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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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家书屋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农民群众学习和休闲的重要场所。

为规范农家书屋管理,提高文化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家书屋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加强管理,营造良好学习环境,提供全方位的文化服务。

第三条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由村委会负责,设有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文化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是农家书屋的基本管理制度,服务对象包括所有农民群众和前来学习的外来人员。

第二章农家书屋的基本管理第五条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由村委会负责协调,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执行。

第六条农家书屋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营业,并保持书屋环境整洁。

第七条农家书屋不得进行商业活动,不得销售商品,不得擅自提高文化服务收费标准。

第八条农家书屋应当提供各类书籍、报刊、文具等文化产品,并定期更新。

第九条农家书屋可以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但必须提前报告村委会,并得到村委会的批准。

第十条农家书屋应当对文化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农家书屋的文化服务第十一条农家书屋应当积极宣传党的文化政策,组织农民群众参与各种文化活动。

第十二条农家书屋应当开展各种文化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素养。

第十三条农家书屋应当建立文化志愿者队伍,为农民群众提供文化服务。

第十四条农家书屋应当组织各类文化比赛和展览,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第十五条农家书屋应当开展各类读书活动,引导农民群众积极阅读。

第十六条农家书屋应当提供网络服务,方便农民群众获取信息。

第四章农家书屋的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农家书屋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档案的整理和保存工作。

第十八条农家书屋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和突发事件管理。

第十九条农家书屋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做到收支平衡。

第二十条农家书屋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二十一条农家书屋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评选优秀服务人员和工作单位。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家书屋的管理和借阅工作,提高农家书屋的使用效率,促进农村文化的繁荣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家书屋的所有管理和借阅活动。

第三条农家书屋的管理和借阅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农家书屋管理第四条农家书屋应设在交通便利、易于村民出入的地方,保证书屋的正常开放。

第五条农家书屋应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负责书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农家书屋应建立健全图书管理制度,对图书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确保图书的完好无损。

第七条农家书屋应定期对藏书进行清理,及时淘汰损坏、过时的书籍,补充新图书。

第八条农家书屋应设立图书阅览区、借阅区、休闲区等不同功能区域,方便村民阅读和学习。

第九条农家书屋应保持整洁、干净、舒适的环境,定期进行卫生打扫。

第十条农家书屋应定期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提高村民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

第三章借阅制度第十一条农家书屋实行免费借阅制度,村民均可免费借阅。

第十二条村民借阅图书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填写借阅登记表。

第十三条村民借阅图书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借阅图书时,应选择与自身需求相符的书籍。

(二)借阅图书时应爱护书籍,不得随意涂改、折叠、撕页等。

(三)借阅图书期限一般为30天,如需续借,需在到期前向管理人员申请。

(四)逾期未还图书的,每逾期一天收取一定的滞纳金。

第十四条村民遗失或损坏图书,应按照图书的原价赔偿,或按照管理人员指定的方式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村民对农家书屋的借阅服务有意见和建议的,可以向管理人员提出,管理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和回复。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农家书屋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农家书屋管理人员提出,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农家书屋的日常管理制度

农家书屋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家书屋的管理,提高农家书屋的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农家书屋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素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农家书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农家书屋的所有工作人员、读者和志愿者。

第三条本农家书屋坚持公益性、服务性、实用性、创新性的原则,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的阅读服务。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农家书屋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较强的服务意识;3. 具备一定的图书管理知识和技能;4. 热爱农村文化事业,愿意为农民服务。

第五条农家书屋工作人员职责:1. 负责农家书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图书采购、分类、上架、借阅、归还等;2. 负责农家书屋的卫生保洁工作;3. 负责农家书屋的消防安全工作;4. 组织开展农家书屋的相关活动;5. 为读者提供咨询、辅导等服务;6. 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学习。

