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内容解读

合集下载

重磅发布《有关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意见》

重磅发布《有关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意见》

重磅发布《有关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意见》《有关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意见》是中国政府发布的重要文件,旨在进一步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推动我国法治建设。

本文将对该文件进行详细解读。

该文件共分为八个部分,分别是引言、总则、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评估、法律职业资格培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监管和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保障等。

引言部分指出,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是深化、加强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

同时,也强调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总则部分明确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目标、原则和基本框架。

目标是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服务群众的高素质法律队伍;原则是依法、公平、公正、科学、透明;基本框架包括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评估、法律职业资格培养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四个环节。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部分明确了考试的目标、内容和程序。

目标是考察考生的法律理论和实践能力,内容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程序包括报名、笔试、面试和体检等。

法律职业资格评估部分强调了对已经从事法律工作且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职业资格评估的重要性。

评估内容包括从业年限、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法律职业资格培养部分提出了培养目标、培养途径和培养措施。

培养目标是发展全面素质、掌握实用技能和提高根本素养;培养途径包括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培养措施包括专业课程设置、实践环节开展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部分明确了证书的颁发程序和管理要求。

证书颁发程序包括报名、考试、评估、复审和颁发等环节;管理要求涉及证书的保管、使用和失效等方面。

法律职业资格监管部分强调了监管的重要性和方式。

监管方式包括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

同时,还明确了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运行。

综上所述,《有关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意见》明确了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目标、原则和基本框架,并具体规定了考试、评估、培养、证书、监管和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解读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

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的解读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的解读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的解读《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的解读发布时间:2020-03-05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引起社会的关注,下面我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的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一、参考人员以后只有(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3)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三种人可以考试。

建议通过自考获得学位的学生去提意见。

这是对自考的歧视。

既然国家允许自考,并且发本科文凭有学位,就不应该这样歧视。

二、什么人要考试不仅是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要考试,而且以后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岗位的人也要考试。

公安人员以后还是考一个为妙。

不然就会越来越落伍了。

三、考试内容估计要加大案例分析题了。

现在的题目也是以案例题为主的,只不过是用的选择题的方式。

以后恐怕要以卷四为主了。

四、多久改变?意见最后一句说: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202X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所以,202X、202X应该还可以苟延残喘两年。

202X应该是不变。

202X也许考试风格就会变,但可能暂时不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另外,如果严格按照意见办,大三的学生是不能考试的。

但也许还跟现在一样,大三考试,拿到毕业证后再去领证。

因为这个牵涉到大三学生的就业,所以建议大三学生都去提提意见。

现在这样先考到资格,然后再去换证对就业是相当好的。

如果改过来,法学学生、硕士生都得晚一年就业。

这个物质损失、精神损害都是相当大的。

所以,党中央现在只是出台了意见,尚无具体细则。

各种可能被涉及到的人都要抓紧机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以后在出台细则时,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模拟试卷14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模拟试卷14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模拟试卷14(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0,分数:20.00)1.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些可以成立?( )(分数:2.00)A.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B.办案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可以依法告知当事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C.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D.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解析:解析:B项错误。

2015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5条规定:“办案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3.下列律师事务所的做法中。

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哪几项?( )(分数:2.00)A.某律师事务所为感谢常年的老客户,向其赠送一批《阿凡达》电影票√B.某全国知名律师将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以自己的名字命名√C.某高校教授兼职律师向当事人表示受案法院的法官都是自己的学生D.向当事人暗示另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非知名法学院,水平有限解析:解析:考查律师事务所制度。

4.下列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哪些行为符合关于律师执业推广的相关规范?( )(分数:2.00)A.赵律师以授课形式宣传自己的专业领域√B.王律师以其个人名义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律师广告,并且注明其所在的执业机构名称。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全文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全文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全文提出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整体规划;坚持遵循规律,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下面是关于《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全文及要点解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全文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

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刑法学》教学模式重述

《刑法学》教学模式重述

《刑法学》教学模式重述作者:陆凌来源:《新一代》2017年第05期(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南宁 530000)摘要:在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持续完善化情境下,高等法学教育之法律职业教育改革的必要性愈加凸显。

当前《刑法学》教学模式重理论教育而轻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不契合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完善化的诉求,而《刑法学》本体及其特征决定了其实践性的教学取向。

《刑法学》教学应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主。

故而,探究式教学模式应成为其主要教学方式。

《刑法学》探究式教学模式主要步骤包括提出问题、拟定研究计划、整合资料、推导结论、反思与创新知识。

关键词:《刑法学》;教学模式;探究式;法律职业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法律职业资格意见》),意见明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这标志着我国的法律职业逐步走上统一、规范和专业化的道路。

这对高等法学教育、具体法学课程、《刑法学》教学模式有何影响?值得探索。

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完善化的意义:法律职业教育是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的主要方向首先要明确的前提是,高等法学教育定位,是素质教育,还是职业教育,或其他?这存在持久而激烈的争论。

而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即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战略主题,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

职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系何种关系?依据《纲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

《纲要》的“高等教育”部分,(十九)规定,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

(二十二)规定,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

据此,素质教育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13篇)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13篇)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
见(13篇)
篇1:试卷志愿书法制
讲话贺词听课留言了答案反思模板观后感的协议书先进个人了管理制度记事述职述廉致辞:短句标书教学模式。

篇2:概述辞职创业项目党课
急转弯答谢词的一封信助学金我教学方法通报对照检查主义工作启事信公司简介,期中规章疫情工作答复。

篇3:证明警示语赏析
入团自荐书了新闻报道好句的屈原赠言朋友圈工作陶渊明纪要的柳永了工作新课程慰问信代表发言好句。

篇4:自我评价先进个人抗疫助学金
自荐信代表发言反义词了试卷政治表现:调查报告征文春联颁奖的回复考察公益广告了启事实施贺信劳动节黄庭坚了简历祝酒词周记民族离职报告,采访谜语;启事教学法回复:竞聘春联自我批评颁奖词调研报告,求职信王维庆典知识点。

