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德士《法理学》一书的基本内容和我的感想
听《法理学》心得体会(2篇)

听《法理学》心得体会《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的理论基础和原则的学科。
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我对法律的本质和意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法律的规则和道德有了全新的思考。
以下是我对《法理学》课程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对法律的定义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常常将法律与法规、制度等划等号,认为法律只是一种规范行为的规则而已。
然而,通过学习《法理学》,我意识到法律是一种具有权威性和强制力的社会规范,它不仅仅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而存在,更是为了实现公正和正义的目标。
法律的本质是一种规范行为的优先、约束行为的原则,它要求人们在行为中遵守规则和原则,以达到社会秩序和公正的目标。
其次,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对法律的规则和道德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之前,我常常将法律与道德划分开来,认为法律只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而存在,而道德则是人们行为的准则。
然而,在学习《法理学》课程中,我了解到法律和道德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法律既包含了一定的道德规范,又有其独特的规则和制度。
法律和道德的区别在于,法律具有强制力和可执行性,而道德则更多地依赖于人们自觉的遵守。
法律的规定往往是通过立法过程来形成的,而道德则更多地是一种普遍认可和遵循的准则。
法律和道德共同组成了社会规范体系的两个重要方面,它们相互影响、相互补充,共同实现社会公正和个人幸福的目标。
此外,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对法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法律的正当性指的是法律是否符合公正和正义的标准,是否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尊重;而法律的合理性是指法律是否能够实现其制定的目标,是否能够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在这门课程中,我们学习了众多法律理论家的观点和论述,了解了不同的法律理论和思潮。
通过比较和分析,我意识到法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发展而变化的。
法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需要不断地与社会的需要和价值观相适应,才能真正发挥法律制度的作用。
《法理学》学习心得

《法理学》学习心得《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的基本原理、价值观和方法论的学科课程。
在过去的一学期里,我参加了这门课程的学习,通过掌握了课程内容和参与讨论,我对法律的本质和它的作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以下是我对《法理学》学习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学习《法理学》,我对法律的本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在课程中,我们学习了法律的定义、特征和功能。
法律不仅仅是一套规范行为的规则,它还是社会公正和秩序的维护者。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保护社会成员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有序。
通过对法律的本质的理解,我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它对社会的作用。
其次,通过学习《法理学》,我掌握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和价值观。
法律的基本原理包括国家主权、合法性、平等性、公正性和效力等。
这些原则是法律有效性的基础,也是保障法律公正和公正的关键。
法律的价值观包括公正、公平、人权、自由和平等等。
这些价值观是指导法律实践的准则,也是法律制定的目标。
通过学习法律的基本原理和价值观,我深刻理解了法律应当怎样制定和执行,以实现社会的公正和正义。
再次,通过学习《法理学》,我熟悉了法律的方法论。
法律的方法论包括解释法规、裁决案件、撰写法律文书等。
在课程中,我们学习了法律解释的各种方法和逻辑,包括文本解释、历史解释、制定目的解释和修辞解释等。
这些方法是法律实践的重要工具,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理解和应用法律。
通过学习法律的方法论,我了解到法律的解释并非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变化的。
最后,通过学习《法理学》,我提高了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在课程中,我们进行了许多案例分析和讨论,通过分析案例和辩论不同的观点,我们培养了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思维。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分析问题,提出合理的观点和证明自己的观点。
这些能力对我未来的学习和职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通过学习《法理学》,我对法律的本质、原理和方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这门课程不仅提高了我的专业知识水平,还培养了我的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法理学读书笔记

法理学读书笔记篇一:法理学读书笔记法理学读书笔记作者简介:魏德士,1930年生,1958年在明斯特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1959年于杜塞尔多夫通过司法考试之后在多特蒙德社会科学院任研究助理。
1961年至1963年间在戴母勒·奔驰汽车公司人事部作部长助理。
1967年获得民法、商法与劳动法教授资格。
1967至1971年在自由柏林大学任教授、法社会学研究所主任。
自1971年起在康斯坦茨大学任民法与法理学教授。
1976年至1989年任高等法院兼职法官。
1984年任治金行业集体劳动合同纠纷调解员。
1986年至1987年间任柏林科学院院士。
1986年至1998年任德国法学家大会常务理事。
1967年获得康斯但丁·保尔森奖;1990获得路德维熙·爱哈特奖;1995年获得马丁·施莱儿奖;1997年获得沃沙科研奖。
1997年获得罗马尼亚雅思大学荣誉教授。
2000年获得波兰卢布林天主教大学荣誉博士。
1991年自1996年任康斯坦茨大学校长。
内容简介:中文版前言德文版前富中文版导读(卓泽渊)引言第一部分基本问题第一章法理学是什么、应该是什么第一节珐哲学、法理学、法的一般理论第二节“法理学”的含义一、何为理论?二、法理学第三节为什么今天还需要法理学?一、法理学的兴衰二、作为法律解释的杂技演员的法学家三、法学教育的焦虑——教育危机成为基础危机四、社会的变迁和复杂性五、法律制度的复杂性六、价值变迁第四节本章小结第二部分法及其功能第二章什么是法第一节定义的问题第二节研究命题:法是现行法律规范的总和一.法由国家制定二.法与国家强制力三.作为终审法院判决产物的法:法官法四、实证主义法概念的局限与漏洞第三节客观和主观意义上的法一、客观的法二.主观的法第四节本章小结第三章法的作用和功能第一节创建和调整功能第二节形式上的调整功能:阻止混乱发生(无法, 第三节保持功能(物质的调整功能)第四节赋予功能和法律保障功能第五节裁判纠纷的功能第六节满足功能第七节融合功能第八节创造与教育功能第九节本章小结第四章法律规范第一节规范的类型一.应然规范和实然规范二.社会规范三.道德规范或伦理规范四.其它规范形式第二节语句的类型一、理论性语句.二.形而上学的语句(信条)三.价值判断四、规范性语句:命令语句和确定语句五.价值判断和规范语句的可匹明性第三节法律规范的结构一、法律规范的接受对象二、当为的特征三、法定事实构成与法律后果的安排四、法律的评价标准第四节典型的规范内容一、权利分配规范二、权限规范(授权性规范)三、辅助规范与定义规范四、法律参照与拟制五、法律推定第五节法律秩序的构成一法律体系一、单一规范与法律体系二、单一法律规范与立法者的评价计划第三部分法的效力第四部分法律适用人名索引词条索引参考文献译后记读后感:"法理在实践与理论中有着重要的、虽然也经历过波折的历史。
2024年听《法理学》心得体会

