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问题省厅回复
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社会保障卡(IC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社会保障卡(IC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计委,云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1.03.06•【字号】云计收费[2001]191号•【施行日期】2001.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社会保障卡(IC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计收费[2001]191号二00一年三月六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各地、州、市物价局、财政局:为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社会保险管理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经省政府批准,现就我省发行社会保障卡(IC卡)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收费标准为每卡26元,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重新办卡的,其收费标准不变。
第一次购卡费用由单位或个人负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重新办卡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终收费标准。
更改社会保障卡(IC卡)密码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障卡(IC卡)解锁服务,都不得收取费用。
二、根据《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社会保障卡(IC卡)的发行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以及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的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三、省劳保厅应督促各执收单位及时到同级价格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社会保障卡(IC卡)收费实行“收缴分离”的征收方式,收费收入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卡(IC卡)的制作和发行费用开支,以及弥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
四、执收单位应严格执行以上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招用的临时工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招用的临时工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06.03.01
•【字号】陕劳社函[2006]107号
•【施行日期】2006.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
正文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招用的临时工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
(陕劳社函〔2006〕107号)
商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原行业统筹单位部分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企业招用的临时工和农民合同制工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企业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1998年《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发前,应按照陕政发〔1986〕148号文件规定参保。
1986年9月30日前招用的,从1986年10月1日起参保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986年10月1日以后招用的,从招用之日起参保并缴费。
《条例》颁发后,按照《条例》规定执行。
三、企业从农村招用的一年以上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条例》颁发前,应按照《陕西省实施〈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办法》(1995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号)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并缴费;《条例》颁发后,按照《条例》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00六年三月一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复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布日期】2016.05.30
•【文号】人社厅函〔2016〕206号
•【施行日期】2016.05.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村社会保险
正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的复函
人社厅函〔2016〕206号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户籍转移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请示》(粤人社函〔2016〕1025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转移及享受待遇的条件有明确规定,原户籍地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后才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均符合在原户籍地参保缴费的条件。
在迁移户籍前已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由原户籍地负责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5月30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9.27•【字号】晋人社厅函〔2022〕1000号•【施行日期】2022.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1000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现就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一)灵活就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原则上由本人选择在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就近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档次可在人社部门当年公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60%-300%标准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自主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等方式缴费。
(二)鼓励不完全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离校两年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不影响我省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视同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认定。
(三)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就业或被招录(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按规定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曾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费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后,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从2017年10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二、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一)符合下列情形的给予社保补贴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失败的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保补贴。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3.14•【字号】鄂人社办[2011]22号•【施行日期】2011.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2011]2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确保全省社会保障卡建设统一、规范、有序、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管理的重要意义随着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城乡就业规模不断增长,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面向城乡职工和居民发放统一规范、功能完善的社会保障卡,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任务。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实现精确管理”,并确定了“十二五”期末全国发卡8亿张的目标。