第六条农家书屋志愿者职责:1. 协助工作人员开展图书管理工作;2. 参与农家书屋的宣传活动;3. 负责农家书屋的卫生保洁工作;4. 参与农家书屋的相关活动。

第三章图书管理第七条农家书屋图书分为以下几类:1. 农业科技类;2. 农村生活类;3. 文化艺术类;4. 儿童读物类;5. 综合类。

第八条图书采购原则:1. 符合农民需求,注重实用性;2. 优先采购本土作者作品;3. 适当采购国内外优秀作品;4. 保持图书种类和数量的合理配置。

第九条图书分类、上架、借阅、归还规定:1. 图书分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2. 图书上架时,按照分类号顺序排列;3. 读者借阅图书需出示有效证件;4. 读者借阅图书期限为一个月,可续借一次;5. 读者归还图书时,应保持图书整洁,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条农家书屋定期开展以下活动:1. 读书分享会;2. 农民知识讲座;3. 文化艺术表演;4. 儿童故事会;5. 传统节日庆祝活动。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营造良好的书屋氛围,提高读者的阅读体验,加强书屋管理,维护书屋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农家书屋所有工作人员和读者,具体内容包括书屋开放时间、借阅规定、阅览须知、安全保障等。

第三条农家书屋管理委员会是书屋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书屋的运营计划、管理规定,保证书屋的正常运营。

第四条农家书屋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爱书、爱读者、爱书屋,严格履行职责,维护书屋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开放时间第五条农家书屋每天开放时间为8:00-22:00,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开放时间,应提前向读者做出通知。

第六条读者在开放时间内可以自由进入书屋,并进行阅读、借阅、参加书屋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三章借阅规定第七条读者可以凭借书屋借书证在书屋借阅图书,借书证的办理方式和借阅数量以及借书期限由管理委员会具体规定。

第八条读者在借书时应当认真核对书目和数量,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章阅览须知第九条读者在阅览时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书屋内吸烟、饮食。

第十条读者在阅览时不得随意破坏书籍、家具等书屋设施,如有破坏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一条农家书屋应有专人负责值班,对读者的活动、借阅行为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书屋应安装监控设备,保证书屋的安全。

第十三条读者在书屋内发生纠纷、盗窃等事件,应当立即向管理委员会报告,并配合处理。

第六章其他第十四条农家书屋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或者补充,经书屋工作人员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借阅等处罚措施。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补充或者修订,由农家书屋管理委员会负责。

以上就是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位工作人员和读者都能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好我们的书屋环境,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合作!。

[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农家书屋规章制度一、总则农家书屋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丰富农民的精神生活。

为了规范农家书屋的管理,维护书屋的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开放时间农家书屋每天开放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6:00,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开放时间,需提前向管理人员申请。

三、借阅规定1. 农家书屋图书借阅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借阅读者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借阅登记表。

2. 每位读者最多借阅3本图书,借期为一个月,逾期需及时归还并缴纳罚款。

3. 图书应爱惜使用,如有污损或遗失需照价赔偿。

四、阅读规定1. 农家书屋内禁止吸烟、饮食,以保持书屋内环境清洁整洁。

2. 阅读者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不影响其他读者。

3. 勿贮存杂物、灰尘,保持书屋内卫生。

4. 请勿破坏书籍和书屋设施,如有发现请立即向管理员报告。

五、活动规定1. 农家书屋会定期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讲座、读书会等,欢迎读者积极参与。

2. 读者如有好书推荐或意见建议,可通过书屋邮箱或留言板提出。

3. 书屋内不得私自组织活动,如需举办集体活动需提前向管理人员申请。

六、管理细则1. 农家书屋设立专职管理员,负责图书借阅、阅读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2. 管理员应熟悉书屋内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确保书屋的正常运行和秩序。

3. 如有读者违反规定,管理员有权劝阻和处理,情节严重者可暂停其借阅资格。

七、附则1. 农家书屋规章制度经管理者讨论通过,并在书屋内明显位置公示。

2. 农家书屋如需修改规章制度,应提前通知读者,并征求意见后修改。

3.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以上为农家书屋的规章制度,希望读者们能够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好书屋的秩序,让农家书屋成为农民精神家园。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㈠图书借阅制度
1、本村村民一律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人每次可借一册,借期不超过30天,必要时可续借一次。

2、本室工具书、报刊一律不得外借,只供室内阅览。

3、借阅图书时,按图书标价交押金。

4、读者借阅图书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等情况,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以分清责任。