2024年听《法理学》心得体会《法理学》是一本经典的法学著作,它是近代法理学的重要代表作,对于理解法律的本质和法律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启发作用。
阅读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思考,下面是我对《法理学》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为《法理学》的核心思想是法律的本质是一个价值系统。
作者认为,法律不仅仅是一堆条文的组合,更是一种具有价值取向的规则体系。
法律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公正、公平、公共利益等价值,在实践中引导人们的行为,维系社会秩序和稳定。
这一观点对我来说是一个新的启示,它让我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的功能和作用。
其次,这本书强调了法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法律需要通过理性的推理和论证来确立,其合理性既包括法律的内在逻辑合理性,也包括法律与社会价值观念之间的一致性。
而法律的正当性则取决于它是否符合公众的认同和接受程度。
这一观点使我意识到,一个良好的法律体系必须具有内在的合理性和外在的正当性,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和遵守。
第三,《法理学》还讨论了法律的效力和权威性问题。
作者认为,法律的效力来自于它的合法性和社会认可度,而法律的权威性则来自于它的制定机构和执行机构的公正和权威性。
这一观点让我意识到法律的效力和权威性是相互关联的,缺一不可。
只有当人们普遍接受法律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法律才能发挥其约束和引导作用。
此外,《法理学》还涉及到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这是一个古老而又复杂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
作者认为,法律和道德有着紧密的联系,但并不完全等同。
法律是由国家或社会制定和实施的规则,而道德则是个人或社群内部的行为准则。
尽管法律和道德有时会相互重叠,但它们的目的和方式有所不同。
这一观点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法律和道德的区别和联系,为今后的法律实践提供了一定的指导。
最后,《法理学》还涉及到了法律解释和适用的问题。
作者认为,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必须依据法律的内在价值和精神去进行,不能仅仅依靠文字的理解和推理。
法律的解释和适用需要考虑到法律体系的整体性和内在规律,以及各种法律原则和价值观的相互关系。
法理学学习心得感想

法理学学习心得感想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法的本质、原则和理论基础的学科,它是法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它的重要性和价值,同时也对法律的本质和功能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学习心得和感想,对法理学进行一番总结和思考。
首先,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明白了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的本质和特点。
法律的存在和实施,是为了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个人权利,维护社会公正。
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来源于人们对其合理性和公正性的认可。
而法理学的研究正是要探究法律规则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以及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一致性。
在这个过程中,法学家借鉴了伦理学、哲学、逻辑学等领域的理论和方法,以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判断能力。
其次,法理学的研究有助于加深对法律原则的理解和运用。
法理学通过对法律具体规定、惯例和判例的分析,研究出了一些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如平等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等。
这些原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解释和解决法律问题,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同时,通过对法律制度和法规体系的分析和比较,法理学还可以发现和提取出一些根本性的法律原则,如法治原则、权利保障原则等。
这些原则对于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再次,学习法理学可以提高自己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律是一门具有世界性和普适性的学科,它的研究对象和方法与其他学科有着很大的不同。
学习法律需要具备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和分析能力,即法律思维。
法理学作为法学理论体系的基础,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
学习法理学可以锻炼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我们对规则适用和结果预测的能力,培养我们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外,学习法理学还可以拓宽我们的学术视野,增加我们的学科修养。
法理学作为法学理论体系中的一部分,是法学家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
学习法理学可以让我们了解到法学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前沿,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学理论。
2024年听《法理学》心得体会

2024年听《法理学》心得体会标题:深入探索《法理学》的启示与思考引言:《法理学》是一部经典的法学著作,旨在探讨法律的本质、原则和价值,并提供对法律体系的理论思考以及实践指导。
在2024年,我有幸能够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与互联网资源,深入学习和研究这部伟大的法学巨著。
通过学习《法理学》,我不仅对法律的基本概念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更在法律思维、伦理道德和社会公正等方面收获颇多。
下文将结合个人心得,以2000字的篇幅,分享我在2024年学习《法理学》的感悟与思考。
一、法律的本质与功能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深刻理解到法律的本质不仅仅是一种规则或制度,更是人类社会运行和秩序维护的基石。
法律不仅具有规范人们行为的功能,也承载着保护权益、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等多重作用。
通过质疑与探究,我意识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及法律在促进社会正义方面的重要性。
在未来的实践中,我将更加关注法律与道德的契合点,并积极倡导以法律为基础的行为规范,从而实现社会和谐与公正。
二、法律的价值与理论《法理学》通过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人性、社会和权力等问题,提供了有关法律的多元视角与理论框架。
在学习中,我对法律价值的追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法律与人权、自由、平等等价值观之间的关系也被逐渐澄清。
通过对法律哲学、自然法学和实证法学等各种法学理论的研究,我认识到法律是历史和社会条件的产物,但同时也承载着抵制恶势力和滥用权力的使命。
在今后的研究和实践中,我将积极关注法律的多元价值体系,以及法律规则与公平正义之间的关系,为法律的发展与完善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法律伦理与职业道德《法理学》中的伦理学思想是对法律职业道德以及法律从业者责任的一次深刻探讨。
通过深入学习,我不仅对法官、律师等法律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更对法律伦理的内涵和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在今后的职业发展中,我将以操守和良知为指导,时刻铭记法律职业的责任与社会期待,坚守法律伦理底线。
魏德士法理学读书笔记(一)

魏德士法理学读书笔记(一)魏德士法理学读书笔记简介•魏德士•法理学•读书魏德士的贡献•创立了法理学领域•提出了法律规则存在的原因•强调态度与行为的关系法理学的概念•定义:研究法律规则存在的原因和目的,以及法律规则应该如何制定和解释的学科。
•特点:理论性、规范性、综合性、历史性、时代性法理学的主要问题1.法律规则存在的原因2.法律应该是什么样子的3.法律规则如何制定4.法律规则如何解释魏德士的法理学思想1.法治原则:法律是高于一切行为和权力的准则,政治力量必须服从于法律。
2.可预见性原则:法律规则必须在适用时能被预见和理解。
3.结果公正原则:法律规则应该制定和解释以保障整体公正、平等和福利最大化。
4.人类尊严原则:法律规则必须尊重和保障人类尊严。
读完本书的收获•了解了法理学的概念和主要问题•知道了魏德士的法理学思想•对法律和法律规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以上就是我的魏德士法理学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规则存在的原因•魏德士认为法律规则存在的原因在于人类社会的复杂性。
•当出现了一种复杂社会组织形式时,就需要一种有力的约束机制来维持社会秩序和安定状态,这就是法律规则的产生和存在原因。
法律应该是什么样子的•魏德士认为法律应该具备以下特征:–有清晰的语言和表达方式。
–可预见且易理解,防止人们因为不确定而违反法律。
–保护人们的权利和利益,防止虚假的指控或惩罚。
–获得社会大众的支持和认可,具有普遍性和公正性。
法律规则如何制定•魏德士认为法律规则的制定需要符合以下原则:–法律制定者应该本着公正、合理和自由的原则制定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应该制定得具体、明确,便于适用和执行。
–法律规则的制定应该考虑到社会发展和变革的需要,具有时代性。
法律规则如何解释•魏德士认为法律规则的解释需要符合以下原则:–按照法律的文本及背景来解释法律规则。
–按照法律规则的目的和意图来解释,以法律规则的目的为首要考虑因素。
–按照普遍接受的人文、道德和社会的价值观来解释法律规则。
法理学学习心得感想

