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血白蛋白处方点评标准
某三甲医院老年患者人血白蛋白使用评价及分析
C h i n e s e J o u n r a l o f D r u g A p p l i c a t i o n a n d Mo n i t o r i n g , V o 1 . 1 2 , N o . 1 , F e b r u a r y 2 0 1 5
【 摘要 l 目的 :了解 某三 甲医院老年 患者 中人血 白蛋 白的使 用情况 , 并评价其使 用的合理性 , 为临床合 理 用药提 供参 考 。
方法 : 采 用回顾性 调查法, 收集 2 0 1 3 年全年 某院老年科使 用人血 白蛋 白的相 关数据 , 统计并分析患者性别、 年龄 、临床诊 断、
Ev a l u a i t o n a n d a n ly a s i s o n t h e u t i l i z a i t o n o f h u ma n s e r u m a l b u mi n o f s e n i l e p a ie t n t s i n a t r i p l e A h o s p i t a l
ZU O Che n g. z i ‘ YUAN Ha l — y a n ,XU Pi n g ,PEN G We n - xi ng ( . C l i n i c a l P ^ 口 r ma c y Re s e a r c h l n s t i t “ t e , t h e Xi 口 n g y a S e c o n d
【 A B S T R AC T 】 Ob j e c t i v e : T o i n v e s t i g a t e t h e u t i l i z a t i o n a n d r a t i o n a l i t y o f h u ma n s e r u m a l b u mi n i n t h e s e n i l e p a t i e n t s ,
人血白蛋白点评标准
人血白蛋白点评标准人血白蛋白是一种重要的生物制品,广泛应用于临床医疗领域。
为了确保人血白蛋白的质量和安全性,需要制定相应的点评标准。
以下是人血白蛋白点评标准的详细内容:一、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为“人血白蛋白”,不得使用其他名称或缩写。
二、产品规格产品规格应明确,包括每瓶含量、浓度、容积等指标。
三、外观与性状1. 外观:人血白蛋白应为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不得有悬浮物或沉淀。
2. 性状:人血白蛋白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稳定性,在常温下不得出现凝固、分层等异常现象。
四、理化指标1. pH值:人血白蛋白的pH值在4.5~7.5之间。
2. 比旋光度:人血白蛋白的比旋光度在-60°~-82°之间。
3. 水分含量:人血白蛋白的水分含量不得超过5%。
4. 蛋白质含量:人血白蛋白的蛋白质含量应在95%以上。
五、微生物限度1. 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CFU/ml。
2. 大肠杆菌:不得检出。
3. 真菌和酵母:不得超过10CFU/ml。
六、病毒限度1.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不得检出。
2. 丙肝病毒抗体(HCV Ab):不得检出。
3. 艾滋病毒抗体(HIV Ab):不得检出。
七、生物活性人血白蛋白的生物活性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渗透压、胶体渗透压、离子强度等指标。
八、包装与储存1. 包装:人血白蛋白应采用无菌密封玻璃瓶或塑料软袋进行包装,每个单位应有标签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
2. 储存条件:人血白蛋白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储存温度应在2℃~8℃之间,不得冻结。
以上是人血白蛋白点评标准的详细内容,生产企业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人血白蛋白处方点评标准
人血白蛋白处方点评标准为了规范人血白蛋白的临床使用,我们制定了人血白蛋白临床使用评价标准初稿。
这些标准包括适应证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遴选的药品不适宜、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联合用药不适宜、重复给药、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以及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首先,我们需要注意适应证是否合适。
如果“诊断”栏未注明以下情况一项或一项以上适应证,我们将判定为适应证不适宜。
这些情况包括:严重失血、创伤和烧伤等引起的休克;脑水肿及大脑损伤所致的颅压升高;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中毒性虚脱,重度感染综合症;肝硬化或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
其次,我们需要注意用法用量是否合适。
如果用法用量不合适,也会被判定为不适宜。
此外,遴选的药品、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联合用药、重复给药、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以及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都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需要注意的是,人血白蛋白不适合作为补充血容量的首选药物,而应该作为治疗特定疾病的药物。
对于出血性休克,应该首选晶体溶液用于扩张血容量。
对于脑水肿的治疗,应该使用高浓度白蛋白(25%)胶体液维持脑灌注压。
