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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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于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几点建议

1引言自从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社会效果值得肯定,不管是在实施还是在推行的过程中,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公务员录用制度承担着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职责,旨在选拔公务员,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重要环节为国家机关招揽了大批优秀人才,在壮大公务人员队伍的同时,大量新鲜血液的注入也保证了队伍的先进性。

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备战公务员考试,面对固定的岗位数,每年的报考人数却日益增长。

因此,要在众多的考生中择优录取,选拔出适合的公务员的同时,还要避免人才的浪费,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势在必行。

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在不断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也在不断健全,不少人通过公务员考录进入了公务员队伍。

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的公务员录用制度起步相对较晚,在录用方面积累的经验还不够多,但同时发展的速度又相对较快,因此,在发展运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还有很多需要完善改进的地方。

比如有些人很容易无心工作,他们投入了更多的精力来分析考试;还有一些存在暗中操作的行为,设置“萝卜岗位”等。

这些问题令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推行面临困境。

对于在公务员录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刻研究与分析,在参考国内外相关理论、经验,总结规律的基础上逐渐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以达到更加公正、公平的录用环境,以期选拔出真正优秀人才壮大我国的公务员队伍。

2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几点建议2.1从严立法完善录用制度一是录用程序一定要合规合法实施,不搞特殊、不暗箱操作。

严格依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的规章制度办事[1]。

二是根据公务员录用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要总结规律和经验,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和法规,确保录用的公平与合理性,破除不正之风。

三是完善公务员录用的民主决策机制,为防止出现少数人说了算的局面,要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同时发挥专家学者、咨询机构、社会听证等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做到民主决策。

2024年春4月《公务员制度》全国自考试题含解析

2024年春4月《公务员制度》全国自考试题含解析

2024年春4月《公务员制度》全国自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有______A.七项B.八项C.九项D.十项2、专业技术类一级总监的职务层次相当于______A.巡视员B.副巡视员C.调研员D.副调研员3、我国公务员申诉制度坚持______A.一级申诉原则B.二级申诉原则C.三级申诉原则D.四级申诉原则4、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务员津贴的是______A.住房津贴B.医疗津贴C.岗位津贴D.假日津贴5、在公务员培训中予以退学处理的情形是______。

A.留公车驻校B.借用他人车辆“伴读”C.借用其他单位车辆“伴读”D.以集体活动为民聚餐吃请6、将公务员培训内容和实际工作相结合,便公务员在培训期间所学的知识和技能符合其岗位职责的要求,这体现的培训原则是______A.注重能力B.科学管理C.学用一致D.以人为本7、对公务员进行考核的归宿与落脚点是______A.考核目标的制定B.考核程序的坚持C.考核原则的实施D.考核结果的使用8、我国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为______。

A.三个月B.六个月C.一年D.一年半9、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应当对其______。

A.开除B.辞退C.降职D.撤职10、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依法解除公务员与机关职务关系的人事行为被称为______。

A.辞职B.辞退C.回避D.免职11、关于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陈述,正确的是______A.组成人数应当是双数B.各级政府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C.委员会主任由社会上人事管理专家担任D.各级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无隶属关系12、公务员执行错误或违法命令的免责情形是______A.公务员无异议地执行错误命令B.公务员无异议地执行违法命令C.公务员虽认为错误但上级坚持要求执行错误命令D.公务员虽认为违法但上级坚持要求执行违法命令13、就任职数量而言,公务员任职的主要方式是______。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一、中国考试录用制度产生的背景
(一)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一种通过考试决定是否任用的一种 选官制度,其基本特征是:不拘门第,平等竞争, 公开考试,择优选用。
科举制度从根本上打破了豪门世族对政治权力 的垄断,使国家行政机构人员的组成向着尽可能大 的社会面开放,给贫寒之士提供了参与行政管理的 机会。
(二)考试录用的基本条件
由公务员法规定的,主要包括国籍、政治立场、道德品质、文化程 度、工作经历及身体条件等内容。特殊条件是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 门根据职位要求确定的,如学历年龄、工作年限、政治面貌等。
(三) 考试录用程序
1
编制录用 计划
2
发布招考 公告
3
报名与资格 审查
6
5
4
公示、审批 或备案
科举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具有突出的时 代特征和较深的阶级烙印。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 中,它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
(二)革命战争年代党的干部选拔制度
在战争年代是一个特殊的时期,选拔革命队伍的 工作人员,采取了革命斗争考验的方式进行。一 方面,凡是愿意为中国革命献身的人,都可以参 加革命,在形式上是平等的;另一方面,在你参 加革命后,必须进行各种考验,包括生死考验, 在斗争实践中,按照你为革命作出的贡献,确认 你的职务和工作。
公务员考试录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公务员考试录用特指从公务员系统以外录用担任
主任、科员以下以及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的公务员。也就是说,中央,省,地(市),县, 乡五级政府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以及相当职务 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必须采取公开考试 办法。
主要内容
一、中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产生的背景 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基本内容及意义 三、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现状 四、完善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人事部发布《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人事部发布《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前,中央组织部、⼈事部印发《公务员录⽤规定(试⾏)》(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以公务员法为依据,吸收⼗多年来各地各部门考录⼯作的实践经验,对公务员录⽤的原则、报考条件、招考程序和⽅法以及纪律与监督等做出了全⾯规定,共九章三⼗九条。

