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读者规则
图书馆文明读者公约(万能范本)
![图书馆文明读者公约(万能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8e5e4125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b1.png)
图书馆文明读者公约
1.本馆读者凭本人借阅证(一卡通)入馆;非本馆读者凭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入馆,闲人免进。
2.入馆人员必须着装文雅,举止文明,自觉保持馆内安静、整洁的学习环境。
3.不准在馆内嘻耍、打闹、吹口哨或制造其它噪音。
手机等通讯工具应提前调到“振动”位置,接听手机时应走到楼道并不许高声说话,以免影响其他读者阅读学习。
4.馆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经教育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5.爱护本馆设施,严禁在墙上、门上、桌椅上、玻璃上等胡乱涂抹,严禁用脚蹬踏桌椅。
6.书包等物品必须存放到存包处,以便妥善保管。
学校图书馆读者服务规定
![学校图书馆读者服务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19177a6e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dc.png)
学校图书馆读者服务规定图书馆作为学校教学和学术研究的重要场所,应当制定适当的服务规定,以满足读者的需求,提升阅读体验。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对学校图书馆读者服务规定的讨论。
一、借阅规定学校图书馆应设立借阅规定,明确读者借阅图书的数量、借阅期限以及续借手续等细则。
例如,每位读者每次可借阅不超过5本书籍,借阅期限为2周,不得超期。
此外,为方便读者,图书馆还应提供自助借还服务,减少排队时间,提高效率。
二、开馆时间学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以及读者需求,制定合理的开馆时间。
例如,校内学生可享受24小时开放的服务,以满足他们在不同时间段的学习需求。
此外,学校图书馆还应在假期期间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保证读者的学习和研究不受限制。
三、图书分类与布局为了方便读者查找和取阅图书,学校图书馆应设置合理的图书分类标签,并根据不同类别将图书摆放在相应的书架上。
例如,可以将图书按学科分类,如人文科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同时在每个书架上标注清楚,以便读者快速找到所需的图书。
四、图书馆导航服务为帮助读者更方便地查询和查找图书,学校图书馆应提供导航服务。
例如,可以设置电子导航屏幕,读者通过输入书名或关键词即可得到图书所在位置的信息。
此外,图书馆还可以制作平面导览图,并在关键位置张贴示意图,方便读者查找。
五、阅览室座位预约为了解决座位紧张的问题,学校图书馆可以实行阅览室座位预约制度。
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网站或APP进行座位预约,避免因座位不足而导致学习受阻。
同时,应设立一定时间的座位保留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读者,预约将失效。
六、电子资源访问与利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学校图书馆应提供丰富的电子资源,并制定相应的使用规定。
例如,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账号访问电子期刊、数据库和电子书籍等资源,但不得将其用于商业目的或非法用途。
同时,应采取措施保护电子资源的版权,防止滥用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七、学术咨询与参考服务学校图书馆应设立参考咨询台或线上咨询平台,为读者提供学术咨询和参考服务。
读者入馆须知
![读者入馆须知](https://img.taocdn.com/s3/m/488df66a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a5.png)
读者入馆须知
1. 入馆之前,读者需要办理图书馆的借阅证或身份验证,以便借阅书籍或使用图书馆的资源。
2. 需要遵守图书馆的秩序和规章制度,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
3. 请保持图书馆的清洁和整洁,不随意丢弃废纸或其他垃圾。
4. 在图书馆内禁止吸烟、饮食和带宠物。
5. 请爱护图书馆的书籍和设施,不做任何损坏或破坏行为。
6. 如果需要使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请按照图书馆的使用规定进行操作,并尽量遵守时间限制,以免影响其他读者使用。
7. 若发现有违规行为或图书馆设施出现问题,请及时向图书馆工作人员报告。
8. 在图书馆内不得进行商业活动或散发广告宣传品。
9. 借阅的书籍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归还,以免产生违约责任或滞纳金。
10. 在馆内使用个人电子设备需要遵守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并尽量不影响他人的阅读体验。
综合阅览室基藏书库(参考)阅览读者需知
![综合阅览室基藏书库(参考)阅览读者需知](https://img.taocdn.com/s3/m/541db033767f5acfa1c7cd8c.png)
综合阅览室基藏书库(参考)阅览读者需知1. 读者可凭本人有效的参考阅览、参考外借的上海图书馆读者证,借阅一楼基藏书库中外文图书、期刊、报纸等文献资料,每人每次借阅4册。
2. 读者调阅到所需的资料后,请在综合阅览室阅览。
书刊阅毕请归还到出纳台,并换取自己的读者证。
每天17:00前,请将所调阅资料及时归还。
3. 参考阅览图书如果当天17:00前没有归还,并将图书带回家,按每本每天5元收取逾期归还费。
5. 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在文献上批注、涂改、折叠、污损、剪切、撕页,勿将文献带出本阅览室,违者按上海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如读者需要资料复印请在本楼层的复印点复印。
如有特殊需要需自行扫描或拍摄书刊资料时,请到参考咨询台填写《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
6. 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7. 请将非本阅览区的书刊(含自备书刊)、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等物品存放寄包处。
8. 请遵守“七不”规范,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做一个文明读者。
9. 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0.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17:00、国家法定假日 9:00—16:00综合阅览室外围书库(参考)阅览预约读者需知1.预约对象:持有效的具备阅览功能的上海图书馆读者证。
