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劳务费支付保证措施

合集下载

工程用人工费付款制度

工程用人工费付款制度

工程用人工费付款制度一、起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日益增多,用人工费的付款问题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用人工费的支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科学的工程用人工费付款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1. 规范建筑工程用人工费的支付,防止拖欠工资现象的发生,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

2. 促进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确保质量验收的顺利通过。

3. 促进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制度内容1. 工资结算方式根据劳动法规定,建筑工程用人工费应当按月结算,不得拖欠工资。

建筑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薪酬标准和劳动者的劳动量进行结算,确保劳动者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2. 工资支付时间建筑单位应当将工人的工资,在每个月的工资支付日前,将工资支付到各位建筑工程工人的工资卡或现金中,确保工人的工资按时发放,做到准时、足额。

3. 工资计算标准建筑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建筑工程工人的工资标准,确保工资水平与建筑工程企业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确保工人的工资待遇合理。

4. 工资条管理建筑单位应当及时向每位建筑工程工人发放工资条,包括工资明细、扣除项和实发工资等内容,并要求建筑工程工人签字确认,确保工资条真实有效,保护建筑工程工人的相关权益。

5. 工资保障制度建筑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保障制度,确保建筑工程用人工费的支付不受任何约束和干扰,真实准确的记录和保管工资支付的相关信息,确保工资发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6. 拖欠工资的处理如果有企业拖欠工资现象发生,建筑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对拖欠工资的实行补发工资、处罚等措施,确保拖欠工资及时解决,避免长期拖欠工资的现象确实是存在,可以虽提高工伤保障待遇,规范劳动保障,完善构成建设工地安福的注意建设体系。

7. 监督检查制度建筑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用人工费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用人工费的信息公示制度,确保建筑单位、建筑工程工人和社会各方的监督权利,确保工资支付的公开透明,促进建筑工程用人工费的规范合理。

农民工资金支付应急预案

农民工资金支付应急预案

农民工资金支付应急预案
一、为确保及时、安全、有效地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以下支付应急预案。

预案内容如下:
1. 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

在资金支付前,对支付环节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支付过程风险可控。

2. 设立应急响应机制。

一旦发生资金支付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

3. 指定专人负责。

确立专门负责农民工资金支付的工作人员,负责协调、监督和执行支付工作。

4. 建立备用支付渠道。

维护至少两个备用支付途径,确保支付顺利进行。

5. 加强监督检查。

定期对支付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资金支付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违规行为。

6. 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

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支付流程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7. 加强员工培训。

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加强支付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支付执行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操作规范。

8.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向农民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

9. 建立信任机制。

与各部门、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互相信任、通力合作,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0. 完善应急联系方式。

建立完善的应急联系方式,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有效沟通,迅速响应并采取措施。

以上即为农民工资金支付应急预案的内容,希望通过这些措施的制定和执行,能够有效应对支付中的风险,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