《规定》强调,录⽤公务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法进⾏。

录⽤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规定》明确,录⽤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发布招考公告,公布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要公开报名和进⾏资格审查;要进⾏笔试、⾯试,并对考⽣进⾏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员名单并进⾏公⽰,接受社会监督。

对特殊职位,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采⽤其他测评办法。

《规定》进⼀步明确了报考的条件,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员均可报考: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年龄为⼗⼋周岁以上,三⼗五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品⾏和正常履⾏职责的⾝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作能⼒和⼤专以上⽂化程度;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为了严把队伍“进⼝”,对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和有法律规定不得录⽤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员,规定不得报考。

《规定》在三个⽅⾯有新的发展,⼀是更加注重考⽣权益的维护,明确要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要积极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在维护考⽣权益的同时,强调报考⼈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努⼒营造诚信报考的环境;⼆是进⼀步强化了监督措施,明确了招考公告发布的内容,报考回避的情形,公⽰拟录⽤⼈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所在单位或学校等,⼴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步严肃录⽤纪律,细化了招录机关、录⽤⼯作⼈员违纪的情形和处理办法;加⼤对违纪考⽣的处理⼒度,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纪律⾏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萧鸣政新版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 第一二章课后题答案

萧鸣政新版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 第一二章课后题答案

萧明政新版《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课后题第一章公务员管理一、公务员管理包括哪些环节?当前我国公务员管理主要依据哪些政策法规?公务员管理包括:①录用与辞职辞退②职务任免③考核与晋升④奖惩⑤培训⑥工资福利保险等环节。

当前我国公务员管理主要依据:1《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3《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人事部令第7号)4《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12号)5《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16号)6《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7《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8]20号)8《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9《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10《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 71号)1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12《人事争议处理规定》二、试述我国公务员职务和级别的相关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规定主要见于《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中发[2006]9号)。

公务员职务和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由高至低依次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法规、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由高至低依次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务员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二十七级至一级。

公务员累计五年定期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在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在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生活待遇。

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

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公务员写作提纲绪论: 我国于1994 年 3 月8 日颁布了《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为公务员考核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把公务员的考核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

2007 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和我国人事部联合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新《规定》是以2006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公务员法为依据的,)对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标准、程序,结果使用及相关事宜作了全面规定,这样基本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备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体系。

但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发现在公务员考核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本论:1、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比性。

我国对干部的考核,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每个阶段对公务员的考核方向、重点均不相同,这样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没有对比性,无法准确判断以往考核是否科学,不能高效地将考核制度及内容完善. 2、岗位职责不十分明确。

岗位职责是衡量一个岗位上的公务员工作好坏的标准,是进行考核的基本依据。

但有些部门还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甚至个别单位至今还没有制定岗位责任制,这就增加了考核工作的难度,真正意义上的考核也就无法进行。

这是导致考核中出现轮流坐庄现象的重要原因. 3、方法简单化。

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对考核方法作了原则性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不重视考核方法的选择和把握,轻视平时考核,只重年终考核,甚至只重年终评优;不看工作好坏,一律按部门按比例四舍五入分配优秀名额;重点性考核,轻定量考核等就是将考核方法简单化的突出表现,也直接导致了考核中的不公平现象的产生。

1试论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内容摘要】本文就我国现阶段公务员的考核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从中得出考核中出现不公平现象形成的原因,以及杜绝公务员考核制度中不公平现象的发生,应采取的对策与措施。