2.预约范围:仅保存在外围书库的中外文图书期刊报纸以及特种文献。
3.预约流程:(1)读者需本人带读者证前往综合阅览室出纳台填写预约单,预约信息必须清楚准确填写读者姓名、读者卡号、手机/电子邮箱、图书期刊报纸的名字、索书号以及期刊的年卷期或报纸的年月日等必要信息,每人每次预约不超过6册/件。
(2)等待通知,持读者证及预约单至本馆综合阅览室出纳台提取阅览。
龙吴路、航头书库预约后5个工作日(不含国定节假日)之内,接到电话通知后到综合阅览室柜台阅览;莘庄书库预约后10个工作日(不含国定节假日)之内,接到电话通知后可到综合阅览室柜台阅览。
图书馆公约
![图书馆公约](https://img.taocdn.com/s3/m/9b1ea291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418d056.png)
图书馆公约
为了保证图书馆为广大读者提供安全、舒适、绿色的环境,促进教育和文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制定本公约。
一、读者权利
(一)入馆权:持有效读者证的读者可以自由进入图书馆,并享受读者权利。
(二)阅览权:读者可以阅览图书馆内的馆藏图书,参加研习活动。
(三)借阅权:读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图书馆内的馆藏图书。
(四)宣传权:读者享有在图书馆内宣传其活动的权利。
(五)言论自由:读者享有在图书馆内发表自己观点的言论自由,但不得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
二、读者义务
(一)遵守图书馆规章:读者须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不得任意损坏馆内设施、资源。
(二)尊重设施:读者要尊重图书馆设施,不得将自己携带的东西放置在阶梯和座位上,并遵守图书馆内的公共秩序。
(三)遵守诚信原则:读者有义务遵守诚信原则,不得以任何手段私自借阅他人图书。
(四)尊重他人:在图书馆,读者有义务尊重他人,不得影响他人的学习和阅读,维护图书馆的安静、文明秩序。
(五)维护图书馆的环境:读者有义务维护图书馆的环境,不得擅自向馆内投放废弃物,也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其他人的学习和阅读。
三、本公约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
图书馆公约,此刻起生效。
特此公约!。
高校书馆书借阅管理规定
![高校书馆书借阅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c70cbec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05.png)
高校书馆书借阅管理规定一、借阅资格1.1 高校书馆的借阅服务仅对在校师生开放。
1.2 需要借阅图书的师生必须持有效的校园卡。
二、借阅流程2.1 登记借阅2.1.1 借阅者携带校园卡到书馆前台进行借阅登记。
2.1.2 借阅者需要填写借阅单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2.2 书籍查询2.2.1 借阅者可通过书馆系统或在馆提供的电子设备查询所需图书的位置和借阅状态。
2.2.2 如有需要,借阅者可以咨询书馆工作人员以获取更详细的图书信息。
2.3 借书手续2.3.1 借阅者前往相应图书所在位置查找并领取所需书籍。
2.3.2 借阅者将借阅单交给书馆工作人员核对图书信息。
2.3.3 借阅者借书时需在电子设备上刷卡确认借书记录。
2.4 借阅期限2.4.1 普通图书的借阅期限为30天,期限过后可办理续借手续。
2.4.2 部分特殊图书的借阅期限可能根据需求和库存情况有所调整。
2.5 违约责任2.5.1 借阅者需按时归还图书,逾期归还将导致相应的违约责任。
2.5.2 借阅者逾期归还图书将被暂停借阅资格。
2.5.3 借阅者逾期归还超过一定期限后,将被追究相应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三、续借和预约3.1 续借3.1.1 借阅者可在图书馆网站或自助终端机上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30天。
3.1.2 当图书被其他人预约时,不得续借。
3.2 预约3.2.1 若所需图书已借出,借阅者可在图书馆网站或自助终端机上进行预约。
3.2.2 当预约图书可借阅时,图书馆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借阅者。
3.2.3 借阅者需在图书馆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前往借阅,未及时取书的预约将失效。
四、图书归还4.1 归还时间4.1.1 借阅者应当在所借图书的借阅期限内归还图书。
4.1.2 若逾期未归还,将按照规定收取相应的滞纳金。
4.2 归还方式4.2.1 借阅者可将图书直接归还到图书馆前台。
4.2.2 借阅者还可通过还书箱将图书放入指定位置进行归还。
4.3 图书损坏和丢失4.3.1 如发现借阅图书损坏或遗失,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与图书馆工作人员联系。
交大图书馆
![交大图书馆](https://img.taocdn.com/s3/m/8b5a95a7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b816752.png)
交大图书馆交大图书馆是上海交通大学的主要图书馆,也是校园内学习和研究的重要场所。
该图书馆收藏了丰富的图书、期刊和各类电子资源,为师生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全方位的图书服务。
交大图书馆位于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占地面积较大,包括主楼和附楼两部分。
主楼是图书馆的核心部分,设有多个阅览室、自习室和电子阅览室,可容纳大量的学生和读者。
附楼则主要用于存放图书、期刊和其他档案文件,其中设有多个库房和阅览区域。
图书馆的环境幽静,设施完善。
馆内的桌椅、灯光和空调设备都保持着良好的状态,为读者提供了舒适的学习环境。
图书馆还配备了电子自助借阅机,方便读者自行借还图书。
此外,图书馆内还设有电子检索终端,读者可通过它们查询馆藏和其他相关信息。
交大图书馆的藏书丰富多样,涵盖了各个学科领域。
它收藏了大量的教材、参考书、专业书籍和期刊,为各类课程和研究工作提供了广泛的支持。
此外,图书馆也购买了许多电子数据库和在线期刊,这些资源可供学生和教师们进行在线阅读和查阅。
为了方便读者的阅读和借阅,交大图书馆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和服务政策。
读者可以通过自助借还机借书,也可以通过馆内的服务台办理相应手续。
图书馆提供了一些独立的学习空间,供读者进行小组讨论或个人学习。
此外,图书馆还定期举办一些学术讲座和培训活动,以提高读者的信息素养和学术水平。
总之,交大图书馆是上海交通大学学习和研究的重要场所,为师生们提供了丰富的图书资源和全方位的图书服务。
读者可以在这里进行自主学习和研究,也可以通过各项服务和活动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
交大图书馆的存在为上海交通大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图书馆读者借阅规则与管理
