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承包施工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立威山地下车库基坑支护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河南省华荣聚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河南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单位):河南省华荣聚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单位):河南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

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种质量效果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

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分项工程名称:立威山地下车库边坡支护工程

(二)工程地点:平顶山市开源路南段与轻工路交叉口东南角

第二条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一)基坑支护方案:乙方按规范和工程具体情况设计基坑支护方案。

(二)工程承包内容:乙方承担基坑支护施工,基坑回填前保修的一切施工及费用。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不含水电费)。

第三条取费标准及费用结算办法

(一)工程总承包费用。

喷浆价格:95 元/平方米工作内容包括钢筋网片制作安装喷浆;喷素浆60 元/平方米工作内容(不包括钢筋网片制作安装)喷浆;锚杆价格:85 元/米,工作内容包括成孔、锚杆制作安装、注浆;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结算办法:喷浆面积按现场实际施工面积测量为准,锚杆数量以实际施工延长米计算。

第四条工期

(一)本工程施工工期随基坑开挖进度而定约20天。

(二)因下雨、地下隐蔽物、基坑周围环境、工作面等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工期应相应顺延。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

(一)施工期间质量标准为:基坑方案、有关图纸和相关规范、规程。乙方不按该标准施工时甲方有权下达整改通知或停工通知,乙方负担产生的费用。

(二)基坑竣工验收标准为:满足地下土建施工要求,并通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及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基坑影响范围内的周边道路、建筑物不出现损坏;基坑周边管线正常使用或修复后正常使用。

(三)工程资料:以通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及有关部门的验收为准。

(四)保修要求:基坑出现险情时甲方应迅速通知乙方、乙方无条件进行保修,并负责保修期内基坑支护结构质量安全。并承担因保修不及时和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所造成的损失。基坑保修期为地下室主体完工三个月后。

第六条工程款预支方式

(一)基坑支护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80%。

(二)剩余15%的工程款于2018年春节付款,剩余5%的工程款待地下室回填土完成后一次付清。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建筑物底层平面及周边管网图等。

2.甲方负责提供勘探资料(详勘)一份,查明并提供施工现场及周边(施工所能影响的范围内)详细的地下隐蔽物及既有建筑物的情况。

3.甲方应书面提供放线导线的点及高程BM点(或甲方负责测量放线工作)。

4.甲方负责联系临时用水、电,乙方挂表计量交费。

5.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业主和监理的关系及周边的社会关系。

6.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进行或工期长时间延误,甲方有权更换队伍,并属乙方违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此方案的设计(具有相应资质)。

2.乙方就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不得转包、分包,服从甲方的领导,遵守甲方制订的项目施工管理等一切制度。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施工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接受甲方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及管理,向甲方提交施工范围内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施工资料原件。

4.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调度及现场管理。

5.乙方负责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工序技术交底、并按设计和规程要求认真组织施

工。

6.乙方应保证施工设备及人员的调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7.按甲方技术交底要求进行原材料的原验并整理提供施工技术资料。

8.现场文明施工,服从甲方及文明施工的要求。遵守有关安全施工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否则,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9.由于乙方不服从管理,不按设计和规范施工造成的追加工作量、返工损失及基坑塌方责任自负,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

10.乙方独自承担施工安全及人身伤害责任。

11.乙方在现场基坑开挖时,每一阶段制定一次工期,并报甲方。

12.乙方应及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等书面文件,如不及时上报而产生的工程延误等,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应尽力组织人力,设备,材料等,以保证工期。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每逾期一天罚款千分之一。

(二)由于乙方不按设计方案和有关规范施工,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仍不执行,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并且因此造成的基坑塌方责任乙方负责。

第九条其他

(一)双方约定甲方派赵晓旭作为工程代表,乙方派作为工程代表,双方往来文件资料及签证均需双方工程代表签字,签字后的文件加盖双方公章。(二)双方需要更换工地代表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

(三)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

(四)双方合同纠纷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平顶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加条款

甲方:乙方: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发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