严禁在书刊上圈点、勾划,归还时若发现有此类现象,将处以图书原价一倍以上罚款。

5、读者借书超期不还者,每超期一天,罚款0.5元,以此类推。

6、读者借阅图书应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

㈡新书登记制度
1、本村图书室所有图书、报刊、光盘等文献资料一律实行登记制度。

2、依《图书登记簿》要求登记造册,建立书本式目录。

3、所有图书必需加盖镇文化站藏书专用章。

4、每册书一张书标,书标贴在书背下方离书根二公分处。

㈢图书保管制度
1、对上级有关部门捐赠、配送、自购图书应及时验收登记,填写“图书登记簿”。

2、所订报刊应及时验收、盖章、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3、图书、报刊每周整理一次,破损图书及时修补。

4、过期报、刊,按月、季装订成册。

5、遗失图书,应赔还相同版本的图书,不能购得者按图书报刊原价两倍赔偿。

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规章制度一、组织与管理1.农家书屋由村委会负责组织管理,设立书屋管理员,负责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书屋。

2.农家书屋每周定期开放,具体开放时间由书屋管理员确定,并向村民公布。

3.农家书屋实行预约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书屋资源,村民需要提前预约才能使用书屋。

空闲时段可以现场借阅,但须按时归还。

二、借阅须知1.农家书屋是供村民阅读的场所,不允许破坏、涂写、损坏书籍和书屋设施。

3.每次借阅的书籍数量不得超过3本,逾期归还的书籍需要按规定支付违约金。

三、书籍管理1.农家书屋将根据村民需求,购买各类优质书籍,并定期更新书籍的品种和数量。

2.村民可以向书屋管理员推荐需要购买的书籍,书屋管理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购买。

3.书籍采取数字化管理,通过电子登记和RFID技术实现书籍的借阅和归还,以提高管理效率。

四、阅读活动1.农家书屋将定期举办各类阅读活动,如图书展览、读书分享会、文学讲座等,以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2.阅读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内容由书屋管理员根据需要和资源情况进行安排,并向村民公布。

3.村民可以参加各类阅读活动,也可以自愿担任讲座嘉宾、志愿者等,共同推动农家书屋的发展。

五、安全与服务1.农家书屋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室内设施和电气设备,确保使用安全。

2.在书屋内不得吸烟、饮食,不得携带宠物进入,以保持良好的阅读环境。

3.书屋需要配备专业的图书保洁人员,定期进行书籍的整理、清洗和维护。

六、奖惩与监督1.对于积极参与农家书屋活动、守规矩、文明使用书屋资源的村民,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破坏书籍和书屋设施,损害书屋利益的村民,将给予相应的警告、处罚甚至终止借阅资格。

3.农家书屋将建立监督机制,接受村民的监督和建议,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

七、其他事项1.农家书屋可以接受捐书,但需要经过书屋管理员的鉴定和筛选后方可入库。

2.农家书屋鼓励村民自发组织读书会、写作分享会等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农家书屋各项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各项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宁静、和谐、文明的读书氛围,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交流环境,便于读者获取知识和文化,农家书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家书屋是为了方便农村居民及周边村庄居民阅读、学习、交流而设立的公共场所,所有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农家书屋的读者。

第三条农家书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执行、监督及检查本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读者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条读者在进入农家书屋前,应遵守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书屋的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二章入馆规定第五条读者进入农家书屋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在进入前自觉接受安检、登记等措施,保障书屋内的安全。

第六条未满十八周岁的读者,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不得进入农家书屋。

第七条读者应遵守书屋开放时间,超过闭馆时间不得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管理人员请假。

第八条读者在进入农家书屋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携带大件行李入内,避免影响他人阅读和书屋正常秩序。

第九条读者进入农家书屋后,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不得在书屋内奔跑、跳跃。

第十条读者应保护书籍和设备,不得随意翻阅、涂写、撕毁书籍,不得私自调整设备的设置和布局。

第十一条读者在书屋内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得乱丢乱倒废弃物品,保持书屋内干净整洁。

第三章阅读规定第十二条读者在阅读期间,应安静专心,不得大声朗读、边吃边谈、讲电话或使用手机、平板等设备产生噪音干扰他人。

第十三条读者不得将书籍带出农家书屋,如有需求可向管理人员借阅,还书需按时归还。

第十四条读者应按照规定的位置就坐阅读,不得擅自更改座位,占用他人座位,造成混乱和不良影响。

第十五条读者不得在书屋内进行商业活动或传销行为,不得在书屋内进行政治宣传、煽动等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六条读者在阅读期间,应保持良好的礼仪和行为,尊重他人的阅读权利,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