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

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

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凡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均适用本办法;制定目的为贯彻国务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度本暂行办法;一、劳务费结算支付要求1、按国务院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应监督劳务分包队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2、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分包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人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年底前做到 100%支付;3、劳务费分期支付最低限额a 结算应符合合同约定;b 劳务费的结算由项目经理组织,劳资、技术、安检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按进度验工分期结算劳务费的75%,20%验交后结算,扣留5%作为质保金;c 末次清算应在验收合格后,由负责人填写结算单,由安检、技术、财务等人员签署意见,项目经理确认后审核支付,如项目撤销就就将质保金和有关材料转给所属领导部门,待质保期过后无任何问题后由领导部门代替项目结算付清;d 劳务费除预支生活费外,其余结算一律采用转账方式,在进行末次结算前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发票;二、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1、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归企业所有,按规定使用和分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2、公司人事部负责监督和考核企业各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设在企业财务部;财务部要保证资金安全,根据用工企业结算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三、劳务费预留标准1、公司按产值的 12%预留;2、凡工程款回收后,公司财务部门应按规定比例提取并附包工队支付明细凭证并在预留户中存放劳务费,同时及时完成劳务分包队伍的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作;四、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资程序1、做好合同管理和结算的基础工作 :a合同是规定总分包双方权、利的法律文件,也是劳务费兑付的依据;各项目部要及时签订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杜绝不签订分包合同就允许分包企业进场施工现象;b签订分包合同要执行“工料分开”原则,主材采购、大型租赁、大型机械不得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同时要严格区分、界定劳务费与人工工资范围, 并在合同中注明;c劳务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来源;各单位要按月结算劳务费,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应在次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合同执行结束后,应在56天内完成全部结算手续;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劳务费结算管理工作,做到总分包双方底数清晰,避免出现因久拖不结发生争议和因此引发的恶意讨要;2、劳务费支付程序:a公司各项目部负责进场务工人员实名化管理,负责现场人员花名册与工资发放表的核对,依据实际情况填报,且把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公司审核;b总经办负责审核各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备案情况,审核劳务费结算情况;根据预留资金情况制定支付方案,决定支付额度,在劳务费支付单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c人事部负责审核劳务费支付单以及分包企业工资发放表,确定无误并签认后,从劳务费预留户中按规定向分包企业支付劳务费;d当劳务费支付到劳务分包企业后,各单位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人手中,限期收回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一份,报公司存档备查;e人事部应对各项目部劳务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务费发放中违规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f各项目部每月月末向人事部报送劳务费支付情况表,准确反映劳务费支付情况;五、相关部门职责1、公司经营部负责对各项目部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订立、实施的指导和监管工作,杜绝发生不订立合同施工和违法违规分包,负责结算和支付纠纷的调解处理;2、公司统计部负责各项目部施工产值的审核和统计,作为支付劳务费的考核依据;3、公司财务部负责按规定标准提取预留费,拨付公司劳务费预留账户;负责劳务费预留账户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4、公司人事部负责对各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实施工作;5、公司人事部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劳务工管理和劳务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劳务工管理和劳务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劳务工管理和劳务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1. 建立健全劳务工管理制度
- 制定劳务工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流程
- 建立劳务工台账,做好劳务工入职、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 - 为劳务工购买相关保险,维护其合法权益
2. 加强劳务工工资管理
- 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工资标准和发放时间
- 建立劳务工工资发放台账,如实记录工资发放情况
- 定期核对劳务工工资,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3. 落实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 企业自有资金必须优先用于支付劳务工工资
- 设立专户管理劳务工工资,防止资金被挪用
- 建立工资拖欠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可及时化解
4. 加强监督检查
- 定期检查劳务工工资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 建立劳务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投诉
- 加大对拖欠劳务工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
5. 完善奖惩机制
- 对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单位给予表彰和支持
- 对拖欠劳务工工资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

工程劳务支付制度

工程劳务支付制度

工程劳务支付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目的在于明确工程劳务费用的支付标准、流程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劳务人员及时获得应有的报酬。

2. 工程项目方应与劳务单位或个人签订明确的劳务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劳务费用计算1. 劳务费用应根据合同约定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或按照出勤时间以小时工资形式结算。

2. 劳务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劳务成本明细,包括工时记录、材料消耗等,作为费用结算的依据。

3. 对于加班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三、支付条件1. 劳务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2. 劳务单位需提交完整的工作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工时记录、质量检查记录等。

四、支付流程1. 劳务单位应在每月的规定日期前向项目方提交上月的劳务费用结算申请。

2. 项目方收到申请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安排支付。

3. 劳务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劳务单位指定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五、支付期限1. 劳务费用应于每月的固定日期前支付完毕,具体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2. 若因特殊情况需延迟支付,项目方应及时通知劳务单位,并说明原因。

六、违约责任1. 如项目方未能按时支付劳务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 如劳务单位未能提供合格的工作成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支付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

2.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方。

总承包单位劳务监管责任

总承包单位劳务监管责任

总承包单位劳务监管责任
一、农民工进场3日内,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核实每名农民工《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情况,并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交《班组承包协议》,并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二、按本《方案》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总包单位须在每月25日前收取、备案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的《花名册》(附件4中CYLW-GD-FB-01)、《工资公示表》(附件4中CYLW-GD-FB-02)、《考勤表》(附件4中CYLW-GD-FB-03);每周五前收取、备案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的《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附件4中CYLW-GD-FB-04、05)和新进场农民工《劳动合同》。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劳务分包合同》、人员及施工队长的市住房建设委备案;15日内,施工总承包单位携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及劳务分包单位市住房建设委备案手续(复印件)到区住房建设委施工管理科进行二次备案,联系电话:65016210。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并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完成其“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的建立工作。

五、施工总承包单位须监督劳务费专款专用,确保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

六、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对甲直、甲指分包落实本《方案》的情况行使日常检查责任,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月度工作例会”上向建设单位提出,由其落实监督整改。

