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试题及复习资料精讲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练习题集第十一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以下资料选自周珂、梁文婷编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练习题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第十一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一、名词解释1环境噪声污染二、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不适用于()。
A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B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C航空噪声污染的防治D从事本职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二)多项选择题1各国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防治环境噪声污染()。
A企业内部噪声防控B声源控制C传播途径D受害者保护(三)不定项选择题1下列适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是()。
A某建筑工地施工影响周围居民休息B某工厂车间机器运转造成工人精神失常C某运输队一路鸣笛经过某市居民住宅旁的马路D某KTV午夜歌声不断三、简答题1简述环境噪声污染的特点。
四、案例分析题1张某认为自己家附近十多米处有家橡胶厂每日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了自己以及家人的生活和身心健康。
根据当地环境监测站的噪声测试报告表明:环境噪声并未超标。
请问:(1)本案有无构成环境噪声污染?为什么?(2)张某通过何种方式可以获得救济?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条第2款规定,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二、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 答案:D根据世界各国立法惯例,一般都是从声源控制、传播途径控制和受害者保护三方面运用法律手段来防治环境噪声污染,而企业内部的噪声防护往往不受噪声防治法的调整,主要通过劳动、卫生立法加以解决。
所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该法。
(二)多项选择题1答案:BCD根据世界各国立法惯例,一般都是从声源控制、传播途径控制和受害者保护三方面运用法律手段来防治环境噪声污染,而企业内部的噪声防护往往不受噪声防治法的调整,主要通过劳动、卫生立法加以解决。
新噪声污染防治法测试题
新噪声污染防治法测试题单选题1、( )应当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B.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C.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D.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2、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范围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应当向()公布。
A. 个人B. 家庭C. 公司D. 社会3、排放噪声的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建立(),明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A. 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制度B. 噪声污染防治安全制度C.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D. 噪声污染防治保密制度4、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
A. 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B. 环境影响评价C. 对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D. 排污许可证的申请5、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排放噪声的场所、设施、设备、工具和物品。
A. 查封、扣押B. 贴封条C. 关停D. 没收6、实行()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对监测数据的真实行和准确性负责。
A. 排污许可管理B.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C.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D. 对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备案7、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A.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B.高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C.无要求8、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A.国家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D.当地镇政府9、在车站、铁路站场、港口等地指挥作业时使用广播喇叭的,应当()减少噪声污染。
A.控制音量B.调高音量C.增加喇叭数量D.减少喇叭数量10、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环评师辅导:《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复习精要(2)
五、熟悉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活环境排放⼯业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业企业⼚界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噪防法》第23条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活环境排放⼯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业企业⼚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六、熟悉产⽣环境噪声污染的⼯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周围⽣活环境影响的规定《噪防法》第24条 在⼯业⽣产中因使⽤固定的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民政府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改变的,必须及时申报,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
《噪防法》第25条产⽣环境噪声污染的⼯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活环境的影响。
七、熟悉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场界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噪防法》第28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注意:本法所称建筑施⼯噪声,是指在建筑施⼯过程中产⽣的⼲扰周围⽣活环境的声⾳。
第29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过程中使⽤机械设备,可能产⽣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单位必须在⼯程开⼯15⽇以前向⼯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民政府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申报该⼯程的项⽬名称、施⼯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掌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夜间进⾏产⽣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上作业的有关规定第30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夜间进⾏产⽣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产⼯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共25 题)一、填空题(8题)1.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2.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3.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4.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环评师辅导:《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复习精要(1)
本章考纲要点:(1)掌握环境噪声、环境噪声污染、噪声排放、噪声敏感建筑物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含义;(2)了解地⽅各级⼈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防⽌或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的有关规定;(3)熟悉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线的防噪声距离的有关规定;(4)掌握在噪⾳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该遵守的有关规定。
(5)熟悉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活环境排放⼯业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业企业⼚界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6)熟悉产⽣环境噪声污染的⼯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周围⽣活环境影响的规定;(7)熟悉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场界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8)掌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夜间进⾏产⽣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上作业的有关规定;(9)掌握交通运输噪⾳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10)熟悉社会⽣活噪⾳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29⽇公布1997年3⽉1⽇施⾏⼀、掌握环境噪声、环境噪声污染、噪声排放、噪声敏感建筑物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含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条环境噪声,是指在⼯业⽣产、建筑施⼯、交通运输和社会⽣活中所产⽣的⼲扰周围⽣活环境的声⾳。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扰他⼈正常⽣活、⼯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63条 本法中下列⽤语的含义是:(1)“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活环境辐射噪声。