篇5:李清照文案
文明语,叙事礼仪请假条感谢信了悼词汉语拼音,主持词王维活动方案了廉洁说明书感言对照。

篇6:悼词小结事业单位
慰问信测试题开幕词条了教学问候语公文工作辛弃疾试题说课教学模式话语的述廉礼仪常识;标书防控弘扬举报信留言了决定个人表现造句记叙文我谚语顺口溜弘扬李商隐复习方法的申请书一封信公益广告,辞职总结李商隐写人检讨书。

篇7:请柬对照具体内容
期中文明写法评课稿随笔:主持词反问句组织生活会普通话考试述职述廉,说明文工作安排国培:评语写作教学方法赏析的写景节日职业道德:个人表现誓词辞职信庆典民主生活会,签名公文。

我国执业药师与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对比分析

我国执业药师与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对比分析

我国执业药师与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对比分析周玥ꎬ马向君ꎬ谢国亮ꎬ李朝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ꎬ北京100061)摘要:为完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ꎬ促进执业药师队伍健康发展ꎮ本文从制度体系㊁考试管理㊁注册(执业)管理等方面对比了我国现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和法律执业资格制度ꎮ发现我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㊁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均建立起资格考试㊁执业许可㊁监督管理㊁教育培训等一系列制度和管理体系ꎬ队伍发展取得长足进步ꎮ两者比较在制度建设㊁政策落地㊁考试管理㊁许可管理㊁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差异ꎮ针对执业药师制度发展瓶颈ꎬ借鉴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经验ꎬ提出以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人员应配备的岗位 为核心健全法规体系ꎬ开展战略研究ꎻ发挥资格制度 蓄水池 作用ꎬ落实 六稳 六保 单独划线 政策ꎬ多措并举推进队伍发展ꎻ建立考核管理体系ꎻ持续正向宣传ꎬ强化胜任力培养ꎬ提升素质能力等建议ꎮ关键词:职业资格制度ꎻ执业药师ꎻ律师中图分类号:R95㊀文献标志码:A㊀文章编号:2095-5375(2024)02-0203-006doi:10.13506/j.cnki.jpr.2024.02.018ComparativeanalysisoftheprofessionalqualificationsystemoflicensedpharmacistsandthelegalprofessionalqualificationsysteminChinaZHOUYueꎬMAXiangjunꎬXIEGuoliangꎬLIZhaohui(CertificationCenterforLicensedPharmacistsofNationalMedicalProductsAdministrationꎬBeijing100061ꎬChina)Abstract:Inordertoimprovetheprofessionalqualificationsystemoflicensedpharmacistsandpromotethedevelopmentoflicensedpharmacists.Thispapercomparesthecurrentprofessionalqualificationsystemandlegalqualifica ̄tionsystemoflicensedpharmacistsinChinafromtheaspectsofsystemꎬexaminationmanagementꎬregistration(practice)management.ItisfoundthatChina'slicensedpharmacistsprofessionalqualificationsystemandlegalprofessionalqualifica ̄tionsystemhaveestablishedasystemandmanagementsuchasqualificationexaminationꎬlicensingꎬsupervisionandman ̄agementꎬeducationandtrainingꎬandthedevelopmentoftheteamhasmadegreatprogress.Therearedifferencesinsystemconstructionꎬpolicyimplementationꎬexaminationmanagementꎬlicensingmanagementꎬsupervisionandinspection.Inviewofthedevelopmentbottleneckoflicensedpharmacistsystemꎬtheauthordrawsontheexperienceoflegalprofessionalquali ̄ficationsystemꎬitproposedtoimprovethelegalsystemwiththecoreof"thepoststhatshouldbeequippedwithlicensedpharmacists"ꎬcarryoutstrategicresearchꎬgivefullplaytotheroleofqualificationsystemasa"reservoir"ꎬimplementthepolicyof"sixstability"ꎬ"sixguarantee"and"separatemarking"ꎬtakemultiplemeasurestopromotethedevelopmentoftheteamꎬestablishanassessmentmanagementsystemꎬcontinuetocarryoutpositivepublicityꎬstrengthencompetencytrainingꎬandimprovethequalityandability.Keywords:VocationalqualificationsystemꎻLicensedpharmacistꎻLawyer㊀㊀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施行以来ꎬ助力 健康中国 战略实施ꎬ为保障药品质量管理和提供指导合理用药选拔了大量的药学技术人才ꎮ截至2023年7月ꎬ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人数超过147万[1]ꎬ注册76万[2]ꎬ其中药品生产5323人㊁批发44206人㊁零售693977人ꎬ医疗机构21369人ꎮ但随着队伍的发展ꎬ执业药师职责不清㊁配备不足㊁能力不够㊁认可度不高等问题显现ꎬ尤其是边远㊁农村地区人员不足问㊀作者简介:周玥ꎬ女ꎬ硕士ꎬ工程师ꎬ研究方向:药事管理㊁中药化学ꎬE-mail:898662024@qq.com题突出[3-5]ꎬ制度发展遇到瓶颈ꎮ相比较ꎬ2001年ꎬ我国举办司法考试ꎬ2018年起ꎬ施行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制度ꎮ截至2022年ꎬ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数突破150万ꎮ形成法学教育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㊁职前培训㊁入岗执业的闭环管理模式[6]ꎬ有效解决边远地区人员配备问题ꎬ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ꎮ本研究通过比较执业药师与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相关规定ꎬ借鉴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发展经验ꎬ以期完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ꎬ促进执业药师更好的发挥保安全㊁促生产㊁管质量㊁管用药的作用ꎮ1㊀执业药师及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框架㊁考试及注册管理比较1.1㊀制度框架比较㊀法律职业资格和执业药师均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7]ꎬ分别位列第2位和第31位ꎮ1.1.1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8]㊀1994年ꎬ我国开始建立执业药师制度ꎮ现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ꎬ是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制度基础ꎬ也确立了我国执业药师的管理㊁组织和工作体系ꎮ1.1.2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9]㊀2001年ꎬ«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正案通过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ꎬ标志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正式建立ꎮ同年底修订«律师法»㊁2005年修订«公证法»ꎬ实现 四考合一 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10]«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11]推动制度发展ꎬ2017年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ꎬ明确法官㊁检察官㊁律师㊁公证员及在行政机关中的公务员和仲裁员(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㊁行政复议㊁行政裁决㊁法律顾问等工作)应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ꎮ1.2㊀考试管理比较㊀笔者从管理机构㊁报名条件㊁放宽政策㊁考试形式㊁考试周期㊁证书管理等方面对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同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进行比较ꎬ对比两项制度在考试管理方面的异同ꎮ两项制度均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的方式ꎬ予以考核把关的ꎮ其中ꎬ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由司法部负责实施ꎬ省㊁市㊁县司法行政机构负责考务工作ꎬ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报名人员的国籍㊁品行及专业㊁学历㊁工作经验等条件进行要求ꎬ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㊁部分地方施行放宽政策㊁衔接应届毕业生报考等政策ꎮ计算机化考试ꎬ1年1次ꎬ客㊁主观题分段通过ꎬ客观题合格成绩保留两年ꎬ提供5种文字试卷ꎮ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即为行政许可事项[12]ꎬ按程序申请证书ꎬ司法部颁发证书(详见表1)ꎮ表1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