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职工探亲休假管理办法
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
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一、概述职工探亲假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员工探望亲属、解决私人事务需求而给予的特殊假期。
为了统一管理和规范职工探亲假的使用,制定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三、探亲假的条件和限制1. 员工应当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方有权利享受探亲假;2. 探亲假仅限员工本人与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探望和陪伴;3. 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探亲假的时长和申请程序1. 探亲假期限为最长30天;2. 在提前15天向上级主管提交书面申请,注明探亲开始和结束的日期;3. 上级主管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签字,同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
五、探亲假的计算和延长1. 探亲假的天数计算应包括探亲当天、探亲开始和结束的日期;2.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探亲假期,员工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进行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3. 延长探亲假期需得到上级主管的批准。
六、探亲假的扣减和销假1. 由于员工自身原因未能正常享受探亲假的,不得将未使用的探亲假期转为带薪休假;2. 探亲假期限满后,员工应及时履行工作职责,未经批准擅自延长探亲假的,将被扣减工资;3. 当探亲假期结束时,员工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提供探亲期间的相关证明,并进行销假手续。
七、违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延长探亲假或者旷工、迟到、早退影响工作期间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2. 铁路、航空等公共交通突发事故导致员工滞留,需及时提供相关证明并及时通知企业,企业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处理;3. 如果员工利用探亲假期从事与探亲无关的非法、违纪活动,将按照企业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八、附则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企业保留解释和修改权。
以上即是《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的内容,旨在规范公司职工探亲假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并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希望员工们共同遵守并理解本管理办法,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共同努力。
事业单位探亲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探亲假的管理,保障职工探亲权利,维护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探亲假是指职工因家庭原因需要与配偶、直系亲属团聚,经单位批准,在一定期限内享受的带薪休假。
第二章探亲假条件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探亲假:(一)与配偶分居两地,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二)与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分居两地,每两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
第五条探亲假期限如下:(一)与配偶分居两地的,探亲假期限为20天;(二)与直系亲属分居两地的,探亲假期限为30天。
第六条职工在探亲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经单位批准,可适当延长探亲假期限。
第三章探亲假申请与审批第七条职工申请探亲假,应向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书面申请;(二)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三)与配偶、直系亲属的分居证明。
第八条单位收到职工的探亲假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第九条单位审批探亲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一)职工工作表现;(二)单位工作需要;(三)职工家庭实际情况。
第十条经批准的探亲假,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休假。
第四章探亲假待遇第十一条职工在享受探亲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正常出勤计算。
第十二条职工在探亲期间,因工作需要返回单位的,单位应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可取消其探亲假:(一)未经批准擅自休假;(二)擅自延长休假时间;(三)不按批准的休假时间返回单位。
第十四条职工在探亲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
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工探亲假的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公司所有职工探亲假的申请和管理。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是指职工因探望直系亲属、配偶、亲属死亡悔恨等情况需要请假时所享有的特殊假期。
第四条:职工探亲假的时长最长为7天,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和职工商议确定假期的长度。
第五条:职工探亲假的申请需在请假前7天向部门主管作书面申请。
第六条:职工探亲假不得与其他休假相重叠,员工请假的日期需要避开公司重要节日、会议和年终报表等重要工作。
第七条:职工探亲假不受绩效考核的影响。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八条:下列职工可以申请职工探亲假:1.在公司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员工;2.员工需要探望直系亲属、配偶、亲属死亡悔恨等情况;3.员工接到家庭突发事件通知,有紧急回家需要。