(2)“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4)“夜间”是指晚⼆⼗⼆点⾄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5)“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例题】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判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环境噪声是指在⼯业⽣产、建筑施⼯、交通运输和社会⽣活中所产⽣的⼲扰周围⽣活环境的声⾳B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的环境噪声持续⼲扰他⼈正常⽣活、⼯作和学习的现象C 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D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E 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活环境辐射噪声答案:ACDE解析:我国对环境噪声污染的规定的是超过标准排放,不是持续⼲扰,所以B错。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节选)》知识点汇总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节选)》知识点汇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节选)》一、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二、本法所称的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三、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创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五、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七、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九、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十、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十二、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十三、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十四、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2023年全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环保知识考试题(附含答案)
2023年全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环保知识考试题(附含答案)目录简介一、单选题:共95题二、多选题:共45题三、填空题:共10题一、单选题1.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
A:高音广播喇叭B:铝带扬声器C:车载高音喇叭D:音响正确答案:A2.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
A:舆论监督B:舆论报道C:现场公开D:有法举报正确答案:A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对单位可处()。
A: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B: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C: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D: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正确答案:B4.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A:建设场地B:建设单位C:建设项目D:工地建设正确答案:C5.对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A:组织B:团体C:个人D:群众正确答案:C6.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
A:声屏障B:收音器C:声音检测器D:分贝检测器正确答案:A7.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A:间隔定距离B:设置吸音板C:设置声音检测机器D:控制声音分贝正确答案:A8.《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A: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B: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C: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D: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正确答案:C9.在车站、铁路编组站、港口、码头、航空港等地广播喇叭的,应当(),指挥作业时使用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共25 题)一、填空题(8题)1.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2.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3.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4.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噪声污染防治法考试题
济源市环保局《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考试题单位:姓名:分数:一、填空题(每空2分)1、因从事、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
环境噪声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报送。
3、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当地应当向社会公告。
4、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5、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的情况。
6、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作业和因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7、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
8、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对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9、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造成损失的,依法。
二、判断题(每题1分)1、张某因长时间在某工厂高噪声车间上班,致使张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张某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该厂提起诉讼。
()2、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3、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国务院环保部门的规定。
()4、铁路机车有不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当地环保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5、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三、选择题(每题2分)1、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于社会生活噪声及其污染防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一、填空题1、环境噪声,就是指在、建筑施工、与社会生活中所产生得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得声音。
【答案】工业生产、交通运输2、因从事、受到噪声危害得防治,不适用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答案】本职生产、经营工作3。
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
【答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4.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对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答案】不同得功能区5、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得,建设单位必须提出 ,规定环境噪声污染得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得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答案】环境影响报告书6.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
【答案】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与居民得意见7、建设项目得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答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8。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得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答案】超标准排污费9、征收得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 ,不得挪作她用、【答案】污染得防治10、国家对环境噪声污染严重得落后设备实行制度。
【答案】淘汰11。
