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建筑疏散宽度计算
商业等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
商业等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1 GB50016-2014 5.5.21(人员密度是楼层,百人按总层数)教育资料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5.21-1的规定计算确定。
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地下建筑内上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下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表5.5.21-1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教育资料5.5.21-12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3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教育资料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1.0人/m2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0.5人/m2计算。
5 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
6 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展览厅内的人员密度不宜小于0.75人/m2。
7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表5.5.21-2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
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表5.5.21-2规定值的30%确定。
表5.5.21-2商店营业厅内的人员密度(人/m2)教育资料5.5.21-2释:1教育资料疏散人数的确定是建筑疏散设计的基础参数之一,不能准确计算建筑内的疏散人数,就无法合理确定建筑中各区域疏散门或安全出口和建筑内疏散楼梯所需要的有效宽度,更不能确定设计的疏散设施是否满足建筑内的人员安全疏散需要。
商业等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剖析
商业等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剖析商业等建筑物的疏散宽度是指在紧急情况下,建筑空间内人员逃生所需的通道宽度。
因此,疏散宽度的计算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到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
本文将对商业等建筑物的疏散宽度进行详细的计算剖析。
疏散宽度的定义疏散宽度是指在建筑物内,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需要逃离时,所需通过的疏散通道的宽度。
疏散通道通常是指楼梯、走廊、门等。
疏散宽度的大小与建筑物的类型、人数、使用功能等因素有关。
疏散宽度的大小是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规范的要求,疏散宽度应根据实际温度升高及烟气浓度的情况进行合理设置,以便于人员迅速、安全地逃生。
商业等建筑物的疏散宽度计算商业等建筑物的疏散宽度计算需要考虑建筑物的类型、人数、使用功能等因素。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建筑物的类型商业等建筑物的类型通常有商场、百货公司、超市、酒店等。
计算疏散宽度应根据不同建筑类型进行。
2. 人数商业等建筑物的人数是疏散宽度计算的重要因素。
在计算中,应考虑建筑物内的最大人数。
疏散宽度的大小应与人数成正比关系。
3. 使用功能商业等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也是计算疏散宽度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计算中,应将建筑物内不同功能区域的人员数分别计算,并根据人员数确定疏散宽度。
4. 疏散通道商业等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通常包括楼梯、门、过道等。
疏散宽度计算时应考虑疏散通道的数量、长度、宽度等因素,并根据需要确定疏散通道的宽度。
5. 疏散途径商业等建筑物内的疏散途径通常包括安全出口、逃生口等。
在计算疏散宽度时,应根据不同的疏散途径确定适当的疏散宽度。
结论疏散宽度是商业等建筑物设计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在计算疏散宽度时,应将建筑物的类型、人数、使用功能、疏散通道、疏散途径等因素充分考虑,并根据规范进行合理的设置。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降低火灾等紧急事故的风险。
商业等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
商业等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1(人员密度是楼层,百人按总层数)21.5.5GB50016-2014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5.21-1的规定计算确定。
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地下建筑内上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下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表5.5.21-1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百人(m5.5.21-12 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3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1.0人/2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0.m5人2计算。
m/5 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
6 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展览厅内的人员密度不宜小于2。
人/m0.757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表5.5.21-2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
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表5.5.21-2规定值的30%确定。
2)m人/(商店营业厅内的人员密度21-2.5.5表.5.5.21-2释:1.疏散人数的确定是建筑疏散设计的基础参数之一,不能准确计算建筑内的疏散人数,就无法合理确定建筑中各区域疏散门或安全出口和建筑内疏散楼梯所需要的有效宽度,更不能确定设计的疏散设施是否满足建筑内的人员安全疏散需要。
商店疏散宽度计算
浅析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方法摘要:针对我国现行规范的不完善,从各种规范内容入手,分析大型商店疏散宽度的计算方法,提出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计算的理论依据,以供设计师参考。
关键词:大型商店建筑;营业厅建筑面积;营业厅疏散宽度1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型商店建筑越来越多,设计师在确定疏散宽度时往往不能很好的掌握规范,合理减小疏散宽度,造成楼梯数量过多,占用面积过大,经济性差,商家难以接受。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发布以前,不同类型规范在确定疏散宽度上没有统一标准,更无从准确确定大型商店建筑的疏散宽度。