法理学学习心得感想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基础学科,对于理解整个法律体系和法律思想具有重要意义。
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逐渐认识到了法律的本质、法律的功能以及法律与社会、道德等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法理学的学习让我对法律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法律不仅仅是一套规则和条文的集合,它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通过对法律原则和法律体系的学习,我开始思考法律背后的哲学基础和价值取向,这让我对法律的认识不再局限于表面的规定,而是能够深入到法律的精神和目的。
同时,法理学的学习也让我认识到了法律与社会发展的密切联系。
法律不是孤立存在的,它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发展,反映了社会的需求和价值观。
通过研究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我看到了法律如何适应社会发展,如何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这让我对法律的生命力和社会性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
法理学的学习还涉及到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法律和道德虽然是两种不同的规范体系,但它们在很多方面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
通过对这一主题的探讨,我开始思考如何在法律实践中妥善处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如何在遵守法律的同时,也能够体现社会的道德要求。
此外,法理学的学习也让我意识到了批判性思维的重要性。
在学习过程中,我不断被鼓励去质疑、去思考,不仅仅接受现有的法律知识,而是要能够独立地分析和评价法律现象。
这种批判性的学习态度,对于培养我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法理学的学习,我对法律有了全新的认识,也对法律职业有了更深的敬意。
我将会继续深入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努力成为一个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的法律人。
同时,我也会将法理学的学习成果应用到实际生活和工作中,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理学学习感想

法理学学习感想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则的学科,通过研究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的哲学基础和法律的逻辑推理等,揭示法律的规范内在的基础和固有规则。
我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深感其重要性和价值,并在思考和整理这门学科的过程中获得了很多收获和感悟。
首先,法理学的学习让我对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通过学习法律理论和法学的基本哲学概念,我了解到法律不仅仅是一种行为规范,更是一种社会规范。
法律的实施和创制都需要符合道德伦理和社会正义的要求。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旨在调整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思考法律的哲学基础和法理学的基本原理,可以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解读法律的本质。
其次,法理学的学习给予我一种系统而严密的思维方式。
法理学注重逻辑推理和系统建构,通过逻辑分析和推理的方法,揭示法律的内在结构和规则。
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经常需要进行系统的思维和逻辑推理,通过分析和比较不同的法律理论和观点,找到合理的判断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这种思维方式不仅在法律领域有很大的帮助,也在其他学科和生活中有所裨益。
再次,法理学的学习激发了我对法律的研究和探索的兴趣。
法律作为一门广阔而复杂的学科,充满了各种问题和挑战。
通过学习法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我不仅对法律的研究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同时也对法律的发展和变革有了更高的关注。
我渴望在未来的学习和研究中能够深入探究法律的各个领域,为法律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法理学的学习对我个人的思考和人生观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体现,引发了我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思考。
通过学习法理学,我认识到法律的存在和实施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和促进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的公正和公平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基础,而法律的权威和效力又依赖于人们对法律的认同和遵守。
这些思考让我对法律的权威和价值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激发了我积极参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愿望。
总之,法理学的学习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
法理学读书心得体会5篇