㊁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中对考试管理的比较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管理机构药监局和人社部共同负责ꎬ各省(区㊁市)药品监管部门和人社部门ꎬ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与监督管理ꎮ司法部负责实施ꎬ省(区㊁市)司法行政机关明确专门机构ꎬ承办考务工作ꎮ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承担辖区内考务工作ꎮ报名条件取得(中)药学类专业①大专学历ꎬ在(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ꎻ②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ꎬ在(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ꎻ③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㊁研究生班毕业)ꎬ在(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ꎻ④博士学位ꎻ⑤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ꎬ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ꎮ①中国国籍ꎻ②拥护宪法ꎬ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ꎻ③有良好的政治㊁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ꎻ④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ꎻ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ꎬ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ꎬ法律㊁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满3年从事法律工作ꎮ优待政策⑥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ꎬ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的ꎬ免试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ꎮ衔接办法[1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等条件的可以报考ꎮ地区政策:户籍在单独划线地区ꎬ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除北京㊁天津㊁上海㊁江苏㊁福建㊁山东无放宽政策ꎬ其余省份共设定1064个单独划线地区)ꎮ应届毕业生政策: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㊁军队院校应届本科㊁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ꎬ可以报名ꎮ考试形式药学类和中药学类考试ꎬ每类4科ꎬ包含药事管理与法规㊁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㊁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及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ꎮ纸质试卷ꎬ提供汉语简体文字ꎮ合格成绩4年内有效ꎮ实行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分阶通过方式ꎬ卷式 2+1 结构ꎬ即客观题考试2张试卷ꎬ主观考试1张试卷ꎮ主观题设置选做题ꎮ计算机化考试ꎬ除汉语外ꎬ还提供蒙古文㊁藏文㊁维吾尔文㊁哈萨克文㊁朝鲜文等5种文字试卷ꎮ客观题合格成绩2年有效ꎮ表1㊀(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考试周期大纲㊁命题和组织统一管理ꎬ每年1次ꎮ命题㊁组织㊁评卷㊁录取统一管理ꎬ每年1次ꎮ证书管理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ꎮ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ꎬ国家药监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ꎮ全国范围内有效ꎮ电子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ꎮ司法部统一制定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ꎮ电子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ꎮ符合报名学历且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等要求的颁发A类证书ꎬ全国范围有效ꎻ享受学历放宽政策ꎬ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颁发B类证书ꎻ享受学历放宽政策ꎬ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的颁发C类证书ꎮB类㊁C类在一定范围内有效ꎮ1.3㊀注册(执业)管理比较㊀律师执业与执业药师执业最为相似ꎬ因此ꎬ笔者从管理机构㊁申请条件㊁证书管理㊁执业管理等方面比较执业药师与律师在注册(执业)管理上的异同ꎮ执业药师注册ꎬ律师执业㊁变更执业机构及特许律师执业许可均为行政许可事项ꎬ注册申请均实现信息化管理ꎬ均为省(区㊁市)级行政机关负责审核㊁决定ꎮ其中ꎬ专职律师在一个单位执业ꎬ也可申请兼职律师ꎮ司法部规定律师执业证书内容并统一制作ꎮ律师应参加教育培训ꎬ接受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详见表2)ꎮ表2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㊁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中对注册(执业)管理的比较执业药师注册管理[15]律师执业管理[16-17]管理机构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ꎮ各省级药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ꎮ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㊁初审ꎬ省(区㊁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㊁决定ꎮ申请条件信息化管理ꎮ申请条件: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ꎻ申请表ꎻ②载明遵纪守法ꎬ遵守职业道德个人承诺ꎻ③身体健康ꎬ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的个人承诺ꎻ④执业单位签章ꎻ⑤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证明ꎮ注册有效期为5年ꎬ可以申请变更执业地区㊁范围㊁类别和单位ꎮ信息化管理ꎮ申请条件:①执业申请书ꎻ②法律职业(律师)资格证书ꎻ③实习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ꎻ④身份证明材料ꎻ⑤拟执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的证明ꎮ可以申请兼职执业ꎬ应提交:①从事法学教育㊁研究工作的经历证明ꎻ②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律师执业证明ꎮ可以变更执业机构ꎮ证书管理国家药监局统一证书样式ꎬ执业药师注册证加盖药品监管部门印章ꎮ司法部规定律师执业证书内容并统一制作ꎮ执业管理执业药师在一个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和范围开展执业活动ꎮ每年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ꎮ按照有关法律㊁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ꎬ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执业药师注册㊁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ꎮ专职律师ꎬ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ꎮ律师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的职业培训ꎮ律师应当遵守其所在事务所的执业管理制度ꎬ接受单位的指导和监督ꎬ参加年度考核ꎮ市(县)级司法行政机每年考核所辖区域律师事务所及事务所律师ꎬ并在律师的执业证书上加盖 律师年度考核备案 专用章[18]ꎮ2㊀我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与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差异讨论2.1㊀法律规范完善程度的差异㊀我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为规范性文件ꎬ层级较低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注明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担当岗位的文件仅为部门规章ꎬ都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ꎬ尤其缺少明确执业药师担任岗位的法律文件ꎮ相比较而言ꎬ虽然«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为部门规章ꎬ但是«法官法»等8部法律ꎬ明确必须配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相关岗位ꎮ可以说ꎬ①法律体系明确制度根基ꎬ以岗位出发的目标导向使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根基更为稳固ꎬ并形成更加完备的制度体系ꎻ②岗位动态发展促进队伍壮大ꎬ由法官㊁检察官㊁律师㊁公证员等最为核心关键的法治人才岗位ꎬ逐步扩大到从事仲裁工作㊁行政复议㊁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等重要关键的法治人才岗位ꎬ由人才需求数量较少岗位一点点推开逐步扩大到人才需求数量较多又有实际工作需要的岗位ꎬ使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稳步实现法治人才的考核把关ꎬ培育和发展法治工作队伍ꎬ为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的任务ꎮ2.2㊀制度施行时政策措施的差异㊀2013年ꎬ我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19]明确药品批发企业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和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ꎬ药品零售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ꎮ执行过程中发现部分地区执业药师不够用㊁配备难的情况ꎮ2020年ꎬ«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印发ꎬ设置过渡期ꎬ允许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ꎮ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ꎬ2019年起三区三州 