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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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摘要:中小企业信用建设中存在着信用信息渠道不畅、信用市场法律保障力度不够、社会信用管理立法建设滞后、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不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完善和健全中小企业企业良好的信用形象,在竞争中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确立企业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01

中小企业在新时期经济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历史机遇面前,中小企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不仅需要改善硬件发展环境,更要改善软件发展环境。发展软环境,其中的重要一条便是市场主体的信誉状况。信誉状况的优劣不仅关系到投资环境,也影响中小企业的自身发展。中小企业长期以来备受各种发展环境的制约跟自身信用建设有很大的关系,加强信用意识,建设诚信经济是中小企业跨越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

一、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渠道不畅

目前,一方面中小企业信用建设的相关主管部门,基本上都根据自身制定的评价标准,对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价,由于信息渠道不畅,尚未实现互联互通,有的甚至被分割垄断,导致本行业无法及时掌握企业在其他行业的信用情况,也就不能对失信企业在本

行业实行预警。另一方面,由于各商业银行都有自身的一套评价细则,对企业信用的评价差异较大,同样一家企业在此银行可能被评为a级信用企业,而在彼银行只能评为b级。据相关商业银行反映,有的企业待银行贷款到位后,不守信用,巧立名目,以假购材料、物资、资产的名义,千方百计将贷款转移到另外一家银行,以蒙骗的手法取得了其他银行的信任,就是这种不讲诚信的企业,在另外一家银行可能被授予较高的资信。当前,商业银行之间企业信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尤为突出。

2.信用市场法律保障力度不够

我国当前的企业信用现状比较注重人情及人际关系,因而在各种信用合约中被搅浑是非。由于企业信用市场不够完善,相关法律不够明确,使得企业信用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恶性发展的趋势。现在许多企业存在失信行为,是由于没有受到及时、严厉的惩罚所致,造成投机取巧、牟取暴利的行为屡禁不止。此外,有许多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较为严重的失信行为,譬如,逃债和恶意欠息、违约挪用他人资金等。所有这些现象,甚至连人民法院都无可奈何,正是因为法律保障的力度不够。

3.社会信用管理立法建设滞后

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冲突和不完善、法律约束的软化和执法力度不够,也是企业预期不确定和短期化行为的制度因素,致使失信代价小于失信收益。这种利益驱动又导致中小企业信用机制形成恶性循环,由“失信”甚至走向“无信”。当前,我国尚未出台专

门针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民法通则》、《刑法》等法律都有关于信用、欺诈方面的原则性规定,但可操作性不强,不仅对诚实守信行为没有保护措施,而且对违背信用行为的定义也不准确、不完整,处罚条款弹性较大,无法对失信企业构成强有力的约束。此外,信用信息披露、使用制度等尚未建立。

4.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不完善

一是公正性不够。工商、税务等部门对企业信用的评估都是根据本部门的意愿,自己定标准、搞评价,尽管主观上没有偏颇之意,但客观上难免有偏颇之举。二是全面性不够。目前,银行对企业信贷信用进行评估、税务对企业纳税信用进行评估、工商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进行评估,但这些信用评估都是对企业某一方面的信用评估,并不能完整、全面地反映企业信用整体水平。三是透明度不够。各部门的评价结果不向社会公布,使得企业信用信息传播的广泛性受到了限制。四是专业性过强。各部门的信用等级划分不一,不同部门信用评估的等级划分差别过大,有的行业划分过细,使得业外人士很难弄清每个等级所代表的信用水平。

5.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管理尚未开展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普遍缺乏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内部没有设立进行内部信用管理的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行计划缺乏管理使违约现象频

繁发生。同时,由于对合作客户的信用状况缺乏了解,使许多企业受骗上当,导致经济纠纷大量出现。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管理建设的

滞后,不仅使企业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不足,也使得整个体系建设的根基不牢,制约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快速发展。

6.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加快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各地也都出台了《关于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的若干规定》,并安排了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效发挥了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作用,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质量不高。二是担保体系不健全。三是具体运作管理方式缺陷。担保公司对申请担保企业的审查苛刻,使许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同样无法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

二、完善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是增强中小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疏通和扩大其融资渠道、保持其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所在。在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的创造和建设上可采取以下对策:

1.加快和完善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构成是单一业主制、合伙制企业和股份公司制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前两种企业制度的一般特征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二为一;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简单化,管理人格化;不具有法人地位的中小企业,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企业制度决定了信用主体,企业制度有缺陷就难以培育可信赖的信用主体,管理有随意性就无诚信可言。因此,健全企

业制度、规范治理结构是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能力的必要选择。

2.提高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素质

目前,我国很多中小企业产权不分,经营者和管理者同属一人,经营者对企业信用的影响非常大。首先,企业内部信用制度的建立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认识水平有很大的关系。只有当领导者认识到企业建立完整的信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会给企业带来的潜在

收益时,该项制度才会最终执行。其次,一个企业的形象是由它的员工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其中经营者的作用尤为重要,可以说,经营者个人的信用是企业信用的基础。因此,中小企业经营者首先要树立诚信的理念,充分尊重债权人的权益,真正在社会上树立起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

3.形成良好的信用记录,树立信用形象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一个企业的信用记录将会越来越容易得到。因此,中小企业应该遵纪守法,遵守承诺,按时偿债,形成良好的信用记录,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首先,中小企业要依法建账,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其次,中小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再次,中小企业应该按时偿还银行的债务,严守与其他企业建立的合同,遵守承诺,不随意毁约,以获得社会大众的信赖。

4.在竞争中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正确确立企业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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