第九条:申请职工探亲假时,员工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家庭紧急事件说明和探亲目的;2.探望对象的姓名、关系及联系方式。
第三章:申请流程第十条:员工必须在请假前7天,向部门主管作书面申请,说明探亲原因、时间以及期间交接班的人员。
第十一条:部门主管应在72小时内处理申请,如果有异议需及时与员工沟通,并在7天内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期间须由部门主管指派其他员工代班工作,同时保证项目工作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员工请假结束后,工作守则必须向部门主管提交请假回执,申报假期处理,如实处理员工的工资、报销等事宜。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公司对于员工请假行为保持宽容态度,员工应该遵守公司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保证员工申请探亲假的申请信息保密,如果员工需要延期或者取销请假,应及时与部门主管沟通。
第十六条:对于恶意请假或者方式不当、未按手续如实请假的员工,由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1:请假申请表附件2:请假回执附件3:员工手续法律名词及注释:《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制定的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的法律规定。
一起来学习探亲假国家规定2023
一起来学习探亲假国家规定2023探亲假规定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2、法律主观:探亲假天数的规定:(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义务兵不能享受探亲假:义务兵不享受正常探亲规定,如因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请探亲的,要经团以上单位领导批准才行,其往返车船费可以报销。
探亲假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法律主观: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休探亲假的规定:如果是员工想要探望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的,每年给一方一次探亲假,三十天;还没有结婚的员工,每年一次探亲假,二十天或者两年一次探亲假,四十五天;已经结婚的员工,四年一次探亲假,二十天。
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
国家相关规定如下:义务兵不能享受探亲假:义务兵不享受正常探亲规定,如因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请探亲的,要经团以上单位领导批准才行,其往返车船费可以报销。
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
探亲假国家规定细则
探亲假国家规定细则探亲假是指员工有权利享受一定时间的假期,以便探访家人、亲友或照料相关事务。
探亲假旨在帮助员工维护家庭关系,并提供机会处理家庭事务。
各国在探亲假方面存在不同的规定和细则。
以下将对几个主要国家的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中国探亲假规定:根据《劳动法》规定,中国的员工在一些情况下可以享受探亲假。
具体规定如下:1.婚假:结婚的员工可以休假3天。
2.丧假:员工如果失去配偶、父母、子女或近亲,可以休假3至7天。
3.探亲假:外地户籍员工赴本籍地或外地工作员工赴原工作地探亲的,每次可以休假3至20天,与探亲对象的关系和人数有关。
4.生子假:即产假,女员工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休假。
首胎产假为98天,再生育产假为15天。
二、美国探亲假规定:美国联邦法律并没有规定探亲假为员工提供时间。
不过,根据《家庭和医疗休假法案》(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Act,FMLA),大多数私营企业和政府机构员工可以在以下情况下休假:1.有子女出生、领养或以寄养身份接收;2.照顾员工配偶、子女或父母因严重疾病而无法继续正常工作;3.自身因严重疾病而无法继续正常工作。
三、德国探亲假规定:德国关于探亲假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产假和家庭照顾假:1.产假:女性员工在怀孕的最后六周和分娩后八周可以休假,一共达到14周。
而且,男性员工可以在子女出生后的前八周享受产假。
2.家庭照顾假:员工可以申请长达十日的家庭照顾假,以便照顾疾病或需要照顾的家庭成员。
四、日本探亲假规定:日本的劳动标准法没有明确规定探亲假。
但是,根据一些公司的规定,员工可以享受探亲假,期限通常为3至5天,视企业规模和员工的服务年限而定。
五、英国探亲假规定:英国的雇佣法没有规定员工有权获得探亲假。
但是,雇主可以根据公司政策和劳动契约的规定来决定是否提供探亲假。
六、其他国家探亲假规定:其他一些国家也对探亲假进行了规定,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
具体规定因国情而异,在政府和公司的规定下实施。
公司职工探亲假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XX公司员工探亲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解决公司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享受探亲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探亲待遇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只适用于员工在国探亲。
第二章享受探亲假待遇围第三条享受探亲待遇的员工围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且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与配偶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不能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亲都不居住在一起(以员工的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确定),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望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第四条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员工围(一)当年办理离职、退休或享受公司生活保障金(部退养)待遇的员工。
(二)新招聘的试用期员工、见习期员工及脱产学习期间的员工。
(三)与父母任一方或配偶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员工。
(四)当年因病假、事假、利用出差或其他事情已经和配偶或父母团聚累计达探亲假规定天数的员工。