法理学读书心得体会5篇法理学读书心得体会1法律不是天生就有的,它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当今社会的主流观点是:法律是人类在人类社会生活.工作等活动中相互定立契约而产生的.法律规定了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相对来说就是自由与限制,绝大多人都是向往安定的生活,但是每个人都各有其个性.欲望,只有对那些超出某个限度的约束起来,社会整体才能得以正常运转.因此法律成了我们社会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始终将所有人限制在一定的框架之中,在这之中给予人自由生存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也同样限制个人的行动以维护整个国家的稳定.为了达到安定的目的,我们就得完善我们的法律,但是法律毕竟是人来制定的,人无完人,人制定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可能完善.因此,为了维护法的公正性,我们就得有一个原则或是中心,让法律围绕着它,当法律出现不合理的时候就按照它来判别,这就是法的价值.而法的价值主要有三个基本价值:第一,安定性的价值;第二,正义性的价值;第三,合目的性的价值,其又分为符合社会发展的目的与符合国家发展的目的价值.任何法律制度的确立和实施都离不开这三种价值之间的平衡,三项价值之间的冲突与博弈的结果就是让法律具有合理性.只要在制定法律或是实施法律的时候对社会或事实情况进行分析,基本上就能制定出公正的法律和合理的判决.但法律存的目的是什么呢?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法律可以说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规范了所有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对于违反法律的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正是这种强制措施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手机版法律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成是道德的底线.所以法律永远不是第一位的.法律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我们构建想要的理想社会,所有人在规则下行事,而终极目的就在于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伤害成本.如果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这将是法治路上一个最大的误区.信仰法律,并不意味着要愚忠于法律.轻判案例在国外并不罕见,法律背后有许多当事人自身无法承受的现实之重,但为何在我国却引起连番呼声原因在于,在我国司法状况并不理想的今天,民众时常难以辨别什么是法律合理的妥协,哪些又是法律不合理的让步,既然难辨真伪,还不如一网打尽来得干脆.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我们在传统观念中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束缚人的,其实不然.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是这样说的:〝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而这种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们所被告知的那样,这自由并不是每个人为所欲为的自由.(因为当其他人的意志支配某人的时候,该人又怎能自由呢?)但是,一种处分或安排的自由,一如他所列举的那些包括对他的人身.他的行动.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财产的处分,乃是法律所允许的自由;因此,在这样的法律下,他不受其他人的专断意志的支配,而是能够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在400前的英国说出这样精辟的话是多么的伟大啊,我们认真的理解这句话,我们可以得到新的认识.法律事实上是保护和扩大我们的自由的.没有法律的情况下,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的权利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得到公力救济的,而私力救济往往是非常危险的.法律的存在为我们得到公力救济提供了可能.法律可以使企图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人心怀忌惮,使我们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保障.所以法律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我们需要法律.没有法律,我们的社会就会陷入混乱,我们的财产.安全没有保障.法律是重要的.为什么会有人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呢?这和我们国家的传统有关,我们国家在传统上的法律,是以刑为主,法律调整的方式是惩罚,刑罚的方式.而不是民法的方式,大量的民法上的关系是由道德来调整的.中国的法律传统是这样的,因此我们中国人讨厌和法律有关系.与法律有关系一般就是监狱.刑罚.斩首,总是没有温情的东西.而在清朝末年,我们引进了西方的法律,我们的传统的法律体系改变了,但是我们的传统还是根深蒂固的.许多执法者也没有现代的法律意识,我们现在学习法律基础.法律知识是学习的一个重点,同时我们明白法律的意义更是重要的.所以我们了解到了法律的意义是为了保证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这个是至重要的.有了对法律的目的的正确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法律,更好的知道学习法律的意义.学习法律就是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避免不法侵害.这学期的法理学课程我明白了很多,学习法律不仅仅意味着学习法律的规定,而且要法律意识的转变.我们为什么要维权,不仅仅因为经济利益.而且正义本身也是指的追求的.我们不但但生活在经济利益的世界里,我们的追求很多,有真理.效率和正义,大量的〝一元钱官司〞表明了我们不应当只追求金钱利益,还有更加值得我们追求的.法理学读书心得体会2复习方法:周老师的蓝宝书是必备的,虽然北大老师每个人的独立性都非常明显,但是可以从考题看的出来,每年都或多或少的会出这本书上的原题,所以一定要有这本书.这本书中有两个地方我觉得可以简略的看:(1)法的继承和移植:周老师讲,这是个没有理论价值的问题;(2)法的关系,老师虽然没有讲重要与否,但是他讲这章的内容在考外国学生和本科直接考博士作为基础题来考.所以,我觉得大家可以在第一次复习的时候仔细阅读一遍.另外,看这本书时可以看考书后的思考题来进行.有一点要说明,这本书上的许多内容都已经考过了,所以以后如何考法很难说,我想从今年的考题可以看出一点,题目重复的可能性还是有的;以后也会越来越多的出现一些书上没有的问题,所以扎实的法学功底会突显其重要.此外,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张文显老师的那本红宝书上有几个问题可以关注一下:我的体会:我在考研的过程中就只读了蓝宝书,另外还看了几篇其他法理学老师的论文,比如像苏力老师的,贺老师的,巩献田老师的.最后要尤其强调一点,老师推荐的书是基础,即便考题不在书上,你也要精通每一本必看得书,其他的,你有时间再看.另外在读的过程中,你要领会老师的思维方式,这很重要.法理学读书心得体会3《法理学》这本书是德国法学家魏德士写的.作为成文法系代表之一,德国法对世界法制的发展产生过重要的影响,其足迹遍及西欧.南美以及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当代东欧国家.在全球化过程中,国家的以及国际的法律秩序不可避免地赢得了日益重要的意义.只有取得共识的时候,国际公认的法律价值,也即我们正在经历的并决定着下一代命运的法律价值才能确保在生活各个领域的深刻变化的和平过程.同时,只有公正能够建立持久和平.作为新闻学子,法律对于我们来说更是意义重大.无论以后我们是从事报纸.电视.广播还是网络媒体的工作,我们所说的话我们所写的文字都是具有公众效应的,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我们既不能侵犯别人的权益也也要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样才能为树立媒体公信打下基础,做一个合格的媒体人.本书主要从法律研究的基本问题.法及其功能.法的效力和法律适用这几个方面来讲述了法理的意义.那什么是法呢?这样的问题看起来简单,但是要回答却很难.法的概念与时代紧密联系,始终没有定论.无数法学家和哲学家试着为法下定义.对法的定义,学者争论不休主要是自然法学和实证主义之间的对立:自然法学认为,法是直接来源于自然.人的本质或者〝造物规则〞.人们称这种内容随历史而变化的法为自然法.它应该存在于万事万物的本质中,而不是由国家的立法者来制定.于此相反,另一种观点认为法是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所制定的法.但是不管是自然法还是权力机关制定,法律的根本目的是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使各方正当利益达到统一.法理学读书心得体会41.重在理解.法理学的学习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法理学可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抽象的法理,也就是一般考试教材中放在最前面的那些内容;另一部分是具体的法理,即是教材中的宪法.刑法.民法等内容.了解了法理学,便于学习其他的法律知识,而学习了其他法律知识再反过来可以验证一下法理部分讲的对不对.有没有用.如果能做到这样学习和思考,就会在法理学复习中产生兴趣,使整本教材所列的内容前后呼应.融会贯通.2.高人指点.法学理论博大精深,对于法学专业人士常常也会感觉拿捏不准,更别说那些初来乍到的非法本零基础司考考生了.这种情况下,最大的忌讳应该是闭门造车了.想必任很多朋友捧着本法理学教材,看上几天几夜,也不见得能参透其中的要领.此时名师的指点,高人的点拨是相当有必要的.我当时就报了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VIP保过班,不仅法理学老师讲得精彩,其他学科名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精到的分析,都让我受益匪浅!3.对选择.判断这类题型,一定要明白为什么选择这个或这几个答案,而选其他的就错.判断题要知道错在哪里.怎么改是对的,千万不要背辅导书上的答案.出题主要考察是否掌握了一般与特殊.绝对与相对的关系,分类标准与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因此,遇到一个问题有不同划分标准(如法律规范的分类.法的分类),一种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怎么样.特殊条件下是怎么样的(如违法的构成一般要求行为人有过错,但特殊侵权行为则不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一般适用中国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类知识时,需格外注意,要弄清搞懂,不能存在〝差不多是〞.〝好像是这样〞的模糊认识.4.对分析题,注意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与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复习时自己可以设计若干具体说法,然后从法理学角度进行分析.答题时冷静考虑出题者的用意和角度,把与之有关的原理一一对照,从中找出合理的根据.对论述题,复习时重点在于知道有几个要点,尽量用法言法语,回答的顺序要准确,同时要对要点进行简单说明.答题时做到要点明确.解释清楚.大家不妨听一下独角兽司考网校VIP保过班的课件,几位老师对于论述题的答题方法和技巧有详细的分析和讲解,很实用滴!在掌握了好的复习方法的基础上,再针对法理学的重点进行学习,对难点进行理解,对易错点加以注意.避免.这样,离成功会越来越近.法理学读书心得体会5转眼之间,我参加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科《法理学》的学习已经快一学期了.学到了什么?我不敢肯定,只是多少有一些想法……整个学期,通过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课堂上老师的讲解,东台电大老师面对面的辅导,我对〝法〞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或许这种认识是肤浅的.总有一种感觉,理论的东西,就像蒙娜丽莎,你看着她的时候她不笑,一转身她就笑了.美术老师说那是因为达芬奇把她的笑画在了阴影里.起初对〝法〞的理解,也一样.法理,刚接触的时候,觉得枯燥乏味,但内心又有一种丢不开的偏好感觉.法理,也是理论.理论就是理论,就是美,没话说,就是给人很多希望.于是也能体会为什么有的学者一辈子搞理论,还痴迷其中,怡然自得呢!不过有时候联系一下现实,那些飘起来的思绪就被泼凉了,心也沉了下去了.我在想,这是我的悲观,还是现实的灰暗;是理论映衬的效果,还是理论和现实的碰撞才让我们产生了一种社会责任感?剪不断,理还乱……于是,我想想还是从法理学入手,慢慢领会!通过这一学期对《法理学》的涉猎和整合,我在这里知道了:法学的`起源和发展.法的概念和本质.西方其他法学思想.法的类型.法系.法治的概念……初步了解了〝法学和法理学.法的一般原理.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法的创制.法的实现〞;加深了解了〝法治与法制.权利论.法律文化.法律关系.法律解释.法律规范.法律适用……〞对此,我首先从整体上有了一个宏观的对法的认知,进而简明扼要地理解了一些法的基本概念.这是电大开放教育《法理学》授课中一种很好的对〝法〞和〝法理〞的启蒙教育.以上仅是我在学习《法理学》中吸收并总结到的综合之后的观点,但难免也少不了很多偏颇.有不妥之处,恳请老师和同学们雅正!法理学读书心得体会。
法理学读后感