又由于大型商店建筑人流比较集中,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设计师和消防审批部门只好把疏散宽度搞得很大,造成很大的浪费。
笔者二000年参与长沙市芙蓉广场地下商业建筑设计,共地下三层,其中地下一层为百盛广场,地下二层为家乐福大型超市,地下三层为停车场,每层建筑面积接近15000m2,三层共44000m2。
由于当时本项目在长沙乃至湖南省是最大的地下商业建筑,因此在确定方案时多次召开了由省、市消防部门牵头的审查会议,疏散宽度由原来最初的90m 减小到42.6m,但最后设计为39.0m。
虽然此建筑已营业6年,但笔者一直比较担心,当时套用的规范是《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且理论依据不充分。
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出来后,又重新分析了芙蓉广场的疏散宽度,发现宽度基本上可以满足要求,笔者心中的石头才算落了地。
2疏散宽度的计算目前,对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依据是《建规》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以下简称《商规》)以及人《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建规》条文如下:5.3.17.5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
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
商业 消防疏散宽度设计
地上商业疏散宽度计算公式:电影院所需疏散宽度=电影院实际座位数×1.1×1.00m/100人L4 四层及四层以上商场所需疏散宽度=商场建筑面积×0.5×0.6人/㎡×1.00m/100人L3 三层商场所需疏散宽度=商场建筑面积×0.5×0.77人/㎡×1.00m/100人L1-L2 一~二层商场所需疏散宽度=商场建筑面积×0.5×0.85人/㎡×1.00m/100人地下商业疏散宽度计算公式:B1 地下一层商场所需疏散宽度=商场建筑面积×0.7×0.85人/㎡×1.00m/100人B2 地下二层商场所需疏散宽度=商场建筑面积×0.7×0.80人/㎡×1.00m/100人B3 地下电影院所需疏散宽度=电影院实际座位数×1.1×1.00m/100人地下停车及其设备用房:设备间B1、B2 地下电影院疏散宽度=(电影院实际座位数+最大影厅座位数即候厅人数)×1.00m/10 B3 地下三层停车场疏散宽度B4 地下四层停车场疏散宽度防火分区面积规范限值商场建筑面积面积折减系数疏散人数换算系数100人疏散宽度标准疏散宽度实际商场建筑面积实际疏散宽度1000*22000*240000.50.60.0112449 1.352000*240000.50.770.0115.41090 4.202000*240000.50.850.011720008.501000*220000.70.850.011000*220000.70.80.01500*2500*2500*22000*22000*2打折0.7L4、L5L3L1、L2 2.65B1 36.08B2B3。
疏散宽度计算(商店 餐饮 办公 展览)
疏散宽度计算(商店餐饮办公展览)疏散宽度计算(商店餐饮办公展览)公共建筑类型较多,且在建筑设计中有些建筑类别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不能够在规范上找到明确的依据,或无法明确套用哪个规范,现根据个人分析及参阅相关文献总结几种常见建筑类型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
(将根据个人经历,添加相关建筑类型的计算方法以供参考及讨论)一、商店对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依据:《建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以及地方文件要求。
《建规》条文如下:(具体条文可参见下一节“餐饮”)5.3.17.5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
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
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5.3.17-2 确定;注:营业厅建筑面积的确定:依据《建规》5.3.17.5条的条文说明,“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
在建筑设计中,往往在设计阶段还没有商店的平面布置,因此不能准确的得到营业厅的建筑面积。
可参照《商规》进行估算。
《商规》第3.1.1条: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
建筑内外应组织好交通,人流、货流应避免交叉,并应有防火、安全分区。
第3.1.2条:商店建筑的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可参照表3.1.2的规定。
第3.4.1条:辅助部分应根据商店规模大小、经营需要而设置。
包括外向橱窗、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用房和车库等;该部分所占商店总建筑的比例数可按第3 1-2条的规定。
第3.4.2条:商店的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面积可按每个售货岗位配备3-3.5m2计。
疏散宽度计算(商店-餐饮-办公-展览)
疏散宽度计算(商店餐饮办公展览)公共建筑类型较多,且在建筑设计中有些建筑类别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不能够在规范上找到明确的依据,或无法明确套用哪个规范,现根据个人分析及参阅相关文献总结几种常见建筑类型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
(将根据个人经历,添加相关建筑类型的计算方法以供参考及讨论)一、商店对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依据:《建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以及地方文件要求。
《建规》条文如下:(具体条文可参见下一节“餐饮”)5.3.17.5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
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
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5.3.17-2 确定;注:营业厅建筑面积的确定:依据《建规》5.3.17.5条的条文说明,“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
在建筑设计中,往往在设计阶段还没有商店的平面布置,因此不能准确的得到营业厅的建筑面积。
可参照《商规》进行估算。
《商规》第3.1.1条: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
建筑内外应组织好交通,人流、货流应避免交叉,并应有防火、安全分区。
第3.1.2条:商店建筑的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可参照表3.1.2的规定。
第3.4.1条:辅助部分应根据商店规模大小、经营需要而设置。
包括外向橱窗、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用房和车库等;该部分所占商店总建筑的比例数可按第3 1-2条的规定。
第3.4.2条:商店的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面积可按每个售货岗位配备3-3.5m2计。
商业等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
商业等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商业等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1GB50016-20145.5.21(人员密度是楼层,百人按总层数)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5.21-1的规定计算确定。