![图书馆读者借阅规则与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61b70f61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06.png)
图书馆读者借阅规则与管理图书馆是一个为广大读者提供阅览和借阅图书的公共场所。
为了保证图书馆的秩序和服务质量,以及读者的权益,图书馆对借阅规则进行管理。
以下是关于图书馆读者借阅规则与管理的详细介绍。
一、借阅资格与登记1.1 借阅资格图书馆的借阅服务通常面向所有注册读者提供。
注册读者可以是学校、机关团体的学生和员工,也可以是社会公众。
1.2 登记读者在借阅前需要到图书馆进行登记并办理借阅证件,如借阅卡、校园卡等。
登记时,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遵守图书馆的相应规定。
二、借阅流程2.1 图书查询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的目录系统或者图书馆网站查询所需图书的位置和可借状态,以便更快地找到需要的图书。
2.2 借书读者在图书馆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借阅证件,找到所需图书,并前往借书台办理借阅手续。
工作人员根据读者信息,注册借书记录,并出示借书单据给读者留存备查。
2.3 借阅期限图书馆设定借阅期限以保证更多读者能够共享资源。
通常借阅期限为一周至一个月不等,具体以图书馆规定为准。
读者在借书时,需要了解所借图书的借阅期限,并在期限到达前归还或续借。
三、续借与还书3.1 续借读者如需继续借阅图书,可以进行续借操作。
续借通常可以在图书馆柜台、自助终端、网站或者手机APP等渠道进行。
续借操作也需要读者本人亲自完成,并遵守图书馆的相关规定。
3.2 还书图书的还书时间必须在借书期限到达前进行。
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柜台、还书机器等渠道进行还书操作。
还书时,工作人员会核对图书信息,检查是否有损坏或遗失,并完成归还手续。
读者需确保所还图书数量和类别与借书单据相符。
四、借阅规则和责任4.1 借阅次数与数量读者在一定时间内,通常每次借阅数量、次数有所限制。
如有特殊需求,读者可以向图书馆管理员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 逾期罚款逾期未归还图书的读者将面临相应的罚款。
罚款金额根据逾期天数和图书馆规定进行计算,并通过借阅证件记录,直至支付完毕后方可继续借阅。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借书证 - 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借书证 - 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s://img.taocdn.com/s3/m/d2cc4707ccbff121dd36838b.png)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借书证、阅览证管理办法图书馆为加强对图书借阅的管理,保障和方便学校各类读者合理、有效利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图书馆借书证、阅览证包括:有效的上海交通大学校园卡,图书馆发放的有效期限内的各类借书证和阅览证。
一、校园卡借阅权限的开通1. 凡持有红色校园卡的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自动获得图书馆免费借阅权限;但初次使用需要到图书馆确认个人信息。
2. 计划内硕士生和博士生(持橙色校园卡)、本科生(持绿色校园卡),自动获得并开通图书馆免费借阅权限。
3. 校级访问学者(含外聘专家、进修教师,持蓝色校园卡)和各级合作关系人员(院系级访问学者、校际交换学生、旁听学生、语言学生,持蓝色校园卡),需要学校相关部门(校办、教务处、研究生院、外事处、或院系)提供名单、证明和担保,并由具体负责人在图书馆总服务台馆员工作站统一开通图书借阅或阅览权限。
4. 其他编外人员(持蓝色校园卡),图书馆原则上仅提供有偿阅览服务。
按照60元/人·年的收费标准缴纳服务及管理费,在图书馆总服务台馆员工作站办理图书馆阅览开通手续,但不提供图书外借权限。
5. 交大继续教育学院的成人教育计划内学生(夜大学生,持蓝色校园卡),需要由继续教育学院提供证明和学生名单,并指定具体负责人员到图书馆总服务台馆员工作站集中办理图书馆借阅的开通手续,同时收取10元/人·年的管理费。
6. 交大继续教育学院的计划外学生(持蓝色校园卡),需要由继续教育学院提供学生名单和担保,并指定具体负责人员到图书馆总服务台馆员工作站集中办理图书借阅的开通手续,同时收取100元/人·年的服务及管理费。
以上各类情况汇总说明于表1。
表1 持校园卡读者的图书馆借阅权限开通办法二、借书证和阅览证的办理1.对于学校明确许可的计划外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图书馆的阅览证。
需要由学院提供证明和学生名单,学生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来校图书馆总服务台证件管理处拍照或提供电子版照片,办理阅览证。
访问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
![访问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https://img.taocdn.com/s3/m/eededf3b83c4bb4cf7ecd17d.png)
学生在线注册网络账户点这里------->在线注册
(/myaccountmanage/RegistIndex1.html)
对于学生,提供免费的Email和FTP网络存储服务(限国内访问)。学生可凭学号和身份证号(或军官证号,护照号),每人注册一个拥有免费Email服务(100M容量)和FTP网络存储空间(500M空间)的网络账户。账户的有效期到预期毕业时间后六个月为止,需要延期毕业的同学必须到教务处(本科生)/研究生院(研究生)办理延期手续,系统会自动将账户延期。
校外访问:
校内师生如果身在校外,可以通过代理服务访问图书馆资源。只要是申请了校园网统一账号(JAccount)并开通了电子邮件服务的本校师生都可以通过输入自己的账号和口令使用网络中心提供的内部代理功能。
校内代理/服务介绍
为了便于通过电信等公共信息网络上网的我校师生访问那些只允许在校园网内才能访问的资源(如图书馆的某些数据库、OA办公系统等),网络中心目前已开通内部访问代理服务。
4)在地址栏中填入服务器名:,端口:8000。
使用时按提示输入你的账号和口令即可。(设置代理时请注意,如果你是通过拨号上网,需在Internet选项的拨号设置中设置代理;如果是通过宽带上网的,需在Internet选项的局域网设置中设置代理)。
申请账户说明:
/myaccountmanage/RegistIndex.html
网络账户申请
上海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为每个注册的网络用户提供了一个统一的网络账户,称为jAccount,目标是使用户通过同一个账户名/密码,可以访问所有网络信息中心提供的网络应用,包括Email,校内代理服务,无线网,网络存储,IP地址申请和使用等等,以及为校内第三方应用提供统一身份认证和单一登录服务。
图书馆读者借阅规则和流程
![图书馆读者借阅规则和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fafe66219a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22.png)