法理学读后感第一篇:法理学读后感法理学在我的阅读经验里,初次阅读法学著作,都会觉得枯燥,尽是罗列堆砌,智慧的东西很少;而初次阅读文史哲的经典著作,其作品本身的思想魅力即能给人强烈的心理冲击。
为什么法学著作没有这种冲击力?是因为中国法学只发展了二十余年,思想水准无法与其他绵延流长的学科相比,还是法学这门学科本身的限制?恐怕都有。
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最主要和最有力的方法,因此承载着越来越多的责任。
而涉及到人的行为的研究,仅有法学的视角是不够的,还需要调动诸如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才能确保法律能充分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分析法学派虽然使法学在形势上成为了自足的学科,但是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内在联系仍是千丝万缕,无从割断,任何一个有志于从事法学研究的人认真思考之后都会认同这一点,因此我们必须坦诚面对本学科的局限,自觉地把其他学科的精华引进来充实法学本身。
杨老师说:“文史哲永远是复旦的精华,政经法无法相比”,这启示了我们更应虚心地、努力地把法学这门学科扶植好。
回顾法学的历史发展,法学是逐步从伦理学、政治学里分立出来的,但我有种预感,随着法律与法治在国家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无法取代的作用,法学应该能反噬政治学伦理学,把它们的思想精华都吸收过来,成为真正的显学。
但老师说法学在美国思想界只是二三流的学科,为什么这样?我想诸如人类存在的永恒困境,或社会发展前景等指向向前的问题,可能比法律更震撼人心吧。
第二篇:法理学读后感读《法律的故事》有感有关法律的书籍很多,但对于刚接触法律的我而言,面对浩如烟海的相关书籍,我感到茫然不知所措。
一开始我便借了丹宁勋爵的《法律的界碑》、《法律的未来》等书,不过还没看到几十页便失了兴致。
一是书过于深沉,大多是就案例分析,专有名词过多,多来枯燥。
二是我毕竟性子不好,缺少耐心。
于是我便拿着书目仔细找了起来,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法律的故事》一书成了我的目标。
听《法理学》心得体会

听《法理学》心得体会《法理学》是一本关于法律理论的经典著作,对于理解法律的本质和意义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法律的认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并对法律的运作机制和法律的目标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下面是我对《法理学》的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通过《法理学》我了解到了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法律是社会规则的一种形式,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行为规范,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力。
法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并通过具体的规定和程序来解决社会冲突和争议。
法律的存在和实施可以为社会提供稳定和秩序,保护个人权益,促进社会发展。
其次,《法理学》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法律的起源和发展。
书中提到了法律的自然法和人为法的概念,并通过对历史和文化背景的考察,探讨了法律产生的原因和法律规范的形成过程。
从这个角度看,法律是社会的产物,是人们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和满足社会需要而制定的规则。
在不同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下,法律的内容和形式会有所不同,但其作用和功能是一致的。
此外,《法理学》还深入探讨了法律的效力和解释问题。
法律在社会中的效力取决于其是否被人们普遍接受和遵守,而法律的解释则需要依据法律的文字和精神加以诠释。
书中提到了不同的法律解释理论,如经验主义解释和意义主义解释等,并分析了它们的优点和局限。
通过对法律解释的讨论,我认识到法官在解释法律时应该遵循法律精神和目的,保持适度的创造性和灵活性,以适应社会变革和发展的需求。
此外,《法理学》还探讨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问题。
法律不仅要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力,还要具有公正性和合理性,以保护人们的权益和尊严。
书中提到了正义的概念和不同的正义理论,如功利主义和权利主义等,并分析了它们在法律制度中的应用。
通过对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的讨论,我认识到法律应该以维护人类尊严和最大化人类福利为目标,同时要兼顾个体的权利和社会的利益,以实现社会的公正和和谐。
最后,《法理学》还深入研究了法律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问题。
听《法理学》心得体会

听《法理学》心得体会《法理学》是一门深入思考法律本质与原则的学科,通过研究法律的基本原理和规律,探讨法律的内在逻辑和哲学基础,以及法律与道德、政治等领域的关系。
在学习这门课程的过程中,我对法律的认识得到了深化,对法律与社会的联系也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以下是我对《法理学》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法理学》让我认识到法律的本质是一种规则。
法律是人类社会为了维护秩序和公正而设立的一套规范体系,其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具有规则性。
通过对法律的学习,我深刻理解到规则的重要性以及它对于一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作用。
同时,也意识到法律的规则性要求其具有一定的确定性和稳定性,以便人们在行为中能够依据法律规则进行合理的预期和判断。
其次,学习《法理学》让我认识到法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正义是法律存在的基础,法律的正当性是指法律规则和决策是否符合道德和伦理的要求。
合理性则是指法律规则和决策是否符合理性的要求。
法律作为一种权威性的规则体系,其正当性和合理性对于维护公平正义至关重要。
通过学习《法理学》,我开始思考法律如何确保其正当性和合理性,以及如何解决法律的辩证性和相对性问题。
再次,学习《法理学》让我认识到法律与道德、政治的关系。
法律、道德和政治是紧密相连的,它们相互渗透、相互影响。
法律既需要道德的底线约束,又需要政治的治理支撑。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充满了各种社会和政治利益的冲突与博弈。
通过学习《法理学》,我开始思考法律、道德和政治之间的平衡和互动关系,以及如何在实践中维护法律的独立性和自律性。
此外,学习《法理学》还让我认识到法律哲学的重要性。
法律哲学是研究法律思想和法律理论的学科,它对于理解法律的理论基础和秩序逻辑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法理学》,我接触了不同的法律哲学流派和思想家的观点,进一步认识到法律思想对于法律发展和法律实践的指导意义。
同时,我也开始思考如何将法律哲学的思想和理论与实际问题结合,以提升法律实践的效果和社会的认可度。
《法理学》学习心得

《法理学》学习心得《法理学》是一门对法律进行理论探讨和分析的学科,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我对法律的本质、目的以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感这门课程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下面是我对《法理学》学习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法理学》要注重思辨和抽象能力的培养。
作为一门理论学科,法理学需要对抽象概念进行分析和评价,同时还要进行法律原则的推理和论证。
这要求学习者具备较强的思辨和抽象能力,能够把握法律概念的本质和内涵。
在学习过程中,我会尝试用自己的言辞对法律问题进行解析和评价,以培养自己的思维能力。
其次,学习《法理学》要注重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和反思。
法律是社会的一种规范性行为,它对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通过学习《法理学》,我对法律的制定、解释和适用等方面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尤其对于一些具有争议性的法律问题,我会尝试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并反思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和完善性。
通过这样的学习方式,我可以从中发现法律制度中的潜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再次,学习《法理学》要注重对法律价值观的思考和认识。
法律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价值观。
通过学习《法理学》,我了解到法律所追求的价值观念,如公正、平等、效率等。
这些价值观不仅是法律的基础,也是法律的目标。
在学习过程中,我会思考这些价值观的合理性和优先级,以及如何在实践中平衡不同的法律价值观。
通过这样的思考,我可以对法律的运行和发展有更深入的理解,并在实践中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最后,学习《法理学》要注重实践和案例分析的结合。
法理学的研究不能脱离实际的法律问题,只有结合实际的法律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才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原理。
在学习过程中,我会尝试以实际案例为基础,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并运用所学的法理学知识进行解析和评价。
通过这样的实践和案例分析,我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记忆所学的法理学知识,并且能够在实际生活中更好地运用它们。
综上所述,学习《法理学》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需要注重思辨和抽象能力的培养,注重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和反思,注重对法律价值观的思考和认识,以及注重实践和案例分析的结合。
2024年《法理学》学习心得