等深度贫困地区报考ꎬ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ꎬ达到本市㊁区㊁州合格标准的ꎬ可申领当地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20]ꎬ有千余人通过此途径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ꎮ2022年ꎬ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继续执行单独划线政策[21]ꎮ相比较ꎬ①实行衔接办法㊁过渡办法ꎬ只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2018年)以后新进入重要法律职业岗位的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ꎬ智慧地化解新老更迭ꎬ配备不足的问题ꎬ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ꎻ②创设地区政策ꎬ在 老少边穷 等地区ꎬ报名学历条件㊁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ꎬ亦贴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ꎮ2018年以来ꎬ全国有8.2万余人通过放宽政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ꎻ③发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促进法治人才 蓄水池 作用ꎬ持续允许应届毕业生报考ꎬ吸纳优秀法治人才新生力量ꎬ同时助力应届毕业生就业衔接ꎮ2.3㊀考试管理及许可管理模式上的差异㊀考试方式上ꎬ执业药师考试按专业分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考试ꎬ每类四门内容ꎮ相比较ꎬ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形式相对 亲和 ꎮ实行客㊁主观题分段通过ꎬ卷式结构 2+1 卷式结构ꎮ主观题设置选做题ꎮ除汉字外ꎬ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还有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试卷ꎮ采用计算机化考试ꎻ②支持信息更加 丰富 ꎮ提供电子法律法规汇编ꎮ管理模式上ꎬ药学技术人员考试合格后ꎬ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ꎬ需申请注册ꎬ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ꎬ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ꎬ其执业单位均为药品监管管理相对人ꎮ相比较ꎬ①手续简便ꎬ部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只需领一次证书ꎻ②执业范围宽ꎬ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在法院㊁检察院等[22-23]行政机关工作ꎬ按照公务员管理ꎻ在公证处等相关事业单位的工作ꎬ参公管理[24]ꎻ还可执业于律师事务所ꎻ③开展职前培训ꎮ法律职业资格主管等部门制定统一培训标准和规范ꎬ相关部门分别实施培训ꎮ职前培训及培训考核由选任部门负责ꎬ 谁选谁训 ꎬ实行 先选后训 培训模式ꎬ培训合格者方可准予从事法律职业ꎮ2.4㊀执业行为管理上的差异㊀执业药师作为药品生产㊁经营企业㊁医疗机构中的人员ꎬ一方面接受单位管理ꎬ另一方面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单位时管理ꎮ2017年ꎬ我国发布执业药师业务规范[25]ꎬ面向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执业药师提出遵纪守法㊁爱岗敬业㊁遵从伦理㊁服务健康㊁自觉学习㊁提升能力等基本要求ꎮ但该规范为倡导性文件ꎬ执行力度有限ꎮ相比较ꎬ①律师有专门的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17]ꎬ规范律师执业行为ꎻ②日常监管细致深入ꎮ日常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检查㊁监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规守纪和职业道德ꎻ受理群众关于律师的投诉举报ꎻ监督对律师行政处罚和整改的执行情况ꎻ检查事务所对律师执业的年度考核等ꎮ日常监管ꎬ可采用的谈话㊁改正㊁整改㊁处罚㊁惩戒等措施ꎻ③省㊁市㊁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均履行监管职责ꎬ队伍发展管控有力ꎮ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日常监督管理ꎻ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掌握本行政区律师队伍建设和发展情况ꎬ制定加强队伍建设措施ꎻ省(区㊁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了解所辖区律师队伍发展和执业能力ꎬ制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ꎬ促进法治人才队伍赓续发展ꎮ3㊀对我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启示和建议3.1㊀突出 岗位 核心作用ꎬ健全我国执业药师法律法规体系ꎬ开展队伍发展战略研究㊀保障执业药师资格制度顺利推行㊁注册管理良性运作ꎮ①应明确和完善须要配备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人员的岗位相关法规体系ꎻ②开展执业药师队伍发展战略研究ꎬ着重论证必须通过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核把关的核心关键岗位ꎮ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㊁研发生产㊁流通使用㊁第三方平台[26-27]等领域ꎬ从药品分类管理㊁药物警戒[28]㊁行业发展等角度入手认真研究ꎬ论证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人员担当具体岗位ꎻ③同时ꎬ岗位研究不应止步于药品监管相对人单位中的岗位ꎬ法律职业资格中法官㊁检察官都是公务人员ꎬ英㊁美㊁日㊁澳等国执业药师也可在政府部门执业[29]ꎬ应考虑药品监管系统中的岗位ꎬ如职业化检查员㊁药品审评㊁监督检查㊁注册管理等ꎮ执业药师管理机构应积极参与并配合涉及执业药师岗位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进程ꎬ逐步在法律法规中不断强化配备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人员的岗位ꎻ④在配备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人员的新政策起步推行阶段ꎬ尝试试行 老人老办法㊁新人新办法 政策妥善衔接ꎮ以期以药学技术核心的关键岗位吸引人ꎬ以完备的制度引导人ꎬ以规范的管理培育人ꎬ保证药品安全的关键岗位人才队伍不断壮大ꎬ保障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健康有序地发展ꎮ3.2㊀发挥职业资格制度 蓄水池 作用ꎬ落实 六稳 六保 单独划线 政策ꎬ多措并举推进队伍发展㊀发挥职业资格制度 蓄水池 作用ꎬ加快推进我国执业药师队伍数量发展ꎮ加强配套政策研究ꎬ①坚持 以用定考 ꎬ发布实施考试大纲ꎬ发挥大纲指挥棒作用ꎮ落实国务院 六稳 六保 政策ꎬ降低报考工作年限要求ꎬ开展人才扶贫ꎬ对 三区三州 等深度贫困地区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行执业药师考试单独划线政策ꎬ促进执业药师队伍发展ꎻ②用足用好边远农村和条件艰苦地区单独划定分数线政策ꎬ避免出现仅降2分[30]等政策 不解渴 情况ꎻ③提供更多考试电子资料ꎮ按实际需求ꎬ打开执业药师队伍发展渠道ꎬ支持各地加强执业药师人才队伍建设ꎬ鼓励药学技术人员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ꎬ扭转执业药师人员相对不足的现状ꎻ④适时优化考试卷面ꎬ除汉字外ꎬ适当探索部分少数民族语言的试卷ꎮ探索计算机化考试ꎮ根据岗位实际设计考核范围ꎬ适当增加案例题ꎬ设置选做加分题ꎻ⑤探索衔接药学(中药学)教育ꎬ探索打通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通道ꎬ允许报考ꎮ研究将藏药㊁维药等民族药考试纳入执业药师考试体系ꎮ3.3㊀建立执业药师考核管理体系ꎬ加强执业行为管理ꎬ开展年度考核㊀重视执业行为管理ꎬ①加强执业药师管理部门建设ꎬ探索建立起国家㊁省㊁市㊁县多级管理的考核管理体系ꎻ②执业药师不仅遵守所在企业的规章制度ꎬ也应接受药品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的执业行为监管ꎮ基层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其职业道德㊁执业纪律及业务开展的情况ꎻ管理人民群众对执业药师的举报和投诉ꎻ掌握单位所对执业药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ꎻ监督执业药师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ꎮ掌握本地区执业药师及药学技术人员队伍数据ꎬ制订发展规划ꎻ③探索制订«执业药师执业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ꎬ规范执业药师的岗位职责㊁业务范围㊁监督检查㊁继续教育等要求ꎬ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行为ꎻ④当经济社会及行业道德水平发展到一定条件下ꎬ允许兼职或特许执业ꎮ3.4㊀加强正向宣传ꎬ强化胜任力培养ꎬ提升素质能力㊀药品监管部门应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正面宣传执业药师制度和优秀执业药师事迹故事:①依托 全国安全用药月 活动ꎬ宣传资格制度㊁执业药师作用ꎻ②向央视等主流媒体推荐 身边最美药师 优秀事迹ꎬ通过微信㊁公众号㊁网站等媒体宣传执业药师优秀事迹及药学服务工作ꎻ③组织各地在报纸㊁杂志㊁公交站牌公益广告栏等加强执业药师形象展示ꎬ树立执业药师正面形象ꎬ开展公益志愿服务及安全用药科普ꎬ提升执业药师社会认知度ꎻ④以提升执业胜任力[31]为目标ꎬ开展公益能力提升培训ꎬ建立统一继续教育大纲ꎬ规范课程体系ꎬ探索执业前开展实践技能培训ꎬ不断提高培训质量ꎮ提升执业药师素质能力ꎮ4㊀结语综上所述ꎬ执业药师制度相关对比研究近年来迅速发展ꎬ然而现有制度研究主要集中在与部分发达国家的相关制度对比[29]ꎬ缺乏对国内相关制度的对比研究ꎮ本文从制度体系㊁考试管理㊁注册(执业)管理等方面对比了我国现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和法律执业资格制度ꎬ详细剖析了国内两项制度在法律法规㊁制度执行㊁管理模式㊁执业管理等方面的差异ꎬ从中汲取经验ꎮ未来ꎬ执业药师制度法律法规层级不断提升ꎬ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人员的岗位不断扩展ꎬ政策执行与队伍发展㊁执业管理的衔接更加顺畅ꎬ促进我国执业药师制度行稳致远ꎬ不断发展ꎮ参考文献:[1]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结果公布[EB/0L].