今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社会保障卡发行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管理的重要意义,要将加快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加强社会保障卡的管理,作为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的重要措施,列入本地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快社会保障卡的发行进度社会保障卡(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是持卡人办理各项业务的电子凭证和辅助手段。
社会保障卡应用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社会保障卡应用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社会保障卡应用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一、社会保障卡介绍社会保障卡是用于方便居民获取社会保障服务的一种电子联系件。
它可以用于办理医疗报销、养老金领取、失业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障事务。
然而,在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过程中,我们也会遇到一些问题,下面我们将并分析一些常见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社会保障卡申领问题1.申领材料不全或错误:有时候申领者会提交不完整的材料或填写错误的信息,导致申领被拒绝。
建议社保部门加强对申领材料的审核,并向申领者提供明确的材料要求和填写指南。
2.长时间等待申领结果:有时候申领者需要等待较长的时间才能得到申领结果,这给申领者带来不便。
建议社保部门加强内部流程管理,并优化申领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社会保障卡使用问题1.使用场景受限:目前社会保障卡的使用场景较为有限,主要集中在社会保障事务办理窗口。
建议社保部门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其他场景的应用,例如医院、药店等,以提高卡片的实用性和便利性。
2.应用系统兼容性:由于社保部门和其他机构使用的应用系统不同,社会保障卡在不同场景下可能会遇到兼容性问题。
建议社保部门加强与其他机构的协调与沟通,推动应用系统之间的兼容性改进。
四、社会保障卡安全问题1.卡片丢失或盗用:社会保障卡一旦丢失或被盗用,可能会给申领者带来很大的风险。
建议社保部门加强社会保障卡的安全管理,例如引入指纹识别、密码锁等技术手段,以降低卡片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风险。
2.用户信息泄露风险:社会保障卡内储存了用户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可能会给用户带来严重的隐私泄露风险。
建议社保部门加强环境安全管理、数据加密等措施,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
附件:本文档不涉及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是指用于方便居民获取社会保障服务的一种电子联系件。
2.医疗报销:指居民通过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费用报销的行为。
3.养老金领取:指居民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金的行为。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台港澳居民等人群在琼申领社会保障卡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台港澳居民等人群在琼申领社会保障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6.01.26•【字号】琼人社发〔2016〕25号•【施行日期】2016.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归侨侨眷保障正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台港澳居民等人群在琼申领社会保障卡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6〕25号关于台港澳居民等人群在琼申领社会保障卡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为规范在我省就业参保的台港澳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申领使用社会保障卡有关问题, 根据《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国内就业的华侨参加社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8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琼人社发〔2015〕20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我省就业参保的台港澳居民、华侨和外国人可持有效证件申领社会保障卡。
二、台港澳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社会保障卡的申请、制作和使用采用社会保障号码。
三、港澳台居民申领社会保障卡时, 其社会保障号码由参保人员所在地区代码、有效证件号码组成。
港澳居民有效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有效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港澳人员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详见附件1 )。
四、华侨申领社会保障卡时, 其社会保障号码由中国国家代码(CHN)、有效护照号码组成(华侨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详见附件2)。
五、外国人申领社会保障卡时,其社会保障号码由外国人所在国家或地区代码、有效证件号码组成。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9.06•【字号】豫人社[2014]33号•【施行日期】2014.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4]33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提高社会保障卡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快速推进,社会保障卡已成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
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入统筹城乡、服务全民、适应流动的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扩大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提升服务能力的需求愈益迫切。
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有利于简化办事流程,使持卡人方便快捷地享受政府提供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模式创新,实现精确管理、标准化经办和个性化服务;有利于通过现代信息技术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信息消费,实现信息惠民。
二、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原则(一)整体规划,分步推进。
坚持“需求导向”,从满足人民群众最迫切的需要出发,明确“一卡通”发展目标,全面规划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
结合全省工作基础和实际情况,分地区、分业务、分阶段稳步有序地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逐步开通各类应用项目。
(二)网卡结合,统一规范。
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卡、信息系统、信息网络的协调发展,做好各级各类应用系统用卡环境建设。
社会保障卡之你问我答(第三期)
社会保障卡之你问我答1.社保账户未启用,能否办理社保卡的日常业务?答:不能,社保卡的社保账户未启用,说明卡片还未成功发放给持卡人,持卡人还未领卡,是没有业务办理需求的。