图书馆读者借阅规则和流程尊敬的读者,欢迎您光临我们的图书馆。
为了提供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并确保图书的有序流通,我们特制定了以下的借阅规则和流程,请您遵守并配合。
一、借阅规则1. 注册借阅:凡具有有效身份证明的成年人,均可申请办理图书馆借阅卡。
在首次注册时,需缴纳一定的押金,并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押金将在办理退卡手续时全额退还。
2. 借阅期限:借阅期限为每本图书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
若超过借阅期限未归还图书,将按照逾期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3. 借阅数量:普通读者每次可以借阅最多5本图书,高级读者(如研究生、教师等)每次最多可借阅8本图书。
4. 禁止外借图书:古籍、珍贵图书、期刊、报纸等特定类型的图书只供在馆阅览,不得外借。
5. 图书馆的借阅服务仅限于馆内图书,不提供远程借阅服务。
二、借阅流程1. 查询图书:借阅前,读者可通过我们图书馆的网上目录或自助借还机查询所需图书的位置和可借数量。
2. 填写借阅单:读者凭借阅卡到达相应的图书分发处,找到所需图书后,填写借阅单。
注意填写借阅单时需仔细检查图书条码、书名、作者等信息的准确性。
3. 办理借阅:将填好的借阅单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核对读者信息和图书信息,确认无误后办理借阅手续。
读者需凭借阅卡正常刷卡,并提供相应的借阅押金。
4. 取走图书:办理借阅手续完成后,读者可携带所借图书离开图书馆。
请妥善保管图书,如有遗失或损坏,需按照相应规定进行赔偿。
三、续借流程1. 自助续借:读者可通过图书馆的自助借还机进行续借操作。
只要将借阅卡插入续借机,按照屏幕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续借时,请确保图书没有被预约或处于逾期状态。
2. 窗口续借:如有需要,读者也可前往图书馆的借还窗口办理续借业务。
请携带借阅卡和所要续借的图书前往,工作人员会为您办理手续。
四、归还流程1. 自助还书:读者可将归还图书放入图书馆的自助借还箱内,按照屏幕提示进行还书操作。
请注意,逾期归还的图书将按照相应规定计算逾期费用。
图书馆读者借阅规则和流程
![图书馆读者借阅规则和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8db42782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f8.png)
图书馆读者借阅规则和流程图书馆作为一个重要的学习与阅读场所,对读者的借阅规则和流程进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常见的图书馆读者借阅规则和流程,帮助读者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资源。
一、读者借阅规则1. 借阅资格:一般来说,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图书馆的读者,但需要办理借书证。
不同类型的读者(如学生、教师、外借读者等)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和申请手续。
2. 借阅期限:图书馆一般规定不同类型的图书借阅期限。
常见的借阅期限包括两周、一个月等。
读者需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图书,以免产生逾期费用。
3. 续借:读者如需延长借阅期限,可以通过续借服务实现。
一般而言,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官网、自助借还机或前台等方式进行在线或线下续借操作。
4. 借阅数量限制:为了保证更多读者能够共享资源,图书馆通常对借阅数量有一定的限制。
读者需按规定借阅图书,并及时归还后方可再次借阅。
5. 逾期罚款:图书馆设置逾期罚款机制,鼓励读者按时归还图书。
逾期还书,读者需要支付一定的罚款金额。
逾期罚款的收取标准通常由图书馆规定。
6. 责任与赔偿:读者在借阅期间要妥善保管图书。
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读者需要按照图书馆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二、读者借阅流程1. 办理借书证:对于首次来馆借阅的读者,需要前往图书馆办理借书证。
一般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填写借书证申请表。
2. 查阅图书目录:在借书证办理成功后,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提供的图书目录进行目标图书的查询。
目录可以在线或者纸质形式提供。
3. 自助或线下借书:读者可以通过自助借还机或者前台借书台进行图书的借阅操作。
如果使用自助借还机,读者需要将借书证插入机器并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如果使用前台服务,读者将借书证递交给工作人员,并告知需借阅的图书信息。
4. 借阅记录和日期提醒:每次借阅完成后,图书馆会提供借阅记录和借书日期提醒,方便读者及时归还。
读者可以选择将提醒方式设置为短信、邮件等。
5. 归还图书:借阅期满后,读者需按时将图书归还。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读者规则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读者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82cf7db681c758f5f61f6773.png)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读者规则(2012年4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以下简称“图书馆”)的服务与管理,明确读者的权利和义务,指引读者合理有效的利用图书馆的各项资源和服务,根据《上海交通大学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属于操作规范性文件,适用于使用我校图书馆服务的校内外读者。
第二章读者权利和义务第三条读者在图书馆享有以下权利:1.使用图书馆提供的各类型文献资源、设备及馆舍条件;2.使用图书馆馆员提供的各种服务;3.自愿参加图书馆的各类培训、讲座;4.向图书馆提出各类意见、建议等;5.对图书馆的处理有异议时,可向图书馆或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读者在图书馆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3.自觉维护图书馆公共秩序;4.听从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醒;5.法律、法规或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入馆须知第五条校内读者凭图书馆认可的本人有效证件经入口通道进入图书馆。
第六条校外读者来我馆查阅文献,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总咨询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读者入馆应衣着端庄整洁,举止文明礼貌。
