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食品检查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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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2020修正)

郑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2020修正)

郑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2020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17•【字号】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施行日期】2020.01.17•【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郑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1997年9月2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发布 2020年1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尊重回族等少数民族的传统生活习俗,加强清真食品管理,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安定,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回族等少数民族,是指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等十个具有穆斯林生活习俗的少数民族。

本办法所称清真食品,是指按照回族等少数民族的传统生活习俗生产、加工、制作、销售的肉类、糕点等食品。

本办法所称清真食品管理,仅指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真实性进行的规范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工厂、学校、医院、机关等公共单位内设的清真食堂、清真灶,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是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应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做好清真食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清真牌证第五条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持有河南省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统一制作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清真食品信誉标牌》(以下统称清真牌证),并将其悬挂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显着位置。

清真牌证是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合法标志,其他标志均不得代替清真牌证。

第六条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5日内,持申请书、营业执照、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的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申领清真牌证。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宗局等六部门关于对市中心区清真食品市场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宗局等六部门关于对市中心区清真食品市场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宗局等六部门关于对市中心区清真食品市场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20•【字号】唐政办函[2006]93号•【施行日期】2006.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宗局等六部门关于对市中心区清真食品市场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唐政办函[2006]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最近,由市民宗局牵头,市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市中心区清真食品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董宝泉副市长在市民宗局等六部门《关于对市中心区清真食品市场检查情况的报告》上批示:“此次联合检查很有成效,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确保清真食品市场的良好秩序。

”现将《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整顿规范清真食品市场工作。

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和执行好各项法律法规,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依法维护好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切实把国家、省、市有关少数民族群众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清真食品生产厂家和各大商场、饭店、超市、集贸市场经营的清真食品开展一次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秩序。

二、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的管理,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反《条例》的行为。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定期对清真食品市场进行联合检查,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互通信息的良好工作局面。

同时,要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人员的培训,帮助企业完善清真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制度。

三、清真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清真食品生产和经营情况定期进行自查,及时整改。

清真企业整改情况汇报

清真企业整改情况汇报

清真企业整改情况汇报
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我们对清真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工作,并就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

下面就整改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我们对清真企业的生产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调整。

针对之前存在的生产环节不规范、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制定了新的生产操作规程,并进行了全员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提高了生产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

其次,我们对清真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全面升级。

我们引进了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对原材料的检测和筛选,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清真食品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同时,我们还对清真企业的员工进行了全面的素质提升。

通过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了员工的清真食品意识和服务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另外,我们还对清真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了全面的升级和改造。

引进了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也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最后,我们还对清真企业的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整治。

加强了对生产车间和生产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了生产环境的卫生和安全,为生产出更加安全、健康的清真食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以上的整改工作,清真企业的生产流程得到了规范,质量管理体系得到了升级,员工的素质得到了提升,生产设备得到了改造,环境卫生得到了整治,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清真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和提升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清真食品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领导和各位同事的支持和配合!。

食品添加剂使用整改通知范文

食品添加剂使用整改通知范文

食品添加剂使用整改通知范文尊敬的全体职工:根据近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我公司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评估。

经过调查和研究,发现公司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规范行为,对此我们决定立即进行整改,并向全体员工发出本次通知。

首先,我们要重申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事关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公司形象和信誉的体现。

作为从事食品行业的企业,我们有责任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合规性。

因此,我们必须倍加关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合法、合规、安全。

其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全面整改:公司将对所有涉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包括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

确保食品添加剂的购买来源合法,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

2.加强培训: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培训,重点培养员工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和正确使用方法。

确保员工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建立监测机制:公司将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测机制,定期进行自查和抽查,确保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要求,并能够追溯到其原始来源。

同时,加强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合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4.加强沟通与协调:公司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沟通与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食品安全政策和法规,确保公司的整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最后,我诚挚地希望各位员工都能够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共同维护良好的食品安全局面。

食品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也是我们公司发展的基石。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食品安全贡献我们的力量!谢谢!。

餐厅食品安全整改通知

餐厅食品安全整改通知

餐厅食品安全整改通知尊敬的各位餐厅员工:根据最近的检查结果,我们的餐厅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确保顾客的身体健康和提升餐厅的信誉,我们决定进行全面整改。