如果必须对这张卡片办理相关的业务,应先启用社保账户,成功发放卡片。
2. 社会保障卡发放花名册中的地址是持卡人的身份证地址还是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的参保地址?答:社会保障卡发放花名册中的地址是持卡人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填写的家庭住址信息。
因此这个地址可能与持卡人本人实际的行政属地不一致,建议各经办机构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的参保数据质量。
3.参加过城乡居民保险,现已退保,且未参加其他保险的,是否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发放给持卡人?答:我省社会保障卡的规划是“人手一张”,也就是说全省范围内,无论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所有人员都应有一张社会保障卡,因此,社会保障卡发放的过程中应不区别参保状态、参保险种,只要有卡的均发给持卡人。
4.如果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在银行激活不了,怎么办?答:如果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在银行激活不了,应做以下处理:用省厅配发的读卡器读取社保卡相关信息,如果能正常读取,说明芯片没有问题,应由合作银行进行解释;如果不能正常读取信息,说明芯片有问题,应对该卡办理问题卡处理,属于卡片质量问题。
5.什么是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切换?金融账户切换的意义是什么?答:金融账户切换是指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系统中的原金融账户替换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
金融账户切换后,可将社会保障卡与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持卡缴纳社会保障费用,发放养老待遇等,是实现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一卡通用的基本功能。
6.金融账户切换的对象是那些人群?账户切换名单如何导出?答:我省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切换的对象必须是社会保障卡已经成功发放至参保人手中的社会保障卡,问题卡和余卡不在切换范围之内。
账户切换名单应在社会保障卡管理软件中的“制卡明细”模块导出,导出要求必须是“卡片状态正常”的持卡人信息。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陕劳社办函[2008]194号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
正文:
----------------------------------------------------------------------------------------------------------------------------------------------------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
(陕劳社办函〔2008〕194号)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请示》(陕社保字〔2008〕1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编制外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若需补缴以前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含利息),由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的原始资料,经核实无误后,可以按照国有职工同期参保缴费的相关政策办理,最早可补缴至1993年1月1日;1993年1月1日后成立的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从其办理登记注册之月起补缴单位和个人按政策规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含利息)。
足额补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补记个人账户。
二、关于因更改出生时间和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引起基本养老金水平改变的,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按照批准文件明确的时间执行;未作明确的,从审批机关批准更改的次月起执行。
三、关于劳动仲裁部门和人民法院判定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等方面的案件执行问题,政策明确的按政策规定执行,政策不明确的逐级向上反映,明确后再予执行。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00八年三月十九日
——结束——。
社会保障卡应用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社会保障卡应用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作者:刘巧玲来源:《经营管理者·中旬刊》2016年第02期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现阶段社会保障卡推广应用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并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及对策。
关键词:社会保障卡应用问题建议社会保障卡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
在初步完成大批量申领人员制卡信息的采集整理以及成品卡发放的工作基础上,秦皇岛市社会保障卡建设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了社保卡的应用上来。
2012年9月14日,秦皇岛市在河北省率先启动了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实现了在医疗保险业务中的应用。
但是,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的推广应用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制约着社保卡功能的进一步发挥。
一、社保卡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应用范围单一。
本着“急用为先”和“尽快实现全覆盖”的原则,秦皇岛市首批可申领社保卡人员为全市的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群,农村从新农保开始,城镇从医保开始,进行社会保障卡的采集申领。
但目前秦皇岛市社保卡的应用仅以医疗保险系统为支撑,暂仅实现了灵活就业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缴费与医保报销费用领取,应用范围和业务类型比较单一。
持卡人手上只是多了一张可以替换旧医保卡的“新医保卡”,与实现“一卡多用”、人社部门“身份证”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2.制卡周期长。
从秦皇岛市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参保人员提交申领资料到领成品卡,几乎都要七八个月到一年时间。
造成这种社保卡制卡周期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社保卡制作要求严格,首次制卡必须从省厅制作;二是社保卡的制作涉及部门多(省人社厅,市人社局,服务商,合作银行)、环节多(参保人申领,信息采集处理,制卡信息上传,制卡申请,划分批次,合作银行批次开户,合作银行回盘,卡厂制卡,洗卡商洗卡,银行写磁),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其中主要是“四个慢”制约了社保卡制卡进度:一是银行开户慢,二是卡厂制卡慢、三是洗卡商洗卡慢,四是银行写磁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复函-劳社部函[2002]97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复函
正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
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复函
(劳社部函[2002]97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贯彻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函》(甘政函[2002]44号)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在实际执行中,对其中原在国有企业工作且在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发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从事过特殊工种并工作满规定年限的职工和在工人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仍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退休年龄执行。
请你省认真做好政策衔接和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00二年五月三十日