第十七条读者发现有人在书屋内有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配合管理人员处理。

农家书屋工作制度(4篇)

农家书屋工作制度(4篇)

农家书屋工作制度是指在农村地区建设的供农民群众阅读借阅图书的场所,其工作制度是为了保证农家书屋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农家书屋工作制度:1. 开放时间规定:规定每天的开馆时间,例如早上8点到晚上8点。

这样可以方便农民群众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阅读。

2. 图书管理:包括图书采购、编目、分类、上架等工作,确保图书资源齐全且有序。

3. 借阅规定:规定农民如何借阅图书,一般包括办理借阅证件、借阅期限、借还方式和数量等要求。

4. 图书整理:定期整理图书架,确保图书摆放整齐,并有清晰的标签和分类。

5. 环境卫生:保持农家书屋的环境干净整洁,包括定期打扫、清理垃圾、通风等。

6. 服务员职责:明确农家书屋工作人员的职责,包括办理借阅手续、引导读者、图书推荐等。

7.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农家书屋设施完好、消防设备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8. 活动举办:组织开展读书分享、讲座、文化活动等,丰富农家书屋的文化内涵。

9. 绩效考核:对农家书屋的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促进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10. 咨询服务:提供图书咨询、阅读推荐、电子阅读等服务,满足读者的需求。

农家书屋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将有助于提高农家书屋的服务质量,推动乡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

农家书屋工作制度(2)是指为了确保农家书屋的正常运行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农家书屋的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1. 农家书屋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七天,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10点,其中包含两个小时的午休时间。

2. 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按照正常的工作制进行,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

3. 周末的工作时间比较灵活,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二、考勤1. 农家书屋的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打卡,每天最多允许迟到15分钟,超过15分钟将扣除相应的工资。

2. 员工请假需要提前向主管或领导请示,并在请假期间提交请假申请表,经主管或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农家书屋安全管理制度

农家书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家书屋安全管理,保障农家书屋的正常运行和读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农家书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农家书屋的经营管理、设备设施使用、消防安全、治安保卫等方面。

第三条农家书屋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农家书屋安全、有序、和谐。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农家书屋应设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家书屋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实施农家书屋安全管理制度;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和读者的安全意识;4.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5. 处理安全事故,落实安全责任。

第六条农家书屋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农家书屋安全。

第三章设施设备安全第七条农家书屋的消防设施、器材应齐全、完好,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八条农家书屋内电气线路应规范敷设,定期检查,防止线路老化、短路等安全隐患。

第九条农家书屋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确保在断电情况下,读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农家书屋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自接拉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四章消防安全第十一条农家书屋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农家书屋应设置消防通道,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第十三条农家书屋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农家书屋工作人员和读者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学会火场逃生。

第五章治安保卫第十五条农家书屋应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

第十六条农家书屋应建立健全门卫制度,做好来访登记,防止可疑人员进入。

第十七条农家书屋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书屋内的治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八条农家书屋应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五篇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五篇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五篇篇一:农家书屋管理制度(一)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

2、新到书刊及时登记、验收、分类、上架、建立相关台帐。

3、保证每周向农民开放的时间不少于3天(农忙除外)。

4、书刊丢失率全年不得超过1%。

5、开展多种形式的书刊宣传、推荐工作。

(二)内部管理制度1、书刊实行分类排架。

2、接收书刊后要及时上架,保证新书刊迅速投入借阅。

3、书刊每年清点一次,并做好注销登记工作。

4、印制、发放借书证,对持证读者进行年度复核验证,并根据农民的需要经常发展新读者,不断提高藏书利用率。

5、做好图书借阅归还的记录6、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7、书架等公物要妥善保管,丢失或因过失损坏按原价双倍赔偿。

农家书屋借阅制度1、读者借阅书刊须办理借书证。

每证缴纳押金20元。

2、借书证使用不受时间限制,读者如需退证,退回押金。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可以代借或转让他人,借书证遗失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押金不退。