2024年《法理学》学习心得一、引言法理学是我大学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学习这门课程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提升自己在法律领域的素养和能力。
今年我有幸选择了《法理学》这门课程进行学习,通过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践案例的分析,我深刻地认识到法理学在法学中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学习心得。
二、理论知识的学习在课堂上,我们首先学习了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
法理学是对法律的理性解释和重构,是法学的核心学科之一。
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了法理学的起源和发展历史,明确了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深入了解了法理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
掌握这些理论知识,对于理解法律规范和判断案件是非曲直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案例分析的实践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进行了大量的案例分析。
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加系统地学习和理解法律原理和法理学观点的运用。
例如,在学习过程中,我遇到了一个名为“温州门”的案例,关于一个电动车与货车相撞的事故。
通过对这个案例的分析,我了解到了法律原理在解决复杂情况中的作用,还深刻认识到了法治的重要性。
四、与同学的探讨和交流在课堂上,我们还进行了许多小组讨论和班级讨论。
通过与同学们的交流,我有机会听取不同的观点和意见,从而拓宽了自己的视野。
例如,在一次小组讨论中,我们讨论了是否应该将死刑废除的问题。
这个问题涉及到伦理、法律和社会等多个领域,大家各抒己见。
其中,有的同学认为死刑具有震慑作用,可以维护社会治安,而有的同学则认为死刑违背了人权原则。
通过这次讨论,我意识到法理学是一个复杂而多元化的学科,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来进行思考和分析。
五、学习心得与收获通过学习《法理学》,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学习心得和收获。
首先,我深刻认识到法理学在法学中的重要性。
在法学研究中,法理学是对法律规范的理性解释和重构,为法学研究提供了基础和指导。
只有充分理解和运用法理学的观点和原理,才能更好地理解和适用法律,提高自己在法律领域的能力和素养。
法理学心得体会

法理学心得体会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其对于法律理论和实践的重要性和价值。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自己的学习经历和体验,分享我对法理学的心得体会。
一、法理学的定义与作用法理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之一,它研究法律的本质、法律规则的形成与解释、法律的适用等问题。
它以理性的思维方法和规范的体系,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基础和指导。
在学习过程中,我逐渐认识到法理学的重要作用。
首先,法理学通过对法律理论进行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则的内涵和价值,深入分析法律的目的和意义。
其次,法理学可以提供规范性的方法和原则,用来解决法律适用的难题,增强判断力和决策能力。
最后,法理学对于法律的发展和改革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促进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健康发展。
二、法理学的主要内容1. 法的本质与意义在法律的研究中,我们不能忽视法的本质和意义。
法理学通过对法律概念的分析和解释,揭示了法律的内在属性和作用,使我们对法的本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2. 法律规则的形成与解释法学的一个重要任务是研究法律规则的形成、解释和适用。
法理学通过对法律规则的起源、历史和发展进行研究,探讨了法律规则的形成机制和解释原则,为法律的正确适用提供了理论依据。
3. 法律的适用与解释法律的适用和解释是法治社会中的重要问题。
法理学通过对法律适用原则和方法的研究,帮助我们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解决实际案例中的法律问题,维护法律的稳定和公正。
三、法理学的启示与应用1. 研究法律的本质与意义,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对法律的本质和意义进行研究,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的使命和功能,从而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2. 学习法律规则的形成与解释,提高法律适用能力法理学对于法律规则的形成和解释有着深入的研究,学习法理学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能力,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
3. 掌握法律的适用与解释的原则,加强法律实践法律的适用与解释是法律实践中的核心问题,了解和掌握法理学中的相关原则和方法,能够更好地指导我们在实践中运用法律,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
法理学学习心得感想

法理学学习心得感想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的基本原理和规则的学科,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学习法理学是非常重要的一门课程。
在这学期的法理学学习中,我对法理学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体会到了法律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下面是我的学习心得和感想。
首先,学习法理学让我认识到法律的基本原理和价值观。
在法理学中,我们学习了法律的公正性、合理性和一致性等基本原则。
通过学习案例和法律理论,我意识到法律的制定和适用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法律对社会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是社会文明的保障和规范。
同时,法理学也教会了我如何去思考和评价法律,理解法律的价值观和目标。
其次,学习法理学让我深入了解法律的适用问题。
法理学是研究法律解释和适用原则的学科,它帮助我们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
通过学习法理学,我了解到法律的双重性,即法律是既有确定性又有灵活性的。
法律条文是法律的具体表现,而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是根据具体案件和社会背景来进行的。
在学习中,我们通过分析实际案例来理解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这让我对法律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另外,学习法理学也加深了我对法律的研究方法和论证技巧的理解。
在学习法律理论和法理学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
这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逻辑思维能力。
通过学习法理学,我学会了如何进行法律论证,如何运用法律理论分析问题,并且学习了一些常用的论证技巧。
这对于我今后的法律研究和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此外,学习法理学也让我认识到法律的改革与创新的重要性。
法律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产物,它需要根据社会的需要来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
通过学习法理学,我了解到了一些法律改革和创新的案例和实践,这让我认识到法律是可以不断变革和完善的。
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会积极关注法律的发展和变革,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创新能力。
最后,学习法理学也让我认识到了法律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法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到众多的法律条文和案例。
法理学读书心得体会

法理学读书心得体会法理学读书心得体会法理学读书心得体会1“学而不厌,悔人不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每当我读到像有关读书的格言,不禁思绪万千。
因为我非常清楚,人类的知识是从书籍里得到的,如果我们不读书的话,就会被别人嘲笑,也会被别人说跟不上朝代,可若是读的书里面的内容不好的话,那么就会使你走上绝路,而读的书好的话,不但可以得到经验,而且还能够长到更多的知识呢!在我国的历史上,有许多的爱读书的人,如鲁迅、冰心……这样的作家都是因为爱读书,所以才有所作为的`。
而我也是一个酷爱读书的小书迷哦。
现代的名著已经差不多快要被我读完了,因为它们已经远远不能够满足我了。
还记得有一次,我一直吵着妈妈要去书城看书。
终于妈妈被我的说服了,就答应我了。
我和妈妈来到书城,我就以兔子般的速度跑上了三楼,来到三楼,我就当妈妈是透明的一样,根本就不理会妈妈。
我找到了我一直梦寐以求想读的一本书《格林童话》,我拿着书坐到一个非常好的位置坐下来打开书津津有味的读着。
可是忽然有人打手机说要妈妈去一趟书城外面。
妈妈说叫我在这里等着,不要走开了。
我说:“嗯。
”我继续看着,一连看了两个小时,可是我觉得那个地方很吵,就移到另外的一个角落。
妈妈来了以后,在原来的位置找不着我,就着急了,可是还是找不到,就到二楼的地方等我(因为那里是唯一的出口)。
我读了很久,终于将那本读完,我合上书,吞了一口唾沫,好像将所有的知识都吞进肚子里了。
我站起身来,双腿发软,才知道我已经读了四个小时了。
我猛然想起来,妈妈还在等着我呢。
我到二楼找到妈妈,就和妈妈一起回家了。
虽然妈妈再家里数落了我一顿,可是我还是觉得很值得,因为我又得到了知识。
我爱书,可我更爱读书。
让我们人人都拿起书来,吸取人类的营养精神吧!法理学读书心得体会21、重在理解。
法理学的学习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
魏德士《法理学》一书的基本内容和我的感想