——结束——。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卡服务宣传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卡服务宣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1.04•【字号】鄂人社函【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卡服务宣传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卡服务质量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71号)、《关于联合合作商业银行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障卡联动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网信函〔2020〕17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社会保障卡惠民服务季”活动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20]15号)(以下简称“四个通知”)要求,在2020年12月-2021年3月,各级人社部门要组织开展社会保障卡集中服务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主动引导服务。
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四个通知”要求,联合社保卡合作银行,重点梳理排查本地社保卡未领卡、未启用社保功能、未激活银行账户的人员名单,设法通过短信提示、基层工作人员告知等方式,让群众知晓如何领卡、如何启用、如何激活。
重点面向领取待遇人员开展相应的社保卡发放、社保功能启用、银行账户激活等服务,并同步做好电子社保卡签发引导,方便群众通过手机查询待遇。
要组织合作银行做好网点服务引导工作,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组织实施上门服务。
通过活动,切实提高社保卡发放率和银行账户激活率,为就业补贴和社保待遇进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等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开展贴心服务。
各地人社部门要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智能技术、经办大厅两类服务渠道,实现更为主动、贴心的服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答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答复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尊敬的客户:您好!非常感谢您选择我们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我们一直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感谢您给我们的来信,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对待您的来信,不断改进工作,以更好地服务广大客户。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社会保险缴费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和研究,现就您的问题作出如下回复:我们针对您提出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与您实际缴费不符的情况进行了核实。
经核实,您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存在一定的错误,导致了您实际缴费与记录不符。
我们深表歉意,并承诺将立即对您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进行更正,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失。
对于您关于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流程复杂的情况,我们在此表示诚挚的歉意。
我们将加强对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流程的指导和解释,简化申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您及时领取到应得的社会保险待遇。
我们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倾听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我们的服务,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客户,努力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希望我们的回复能够解决您的疑惑,欢迎您随时来电或来访,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信任,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谢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敬上第二篇示例:社会保险是国家实施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全体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执行主体,在社会保险实施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对参保人员进行统一的登记管理、缴费核算、待遇核定等工作,并及时、准确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
在处理参保人员的各类问题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往往需要书面答复。
下面我们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答复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展开。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书面答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正式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书面答复在形式上具有正式性,表明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考虑,并进行了相应的回复。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免收社会保障卡跨行取现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免收社会保障卡跨行取现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7.03•【字号】晋人社厅函[2014]41号•【施行日期】2014.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社会保险其他规定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免收社会保障卡跨行取现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4]4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发卡银行:为了加快全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的应用工作步伐,方便参保人员跨行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业务,经商各发卡银行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免收社保卡跨行取现手续费。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立社保卡应用协调联动机制。
各级人社部门要注重发挥“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领导组”的作用,把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并定期进行工作调度,指导、督促社保卡应用工作。
各市、县要成立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和征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工作协调小组,由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牵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机构和发卡银行共同组成。
通过召开例会、实地督查等方式,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各单位“一把手”作为协调联动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做好联系协调工作(各市社保经办机构、信息中心、发卡银行联系人见附件1)。
二、尽快完成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工作。
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是社保卡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征缴社会保险费的前提。