此外,白蛋白不能与光疗合用。
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病情,选择合适的药品和用法用量。
人血白蛋白是一种常用的补充剂,主要用于治疗休克和白蛋白缺乏症。
给药方式包括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对于5%、10%、20%、25%溶液,可以直接静脉滴注或者稀释后静脉滴注。
建议开始时缓慢输注,给药速度不宜超过2ml/min,20%溶液可以调节在1-5ml/min。
其次,给药剂量需要根据患者情况酌情考虑。
对于严重烧伤或失血等所致休克,建议直接给予5~10g,隔4~6h重复一次;对于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每日给予5~10g,直至水肿消失,血清白蛋白含量恢复正常为止。
另外,应避免在以下特殊人群中使用人血白蛋白:急性肺水肿患者、对白蛋白过敏者、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严重贫血患者、肾功能不全者、高血压患者、肾性或肾后性无尿、食道静脉曲张患者。
人血白蛋白点评标准
任务名称:人血白蛋白点评标准一、引言人血白蛋白是一种重要的生物制品,具有广泛的临床应用价值。
为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人血白蛋白点评标准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人血白蛋白的点评标准,以期为相关领域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二、人血白蛋白的定义与特性1.定义:人血白蛋白是一种主要以白蛋白为主要成分的生物制品,其来源于人体的血浆。
2.特性:人血白蛋白具有多种特性,如均匀性、稳定性、容量等。
三、人血白蛋白的质量控制标准1.生物化学指标–总蛋白含量:通常要求在约50~120 g/L之间。
–白蛋白含量:通常要求占总蛋白的比例不低于96%。
–纯度:要求无其他血浆成分的混入。
2.病原微生物安全性–确保人血白蛋白不含任何病原微生物,如病毒、细菌等。
–使用有效的灭活方法,如热灭活、溶液渗透灭活等。
3.稳定性–人血白蛋白应具有较长的保存期限,不易分解。
–存储条件要符合要求,以确保稳定性。
4.功能性指标–能满足人体对血浆白蛋白的生理需求。
–具有一定的药理作用和生物活性。
四、人血白蛋白点评标准的制定与演进1.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的标准,通常具有法律约束力。
–行业标准:根据行业实践和行业需求制定的标准,通常用于指导实践操作。
2.标准的演进–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血白蛋白点评标准也在不断演进。
–标准的更新与修订是一个不断迭代的过程,以适应新的技术和科学认识。
五、人血白蛋白点评标准的应用与展望1.应用领域–临床应用:人血白蛋白被广泛用于各种临床治疗和辅助诊断。
–科研领域:人血白蛋白的质量标准对于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2.展望–制定更加严格和细致的人血白蛋白点评标准,以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探索新的检测方法和指标,以满足不断发展的临床和科研需求。
六、结论人血白蛋白点评标准的制定是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
本文从定义、特性、质量控制、制定与演进以及应用与展望等方面对人血白蛋白点评标准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
人血白蛋白处方限制范围
人血白蛋白处方限制范围人血白蛋白是一种重要的生物制剂,被广泛应用于临床医学领域。
它是由人体血浆提取经过加工制成的,具有多种生理功能和药理作用。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和用途,人血白蛋白的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和规范。
人血白蛋白的处方限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应用范围,即人血白蛋白适用于哪些疾病和临床情况。
目前,人血白蛋白主要用于补充和替代体液,治疗休克、灌注不足等情况。
此外,人血白蛋白还可以用于严重烧伤、大手术、肝功能衰竭等情况下的支持治疗。
然而,人血白蛋白并不适用于所有病情,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使用。
人血白蛋白的剂量和使用方式也是有限制的。
在使用人血白蛋白时,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的体重、病情严重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剂量。
一般而言,成人每次使用的剂量为10-20克,儿童则根据体重来确定。
此外,人血白蛋白的使用方式也有一定的要求,通常是通过静脉注射的方式给予。
人血白蛋白的使用还受到供应的限制。
由于人血白蛋白是从人体血浆中提取制成的,因此供应来源是有限的。
医院和临床医生在使用人血白蛋白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配给和使用,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供应的可持续性。
人血白蛋白的使用还需遵守一定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
医院和医生在使用人血白蛋白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操作规范,如合理保存、使用有效期内的产品,避免交叉感染等。
此外,医生还需对患者进行详细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并发症。
