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开证申请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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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开证申请人承诺书(2013年修订版)

请贵行依照正面申请书所列条款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我司保证向贵行提交的全部开证文件、凭证等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信用证基础交易真实、合法。我司承诺如下:

一、我司同意贵行依照国际商会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URR)》现行最新版本及国际商会现行有效的咨询意见、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贵行规章制度办理该笔信用证项下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修改、单据审核、撤销、承兑、付款以及相关事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我司对贵行所负债务履行偿付义务,本条所称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项下应付款项、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因我司原因造成信用证迟付、垫付所产生的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及贵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如该信用证需要修改,由我司向贵行提出书面申请,由贵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给予办理。我司承担因信用证修改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包括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我司确认所有修改由信用证受益人接受才能生效。

四、对于开往受美国、欧盟等经济制裁的国家和地区的信用证,我司已知悉付款资金存在被退回、冻结、没收等风险,只要贵行按交单银行的指示付出信用证款项,不论资金能否到达交单银行的指定账户,均与贵行无关,贵行无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本金、利息和汇兑损失等责任。

五、在贵行确认交单表面相符的情况下,贵行有权立即付款/承兑/承诺延期付款,无须事先征得我司同意。我司保证于贵行规定的期限内向贵行递交付款/承兑/承诺延期付款所需的资料,以便贵行及时办理付款/承兑/承诺延期付款。即使交单不符,若我司已凭贵行开出的提货担保/提货授权提取了货物,则视作相符交单处理,我司保证按时付款/承兑/承诺延期付款。

六、若贵行确认交单不符,贵行有权立即对外发出拒付通知,无须事先征得我司同意(除非我司额外向贵行提交不立即拒付的授权书)。我司保证于贵行规定的期限内向贵行确认是否接受不符点单据,并在接受不符点单据时,向贵行递交付款/承兑/承诺延期付款所需的资料。

七、我司同意在收到贵行到单通知后,到贵行领取单据复印件进行审核,或由贵行传真单据给我司审核,必要时,到贵行审核正本单据,并在贵行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我司审单结果。我司未按此条回复审单结果的,视同我司同意贵行审单意见。

八、我司对贵行审单意见有异议并要求拒付的,我司保证在贵行到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贵行提出书面拒付申请,但贵行仍然有权根据《跟单信用征统一惯例》和国际标准银行实务等确定拒付理由是否成立。若贵行确定我司提出的拒付理由不成立,我司保证按照贵行的要求办理付款/承兑/承诺延期付款的手续。

九、若我司签署了同意承兑/付款的《对外(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视同我司同意贵行的审单意见并同意承兑/付款且不再持有异议,一切责任由我司承担。

十、若我司要求或同意在信用证中加列电索条款的,贵行有权在没有收到单据的情况下,凭索偿行的通知电报或索偿电报在电报注明的起息日对外付款。我司保证于贵行规定的期限内向贵行办理付款手续。

十一、若我司要求由第三方银行转开信用证的,我司同意贵行在收到转开银行审核确认交单相符的单据传真件后,按转开银行规定的付款时间对外付款。我司保证于贵行规定的期限内向贵行办理付款手续。

十二、贵行对外付款时,有权从我司在贵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及我司在贵行开立的账户(账号:)划收,或从我司在贵行开立的任何账户划收付款所需款项。我司保证在付款到期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向贵行付清所有款项和费用。若我司未能付清应付款项,贵行有权通过行使担保权、处置该信用证项下货物、从出口收汇或其他收入款中扣除等方式实现债权,或采取其他措施实现债权。

十三、信用证项下往来函电及单据在传递中所发生任何形式的遗失、延误、错漏、残缺或其他错误概与贵行无关,贵行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在利用第三方服务时,包括由贵行代为选择通知行或快递服务等,贵行对于被指示方的行为免责。若单据在指定银行向贵行或保兑银行提交的途中,或保兑行向贵行提交的途中丢失,保兑银行或指定银行确定交单相符时,我司保证按相符交单处理,按时付款/承兑/承诺延期付款。

十四、信用证开立申请书应当用英文填写,如用中文填写而引起歧义,一切责任由我司承担。

十五、因《信用证开立申请书》、《信用证修改申请书》字迹不清或词意含混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我司负责。

十六、我司收到贵行开出的信用证及/或其修改书的副本后,保证及时与原开证申请书及/或修改申请书核对。若有不符之处,应当自收到副本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贵行,否则,视同正确无误。我司按最终开出的信用证及生效的修改向贵行承担付款责任。

十七、我司已全面、准确地理解本申请书的各项条款。我司特做出上述承诺,并严格遵守。

十八、本承诺书与信用证开立申请书为一份完整文本,我司在开证申请书(或承诺书)的签字盖章对本承诺书(或开证申请书)同样有效力。

申请人预留印鉴:

申请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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