各市、县发卡银行要制定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积极与经办机构沟通,采取集中激活、上门激活等多种方式,主动为参保人员服务,做好已发放的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工作。
各级发卡机构要配合发卡银行,积极联系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创造条件推进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工作。
三、完善社保卡服务网点建设。
各发卡银行要按照《山西省社会保障卡应用操作规程(试行)》(晋人社厅发[2013]37号)要求布设社保卡服务网点。
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标
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02.07.18
•【字号】辽价函[2002]80号
•【施行日期】2002.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
复
(辽价函[2002]80号)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申请社会保障卡收费立项的函》(辽劳社函[2002]16号)收悉。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收取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的复函》(辽财综函字[2002]8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省直部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社会保障卡工本费为制卡成本费用,包括卡基、芯片、卡内操作系统、卡面照片内成像、个人信息初始化以及封装掩膜等费用。
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卡25元(8K进口芯片)。
持卡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卡,补卡费用按正常工本费标准收取。
二、收费对象按照辽财综函(2002)8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执收单位在收费前应分别到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办理《收费许可证》、《非税收入征收委托书》,亮证收费,接受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四、本收费标准有效期从2002年6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
到期后如需继续收费,按有关规定重新报批。
关于完善我市社保卡管理有关工作的建议
关于完善我市社保卡管理有关工作的建议我市社保部门根据上级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由2014年12月起开始推行退休养老金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帐户工作,这是我市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各业务领域应用的重要举措,为确保社会保障卡功能的多用性、便捷性、安全性,提升我市社保管理服务工作水平迈进了一大步。
社会保障卡“一卡多用”和“跨界使用”是必然趋势,这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规定,但由于社保管理服务工作属于新领域,必然存在许多需要不断完善的细节和技术问题,从我市群众近期使用社保卡金融帐户情况来看,就发现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譬如:1.部分已开始使用社会保障卡金融帐户发放退休工资的持卡人从去年12月份开始只能使用保障卡提取工资,如其社保卡出现损坏或遗失等情况时,由社保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后,目前虽可以在指定医院看病,但并不能实现到非社保卡定点医院就诊、到药店购药及提取退休工资等功能,对一些每月只靠工资生活的退休老人群体造成生活上的不便。
虽然市社保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社保卡补发程序相关规定,争取能达到7天内发放,但相对于绝大部分银行存折或金融借记卡即报即补即取而言,退休社保卡的补办手续所需时间更长。
2.老年人在使用社会保障卡金融帐户业务中,还出现交易明细查询难等问题,社保卡使用人虽然可以在银行柜员机提存款项、查询明细余额等业务,但大部分老年人不会使用柜员机查询,而银行方面只有在持卡人提出要求时才配发对帐簿,令老年人群体在使用上感到不便。
3.在使用社保卡金融业务时,不少老年持卡人对银行业务收费不了解,导致跨银行使用金融帐户提现或转帐时出现收取业务手续费等情况,造成这部分人容易产生使用社会保障卡要收取费用的误解。
4.除退休人员退休金发放外,实行参保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工伤保险金时,同样会存在上述情况。
5.社保卡由于涉及到金融业务,挂失属于紧急事件,持卡人向何部门第一时间报失停止卡片功能并核准挂失免责期,还需要相关部门明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理顺行政复议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46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理顺行政复议受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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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理顺行政复议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机构改革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理顺行政复议受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对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当事人选择,可以向其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其所属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行政复议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法制〔2012〕5号)自2019年3月1日起废止,不再执行。
2019年2月20日
——结束——。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若干政策问题的答复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若干政策问题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9.06.10•【字号】吉人社字[2009]159号•【施行日期】2009.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若干政策问题的答复(吉人社字[2009]15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长白山管委员劳动人事局:近一时期,部分地方和用人单位就退休审批条件及待遇等又反映了一些新问题。
为规范统一全省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统一答复如下:一、以个体身份参保且无用人单位工作经历的,在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时,其出生时间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缴费不足规定年限的,本人申请,可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上年当地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并从办理手续下月起领取养老金。
三、对原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从事特殊工种人员,改制为民营企业后继续从事原特殊工种的,企业应定期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其从事原特殊工种的年限可以累加,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原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从事特殊工种且达到规定年限,现在民营企业工作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符合条件的,允许其办理提前退休。
四、根据吉政发〔1998〕22号文件第五条第(十)款规定及吉人社工字〔2009〕11号文件规定,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但未达到法定因病退休年龄的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本人申请,可以参加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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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问答(省人社厅答复)
1、社会保障卡目前能实现社保方面那些功能?