通过全文三大方面的阐述,对致力于公务员制度建设且有良好开端的中国政府来说,作者提出了自己的观念, 那就是-—努力使公务员考核制度化是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必要举措。

公务员录用规定

公务员录用规定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由于吴某正处于试用期,单位不能对其进行辞退,如果吴同志在单位未允许的情况下考了别地方的公务员,单位可以对其考察不合格,将其取消录用。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

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根据这条规定,试用期要离开只能是取消录用资格。

试用期内当然能辞职。

但是过了试用期就无法辞职了!!!必须过最低服务期限5年!!!!!!!!!!!公务员法写的很清楚。

如果单位不让你主动辞职的话,你可以故意犯错误,让单位辞退你(辞退和辞职不一样的哈)最起码五年以内不会再想考公务员了... ---------大哥你走关系进来的吧。

最基本的公务员法和招考简章都不知道,你想考还考不成的。

招考简章写的很清楚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的时候审核是不会对你的身份进行查询的,但是如果你笔试通过了,就要进行资格审查,这时候才会查出来你是试用期的公务员。

即使你没有转正,也不会被录取,因为试用期的公务员是不允许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而转正后的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5年)也要在单位的允许下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满了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可以参加上一级的公务员考试有在公务员试用期内,又考上别的公务员并成功走了的吗?0最佳答案理论上说,是不行的,因为公务员有最低服务年限。

但实际上,看个人操作。

我觉得,在职(包括试用期)公务员,如果想再次报考,应该事先知会领导,给领导一个理由,比如你家在别的地方,想离家近一些等等,或者直接说想有更好的发展,更高的追求,相信领导会理解的。

但同时要向领导保证,不会影响到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民银⾏关于印发《中国⼈民银⾏总⾏推⾏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案》的通知⽂号:银发[1994]330号颁布⽇期:1994-12-26执⾏⽇期:1994-12-26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总⾏各司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现将《中国⼈民银⾏总⾏推⾏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总⾏的统⼀部署,贯彻实施。

在实施前和实施中,各司局要组织本司、局全体⼯作⼈员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统⼀认识,保证实施⼯作的顺利进⾏。

附件:中国⼈民银⾏总⾏推⾏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案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暂⾏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案》,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案。

⼀、指导思想建⽴和推⾏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政治体制改⾰的⼀项重要内容,也是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总⾏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遵循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党管⼲部”的原则,加强和改善党对⼲部⼯作的领导,坚持⼲部“四化”⽅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合理选拔⼈才,任⼈唯贤,⼈尽其才,才尽其⽤;(三)实⾏“功绩制”原则,充分激励⼯作⼈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勤奋敬业的⼯作精神;??(四)建⽴健全各项法规,实现⼈事管理体制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五)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作⼈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政⼯作效率,转变⼯作作风,进⼀步促进和深化机构改⾰。

⼆、组织领导建⽴和推⾏国家公务员制度,涉及⾯很⼴,政策性很强,难度很⼤,是⼀项复杂的系统⼯程。

总⾏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作,在党组的统⼀领导下进⾏,⼈事司负责组织协调,办公厅、机关党委等部门参与,各司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思想教育⼯作。

为切实加强领导,总⾏成⽴推⾏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组,领导⼩组由党组书记、常务副⾏长周正庆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长戴相龙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张解东(⼈事司副司长)、赵敬盈(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马德伦(办公厅副主任)、单建⽣(⼈事司副司长)、郭利根(⼈事司副司长)。

公务员制度自考笔记自考资料

公务员制度自考笔记自考资料

简答题目录4.1.简述我国公务员录用的四要素。

10.2.简述我国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两科目:公务员制度1.1.简述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

1.2.简述英国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关系。

1.3.改革开放后我国为何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1.4.我国公务员制度指导思想包括哪些具体内容?1.5.为什么说我国在推行公务员制度时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指导?1.6.为什么说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与原干部人事制度优良传统是一致的?1.7.简述我国公务员的分类管理体制。

1.8.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的内容有哪几个方面?2.1.简述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的意义。