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得、、环境噪声污染严重得设备名录、【答案】禁止生产、禁止销售、禁止进口12、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得,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答案】偶发性强烈噪声13.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答案】环境噪声监测14、建筑施工噪声,就是指在过程中产生得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得声音。
【答案】建筑施工15。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得,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得、与期限、可能产生得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得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得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试题及答案精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共25题)—、填空题(8题)1. 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2.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3.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4•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_ 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新噪声法考试题目及答案
新噪声法考试题目及答案一、选择题1. 新噪声法规定,哪些情况下的噪声排放是被允许的?A. 任何时间B. 仅在白天C. 仅在夜间D. 仅在特定时间段答案:D2. 根据新噪声法,以下哪个不是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A. 工业生产B. 交通运输C. 建筑施工D. 个人音响设备答案:D3. 新噪声法规定,噪声排放标准是多少分贝?A. 50分贝B. 60分贝C. 70分贝D. 80分贝答案:B二、判断题1. 新噪声法规定,所有噪声排放都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批。
()答案:错误2. 新噪声法中,对于噪声污染的处罚力度比以往有所加强。
()答案:正确3. 新噪声法只适用于城市地区,不适用于农村地区。
()答案:错误三、简答题1. 请简述新噪声法的立法目的。
答案:新噪声法的立法目的是减少噪声污染,保护人民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 根据新噪声法,哪些措施可以减少噪声污染?答案:减少噪声污染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设置隔音设施,加强噪声监测和管理等。
四、案例分析题某工厂在夜间进行生产作业,导致周边居民区噪声超标。
请分析该工厂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答案:根据新噪声法,该工厂夜间作业导致噪声超标,可能面临以下法律责任:1. 环保部门的警告和限期整改。
2. 根据超标程度,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罚款。
3. 如果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可能面临停产整顿或关闭。
4. 对于因噪声污染造成的居民损害,工厂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论述题请论述新噪声法对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积极作用。
答案:新噪声法对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通过限制噪声排放,保障居民的休息和工作不受干扰,提高生活质量。
2. 通过加强噪声污染的监管和管理,减少因噪声污染引发的健康问题。
3. 通过提高噪声排放标准,促进工业和建筑等行业采用更环保的技术,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 通过法律手段,提高公众对噪声污染的认识,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新噪声法试题及答案
新噪声法试题及答案噪声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是中国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健康而制定的法律。
以下是一些关于噪声法的试题及答案:试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是在哪一年颁布实施的?A. 1989年B. 1996年C. 2006年D. 2023年答案:B. 1996年试题2:根据噪声法,以下哪些场所需要采取噪声控制措施?A. 工业企业B. 建筑施工C. 交通运输D. 所有以上答案:D. 所有以上试题3:噪声法规定,噪声污染的防治应遵循哪些原则?A. 预防为主B. 综合治理C. 科学管理D. 所有以上答案:D. 所有以上试题4:在噪声法中,哪些情况下可以对噪声污染行为进行行政处罚?A. 违反噪声排放标准B. 未采取有效噪声控制措施C. 造成严重噪声污染D. 所有以上答案:D. 所有以上试题5:噪声法规定,哪些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噪声污染防治的社会责任?A. 企业B. 组织C. 个人D. 所有以上答案:D. 所有以上试题6:根据噪声法,哪些噪声属于环境噪声污染?A. 工业噪声B. 建筑施工噪声C. 交通噪声D. 所有以上答案:D. 所有以上试题7:噪声法规定,哪些情况下可以对噪声污染行为提起民事诉讼?A. 当噪声污染造成人身损害B. 当噪声污染造成财产损失C. 当噪声污染影响正常生活D. 所有以上答案:D. 所有以上试题8:噪声法中提到的噪声监测,主要监测哪些类型的噪声?A. 固定源噪声B. 移动源噪声C. 社会生活噪声D. 所有以上答案:D. 所有以上试题9:噪声法规定,哪些部门负责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A. 环境保护部门B. 城市建设部门C. 交通运输部门D. 所有以上答案:A. 环境保护部门试题10:噪声法中提到的噪声污染防治规划,应包括哪些内容?A. 噪声污染现状B. 防治目标C. 防治措施D. 所有以上答案:D. 所有以上。
第十六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六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一、单项选择题1.“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以上的道路两侧。
A.50辆B.100辆C.150辆D.200辆2.除起飞,降落或者依法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飞越城市市区上空。
A.航空器B.机械飞行物C.军用飞机D.民用航空器3.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超标声级计算。
A.最低一处B.最高一处C.平均处D.众数处4.位于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A.安全生产B.环境保护C.人民政府D.公安机关5.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当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之内,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
A.10日B.15日C.30日D.60日6.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的,噪声超标排污费减半征收。
A.10天B.12天C.15天D.20天7.有权出示“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证明的“有关主管部门”,是指()。
A.县级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C.县级人民政府明确授权的主管部门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授权的主管部门8.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
A.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B.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排放噪声者应当向社会公告C.事先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当地环保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D.事先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排放噪声者应当向社会公告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适用于()。
A.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B.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C.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D.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10.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和服从当地()的规定。
新噪声法考试题目及答案
新噪声法考试题目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新噪声法规定,噪声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的原则是()。
A. 源头防控、综合治理、公众参与B. 源头防控、综合治理、科学管理C. 源头防控、科学管理、公众参与D. 源头防控、科学管理、综合治理答案:A2. 新噪声法中所称的噪声污染,是指超过()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A. 国家B. 地方C. 行业D. 企业答案:A3. 新噪声法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A.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B.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C.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D.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答案:D4. 新噪声法明确,以下哪项不属于工业噪声的范畴?()A. 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B. 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C. 交通运输活动中产生的噪声D. 工业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答案:C5. 新噪声法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噪声敏感建筑物?()A. 医院B. 学校C. 工厂D. 住宅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6. 新噪声法规定,以下哪些措施属于噪声污染防治的源头防控?()A. 科学规划布局B. 严格噪声排放标准C. 推广低噪声设备D. 限制高噪声设备使用答案:ABCD7. 新噪声法中,以下哪些属于噪声污染防治的公众参与方式?()A. 举报噪声污染行为B. 参与噪声污染防治的决策C. 监督噪声污染防治工作D. 投诉噪声污染问题答案:ABCD8. 新噪声法规定,以下哪些属于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管理措施?()A. 建立噪声监测网络B. 制定噪声污染防治规划C. 实施噪声污染源登记制度D. 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答案:ABCD三、判断题9. 新噪声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享有在声环境中不受噪声侵害的权利。