第八条读者应保持图书馆安全、安静、整洁。
禁止在馆内吸烟,禁止携带危险品入馆;禁止携带个人宠物入馆;禁止将食物及无盖饮料带入阅览室;禁止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九条读者应加强公德意识,禁止用物品占用阅览席位。
第十条读者如遇困难或有特殊需要,应随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第十一条读者应爱护所有公物,禁止涂划、撕毁、藏匿书刊。
第十二条禁止携带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或期刊出馆;出入图书馆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请自觉配合管理人员的检查工作。
第十三条未经图书馆行政部同意,禁止在馆内随意张贴各类海报,或使用个人携带的设备进行摄像、摄影及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由图书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学校给予处分。
大学图书馆读者管理规定
![大学图书馆读者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1f6ea110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73.png)
大学图书馆读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图书馆正常的借阅服务秩序,保护图书资料,更好地为读者提供文献信息服务,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规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院校园一卡通即是学院图书馆读者借阅证。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读者及需要到我校图书馆查阅资料、参观学习的校外人员。
第三条读者应当支持和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按章办事,自觉爱护图书馆的书刊资料、设备、设施等公共财物。
第二章入馆须知第四条校内读者凭本人的借阅证进馆。
校外人员进馆联系工作人员,获准后才能进馆。
第五条遵守秩序,出入馆不拥挤,不抢占阅览座位,不起哄,借还书时自觉排队。
第六条讲文明礼貌,衣履整洁,不打赤膊、不穿拖鞋和背心入馆。
第七条保持室内安静,自觉将通讯工具或电脑等电子设备调为静音状态。
第八条讲究卫生,禁止随地吐到痰、乱丢纸屑、杂物等,禁止在室内进食。
第九条爱护公物,不污损馆内设施、书刊资料,不得拆装、破坏各种设施设备。
第十条自尊自爱,不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
第十一条禁止在馆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携带宠物及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第十二条请保管好个人财物,丢失责任自负。
第十三条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借阅证的使用和管理第十四条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借阅书刊资料。
借阅证借阅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产生逾期滞纳金、书刊丢失赔款等由持证人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借阅证的使用仅限以下人员:学院的在编教职工和不在编聘用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硕士、本科、专科(高职)在校学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校学生和有学籍的留学生。
第十六条借阅证办理:借阅证办理统一在学校后勤管理处卡部办理,图书馆只需要将同步获取后勤管理处卡部的读者信息,汇集到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中,根据读者信息进行开通借阅权限、修改读者信息、借阅挂失、借阅注销等工作。
第十七条借阅证遗失:读者遗失借阅证,应及时带相关证件到学校后勤管理处卡部挂失、补办,挂失后,一卡通也被临时冻结,图书馆借阅功能也被冻结;如遗失后没有及时去挂失,在挂失前被他人在图书馆使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卡人负责。
图书馆读者借阅规则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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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读者借阅规则和流程图书馆一直以来都是人们获取知识和学术资源的重要场所。
为了保证图书馆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读者的便利,各个图书馆都会制定相关的借阅规则和流程。
本文将就图书馆读者借阅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详细解读。
借阅条件1. 有效证件:借阅图书馆藏书需要合法有效的证件,通常是身份证、学生证、员工工作证或借书证。
证件应当是本人所有,并处在有效期内。
2. 注册会员:用户需要在图书馆办理借阅注册手续,获取借书证或注册账号。
有些图书馆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会员费用,也有些图书馆提供免费注册。
借阅规则1. 借阅期限:借阅期限是图书馆借阅规则中的重要内容。
期限长短根据图书的类型、图书馆政策和读者类型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借阅期限可为15天至60天不等,部分图书馆会对部分特殊图书设置限制,比如参考书籍、珍贵文献等。
2. 续借与归还:读者如需继续使用借阅图书,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续借操作,一般每次续借期限为15天至30天。
在借阅期限届满前需将图书及时归还,归还时需确保图书完好无损。
3. 借阅数量:借阅规则通常会对读者借阅数量进行限制,以便公平合理地分配图书资源,并减少滞还或滞纳的情况。
一般来说,每位读者可以借阅2本至10本不等,具体以图书馆规定为准。
4. 借阅权限:图书馆可能会根据读者的身份设置不同的借阅权限。
例如,教职员工借阅期限和数量可能会更多,而一般读者则较少。
借阅流程1. 查询图书:读者可以使用自动查询系统或咨询图书馆工作人员,查询所需图书的位置和库存情况。
2. 登记借阅:读者凭借有效证件在借阅台或借阅终端登记借阅信息,包括图书馆账号、借阅图书书名、索书号等。
3. 借阅确认:借阅确认后,读者需按照指示进行刷卡或扫码等操作,图书馆记录借阅信息并完成借阅手续。
4. 借阅图书:读者凭借借阅凭证至指定书架或借阅自助机取书,确保图书与借阅信息一致。
5. 归还图书:在借阅期限届满前,读者需将图书及时归还至指定还书位置,进行图书验收和登记还书信息。