2.2.简述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原则。

2.3.我国《公务员法》中规定了公务员哪些义务,应该如何表述?2.4.简述《公务员法》中规定的依法履职义务的具体要求。

2.5.简述《公务员法》中规定的服从命令义务的含义。

2.6.简述规定公务员权利的原则。

2.7.简述《公务员法》中规定的身份保障权的意义。

2.8.公务员权利有哪些法律保障?3.1.简述我国公务员职务级别设置的目的。

3.2.国外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给了我们哪些启示?3.3.我国公务员可以划分为哪几个职位类别?3.4.简述我国机关设置公务员职位依据的四个要素。

3.5.简述我国公务员的职务类型。

3.6.我国公务员法新规定的公务员级别制有哪些优点?3.7.简述我国公务员级别的确定原则。

3.8.简述我国职位分类制度的特点。

4.2.简述我国公务员录用的意义。

4.3.简述非公开竞争考试的使用范围。

4.4.我国公务员录用的原则分别有哪些内涵?4.5.我国对于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有哪些具体要求?5.1.如何理解公务员考核的含义?5.2.公务员年度考核与录用考察、晋升考察的区别是什么?5.3.简述公务员考核的意义。

5.4.简述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5.5.简述公务员考核的方法。

5.6.简述 2007 年 1 月《公务员考核规定》中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具体规定。

公务员的选拔与录用制度

公务员的选拔与录用制度

公务员的选拔与录用制度随着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公务员的选拔与录用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优化。

公务员作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选拔与录用制度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效能和公信力。

本文将从公务员选拔的标准、选拔方式、录用程序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公务员选拔的标准公务员的选拔标准是确保选任后能够胜任工作的基础。

公务员选拔标准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知识能力、业务水平和身体条件等几个方面。

首先,政治思想是公务员选拔的首要标准,要求公务员具备正确的政治立场和丰富的政治知识。

其次,道德素质包括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奉公守法等方面,这是公务员必备的品质。

再次,知识能力是评价公务员专业素质的重要指标,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等。

此外,业务水平和身体条件也是参与选拔的重要方面,要求公务员能够胜任相应的职业要求。

二、公务员选拔的方式公务员选拔的方式主要包括综合考评、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等环节。

综合考评是公务员选拔的基础,通过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资格审查是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报考者符合相关条件。

面试是选拔过程中重要的环节,通过面试可以全面了解考生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体检则是为了确保公务员具备身体健康的状态。

这些方式综合运用,可以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公务员录用程序公务员录用程序主要包括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面试等环节。

首先,资格审查是对考生的学历、年龄、政治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报考条件。

接下来是笔试和面试,笔试多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的结合,测试考生的学科知识和思维能力。

而面试则是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

最后是体检环节,通过体检评估考生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录用标准。

整个录用程序严格规范,确保公平公正。

四、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公务员选拔与录用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程序复杂、透明度不足和应试教育倾向等。

公务员考试录用

公务员考试录用
• 一类是各级政府的领导职务
–如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 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乡长、副乡长等。
• 一类是各级政府机关各部门的领导职务
–如国务院各部的部长、副部长、司(局)长、副司(局) 长,处长、副处长,省政府的厅长、副厅长,处长、副 处长,省辖市政府的局长、副局长,科长、副科长,县 政府的科(局)长、副科(局)长等。
能力测验
• 能力测验包括智力测验和技能测验。
• 智力测验:
– 公务员考试的重要内容,一般是借助于文字、图形、符号、 数目、推理等手段设计出成套的测验卷,对应试者的空间 能力、数字能力、语言能力、文字能力、观察能力、归纳 能力等进行测验。
• 技能测验:
– 对应试者适应岗位所需的种种技能进行的测试,它需借助 于实际操作来进行。
•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 公务员初任职务如下: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
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 –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 –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
–主要包括公务员录用的总则,管理机构,录用计划与招考 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 或备案,纪律与监督,附则等九个章程。
• 注: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适用范围:
– 仅限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 公务员。
– 由低到高分别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7月16日颁布的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65=27*2+11 27=11*2+5 11=5*2+(1)

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一)

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一)

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一)第一篇: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一)中公教育•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一)1.什么是公务员考试录用?机关哪些职位应通过考试录用补充人员?公务员考试录用,是指机关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办法选拔公务员的制度。

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都要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2.什么是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可以简要概括为“凡进必考”,即凡是进入公务员队伍就要通过考试,该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推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面旗帜。

它所体现的精神实质,既是制度设计的目标,也是制度实施的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对于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和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从1994年至2004年,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制定考试录用的法规和政策文件24个,形成了公务员管理环节中体系最完善、操作性最强的单项法规体系。