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

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

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3〕2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改进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鲁建发〔2014〕6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是用于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的应急处理款项,仅限于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指总承包企业和与建设单位直接发生合同关系的专业承包企业)无力支付被拖欠劳务费的情况下使用,不用于解决其他经济纠纷,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开工前,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在监管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并签订城乡建设部门、监管银行、缴存单位三方共管协议。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确定监管银行,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管银行名单,由缴存单位自主选择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银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以承建的工程项目为单位,经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审核后,持《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通知书》向监管银行缴存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

施工单位缴存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时,还应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递交《建筑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承诺书》。

第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备案前,分别按工程合同总造价1%的基准比例将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一次性全部划转到专用账户,并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存凭证。

同一建设单位最高缴存额度为1000万元,同一施工单位最高缴存额度为200万元。

完整版)劳动力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完整版)劳动力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完整版)劳动力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会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安排,制定“工程劳务、专业分包计划表”,并报送公司劳务管理部门。

在施工过程中,各分项工程需要分包的情况会在开工前20天向公司劳务管理部门报送“工程劳务、专业分包申请表”,并通过劳务管理信息平台传送信息。

公司劳务主管部门会根据项目每月提供的劳动力计划,在全单位进行平衡调配,同时保证进场人员的各项素质达到项目要求,并以不影响施工为最基本原则。

在选择劳务层操作人员时,我公司会优先考虑具有良好质量、安全意识、较高技术等级水平和类似本工程施工经验的人员。

劳务层分为三大类:专业化强的技术工种、普通技术工种和非技术工种。

劳务层组织由公司劳务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每月提供的劳动力计划,在全单位进行平衡调配,并保证进场人员的各项素质达到项目要求。

根据《公司施工分包招(议)标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劳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劳务、专业分包商选择、招(议)标工作。

项目经理部参与劳务、专业分包商的招(议)标工作,并负责办理有关具体业务。

在根据项目经理部报送的“工程劳务、专业分包申请表”中,公司工程部劳务主管部门会从合格劳务、专业分包商名录中选择3家以上单位,并发出邀请书。

招(议)标文件的编写和发放也会由招(议)标评标小组负责。

The labor management department of the company's engineering department organizes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prepare bidding documents based on the engineering labor and nal subcontracting plan and n form submitted by the project management department。

They refer to the "Company n Subcontracting Bidding Documents (n Text)"。

劳务付款管理制度

劳务付款管理制度

劳务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保证劳务费用的合理支出和使用,维护公司的财务秩序,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劳务费用支出。

公司的劳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等。

第三条公司劳务费用的支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作,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是劳务费用支付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劳务费用支付流程和管理制度,具体执行人员由财务部门确定。

第五条公司领导应当对劳务费用的支付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劳务费用支付流程第六条劳务费用支付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批、支付和核销四个环节。

第七条劳务费用支付的申请由各部门提交,需注明具体的费用项目和金额,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财务部门审批。

第八条财务部门在收到费用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核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如有疑问应及时与申请单位联系,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支付。

第九条支付劳务费用时,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公司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操作,需注意细节,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正确支付。

第十条支付完成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将支付情况通知相关部门,确保费用到账及时,避免因拖延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第十一条劳务费用支付后,需由财务部门及时进行核销账目,确保公司的财务数据准确无误。

第三章劳务费用支付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在支付劳务费用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的财务管理法规,避免违规操作引发的问题。

第十三条劳务费用支付时,需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稽核制度,定期对劳务费用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内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公司对于违规操作或造成损失的情况,应当严格追责,确保公司财务安全和稳定运作。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补充或修正,需经公司领导同意。

第十七条其他未尽事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或解释。

保证安全文明措施工费到位、及时拨付、专款专用的承诺书 -回复

保证安全文明措施工费到位、及时拨付、专款专用的承诺书 -回复

保证安全文明措施工费到位、及时拨付、专款专用的承诺书-回复如何确保安全文明措施工费到位、及时拨付、专款专用。

保证安全文明措施工费到位、及时拨付、专款专用是保障施工工地安全和文明施工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确保这些资金能够得到妥善使用,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建立信用评价制度。

政府部门可以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的信用评价制度,对承建单位和项目进行评级,根据评级结果对其信用水平进行奖励或处罚。

