是拆旧盖新。
2010年国家又颁布一系列土地管控措施,加大土地使用管控力度。
从新的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出,更多的出发点是从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出发。
未来在搬迁过程中,不论是在搬迁难度还是搬迁成本上,都有一定的增加。
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接下来的房地产开发提升了难度,增加了成本。
同时因土地指标管控的严格及各地可用工业用地指标的不断减少,各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加大了对企业的筛选力度,提高企业进区门槛,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工业用地出让价格的提高。
工业用地主要价格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一般因素(1)自然因素:城镇地理位置、水文气候条件等;(2)社会因素:城镇发展与公共设施建设等;(3)经济因素:地区经济增长、财政金融状况与利率水平、交通体系、产业政策、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物价工资及就业水平、此类市场状况等;(4)行政因素:城镇土地利用规划、房地产租金与税收政策等。
2.区域因素(1)交通状况:对外交通便捷程度、交通管制、距货物集散地(车站、码头、机场)距离及货物集散地的规模档次、道路构造及档次、道路体系等;(2)基础设施状况:供水、排水、供热、供电、供气等状况;(3)环境状况:污染排放状况及治理状况、距危险设施或污染源的临近程度、自然条件等;(4)工业区成熟度:相关产业的配套及集聚状况、工业区的未来发展趋势等;(5)行政因素:规划限制、政府的特殊政策、产业管制等。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绍兴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和城镇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绍兴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和城镇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0.24•【字号】绍政发〔2022〕20号•【施行日期】2022.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绍兴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和城镇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绍政发〔2022〕2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加强政府公示地价管理,进一步规范城乡土地市场,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精神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绍兴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和城镇标定地价成果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2022年10月24日绍兴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一、基准地价内涵及条件(一)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估价期日:2021年9月1日。
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界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土地权利及地价内涵构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权利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宅基地基准地价的土地权利类型为宅基地使用权,其权利的取得、行使和转让等符合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土地取得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增值收益。
土地使用年期:法定最高土地出让年期(即集体商服用地40年,集体工业用地50年),农村宅基地为无限年期。
(二)基准地价表达方式表1 绍兴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达方式(三)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二、基准地价成果表表3 绍兴市区集体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表4 绍兴市区集体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表5 绍兴市区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其他内容详见《绍兴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报告。
浙江省市名大全

浙江省市名大全浙江省,简称“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以其秀美的风光、繁荣的经济和丰富的文化而闻名于世。
以下是浙江省各个城市的列表,按拼音顺序排列:1、杭州(Hangzhou)2、宁波(Ningbo)3、温州(Wenzhou)4、湖州(Huzhou)5、嘉兴(Jiaxing)6、绍兴(Shaoxing)7、金华(Jinhua)8、衢州(Quzhou)9、舟山(Zhoushan)10、台州(Taizhou)11、丽水(Lishui)12、义乌(Yiwu)这些城市各有其独特的特色和魅力。
例如,杭州以其美丽的西湖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而闻名,而宁波则以其重要的海洋港口和丰富的海洋文化著称。
温州则以其在商业领域的创新精神而备受赞誉,湖州则以其优美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丝绸文化而受到游客的喜爱。
浙江省的城市各有其独特的经济发展优势。
例如,杭州是浙江省的省会城市,也是浙江省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中心。
宁波则是重要的海洋港口城市,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和深厚的海洋文化。
温州则以其活跃的商业氛围和创新的商业模式而闻名。
浙江省的城市群星璀璨,各具特色,无论是自然风光还是人文景观都让人流连忘返。