4、读者凭证免费借阅,每证每次限借一册(盘),每次借阅期限为10天。

5、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超过期限每超期一天交纳0.10元。

6、借书时读者要当面查看,如发现书刊有污损、撕页、被偷换内容等情况,应立即向书屋管理人员说明。

7、读者所借书刊如有遗失或损坏,按图书定价赔偿。

篇二:农家书屋管理制度1、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需要,建立在行政村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

2、农家书屋的服务对象为全体村民,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供全体村民免费借阅。

3、农家书屋的出版物、书架、桌椅、放映设备等均为公共财产,敬请爱护。

4、农家书屋须在屋子外悬挂标牌,在屋子内醒目位置张挂各项规章制度。

5、农家书屋每周二到周天每天上午8:30—下午5:30开放,周六、周日全天开放。

6、农家书屋由村里安排专人管理,管理员应该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并接受村民监督。

7、村民借阅需要遵守农家书屋借阅的有关规定。

8、严禁在农家书屋内从事赌博等非法和不文明行为。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要,在农村建立的、农民自己管理的、能提供农民实用的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

为了确保农家书屋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章制度。

一、书屋开放时间农家书屋的开放时间应根据农村的生产生活规律和农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原则上每周开放不少于X天,每天开放不少于X小时。

具体开放时间应在书屋外显著位置公布,以便村民知晓。

在农忙季节,可适当调整开放时间,但应提前告知村民。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闭馆,应提前发布通知,并在书屋外张贴说明。

二、书屋管理人员职责1、书屋管理人员应热爱图书管理工作,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2、负责书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图书的整理、分类、上架、借阅登记、归还验收等。

3、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借阅的村民,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4、定期对图书进行清查盘点,确保图书不丢失、不损坏。

如发现图书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负责书屋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书屋环境整洁、舒适。

6、及时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不断改进书屋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图书借阅制度1、村民凭借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办理借阅证,借阅证免费办理,一人一证。

2、每次借阅图书不超过X本,借阅期限为X天。

如需续借,应在借阅期满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X天。

3、借阅图书时,应认真检查图书是否有缺页、损坏等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

4、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涂写、批注、折叠、剪裁或损坏图书。

如发现图书有损坏,应根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5、按时归还图书,逾期未还者,应按照规定缴纳逾期费用。

6、借阅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遗失,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挂失并补办。

四、图书管理制度1、书屋的图书应按照分类法进行分类整理,上架摆放整齐,便于村民查找借阅。

农家书屋管理维护制度范本

农家书屋管理维护制度范本

农家书屋管理维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家书屋的管理和维护,发挥农家书屋在我省农村文化生活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农家书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家书屋是我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农民学习科技知识、提高文化素质的重要场所。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家书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农家书屋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农家书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农民;(二)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四)社会参与,共同维护。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乡镇文化站具体组织实施,村两委协助管理。

第五条农家书屋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农家书屋的开放和关闭;(二)负责农家书屋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物品的借阅、归还、登记等工作;(三)负责农家书屋的清洁、卫生和安全工作;(四)负责农家书屋的读者服务工作和读者队伍建设;(五)负责农家书屋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六)负责农家书屋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农家书屋管理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文化事业,热心为农民服务;(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三)具备一定的图书管理知识和技能;(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

第三章维护管理第七条农家书屋的房屋、设施和图书等应当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八条农家书屋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应当定期检查、清点,确保物品的完整和数量的准确性。

第九条农家书屋的设施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清洁、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农家书屋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农家书屋的安全。

第四章读者服务第十一条农家书屋应当向农民提供免费借阅服务,读者可以根据需要借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

第十二条农家书屋应当建立健全借阅制度,读者借阅图书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按时归还。

第十三条农家书屋应当积极开展各种阅读活动,引导农民阅读,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农家书屋的运营管理,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提升农民的文化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场所管理1.农家书屋必须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要求,建筑物、设施设备要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并保持干净整洁。

2.农家书屋的开放时间应合理安排,保证农民在合适的时间内使用,并设立书屋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3.农家书屋应提供充足的阅读座位,确保农民有良好的阅读环境。