通过这种制度,能够激励承建单位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并确保安全文明措施工费能够按时到位。

其次,加强监督检查。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所有文明施工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监督检查人员需要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针对不同行业的施工工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督促。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这样能够有效地促使承建单位认真履行安全文明措施,并确保相关费用的到位和使用。

第三,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政府部门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文明措施工费的到位和及时拨付。

这个制度需要明确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将安全文明措施工费专款专用。

同时,还应该建立一套账目清晰、记录完整、审计严格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安全文明措施工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第四,加强信息公开。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安全文明措施工费的信息公开,让社会各界都了解到这些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同时,还可以建立一个监督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对安全文明措施工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举报。

通过广泛的参与和监督,能够有效地防止安全文明措施工费的滥用和浪费。

最后,加强行业自律。

政府部门可以与相关行业组织和协会合作,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明确安全文明措施工费的使用原则和标准。

同时,相关行业组织和协会还可以对行业内的承建单位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它们能够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安全文明措施工费。

综上所述,要确保安全文明措施工费到位、及时拨付、专款专用,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行业组织和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以及广泛开展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司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1. 公正性原则:确保每一笔工程款项的支付都公开透明,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袒或不公。

2. 合规性原则:所有支付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确保合法性。

3. 效率性原则:简化支付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4.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流失,确保资金安全。

二、支付条件1. 合同条件:工程款支付应基于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 进度条件:根据工程进度和完成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支付。

3. 质量条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方可进行款项支付。

4. 验收条件: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相应的款项。

三、支付流程1. 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向公司提交付款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审核: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对提交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合同和制度要求。

3. 批准:经审核无误后,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授权进行批准。

4. 支付:财务部门在批准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款项的支付工作。

四、支付方式1. 银行转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项,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可追溯。

2. 支票支付: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支票支付方式,但需严格控制并做好记录。

五、监督与考核1. 定期审计:公司应定期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资金的安全。

2.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支付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明确责任人并依法追究责任。

3. 绩效考核:将工程款支付管理纳入相关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规范操作。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总结:。

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的管理办法

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的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单位管理,推进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进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公司施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承揽本公司劳务的所有单位.第二章劳务分包单位的选择确定第三条劳务单位的资质应满足施工项目的要求,并且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按公司规定,向公司提报劳务公司、劳务人员信息资料,申请劳务分包资格.第四条公司根据规定,对劳务单位的资质、软院素质、施工实力和信誉等进行考核,经审核批准取得分包资格的劳务单位,进行准入备案后,方可参加劳务必选,承接公司的劳务分包。

第五条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公司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第三章劳务人员的使用和管理第六条参加本工程的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合法务工手续。

第七条加强劳务分包企业与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对未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

第八条建立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劳务档案,记录人员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以及业绩和信用等。

第九条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作业.对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相应施工活动。

第四章合同管理和劳务费支付管理第十条用工单位与外部劳务队伍依法确立劳务合作关系后,由项目成本经理负责和外劳务队伍签订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任何劳务队伍不得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进场施工。

1.合同形成后,合同价款不能轻易变动,如确因现场施工需要,必须有设计变更或洽商文件来支持价格的合理调整.2。

双方必须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劳动者工资支付。

劳务费兑付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或按当月结算金额的80%支付,待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95%,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建设及使用单位无投诉,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建筑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和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单位和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企业(简称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工人工资支付实行“谁承包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发生的建筑工人工资承担全部支付责任,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建筑工人工资承担直接支付责任。

施工企业不得以被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建筑工人工资。

施工企业之间依法分包工程或分包劳务的,应当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分包工程的建筑工人工资,不得以总承包企业拖欠分包工程款、分包劳务款为由拖欠建筑工人工资。

分包企业未履行支付责任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拖欠的建筑工人工资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部应当设立劳资专管员,负责该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录入、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分包企业应当配备劳动用工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报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

劳资专管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应当在“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上予以公示。

第二章建筑工人实名制第五条各级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管理的具体情况,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身份识别等技术装置,归集建筑工人的基本信息、岗位技能信息、劳动合同信息及个人信用信息,实现在岗考勤、工资结算、教育培训、权益保障、信用管理等动态管理的功能。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在项目开工前,到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登记手续。

劳动报酬的支付和保障

劳动报酬的支付和保障

劳动报酬的支付和保障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为其提供的劳动所获得的报酬,是劳动者对其付出努力的一种回报。