现将整改事项通知如下:1. 食品采购:我们将对食品采购流程进行严格管理。

所有食品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并提供相关的食品安全检测报告。

我们将建立一个可靠的供应商数据库,只选择合规的供应商合作。

2. 食品存储:餐厅内的食品存储区域将进行重新规划和整理。

所有食品都应该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中,避免与有害物质接触。

工作人员需定期清洁储存区域,并确保食品按照规定的摆放方式进行堆放。

3. 食品加工:为了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我们将加强对加工环节的监管。

所有员工在加工食品前必须佩戴专用的工作服和帽子,并保持充分的洁净。

加工台面和工具将进行定期的彻底清洁与消毒。

4. 食品调理:在食品调理环节,我们将严格控制食材的新鲜度和熟制程度。

所有食材必须在保质期内使用,并进行必要的清洗和处理。

熟食和生食需分开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5. 卫生设施:我们将加强餐厅内卫生设施的维护和清洁。

所有员工应该经常洗手,并保持个人卫生。

厨房、餐桌、餐具等设施需定期消毒,确保使用安全。

6. 培训与教育:我们将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相关知识的考核。

所有员工必须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了解食物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

我们希望所有员工都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整改。

餐厅食品安全事关顾客的身体健康和餐厅的声誉,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在整改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困难,请及时向上级汇报。

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能够顺利完成整改,并进一步提升餐厅的食品安全标准。

最后,再次提醒各位员工认真对待食品安全问题,并将其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餐厅管理部日期:(留白)。

清真食堂排查方案

清真食堂排查方案

清真食堂排查方案随着社会发展,民族融合日益加剧,清真食堂的数量也越来越多,这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然而,在消费清真食品的过程中,我们也要对食堂的卫生和食品质量进行关注。

本文将介绍清真食堂排查方案。

一、排查的目的我们排查清真食堂的目的是为了检查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同时,也可以帮助清真食堂的经营者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排查的内容1.环境卫生–店面、餐桌、餐具是否干净卫生;–厨房内部是否有异味或不洁现象;–是否使用卫生合格的清洁用具,如抹布、拖把等;–垃圾箱是否装有垃圾袋,是否能够及时清理,避免出现异味等不良现象;2.厨房卫生–食材存放是否干净整齐,是否分区存放;–切菜板、刀具等餐具是否干净卫生;–是否使用清洗剂清洗餐具和食材,避免油腻;–锅炉、锅灶是否干净卫生;–厨师的卫生情况是否良好,是否戴口罩、戴发网等;3.食品安全–食品从采购到加工、销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有食品安全档案和营业执照;–食品标签是否标注清楚,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等信息;–剩余食品的处理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4.公共卫生–是否提供餐巾纸和一次性餐具;–是否提供免费的饮用水或茶水,并在合适的时间更换水壶;–员工是否在工作前进行必要的洗手,并保持手部卫生;–是否有明显的“禁止吸烟”、“勿入内室”等标识;三、排查方法1.现场排查检查人员直接进入清真食堂现场,对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和记录;2.抽检样品从清真食堂的餐品中随机取样,在检测室进行食品安全的测试,具体测试内容包括氨基酸、脂肪酸、微生物等;3.宣传教育在排查的过程中,通过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食堂的经营者和消费者传递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四、排查的注意事项1.排查人员应持有相关证书,如卫生证、食品检测员证等;2.排查期间应尽可能避免影响清真食堂的正常营业;3.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通报清真食堂的经营者,并协助其解决问题;4.检查时应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不应遗漏查处。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县总人口19.1万人,有维吾尔、汉、回、柯尔克孜等19个民族,其中:维吾尔族95%以上,有清真餐饮习惯的少数民族约占97%,全县共有清真食品经营点121个,其中,第一批申请清真标志牌的餐饮点有11家。

多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得到了尊重,清真饮食业也获得了蓬勃发展,极大地方便了各族群众的日常生活,为我县扩大开放,搞活经济、促进团结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管理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方面的一些问题,我县个别餐饮行业未经批准,擅自悬挂“清真”标志,给我县清真餐饮行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为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管好清真食品市场,促进清真餐饮业的健康发展,巩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太好局面。

现就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积极教育引导清真食品行业,立足市场经济规律,加快发展,促进**县经济和社会政治稳定。