4.严禁农家书屋内饮食和吸烟,禁止在场所内乱扔垃圾,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

(二)图书管理1.农家书屋应配备丰富的图书资源,覆盖农民的阅读需求,图书的采购应经过专业人员审核,确保内容丰富、合适。

2.图书应分类摆放,标明书名和所属类别,方便农民查阅。

3.图书的借阅规则应明确规定,每位农民持有效证件方可借阅,借阅期限和数量应进行限制。

4.对新进图书进行登记和标识,并及时上架展示,保持图书资料的更新。

5.定期进行图书清理和整理,清除旧书和严重破损的图书,确保图书的质量和可读性。

6.鼓励农民积极捐赠图书,注重培养农村的文化共享和交流。

(三)服务管理1.农家书屋应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和工具,如报纸、杂志、期刊、电子设备等,满足农民的多样化需求。

2.书屋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服务意识,能够为农民提供优质的咨询和导读服务。

3.定期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读书分享会、文学讲座等,提升农民的文化修养。

4.建立农民借阅记录和评价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农民的需求和意见,改进服务质量。

5.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利用农家书屋进行自我学习和提升。

三、安全管理1.农家书屋应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农民的安全。

2.做好防盗防火工作,保护书屋内的财产和农民的人身安全。

3.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违规活动和广告宣传,维护农家书屋的社会秩序和良好形象。

4.与当地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和参与农村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农家书屋管理制度一、书屋开放时间农家书屋开放时间为每周六、周日的上午9点至下午5点。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开放时间,需提前通知书屋负责人。

二、书屋借阅规定1. 借阅对象:书屋借阅服务仅供乡村居民使用,每人每次借阅不超过3本书籍。

2. 借阅期限:借阅期限为7天,逾期未还者,按每天0.5元的罚金计算,连续逾期的,将暂停借阅资格。

3. 借阅手续:借阅者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借阅登记表。

4. 借阅范围:书屋提供各类图书、报纸、杂志等,供读者借阅。

三、书屋秩序管理规定1. 维护安静:书屋内需要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禁止大声喧哗、吵闹。

2. 爱护书籍:借阅者应当爱护书籍,不得随意涂写、撕毁、损坏书籍等,如有损坏,需按照书籍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3. 整理有序:借阅者借阅完毕后,需要将书籍归还原位置,并保持阅览区整洁有序。

4. 禁止吸烟:书屋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5. 禁止带宠物:书屋内禁止携带宠物入内。

四、书屋管理措施1. 工作人员:书屋设立工作人员,由农民合作社负责人或专职工作人员担任,负责书屋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2. 清洁保洁:每天开放前和关闭后,工作人员要对书屋进行清洁,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3. 安全保障:书屋要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读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 信息宣传:书屋向乡村居民提供宣传册、海报等,宣传书屋开放时间、借阅规定等相关信息,吸引更多的读者来书屋阅读。

五、违规处理规定1. 如果借阅者有超期未还书籍的行为,书屋会通过电话或短信进行提醒,如果连续多次催还未果,书屋有权采取法律途径追缴损失,并暂停该借阅者的借阅资格。

2. 对于损坏书籍的借阅者,必须按照书籍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并暂停其借阅资格。

3. 对于扰乱书屋秩序的借阅者,书屋有权请其离开书屋,并在一定期限内暂停其借阅资格。

以上即是农家书屋管理制度,旨在为乡村居民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阅读资源,营造文化氛围,促进乡村文明进步。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农家书屋,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服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书屋开放时间1. 农家书屋每天开放时间为早上8点至晚上10点。

2. 法定节假日照常开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关闭,提前公告。

第二条:人员管理1. 农家书屋对所有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入场需出示有效证件。

2. 未满12周岁的儿童应有成年人陪同进入书屋,并监护其行为。

第三条:学习秩序1. 农家书屋内禁止吸烟、大声喧哗、食用蒜、洋葱等有较大气味的食物。

2. 不得私自搬动书籍、桌椅等设备,如有需求可向管理员提出。

3. 凡进入农家书屋的人员,应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

第四条:图书借阅1. 如需借阅图书,读者需办理借阅证,并按规定的期限归还。

2. 图书遗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或购买同样的新书。

3. 不得私自调换图书位置,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第五条:设备管理1. 使用农家书屋提供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需预约使用时间,并按时归还使用权。

2. 遇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3. 禁止在书屋内私自带入电器设备,并禁止乱拉乱插电源线。

