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设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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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础设计的主要流程
一、 基础选型
桩基设计资料(参考“岩土勘察报告”——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及原位测试参数、地下水位情况、抗震设防区按设防烈度提供的液化土层资料;)、确定基础设计等级:丙级;PHC 管桩(可以参考“岩土勘察报告”)
二、桩基设计
[1]、初定桩尺寸。
初估截面尺寸(可以参考PHC 管桩图集)、桩长(承台底致桩端长度)以便计算单桩承载力: 初步确定承台底面标高,(承台埋深d ≥ 600mm ,承台高可以参考桩基承台图集);
选择持力层和确定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 (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对于黏性土、粉土不宜小于 2d ,砂土不宜小于 1.5d ,碎石类土,不宜小于 1d 。当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桩端以下硬持力层厚度不宜小于 3d 。)
[2]、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
Quk=Qsk+Qpk=u ∑q sik *l i +q pk *Ap Ra=Quk/2
[3]、确定桩的数量、间距和布置方式。
初步估算桩根数时,先不考虑群桩效应,按桩数小于等于3情况初定。
)4.1~2.1(⨯+≥a
k k R G F n (考虑偏压) Fk :柱根/桩顶的竖向力;Gk :底层墙、基础梁自重、覆盖土重、承台自重
布桩:桩的最小中心距应满足规范要求: 大等于3.5d 。独立柱下桩基承台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 500mm ,边桩中心至承台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 桩的直径或边长,且桩的外边缘至承台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 150mm 。
[4]、验算桩基的承载力:
[5]、桩身结构设计:
N ≤ ψc*f c*A
N ——相应于荷载效应基本组合时的单桩竖向力设计值
ψc*f c*A (可直接查管桩图集)
[6]、承台设计: 可以查图集
A 、承台在柱荷载作用下桩周边的抗冲切验算;
B 、承台板在单桩最大净反力作用处的抗冲切验算;
C 、承台板在桩净反力作用下的抗剪强度验算;
D 、把在各桩净反力作用下的承台板,作为受弯构件的抗弯强度验算,并配筋;
E 、当承台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柱或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验算柱下或桩上承台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7]、绘制桩基施工图
桩基设计等级:丙级
确定桩数和布桩时,应采用传至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基桩或复合基桩承载力特征值。
4.2.3 承台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下独立桩基承台纵向受力钢筋应通长配置(图4.2.3-a),对四桩以上(含四桩)承台宜按双向均匀布置,对三桩的三角形承台应按三向板带均匀布置,且最里面的三根钢筋围成的三角形应在柱截面范围内(图4.2.3-b)
纵向钢筋锚固长度自边桩内侧(当为圆桩时,应将其直径乘以0.8等效为方桩)算起,不应小于35dg (dg为钢筋直径);当不满足时应将纵向钢筋向上弯折,此时水平段的长度不应小于25dg,弯折段长度不应小于10dg。承台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2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柱下独立桩基承台的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15%。
2 柱下独立两桩承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中的深受弯构件配置纵向受拉钢筋、水平及竖向分布钢筋。承台纵向受力钢筋端部的锚固长度及构造应与柱下多桩承台的规定相同。
5 承台底面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当有混凝土垫层时,不应小于50mm,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此外尚不应小于桩头嵌入承台内的长度。
4.2.4 桩与承台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桩嵌入承台内的长度对中等直径桩不宜小于50mm;对大直径桩不宜小于100mm。
⏹ 2 混凝土桩的桩顶纵向主筋应锚入承台内,其锚入长度不宜小于35倍纵向主筋直
径。对于抗拔桩,桩顶纵向主筋的锚固长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确定。
⏹ 3 对于大直径灌注桩,当采用一柱一桩时可设置承台或将桩与柱直接连接。
4.2.5 柱与承台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于一柱一桩基础,柱与桩直接连接时,柱纵向主筋锚入桩身内长度不应小于35
倍纵向主筋直径。
⏹ 2 对于多桩承台,柱纵向主筋应锚入承台不应小于35倍纵向主筋直径;当承台高度
不满足锚固要求时,竖向锚固长度不应小于20倍纵向主筋直径,并向柱轴线方向呈90º弯折。
4.2.6 承台与承台之间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一柱一桩时,应在桩顶两个主轴方向上设置联系梁。当桩与柱的截面直径之比大
于2时,可不设联系梁。
⏹ 2 两桩桩基的承台,应在其短向设置联系梁。
⏹ 3 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柱下桩基承台,宜沿两个主轴方向设置联系梁。
⏹ 4 联系梁顶面宜与承台顶面位于同一标高。联系梁宽度不宜小于250mm,其高度
可取承台中心距的1/10~1/15,且不宜小于400mm。
⏹ 5 联系梁配筋应按计算确定,梁上下部配筋不宜小于2根直径12mm钢筋;位于同
一轴线上的联系梁纵筋宜通长配置。
5.1.2 对于主要承受竖向荷载的抗震设防区低承台桩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桩顶作用效应计算可不考虑地震作用:
⏹ 1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规定可不进行桩基抗震承载力
验算的建筑物;
⏹ 2 建筑场地位于建筑抗震的有利地段。
不超过8层且高度在24m 以下的一般民用框架房屋,不进行桩基抗震承载力验算。
5.2.2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 Quk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Ra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 —安全系数, K =2。
5.2.3 对于端承型桩基、桩数少于4根的摩擦型柱下独立桩基、或由于地层土性、使用条件等因素不宜考虑承台效应时,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应取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5.3.5 当根据土的物理指标与承载力参数之间的经验关系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宜按下式(5.3.5)估算:
Qsk 、qsik ——桩侧总的和第 i 层土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如无当地经验值时,可按表5.3.5-1取值;
Qpk 、qpk ——极限端阻力标准值,如无当地经验时,可按表5.3.5-2取值。
5.8 桩身受压承载力计算
Ⅰ 受压桩
5.8.2 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桩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桩顶以下5d 范围的桩身螺旋式箍筋间距不大于 1a uk R Q K
=uk sk pk sik i pk p Q Q Q u q l q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