但可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五)实行集中公休假日轮休员工和经本单位、部门领导同意利用公休、假日结合调班探亲的员工,其集中轮休和调班假期累计已达到或超过探亲假规定时间的。
但可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六)当年非本人原因放假期间与家属团聚达到或超过探亲假假期的员工。
但可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七)当年出现旷工一周(含一周)以上者,未达到除名条件的员工。
(八)当年受到严重纪律处分及行政处分的员工。
第三章员工探亲假期待遇第五条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含探亲往返路途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
(一)员工探望其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0天。
探亲休假管理制度
探亲休假管理制度探亲休假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做好员工后勤保障工作,让异地员工能安心工作,合理休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编岗合同制、聘用制并被派往异地连续工作满三个月以上的员工。
二、办理流程探亲休假人提前7天提交探亲休假申请表→直属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审核→副总经理批准→探亲休假人做好工作安排→探亲休假(休假申请表交行政部存档)三、探亲休假次数、时间规定与配偶或父母分居两地、相距 600公里以上的公司编制内外地籍员工,每年享有 4次探亲休假机会,其中春节1次。
全年探亲休假规定如下:1、春节探亲休假具体时间与天数,由公司视当期实际情况而定,以下发的放假通知为准。
2、其他时间探亲休假每三个月休一次,在无特殊情况的前提下,限逢法定假期休(如不在法定假期休假者将不另加法定假),每次休7天(含节假日在内),含往返路途时间,另加法定假期,法定假不得两次合并休假。
3、当年度中途入职或离职的人员,其年度可享受的探亲休假次数和天数按比例予以核减。
4、处于试用、实习期内的人员不享受本探亲休假待遇,休假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不得与当期工作相冲突。
5、员工在探亲休假往返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例如:塌方、洪水冲毁道路等自然灾害,造成交通停顿,导致员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经上级领导批准,其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亲假期。
四、探亲休假交通费报销标准规定公司一年只给予4次外籍员工探亲休假交通费报销,超出公司规定的次数,其往返交通费由个人承担,公司不承担其往返交通费。
享受探亲休假待遇的员工,其探亲休假往返交通费按以下标准报销:1、乘飞机:限高管层(含)以上探亲员工享有此待遇,乘坐标准限经济舱,凭票据实际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2、乘火车:高管层(含)以上探亲员工报软卧,其他人员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卧;凭票据实际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3、乘高铁:高管层(含)以上探亲员工报一等座,其他人员不分职级一律报二等座,凭票据实际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公司职工探亲假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探亲假管理制度一、概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职工的工作与家庭之间平衡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满足职工的合理需求,建立健全公司职工探亲假管理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活幸福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员工。
三、探亲假的定义探亲假是指职工在特定情况下有权离开工作岗位,前往他人住处或特定地点,与亲属或重要他人相聚或探访的假期。
四、探亲假的条件1.职工已连续工作满一年。
2.控制病情,确能决定外出的身体状况良好。
3.需提前向公司申请,获得批准。
五、探亲假的休假天数1.职工探亲假休假天数一般为5天。
2.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探亲假,但延长天数不得超过5天。
3.公司有权拒绝或调整延长探亲假的申请。
六、探亲假的申请及审批程序1.职工必须提前3天向公司提出探亲假申请。
2.职工需填写《探亲假申请表》,并注明探亲地点、离岗时间、返回时间等相关信息。
3.申请表须签字确认并经上级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
4.公司在收到职工的申请后,应尽快进行审批并向职工反馈结果。
七、探亲假的注意事项1.探亲假期间,公司将不会支付职工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3.若休假期间发生突发事件,职工需及时向公司汇报并请假更正。
4.探亲假期间,职工须尽量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保护公司机密及财产安全。
5.若探亲假期满,职工无法如期返回工作岗位,应及时与公司沟通,并提前申请延长假期。
八、不合理扣减工资和违法辞退公司在管理探亲假过程中,严禁不合理扣减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以及擅自违法辞退。
如职工发现公司有不当行为,可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九、监督与管理公司将加强对探亲假管理的监督和落实,确保制度的执行。
同时,鼓励职工履行探亲假申请的责任,确保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十、制度的解释权与修订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凡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他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公司职工有效。
2023年员工休探亲假管理规定
2023年员工休探亲假管理规定员工休探亲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体现以人为本、依法治企的管理理念,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休假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休假条件的员工,可以享受本规定探亲假:(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或劳务派遣人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
(二)与配偶、父母异地居住,且相距超过100公里。