第六条:环境卫生1. 使用完毕后,请保持座位和周围环境的整洁。

2. 不得在农家书屋内乱扔垃圾,要将垃圾分类放入指定位置。

3. 禁止在农家书屋内摄影、录音、录像等行为。

第七条: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书屋管理规定的人员,管理员有权制止其行为,并有权要求其立即离开。

2. 严重违规行为的人员,农家书屋有权暂停其借阅权利或禁止其进入书屋。

第八条:附则1.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需提前公告,听取读者意见,并经过合法程序批准。

2. 农家书屋对以上规定的具体解释权归书屋管理团队所有。

以上即为《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

通过制定这些规章制度,我们旨在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农家书屋成为村民学习交流的理想场所。

希望大家共同遵守规定,共同维护书屋的秩序与整洁,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谢谢合作!。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关键信息项:1、农家书屋的开放时间2、农家书屋的图书借阅规则3、农家书屋的图书管理责任4、农家书屋的读者行为规范5、农家书屋的设施维护要求6、农家书屋的监督与管理机制11 农家书屋开放时间农家书屋应保持固定的开放时间,以方便村民借阅和阅读。

具体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具体时间至下午具体时间;周六和周日,上午具体时间至下午具体时间。

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111 特殊情况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开放时间,应提前在书屋门口张贴通知,并说明调整原因和新的开放时间。

12 农家书屋图书借阅规则121 借阅证办理村民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借阅证,借阅证办理免费。

122 借阅数量与期限每人每次可借阅不超过X本书籍,借阅期限为X天。

如需续借,应在借阅期满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X天。

123 逾期归还处理对于逾期未还的书籍,每逾期一天,收取X元的逾期费用。

累计逾期超过X天的,暂停其借阅资格,直至归还书籍并缴纳逾期费用。

124 图书损坏与丢失赔偿借阅者应妥善保管所借图书,如有损坏,需根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如丢失,应按照图书原价的X倍进行赔偿。

13 农家书屋图书管理责任131 图书采购负责人员应根据村民的需求和阅读喜好,定期采购新书,丰富书屋的藏书资源。

132 图书分类与编目对新采购的图书和原有图书进行科学分类和编目,确保图书摆放整齐、易于查找。

133 定期盘点每X个月对图书进行一次盘点,核对图书数量和状态,确保账实相符。

134 图书维护及时修补损坏的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和完好。

14 农家书屋读者行为规范141 保持安静读者在书屋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嬉闹,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142 爱护图书与设施不得在图书上乱涂乱画、折叠损坏,不得擅自拆卸书屋的设施设备。

143 禁止吸烟与饮食书屋内严禁吸烟和饮食,保持室内环境清洁。

144 遵守秩序读者应遵守借阅秩序,不得插队、争抢图书。

15 农家书屋设施维护要求151 日常清洁定期对书屋进行清洁打扫,包括地面、书架、桌椅等,为读者提供整洁的阅读环境。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农家书屋是农村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农民提供学习、阅读和交流的场所。

为了维护书屋的良好秩序和正常运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开放时间1. 农家书屋每周开放6天,每天的开放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5点,期间因故暂停开放的,需提前通知。

二、入场要求1. 所有借书者需持有效证件登记,包括身份证、学生证等。

2. 未满18岁的读者,需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进入农家书屋。

三、秩序管理1. 书屋内禁止吸烟、吵闹、打闹或有其他干扰他人休息和学习的行为。

2. 严禁在书籍上做标记、涂鸦或弄脏书本,如有损坏需赔偿或重新购买全新图书。

3. 保持书屋整洁,离开时将座位归位、书籍放回原处。

4. 如果需要离开座位,长时间无人使用请主动通知管理员保留座位。

四、借书规定1. 借阅书籍为免费,每人可借阅的图书数量不超过3本。

2. 借书期限为30天,如需延期,请提前通知管理员并办理延期手续。

3. 借阅期满后如未归还或丢失,需按照书籍原价进行赔偿。

4. 若遗失借书证,请立即报告管理员,办理补办手续。

五、阅览室使用1. 严禁在阅览室内大声喧哗、讲电话或妨碍他人阅读。

2. 勿在阅览室内进食或饮饮料,尽量保持安静和整洁。

六、活动管理1. 举办读书分享、讲座、培训等活动时,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提出活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 参与活动的读者应遵守活动纪律,按时参加,如已报名而未能参加,请提前通知相关工作人员。