答:1、社保结算和支付功能: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凭社会保障卡可以实时结算相关费用;离退休人员可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金,在职人员可凭卡进行社保缴费等。
备注:社保卡每一项社保功能的使用需要经过和社保经办机构对接后方可实现。
2、社保信息查询功能:社会保障卡记录了持卡人的基础信息和相关业务信息,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查询终端、SN12333查询网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社会保障卡的个人基本信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情况及待遇享受情况。
3、金融功能:我省社会保障卡具有银联功能,可作为银行卡使用,持卡人可用于缴纳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领取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备注:社保经办机构使用社保卡金融功能让参保人能领取和缴纳社保待遇时会提前告知参保人。
2、社会保障卡的银联功能现在是否全面开通?无年费,跨行
交易的手续怎样收取?
答:社保卡用于金融功能是就是一张银联卡,只要去发卡银行进行激活就可以当作普通银行卡使用。
由于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所具备的公益性和政府公共服务管理的职能,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各合作商业银行协商一致,免收社会保障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涉及社会保障业务的金融服务手续
费;免收在各经办机构申报的异地居住的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享受待遇人员的异地(同)跨行在ATM机及柜台领取现金的手续费。
3、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的初始密码是多少?在那儿可以更
改?目前可以更改吗?银行功能的初始密码是多少?密码忘记怎么办?
答:社保功能的初始密码是666666;可在定点的医院药店进行更改;目前不能更改,可在8月1日后在定点的药店更改初始密码。
银行的初始密码如下表所示:
银行密码忘记按所在银行相关规定办理。
4、因为社会保障卡已逐步发放,如果丢失,现在怎样挂失,
怎样补办?补卡收取费用10元?20元?
答:社会保障卡丢失后须立即进行电话口头挂失。
持卡人在确认遗失卡后须进行书面正式挂失。
电话口头挂失必须分别对社保业务和金融业务完成暂停办理。
金融业务通过拨打开户银行服务电话完成,社保业务通过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
12333电话办理。
持卡人在确认遗失卡后,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开户银行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原社会保障卡同时作废。
30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陕西省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申请单》到申办的银行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委托代办书面正式挂失手续的,应当出具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电话口头挂失的有效时间为7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如果因解除冻结造成损失,由遗失人承担。
在电话口头挂失有效期内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电话等服务渠道自助撤销。
如果已办理正式挂失手续,补卡将不能进行撤销,原社会保障卡作废。
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为20元/张。
5、目前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的人群发
放,以及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人群体发放外还有那些人群已拿到社会保障卡?
答:除了上述人群外,还有参加省医保的参保人员。
6、社会保障卡发现错误是否从发卡渠道回收?如果已离开原
制卡单位,此人的卡由谁负责发放到人?
答:社会保障卡发放时发现错误的,交还发卡人,由发卡人逐级上交至市发卡办。
如果已离开原制卡单位,此人的卡由原单位负责发放。
如果无法联系到本人,按滞留卡逐级上交市发卡办。
7、死亡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怎样处理?是办理注销吗?流程是
什么?
答:持卡人因死亡、失踪、或移居国外等原因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应在办理完社会保险手续后,至当地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注销手续后到发卡银行办理金融业务注销后将卡交给银行统一销毁。
8、目前陕西省的社会保障卡能不能在外省使用?能否办理转
移?
答:目前不能再外省使用。
持卡人因工作关系转出本统筹地区的,需及时凭有关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到转出地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注销手续。
在转入地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办理新的社会保障卡。
9、自己的社会保障卡的开户银行能不能转换?比如光大银行
较远,家附近有工商银行,能否换成工商很行?
答:目前批量发卡阶段不能更换银行。
社保卡批量发放后,待社保卡应用进行到一定阶段,省厅若出台更换银行相关管理办法后方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换行。
10、社会保障卡的使用期限到达时换卡需要收换卡费吗?
答:目前未接到相关通知。
接到相关通知后会告知群众。
11、我们12333开通社会保障卡查询功能后,都能查询什么?
省上养老、医疗信息也能查询吗?
答:目前,12333只能查询市医保信息。
省上养老、医疗信息还不能查询。
后续将可查询全部社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