尽管人血白蛋白在临床应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我们也要意识到其使用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限制。
在使用人血白蛋白时,医生需要权衡利弊,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使用,并严格遵守相关的规范和操作要求。
只有在合适的情况下,合理使用人血白蛋白,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治疗作用,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人血白蛋白的处方限制范围是有一定的规范和要求的。
医生在使用人血白蛋白时需要考虑病情、剂量、使用方式等因素,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
人血白蛋白处方点评标准
人血白蛋白处方点评标准(讨论稿)为规范人血白蛋白的临床使用,降低药品费用,改善人血白蛋白短缺现状,促进人血白蛋白的合理使用,开展人血白蛋白临床应用相关处方或医嘱点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药剂科综合参考《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美国大学医院联合会《人血白蛋白、非蛋白胶体及晶体溶液使用指南》、北京地区《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以及人血白蛋白说明书、相关循证医学依据等,结合我院临床实际,制定我院人血白蛋白临床使用评价标准初稿。
【点评标准】1.适应证不适宜;2.用法、用量不适宜;3.遴选的药品不适宜;4.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5.联合用药不适宜;6.重复给药;7.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点评细则】1.适应证不适宜:“诊断”栏未注有符合以下情况一项或一项以上适应证者判定为适应证不适宜。
?严重失血、创伤与烧伤等引起的休克;纠正人血白蛋白作为补充血容量的首选药物的误区。
《美国医院联合会人血白蛋白、非蛋白胶体及晶体溶液使用指南》(简称UHC,下同)[1]中提到:对于出血性休克,晶体溶液可作为首选药物用于扩张血容量,成人患者输入4L晶体液后2h无效,可考虑非蛋白胶体液,当对非蛋白胶体液有禁忌时才考虑使用5%白蛋白。
目前的循证医学证据表明在外科病人中,对于病死率、并发症发生率的结局指标,不同种类的胶体液并未显示出明显差异。
?脑水肿及大脑损伤所致的颅压升高;人血白蛋白可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将脑组织的水分转移到血管内而减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
对于蛛网膜下腔出血、缺血性中风与头部创伤引起的血管痉挛,应首选晶体溶液维持脑灌注压。
如果存在脑水肿的危险,应使用高浓度白蛋白(25%)胶体液维持脑灌注压【1】。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为人血白蛋白的适应症,白蛋白能与血中胆红素结合,阻止胆红素通过血脑屏障,促进胆红素排泄。
人血白蛋白处方限制范围
人血白蛋白处方限制范围人血白蛋白是一种生物制剂,它来源于人体血浆,具有调节体内渗透压、支持维持血液循环、调节血容量等重要作用。
因为其独特的生理功能和广泛的临床应用价值,人血白蛋白在临床上被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
然而,由于供血量有限以及其他伦理、法律和技术等因素,人血白蛋白的使用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一、适应症限制人血白蛋白主要用于血液替代治疗,对于体液丢失较重的病人具有补充血容量、维持循环稳定的作用。
常见的适应症包括: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手术前后、中暑、脱水、低蛋白血症等。
然而,使用人血白蛋白时需要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因为并非所有患者都适合使用人血白蛋白。
例如,对于存在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人血白蛋白可能会增加肾脏负担,因此需要谨慎使用。
二、剂量限制人血白蛋白的使用剂量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体重等因素来确定。
正常情况下,剂量通常为每次300-500mL,每日总量不超过体重的40g。
对于一些特殊病例,如重度烧伤患者,剂量可能需要增加。
但是,过高的剂量可能会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因此需要进行合理的剂量控制。
三、药物相互作用限制人血白蛋白作为一种生物制剂,与其他药物之间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因此,在使用人血白蛋白时需要注意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以减少药物相互作用带来的不良反应。
此外,对于使用其他蛋白制剂或者血液制品的患者,需要谨慎使用人血白蛋白,以避免相互作用引起的不良反应。
四、患者条件限制人血白蛋白的使用也受到患者自身条件的限制。
对于存在对人血白蛋白过敏或者过敏原史的患者,禁止使用人血白蛋白。
此外,对于有严重肝功能损害或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也需要慎重考虑使用人血白蛋白。
总之,由于人血白蛋白的独特生理功能和广泛临床应用,其使用受到一系列限制。
适应症限制、剂量限制、药物相互作用限制以及患者条件限制等都需要在使用人血白蛋白时加以遵守,以确保安全有效的使用。
此外,使用过程中还需要严格按照临床指南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人血白蛋白的正确使用。
人血白蛋白专项点评
人血白蛋白专项点评前言人血白蛋白(human serum albumin,HSA)作为药物制剂用于临床已有近50年历史。