书馆读者借阅规则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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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馆读者借阅规则和流程现代社会,随着信息的快速发展和数字化的兴起,图书馆作为传统的知识载体仍然保持着重要的地位。
为了方便读者的借阅和阅读,图书馆制定了一系列的读者借阅规则和流程。
本文将就书馆读者借阅规则和流程进行详细探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正确使用图书馆资源。
一、读者资格与借阅条件1. 读者资格为了保证图书馆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有序借阅,图书馆一般会制定一定的读者资格要求。
常见的读者资格包括学生、教职工和社会读者。
学生读者一般需要凭借学生证进行注册,同时可能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教职工读者通常需要提供教职工工作证明材料;社会读者则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个人信息登记。
2. 借阅条件除了读者资格外,图书馆还会规定一些借阅条件,以保证图书资源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常见的借阅条件包括预交押金、遵守借还期限、保持书籍完好等。
预交押金是为了防止书籍丢失或损毁的情况发生,一般在办理借书卡时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借书期满并按时归还时可全额退还。
借还期限是图书馆借阅活动的基本规则,读者一般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还书,超期则需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
同时,读者也被要求保持书籍完好无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涂抹、损毁等行为。
二、借阅流程1. 注册办卡读者在使用图书馆资源前,需要前往图书馆办理借书卡。
办理借书卡时,读者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待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颁发借书卡并记录相关信息。
2. 预约借书在办理借书卡后,读者可通过图书馆的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预约借书。
线上预约可通过图书馆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行,读者登录账号后,在图书馆系统中查询并选择所需图书,并选择合适的借阅日期。
线下预约则是读者直接前往图书馆借阅服务窗口,通过人工方式进行预约。
3. 借书预约成功后,读者可前往图书馆自助借阅机或借阅服务窗口进行借书。
在自助借阅机上,读者通过扫描借书卡和书籍条形码的方式完成借书操作;在借阅服务窗口,则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并借出书籍。
读者点书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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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点书规章制度一、概述读者点书是指读者通过图书馆系统或其他相关渠道预约借阅图书的行为。
为了管理好图书资源,提高借阅效率,图书馆制定了读者点书规章制度,明确了读者点书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本文档旨在向读者介绍读者点书的规章制度,包括点书条件、预约规则、借阅期限、借阅模式等内容。
二、点书条件1.读者必须是正式注册的图书馆用户,持有有效的借阅证。
2.读者必须无欠费和违规记录。
3.读者必须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学号、电话号码等。
三、预约规则1.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系统或现场咨询的方式进行预约。
2.预约时间为每天的图书馆开放时间内,具体时间可在图书馆官网或公告栏上查询。
3.读者可以同时预约多本图书,但每本图书只能预约一次。
4.预约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过期未取的预约将自动取消。
5.读者预约成功后,可以通过系统查询预约记录,并在预约时间内前往图书馆借阅。
四、借阅期限1.图书借阅期限为每本书最长30天。
2.到期前,读者可以申请续借,续借期限不超过借阅期限的一半。
3.图书馆有权在特殊情况下要求读者归还图书。
五、借阅模式1.预约成功后,读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前往指定的借书柜台辅助机器上进行借阅。
2.读者需要将借阅证放置在机器上,按照屏幕提示操作。
3.借阅成功后,读者需要确认所借图书的信息与自己预约的图书相符,并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借阅证。
六、违规与处罚1.任何恶意违规行为,如冒用他人借阅证、过期不还、损毁图书等,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借书资格,并按照图书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读者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取、还图书,应当提前通知图书馆,以免影响其他读者正常借阅。
七、注意事项1.为了保护图书资源,读者应当爱护所借图书,严禁擅自修改、删改书籍内容。
2.如发现图书损坏、遗失等情况,读者需要及时向图书馆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3.请注意遵守图书馆的安全和秩序,文明借阅、归还图书。
通过本文档的阅读,读者可以了解到读者点书的规章制度,包括点书条件、预约规则、借阅期限、借阅模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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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读者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以下简称“图书馆”)的服务与管理,明确读者的权利和义务,指引读者合理有效的利用图书馆的各项资源和服务,根据《上海交通大学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在沪交内(图)〔2012〕1号文件及2016年6月修订版本基础上修订,属于操作规范性文件,适用于使用图书馆服务的校内外读者。