七、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读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停止借书等。

2. 对于严重违规、损坏图书、偷窃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家书屋内的所有人员,生效日期为公告之日起。

2. 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农家书屋管理部门所有。

农家书屋是农村文化发展的重要阵地,秩序管理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对于书屋的良性发展和读者的学习体验至关重要。

希望所有使用农家书屋的读者都能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和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

农家书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家书屋的管理,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保障书屋内文化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家书屋是农村地区为方便农民群众阅读而设立的公共场所,旨在提供图书借阅、阅读交流和文化活动等服务。

第三条农家书屋实行开放式管理,对任何有阅读需求的人士开放,但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开放时间第四条农家书屋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七天,早上8时至晚上8时。

第五条法定节假日和特殊情况下,农家书屋开放时间可能有所调整,具体调整事项由农家书屋管理员提前通知。

第三章:读者权益第六条农家书屋的读者享有免费借阅图书的权利。

第七条读者应当爱护书籍,不得损坏、污损或私自带离农家书屋。

第八条读者可以自带书籍进入农家书屋,但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并接受管理员的监管。

第九条读者有权提出对农家书屋服务及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书屋管理员应及时予以处理和反馈。

第四章:农家书屋管理第十条农家书屋设有专职管理员,负责书籍的管理、活动的组织以及读者服务的提供。

第十一条农家书屋管理员有权制定书籍的借阅期限,并及时更新图书目录。

第十二条农家书屋管理员应定期清点图书,确保书籍的数量和质量。

第十三条农家书屋管理员应当维护农家书屋的秩序和安全,并保障读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农家书屋管理员具有警示权和劝离权,对于扰乱秩序、破坏设施和影响读者体验的行为,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制止。

第五章:文化活动第十五条农家书屋可以组织开展与阅读相关的文化活动,如读书分享会、讲座、展览等。

第十六条农家书屋的文化活动安排应当提前公布,以便读者合理安排时间参加。

第十七条参加农家书屋文化活动的读者应当尊重讲座嘉宾的知识产权,并严禁将活动内容用于商业目的。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读者,农家书屋管理员有权采取暂停借阅资格、限制入内等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故意损坏农家书屋设施或图书的读者,农家书屋管理员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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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宣传有关“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负责书屋设施和出版物的保管、维护和有效利用。

3、做好出版物的接收、登记、分类、编目和借阅工作。

4、严格遵守书屋开放时间,保持书屋整洁。

5、热情接待村民,主动为读者服务;引导村民看书学习,经常组织读书活动。

6、严格执行书屋管理制度,妥善处理丢失或损坏出版物的赔偿问题。

7、随时了解村民读者的学习需求和收获,并做好记录,及时向上反馈信息。

农家书屋管理制度
一、书屋工作人员应热爱图书室事业,树力“读者第一”的思想,虚心听取读者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认真执行农家书屋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保持室容整洁。

二、书屋负责人对书屋所进图书、期刊杂志必须加盖公盖,图书要进行登记、分类、编目,做好上架工作。

三、工作人员必须对当日报刊及时登记上架。

四、图书、杂志借出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每证交押金20元。

五、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代为借书。

借书证遗矢,应及时向书屋声明作废。

六、借书证每证只限借文学类、综合类图书1-2册,借期为一个星期;期刊、科普类图书每次限借2-3册,借期为半个月。

七、村民借书要办理借书证,对所借图书如有损坏、遗矢,按原价5-10倍赔偿。

八、及时做好书屋防潮、防尘、防蛀、防火及搞好卫生等工作。

农家书屋图书借阅制度
一、农家书屋陈列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全部实行开架借阅,在书屋内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取阅一册(盘、盒),阅毕放回原处。

二、外借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须凭本书屋借书证,办理外借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室外。

未办理外借手续私自带出室外的图书等出版物,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纸、工具书只供现场阅读及查阅,一般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凭借书证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借时间不超过3天。

四、借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要按期归还,如需续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五、自觉爱惜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不得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损失、损坏,按原价1至5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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