HSA具有增加循环血容量、维持血浆胶体渗透压、结合与运输血液中的小分子物质等功能。
有规定的HSA适应证包括:①严重感染、创伤所致的低血容量。
②肝硬化、肾病、营养不良所致的低蛋白血症。
③烧伤,一般认为烧伤24 h 以内使用晶体液,24h后可用HAS[1]。
因此,人血白蛋白在临床严重感染、低蛋白血症、烧伤等方面应用广泛,但目前国内外对人血白蛋白的应用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缺乏统一的临床应用指南,目前可供参考的主要是药品说明书及文献,为促进该药临床合理使用,2015年,特对我院人血白蛋白临床应用进行专项点评。
一、资料与方法通过合理用药软件系统随机抽取2015年四个季度各30份使用过人血白蛋白的病例,再利用Excel表填写记录病历号、年龄、性别、临床科室、给药途径、日剂量、疗程等情况,并对上述各指标进行统计分析。
二、标准根据《2012年烧伤患者白蛋白使用专家共识》[2]、《EASL临床实践指南:肝硬化腹水、自发性细菌性腹膜炎、肝肾综合征的处理》[3]及人血白蛋白的药品说明书[4],评价其临床应用的合理性。
三、结果1、一般情况共有120例病例纳入调查,其中男性76例,女性44例。
年龄半小时-90岁(包括3个新生儿科病例,余均为成人病例,年龄在18-90之间),55岁以上人群74人,占61.7%。
2、科室分布共有120例病例纳入调查,其中包括消化内科、呼吸内科、肿瘤科等,详见表1。
表1:120例应用人血白蛋白科室分布统计科室病例数科室病例数消化内科16 急诊科 4血液科15 头颈乳腺 4普外科12 干部科 4ICU 11 肾内科 3感染性疾病科10 新生儿科 3肿瘤科9 胸外科 2呼吸内科 3 内分泌科 2妇产科 5 中医科 2心血管一 5 神经外科 1心血管二 4 神经内科 1骨科 4 烧伤科 1总计121(包括转科)3、不合理用药情况3.1 适应症及疗程抽查120份病例来自消化内科、血液科、普外科等22个科室,多数为低蛋白血症、肿瘤消耗、重症感染疾病患者,主要是用于纠正低蛋白血症、补充低血容量等原因,治疗用为64份,辅助用32份,缺乏严格适应症为4份。
人血白蛋白处方限制范围
人血白蛋白处方限制范围以人血白蛋白处方限制范围为题,我们将探讨人血白蛋白的使用范围以及处方的限制。
人血白蛋白是一种重要的生物制品,具有多种医疗应用,但由于其特殊性质和供应限制,使用时需要遵守一定的处方规定。
一、人血白蛋白的应用范围人血白蛋白是一种重要的血浆蛋白,主要由肝脏合成,具有调节血容量、维持血浆渗透压、运输和分解物质等多种功能。
因此,人血白蛋白在临床上有广泛的应用。
1. 补充血容量:人血白蛋白可以通过增加血浆胶体渗透压,促进水分从组织间隙回流到血管内,增加血容量,从而起到补充血容量的作用。
这在大面积烧伤、手术、创伤等情况下特别重要。
2. 治疗低蛋白血症:某些疾病如肝病、肾病等会导致血浆蛋白水平降低,造成低蛋白血症。
人血白蛋白可以通过补充血浆蛋白,提高血浆蛋白水平,从而治疗低蛋白血症。
3. 援助疗法:人血白蛋白还可以作为其他药物的辅助载体,增加药物的稳定性和溶解度,提高药物的疗效。
例如,某些药物需要在血浆蛋白的参与下才能发挥作用,这时可以使用人血白蛋白作为辅助药物。
二、人血白蛋白处方的限制虽然人血白蛋白在临床上有广泛的应用,但由于其特殊性质和供应限制,使用时需要遵守一定的处方规定。
1. 适应症限制:人血白蛋白的使用需要明确的适应症。
只有在确诊为血容量不足、低蛋白血症或需要辅助药物治疗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人血白蛋白。
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适合使用人血白蛋白。
2. 剂量限制:人血白蛋白的剂量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剂量过高可能会导致血浆胶体渗透压过高,增加心脏负担。
因此,在使用人血白蛋白时,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的体重、病情等因素,合理确定剂量。
3. 过敏反应风险:人血白蛋白作为一种外源性蛋白质,有一定的过敏反应风险。
因此,在使用人血白蛋白前,医生需要对患者进行过敏测试,确保患者没有过敏反应。
同时,使用过程中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和过敏反应的发生情况。
4. 存储和运输限制:人血白蛋白是一种易于变性的蛋白质,对温度、光照等环境条件要求严格。
人血白蛋白处方点评标准
人血白蛋白处方点评标准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人血白蛋白处方点评标准(讨论稿)为规范人血白蛋白的临床使用,降低药品费用,改善人血白蛋白短缺现状,促进人血白蛋白的合理使用,开展人血白蛋白临床应用相关处方或医嘱点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药剂科综合参考《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美国大学医院联合会《人血白蛋白、非蛋白胶体及晶体溶液使用指南》、北京地区《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以及人血白蛋白说明书、相关循证医学依据等,结合我院临床实际,制定我院人血白蛋白临床使用评价标准初稿。
【点评标准】1.适应证不适宜;2.用法、用量不适宜;3.遴选的药品不适宜;4.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5.联合用药不适宜;6.重复给药;7.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点评细则】1.适应证不适宜:“诊断”栏未注有符合以下情况一项或一项以上适应证者判定为适应证不适宜。
严重失血、创伤和烧伤等引起的休克;纠正人血白蛋白作为补充血容量的首选药物的误区。
《美国医院联合会人血白蛋白、非蛋白胶体及晶体溶液使用指南》(简称UHC,下同)[1]中提到:对于出血性休克,晶体溶液可作为首选药物用于扩张血容量,成人患者输入4L晶体液后2h无效,可考虑非蛋白胶体液,当对非蛋白胶体液有禁忌时才考虑使用5%白蛋白。
目前的循证医学证据表明在外科病人中,对于病死率、并发症发生率的结局指标,不同种类的胶体液并未显示出明显差异。
