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亚里士多德、康德、马克思的 “实践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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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亚里士多德、康德、马克思的“实践观”

政法学院周斐斐210417061 我国对实践观的哲学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单纯以毛泽东思想中的实践观为理论依赖的阶段;改革开放初期以马克思早期著作为文本依赖的阶段;到现在以整个学术理论为支撑依据的阶段。从这个变化中,反映出试图从学理上把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研究清楚,就不能绕开伦理学家、哲学大师亚里士多德和康德的“实践观”理论。

在哲学上系统地阐述实践概念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概念是始于他在伦理学中对人的活动性质的说明。亚里士多德认为,活动是人的存在方式,实践是人生命活动的行为方式,实践的生命活动明确了人的本质属性,这里有反思人类行为的含义。人的生命属性的实践活动,在完全的意义上包含三个方面,即理论沉思活动、技艺制作活动和实践的活动。“理论”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有时又译为科学,是指理智把握事物的真实或确定性的活动方式,它所产生的结果是知识。技艺是指以可制作的事物为题材,其目的在于活动的结果。生命属性的实践概念是对实践概念的广义理解。在三者之中,理论的沉思活动最高,实践的活动最重要,人的实践活动本质上是由于实践理性的参与才呈现了更为积极的状态。实践的狭义理解是指人对至善的追求活动,是人的一种理智客观的道德行为方式,它真正构成了亚里士多德哲学意义上的实践概念。“伦理学”就是这种“习惯”之学,德性也就是人的灵魂的优良习惯。可见,实践是指把人自身变好的活动,跟制作是把物品做好的活动明显不同。

亚里士多德认为实践是本身即是目的的活动。在这种活动中,活动和目的是一致的,是以人自己成为善为目的的活动。实践就在活动过程中体现着目的,它既包括个体的伦理行为,又包括公共生活的政治行为,体现了人与自我及他人的关系。作为实践之根据和理想的目的,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直接就等同于“善”。实践朝向一个善的目的,而怎样达到这样一个目的,其途径和手段则是要经过选择的,所以说实践活动就是一种包含选择的活动。亚里士多德是从目的在于自身的实践来思考自由的概念,即从行为的完成和本身自足的生活方式来思考人的自由。在本体论的意义上说,自由就是不受任何外在东西决定的存在,自由的无条件性的一个意义是无外在目的,否则的话自由便成了追求目的的手段而不得不为目的服务、为目的所制约,这样就不自由了。自由的起源不应该在自由的外面去寻找,而只能在寻求、实现自由的过程中去寻找。

综上所述,亚里士多德通过对实践是目的在其自身的活动这个最本质规定的揭示,说明实践作为人的存在方式是趋向自由的自我实现过程,并在趋向自由的意义上把思辨看作实践的最高形式,展示了实践之于人的自由和幸福的价值和意义,为其后的实践哲学的发展提供了理论路径。其中在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之间划出一条明确的界限,然后分别加以解决就是,这种观点与其恩师柏拉图把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合起来解决不同。显然,这里面的问题远比单纯的学科划分复杂、深沉得多。在后来西方哲学的发展过程中,走柏拉图路径的人很多,明显走亚里士多德路径的只有康德。

康德是从哲学及其学科分类的角度来谈实践概念的,然后又通过对实践概念的辨析为哲学的分类确定依据。康德正是在对哲学作出这两种分类和划分之中提出了两种分立的实践概念的理论。康德指出:“如果规定因果关系的概念是一个自然的概念,那么这些原理就是技术地实践的;如果它是一个自由的概念,那么这些原理就是道德地实践的。又因为理性科学的分类完全是基于对象之间的奇异性,对于这种奇异性的认识是需要不同的原理的,所以前者属于理论哲学(作为自然的理论),后者就完全单独成为第二部分,即(作为道德理论的)实践哲学。”在这里,康德把实践概念分为两种,一种是建立在自然诸概念基础之上的受因果关系支配的技术性的实践概念;另一种则是建立在自由观念基础之上的受人的善良意志支配的道德性的实践概念。以技术的实践概念为起点,展开的是理论哲学,是通过知性范畴在物质自然界所显现的现象中展开的,实质上是揭示了建构自然规律的机制,即理性为自然立法的机制;以道德性的实践概念为起点展开的是实践哲学,这是人类理性的另一种类型,即“实践理性”,关涉到自由概念的实践理性是涉及人与人的关系,人是通过建立伦理规范来追求并实现自身的自由意志。实践理性是指道德追求的理智性,并进一步揭示这种道德行为的合理性是如何可能的。实践理性告诉你怎么做,这是一种自由的实践行动;思辨理性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通过自己的认识活动和技术行为去把握和利用自然的必然性。我们可以把康德的实践概念理解为一种建构行为,用康德的术语可以称之为“立法”,自然诸概念中的立法,即知性为自然立法,这见之于理论;

自由观念中的立法,是对善的追求,见之于行动,是为道德行为立法。

康德在一定意义上沿袭了亚里士多德的传统,只把道德性的实践活动看作是真正的实践活动,而技术性的实践活动必须遵循道德实践性活动的规范,实践理性高于理论理性,道德高于知识。康德跟亚里士多德的一个关键性区别就在于:他把神从理论领域请到了实践领域,从而把终极价值从沉思生活转移到了道德生活——限制知识,为信仰腾出地盘。

马克思的实践范畴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形式下实现的人和物、主体相统一的能动的生活过程。马克思没有把实践局限在物质生产,而是包容了交往、革命或社会改造等等一切活动。马克思关于实践范畴的规定,首先,强调实践的自然物质基础,坚持了唯物主义;其次,强调实践的主体和客体,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性”和“对象化”,坚持辩证法;再次,强调实践对自然和人本身同时进行改造的意义,坚持了文化进化论的历史主义。关于实践的形式,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具有多样性,因此实践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物质生产活动、处理社会关系的活动和科学实验活动是基本的实践形式。马克思发现了生产劳动这种最基本的实践形式,它既体现着人的能动的创造性本质。在马克思的视域中,感性活动、对象性活动和实践是可以替换使用的,实践的本质规定就是对象性的感性活动,最基本内容就是生产,尤指物质生产劳动。

实践概念中包含有道德的内核,实践是对至善的追求,这在马克思那里并没有被削弱,而是被强化了。当我们说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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