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地下建筑内上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下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表5.5.21-1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2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3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1.0人/m2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0.5人/m2计算。
5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
6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展览厅内的人员密度不宜小于0.75人/m2。
7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表5.5.21-2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
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表5.5.21-2规定值的30%确定。
表5.5.21-2商店营业厅内的人员密度(人/m2)释:1疏散人数的确定是建筑疏散设计的基础参数之一,不能准确计算建筑内的疏散人数,就无法合理确定建筑中各区域疏散门或安全出口和建筑内疏散楼梯所需要的有效宽度,更不能确定设计的疏散设施是否满足建筑内的人员安全疏散需要。
关于高层建筑中商业用房疏散人数及疏散宽度的计算
关于高层建筑中商业用房疏散人数及疏散宽度的计算1、根据《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88)(试行)第 4.2.5 条规定:商店营业部分疏散人数的计算,可按每层营业厅和为顾客服务用房的面积总数乘以换算系数(人/平方米)来确定:第一、二层:每层换算系数为0.85;第三层,换算系数为0.77;第四层及以上各层,每层换算系数为0.60。
2、根据《高规》2005 年版(GB 50045-95)第5.1.2 条规定: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 平方米;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 2000 平方米。
3、根据《高规》2005 年版(GB 50045-95)第 6.2.9 条规定:每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 人不小于1.00 米计算,各层人数不相等时,其总宽度可分段计算,下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小于表6.2.9 的规定。
实例:现我们设计的某项目为90 米高层写字楼,一、二层为商业用房,一层面积3000 平方米,二层面积2900 平方米(营业部分面积2500 平方米),三层以上每层面积为1200 平方米。
根据以上3 条规范的规定,二层商业部分的疏散楼梯总宽度计算结果为:21.25 米,若采用楼梯宽度为1.5 米的楼梯疏散,则需14.17 部这样的楼梯!这个结果感觉是不是比较荒谬?在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中,第5.3.17 条第5 款中,对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规定是这样的:5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
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为 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
疏散人数换算系数可按表 5.3.17-2 确定:地下二层:0.80 地下一层、地上第一、二层:每层换算系数为0.85;地上第三层,换算系数为0.77;地上第四层及以上各层,每层换算系数为0.60。
疏散宽度计算(商店-餐饮-办公-展览)-小结
疏散宽度计算(商店-餐饮-办公-展览)-小结公共建筑类型较多,且在建筑设计中有些建筑类别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不能够在规范上找到明确的依据,或无法明确套用哪个规范,现根据个人分析及参阅相关文献总结几种常见建筑类型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
(将根据个人经历,添加相关建筑类型的计算方法以供参考及讨论)一、商店对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依据:《建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以及地方文件要求。
《建规》条文如下:(具体条文可参见下一节“餐饮”)5.3.17.5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
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
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5.3.17-2 确定;注:营业厅建筑面积的确定:依据《建规》5.3.17.5条的条文说明,“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
在建筑设计中,往往在设计阶段还没有商店的平面布置,因此不能准确的得到营业厅的建筑面积。
可参照《商规》进行估算。
《商规》第3.1.1条: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
建筑内外应组织好交通,人流、货流应避免交叉,并应有防火、安全分区。
第3.1.2条:商店建筑的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可参照表3.1.2的规定。
第3.4.1条:辅助部分应根据商店规模大小、经营需要而设置。
包括外向橱窗、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用房和车库等;该部分所占商店总建筑的比例数可按第3 1-2条的规定。
第3.4.2条:商店的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面积可按每个售货岗位配备3-3.5m2计。
疏散宽度计算(商店 餐饮 办公 展览)
疏散宽度计算(商店餐饮办公展览)疏散宽度计算(商店餐饮办公展览)公共建筑类型较多,且在建筑设计中有些建筑类别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不能够在规范上找到明确的依据,或无法明确套用哪个规范,现根据个人分析及参阅相关文献总结几种常见建筑类型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
(将根据个人经历,添加相关建筑类型的计算方法以供参考及讨论)一、商店对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依据:《建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以及地方文件要求。
《建规》条文如下:(具体条文可参见下一节“餐饮”)5.3.17.5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
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
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5.3.17-2 确定;注:营业厅建筑面积的确定:依据《建规》5.3.17.5条的条文说明,“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
在建筑设计中,往往在设计阶段还没有商店的平面布置,因此不能准确的得到营业厅的建筑面积。
可参照《商规》进行估算。
《商规》第3.1.1条: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