本款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配偶父母。
(三)学徒工、熟练工、见习生,在学习、见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待遇。
部(含总部、基地、留守处)员工学习、见习在上半年期满的,下半年可以享受探亲假。
下半年期满的,从下一年度开始享受探亲假。
在新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探亲假,自应休探亲假之日起,当年探亲假天数与报销次数按规定的天数和报销次数进行折算。
第三条探亲假期(一)国内在工作的员工探亲假期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夫妻双方每年仅一方享受探亲假,假期30天(不含路程,路程假天数只核定一次),当年最多可分3次休完,最多报销3次往返路费。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假期20天(不含路程,路程假天数只核定一次),当年最多可分2次休完,最多报销2次往返路费。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不含路程),最多报销1次往返路费。
(二)国外项目部工作的员工探亲假期已婚员工探亲的,夫妻双方每年仅一方享受探亲假,假期30天(不含路程,路程假天数只核定一次),当年最多可分2次休完,最多报销2次往返路费。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假期20天(不含路程,路程假天数只核定一次),当年最多可分2次休完,最多报销2次往返路费。
项目部双职工探望父母的,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不含路程,路程假天数只核定一次),最多可分2次休完,最多报销2次往返路费。
(三)非在建项目部(含总部、基地、留守处)工作的员工探亲假期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不含路程),最多报销1次往返路费。
[探亲假最新规定]探亲假规定
[探亲假最新规定]探亲假规定一:[探亲假规定]探亲假规定多少天探亲假最长45天事实上,对于父母在外地的职工,国务院曾出台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假期最长可达45天。
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这个1981年出台的规定“名存实亡”,很多人“听都没听过”。
过半被调查者没有休过探亲假老家在河南的周兰英是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的公务员,6月15日,她向单位申请休探亲假,“我准备带着女儿回家,跟父母一起过个端午节。
”按照国务院1981年的规定,像周兰英这样的机关事业单位已婚职工,每4年可以享受20天探望父母的假期。
加上探亲来回的“路程假”,周兰英今年的探亲假总共有24天。
像周兰英一样休过探亲假的职工并不多。
昨日,记者随机选取了20位来自北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对其进行了小调查。
其中,8人表示,没听说单位有探亲假;而40人中,休过探亲假的只有5人。
据海淀区某街道人事科一位负责人介绍,该街道近十年来只有一位员工请了探亲假,还是因为家里出了急事,离开时间较长,回来补假时填的“探亲假”。
“扣钱太多”导致“有假不休”记者发现,在有探亲假的单位,休过探亲假的人也不多。
北京某银行的员工李铭(化名)告诉记者,单位事情太多,即使报了探亲假领导也不会批。
“我们单位是让员工在带薪休年假和休探亲假中选择一个。
去年我申请休探亲假,领导跟我说,许多员工连年假都放弃了,你还休什么探亲假?”工作太多,领导不批之外,员工不休探亲假的另一个原因是影响收入。
虽然国家规定,探亲假期间不扣工资,但不扣的工资仅为基本工资,大部分绩效工资会被扣除。
工信部下属一事业单位员工刘涛(化名)说:“我们的档案工资只有几百块,其他的是绩效工资。
如果休探亲假的话,一休接近一个月,几千块钱就没了。
”记者从广东省一家省属事业单位了解到,该单位员工在探亲休假期间,只保留基本工资,而绩效工资将全部扣除。
这家单位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普通员工休探亲假,一个月只能拿到一千左右的工资,损失的工资收入大概在7000元左右。
《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
《职工探亲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职工探亲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等文件的规定,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享受探亲待遇:一、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探亲地点以配偶或者父亲、母亲的户籍所在地为准,配偶为现役军人的以服役地为准。
第四条职工探亲假期及路程假的规定: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四、根据路途远近酌情给予一定天数的路程假,其中,xx地区最多不超过3天,其他省份最多不超过6天;五、探亲假和路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并且职工的探亲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使用,确因工作原因需分期使用时,可由所在单位酌情处理,但探亲假和路程假不得超过规定的天数;六、职工在上半年达到“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规定条件的,当年下半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在下半年达到“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规定条件的,次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职工探望配偶或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自其结婚登记的次年开始享受相应的探亲假待遇;职工离异或丧偶且尚未再婚的,自离异或丧偶的次年起可按照本办法对未婚职工探亲假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七、符合探亲条件的未婚职工在当年、已婚职工在四年内未探望父母的,但需回家料理丧事的,可按探亲待遇处理,但不另给丧假。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探亲假:一、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二、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的;三、职工与其配偶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若其中有一方享受了探望配偶待遇的,另一方即不能再享受;四、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配偶可以到公司来探亲,往返路费由公司按规定报销,职工本人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五、符合探望父母条件的未婚职工和已婚职工,原则上应由职工本人回家探望。
职工探亲假管理制度