()答案:正确10. 新噪声法规定,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答案:正确四、简答题11. 简述新噪声法中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
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模拟考试历年考点精选
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模拟考试历年考点精选单选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禁止、禁止的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设备名录。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A.生产、销售、出口B.生产、买卖、出口C.生产、销售、进口D.生产、买卖、进口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8条: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生产、禁止销售、禁止进口的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设备名录。
参考答案:(C)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临时占用湿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应当恢复湿地面积和生态条件。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A.单位B.个人C.单位和个人D.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二十条:临时占用湿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湿地面积和生态条件。
参考答案:(C)3、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于《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生态环境主管部门B.生态环境监测站C.普通排污单位D.重点排污单位解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二十二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参考答案:(D)4、根据《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建设单位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建设高速公路或高架、轻轨道路,或者在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 )或者采取其它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措施。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来源于《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A.声屏障B.警戒线C.防护网D.噪声污染防治设备解析:根据《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建设高速公路或高架、轻轨道路,或者在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它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措施。
2023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考试题库精选历年全考点
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考试题库精选历年全考点单选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A.限期治理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B.限期治理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C.限期治理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D.限期治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7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参考答案:(B)2、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协作。
建设覆盖全省、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平台,对接()组织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共享相关数据。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来源于《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A.省大数据中心B.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C.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D.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解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八条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协作,建设覆盖全省、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平台,对接省大数据中心,组织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共享相关数据。
参考答案:(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哪些标准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A.生态区位B.面积C.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D.以上选项都正确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十四条: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
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共25 题)一、填空题(8题)1.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2.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3.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4.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5.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依据: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依据: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8.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依据: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二、选择题(单选和多选)(5题)1.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和的除外。
(ABC)A.抢修B.抢险作业C.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D.工期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2.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ABC)A.同时设计B.同时施工C.同时投产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B)A.5日B.10日C.15日D.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4.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ABCDE)A.医院B.学校C.机关、D.科研单位E.住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5.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
(ABC)A.医疗区B.文教科研区和C.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三、判断题(5题)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2.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3.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罚款。
(×)正确答案: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4.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5.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正确答案:噪声敏感建筑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四、问答题1.什么是工业噪声?答:本法所称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本法所称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2.什么是建筑施工噪声?答:第二十七条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什么是交通运输噪声?答:第三十一条本法所称交通运输噪声,是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条本法所称交通运输噪声,是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4.什么是社会生活噪声?答: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哪些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九条“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的规定,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哪些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