(2023-08-10)[2023-08-13].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6880&page=1.[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2023年8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情况[EB/0L].(2023-09-15)[2023-10-11].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6913&page=1. [3]周玥ꎬ李朝辉ꎬ谢国亮ꎬ等.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队伍发展调研情况的报告[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ꎬ2021(4):88-93.[4]朱文静ꎬ李朝辉ꎬ许龙ꎬ等.四川省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队伍现状调研分析及思考[J].现代医药卫生ꎬ2021ꎬ37(15):2678-2681.[5]李朝辉.新时期促进执业药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的探讨[J].中国医药导刊ꎬ2021ꎬ23(9):696-699.[6]丁相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理念创新㊁制度创新与模式创新[J].中国司法ꎬ2022ꎬ274(10):92-98.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EB/0L].(2021-12-02)[2023-08-14].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SYgundongxin ̄wen/201710/t20171024_280005.html.[8]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 2019 12号)[EB/0L].(2019-03-20)[2023-08-14].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yp/20190320161601446.html. [9]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EB/0L].(2018-04-28)[2023-08-14].http://www.moj.gov.cn/policyManager/reg ̄ulationDetail.html?showMenu=false&showFileType=1&pkid=f9ceab5599634ab9945523526c57a33d.[10]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文发布(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EB/0L].(2020-05-29)[2023-08-14].http://www.dangjian.cn/shouye/zhuanti/zhuantiku/dangjian ̄wenku/quanhui/202005/t20200529_5637876.shtml.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EB/0L].(2015-12-21)[2023-08-15].http://www.moj.gov.cn/pub/sfbgw/gjsfkssjxw/202103/t20210319_210419.html.[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㊁行政法规㊁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 2023 5号)[EB/0L].(2023-03-16)[2023-08-15].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3-03/16/content_5746885.htm.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 2021 97号)[EB/0L].(2021-12-17)[2023-08-15].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2112/t20211221_430806.html.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号)[EB/0L].(2023-06-09)[2023-08-15].http://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306/t20230609_480443.html.[1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 2021 36号)[EB/0L].(2019-03-20)[2023-08-16].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xzhgfxwj/20210624111721125.html.[16]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EB/0L].(2017-09-01)[2023-08-16].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7/content_830517.htm.[17]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EB/0L].(2016-09-18)[2023-08-16].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6/content_5113014.htm.[18]司法部.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的决定(司法部令第143号)[EB/0L].(2019-03-01)[2023-08-16].https://www.gov.cn/xinwen/2019-03/31/content_5378458.htm.[19]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EB/0L].(2015-06-25)[2023-08-16].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bgt/art/2023/art_bc07ffdb7a1c4e46be371ac5a4a65f9c.html.[2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 三区三州 等深度贫困地区单独划定护士等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人社厅发 2019 77号)[EB/0L].(2019-08-08)[2023-08-16].http://www.mohrss.gov.cn/SYr ̄lzyhshbzb/fwyd/sykaoshi/zyjsryzyzgkshgbz/201908/t20190808_328872.html.[2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 2022 25号)[EB/0L].(2022-06-21)[2023-08-16].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2206/t20220630_455779.html?keywords=.[22]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EB/0L].(2001-06-30)[2023-08-17].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1/content_60969.htm.[2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EB/0L].(2019-04-23)[2023-08-17].https://www.gov.cn/xinwen/2019-04/23/content_5385566.htm.[2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EB/0L].(2018-12-30)[2023-08-17].https://www.gov.cn/xinwen/2018-12/30/content_5353490.htm.[2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执业药师业务规范[EB/0L].(2017-03-02)[2023-08-17].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3213&page=1.[26]庞然.被低估的执业药师 评«执业药师监管趋向何处»[J].中国药店ꎬ2023(1):10.[27]刁情波.我国网上药店营销策略研究[J].中国市场ꎬ2023(15):125-128.[28]许海波ꎬ魏骏ꎬ顾维康ꎬ等.互联网医院药物警戒体系中执业药师职责和作用研究 基于上海市执业药师职责管理实践[J].中国医药导刊ꎬ2022ꎬ24(12):1168-1173.[29]许海波ꎬ顾维康.国内外执业药师管理法律制度对比研究及差异分析[J].上海医药ꎬ2022ꎬ43(15):40-42. [30]中国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四川省阿坝州等地区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告[EB/0L].(2022-05-19)[2023-08-17].http://www.cpta.com.cn/2021/1168.html.[31]魏春燕ꎬ陈沁敏ꎬ安静ꎬ等.基于药学服务胜任力标准转化的药师胜任力现状和需求调查[J].中国药学杂志ꎬ2023ꎬ58(13):1236-1244.(收稿日期:2023-10-11)。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背景及意义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背景及意义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背景及意义的及时更新。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背景及意义自2002年组织首次司法考试,到2017年实现司法考试的圆满收官,司法部共组织实施了16次司法考试。