劳动报酬的支付和保障是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对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劳动报酬的支付是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给劳动者,既体现了劳动者的努力和付出,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劳动报酬的支付应当符合劳动者努力程度和工作岗位的要求,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

而且,劳动报酬支付的及时性和稳定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劳动者应当按时获得他们所应得的报酬,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而发生拖延或拖欠的情况。

其次,劳动报酬的支付和保障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劳动者对付出努力和提供服务的回报是他们积极性和创造力的重要激励因素。

只有劳动者获得公平合理的劳动报酬,他们才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工作,提高自己的生产效率和质量。

劳动报酬的支付和保障有助于建立公正和谐的劳动关系,增强劳动者对工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其次,劳动报酬的支付和保障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

劳动者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基础,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

如果劳动报酬支付不公平或者被拖欠,将引发劳资关系紧张,产生社会矛盾和冲突。

劳动者会感到被剥削和不公平待遇,对企业和政府丧失信心,从而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因此,确保劳动报酬的支付和保障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良好的劳资关系。

最后,并非所有地区和行业都能完全实现劳动报酬的公正和合理支付和保障。

一些劳动者仍然处于困境中。

因此,为了进一步改善劳动报酬的支付和保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首先,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

国家应当建立健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并通过相关的政策措施和监管机制,确保劳动报酬的合法支付和保障。

其次,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惩罚那些恶意拖欠劳动报酬的企业,并加强企业的自律性和责任感。

工程施工范本的支付保证

工程施工范本的支付保证

工程施工范本的支付保证正文开始:为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支付的安全和可靠性,支付保证是一种常用的方式。

本文将探讨工程施工范本的支付保证,包括定义、类型、作用以及实施。

一、定义支付保证是指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商或乙方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以确保正常完成施工任务并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对方合理的费用。

支付保证是为了防止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支付风险,保障甲方的利益。

二、类型1. 保证金:合同签订时,乙方需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给甲方作为担保。

保证金通常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乙方需缴纳合同总额的5%作为保证金。

2. 履约保证保险:合同生效后,乙方可购买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公司向甲方提供支付保证。

该保险通常涵盖合同金额的一定百分比,保障甲方在乙方无法履约时获得支付。

3. 银行担保:乙方可以向银行申请担保,银行为乙方提供支付保证。

一旦乙方无法履约,甲方可向银行索取相应的支付保证。

三、作用支付保证在工程施工中起到以下作用:1. 保障甲方权益:支付保证确保了甲方能够按时收到合理的费用,并降低了甲方因乙方付款失效而遭受的损失。

2. 提高施工信用:乙方提供支付保证可以增加其在工程市场的竞争力,提高信誉度,获得更多商机。

3. 规范施工行为:支付保证促使乙方按时支付费用,并确保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纠纷。

四、实施实施工程施工范本的支付保证应遵循以下步骤:1. 合同约定: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支付保证的类型、金额和有效期限,并在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相关条款。

2. 履行保证: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时缴纳保证金、购买保险或申请银行担保,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给甲方。

3. 保证有效期:支付保证应有明确的有效期限,在保证期限内乙方应确保施工按合同约定进行,并按时支付费用。

4. 保证索赔: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时支付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支付保证。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索赔,并提供相关证据。

5. 返还保证:一旦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支付保证(如保证金)应返还给乙方。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尊敬的各位领导: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我们郑重承诺:一、工资支付情况我们承诺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确保不拖欠、不少发、及时发放工资。

严禁将工资用于其他用途,保障农民工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工资支付方式我们将确保农民工工资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杜绝现金支付,保障农民工的工资发放过程透明、安全、便捷。

三、合理工资增长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变动和生活成本的上升,我们会合理调整农民工的工资待遇,确保他们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实现真正的脱贫致富。

四、严惩欠薪行为我们会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对欠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惩处。

同时,倡导行业内各企业建立联合机制,共同推动工资支付的规范和保障,防止欠薪现象再次发生。

五、加强管理和监督我们将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同时,广泛开展农民工权益保护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使他们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六、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此承诺书的行为,我们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不容侵害的,我们将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义务。

七、联络方式我们将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投诉电话,随时接受农民工的举报和投诉,并积极予以处理。

同时,在企业内部设立农民工维权小组,及时解决农民工的合法维权需求。

最后,对于每位农民工,我们郑重承诺:保障你们的权益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将坚守承诺,为你们提供一个尊重劳动、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日期:_______________单位(公司):_______________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____企业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范本明确工程款支付及施工责任