附件6:职工探亲假管理制度1 范围1.1 本制度规定了探亲假管理的有关条例.1.2 本制度适用于家在台州外且与父母、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在岗在编、派谴制、合同制聘用职工(包括月薪制人员)、院内合同工和院聘A人员,不包括临时工(家指婚后常住地)。
此类职工无工作经历的,需在本院工作满一年且经见习期考核合格后次年起享受。
或新入院试聘期考核合格的次年起享受。
调入人员在试用期满后次年开始享受探亲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则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则的条款。
-—国发(1981)36号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财政部财事字(1981)第113号《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3 术语探亲假:是指按规定给予与家属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回家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够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4 职责4.1 人力资源处负责按国家及浙江省相关政策贯彻执行探亲假制度,负责全院职工探亲假的审核审批。
5 探亲假休假时间规定5.1 职工国内探亲,享受探亲假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2、职工探望配偶的,一年只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
5.2 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但是,如果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让此职工较长时间的离开工作岗位,经所在科室领导批准,可以分期使用。
但是探亲路费,每年只能能报销一次。
5。
3 单位职工如有归侨、台胞、台属的,探亲假按(82)侨政会字第011号、劳人险(1983)16号、劳人险(1984)13号和劳人险(1983)7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6 探亲假的其它规定6。
1 如果职工配偶在外地工作,结婚当年没有探亲假。
职工与配偶分居一年以上者,方可享受探亲假.6.2 职工父或母和职工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探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父或母,因此不能另外再享受探父母假。
公司职工探亲假管理规定
公司职工探亲假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XXXXXXXXXXXXXX公司员工探亲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解决公司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享受探亲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探亲待遇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只适用于员工在国内探亲。
第二章享受探亲假待遇范围第三条享受探亲待遇的员工范围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且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与配偶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不能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亲都不居住在一起(以员工的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确定),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望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第四条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员工范围(一)当年办理离职、退休或享受公司生活保障金(内部退养)待遇的员工。
(二)新招聘的试用期员工、见习期员工及脱产学习期间的员工。
(三)与父母任一方或配偶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员工。
(四)当年内因病假、事假、利用出差或其他事情已经和配偶或父母团聚累计达探亲假规定天数的员工。
但可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五)实行集中公休假日轮休员工和经本单位、部门领导同意利用公休、假日结合调班探亲的员工,其集中轮休和调班假期累计已达到或超过探亲假规定时间的。
但可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六)当年非本人原因放假期间与家属团聚达到或超过探亲假假期的员工。
但可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七)当年内出现旷工一周(含一周)以上者,未达到除名条件的员工。
(八)当年受到严重纪律处分及行政处分的员工。
第三章员工探亲假期待遇第五条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含探亲往返路途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一)员工探望其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探亲假待遇的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探亲假待遇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探亲假待遇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03-14国发[1981]36号)第一条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七条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自治区可以根据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探亲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第八条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五八年二月九日《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外派干部休假管理制度
外派干部休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外派干部的休假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派往国内外各地工作的外派干部。
三、休假类型外派干部休假分为年假、探亲假、病假、事假和其他特殊假期。