第二章读者权利和义务第三条读者在图书馆享有以下权利:1.使用图书馆提供的各类型文献资源、设备及馆舍条件;2.使用图书馆馆员提供的各种服务;3.自愿参加图书馆的各类培训、讲座;4.向图书馆提出各类意见、建议等;5.对图书馆的处理有异议时,可向图书馆或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读者在图书馆应履行下列义务:— 1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3.自觉维护图书馆公共秩序;4.听从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醒;5.法律、法规或学校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入馆须知第五条校内读者凭图书馆认可的本人有效证件经入口通道进入图书馆。
第六条校外读者来馆查阅文献,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读者入馆应衣着端庄整洁,举止文明礼貌。
第八条读者应保持图书馆安全、安静、整洁。
禁止在馆内吸烟,禁止携带危险品入馆;禁止携带个人宠物入馆;禁止将食物及不可封口饮料带入阅览室;禁止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九条读者应有良好的公德意识,禁止使用物品占用阅览席位。
第十条读者如遇困难或有特殊需要,应随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第十一条读者应爱护所有公物,禁止涂划、撕毁、藏匿书刊。
— 2 —第十二条禁止携带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或期刊出馆;出入图书馆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请自觉配合管理人员的检查工作。
第十三条未经图书馆行政管理与合作部同意,禁止在图书馆广场或馆内随意放置各类海报、喷绘,禁止在馆内进行摄像、摄影及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予以由图书馆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学校给予处分。
第四章借阅规则第十五条借阅证的办理、使用、挂失及补证办法,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借书证、阅览证管理办法》。
1.图书馆借阅证包括:有效的上海交通大学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发放的有效期限内的各类借书证和阅览证。
有效的借阅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使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时应随身携带,刷卡进入图书馆,并按规定使用;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禁止转借他人。
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一经发现即扣留该证,并视不同情况处以1—6个月禁止借书;3.如校园一卡通遗失,应立即到学校网络信息中心一卡通中心办理挂失或补办;图书馆发放的借书证或阅览证丢失,凭有— 3 —效证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证件管理处办理挂失手续并补办证件;4.借阅证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该证所有人负责,补办新证后原证自动作废;5.读者离校时,应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图书馆,并结清逾期费。
如有图书遗失等情况,须按章赔偿。
校外讲学或进修人员,如在离校时未还清所借图书,则由出具证明单位的担保人负责追还或赔偿。
第十六条借阅、预约权限。
第十七条借阅规定。
1.借书:(1)所借图书均须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借阅证)使用自助借还书机办理借阅手续;— 4 —(2)“借阅册数”包括在学校各校区图书馆(不含医学院图书馆)所借图书总量;(3)借书时请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有被污损、残缺等情况,应立即向图书馆工作人员说明情况;(4)凡属“仅供阅览”的各类文献(如参考工具书、特藏文献、磁带、碟片、录像带及综合阅览区域的期刊、报纸等)一般不外借;(5)禁止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带出图书馆;(6)如需要本馆未入藏的文献,可通过馆际互借解决,详见本规则第八章《馆际互借须知》。
2.还书:(1)读者所借各类图书请在到期日前还回,可直接使用自助借还书机归还或放入还书箱;(2)所有图书均可异地还书(不含医学院图书馆和各院系图书馆);(3)读者借阅图书逾期请按本规则第十二章《违章处理规则》的规定支付逾期费。
3.催还:(1)当读者所借图书到期前或逾期后,图书馆将通过Email或短信的方式发出到期提醒通知;(2)或当续借期内图书有其他读者提出预约请求时,图书馆将通过Email或短信的方式发出图书催还通知。
— 5 —4.续借:(1)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在网上按规定办理续借;(2)图书续借手续须在所借图书到期前办理。
续借借期从续借之日算起;逾期或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能办理续借;主馆综合阅览空间的图书不能续借;(3)读者必须提供有效的邮箱地址(交大邮箱)和手机号码。
5.预约:(1)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在网上预约本馆“已出借”状态的图书,或本校异地校区(徐汇校区与闵行校区之间,暂不含医学院分馆)图书馆“在架上”状态的图书;(2)预约图书到馆后,图书馆将以Email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预约读者;(3)预约图书将在预约架上保留1周(寒、暑假除外),逾期自动取消;(4)读者应提供有效的邮箱地址(交大邮箱)和手机号码。
6.移动学习终端外借服务:(1)凭本人校园卡办理借还手续,一台Pad作为一册书,纳入现有图书外借册数计算总量,且一次只可办理一台移动学习终端的借阅;(2)移动学习终端借阅期限为30天,可预约,不可续借;— 6 —(3)外借学习终端时,请当场认真检查学习终端及其配件能否正常使用,如有破损、故障等情况,请向图书馆工作人员提出,及时更换。
如离馆后发现学习终端设备有异常,由读者个人承担;(4)爱护学习终端,使用和携带过程中注意防挤压、防摔、防水等;(5)尊重知识产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责任自负;(6)不装载有害阅读设备的程序,不装载违法和不健康的信息;(7)人为造成的损坏或遗失根据本规则第五十五条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五章阅览室规则第十八条进入阅览室须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应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或振动状态,手机通话应到室外。
第十九条读者应按照本规则第三章要求请文明使用阅览室。
第二十条禁止使用物品长时间占据座位,因有事临时离开座位(不超过30分钟),应在座位上留纸条说明离开的起始时间,不留纸条或超过30分钟未返回者,视为自动放弃原座位。