无论大家是想欣赏江南水乡的秀美风光,还是想感受浙江人民的热情好客,浙江省都是一个值得一游的地方。
浙江省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个经济和文化发达的省份,拥有许多优秀的医院。
以下是一些浙江省各地级市医院的介绍:杭州市拥有多家知名医院,如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
这些医院在医疗技术和服务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
宁波市拥有宁波市第一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等知名医院。
这些医院在各自的专业领域都具有较强的医疗实力和较高的医疗质量。
温州市拥有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市人民医院等知名医院。
这些医院在温州地区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并在各自的领域具有较强的医疗实力和较高的医疗质量。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宁波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的通知-甬政发〔2017〕1号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7.01.03
施行日期
2017.01.03
文号
甬政发〔2017〕1号
主题类别
土地资源,价格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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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宁波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的通知
甬政发〔2017〕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宁波市区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批复》(浙土资厅函〔2016〕52号)精神,宁波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已经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宁波市区基准地价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3日
——结束——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0-2020年)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发布时间:2006-12-11 来源: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舟山城市的合理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特制定《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舟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定海区、普陀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舟山本岛及其周围主要岛屿,包括金塘、册子、盘峙、大小五奎山、长峙、岙山、马峙、小干、鲁家峙、朱家尖、普陀山、洛迦山等为本规划的城市规划区,总面积721.44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664.52平方公里。
第三条舟山市域的城镇体系发展和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四条本规划期限:近期2000~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第五条本规划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由舟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第六条近中期实现更加宽裕的小康水平,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远期争取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第七条舟山市市域总人口规划近期(2005年)104万人,中期(2010年)106万人,2020年110万人。
第八条舟山市主要经济发展目标:近期(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200亿元左右(以2000年价格计算,下同),人均20000元左右;中期(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270亿元左右,人均26000元左右;远期(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500亿元左右,人均45000元左右。
预测2005年一、二、三产业的结构比重为22.5∶39.5∶38.0。
第九条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推进对策:加快舟山的区位优势和“渔、港、景”资源优势向现实经济优势转化,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统缆全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抓住机遇,进中求快,强化基础,勇于创新,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争创机制市场化、区域城市化、陆岛一体化,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海洋经济大市,创海洋文化名城。
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

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评估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是指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和安置用房价格进行确定的活动。
二、房屋用途分为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及其他房屋五类。