建筑内外应组织好交通,人流、货流应避免交叉,并应有防火、安全分区。
第3.1.2条:商店建筑的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可参照表3.1.2的规定。
第3.4.1条:辅助部分应根据商店规模大小、经营需要而设置。
包括外向橱窗、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用房和车库等;该部分所占商店总建筑的比例数可按第3 1-2条的规定。
第3.4.2条:商店的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面积可按每个售货岗位配备3-3.5m2计。
疏散宽度计算
疏散宽度计算(商店餐饮办公展览)_小结公共建筑类型较多,且在建筑设计中有些建筑类别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不能够在规范上找到明确的依据,或无法明确套用哪个规范,现根据个人分析及参阅相关文献总结几种常见建筑类型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
(将根据个人经历,添加相关建筑类型的计算方法以供参考及讨论)一、商店对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依据:《建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以及地方文件要求。
《建规》条文如下:(具体条文可参见下一节“餐饮”)5.3.17.5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
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
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5.3.17-2确定;注:营业厅建筑面积的确定:依据《建规》5.3.17.5条的条文说明,“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
在建筑设计中,往往在设计阶段还没有商店的平面布置,因此不能准确的得到营业厅的建筑面积。
可参照《商规》进行估算。
《商规》第3.1.1条: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
建筑内外应组织好交通,人流、货流应避免交叉,并应有防火、安全分区。
第3.1.2条:商店建筑的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可参照表3.1.2的规定。
第3.4.1条:辅助部分应根据商店规模大小、经营需要而设置。
包括外向橱窗、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用房和车库等;该部分所占商店总建筑的比例数可按第3 1-2条的规定。
第3.4.2条:商店的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面积可按每个售货岗位配备3-3.5m2计。
商业疏散宽度、距离及计算公式(2015新规版)
三级
15 15 15 20 20 一 20 一
四级
10 10 10 一 15 一
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
本表增加5m。 可按本表和本表附注1的规定增加25%。 不应大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
算公式(直接输入计算)
每100人疏散宽度(按多规计算)
每100人疏 散宽度 (m)
散门每100人的净宽度(m) B50016-2015
一、二级 0.65 0.75 1.00 0.75 1.00
三级 0.75 1.00 1.25 - -
四级 1.00 - - - -
楼层位置
楼层建筑面 积
商店面 积折算 值
疏散人 数换算 系数
楼层总疏散人 数(人)
-2层 -1层 -2层 -1层 1层 2层 3层 4层及以 4层 上各层 5层
5.3.17.5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表5.5.21-2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 建筑,人员密度可按表5.5.21-2规定值30%确定。
关于每 100人疏 散宽度的 规定
疏散人 数换算系
数
《建筑 设计防 火规范 》(GB
50016-
表5.3.17-1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每100人的净宽度(m) 规范名称及版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5 楼层 一层、二层 地上三层 地上四层及以上各层
4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 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算
疏散人数及宽度计算公式(直接输入
建筑设计规范》 仓储
0.34 0.30 0.27
疏散宽度计算(商店-餐饮-办公-展览)-小结
疏散宽度计算(商店-餐饮-办公-展览)-小结
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下列规定经计算确定:
1)每层疏散走道、安全岀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每100人净宽度不应小于表
5.3.17-1的规定;当每层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
总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中下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地下建筑中上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下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2
1)、医院
七、人员密度。
疏散宽度计算(商店 餐饮 办公 展览)
疏散宽度计算(商店餐饮办公展览)公共建筑类型较多,且在建筑设计中有些建筑类别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不能够在规范上找到明确的依据,或无法明确套用哪个规范,现根据个人分析及参阅相关文献总结几种常见建筑类型的疏散宽度和疏散人数的计算。
(将根据个人经历,添加相关建筑类型的计算方法以供参考及讨论)一、商店对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依据:《建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以及地方文件要求。
《建规》条文如下:(具体条文可参见下一节“餐饮”)5.3.17.5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
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
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5.3.17-2 确定;注:营业厅建筑面积的确定:依据《建规》5.3.17.5条的条文说明,“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
在建筑设计中,往往在设计阶段还没有商店的平面布置,因此不能准确的得到营业厅的建筑面积。
可参照《商规》进行估算。
《商规》第3.1.1条: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
建筑内外应组织好交通,人流、货流应避免交叉,并应有防火、安全分区。
第3.1.2条:商店建筑的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可参照表3.1.2的规定。
第3.4.1条:辅助部分应根据商店规模大小、经营需要而设置。
包括外向橱窗、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用房和车库等;该部分所占商店总建筑的比例数可按第3 1-2条的规定。
第3.4.2条:商店的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面积可按每个售货岗位配备3-3.5m2计。
商业疏散宽度计算规则及智能计算 (2015新规)