脑水肿及大脑损伤所致的颅压升高;人血白蛋白可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将脑组织的水分转移到血管内而减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
对于蛛网膜下腔出血、缺血性中风和头部创伤引起的血管痉挛,应首选晶体溶液维持脑灌注压。
如果存在脑水肿的危险,应使用高浓度白蛋白(25%)胶体液维持脑灌注压【1】。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为人血白蛋白的适应症,白蛋白能与血中胆红素结合,阻止胆红素通过血脑屏障,促进胆红素排泄。
2024二季度人血白蛋白专项点评
2024二季度人血白蛋白专项点评实施方案:随机抽取2024年4月-2024年6月使用人血白蛋白科室出院病例50份点评方法及点评标准:《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2010年)、《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药品合理使用规范》(2023年)、《人血白蛋白临床应用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4年)点评要点:人血白蛋白的使用适应症、遴选药品、用药剂型或给药途径、用法用量、溶媒、联合用药、配伍禁忌或相互作用、重复给药等不适宜项目点评结果:1.2.主要存在问题:1.适应症不适宜此次抽取50份病例中有15份病例存在适应症不适宜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人血白蛋白用药指征不明显。
如病例0000041390,患者男,84岁,诊断为慢性阻塞性肺病伴有急性加重、支气管肺炎、膀胱恶性肿瘤等,5.24入院后予人血白蛋白营养支持,患者5.23 ALB 28.8g/L,医保限制人血白蛋白用于限抢救、重症或因肝硬化、癌症引起胸腹水的患者,且白蛋白低于30g/L,又因人血白蛋白分解后所含必需氨基酸的比例不均衡,其中人体必需氨基酸缺乏最为严重,并不能满足机体组织蛋白质的合成,营养价值低,因此,使用人血白蛋白的指征不明显。
如病例0000090966,患者男,74岁,诊断为腹痛:消化道肿瘤?不全性肠梗阻?高血压,4.17行“腹腔镜根治性有伴结肠癌切除术+腹腔恶性肿瘤特殊治疗”,4.19 ALB 28.6g/L,予人血白蛋白纠正蛋白。
又如病例0000038423,患者男,88岁,诊断为乙状结肠恶性肿瘤、慢性胃炎、胃息肉、直肠息肉等,5.24 ALB 31.9g/L,术前5.29予人血白蛋白,使用人血白蛋白前3d未复查白蛋白水平。
2.用法、用量不适宜的此次抽取50份病例中有3份病例存在用法用量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未及时评估ALB,长时间使用人血白蛋白。
如病例0000006810,患者女,87岁,诊断为原发性肝癌、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不全、肾性贫血等,5.8CT示肝硬化、脾大,门静脉增粗,腹水,ALB28.9g/L,予人血白蛋白纠正低蛋白血症,5.14复查ALB 36.3g/L,持续使用人血白蛋白至5.17,未再复查ALB。
人血白蛋白临床应用评价及合理使用对策
人血白蛋白是临床上一种安全的血液制品,适应证非常 广泛,常用于治疗因失血、创伤及烧伤等引起的休克、脑水肿 及大脑损伤所致的颅内压增高,对防治低蛋白血症以及肝硬 化或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有较好的疗效。自 2007 年以来, 因血源紧张,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生物制品的 批签发管理,人血白蛋白的市场供应较为紧张。我院虽加强 了对人血白蛋白使用的管理,但仍有供不应求的现象发生。 笔者对我院 2009 年 4~6 月临床应用人血白蛋白的情况进行 调查、分析,旨在为促进临床合理使用白蛋白提供参考。
用药数量/支 242 192 138 58 52 35 34 31 27 17 13 6 4 2 1
用药量/g 2 420 1 910 1 380 580 520 350 340 310 270 170 130 60 40 20 7
占总用量比例/% 28.45 22.45 16.22 6.82 6.11 4.11 4.00 3.64 3.17 2.00 1.53 0.71 0.47 0.24 0.08
1 资料与方法
病例选自我院住院部 2009 年 4~6 月使用过人血白蛋白 的住院患者 111 例,共计 852 支,白蛋白总用量 8 507 g(每支 10 g)。其中,男性 79 例,女性 32 例;年龄 2 d~90 岁,平均 59.33 岁。对患者的性别、年龄、住院科室、所患疾病、人血白蛋 白的应用指征、用法用量、用药起止时间等内容进行统计、分 析。从中得出目前我院人血白蛋白的临床应用现状及特点, 并结合人血白蛋白说明书和美国医院联合会(UHC)《人血白 蛋白的使用指导原则》进行比较。
表 6 用药前血清白蛋白浓度分布 Tab 6 Distribution of the concentration of human serum
人血白蛋白临床应用及处方点评分析
人血白蛋白临床应用及处方点评分析
杨春梅;陈琳
【期刊名称】《临床合理用药杂志》
【年(卷),期】2024(17)2
【摘要】目的通过处方点评分析人血白蛋白(HSA)临床应用情况,为促进安全合理用药、科学维持供需平衡、减少资源浪费及药物负担提供参考。
方法临床药学室依据电子病历系统(HIS),从全院应用HSA并出院的患者中随机抽取25~30例纳入月度处方点评会,2020年1—12月累计抽取住院患者346例,依据美国大学联合会(UHC)相关指南建议及药物说明书进行符合性点评。
结果HAS使用率男性高于女性,≥60岁占比较高;占比最高的科室为肿瘤科(14.45%),占比最高的临床诊断为癌症(17.92%),HAS平均剂量8.65 g/d;白蛋白>25~30 g/L患者占比最高(39.59%);肝功能严重受损(肝功能不全失代偿期)符合性最为常见(12.43%),低蛋白血症在不符合适应证中最为常见(27.46%)。
结论强化循证医学思维,研究本院评估体系、评价标准或使用模型,发挥三甲医院领头作用,推广区域性《血液处方点评指南》,提高血液制品处方合格率。
【总页数】5页(P146-150)