三、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安置用房的评估以货币补偿基准价为基本依据,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朝向、装修及其它因素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计算公式: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1+区位差价系数)×(1+层次差价率)×(1+朝向差价率)×(1+其他因素差价率)-同类用途房屋基准重置价格+同类用途房屋评估重置价格×成新率}×建筑面积+附属物补偿金额+装修补偿金额。
安置用房评估金额的计算公式:安置用房评估金额={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1+区位差价系数)×(1+层次差价率)×(1+朝向差价率)×(1+其他因素差价率)-同类用途房屋基准重置价格+同类用途房屋评估重置价格×成新率}×建筑面积。
四、其它未涉及的内容按《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五、普陀、岱山、嵊泗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由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七、本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附:舟山市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有关因素界定表一、定海城区2002年砖混半框架结构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单位:元/㎡房屋用途地段等级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其他用房一类30001800028002000参照住宅用房和办公用房的货币补偿基准价`、重置价2800二类260012000240018002350三类21006000200016001900四类≤1800350017001500重置价7509007501000备注:1、区位差价系数幅度:-50%至+30%2、住宅其他因素的幅度:-30%至+20%3、商业用房其他因素的幅度:-35%至+20%二、舟山市2002年住宅房屋朝向差价率标准(%)结构主方向朝东朝南朝西朝北差价率-20-6-7备注:1、主方向是指本幢住房正方向左右各45度范围内的方向;2、钢混、砖混结构条式住房,按主方向以套为单位计算增减系数;三、定海城区2002年商业用房层次差价率标准(%)单位:元/㎡地段等级基准价格一层二层一类18000100%25%二类12000100%30%三类6000100%40%四类3500100%60%备注:商业用房三层以上按办公用房考虑四、舟山市2002年住宅房屋层次差价率标准(%)层次总楼层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一+4二+3+2三0+4-4四0+4+9-13五0+4+9+7-20六0+4+9+7+2-22七0+4+9+7+3+2-25备注1、小高层的房屋七层(含七层)以下每层减10元/㎡,七层以上每层加10元/㎡2、本表也适用办公用房3、本表为平屋顶房屋的层次差价率,对于现浇坡屋顶房屋的层次差价率参照平屋顶房屋,但顶层的层次差价率增加+4%五、舟山市2002年住宅其他因素差价率标准(%)序号其他因素修正情况修正系数备注一功能布局(-10%至+5%)好0%至+5%室内布局合理,采光通风好,卫生间建筑面积4.5㎡以上,房屋建筑面积60㎡以上,一般-5%至0%室内布局一般,采光或通风一般,卫生间建筑面积3㎡以上,房屋建筑面积60㎡以下,差-10%至-5%室内布局不合理,采光或通风不好,卫生间建筑面积1.5㎡以下或无卫生间,房屋建筑面积30㎡以下,二居住环境(-20%至+10%)好0%至+10%属物业小区,周围环境安静,小区绿地率达到25%(含25%)以上,小区容积率小于等于1.3,出路方便,附近教育、卫生、文化、商业等软配套优,城建配套优一般-10%至0%属一般小区,周围环境一般,小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下,15%以上,小区容积率大于1.3,出路一般,附近教育、卫生、文化、商业等软配套一般,城建配套一般差-20%至-10%不属小区,周围环境噪杂,绿化差,出路不便,周围教育、卫生、文化、商业等软配套差,城建配套差三建筑结构形式(0%至+5%)特殊0%至+5%视建筑结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0%备注:1、办公、工业用房、其他用房的其他因素修正参照住宅;2、分值均含下限,不含上限3、城建配套主要指供电、供水、供气、排水等六、舟山市2002年商业用房其他因素差价率标准(%)序号其他因素修正情况差价率(%)备注一建筑结构形式(0%至+5%)特殊0%至+5%视建筑结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0%二房屋深宽比(-5%至0%)≤20%深宽比每增加0.05,差价率增加-0.5%,在0、0.05、0.1之间的深宽比,按最靠近划分等级原则取差价率2.1-1%2.2-2%2.3-3%2.4-4%2.5-5%三房屋层高(-10%至+5%)4.5至5.5米0%至+5%3.5至4.5米-5%至0%3至3.5米-7%至-5%3米以下-10%至-7%四商业环境(-20%至+10%)好0%至+10%周围商业氛围优,方便停车、休息,购物环境优,建筑物布局合理,内设电梯、中央空调,城建配套设施优一般-10%至0%周围商业氛围一般,停车、购物环境一般,建筑物布局一般,无电梯、中央空调,城建配套设施一般差-20%至-10%周围商业氛围差,停车、购物环境差,建筑物布局不合理,城建配套设施差备注:分值均含下限,不含上限。
浙江省最新基准地价表

杭州市基准地价表(含余杭、萧山)发表时间:2015-03-06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表附件2:杭州市区基准地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平方米宁波市基准地价发表时间:2015-03-06宁波市城区土地级别范围二、宁波市城区基准地价宁波市城区基准地价按商业、住宅、综合、工业四大类划分,基准地价类型除工业用地采用净地基准地价表示外,商业、综合、住宅同时采用楼面基准地价和净地基准地价表示,其中临主要道路商业用地还采用路线价表示。
具体类别基准地价标准如下:1、宁波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楼面基准地价)单位:元/平方米2、宁波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净地基准地价)单位:元/平方米3、城区临主要道路商业用地路线价表(净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关于调整北仑区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十七次区长办公会议和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关于调整北仑区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价格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土地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土地开发建设和地产市场交易的实际情况,就区内各街道、乡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调整提出如下意见:一、调整的土地范围。