《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新的考试录用配套法规。

另外,不仅仅在录用程序上严格遵守“凡进必考”制度,在公务员的晋升和提拔上也有相应的考试制度。

“凡进必考”和“凡晋必考”逐渐结合,公务员考试录用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减少考试录用运行成本,遏制用人腐败提供了有力保障。

3.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有哪些区别和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1文章来源: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从考试科目来说,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公务员制度第四章第五章复习题

公务员制度第四章第五章复习题

第四章公务员的录用一、单项选择题1.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最早形成于【】A.法国B.美国C.德国D.英国2.国家公务员管理的首要环节是【】A.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B.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C.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和升降制度D.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3.属于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范围的职位是【】A.副镇长B.副主任科员C.处级调研员D.副处长4.我国公务员体系中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不能采用的补充办法是【】A.公务员录用B.晋升C.调任D.考试5.下列职位适用非公开竞争性考试的是【】A.县级市市长B.商务部部长C.国家安全局科员D.卫生局副科长6.下列人员可以报考我国公务员是【】A.已加入美国国籍的华裔科学家B.已加入中国国籍的韩裔科学家C.服刑期满释放人员D.刚毕业的高中生毕业生7.下列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A.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司法资格证书B.无传染性疾病C.无刑事犯罪纪录D.大专以上学历8.下列不属于公务员录用的原则的是【】A.公开B.平等C.竞争D.宽泛9.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原则中的“平等原则”指的是【】A.经济地位平等B.民族地位平等C.法律地位平等D.政治地位平等10.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方式不包括【】A.查阅档案法B.公示法C.交谈考察法D.座谈会考察法1 1.我圈公务员录用的原则中,竞争的目的【】A.公开B.考察C.仁等D.择优12.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实行“申论”这一考试科目开始于【】A.1978年B.1984年C.1994年D.2000年13.下列不属于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笔试优点的是【】A.实用性B.经济性C.广博性D.客观性14.下列不属于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的是【】A.人事部B.某县县委办公室C.某省人事厅D.某市人事局15.广州海关拟招录4名公务员,请问下嘲哪个部门是这次录用工作的组织部门【】A.广州市委组织部B.广州席人事局C.广东省人事厅D.国家人事部16.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是【】A.推荐B.体检C.考试D.录用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职位属于我国公务员的录用适用范围的是【】A.主任科员B.办事员C.副调研员D.副科长E.副主任科员2.实行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意义是【】A.有利于为各级国家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B.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C.增加了选人的透明度D.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优中选优的用人标准E.有利于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没3.国家公务员录用的原则包括【】A.公开B.平等C.竞争D.掸优E.保密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我国公务员的是【】A.不具有城镇户口的B.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C.未年满18周岁的D.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E.参加与四项基夺原则相背的组织或者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5.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等原则包括【】A.报考资格平等B.提供的条件平等C.保密措施平等D.在成绩面前人人平等E.查阅考试成绩的权利人人平等6.A我国公务员录用中,须公开的事项有【】A.录用考试的政策、法规B.考试的基本信息C.录用考试的方法和程序D.考试成绩E.录用结果7.吉林省在招录本省公务员中,有权利决定的是【】A.制定本辖区内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规定B.对设区的市级以下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进行监督C.拟定公务员录用的法规D.授权并监督指导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录用考试E.制定公务员录用有关的具体政策8.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招考公告的内容包括【】A.拟招录职位名称、专业、人数等B.报考的资格条件C.报名的方式、时限D.考试的时间、地点E.报考需提交的申清材料9.下列关于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经过试用方可任职B.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为半年C.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为一年D.试用期不合格的,可以取消其录用资格E.所有试用期内的公务员都会通过国家或者当地人事部(局)的考核10.下列属于招录机关或公务员出现违纪的条件的是【】A.不按编制限额进行录用的B.不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录用的C.不按所需职位进行录用的D.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录用的E. 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录川的三、简答题1.简述我国公务员录用的含义的四要素。

公务员录用制度

公务员录用制度

公务员录用制度一、简介公务员录用制度是指国家为了有效管理和运作公共事务,通过选拔、培养和管理一定数量的公务员队伍而建立的制度。

公务员作为政府系统的核心力量,其录用制度对于保证政府工作的公正性、专业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录用程序1. 报名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时间和要求,考生进行报名,并支付相应报名费用。