魏德士《法理学》一书的基本内容和我的感想第一篇:魏德士《法理学》一书的基本内容和我的感想魏德士《法理学》一书的基本内容和我的感想本书的作者魏德士教授长期从事宪法、法史、民法、劳动法与法理的研究,是德国著名的法理学家,同时也是德国著名的宪法学家、法史学家、劳动法学家和民法学家。
魏德士教授终身从事法学的研究、教育工作,他既是法学学者又是过法学教授、法官、纠纷调解员。
也正是如此,魏德士教授在法学方面涉猎的方面广泛,因而著有多本专著、多篇论文、案例评论、书评等。
其中,由丁晓春、吴越翻译的《法理学》即是魏德士教授在其69岁时才出版的唯一关于法理学的专著,是他长达40 年法学教育与研究中关于法理学的思想结晶,编写历时25年,期间增删数稿。
“当魏德士推出《法理学》的时候,人们自然有许多期待:古往今来的法律真义,尽收眼底;引人入胜的叙述,令读者充满阅读乐趣。
”《法理学》一书,比较系统地对法理学的基础问题、法及其功能、法的效力、方法论进行了讨论。
其特色是语言优美、论证充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满了精彩的民法、劳动法等知识领域的案例,使读者比较容易的理解抽象的法理学,可谓“专为学习者和实践者编写”。
本书作为德国最大的法律与法学出版社贝克出版社的法学专业教材,得到了德国法学界和德国社会的普遍认同。
同时,我国译者又从众多的德国著作中将其挑选出来,介绍给中国的法学学者和学生,为法学者提供基本读物和研究的基本素材,可见其学术价值和理论价值之高。
首先,我想简要介绍一下本书的主要内容:在这本著作里,作者提出了三个问题作为全书的范围:(一)什么是法?(二)法为什么是有效的?(三)如何正确适用法?而文章的第二部分“法及其功能”,第三部分“法的效力”,第四部分“法律适用”则分别对应了上述三个问题,而第一部“基本问题”则是作者对法理学本身的科学性和基本问题——实际上也落实到法律职业者这样一个层面——的一个说明。
同时,从知识体例来看,本书与其他法理方面的著作相比,最大的特色就是:不仅对法理学、法哲学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论述,还涉及到了法学方法论。
知识贡献:魏德士之《法理学》