建筑施工范本明确工程款支付及施工责任

建筑施工范本明确工程款支付及施工责任一、工程款支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明确工程款支付的相关事项对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至关重要。

以下是针对工程款支付的一些建议:1. 阶段性支付: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可以约定工程款的阶段性支付方式。

例如,在合同中明确不同工程进度完成后应支付的款项比例或金额,并约定验收标准以及付款的时间节点。

2. 施工进度控制:为了保证工程款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工期计划以及相关的罚则和奖励措施。

当施工方按照工期要求完成工程时,可享受相应的激励措施,如减免一定比例的款项或给予奖励。

3. 工程验收: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验收的标准和程序,并明确验收通过后应支付的款项。

此外,还应设立一个专门的验收委员会,由双方共同组成,以确保验收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4. 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合同中应明确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如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或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同时,建议约定款项支付的时间节点或周期,以便双方能够按时进行资金安排。

二、施工责任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责任的范围和内容对预防事故和保障施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针对施工责任的一些建议:1. 施工方责任: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施工方的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设计要求施工、采用符合标准的材料和设备、安全施工、合理组织施工流程等。

同时,施工方应承担因施工不当而引发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责任,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赔偿措施。

2. 监理方责任:监理方在施工过程中起到重要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监理方的责任范围,包括对施工质量的监督、施工进度的控制、设计变更的审核等。

此外,监理方应对施工方违约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3. 甲方责任:甲方作为建设项目的委托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如按时支付工程款、提供相关的工程文件和资料、配合施工进度等。

同时,甲方应履行其在合同中约定的协助义务,如及时提供工地进入许可、安排相关配套设施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务费支付保证措施
劳务费支付保证措施
为贯彻国务院和北京市“建立农民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
措施
(一)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按照文件精神,重新调整企业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方法,优先保障企业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工资的资金。

(二)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及专业承包企业要建立本企业劳务费预留制度,为正常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资金保障。

各劳务分包企业要按照农
民工工资月结月清的要求,逐步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正常化,做到月
结月清。

(三)各分包队伍进场必须及时把三个保证金账户资料交到项目部备案。

将劳务费预留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的范围,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究企业管理者的责任。

(四)按国务院和北京市政策要求,应当做到企业对外施队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应监督外施队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五)更新网络系统增强管理效果
建筑实名制管理网络系统在人员备案、信息化管理、发放
实名制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具有能够满
足信息反馈全面准确,工程项目应用便利,备案信息一目了然,农民工工作考勤、工资发放可监控的能力,为企业便于应用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政府、总承包企业,来京劳务企业三方连为一条直线的网络初步形成,为全市建筑业应用实名制卡、做好劳务管理工作提供了
保证
(六)进京企业换发管理手册
为全面掌握进京企业情况,实现建筑业农民工全员持卡,市建委实施了进京企业网上复合备案信息,换发企业管理手册措施,对企业信用考评优秀和合格的企业提供绿色通道,便捷完成换发手册工作。

(七)全员实名制卡防拖欠
只有保证农民工人人持卡,才能实现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和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一是出台〈〈2008年北京建筑行业劳务管理工作要点》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障落实。

二是强化人员实名制备案,不备案的劳务队伍不能进入工程项目施工作业。

三是总承包企业工程项目要百分之百安装实名制IC系统和机具,工地实行全封闭,具备农民工刷卡进出工地的条件
(八)三个账户保工资发放
市建委提出了建立“三个账户”的措施,即:企业及其工程项目要建立劳务费专用账户,在劳务费结算支付发生纠纷不能及时完成结算与支付时启用,并主要用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企业要在工程项目建设之初,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在出现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的情况下启用,保证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劳务企业在签订施工项目合同和项目备案前,要在指定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通过实名制卡发放农民工工资。

(九)劳动合同确保合法用工
劳务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花名册、为
农民工进行人员备案、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详细记录农民工出勤、工资发放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这项工作必将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十)细管施工队长促管理
施工队长就是在工程项目上的劳务管理人员,是连接总承包企业和农民工施工的主要渠道,是劳务管理的关键环节。

加强对施工队长的管理,内容包括施工队长的信息备案、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能在两个企业同时任职、聘任与解聘手续等细节管理,从而保障施工队长这个环节向正常管理和有序循环的方向稳步发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