报名阶段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政治面貌证明等相关材料。

2. 笔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个部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在组织协调、决策分析、服务意识等方面的能力,申论主要考核考生的分析问题和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

3.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录职位需要,选拔出一定数量的考生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通过个人陈述、面试问题回答、综合分析和组织能力等方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整体水平和适应能力。

4. 考察通过面试合格的考生,将被安排进入招录机关进行为期一年的考察期。

考察期内,考察人员将综合评价考生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5. 公示与录用考察期结束后,招录机关将对考察期工作表现优秀的考生进行公示,并最终决定予以录用。

录用后的公务员将签署劳动合同,成为正式的国家公务员。

三、录用标准1. 学历条件根据不同招录职位的硕士、本科和大专的学历要求,公务员录用制度对应聘者的最低学历要求进行限制。

2. 年龄限制公务员录用制度对招录职位的年龄要求进行规定,年龄要求往往根据不同职位的性质和工作特点而有所不同。

3. 政治面貌作为国家公务员,政治面貌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和群众四个方面。

4. 专业素质和能力公务员录用制度对申请人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进行要求,以确保被录用人员具备胜任相关职位的能力。

四、录用制度的作用1. 公正性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建立有效避免了权力下放导致的招聘不公平问题,保障了招录工作的公正性。

2. 专业性公务员录用制度通过文件规定和考试选拔等手段,确保公务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从而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文论文

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文论文

浅析我国的公务员考录制度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

但是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公务员这一“红领”职业,以求较高福利和保障。

而为了挤进这一门槛,在竞争越发激烈的考试背后,也存在着不公平的问题。

为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一问题加以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公务员考录制度公平性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一、研究背景2005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颁布,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的方法选拔。

2007年11月,原国家人事部配套出台了《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概念界定公务员考试录用是从公务员系统外的人员中采用公开考试方式吸收、任用公务员的活动。

它的涵义有以下四方面的内容:1、公务员的考试录用依据公务员法律、法规的专门规定进行。

2、公务员考试录用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行为,包括其它机关、团体工作人员的录用。

3、公务员考试录用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形式,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人都可参加考试,公开竞争。

4、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职位只限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

三、存在的问题(一)政策的不公平。

1、地域歧视。

由于涉及到户口、家庭、婚姻等一系列的因素,招录外地人员的行政成本确实要高于本地人员。

但是如果通过考试政策对户籍加以限制,势必损害外地考生的积极性,影响人才的合理流动,从一定意义上制约了政府选拔公务员的广泛性。

2、经济条件歧视。

近年来的公务员考试的报考一般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审核、缴费。

如此做法也有诸多弊端。

其一,大部分贫困地区的考生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无法接触网络,实际上被剥夺了参加考试的权利;其二,虽然目前规定公务员考试的报名费用是每科40元,但是算上跨地区考试的各种成本,以及相关其他参加辅导班、购买参考书的费用,对基本上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的考生构成了不小的经济压力。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录用规定》等4个文件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录用规定》等4个文件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录用规定》等4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布日期】2020.02.21•【文号】国粮办人〔2020〕54号•【施行日期】2020.0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录用规定》等4个文件的通知国粮办人〔2020〕54号各垂直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公务员法》配套法规),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依法管理和培养锻造系统公务员队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文件精神实质。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正式实施以来,中央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为主线,相继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等,稳步推进配套法规建设,这些制度规定环环相扣、接续跟进,为依法管理和培养锻造公务员队伍提供了很好的制度遵循,对于激励引导公务员队伍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各垂管局要把《公务员法》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加大宣传力度,纳入垂管局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作为组织人事干部日常业务学习和培训的常规内容。

要通过干部培训、专家解读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让广大干部知晓政策,特别是人事干部要学深学细、精通文件,做行家里手。

二、对标对表、规范执行,切实提高依法管理能力。

《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对公务员录用、调任、培训和平时考核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垂管局要紧密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加强制度梳理,相应完善本单位的管理制度,对与《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不相适应的,一律废止。

自考本科:公务员制度 考点0405

自考本科:公务员制度 考点0405

公务员制度考点4 录用一、概念1.定义: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按照法定的标准与条件,经过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考试与考察方式,择优选拔机关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公务员录用考试起源于英国。