【作者】杨春梅;陈琳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扬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47
【相关文献】
1.人血白蛋白临床应用医嘱点评标准与模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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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某儿童专科医院人血白蛋白临床使用分析与处方点评依据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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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蛋白点评标准)
点评标准(一)适应症:符合以下情况一项或一项以上者,判为合理。
1. 失血、创伤及烧伤等引起的休克;2. 脑水肿及大脑损伤所致的颅压升高;3. 防治低蛋白血症(美国医院联合会推荐的用药指征是白蛋白低于20~25g/L,国内大多数医院及省内兄弟医院推荐白蛋白低于25g/L,我院暂定为25g/L);4. 肝硬化或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5.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6. 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7. 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和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
(二)用法用量:不符合以下情况者,即判为不合理。
给药途径:静脉滴注。
1. 使用方法:20%溶液→①直接静脉滴注;②+5%GS或0.9%NS适当稀释后静脉滴注。
2. 给药速度:<2ml/min为宜,开始15min缓慢输注。
3. 给药剂量:1) 严重烧伤或失血等所致休克:直接给予5~10g,隔4~6h重复一次。
2) 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每日给予5~10g,直至水肿消失,血清白蛋白含量恢复正常为止。
3) 治疗低血容量的病人时,初始治疗剂量成年人应为25g~50g,婴幼儿为0.6~1.2g/kg 体重。
4) 低蛋白血症病人,视其白蛋白缺乏程度而定,每日补充不超过2g/kg。
(血清白蛋白35g/L 时停止补充白蛋白)5) 溶血性黄疸症的新生婴儿,最适剂量是1g/kg。
6) 每抽1L的腹水,可补6-8g白蛋白。
(三)联合用药或重复给药:出现以下情况者,即判为不合理。
1. 无需联合用药时,采用联合用药的;2. 联合用药需调整剂量而未调整的;3. 同时使用与白蛋白成分相同或相似的药品。
(四)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出现以下情况者,即判为不合理。
1. 血液制品宜单独使用,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2. 禁与血管收缩药、蛋白水解酶、蛋白水解产物、氨基酸溶液或含酒精溶剂的注射液混合使用;(五)禁止给药情况:出现以下情况用药的,即判为不合理。
1. 急性肺水肿患者;2. 对白蛋白过敏者;3. 急性心脏病者、正常血容量及高血容量的心力衰竭患者;4. 严重贫血患者;5. 肾性或肾后性无尿;6. 将白蛋白当作胃肠外营养剂使用。
人血白蛋白处方点评标准
人血白蛋白处方点评标准(讨论稿)为规范人血白蛋白的临床使用,降低药品费用,改善人血白蛋白短缺现状,促进人血白蛋白的合理使用,开展人血白蛋白临床应用相关处方或医嘱点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药剂科综合参考《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美国大学医院联合会《人血白蛋白、非蛋白胶体及晶体溶液使用指南》、北京地区《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以及人血白蛋白说明书、相关循证医学依据等,结合我院临床实际,制定我院人血白蛋白临床使用评价标准初稿。
【点评标准】1.适应证不适宜;2.用法、用量不适宜;3.遴选的药品不适宜;4.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5.联合用药不适宜;6.重复给药;7.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点评细则】1.适应证不适宜:“诊断”栏未注有符合以下情况一项或一项以上适应证者判定为适应证不适宜。
➢严重失血、创伤和烧伤等引起的休克;纠正人血白蛋白作为补充血容量的首选药物的误区。
《美国医院联合会人血白蛋白、非蛋白胶体及晶体溶液使用指南》(简称UHC,下同)[1]中提到:对于出血性休克,晶体溶液可作为首选药物用于扩张血容量,成人患者输入4L晶体液后2h无效,可考虑非蛋白胶体液,当对非蛋白胶体液有禁忌时才考虑使用5%白蛋白。
目前的循证医学证据表明在外科病人中,对于病死率、并发症发生率的结局指标,不同种类的胶体液并未显示出明显差异。
➢脑水肿及大脑损伤所致的颅压升高;人血白蛋白可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将脑组织的水分转移到血管内而减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
对于蛛网膜下腔出血、缺血性中风和头部创伤引起的血管痉挛,应首选晶体溶液维持脑灌注压。
如果存在脑水肿的危险,应使用高浓度白蛋白(25%)胶体液维持脑灌注压【1】。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为人血白蛋白的适应症,白蛋白能与血中胆红素结合,阻止胆红素通过血脑屏障,促进胆红素排泄。
人血白蛋白使用和管理规定