1. 年假:外派干部享有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工作年限和岗位等级确定。
2. 探亲假:外派干部在外派地工作期间,可享受一定天数的带薪探亲假,具体天数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 病假:外派干部在外派地工作期间生病需要休假的,可按照规定享受带薪病假。
4. 事假:外派干部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休假的,可请事假,具体天数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 其他特殊假期:如婚假、产假等特殊情况,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休假申请1. 外派干部需要休假的,应提前向所属部门提出书面休假申请,说明休假时间、理由和休假天数等。
2. 部门应在收到休假申请后尽快审核,并报相关领导审批。
3. 领导审批通过后,可批准外派干部休假。
五、休假期间1. 外派干部在休假期间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保持联系畅通,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2. 如在休假期间有突发事件需要处理的,外派干部需积极配合。
3. 在休假期间如有病假需要,请及时向公司报备并提供相关证明。
六、休假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外派干部休假管理档案,记录外派干部的休假情况。
2. 外派干部在休假期间如有异动情况,公司应及时掌握并调整休假安排。
3. 外派干部休假期间如有不按规定返岗的,公司应果断处理。
七、其他1. 外派干部在休假期间如有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请示处理。
2. 外派干部如有违反休假制度的行为,公司可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属公司。
以上为外派干部休假管理制度,望各位单位领导和外派干部认真遵守,并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外地员工探亲休假管理制度
外地员工探亲休假管理制度外地员工探亲休假管理制度总则(一)职工补休、年休,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病假、产假按病假证明休假。
(二)职工请探亲假、婚假、哺乳假、丧假须科室签署意见,报人事科审批备案;事假按申请条件及程序进行。
(三)除产假、哺乳假外的其他假期,凡当年累计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其当年不能计算正常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但前后的考核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对平时工作表现较好,确属积劳成疾的长病假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比照九三工改做法,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最多不超过五年。
一、病假(一)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全额发给。
(二)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全额发给。
(三)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80%计发。
(四)上述人员病假期间,津贴的发放,根据杭人[1996]389号“津贴分配实施意见”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病假的其他待遇规定1、职工当月病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病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2、职工当月病假半个月以上的(含半个月)市定岗位补贴停发。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二、事假(一)申请事假的条件及程序鉴于实行了年休假和新的工时制,工作人员一般不应再请事假。
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安排到假期中进行,事假应先用年休假(或探亲假)冲抵。
若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假期天数累计超过20天,则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
经科室同意,领导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
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矿工处理,矿工期间停发所有工资。
(二)事假的工资待遇1、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加省职岗津贴的50%[日扣发基数=(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省岗省补)÷21天,下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工资。
国家探亲假制度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的决议(1957年11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五次会议通过)1957年11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决议:原则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适当地解决远离家乡同家属分居两地的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问题,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在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工人、职员,凡是同父亲、母亲、配偶都不住在一起而又不能够利用公共休假日回家团聚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以便回家探亲。
假期根据路程的远近,规定为两个星期至三个星期(包括公共休假日在内,下同)。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行政方面对于某些工人、职员当年不能够给予假期,应该取得工会基层组织的同意,在下一个年度合并给假四个星期至五个星期。
某些工人、职员的工作地点离家太远,旅途往返所需用的时间在十日以上的,可以每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五个星期至六个星期。
除了上述假期以外,不另给路程假。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回家探亲,只是指工人、职员回家探望父亲、母亲和配偶。