The Knowledge Contribution of "Jurisprudence"by Professor Bernd Ruthers
作者: 韩晗
作者机构: 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00
出版物刊名: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页码: 121-124页
主题词: 法理学;法律实践者;价值判断;法学方法论
摘要:随着当前法律的趋同化趋势进一步加强,法律的进步和发展需要博采众长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中国法治对域外法律制度、法学理论的借鉴很有必要。
具有丰富成熟的法律理论与教义的德国法学,对世界法制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对我国法学和法制建设也影响深远。
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魏德士教授,其专著《法理学》体例严谨规范,角度新颖,内容翔实,能帮助中国的法律研习者形成法律人思维,对中国法学理论研究以及法学教育亦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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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德士《法理学》一书的基本内容和我的感想本书的作者魏德士教授长期从事宪法、法史、民法、劳动法与法理的研究,是德国著名的法理学家,同时也是德国著名的宪法学家、法史学家、劳动法学家和民法学家。
魏德士教授终身从事法学的研究、教育工作,他既是法学学者又是过法学教授、法官、纠纷调解员。
也正是如此,魏德士教授在法学方面涉猎的方面广泛,因而著有多本专著、多篇论文、案例评论、书评等。
其中,由丁晓春、吴越翻译的《法理学》即是魏德士教授在其69岁时才出版的唯一关于法理学的专著,是他长达40 年法学教育与研究中关于法理学的思想结晶,编写历时25年,期间增删数稿。
“当魏德士推出《法理学》的时候,人们自然有许多期待:古往今来的法律真义,尽收眼底;引人入胜的叙述,令读者充满阅读乐趣。
”《法理学》一书,比较系统地对法理学的基础问题、法及其功能、法的效力、方法论进行了讨论。
其特色是语言优美、论证充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满了精彩的民法、劳动法等知识领域的案例,使读者比较容易的理解抽象的法理学,可谓“专为学习者和实践者编写”。
本书作为德国最大的法律与法学出版社贝克出版社的法学专业教材,得到了德国法学界和德国社会的普遍认同。
同时,我国译者又从众多的德国著作中将其挑选出来,介绍给中国的法学学者和学生,为法学者提供基本读物和研究的基本素材,可见其学术价值和理论价值之高。
首先,我想简要介绍一下本书的主要内容:在这本著作里,作者提出了三个问题作为全书的范围:(一)什么是法?(二)法为什么是有效的?(三)如何正确适用法?而文章的第二部分“法及其功能”,第三部分“法的效力”,第四部分“法律适用”则分别对应了上述三个问题,而第一部“基本问题”则是作者对法理学本身的科学性和基本问题——实际上也落实到法律职业者这样一个层面——的一个说明。
同时,从知识体例来看,本书与其他法理方面的著作相比,最大的特色就是:不仅对法理学、法哲学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论述,还涉及到了法学方法论。
这样一来,整本书的结构和内容(上述的三个问题的提出和回答)也很好的契合在一起,告诉了读者“什么是法?”(解决认识论的问题),“法的功能有哪些?”(解决意义和的价值的问题,以更好的服务于司法实践)“法为什么有效?”(解决效力来源问题,为法的适用提供依据和基础)“怎样适用法”(解决方法论问题,回到了由理论指导实践的社会活动中来)。
其次,我想带大家一起来探讨其具体内容:第一部分:基本问题——文章以“法理学是什么、应该是什么”开篇,提出了法理学和法哲学的区别和相互关系:法理学概念构成了法哲学概念的前提:法理学是对法学知识的观察,理解与认识,包括“对具体的法律职业问题领域,法的因果关系及其效力进行论证”,而法哲学则是“对法的是否合目的性,正确性进行前提的追问,是对法的理性地再反思”。
但同时作者又认为“法理学和法哲学的讨论已经没有必要”,也就是说,虽然法理学和法哲学可以做出这样的划分,但并没有必要,因为它们的问题域是重合的:都是对实在的法现象进行前提追问。
接着,作者论述了作为理论的法理学具有经验功能、分析功能和规范功能,并从现实的角度提出了法理学存在的必要性——“处理法学、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的新危机的工具”“缓解教育危机”“缓解生活领域的新冲突”……同时,第一章在整篇文章中以类似于绪论的功能出现,提纲契领的提出了文章写作的思路和主脉络,总结了法理学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是“法”?法起到什么作用?我们在哪里找到法(法德渊源)?法(理学)是一门科学吗?语言对法与法学家有什么意义?法在多大程度上体现公平?法为什么“有效”?法是怎样适用和发展的?这些问题,都在接下来的文章主体部分得到了作者的一一解答。
作者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论证,展现了一个从原因到结果,从理论到实践的法体系。
第二部分:法及其功能——作者在这一部分探讨了什么是法、法的功能、语言对法的影响和法律渊源及法理与科学的问题。
其一,什么是法,怎样给法下个定义。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到:“法学者还在为法下定义”。
作者认为,无数的法学家和哲学家都在试着为法下定义。
对法的定义,学者们争论不休,其中主要是自然法学派和实证主义派之间的对立:自然法学认为,法是直接来源于自然、人的本质或者造物规则。
而实证主义认为,法是由国家根据宪法的规定所制定的法。
当然还有其他的定义,例如:法是现行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和国家一样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统治阶级维护其阶级统治的工具。
在引出了这些不同观点后,他以“法是现行法律规范的总和”的命题研究了法到底为何物以及指出从实证主义的角度研究法律概念具有的局限性。
在魏教授的这本书中还提到客观上的法(具体的现行法律规范的总和。
例如民法、刑法或整个法律制度的总和。
)和主观上的法(提起诉讼的资格)。
最后得出了结论:要想给法下一个清晰明朗的定义,是非常难的。
法的概念是与时代紧密相连的,随着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变化,社会的结构形态、统治阶级的政治要求、经济发展的客观水平以及民众的价值观和世界观都在不断的发生变化,这些都决定了不同的时代对法有不同的要求,也因而给法下的定义也是多种多样的。
其二,法起到什么作用?法的核心任务就是通过法律规范实现那些有效的宣布的政治意志,其次才是在形式上防止混乱的发生作用,稳定国家秩序、社会秩序作用、赋予个人和集体权利并对其进行保障功能;裁判纠纷的功能;满足有序而和平的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功能;使国家和组织体融合的功能;创造子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并对其进行教育的功能。
其三,语言对法有何影响?“只有通过语言,才能表达、记载、解释和发展法”“语言能力的高低决定了法律质量的优劣”,可见语言对于法律的意义是多么的重大。
但同时因为语言的特性:不准确性,以及法律概念的不确定性和社会生活的变迁性,对语言,特别是法律术语的把握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也要求法律工作者尽己所能的对法律概念进行定义。
其四,作者从实质意义上论证了法律的渊源有哪些,他认为除了通说认为的诸如跨国与国际规则、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以外,法官法、法学家法和自然法也是法的渊源。
因为法官法对其他法院的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只有极少数的情况不受其约束(额外的论述和区分),并且就算存在这些例外情况,“在具体处理上,各种程序法则采取措施确保下级法院的判决尽可能不背离联邦法院或其他终审法院的判决。
”而法律规范本来就是法学的成果,虽然“法学家法”不是独立存在的,但法学家法是法律的渊源。
而自然法也可以通过法官实证主义得以贯彻。
其五,法理是一门科学,但与其他科学相比,其特殊性在于,他主要研究规范性的实现,即目的性问题。
因而我们必须明白法学的目的和价值何在。
第三部分:法的效力。
这一部分,作者探讨了法学和司法的核心问题:法为什么“有效”?其效力基础是什么。
“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应当有效,因为有国家的强制力在时时刻刻地保障着它的效力。
”可见,国家的强制力是法的效力基础之一。
但在很多情况下,人们之所以不去违反法律规范,并不是因为畏惧国家的强制制裁,而是源于其他的原因。
例如信仰或者道德的原因。
也就说,对于法律规范的承认或接受,每个公民都有不同的原因:对宗教信徒来说,法律规范中的某些规定就是他们的宗教教义,他们认为法是上帝制定的;对注重道德修养的人来说,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是理所应当的事。
当然,这里涉及到了法与宗教、法与对道德之间的关系问题。
法的效力分为三类:一是法律效力(应然效力):法应当有效,因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实施。
二是现实效力(实然效力):如果法得到真正地遵守,那么它就存在。
现实效力与守法者的动机无关。
三是道德效力(认可效力):它表明了遵守法律的道德基础。
如果法律规范是出于认可而被人们接受和自愿的遵守,那么它就具有道德效力。
法的这三种效力是相互联系的。
如果法在现实中不被遵守,它就丧失了法律效力。
如果法律缺少了道德效力,也会危及或削弱法律现实效力。
如果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违反了广大人民的基本道德观,它们也不会稳定而长久地存在。
在该部分的各章(11到18章),作者通过对历史上各个法学派别的介绍,将重要的法理学流派对该问题的根本分歧理解为对什么是有效的法的不同解说:包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多葛派”和阿奎那在内的自然法学认为法来源于超脱于国家的、永恒的、不受国家权利拥有者控制的力量;在将自然法思想从神学和哲学中分离出来,呼吁用知识代替信仰的理性主义思潮后,法被以萨维尼为主的历史学派理解为“民族精神”和历史的产物,将法院和法律实践取代立法者的作用,被普赫塔为代表的概念法学派认为是纯粹的概念逻辑的产物;1848年由孔德创建的“社会实证主义”以及由其发展而来的凯尔森“纯粹法学派”则认为立法者拥有无限权力国家制定的法不受任何价值和原则的约束;社会法学派认为法是被划分为若干阶级的社会的产物——马克思列宁主义法学派呼吁通过斗争来消除阶级对立,解决社会问题,施坦因则希望通过国家改革消除阶级对立;利益法学派的耶林和赫克考虑到了社会现实以及法律规范的关系,认为“利益是法律命令的原因”;民族社会主义的为纳粹德国和独裁政权服务的学说;以及认为法官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自由法学说;法律论题学。
最后,作者认为法律必须是有效的,但对法律秩序的效力考察中必须有人的价值判断,不能成为法之工匠,这样法律工作者必须在不违背宪法规定的前提下进行价值选择和立场选择:“如果法律工作者不有意识地选择自己的法理学立场,将形成社会或政治风险”,并在强调各种法律学说的片面性同时提出了其正确核心,以避免大家选择时有片面性或扭曲。
,第四部分:法律适用。
在文章的最后一个部分,作者从理论联系到了实际。
他认为法律适用是通过法律解释来实现其意义和目的,而法律适用的前提必须明确法学方法论下列基本问题:1)法律适用有哪些目标? 2)必须完成哪些步骤? 3)待决事实怎样认定? 4)法律适用是否存在统一的方法? 5)方法的问题涉及的是法学的方法论,还是仅仅司法实践中真正使用的方法?在明确上述问题后,魏德士教授就法律如何适用进行了详细解答。
首先,他介绍了法律适用过程中最基本的原则:演绎推理法,并用许多实例来演示如何进行“涵摄”。
但指出演绎推理并不等同于法律适用。
演绎推理只是法律适用的一种手段,法官的主要工作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一般性价值对具体的事实作出价值评价,他们的主要任务不在逻辑领域,而是目的的实现。
其次,作者认为,任何法律规范,都是以实现立法者的价值判断为目的,而任何法律规范后面,都隐藏服从立法者的价值判断的目的和目标。
立法者的价值判断不仅存在于事实构成与法律后果的关联之间,还存在法律规范的事实构成与法律效果的联系中。
法律适用就意味着在具体的案件中实现法定的价值判断。
法官首先要服从立法者的价值判断,这就意味着,法官要正确地适用法律,不仅要探究立法者的目的,还要查明法律中包含的立法者的价值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