***医院人血白蛋白使用和管理规定
为规范我院人血白蛋白的临床使用,促进合理用药,有效利用医药资源,缓解人血白蛋白供需矛盾,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一、适用范围
在我院接受治疗的患者
二、适应症
临床医师开具人血白蛋白处方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人血白蛋白说明书【适应症】项的规定,不可超适应症用药。
患者存在以下疾病或症状之一时,方可使用人血白蛋白:
1.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
2.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
3.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
4.低蛋白血症的治疗(血清白蛋白≤30g/L并伴有低蛋白血症临床表现)。
5.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
6.用于体外循环、烧伤、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
7.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ARDS)。
8.高龄、体弱患者大手术后的支持治疗。
9.其他确需使用的。
三、用法用量
按照人血白蛋白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四、处方开具与调剂
需要使用人血白蛋白的患者,由医师开具纸质处方,注明诊断和最近的血清白蛋白浓度(低蛋白血症),经科室行政主任签字,由处方科室工作人员凭处方到药房领药;药房药师凭此纸质处方并对照电子处方,审方合格后进行发药并签名。
特殊情况下,医师可以开具1次剂量的人血白蛋白,并在处方上注明理由,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五、监督管理
院药委员会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定期对人血白蛋白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各药房人血白蛋白的管理进行定期检查,点评与检查结果及时向院药委员汇报,违
规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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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血白蛋白处方点评标准(讨论稿)
为规范人血白蛋白的临床使用,降低药品费用,改善人血白蛋白短缺现状,促进人血白蛋白的合理使用,开展人血白蛋白临床应用相关处方或医嘱点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药剂科综合参考《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美国大学医院联合会《人血白蛋白、非蛋白胶体及晶体溶液使用指南》、北京地区《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以及人血白蛋白说明书、相关循证医学依据等,结合我院临床实际,制定我院人血白蛋白临床使用评价标准初稿。
【点评标准】
1.适应证不适宜;
2.用法、用量不适宜;
3.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4.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
5.联合用药不适宜;
6.重复给药;
7.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
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点评细则】
1.适应证不适宜:“诊断”栏未注有符合以下情况一项或一项以上适应证者判定
为适应证不适宜。
➢严重失血、创伤与烧伤等引起的休克;
纠正人血白蛋白作为补充血容量的首选药物的误区。
《美国医院联合会人血白蛋白、非蛋白胶体及晶体溶液使用指南》(简称UHC,下同)[1]中提到:对于出血性休克,晶体溶液可作为首选药物用于扩张血容量,成人患者输入4L晶体液后2h无效,可考虑非蛋白胶体液,当对非蛋白胶体液有禁忌时才考虑使用
5%白蛋白。
目前的循证医学证据表明在外科病人中,对于病死率、并发症发生率的结局指标,不同种类的胶体液并未显示出明显差异。
➢脑水肿及大脑损伤所致的颅压升高;
人血白蛋白可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将脑组织的水分转移到血管内而减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
对于蛛网膜下腔出血、缺血性中风与头部创伤引起的血管痉挛,应首选晶体溶液维持脑灌注压。
如果存在脑水肿的危险,应使用高浓度白蛋白(25%)胶体液维持脑灌注压【1】。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为人血白蛋白的适应症,白蛋白能与血中胆红素结合,阻止胆红素通过血脑屏障,促进胆红素排泄。
光疗在过去的50年里成为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的首选治疗方法,机制就是让脂溶性的胆红素通过迅速光氧化与光致异构退化,成为水溶性化合物而排出体外。
就机制而言,这两种方法在治疗中可以互补,同时使用两种方法可有协同作用,但UHC的指南则提出白蛋白不能与光疗合用。
➢中毒性虚脱,重度感染综合性;
➢肝硬化或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
欧洲肝脏研究学会发布的肝硬化腹水治疗指南【2】指出,肝硬化腹水就是由门静脉高压、内脏血管扩张、肾水钠潴留引起的,治疗以限钠利尿为主,只有重度难治性肝硬化腹水采用穿刺放腹水联合白蛋白治疗,未行穿刺放腹水患者避免单独用白蛋白治疗,合并自发性腹膜炎、低钠血症、肝肾综合征患者联用白蛋白可增效。
2016年意大利AISF/SIMTI意见书:《肝硬化患者合理使用白蛋白》【3】强调上述治疗指征,但肝硬化患者非SBP的细菌感染、肝性脑病与感染性休克目前证据还不充分。
