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1)复习资料
精编国家开放大学专科《民法学(1)》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97)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97)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97)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2.房屋典权: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3.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4.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5.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它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二、填空题(每空l分,共26分) 6.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7.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8.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9.民法上的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
10.《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 1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效灭。
12.《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13.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2)(其他障碍)。
14.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5.财产所有权形式可以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两种。
三、选择题(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多选少选不给分。
每小题2分,共20分) 16.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其失踪的法定期间应自( )起计算。
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复习资料
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复习资料复习的依据民法学的复习和考试的依据,主要是根据教学大纲和考核说明,依据2006版的《民法学》教材。
复习中也可参考中央电大杂志社编辑的《民法学1复习指导》。
考试的题型民法学的考试的题型主要有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复习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基本法的地位。
恩格斯指出:“民法准则只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
民法作为反应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客观需要的法律,是交易活动的最基本规则。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1.财产关系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
其特点是:民事主体在民法上的地位是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等价有偿。
2.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
人身关系是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产生的,体现的是人们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它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民法的渊源民法的渊源是指我国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
它主要表现为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所制定的各种有关民事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如宪法、民事法律、地方性法规、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等。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全部民法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基本准则。
自愿和公平原则1.自愿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充分表达其真实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自愿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其真实意志,并给与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一定的意志自由。
2.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应本着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也应当根据公平原则,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又做到公平合理。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盗传必究一、单项选择题1.某甲将一台彩电赠给某乙,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A.实践性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C.单务法律行为D.单方法律行为2.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
A.国家B.城市C.集体D.个人3.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为失踪人须()。
A.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一年的B.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C.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三年的D.该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4.某甲生前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希望工程,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A.诺成性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C.双务法律行为D.有偿法律行为5.我国民法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
”A.应当签订代理合同B.应当承担法律后果C.视为同意D.不视为同意6.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
A.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B.主物和从物C.特定物和种类物D.可分物和不可分物7.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
A.无效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8.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是()。
A.配偶B.父母、子女C.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D.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权依法有偿转让自己名称的社会组织是()。
A.企业法人B.国家机关法人C.事业单位法人D.社会团体法人10.北京机车车辆厂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厂的()。
A.党委书记B.厂长C.工会主席D.副厂长11.法人机关成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体现着()。
A.法人机关成员的个人意志B.法人代理人的意志C.上级主管机关的意志D.法人的意志1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
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无效的民事行为D.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行为13.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A.实践性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C.单务法律行为D.单方法律行为2.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
A.国家B.城市C.集体D.个人3.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为失踪人须()。
A.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一年的B.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C.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三年的D.该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4.某甲生前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希望工程,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A.诺成性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C.双务法律行为D.有偿法律行为5.我国民法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
”A.应当签订代理B.应当承担法律后果C.视为同意D.不视为同意6.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
A.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B.主物和从物C.特定物和种类物D.可分物和不可分物7.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
A.无效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8.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是()。
A.配偶B.父母、子女C.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D.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权依法有偿转让自己名称的社会组织是()。
A.企业法人B.国家机关法人C.事业单位法人D.社会团体法人10.北京机车车辆厂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厂的()。
A.党委书记B.厂长C.工会主席D.副厂长11.法人机关成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体现着()。
A.法人机关成员的个人意志B.法人代理人的意志C.上级主管机关的意志D.法人的意志1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
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无效的民事行为D.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行为13.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
A.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B.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C.全部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D.财产关系和有财产性质的人身关系14.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民法(1) 》期末总复习资料(含答案)
民法学(一)复习资料单项选择题1.形式上的民法是指(B )。
A .民事法律规范B .民法典C .《民法通则》D .广义的民法2.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C )。
A .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B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C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D .全部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财产法律关系中确立的权利是财产权利,它通常是(C )。
A .不可转让的B .依据法律的强行性规定转让C .可以转让的D .依据行政命令转让4.在绝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人直接行使和实现权利(A )。
A .不需要义务人协助B .需要义务人协助C .必须有合同约定D .必须经法定程序5.根据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的范围,民事权利可以分(C )。
A .财产权和人身权B .既得权与期待权C .绝对权与相对权D .主权利与从权利6.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B )。
A .主权利与从权利B .既得权与期待权C .财产权与人身权D .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7.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在法律上与“法人”相对。
自然人的范围(C )。
A .与公民一致B .小于公民C .大于公民D .完全独立于公民8.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D )。
A .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B .始于10周岁,终止于死亡C .始于16周岁,终止于死亡D .始于18周岁,终止于死亡9.《民法通则》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要求应为(C )。