二、领导机构为进一步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特成立**县清真食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宗局,办公室主任由阿克尼亚孜·巴克同志兼任。

三、实施的依据1、宪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纠纷行为”。

“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等条款,我国宪法这一规定是制定本实施方案的根本法律依据。

2、法规依据。

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八条关于“清真食品饮食服务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配备一定比例的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职工和管理干部。

2015年元旦、春节清真食品检查工作方案

2015年元旦、春节清真食品检查工作方案

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元旦、春节将至,为了进一步净化我乡清真食品市场,保障全乡广大穆斯林群众吃到放心的清真食品,为全乡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使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宁祥和的“双节”,按照乡政府元月6日会议精神要求,决定在全乡“双节”期间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检查。

现就全乡“双节”期间清真食品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检查工作目标严格按照《甘肃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集中查处清真餐饮、生产加工、流通行业假冒“清真”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努力消除因清真食品不“清真”引发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二、工作安排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部署动员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由明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配合,按照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为整治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要明确整治重点、步骤、要求、措施和处置预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

在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对参与此项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培训,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月1至2015年2月27日):明花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整治重点内容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清真食品领域的不法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经营单位(门店)限期整改。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5年2月28日至3月5日):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明花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月6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书面材料形式分别报送城乡民族宗教事务局和肃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参加单位及人员明花市场监督管理所、明花农技服务站、明花派出所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共计12人。

四、检查范围和内容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具有清真食品标志牌的生产经营企业。

检查内容:一是从业单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清真食品标志牌是否齐全;二是从业单位负责人是否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身份;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其从业人员中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是否占适当比例;三是对在经营场所内擅打清真标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四是专用计量器具及运输储存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规定,有无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销售假冒伪劣清真食品的违法行为;五是对使用的清真原料、配料等产品的合法手续和代理清真食品准入手续进行检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清真食堂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清真食堂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清真食堂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10‟4号近年来,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的要求,各地各高校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清真食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

但是,依然有部分高校清真食堂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学生产生不满情绪,甚至引发影响稳定的问题。

随着今后越来越多的西部地区学生进入中东部和沿海发达地区的高校学习,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学生逐渐增多,清真食堂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堂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一、进一步提高对办好清真食堂工作的认识。

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塔尔、塔吉克、东乡、保安、撒拉等10个民族群众具有清真饮食习惯。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办好清真食堂是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学校稳定的具体体现。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办好学校清真食堂,为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师生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合理设臵清真食堂。

凡在学校进餐的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学生和教师达到一定规模的,应单独建立清真食堂;人数较少,设立清真食堂有困难的,应设立清真灶和清真食品专卖窗口,要设立隔离的清真就餐区。

清真食堂(专卖窗口)要设立“清真”标志。

不得以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师生人数少为由不执行有关规定。

三、加强清真食堂、清真灶(专卖窗口)的准入制度,防止非清真食品进入清真食堂、清真灶(专卖窗口)。

高校在引进社会企业提供清真伙食服务时,要严格审核,不得引入无食品卫生许可、无经营执照、无清真餐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

四、加强对清真食堂、清真灶(专卖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

要安排适当比例的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从事清真伙食烹饪。

参与清真食堂、清真灶(专卖窗口)管理和操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培训内容除一般的食堂工作规范等外,还需加强少数民族基本知识和清真食品基本知识的培训)。

清真食品市场整顿安排意见

清真食品市场整顿安排意见

清真食品市场整顿安排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基层工商所、质监稽查队;区卫生防疫站:为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和市场秩序,依法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环境,按照省,市及区委、区政府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一次清真食品市场检查整顿活动,现安排意见如下:一、检查整顿的意义和目的年1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各镇办和相关部门作了大量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目前,全区清真食品行业发展态势良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有的生产企业不经认定随意生产和销售,有的少数民族员工比例达不到要求,关键岗位上没有少数民族员工,包装设计不够规范;多数超市清真非清真食品混放,没有专区或专柜,销售人员不能识别清真与非清真食品;个体餐饮店经营管理不规范,卫生条件差,也有个别冒名顶替现象等等。

这些问题不解决,将影响全区食品生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更是引起民族事端的隐患,全国诸如此类的沉痛教训不少,我们应该吸取。