表5.5.21-2 商店营业厅内的人员密度(人/㎡) 疏散人 规范名称及版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数密度 楼层位置 地下二层 换算系数 0.56 高层建筑每100人疏散宽度及疏散最小净宽度的要求 规范名称及版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高层建 筑疏散最 小净宽度 的要求 5.5.18
20 20 -
注:1 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m 2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 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 3 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及注1的规定增加25%。 2 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 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 3 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 口的直线距离; 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 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 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
疏散宽度
每100人疏散宽度(按低值计算) 楼层总疏散人 数(人)(高 每100人疏散 楼层要求总疏 值) 宽度(m) 散宽度(m) 8,946.00 9,585 1,140 1,140 1,458 1,134 2,079 2,058 1,932 0.75 0.75 0.65 0.65 0.75 1.00 1.00 1.00 1.00 67.10 71.89 5.31 5.31 7.90 8.10 14.85 14.70 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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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疏散宽度的计算
目前,对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依据是《建规》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以下简称《商规》)以及人《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建规》条文如下:
5.3.17.5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
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
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2确定。
表1和表2与《商规》第4.2.5条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5.1.5条及第5.1.8条已经统一。
依据《建筑》5.3.17.5条,我们可以得出如下计算公式:
B(m)=S'(m2)×K2×b(m/100人)×a(人/m2)
式中:B为商店营业厅疏散总宽度(m)
S'为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m2)
K2为面积折算值(常量)0.7
b为疏散宽度百人指标(m/100人)地下与地平高差10m以内不小于0.75(m/100人),高差10m以上,不小于1(m/100人)。
a为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人/m2)地下二层0.80(人/m2),地下一层0.85(人/m2),地上一二层0.80(人/m2),地上三层0.77(人/m2),地上四层0.60(人/m2)。
很显然,式中K、b、a三个数可以从条文中查到,但Sˊ怎样确定。
3营业厅建筑面积的确定
依据《建规》5.3.17.5条的条文说明,“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
在建筑设计中,往往在设计阶段还没有商店的平面布置,因此不能准确的得到营业厅的建筑面积。
但可以参照《商规》进行估算。
《商规》条文:
第3.1.1条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
建筑内外应组织好交通,人流、货流应避免交叉,并应有防火、安全分区。
第3.1.2条商店建筑的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可参照表3的规定。
第3.4.1条辅助部分应根据商店规模大小、经营需要而设置。
包括外向橱窗、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用房和车库等;该部分所占商店总建筑的比例数可按第3.1.2条的规定。
第3.4.2条商店的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面积可按每个售货岗位配备3~3.5m2计。
第3.2.2条普通营业厅内各售区面积可按不同商品种类和销售繁忙程度而定。
营业厅面积指标可按平均每个售货岗位15m2计(含顾客占用部分);也可按每个顾客1.35m2计。
根据以上各条文,我们可以得出营业厅建筑面积=营业面积+(辅助面积-办公部分面积)。
而办公面积=3~3.5/15×营业面积=1/5营业面积(取小值)。
因此我们可以得到营业厅建筑面积,营业厅建筑面积可按表4确定。
第3.1.2条商店建筑的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可参照表3.1.2的规定。
注:①商店建筑,如营业部分混有大量仓储面积时,可仅采用其辅助部分配比。
②仓储及辅助部分建筑可不全部建在同一基地内。
③如城市设置集中商品储配库和社会服务设施等较完善时,可适当调减仓储、辅助部分配比。
5.3.17 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下列规定经计算确定:
1 每层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每100 人净宽度不应小于表5.3.17-1的规定;当每层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中下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地下建筑中上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下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2 当人员密集的厅、室以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其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 人不小于1m 计算确定;
3 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确定,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确定;
4 录像厅、放映厅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1 人/m2计算确定;其它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0.
5 人/m2计算确定;
5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
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
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5.3.17-2 确定;
表5.3.17-1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每100 人的净宽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