A .14周岁以上B .16周岁以上C .18周岁以上D .20周岁以上10.(A )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 .10周岁以上B .12周岁以上C .14周岁以上D .16周岁以上11.(B )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 .不满7周岁B .不满10周岁C .不满12周岁D .不满14周岁12监护关系的设立依法(D )。
A .应附带某些条件B .可以附带任何条件C .不应附带某些条件D .不应附带任何条件13.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其失踪的法定期间应自(D )起计算。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97)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97)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1.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3.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分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4.诉讼时效:之权利人在法定期间那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5.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它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二、填空(每空l分。
共20分)6.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属于具有特殊作用的种类物。
7.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8.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力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9.《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10.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两种。
12.民法上的期限,依确定根据,可分为法定期限、指定期限、意定期限。
13.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2)其他障碍。
14.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管理和使用。
15.诉讼时效按其适用的范围可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16.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三、选择(每小题2分,共20分。
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不给分)17.在农村,农民的联营企业属于( )。
A.国家所有B.劳动群众集体所有C.社会团体所有D.个人所有18.某纺织厂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厂的( )。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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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1)》题库及答案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1.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为失踪人须()。
A.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一年的B.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C.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三年的D.该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oA.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B.主物和从物C.特定物和种类物D.动产和不动产3.乘人之危的行为是()。
A.无效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D.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4.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属于()。
A.所有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动产物权5.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是()oA.所有权转移B.占有权转移C.收益权转移D.处分权转移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每小题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给分)6.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D.醉酒的人7.民法通则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A.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C.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D.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的8.在民法上,房屋属于()oA.不动产B.流通物C.限制流通物D.动产9.下列情况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
A. 土地B.金银C.房屋D.武器、弹药10.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围声明的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三个要素。
国开电大《民法学1》分类整理
一、 填空题(单项选择):14、按着对财产进行处置的不同方式,可把处分划分为_事 实 上的处分与法律上的处分 __两 种 情 况9.物权分为 和所有权 其他物权10.公民从出生时到死亡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7.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不可抗力、 其他障碍10.房屋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出典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 使用 收益的权利。
8.根据_年 龄 智力状态_的不同阶段及程度,我国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
9、就责任性质而言,个体工商户对所负债务承担的是无 限 责任。
10、法定代表人对内是法人的的名义活动。
16.在民法上,通常将其他物权分为用 益 和物权担保物权两类。
1.恩格斯曾经指出:“民法准则只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
”23.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4.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效。
5。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7.民法对物权的保护,保护。
11的权利。
1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59102.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两大类。
3.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67.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8计算。
11. 169 根据期限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所起作用不同,分为延续期限和解除期限。
179 形式上的民法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实质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
180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181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182 恩格斯曾经指出:“民法准则只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
”183 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投人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184 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民法学1复习资料
民法学1复习资料民法学1复习资料填空1.民法一词来源于(罗马法的市民法)。
恩格斯曾经指出民法准则中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颁布,不公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法体系的确立,而且使我国民事经济立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3.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4.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6.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7.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民事主体必须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是我国法律对民事活动的最基本的要求.8.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政策)9.根据民法调整的对象,可将民事法律关系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10.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11.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事件)(行为)两大类.1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应为(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13.在民法上根据民事权利的保护措施性质,可以分为(自我保护)(国家保护)两种.14.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请求有三类(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形成之诉)15.死亡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终止的唯一法定利益.16.在民法上,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17.民法通则第11条第1款确认: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11条第2款又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9.12条第2款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事活动.不满10周岁的幼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从事民事活.21.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的监护人.22.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失去监护能力,则应按什么顺序确定监护人?答(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29.宣告失踪只能由法院进行.公告期为3个月.23.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照17条的规定,按什么顺序确定其监护人?答(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24.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25.第1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26.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28.第20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法期间为2年.30.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就是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及为其追索债权或清偿债务.32.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33.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寻找,公告期为1年.但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为3个月.36.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39.法人一词最早出现于1896年"德国民法典40.法人特征在于,它是法律所拟制的人格,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40.根据法人设立的宗旨和活动性质的不同,可半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43.根据法人国籍的不同,法人分为(本国法人)和(外国法人)44.法人对其机关成员的经营活动应承担代表责任,法人机关成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和侵权损害,应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45.法人的财产责任为(有限责任).46.法人分立,合并以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47.第40条规定: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48.第47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49.(物)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基本,最普遍的客体.50.根据物与物之间是否存有产出和被产出的关系,可将物分为(原物)和(孳息).51.