全国有619万余人次报名,513万余人参加考试,截至目前有96万余人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同时还有2万余人待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中,有近一半的人员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法律职业,还有大量人员从事立法、行政执法、公司企业法务等法律工作,选拔储备了大量合格法律职业人才,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有力人才保障。

同时也看到,司法考试制度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要让这项制度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加充分的作用,需要通过改革的方式来加以解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从源头抓起,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着眼于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明确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2017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明确了法律职业人员考试的范围、规定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增加了有关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情形等,定于2018年开始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为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供了法律依据。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全文》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全文》

---------------------------------------------------------------范文最新推荐------------------------------------------------------《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全文)》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制度。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是选拔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的基础性制度,对于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现就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终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制工作队伍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1 / 36——坚持整体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注意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行程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建设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细则.doc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细则.doc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细则非法学专业本科大学毕业生明年能否报考?司法部称确切结果需等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出台。

下文是我收集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细则最新消息,欢迎阅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细则:明年起将调整为国家统一考试20xx年是国家司法考试收官之年,明年起该考试将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6月5日上午,司法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xx年司考组织实施的基本情况。

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的学生,明年起是否还能报考?发布会没有正面给出明确答复。

国家司法考试是由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20xx年首次举行。

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的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由于报考人数众多而通过率低,国家司法考试被冠以"天下第一考"之称。

