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给子女房屋的程序、材料、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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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赠予公证

房产赠与应首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公证手续,具体向公证处咨询如何办理及费用标准(不同地方公证处收费不同,一般10万以下按300元收,10万以上按千分之三收)。之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赠与登记手续。

二、房产赠与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赠与和接受赠与公证书

3、赠与人和受赠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受赠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三、房屋赠予涉及税费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点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依据《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点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赠与所书立的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为书据所载金额,税率为0.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请详见本站

首页“纳税辅导-税种介绍-契税”的指引。

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予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父母无偿赠与子女房产,应对受赠人按照房价3%全额征收契税,并按照房价千分之0.5征收印花税。

受赠房屋

再出售税费如何交?

误读1:“受赠人获得赠与房屋再次出售时,需缴纳房屋市场评估价20%的个人所得税。”

澄清:受赠人出售获赠房屋时,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为房屋实际成交价减去房屋原价及受赠人支付的相关合理税费后的余额,税率为20%。

误读2:“房产证够5年且房产为受赠人唯一住房时,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澄清:“房产证够五年”并非指受赠人获赠之日开始算,而是从赠与人购买该房产之日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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