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52.民事法律行为有如下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沉默形式.53.根据期限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所起作用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延续期限)和(解除期限)54.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55.第59条规定: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以下两种: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56.第61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行的财产,应当返还受损失的一方.60.代理分三类: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指定代理;复代理61.民法通则第65条第1款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62.民法通则第65条第6款规定: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第65条3款还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71.139条规定,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法定事由,才能中止诉讼时效进行.64.民法上的期限,可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依期限确定根据,可将其分为以下三种(法定期限)(指定期限)(意定期限).65.我国民法上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分如下两种情况:按实际时间精确计算;按日历所定的日,星期,月,年计算.66.时效又可分为(取得时效)(消灭时效).67.诉讼时效按适用范围可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68.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69.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权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期间即不应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发法律不予保护.这20年,是权利保护的最长时间.第二编1.物权一词在法律上的确认始于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2.在我国,不动产物权包括不动产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房屋典权,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动产的抵押权等.动产物权包括动产所有权,留置权,动产的抵押权等.3.民法对物权的保护,可以依据权利人是否通过诉讼程序而分为物权的(自我保护)和(诉讼保护).4.财产所有权包括四项权能:即(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5.占有分为(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两种情形.6.非所有人使用包括两种情况:合法使用和非法使用.非法使用又分为善意使用和恶意使用.7.收益在法律上又称为孳息.它可以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8.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构成了完整的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9.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行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10.财产所有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分为所有人直接行使和授权他人行使.11.按照全同或者其他合作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2.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消灭和变更,非经登记,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不动产物权的移转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13.在我国,所有权的形式主要有国家所有权,集体组织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这是我国现阶段财产所有权的三种基本形式.14.国有所有权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确认和保护国家对国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5.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16.74条规定: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在我国,集体所有权是指劳动群众组织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财产的权利,它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17.77条规定;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和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18.在我国,公民个人所有权分为两类:即公民个人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公民个人生活资料所有权.19.75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20.78条确认了两种共有形式,即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这是两种基本的共有形式.21.78条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22.78条规定,共有人出售其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23.共有财产属于全体共有人所有,因此,对共有财产的处份,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24.在处份共有财产时,,如果共有人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按照多数共有人或拥有半数以上的份额外负担共有人的意见处理.25.78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6.在我国,共同共有的基本形式有两种:即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27.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采取三种方式: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分割.28.在民法上,通常将其他物权分为二类:即用益物权和保物权.29.在我国现阶段,其他物权主要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权,承包经营权,采矿权,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典权.30.按照对财产进行处置的不同方式,可把处分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两种.31.原始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劳动生产;收益,添附;没收;无主财产收归国有.32.继受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继承遗产;接受遗赠;互易.名词:1.民法:即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财产关系: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平2.财产所有关系:指因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而发生的社会关系.3.人身关系: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4.人格关系:指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所生的社会关系.5.身份关系:是指基于一定的身份而产生的社会关系.6.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全部民法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基本准则.7.平等原则: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关系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各自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8.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移转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自愿: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充分还达其真实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8.民事法律关系:指由民所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9.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10.财产法律关系:指因财产的所有和财产的流转而形成的,满足人们的财产利益需要的民事法律关系.11.人身法律关系:指与当事人的人身不可分离,因人身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12.绝对法律关系:指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13.相对法律关系:指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是具体的即特定的人的民事法律关系.14.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15.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16.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17.事件:指与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又称自然事实.18.行为: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行为可分为民事行为;事实行为;行政或司法行为.19.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构成: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的总和.20.78条确认了两种共有形式,即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这是两种基本的共有形式.21.78条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22.78条规定,共有人出售其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23.共有财产属于全体共有人所有,因此,对共有财产的处份,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24.在处份共有财产时,,如果共有人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按照多数共有人或拥有半数以上的份额外负担共有人的意见处理.25.78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0.民事权利: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21.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利益的利益而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的必要性.22.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23.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是指权利受到侵犯时,由国家机关给予保护.24.公民: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风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都是我国公民.25.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公民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6.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指法律确认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资格.27.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公民所具有的完全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28.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只具有部分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完全具有以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29.无民事行为能力:指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独立行为从事民事活动的资格.30.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31.住所:指公民长期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处所.32.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46.法人的清算:指法人终止后由清算组织依据职权清理并消灭法人的全部财产关系.33.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34.个体工商户: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35.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在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36.