本次调整覆盖面为北仑区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全部土地。
二、土地级别的调整。
为方便土地管理,有利于与有关政策的衔接,本次土地级别调整以辖区内各街道、乡镇为单位进行分等定级,根据各街道、乡镇经济发展程度,土地开发规划、利用等因素和地产市场交易状况将辖区内7个街道、乡镇划分为五等。
同时根据各街道、乡镇内部土地开发现状和城镇规划,将各街道、乡镇辖区范围划分三个级别,在具体级别划分时兼顾不同土地用途分别确定。
对一些街道、乡镇区域地价差异不明显的,合并设定级别和基准地价。
乐清市基准地价

乐清市基准地价
一、基准地价内涵及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地价更新期日:2017年7月1日。
(2)土地开发程度: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外围五通(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场地内部平整。
(3)地价内涵构成:各类地价内涵包括各类土地使用权收益的资本化、土地外部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土地内部直接投资开发贡献的地租(纯收益)的资本化部分。
具体地价构成包括土地所有权收益价值、土地取得及开发带来的价值,其中开发价值指外围基础设施配套贡献的分摊价值和场地内部平整开发贡献的价值,但不包括市政部门规定交纳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构成则仅包含土地取得费用、开发费以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增值收益。
(4)土地使用年期:按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限设定,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定土地使用年限50年;地下空间的土地使用权统一设定为土地使用年限40年。
2.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本次乐清市基准地价类型主要分为住宅、商业、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大类,具体表达方式如下表。
3.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
基准条件按工业级别价、商业级别价、住宅级别价、商业路线价四类界定,具体见表1-2、表1-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基准地价的“基准条件”不作界定,主要以相关设施规划设计规范的一般条件为基准。
二、乐清市基准地价表
乐清市基准地价表如下,具体级别范围界线与路线段需对照基准地价图确定。
表2-4 乐清市商服用地路线段级别基准地价表
11
12。
舟山市物价局文件

舟价[1990]89号
关于供应部队生活用煤改按居民生活用煤价格执行的通知
1990年9月25日
83
舟价[1990]106号
关于焦炭销售作价办法的通知
1990年11月21日
84
舟价[1990]111号
关于调整和放开豆制品价格的通知
1990年12月20日
85
舟价[1991]39号
关于旅社、招待所、饭店客房收费实行适当浮动的通知
38
舟价[1988]110号
关于下达《浙江省收费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1988年11月12日
39
舟价[1988]111号
舟财预[1988]390号
关于转发《浙江省省管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等二个文件的通知
1988年11月17日
40
舟价[1989]2号
关于凭票定量以外食糖作价办法的通知
1989年1月14日
31
舟价[1988]96号
关于放宽彩色电视机等外采工业消费品价格管理的补充通知
1988年9月20日
32
舟价[1988]97号
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20次常务会议《决定》和重申加强物价管理的有关规定
1988年9月22号
33
舟价[1988]99号
关于代办去杭州火车票收取服务费的批复
1988年9月20日
34
舟价[1988]100号
关于《舟山市工商咨询事务所收费标准》的批复
1993年1月6日
106
舟价[1993]7号
关于增补定沈线公交班车油差补贴的批复
1993年1月12日
107
舟价[1993]9号
关于正式收取计划外运输劳务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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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线价格评估方法及案例

一般江河岸线隶属于港务局管理。
例如长江各段岸线就对应着不同的岸线使用费(估计根据河道进深、距离入海口等等有关),以米为计算单位。
如果你指的仅仅是岸线费用,偶想直接去查询相关的管理文件即可。
如果你评估的沿岸线的土地价格,则除了按正常评估方法求出地价外,还需加入岸线使用费这个“隐性土地他项权”对地价的影响,用公式表示:V=V1+V2V1——不考虑岸线影响时的总地价;V2——该宗地沿岸线的长度L * 单位岸线使用费。
岸线使用费由上海市港口局下属的港政中心具体负责征收,全额上缴市级财政国库。
征收对象为港口岸线使用单位。
岸线使用费按市港口局核发的《上海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含临时岸线使用许可证)所核定的岸线长度及规划的码头前沿线水深计征。
岸线使用长度以米为计算单位(不足一米按一米计算)。
不同的规划码头前沿线水深的岸线每米每季征收标准为:8米以上(含8米)水深,按90元计征;5米以上(含5米)至8米以下水深,按30元计征;2米以上(含2米)至5米以下水深,按10元计征;不足2米水深,按3元计征。
政府行政机关、部队、公安、体育运动等部门、团体及国家财政全额拨付经费的单位,在所使用的岸线上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免缴岸线使用费。
对于因政策性亏损并由财政给予补贴的企业,经市财政核定,在亏损补贴期间其岸线使用费免缴。
获准使用岸线的单位,其岸线使用费按批准使用岸线的下季度起缴纳。
终止使用岸线的单位,其岸线使用费按批准终止使用岸线的下季度起停止缴纳。
岸线使用费每季度缴纳一次,每季中间一个月的15日为该季最迟缴纳日。
根据《上海港口岸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凡获准使用岸线的单位,应当在取得《岸线使用许可证》后的一年内,投入建设或者使用。
