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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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
目录
前言 (1)
1 综合管理篇 (2)
2 路基工程篇 (10)
3 桥梁工程篇 (32)
4 隧道工程篇 (44)
5 路面工程篇 (52)
前言
本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归口管理。
本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研编单位为江西省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施工质量控制要点主要起草人:许润龙、胡钊芳、栾建平、彭东领、樊文胜、卢世军、郭捷菲、吴幸华、熊茂东、荣耀、谭显峰、钱宇峰、邹涛。
江西省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 综合管理篇
1.1 按照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全省高速公路质量目标是:实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优良品率达到10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以及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打造出2-3个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典型示范工程,培育出一批优秀团队,锻炼出一批技术人才。参建单位要强化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监督检查、信用评价等方面工作,大力推进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大力营造抓质量,出精品的质量氛围;规范管理,精细施工,将“粗活细作、细活精做、精益求精”的精细化管理理念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实现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1.2 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技术咨询等从业单位和人员,在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内,对质量负终身责任。各建设项目应按照《关于印发全面落实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交质监字【2008】2号),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和加强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的监督管理措施和要求。建立文件资料的签字认证和归档管理制度。在层层落实质量责任的同时,向上逐级报备责任人档案;真正做到责任落实有章可循,责任追究有据可查。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经交通主管部门鉴定后,将追究相关从业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1.3 应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1.3.1 厅质监站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各方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狠抓责任落实。对存在的实体质量问题和现场安全隐患,应分析原因,查找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漏洞,界定和追究参建各方的责任,督促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运转有效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效果。
1.3.2 省厅即将制定出台《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办管理办法》,就项目办责任、工作职责、奖励与处罚等进行规范;从明年起,省厅将依据该办法对各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比。
项目业主应强化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的意识,要依法对项目建设实施有效管理,必须切实履行对合同规定的履约要求、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坚决杜绝片面注重进度,忽视质量安全管理的现象。
1.3.3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机构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书面报告项目业主。施工单位拒不整改、不停止施工或者屡改屡犯的,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项目业主、厅质监站和省厅书面报告。
1.3.4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合同履约,落实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自检体系,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1.4 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单位业绩信用考核,有效规范从业单位行为。项目业主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所属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对质量问题突出、管理缺失、影响恶劣的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业主不得对其遮掩或仅做形式上的通报批评,必须立即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厅质监站要充分利用信用评价手段,对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一抓到底,认真处理,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业绩信誉和从业行为的监管力度。
1.5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把质量关口。
1.5.1 省厅将根据实际质量、安全状况,适时安排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1.5.2 厅质监站应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督查,每年每项目安排不少于四次质量监督检查。组织试验检测单位开展对比试验,对试验结果进行抽检复查。
1.5.3 开工前,项目业主要加强参建单位履约检查。要对照合同要求对参建施工、监理单位的进场履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达不到合同要求的人员、设备必须立即更换,直至满足合同要求。特别是桥涵构造物砼生产必须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集中拌和。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要成立专门的质量巡查组,并组建检测中心或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施工工艺、过程控制、实体质量以及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6 加强多层次的作风建设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技术水平。
1.6.1 省厅重点在政策、法规等方面组织培训。
1.6.2
厅质监站重点负责技术规范、标准、办法等方面的培训,以及质量监督人员行政执法和业务技术培训。
1.6.3 项目业主要组织对项目管理人员上岗前的统一培训;施工、监理单位进场前也应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项目建设过程中针对问题适时举办专题学习和现场交流观摩学习活动,总结教训,推广经验。
1.6.4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和工程进展,每月定期组织开展监理人员业务学习,总结上月监理质量、安全控制的经验教训,重点学习宣贯下阶段工程质量安全监理要点,及时有效地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加强事前主动控制。
1.6.5 施工单位应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加强事前主动控制。
1.7 为文明施工,规范管理,尽可能减小砼构造物施工对路基施工的影响,砼拌和站、梁场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7.1 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明确隧道、桥涵砼拌和站及梁场的设置原则和具体要求。宜将砼拌和站、梁场等场站建设费用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要求,分细目单独列入100章,并明确具体的计量条件。
1.7.2 砼生产宜集中拌和。特别是涵洞、通道等小型构造物,招标文件应明确砼需集中拌和。
除地形狭窄,没有条件的隧道施工外,拌和站严禁设置在路基填筑范围内。
1.7.3 梁板宜集中预制,原则上不允许将梁板预制场设置在填筑路基范围内。如确有特殊情况,满足不了上述要求的,应设置在已达路床标高的路段,具体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1.7.4 所有拌和站应采用自动计量的拌和设备,拌和设备宜有砼外加剂的自动计量装置。单机生产能力和规模应根据现场施工情况选定,一般应不小于50m3/h;应经标准计量部门标定,并加强过程校验,确保计量准确。
砼拌和站应配备相应数量的专用砼运输车辆、输送泵等配套设备及与拌和楼功率相应的备用发电机。严禁使用小型农用车运输砼。
1.7.5 砼拌和站通行道路应硬化,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利于雨水向场外排出。并应在场地外侧合适的位置设置沉砂井及污水过滤池,严禁将站内生产废水直接排放。
1.7.6 堆料场宜设置在拌和场内地势较高的部位,取料口应低于料场底(尾)端,排水坡度不宜小于3%,以避免污水污染集料。堆料场必须用砼硬化,硬化前进行压实处理,硬化厚度不宜小于15cm。不同规格集料必须严格分仓隔离堆放,各档材料间应设置砼或浆砌分隔墙,墙厚及墙高的确定应以分隔有效、杜绝窜料为原则,但墙厚不宜小于36cm,墙高不低于1m;
1.8 设计招标时,总体设计单位必须明确设计责任人和各专业负责人,以及其职责。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总体设计单位要根据不同地质勘察结果、以及相应的工程规模进行桥梁桩基试桩;通过试桩验算校核桩基参数选择的合理性,优化桩基设计。对于桥涵结构物相同或相近的,总体设计单位应负责编制和提供相关的标准图。
1.9 高速公路要全面推行设计外业验收和设计监理制度。高速公路项目外业完成后,项目业主应组织设计及相关单位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外业验收。外业验收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在设计招标时应予以明确。今后高速公路项目应实行设计双院制审查制和设计监理制,设计监理单位由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或竞价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同类项目设计咨询经验的单位来承担,设计监理的内容、程序、职责和权利等,除在设计监理合同中明确外,在设计招标时应作为设计合同的一部分内容予以明确,设计监理的主要职责是配合项目业主对外业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