本次检查整顿,旨在规范提高,意在安全稳定。

今年又是奥运年,流动人口多,涉外人口多,清真食品的质量安全尤为重要。

二、检查整顿的依据本次检查整顿以《条例》及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三、检查整顿的范围、内容本次检查整顿的范围为:1、从事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2、经营清真食品的超市;3、餐饮行业。

其重点检查整顿的内容如下:(一)从事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1、必须经市清真食品认定委员会认定,具有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认定证书且独立设置生产厂房、库房、销售场所和专用的加工生产器械、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储存容器、运输工具;2、在企业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回族等少数民族公民,回族等少数民族员工所占的比例不低于15%;3、采购、配料、储运等关键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必须是回族等少数民族;4、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制度须健全,有监制单位;5、从外地购进的制成品、原料、辅料必须附有清真的有效证明;6、字号、招牌、产品设计包装必须符合少数民族的文化风俗、清真标志明显。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14•【字号】兰政办发[2006]116号•【施行日期】2006.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2006]1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近来,我市个别县区发生的“清真不清”事件,严重伤害了穆斯林群众的感情,影响了社会稳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兰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清真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杜绝“清真不清”问题的发生,维护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理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体制根据《兰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针对我市清真食品行业迅速发展的实际,对我市清真食品行业管理工作体制作出如下调整。

1、近郊四区生产、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清真食品企业,1000平方米以上副食品超市内的清真食品经营点,大专院校、部队、机关内部的清真食堂、餐厅,民航(清真)配餐公司,清真肉食品大型屠宰、储藏企业,由市民委直接管理,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年检、年审工作由市民委负责。

其他清真食品企业,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各县区民族宗教部门审批发放并报市民委备案,其年检、年审工作由各区负责办理。

清真食品的鉴定和监制工作仍由市民委或其委托的相关组织负责。

2、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对所管辖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包括外地屠宰生产的清真肉食品进入我市销售相关“清真”证明的查验工作。

3、市民委负责监督全市各县区民族宗教部门执行清真食品法规的执法,复议、撤销各县区不符合清真食品管理法规的行政决定;对各县区清真食品企业执行清真食品管理法规的情况进行抽查;组织和责成有关县区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治理和集中检查活动;根据县区要求和工作需要,配合各县区开展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关于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关于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关于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2.26•【文号】食安办[2014]6号•【施行日期】2014.0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关于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食品药品)安全办、民(宗)委(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仅是保障少数民族生活特需品的民生问题,更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落实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真食品监管,制定了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各地和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但是生产销售假冒清真食品、使用误导性清真标识、违规开展认证及评价活动等现象仍然存在。

为解决清真食品(含进出口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认证及评价活动,加大清真食品监管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制定清真食品法规及规范认证工作目前,我国清真食品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尚不健全,清真食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国家民委和国家认监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根据产业发展、标准制定等实际情况,加强对设立清真食品认证制度的可行性研究,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清真食品认证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国清真食品评价活动。

国家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尽早出台,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

各地民族工作部门要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出台符合地方需求的清真食品管理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各地民族工作部门、认证监管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通过日常巡查、投诉举报处理、专项治理巡查和重大活动安全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屠宰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清真餐饮点的全面监管。

规范羊肉及其制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规范羊肉及其制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规范羊肉及其制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经营单位违法违规采购使用不合法羊肉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食品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规范羊肉及制品采购和使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10月30日—12月15日,为期一个半月。

二、整治步骤(一)摸底排查阶段(10月30日-11月10日)各食药监管所要认真摸底排查各辖区内羊肉及其制品经营单位,并对其建档立户,严格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对经营单位进行建档监管。

(二)专项整治阶段(11月11日-12月10日)各食药监管所重点检查销售和使用羊肉及其制品的经营单位。

一是严把羊肉及其制品采购关。

凡使用、销售羊肉及其制品的均必须有“两章两证”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肉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并且应当是定点屠宰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畜产品。

肉品经营单位应当从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羊肉及其制品,索取留存供货方相关资质证明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并建立健全羊肉及其制品出入库登记记录。

清真肉品必须依法遵循《X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是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二是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X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和《X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凡销售、使用畜产品应当是牲畜定点屠宰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畜产品,并登记其来源,登记保留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未分割的牲畜酮体上加盖肉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屠宰点的肉品不得外调,只能在所在乡镇行政区域内销售。