合伙的债务:指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全体合秋人名义人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37.合伙的加入:又称入伙,指的是合伙成立之后,解散之前,第三人加入合伙取得合伙人身份的民事法律行为.38.退伙:是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脱离合伙关系,丧失合伙人身份.39.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40.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的是法人作为民事权利主体,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4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资格.4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法人的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43.法人的独立财产:指的是由法人享有的,独立于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的创立人以及法人成员的财产.44.法人的变更:指的是法人在其存续期间因各种原因而发生的组织上的变更或活动宗旨,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化.45.法人终止:指的是法人资格的消灭.47.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的目的而达成的联合.48.民法上的物:指能够为民事主体所直接支配和利用,并能满足人类生产和生活需要的物质资料.49.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50.流通物:指法律允许在民事主体之间依照交易程序自由流转的物51.限制流通物:依据法委的规定在民事流转中受到一定限制或被子禁止自由流转的物.52.特定物:指具有独具的特性,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53.种类物: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度量及品种规格相统一并能互相替代的物.54.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属于具有特殊作用种类物.55.有价证券:指能够实现财产价值的某些民事权利书面凭证.56.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事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57.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指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58.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的是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59.无效民事行为: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60.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想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或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61.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国开(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汇编附答案
国开(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汇编附答案说明:内部绝密考试资料,涵盖期末纸质考试试卷中95%以上的原题及答案。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分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
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除斥期间:指某种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若不行使权利,期间届满后,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
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转移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它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国家开放大学22春“法学”《民法学(1)》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试卷号5
国家开放大学22春“法学”《民法学(1)》期末考试高频考点版(带答案)一.综合考核(共50题)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和()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自然人B.法人C.非法人组织D.公司参考答案:ABC2.法人以其()所在地为住所。
A.营业场所B.主要办事机构C.法定代表人D.控股股东参考答案:B3.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不得通过代理进行。
()A.对B.错参考答案:A4.下列法律关系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调整的有()。
A.婚姻法律关系B.租赁法律关系C.收养法律关系D.监护法律关系参考答案:AC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A.对B.错参考答案:A6.某纺织厂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厂的()。
A.党委书记B.厂长C.工会主席D.副厂长参考答案:B7.法律上的物必须是能够为人所支配的。
()A.对B.错参考答案:A8.委托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A.对B.错参考答案:B9.绝对关系(名词解释)参考答案:是指在权利人之外一切不特定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根据人格利益所形成的民事权利的不同,人格利益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生命权的人格利益,健康权的人格利益,身体权的人格利益,姓名权的人格利益,名称权的人格利益,肖像权的人格利益,名誉权的人格利益,隐私权的人格利益。
11.杜某8岁的儿子在校上学期间,因与同学发生口角将潘某打伤,花去医药费近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关于潘某损失的承担,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杜某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负连带责任B.杜某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C.学校承担,如果杜某有过错,杜某应负连带责任D.学校承担,如果杜某有过错,杜某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参考答案:ACD12.民法规定,自然人的住所是其()。
A.户籍所在地B.经常居住地C.工作所在地D.出生地参考答案:A13.简述法人的成立条件。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1)》期末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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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1)》题库及答案一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5分)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法律行为三个要素。
2.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的公民,以自己的收入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设立登记产生,到被吊销注销终止。
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无偿赠与和有偿合同两种。
5.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默示形式、行为形式。
6.民法上的期限,依确定根据,可分为法定期限、约定期限、指定期限。
7.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依法取得与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
8.收益在法律上又称为孳息,它分为自然孳息与民事孳息两种。
9.物权分为动产权和不动产权。
10.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不给分)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B。
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C。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D。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D。
五年3.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
不动产4.XXX不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XXX经过,要求XXX付1万元人民币方救XXX,XXX同意付钱,XXX遂将XXX救上岸,其要求付钱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是:B。
无效的民事行为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D.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5.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 C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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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民法
. 电大民法学复习资料
民法学(1)复习资料--1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
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3.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4.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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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它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6.善意占有,是指不法占有人在占有他人财产时,不知道或者无法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
7.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8.表见代理,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入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
9.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若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
10.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退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11.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分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12.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3.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4.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15.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
16.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17.国有土地使用权,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18.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恩格斯曾经指出:“民法准则只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
”
2.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管理和使用。
3.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4.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5。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6.诉讼时效按其适用的范围可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7.民法对物权的保护,可以依据权利人是否通过诉讼程序而分为物权的自我保护和诉讼保护。
8.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9.占有分为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两种情形。
10.在发生相邻房屋滴水纠纷后,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它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11.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
2.民法通则规定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终止。
4.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属于具有特殊作用的种类物。
5.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6.《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