➢低蛋白血症;
低白蛋白血症只能作为反映机体炎症程度的指标,而不就是营养指标。
此时应从根本上解决营养不良的问题,提供合适的能量与营养底物,氮的供给应选择平衡型的氨基酸制剂。
由于外源性蛋白质进入人体后,首先水解为氨基酸,然后再被机体组织细胞利用,合成各种蛋白质,且白蛋白的分解产物氨基酸种类并不全面,缺乏色氨酸等合成其她蛋白质的氨基酸,故营养价值较低。
白蛋白的半衰期约为21d,所以当日输入的白蛋白还不能发挥营养作用。
对于此类患者应针对患者的消化功能、能量需求等情况,选择合适的肠内或肠外营养支持。
此外外科手术、创伤患者,一方面由于应激状态下患者处于高代谢状态,使蛋白分解代谢加速,合成代谢下降,造成持续的负氮平衡。
另一方面,由于系统性炎症反应状态下,血管通透性增强,部分白蛋白渗漏到组织间隙中,产生全身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导致术后早期的低蛋白血症,该类低蛋白血症,不适宜使用人血白蛋白作为外科手术、创伤患者的营养补充剂,无促进伤口愈合作用【3】。
因此单纯的低白蛋白血症若不伴腹腔积液、自发性细菌性内膜炎、肝肾综合征等【2-6】,一般不使用白蛋白。
重度的低白蛋白血症(血清白蛋白<20 g/L),因为血清白蛋白水平太低,无法完成正常的血管内外液体交换,无法有效地承担药物载体的作用,且严重低白蛋白血症,大量腹水影响心血管功能,此时均可应用白蛋白。
根据最新医保报销范围限白蛋白低于30g/L且合并肝硬化、癌症引起胸腹水时使用。
➢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
➢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与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
➢急性出血性胰腺炎【7】
2、用法、用量不适宜的:人血白蛋白使用不符合以下情况者,即判为不合理。
【8】
➢使用方法:
1)冻干粉+5%GS或H2O→溶解稀释(常用10%的白蛋白溶解)→①直接
静脉滴注;②+5%GS或0、9%NS适当稀释后静脉滴注;
2)5%、10%、20%、25%溶液→①直接静脉滴注;②+5%GS或0、9%NS
适当稀释后静脉滴注。
➢给药速度:<2ml/min为宜,开始15 min缓慢输注。
20%溶液可调节在1-5ml/min【7】。
➢给药剂量:使用剂量由医师酌情考虑,一般情况:
1)严重烧伤或失血等所致休克:直接给予5~10g,隔4~6h重复一次。
2)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每日给予5~10g,直至水肿消失,
血清白蛋白含量恢复正常为止。
3、遴选药品不适宜:药品应与临床诊断相符,若应用于下列特殊人群时,即判断为不合理。
➢急性肺水肿患者;
➢对白蛋白过敏者;
➢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
➢严重贫血患者;
➢肾功能不全者;
➢高血压患者;
➢肾性或肾后性无尿;
➢食道静脉曲张患者;
4、人血白蛋白通常以注射剂或冻干粉针形式应用于临床,给药途径为静脉注射、静脉滴注,当不符合这两种给药方式,可判定为给药途径不适宜。
5、联合用药不适宜或重复给药:出现以下情况者,即判为不合理。
➢无需联合用药时,采用联合用药的;
➢联合用药需调整剂量而未调整的;
➢同时使用与白蛋白成分相同或相似的药品;
6、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出现以下情况者,即判为不合理。
➢人血白蛋白宜单独使用,避免与其她药物同时使用;
➢禁与血管收缩药、蛋白水解酶、蛋白水解产物、氨基酸溶液或含酒精溶剂的注射液混合使用;肾病患者不宜用生理盐水稀释。
7、上述点评细则以外的其它情况,需根据患者病历记录情况,进行合理性点评。
【参考文献】
【1】The University Hospital Consortium、Adapted from UHC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Albumin,Nonprotein Colloid,and Crystalloid Solutions[S]、2000-05-01.
【2】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the Liver, Ginès P,Angeli P, et al、EASL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on the management of ascites, spontaneous bacterial peritonitis, and hepatorenal syndrome in cirrhosis[J]、J Hepatol,2010, 53:397-417、
【3】韩小年,马莉、药学服务对人血白蛋白合理应用的干预效果评价[J]、临床药物治疗杂志,2016,14(1):43-46
【4】AISF-SIMTI Position Paper:The appropriate use of albumin in patients with liver cirrhosis、Dig Liver Dis、2016 Jan;48(1):4-15、
【5】Ortega R,Gines P, Uriz J, et al、Terlipressin therapy with and without albumin for patients with hepatorenal syndrome: results of a prospective, nonrandomized study[J]、Hepatology, 2002, 36: 941-8、
【6】Afinogenova Y,Tapper EB、The efficacy and safety pro albumin administration for patients with cirrhosis at high risk of hepatorenal syndrome is dose dependent[J]、Gastroenterol Rep (Oxf), 2015, 3(3): 216-21
【7】Direction of Instituto Grifols,S、A、
【8】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