2.范围:职务类别: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职务层次:主任科员以下具体而言: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3.主体:录用行为的主体是机关,录用的对象是机关系统以外的公民、学生或工作人员;4.方式:录用考试与录用考察两种方式互相补充,坚持两者并重的原则,只有考试考察都合格者,方可择优录用;5.意义:1)有利于为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人才,提高政府治国理政的水平2)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机关廉政建设3)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二、条件及原则1.条件:1)基本条件: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宪法、良好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殊职位要求的条件2)限制性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特殊的比如不得担任法官、检察官、警察的情形。

2.原则:1)公开考试原则2)平等竞争原则3)严格考察原则4)择优录用原则三、考试1.考试种类:1)公开竞争考试: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公开监督,笔试、面试,层层筛选,按成绩确定人选。

2)非公开竞争性考试: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的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录用主考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当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不得任意降低要求,宁缺毋滥2.考试内容:1)知识测验2)智力测验3)技能测验3.考试方式:1)笔试:《行测》《申论》优点:经济性、客观性、广博性缺点:无法全面掌握报考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政治态度,道德品质也难以测定。

2)面试:主考者与应试者之间运用口头语言提问、作答对其进行的测试。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制度法规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制度法规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制度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各级人事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制定本《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管理,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试用期管理活动,根据公务员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初次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管理。

第二条试用期是公务员进行岗位适应、业务培训和综合考核的阶段,一般为一年。

第三条试用期要求公务员在培训、考核、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观察和评估,了解其能力、品行、适应能力等情况,对试用期内表现良好的公务员,可以按照规定予以正式录用。

第四条试用期内,应当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具体内容包括:(一)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公务员的业务水平;(二)参与实际工作,了解并适应工作环境;(三)进行岗位综合评估,对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业绩等进行评价。

第五条试用期内,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按照公务员的工作要求和绩效评价进行考核,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公务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和整改。

第六条试用期结束后,应当进行试用期考试或综合评价,对公务员的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结果将作为正式录用的依据。

第七条试用期内,公务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等应当按照规定予以保障,试用期不计算在公务员的任职年限内。

第八条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正式录用,录用后,享受公务员的权益和待遇。

第九条试用期内,公务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积极踏实工作,不得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行为。

第十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公务员,可以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可能终止其试用期。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各级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导言:公务员录用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对于职业发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程序,提高录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我国制定了《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旨在确保录用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本文将对这一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录用范围与条件《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明确了公务员录用的范围和条件,以确保录用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根据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岗位: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3. 年龄在规定的范围内;4. 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资格条件。

二、录用程序《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录用程序,确保公务员录用工作的公正和合法。

主要程序如下:1. 公告和报名:相关部门通过媒体发布公务员招考公告,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报名通道;2. 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以衡量他们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3. 考察和体检:录用单位对通过笔试和面试的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察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且符合相应要求;4. 公示和考核:录用单位将录用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并进行相应的考核;5. 录用和培训:根据考核结果,录用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并进行培训。

三、录用原则《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确立了一系列录用原则,以确保录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1. 公开、竞争原则:公务员招考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实行竞争择优原则,确保选拔优秀人才;2. 知识、能力原则:录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公务员职责;3. 综合素质原则:综合素质是评价公务员能力的重要标准,包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等方面;4. 差别化培养原则:录用单位应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和人员的特点,制定差别化的培养计划,提供个性化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四、评价机制《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了一套科学的评价机制,以评估录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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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日前,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以公务员法为依据,吸收十多年来各地各部门考录工作的实践经验,对公务员录用的原则、报考条件、招考程序和方法以及纪律与监督等做出了全面规定,共九章三十九条。

《规定》强调,录用公务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规定》明确,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发布招考公告,公布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要公开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要进行笔试、面试,并对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特殊职位,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报考的条件,凡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
求的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为了严把队伍“进口”,对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和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规定不得报考。

《规定》在三个方面有新的发展,一是更加注重考生权益的维护,明确要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要积极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在维护考生权益的同时,强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努力营造诚信报考的环境;二是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措施,明确了招考公告发布的内容,报考回避的情形,公示拟录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所在单位或学校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严肃录用纪律,细化了招录机关、录用工作人员违纪的情形和处理办法;加大对违纪考生的处理力度,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体现了公务员录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要求,在切实维护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规定》的出台,对全面贯彻落实xx大精神,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着力造就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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