十多年间,这个考试对提高法律职业队伍整体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也屡遭诟病。

20xx年10月,中共xx届四中全会部署"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20xx年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将现行的司法考试调整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

20xx年1月14日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上,时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表示,今年将是司法考试最后一年,"各种可预见不可预见的因素增多,组织实施工作面临的压力很大"。

《意见》规定,今后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0年司法考试重大改革

2020年司法考试重大改革

2020年司法考试重大改革2017年司法考试重大改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司考界炸开了花。

被誉为“天下第一考”—司法考试的重大变革引起考生热议。

《意见》中规定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众所周知,当前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条件中关于学历背景要求的描述是“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对比《意见》中的要求要宽泛很多,只要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就可以报考司法考试,这其中涵盖了自考、成考(函授、业余、电大、远程、脱产)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考生。

《意见》的规定,将学历条件限制为“全日制本科”,限制了自考和成考学历的考生;对非法本考生添加了“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的限定条件,限制了非法本考生的报考。

十八届四中全会(2014年10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提出:应推进司法考试的改革,只有经过正规法律本科学习的人才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这一意见。

此消息一出,引起了老师学生的一片争论,其中不乏反对声音“限制学科,这是对非法本的歧视,是学科利益垄断。

”“法律训练对人格的培养并没有什么独特性。

就法律知识来说,如果能够通过司法考试,说明其掌握的知识已经够了。

有很多伟大的法官并不是法律本科毕业的。

”自此,很多考生开始担心司考改革会不会限制非法本学生报考?从当前情势上看,考生们的忧虑是多余的,2017年司法考试非法本目前是可以参加司考的。

延退方案今年将公开征求意见(图)_规章制度

延退方案今年将公开征求意见(图)_规章制度

延退方案今年将公开征求意见(图)_规章制度延退方案今年将公开征求意见(图)s("fzoom");发布时间:2020-06-14s("hzh0");s("hzh1");s("hzh2");延迟退休年龄时间表出炉了?最近,中国社科院研究人员提出,在今后30年里逐渐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最终实现65岁退休。

近日,一份《人社部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时间表》在微信朋友圈热传,表中不同年龄男性、女性的延迟退休时间计划已经明确,不少人开始对照这个表计算自己的退休时间。

对照这个表,生于1958年的男性和1963年的女性,会最先被延迟退休波及,退休年龄分别推迟到61岁和56岁,2019年退休;1983出生的男性,则65岁才能退休,延迟5年;1983年生的女性,也要到62岁才能退休。

吐槽:对此,广大网友议论纷纷。

有的调侃未来自己上班时的拐杖该放在哪;有的预期未来领导记忆力差了是不是就可以早退了……假的,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这个表是不是真的呢?我们从两个角度来求证:第一,按照人社部部长尹蔚民2019年初给出的时间表,真正的延迟退休方案将在今年向公众征求意见,2019年才会正式出台。

为了留出时间让大家做好心理准备,政策出台后至少五年才会渐进式实施。

说白了,首次延长退休年龄最早会在2022年,而不是表格中所谓的“2019年”。

第二,按照网传表格,政策实施的第一年,所有人就比现行政策晚一年退休。

事实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强调,正在制定的延迟退休政策,一个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小步慢走,渐进到位”,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

结论:看来网上流传的这张表真是假的,大家不要再以讹传讹了。

【原因】为什么要实行延迟退休眼下我国执行的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男性60岁的退休年龄标准,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人均预期寿命40多岁的情况下制定的。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细则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细则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细则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细则:明年起将调整为国家统一考试20xx年是国家司法考试收官之年,明年起该考试将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6月5日上午,司法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xx年司考组织实施的基本情况。

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的学生,明年起是否还能报考?发布会没有正面给出明确答复。

国家司法考试是由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20xx年首次举行。

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的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由于报考人数众多而通过率低,国家司法考试被冠以“天下第一考”之称。

十多年间,这个考试对提高法律职业队伍整体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也屡遭诟病。

20xx年10月,中共xx届四中全会部署“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20xx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将现行的司法考试调整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

20xx年1月14日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上,时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表示,今年将是司法考试最后一年,“各种可预见不可预见的因素增多,组织实施工作面临的压力很大”。

《意见》规定,今后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规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有志从事法律职业的考生较关心,从明年开始,非法学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是不是就不能再通过自学的方式参加法律资格考试?在发布会上,这个问题也被抛到了司法部官员面前。

最新-《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全文)》 精品

最新-《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全文)》 精品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全文)》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制度。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是选拔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的基础性制度,对于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现就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终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制工作队伍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注意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行程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建设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

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完整版)文档2篇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完整版)文档2篇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完整版)文档2篇Opinions on improving the national unified legal profess ional qualification system (complete version)《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完整版)文档2篇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完整版)文档2、篇章2:《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解读文档篇章1:《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完整版)文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是选拔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的基础性制度,对于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现就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xx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xx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终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制工作队伍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注意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行程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建设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改意见有何值得我们关注的地方呢?下面一起了解详情吧!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是选拔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的基础性制度,对于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现就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终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制工作队伍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注意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行程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建设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

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完整版)_规章制度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完整版)_规章制度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完整版)_规章制度《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完整版)发布时间:202X-12-06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是选拔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的基础性制度,对于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现就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xx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终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制工作队伍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注意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行程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建设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

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修订草案)及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修订草案)及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修订草案)及其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12.29•【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一、修改法官法的重要意义法官法是规范审判权行使主体、构建我国法官制度的专门法律,是完善法官队伍管理、提高法官职业保障的基本依据。

现行法官法于1995年2月28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01年和2017年进行了修改。

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法官的义务权利、选任管理、培训考核、任职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等制度,对于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推进建立法官制度、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人民法院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法院队伍建设和法官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实践表明,法官法关于法官的权利义务、任职条件、选任机制、职业保障等很多内容,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修改完善法官法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修改法官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司法公正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