凡是在本人工作地点已经有父亲或者母亲或者配偶住在一起的工人、职员,或者离家较近能够利用公共休假日与父亲、母亲、配偶团聚的工人、职员,或者每年享有其他领取工资的连续两个星期以上的假期的工人、职员,都不再给回家探亲假期。
夫妇双方分别在两地工作而又不能够利用公共休假日团聚的,即使双方在工作地点都已经有父亲、母亲同住,也允许一方享受本规定的待遇。
第四条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按照本人的计时工资标准发给工资。
第五条工人、职员回家探亲所需用的往返车船费,超过本人的月计时工资标准的二分之一(两年回家一次的超过三分之一)的时候,由行政方面补助超过部分的二分之一。
各种休假管理规定制度_规章制度_
各种休假管理规定制度下面是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一.探亲假(一)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已转正)与配偶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指不能利用公休节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望配偶待遇,每年30天。
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亲假期,每年20天(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每年按规定给与报销路费一次,二年中另一次探亲假期需自筹调休解决。
职工与父母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
未婚及丧偶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亲,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cnfla文章-cnfla帮您找文章](二)职工探亲原则上一次休完。
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分两次休完的,只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三)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军队干部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探亲,职工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再到部队探亲时,经批准,可给假一次,假期最多不超过30天。
假期工资照发,往返路费本人自理;军队干部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和职工一方团聚的,职工一方可按探亲规定享受休假和报销往返路费。
(四)职工学徒、见习、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假(转正定级时间在下半年的,当年不享受探亲假)。
(五)女职工到配偶地点生育,享受生产假,不享受当年探亲假,路费可按探亲规定报销一次。
(六)职工的配偶与职工的父母同居一地的,可在探望配偶时,同时探望父母亲。
不再另给探望父母家。
(七)职工在探亲期间,往返旅途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不能按期返回的,因持当地交通部门证明,向人事科申报。
(八)在3月底以前结婚的职工,可享受当年度探望配偶假;当年已享受探望父母假的,不能再享受探望配偶假;病事假累计3个月,当年不能再享受任何探亲假。
(九)“五。
一”、国庆、元旦、春节假(法定假)不包括在探亲假之内。
二.病假(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持本院保健医生的诊断证明,经所在科室同意方可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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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外地职工探亲休假必须填写《请休假申请表》,提前5天申请。
4.4外地职工探亲休假须按本办法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4.5外地职工探亲休假审批。
4.5.1外地职工探亲休假除报所管领导审核外,按下列权限最终批准。
请假人\批准人
休请休探亲假,工资按正常出勤计发工资。
4.6.3外地职工以事假方式请休探亲假的,事假期间不计发计时工资。
4.6.4公司为外地职工请休探亲假报销路费,高管可按飞机票价标准报销,其他职工可按火车硬卧票价标准报销;其他职工如搭乘飞机的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超过部分自行承担。
4.7外地职工探亲休假的要求:探亲休假获批后要做好工作交接,方能离岗;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接受公司对业务的咨询;若公司发生必须由休假人亲自处理的紧急事务,休假人应立即结束休假,上班处理业务,否则按旷工处理。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外地职工探亲休假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外地职工探亲休假管理办法,组织建立外地职工探亲休假体系,监督实施外地职工探亲休假。
3.2外地职工探亲休假应提前申请,并协助部门做好工作交接。
3.3各部门应当做好本部门的外地职工探亲休假管理工作,接受人力资源部的监督。
4.内容
4.1外地职工一个年度(1-12月)中包含带薪休假在内只能请休4次探亲假,一次休假时间为7天(含7天)以下,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10天,一年累计不超过28天。
董事长
专员、主管
≤3天
≤10天
部长及以上
≤10天
4.5.2部门负责人须落实好外地职工探亲休假期间的工作接替措施后,在确保工作平稳运行的前提下,方可审核同意。
4.5.3外地职工一个年度(1-12月)中包括带薪年休假在内只能请休4次探亲假。
4.6假期待遇
4.6.1外地职工可以利用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请休探亲假的按国家规定计发工资。
4.8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定、修改和解释。
4.9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请休假申请表
拟制:审核:批准:
文件归口部门:人力资源部
2020年六月十一日
外地职工探亲休假管理办法(试行)
1.目的
为了体现公司对职工的人文关怀,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和谐的职工关系,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公司外地职工的休假管理。
2.2外地职工:外地职工是指户籍在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以外,在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境内没有固定住所,且直系亲人均不在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境内常住的专员级及以上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