逾期不投入建设或者使用的,应当办理申请展期手续,展期为6个月。
逾期不办理展期手续或者展期已满仍不投入建设或者使用的,上海港务局可注销其《岸线使用许可证》。
这是上海的。
所以我认为,征费标准相当于取得费或者使用权费,实际情况还需要加上开发建设费用。
瑞安市基准地价一览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

瑞安市基准地价一览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作者: ————————————————————————————————日期:瑞安市基准地价一览表一、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内涵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开发费。
开发费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基准条件1、更新基准日: 2014年10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土地开发程度:大宗地按达到区域实际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外围五通(宗地红线外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配套,场地内部平整的状态设定。
表1 瑞安市基准地价基准条件一览表区域用地类型容积率建筑密度宗地进深土地使用年期土地开发程度区(包括安阳、玉海、锦湖、东山、上望、莘塍六个街道)、汀田、飞云、南滨、仙降4个街道及塘下、陶山、商服用地 2.0 50%40m40年五通一平住宅用地2.0 30% -- 70年五通一平湖岭、马屿、高楼5个镇工业用地1.0 30%-- 50年五通一平三、表达方式表2 基准地价表达方式区域用地类型基准地价类别或表达方式城区(包括安阳、玉海、锦湖、东山、上望、莘塍六个街道)、汀田、飞云、南滨、仙降4个街道及塘下、陶山、湖岭、马屿、高楼5个镇商服用地级别价住宅用地级别价工业用地级别价四、瑞安市基准地价表(一)、瑞安市城区商服、住宅基准地价表表3瑞安市城区商服级别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镇(街道)级别范围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其它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专业市场用地住宿餐饮用地高星级宾馆用其它商服用地生产性服务业地用地市区(范围包括玉海、锦湖部分、安阳、东山、上望、莘塍)Ⅰ虹桥北路-河-小东门街-路-沿江东路-路小东门街-文会里-解放中路-虹桥南路-公园路-邮电路-河-虹桥北路ﻫ莘阳大道-陈虬路-拱瑞山路-兴隆南路-瑞祥大道-罗阳大道-塘河-莘阳大道84 2110 Ⅱ除Ⅰ级区域以外,新城大道-广场路-富民南路-新兴路-市场路-河-青年路-塘河-新城大道-万松东路-罗阳大道-瑞祥大道-景衡路-院士路-绍箕路-瑞枫大道-文昌路-瑞枫大道-新城大道;ﻫ瑞祥大道-滨江大道-沿江东路-邮电路-万松西路-虹桥北路-瑞湖路-瑞祥大道。
舟山市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舟山市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一、基准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07年7月1日。
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市政基础设施开发配套要求。
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征地费用和开发费用。
土地使用年期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2.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表1 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3.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表2 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二、舟山市区基准地价表
表3 舟山市定海区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表4 舟山市定海区乡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表5 舟山市临城新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表6 舟山市普陀区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表7 舟山市普陀区乡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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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区基准地价一览表
一、基准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为2007年7月1日。
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市政基础设施开发配套要求。
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征地费用和开发费用。
土地使用年期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2.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表1 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
3.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表2 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二、舟山市区基准地价表
表3 舟山市定海区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表4 舟山市定海区乡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表5 舟山市临城新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表6 舟山市普陀区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表7 舟山市普陀区乡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