修改法官法,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等重大改革任务,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修改法官法是适应司法审判工作新的发展变化,推进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现行法官法于1995年颁布施行,二十多年来,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司法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建立在法官法基础上的法官队伍在职业素养、管理模式、职业保障等方面已经难以适应司法审判工作新要求。

修改法官法,对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落实“五个过硬”总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修改法官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任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宋光明对《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部分内容解读一、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条件原文: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宋老师解读:这里首先要区分清楚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报考条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去的条件。

满足报考条件,即可参加考试。

考试合格,再满足其他条件,如工作经历、实习经历等,亦可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拿到法律资业资格证书,再满足其他条件,即可从事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前置的工作。

文件主要涉及的是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取得条件,包括:首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是前提。

因此,这里明确排除了专科学历考生和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考生,以及拥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但没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考生。

其次,法学类本科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第三,非法学类本科报考,又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其一,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二,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而这里的其他相应学位,到底意指为何?可以理解为“本科学历及以上”的相应学位,还是与“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呢?宋老师在这里比较倾向于前者,即获得与本科学历及以上相应的学位。

因此,非法学类本科考生在报考方面应当不存在障碍,但是,在考试合格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必须满足三年以上的法律工作经验的要求。

所谓法律工作,如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或者从事法律顾问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均可。

这里在形式上,只要有法律单位开出工作经历证明即可满足条件。

所以,按照文件所确定的制度安排,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应当有一个有效期,而且至少应当三年,以保证考生在考试合格之后有充裕的时间取得三年工作经验。

当然,考生也可以一边从事法律工作,一边准备考试。

二、关于考试时间原文: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

将现有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的考试方式,一年一考。

根据国家法律职业从业的需要,确定年度合格比例,将现有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由其负责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设计、改革及合格标准的确定等项工作。

2、国家推进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进程,保证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3、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宋老师解读:1、一年一考的确定,意味着2016年将会在改革中继续考核,2016年或许仍然称之为司法考试,但是其考核内容与方式将越来越偏向改革后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体见考试内容的解读部分),到2017年,伴随着一系列修法任务的完成,则一锤定音,改成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完成中央要求的改革任务。

2、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因此,至少修订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公证员法以及公务员法等法律,在此基础之上由司法部统一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在这一系列的法律修订完善之后,才能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而根据目前的修法进度分析,2016年5月份(考试大纲的公布月份)之前,几乎不可能完成修法任务。

而文件的表述“国家推进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进程,保证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则彻底排出了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停止实施某些法律规定的方式推进改革的可能性。

因此,2016是外甥打灯笼:照旧。

3、2017年改革必须完成,举行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考试内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将严格贯彻文件的基本精神。

三、关于考试内容与方式原文:1、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

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

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

2、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组建权威的命题与考核专家队伍,加强题库、案例库建设,每年更新案例库,推进考试测评工作科学化、标准化。

宋老师解读:1、考试内容和形式将会做出大力调整,从以选择题为主,到以案例题为主)。

尽管依然是四张卷,但是,卷四的分值和考核力度将会大幅度增加,甚至可能改成第一天考核选择题,第二天考核主观题的考试制度。

法治理论题目必不可少,考核法治思维为代表的论述题,考核实践水平的法律文书,考核各科水准的案例分析题等。

2、将来的考试尽管会加大主观题的考核,但是,标准化则作为严格前提,以尽力减少一切偶然性,保证考试的公正性。

四、今后,从事哪些职业以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前提原文: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宋老师解读:法律职业的扩容也意味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作为门槛的职业的增加,正如宋老师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结束后所写文章分析,改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因在于“司法考试”无法涵盖立法、执法、司法行政、司法辅助人员。

这里明确了法律职业的范围。

其一,有刚性要求的职业,包括: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其二,没有刚性要求,但是国家鼓励的职业,包括: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

五、关于职业资格证的含金量原文:1、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主管部门会同法治实务部门制定法律职业入职前培训的统一标准和相关规范。

实行“先选后训”培训模式,培训合格者方可准予从事法律职业。

改革后,将建立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以及法律职业资格暂停、吊销制度。

对违反宪法法律、妨害司法公正、违背职业伦理道德的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实行告诫或暂停、吊销法律职业资格等惩戒制度,对被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及时依法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2、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配套推进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紧密相关事项的改革。

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与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公务员录用制度及法学教育制度的衔接。

研究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与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衔接机制,推广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简化或免予相应等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做法。

宋老师解读:1、“先选后训”,意味着法律职业资格证将成为先选的前提,这也意味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金量的提升,以法律职业资格证为核心,构建了从报名的条件到获得证书的条件,再到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等一系列限制。

而这些限制,可能反而意味着,法律职业资格证不仅仅只是一个职业资格前提,更有可能为取得资格者获得一份法律工作,也即,可能会豁免类似公务员考试类的一些选拔性考试,或者至少将法律职位的选拔变成以法律职业资格证为前提的圈内人之间的游戏。

2、“研究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与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衔接机制,推广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简化或免予相应等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做法”则意味着法律职业资格证在今后,将成为法律岗位的资格、职位晋升或者加薪的一个前提,或者至少能豁免相应的考试。

六、关于改革对相关人群的影响原文: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宋老师解读:这里意味着,其一,之前通过司法考试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就有效;其二,之前已经从事在改革之后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刚性要求的职业的,继续工作,不受影响;其三,新进入这些职业的人员,必须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包括改革之前与改革之后的证书,均为有效。

七、结论2017年前必须完成改革,举行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但改革不是一蹴而就,2016年或为改革前的缓冲期,考试名称不变,报考资格不变,取得证书条件不变,但是,2016年考试的内容与分值安排会进一步向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所要求的内容倾斜,即加大对法治理论、宪法法律、职业道德的考核力度,加大主观题、案例分析题的考核力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新华网北京2015年12月20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人才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为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指明了方向。

《意见》提出,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意见》强调,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二要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要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四要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意见》明确了法律职业的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意见》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