第二十一条需要在阅览室内使用笔记本电脑的读者请选择装有桌面电源的阅览桌;为保证安全,禁止擅自插接电源插座。
第二十二条禁止藏匿、撕割、涂画、偷窃书刊资料,违者— 7 —将按本规则第十二章《违章处理规则》处理。
第六章小组学习室使用规则第二十三条图书馆内的小组学习室为本校师生提供交流共享空间,方便师生开展学术交流和教学研讨。
具体使用规则,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小组学习室使用规则》。
第二十四条读者使用图书馆内的小组学习室时:1.小组学习室仅作读者学术交流和教学研讨之用,自修、娱乐不在使用范畴之列,严禁在小组学习室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或用于其它用途;2.禁止在小组学习室内吸烟,禁止违反安全用电或不符消防要求的行为;3.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请勿破坏室内外各类家具、设备和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4.禁止携带各类食品和饮料进入小组学习室,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和卫生;5.遵守公共场合礼仪,言行举止文明得体,不得在小组学习室内吵闹、喧哗;6.小组学习室实行门禁管理,预约时间段内凭校园一卡通进入;7.为保证小组学习室使用秩序,图书馆实行黑名单管理制— 8 —度,倡导读者自觉遵守使用规则,合理使用小组学习室。
如未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使用,图书馆有权作出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列入黑名单并取消一段时间的预约使用资格。
第七章会议室培训教室使用规则第二十五条图书馆会议室和培训教室主要用于馆内各类学术会议、专业讲座和读者培训讲座等,在满足本馆使用之余,有条件、有偿开放给图书馆以外校内其他单位使用。
具体使用规则,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会议室和培训教室使用须知》。
第二十六条读者使用图书馆内的会议室及培训教室时:1.主要用于各类学术会议、专业讲座和学科服务培训,严禁在室内从事任何商业活动、非法活动或用于其它用途;2.禁止在会议室和培训教室内吸烟,请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请勿破坏室内各类家具和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3.禁止携带各类食品进入;携带饮料进入时,请小心谨慎,不可污染家具。
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和卫生,离开前请做好整理,及时清理不需要的物品或废品;4.请遵守公共场合礼仪,言行举止要文明得体,不得在室内吵闹、喧哗;5.请按照预约使用时间离开,并自觉关闭门窗、空调、投影和照明等设备,以免妨碍其他申请人使用;6.为保证会议室和培训教室的使用秩序,图书馆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倡导申请人自觉遵守使用规则,合理使用。
如未按— 9 —照图书馆相关规定使用,图书馆有权做出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列入黑名单并取消一段时间的预约使用资格(详见黑名单规则)。
第八章馆际互借须知第二十七条馆际互借/文献传递是指图书馆根据读者的申请,从其它图书情报机构获取本馆没有收藏的各类文献。
第二十八条本馆没有收藏的教学、科研所需的各类文献,读者可通过图书馆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系统提出申请。
第二十九条申请流程:1.首先在图书馆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系统中(/gateway/)注册个人账户,账户确认通常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时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电子信箱、电话号码不可遗漏),否则将无法注册成功;注册账户仅限本人使用,禁止以任何方式转借他人,违规者的账户将被关闭;2.申请时,请详细填写文献作者、篇名及其出处(如:刊名、年份、卷期、网址)等信息;3.申请一经提交,原则上禁止随意撤消,必须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征得图书馆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按实际情况进行更改或撤消。
第三十条此项服务所提供的文献,除图书外,通常为电子版或复印件。
— 10 —第三十一条读者使用此项服务提供的文献,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从外馆借来的图书还应遵守文献借出馆相关规章制度。
第三十二条除图书馆特别补贴之外,此项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读者自理。
第九章计算机、网络及电子阅览室使用规则第三十三条图书馆内的计算机、网络及电子阅览室用于本校师生上网查阅电子文献、检索图书馆书目、使用各种专业软件及进行教育培训等。
第三十四条本规则适用范围涵盖图书馆内的所有计算机、网络及电子阅览室。
第三十五条禁止利用图书馆的计算机或网络从事违反法律和违背道德的活动;读者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规定》,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禁止利用计算机进行黑客攻击、端口扫描、散播病毒等活动;禁止浏览、发表和传播有损国家、学校尊严或黄色淫秽的内容。
第三十六条自带笔记本电脑的读者可在图书馆内使用无线网;使用图书馆内的无线网,须采用学校统一的jAccount账号登录。
第三十七条读者可在图书馆内设置的电子阅览室上机和上网;读者使用图书馆内的电子阅览室时:— 11 —1.须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在咨询台处刷卡,任选空机以jAccount帐号登录使用,禁止两人合坐一座位;如阅览室内无空机,应文明排队,等待分配上机;如有其他读者排队预约,上机2小时后计算机将自动锁定退出,如需继续上机请重新刷卡预约;上机结束后应自觉退出系统,出门时请再次刷卡注销;2.上机前请检查计算机及相关配件如键盘、鼠标等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3.禁止私自移动、拆卸室内的网络设施、计算机及其部件,使用过程中请爱护相关软件、硬件,禁止不当操作;凡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整机及部件损坏或丢失,需承担相应责任,造成计算机和其它设备严重损坏者,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将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4.禁止删改计算机系统配置及文件,禁止随意更改计算机软件设置及安装任意文件和软件,如有新的学习软件需求,可以向管理人员推荐安装;5.每台电脑上均安装有还原卡,硬盘空间上非电脑自身文档将定期删除,读者在使用过程中须及时将个人文件存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