清真肉品应当依法接受检疫、检验。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1日-12月15日)各食药监管所要对此次羊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附件1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局餐饮股。

清真食品排查情况汇报

清真食品排查情况汇报

清真食品排查情况汇报根据公司要求,我们对清真食品进行了排查和情况汇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清真食品种类及来源。

1.清真食品种类,我们对公司涉及的清真食品进行了分类,包括肉制品、面制品、罐头食品、速冻食品等多个种类。

2.清真食品来源,清真食品的来源主要包括供应商和生产厂家,我们对所有清真食品的来源进行了详细的排查和记录。

二、清真食品质量情况。

1.质量检验,针对清真食品的质量情况,我们进行了严格的检验,主要包括外观、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方面的检查。

2.质量问题,在排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些清真食品存在质量问题,主要包括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晰、生产日期过期等情况,已经及时进行了整改和处理。

三、清真食品库存管理。

1.库存情况,对清真食品的库存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和统计,确保库存数量与实际情况相符。

2.库存管理,我们对清真食品的库存管理进行了规范和整改,加强了对清真食品的存储、保管和出入库流程的管理。

四、清真食品销售情况。

1.销售渠道,我们对清真食品的销售渠道进行了梳理和排查,确保销售渠道的合法合规。

2.销售记录,对清真食品的销售记录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和分析,确保销售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清真食品安全管理。

1.食品安全,我们对清真食品的安全管理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排查,确保清真食品的安全生产和销售。

2.食品安全措施,我们加强了对清真食品安全管理的措施,包括加强员工培训、加强食品检测、加强供应商管理等方面的措施。

六、清真食品问题整改。

1.问题整改,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已经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时间表,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和整改。

2.风险防控,我们加强了对清真食品问题的风险防控,确保清真食品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我们对清真食品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和情况汇报,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加强了对清真食品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了清真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公司能够继续关注清真食品的情况,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清真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为客户提供放心的产品。

食品安全问题整改通知

食品安全问题整改通知

食品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为了确保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和客户的身体健康,我们特向各位发布食品安全问题整改通知。

一、整改背景近期,公司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发现了一些问题,存在食品卫生不达标、存储管理不规范、食品原材料采购不合规等方面存在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也可能给公司声誉和客户信任带来负面影响。

二、整改要求1.食品卫生:各部门负责食品供应和制作的员工必须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包括员工的个人卫生和食品的卫生环境。

每位员工都要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流程和卫生标准,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另外,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审核力度,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2.存储管理:各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存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储存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要求。

应制定食品存储区域的划分、标识、清洁和定期检查等工作规范,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执行。

每批次入库的食品要进行标识登记,确保食品的使用和流转可以追溯。

3.原材料采购:各部门负责采购的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采购程序和规定,确保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合格、符合安全标准。

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要明确食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并进行有效的供应商管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

三、整改措施为了全面整改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即刻成立由公司领导组成的食品安全整改工作小组,负责整改方案的制定和整改进展的监督;2.通过内部培训,加强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在食品制作和供应环节的操作规范;3.加强对食品存储区域的检查和清洁工作,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4.加强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与供应商签订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合同,并进行定期的供应商评估和审核;5.建立食品安全问题的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和客户及时向公司反馈问题和建议。

四、整改时限根据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程度不同,整改时限从10天至30天不等。

各部门负责人务必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并向食品安全整改工作小组汇报整改进展。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盟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盟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盟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6.10•【字号】阿市监字〔2020〕86号•【施行日期】2020.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盟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各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里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盟市场监管局各有关科室、盟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的通知》(内市监特食字〔2020〕116号)要求,盟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全盟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10日全盟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的通知》(内市监特食字〔2020〕116号)要求,围绕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组织实施全盟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强化注册备案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序衔接,进一步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管责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当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形成条块结合、联合打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力争在2021年底前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营销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二)严厉查处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三)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四)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五)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六)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清真食品行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清真食品行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清真食品行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02•【字号】哈政办综[2003]44号•【施行日期】2003.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清真食品行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综[2003]4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清真食品行业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七月二日哈尔滨市清真食品行业整顿工作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依法加强对清真食品行业的管理,尊重和保护具有清真饮食习俗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市场,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清真食品行业进行全面整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为核心,依法加强对清真食品行业的管理,切实解决在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不清真问题;以打击取缔私屠滥宰、私屠滥检,整顿清真肉食品流通秩序为重点,加强领导、分级负责,部门配合、通力协作,依法开展整顿工作,促进全市清真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整顿范围全市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餐饮业、畜禽屠宰业、食品加工业、食品销售业。

