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国家级和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华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函2015年7号签发:吴良国家级和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的要求,现对已经完成的项目组织结题验收。
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结题项目为2014年度国家级与2013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以往历年延期的项目;
3.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由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安排验收。
二、结题具体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5日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项目合同书所规定的结题验收材料:
(1)验收鉴定表(鉴定表必须由小组成员全体签字,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学院领导小组审定);
(2)项目总结(结题)报告;
(3)东华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情况记录簿”;
(4)支撑材料,包括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论证材料、原始记录、论文(或设计报告、或研究报告)、实物、软件、专利等;
(5)相关材料电子光盘;含:①项目组人员集体照片及工作照各一张;②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表、验收鉴定表、项目总结报告等;③所发表论文的word 版;④相关专利及获奖证书的照片等。
2.各学院于5月22日前组织专家答辩。
学院答辩组由3~5位专家组成,各学院教学院长为验收答辩组组长,请各学院确定答辩时间、地点安排及答辩专家名单后,在答辩前一周公布上述信息,并报教务处备案。
3.结题答辩时,将项目总结报告制成PPT格式,项目组成员一般应全体出席,共同汇报和答辩、阐述自身的想法,回答专家组的提问、听取专家组的评审意见。
专家组应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对项目做出验收鉴定意见。
4.创业训练项目由就业办组织专家验收、创业实践项目由团委组织专家验收;验收材料由团委、就业办汇总交教务处备案。
5.各学院于6月4日前将创新训练验收项目汇总表及相关验收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学院需提交给学校存档的资料包括:
(1)各项目提交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2)电子光盘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
毛志敏(国家级项目),67792064,松江校区行政楼251室
姬广凯(上海市项目),67792063,松江校区行政楼248室
附件:
1.2014年度国家级项目汇总表
2.2013年度上海市项目汇总表
3.验收鉴定表
教务处
2015年3月19日
附件1
201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2
2013年度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3
东华大学国家/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鉴定表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一份交学院,一份交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