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趣横生“十七字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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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趣横生“十七字诗”

我国的民间文学遗产十分丰富,在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充分发挥了汉语言文字的长处,创造出许多别具特色文学样式,“十七字诗”便是其中为人们所喜闻乐见的一种。

“十七字诗”全诗四句,前三句均为五字,末句为两字,共十七字,亦称“无赖体”,俗称“瘸腿诗”、“吊脚诗”、“翘脚诗”。这一诗歌变体早在唐末五代即已出现,盛行于宋代元丰、元佑年间。据宋人王灼《碧鸡漫志》一书的卷二记载,十七字诗是由民间曲艺艺人发明的,写瘸腿诗最负盛名的当推北宋著名曲艺家、浑话艺人张山人。据说当时有人用瘸腿诗影射朝廷,官府怀疑是张山人所为,曾抓他审问,可见其写的瘸腿诗影响之大。在他的影响带动下,泽州的孔三传、元佑年间的王斋叟、政和年间的曹组等人也都成了写瘸腿诗的高手。从内容上看,十七字诗是亦庄亦谐的结合,前三句多是庄重的内容,后一句多是诙谐风趣的调侃;从形式上看,它是整齐与错落的统一,前三句每句三顿,合辙押韵、通俗流畅,后一句跌落而为一顿,在节奏的起伏中增加了语言的音乐美。这种诗歌样式不仅保持了一般诗歌的概括性、抒情性和音乐性,而且具有独特的趣味性、通俗性和幽默诙谐的韵味。

明人冯梦龙撰《古今谭概》、郎瑛撰《七修类稿》和清人褚

人获撰《坚瓠集》、独逸窝退士撰《笑笑录》等笔记小说中都记载了一则内容大同小异的十七字诗故事: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有一人好作十七字诗,且才思敏捷,触目成咏。时徽郡天大旱,太守不思兴修水利,却率人下跪祈雨,连求几天,仍是晴空万里。这个人便作十七字诗嘲之:

“太守出祷雨,万民皆喜悦;昨夜推窗看,见月。”(《笑笑录》所载的前两句作“太守求雨泽,万民多感德,昨夜推窗看,明月。”)

太守得知后大怒,马上派人把他捕至衙门,说:“听说你善作十七字诗,好!我现在就罚你以我的别号‘西坡’当堂题写一首十七字诗,若写得好,就放你回家。否则,要用大刑。”

话音未落,其人已出口咏到:“昔人有东坡,今人有西坡。若将二人较,差多!”

太守听后,勃然大怒,将其重责十八大板。没想到,板子还未打完,其人又诗兴大发,吟诗一首:“作诗十七字,被责一十八;若上万言书,打杀。”

太守听后,真是哭笑不得,最终以诽谤、侮辱朝廷命官罪将其发配郧阳充军。其人的舅父闻讯赶来给其送行。甥舅相见,抱头痛哭。其人触景生情,又作诗一首:“发配到郧阳,见舅如见

娘。两人齐下泪,三行!”

原来这个人的舅舅一目失明。

来到发配之地,郧阳县令听说他是个作诗奇才,想见识见识,令他吟诗一首。这时县令的太太刚好从后堂走过,这个人见县太爷妇人虽然颇有几分姿色,但却是一双大脚,便即兴吟道:“环佩响叮当,夫人下画堂。金莲三寸小,横量。”

县太爷听后,感到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明代大文学家冯梦龙所编的《广笑府》中还记载有另外一则有关十七字诗的故事:有个姓潘的儒生赴京应举,途中上酒店喝酒。酒店女主人姓陆,人长得很漂亮,见客上门,态度和气,并作一首十七字诗赠送:“秀才本姓潘,应选赴长安,一举登高第,做官。”

儒生听后,亦作十七字诗一首答到:“佳人本姓陆,美质无瑕玉,念我客窗寒,同宿。”

店女好意相待,没想到却遭恶意侮辱,自然是不愿意,就去告。路遇一老人,老人听说此事后,也作十七字诗一首,劝女子不要将此事诉于官府,以免却许多烦恼。诗曰:“潘郎与陆嫂,无事寻烦恼,若还到官府,不好。”

通过上面所举,我们不难看出:十七字诗很像“打油”,是

登不得大雅之堂的。但是,因为它来自民间,构思巧妙,尤其是最后两个字,结构突兀,极尽诙谐幽默之能事,颇有“画龙点睛”之妙趣。所以,十七字诗“虽为小道,亦有可观焉”,很是为广大劳动人民所喜爱。后来,这种变体诗最终发展成为一种顺口溜式的民间曲艺形式,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三句半”。□刘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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