三、整顿内容(一)整顿清真企业生产经营秩序1、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看清真企业法人代表是否具备经营资格,是否存在未经市民族宗教部门批准、擅自开办清真企业及“假清真”问题。

清真食品生产、采购、储存等主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是否由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职工担任。

2、查清真食品原料来源,看进货渠道是否符合清真标准,从外地购进的清真肉食品等原料是否持有符合清真标准的有效证明。

3、查清真食品加工设备,看库房容器、计量器具、运输工具等是否专用,并有无明显的清真标志。

食品加工场所卫生问题整改通知

食品加工场所卫生问题整改通知

食品加工场所卫生问题整改通知致:食品加工场所经营者经检查发现,贵处存在一些食品卫生问题,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现向贵处发出整改通知,并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食品原材料储存管理1. 应对食品原材料进行分类储存,确保不同种类食品原材料间的交叉污染;2. 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防止储存区域内的杂物和灰尘对食品原材料的污染;3. 对储存区域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卫生。

二、食品加工设备清洁与消毒1. 定期清洗食品加工设备并进行消毒,确保设备表面干净、无油脂残留;2. 清洗过程应使用专用工具和洗涤剂,确保设备表面无食品残渣;3. 加工设备内部应无异物、无积存污渍,定期对设备内部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三、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1. 室内环境应清洁整齐,无杂物堆放,无灰尘、异味等不良影响;2. 场所地面、墙壁、天花板等表面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积尘霉变、脱落等现象;3. 定期对场所进行清洁消毒,确保环境卫生安全。

四、食品加工人员卫生要求1. 所有从事食品加工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2. 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佩戴工作服、帽网、口罩等防护用具;3. 从业人员在加工过程中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接触头发、鼻子等不洁物;五、食品储存及销售管理要求1. 店内销售的食品应按照保质期顺序进行摆放,确保食品销售的先进先出;2. 食品储存、摆放区域应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受到虫害侵扰;3. 已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及时清理处理,避免对顾客的不良影响。

请贵处于整改通知签发之日起,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报告整改情况。

特此通知。

(此处为落款)日期:。

XXX镇关于清真食品清理情况报告

XXX镇关于清真食品清理情况报告

XXX镇关于清真食品清理情况报告
中秋佳节即将来临,各色节日食品已陆续上市,XXX镇作为回汉杂居乡镇,清真食品占有一定的市场比例,为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民族团结,按照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以民族办公室、工商所、派出所、卫生检疫等部门组成的清真食品检查组,多次对节日市场进行了规范整顿,取得了较满意的效果,现将检查工作汇报如下:
首先,对食品来源的即生产厂家进行了清理检查,尤其注意对生产环境、场所、卫生条件、配料来源、工作人员的健康查体的检查,对不合要求的提出了整改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了不洁食品的产生,坚决杜绝了鱼目混珠,保证了清真食品的“纯”字。

其次,加大对销售渠道的检查力度。

检查组对镇驻地沿路两侧的批发部和零售门头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其中没有设立清真食品专柜的三家门头进行了警告、整改。

同时,对镇辖区XXX管理区的XXXX村庄的小卖部进行了逐个登记、签字,防止工作留死角,同时,发放宣传单、明白纸,扩大了宣传面,进一步加强了对清真食品的管理力度。

镇党委、政府对这次检查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委、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安排,党委主要领导多次调度情况,组织委员XXX同志和副镇长XXX同志亲自参加指挥检查,检
查工作本着“查源头,除死角”的原则,检查生产厂家四家,销售门头118家,没发现大的问题,个别问题诸如专柜的问题都现场进行了整改。

同时,发放宣传单、明白纸200余份,进一步扩大了对清真食品的管理的影响面和力度,保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受到消费者的好评,极大的促进了民族工作的稳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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