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河南直管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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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质量管理,规范业主、监理、设计、施工等建设各方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我部依据有关条例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下发的相关规定,结合河南直管项目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

附件: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质量管理,规范业主、监理、设计、施工等建设各方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依据有关条例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线建管局”)下发的相关规定,结合河南直管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直管项目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条河南直管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总方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管理,预防为主”。

第三条河南直管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85%以上,实现质量事故为“零”的目标。

第四条河南直管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依据:

(一)国家及其行业颁布的现行技术规程、规范以及质量管理的法规。

(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技术文件及相关条款。

(三)中线建管局发布的《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建设中,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责任、权限和质量标准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技术条款的内容与所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有矛盾时,应以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或监理人指示为准;当没有相

应的可参照的国家质量标准时,由监理人组织各相关单位协商确定暂行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河南直管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全过程的全面质量控制。即:各参建单位在各自合同责任范围内,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要贯穿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直至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和质量保证期结束的全过程;对构成或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员、工程材料及工程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检测仪器、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环境等所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

第六条当质量与工期、成本,尤其是与本企业、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把保证工程质量放在第一。

第二章河南直管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第七条河南直管项目工程的质量管理,实行河南直管建管部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施工及其它参建方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保证体系(见图-1),各单位应建立内部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实行质量奖罚制度。

图-1

为保证河南直管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河南直管建管部将成立“河南直管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河南直管建管部、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全面监督河南直管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国家有关工程质量、质量管理的政策、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督促检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收集实施中各参建单位的意见,予以修订;制定和组织讨论通过其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并监督执行;

(三)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

(四)检查、督促、协调各参建单位开展全面质量控制工作;

(五)组织河南直管项目工程质量宣传与教育、质量检查、评比,

组织质量总结、表彰与批评等质量管理活动;

(六)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

(七)对参建单位提出实施经济或行政奖罚建议;

(八)对工程质量进行阶段性的分析、总结和评价。

河南直管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履行河南直管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及其交办的工作,办公室设在河南直管建管部工程管理处。

第三章建设各方质量职责

第八条各参建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参建各单位的行政正职为工程建设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对建设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九条河南直管建管部职责

依据中线建管局的授权,河南直管建管部对河南直管项目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河南直管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负责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和保证体系;

(二)监督检查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在合同中承诺投入的人力、设备和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落实情况,并进行资质或资格审查;

(三)督促设计单位按时提交满足质量要求的设计图纸和文件;

(四)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在施工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做到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把关;

(五)监督审查重要建筑物和关键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六)对工程施工中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施工设备、永

久设备质量适时组织抽检或者出厂验收;

(七)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及考核评比活动,并及时通报检查和考核情况;

(八)定期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评价,并向中线建管局报告;

(九)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程的安全鉴定等工作;

(十)参加分部工程验收,主持单位工程和合同项目完成验收;

(十一)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中线建管局的质量监督。

第十条河南直管建管部工程管理处具体负责履行河南直管建管部工程质量方面的工作职责,对施工现场的工作质量实行归口管理。

第十一条勘测设计单位职责

勘测设计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设计质量负责,并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和服务体系;

(二)实行项目管理设总负责制,严格设计成果校审制度,保证供图进度和成果;

(三)在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明确设计意图以及施工、验收、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

(四)及时进行设计交底,做好现场技术服务工作;

(五)及时研究处理各参建单位发现并提出的设计问题;

(六)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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