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卡控措施(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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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兰铁路客运专线甘肃段项目经理部

第一工程队

安全生产卡控措施

编制:

审核:

签发:

中铁二十局集团宝兰客专甘肃段项目经理部第一工程队

二〇一四年四月

安全卡控措施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网络;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交通安全与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铁道部、兰州铁路局及业主有关铁路施工安全生产的相关规范、文件要求,制定宝兰客专第一工程队安全生产卡控措施。

第二章安全目标

本段安全总体目标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过程中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遏制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杜绝职工重伤以上、火灾、机械、交通重大事故;防止一般事故;消灭一切责任事故及无爆炸物品被盗、丢失等事件发生;职工轻伤责任事故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

第三章安全管理机构和保证体系

施工时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决定工程成败的关键,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和措施及健全的安全保障体系是迫在眉睫的大事。

根据企业程序文件,确定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基本要求是:在施工中要以安全生产为方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为基本原则,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及国家财产的安全。以国家颁布的各项政策法规、规程等相关规范、规程为依据,结

合工程实际,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各项具有可操作性且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生产安全。

一、建立安全生产卡控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卡控体系

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卡控保证体系,明确安全目标,目的是为防止或减少施工人员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使施工生产在有序环境中进行,促进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宝兰客专第一工程队安全管理卡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图:

实施工程队、各作业班组的安全生产卡控模式,实行统一领导、责任分明,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工程队长、各作业工班工班长做为第一管理者,必须对工程施工安全、人身安全承担全面责任。

建立安全生产卡控体系见下图

二、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机构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管理体系,第一工程队设立安质环保部,是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配备安全工程师和现场安全员,各作业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体系见下图)。

第四章桥涵工程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一、规定要求

1、在正式施工前一天由各工程队安全员、技术员以书面形式对作业工班和工人进行交底。

2、各工班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工程队岗前技能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严禁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3、在地面2m以上的高处及陡坡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安全带、安全绳每次使用前,

使用人必须详细检查,工程队按国家法律规定每两年应做一次鉴定,其方法为:

静荷载试验:用静荷载3000N的力拉5min;

冲击试验:用800N重物体由3m高处自由坠落悬空。

检验合格的应做出合格标记。

4、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未设置隔离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垂直施工。施工移动式梯子时,梯脚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爬梯,每日使用前必须有专人进行检查。

安全绳左右移动距离不得大于5m。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并栓绑牢固。安全绳应一绳一人,严禁在一个物体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或安全绳,严禁一根安全带或安全绳上栓挂几个人。

5、基坑开挖前,应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上、地下设备(如电缆、电线、管道)的调查和勘探工作。

二、施工道路、场地

1、施工场地及驻地要做好防洪排涝的准备工作。

2、工地内的变、配电设备应有完善的屏护装置。工地的施工用电电缆不得在地面上拖拉,应按标准进行架空。所设闸刀开关,应设在配电箱内,并设遮雨棚,必须加锁。

3、易燃、易爆等材料仓库,可设在牢固的房屋、土窑、洞穴内,仓库内必须干燥。严禁使用油毡、芦席等易燃材料修建。

三、基坑开挖

1、基坑开挖前应准确探明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及光缆位置,并作明显标志,加强防护。

2、基础开挖前,根据施工现场具体地形及水文调查情况,处理好地面防、排水工作。

3、基坑开挖前必须对既有路基进行支撑和土袋围堰加固,确保基坑安全。

4、基坑开挖时严格按技术交底设计几何尺寸、标高、开挖坡度及安全要求,按放好的边线从上向下开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严禁掏底挖土。

5、基坑弃土必须运至指定地点,不得淤塞河道及临时排水设施。

6、靠近基坑上方不得推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距坑边不小于1m,高度不超过1.5m。

7、遇有滑层、裂纹、浸水等情况,基坑壁必须用撑木支撑或改缓边坡,采用挡板支撑护壁时,应根据土质情况,逐段支撑,并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开挖。

8、拆除支护应根据土质情况,自下而上分段进行,边拆边回填夯实。

9、基坑开挖后应及时施工基础。

四、主体施工

1、人工抬运料时,道路应平整,物料应捆绑牢固,并轻起轻放,防止压伤脚腿。

2、涵洞施工时,应按规定搭设作业平台、人行走道、上下扶梯与运料便道。

3、使用机具吊运预制涵管或盖板时,吊点应正确,以免翻滚。吊运时应轻吊轻放不得冲击。就位时,严禁用手直接拨移。在吊装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得在吊件下作业。

4、预制圆管管节装卸及安装时,宜使用吊机。人工装卸及安装时,滚移道路应平整,上坡时应有支撑,下坡时应有溜绳。

5、圆管安装时,应使用撬棍等工具拨移,严禁用手脚扶持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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