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0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4-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2、5.2.1、5.2.3、5.5.1、6.2.1、6.3.1、6.4.2、7.2.1、7.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同时废止。
主要技术内容《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以及有关的附录。
《规范》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2、增加了认证产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扩大规定;3、删除了模板拆除的验收规定;4、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5、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6、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7、完善了预制构件的进场验收规定;8、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规定;9、增加了回弹-取芯法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方法。
强制性条文《规范》强制性条文由2002版的15条减少为9条,均为在2002版强条基础上修订而成。
减少6条的原因为条文取消(施工技术要求在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已有规定)和修订后不适合再强制(严重缺陷、严重偏差的处理和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
《规范》强制性条文具体内容如下:《规范》强制性条文《规范》强制性条文《规范》强制性条文筑。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GB50300 -2013是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 一
准则,也是《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修订的主要依据。本次混凝土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修订就是遵照统一 标准的规定新增加及修改了很
多条款。
PPT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修订 有关背景
施工规范与质量验收规范目录比较
PPT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一)完善了验收的“基本规定” 规范第3章为“基本规定”,修改和增加内容的条 款如
下: 3.0.1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 筋、 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生产和施工方式相一 致且便于控制 施工质量的原则,按进场批次、工作班、楼层、结构缝 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说明】原2002版规定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分 为: 现浇结构子分部工程、预制装配式结构子分部、 预应力 混凝土子分部,现均不再作为特定的子分部 工程列出, 只作为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下的分项 工程。验收层次 划分更清晰,验收人员级别也下移。
4 模板分项工程
5 钢筋分项工程
5 钢筋分项工程
6 预应力分项工程
6 预应力分项工程
7 混凝土分项工程
7 混凝土分项工程
8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8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9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 9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
GB50666-201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3节21条
施工管理 施工技术 施工质量
与安全
3.3.8 施工中为各种检验目的所制作的试件 应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件均应及时进行唯一性标识;
2 混凝土试件的抽样方法、抽样地点、抽样 数量、养护条件、试验龄期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07 的规定;其制作要求、试验方 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 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 等的规定;
3基本规定
3节21条
施工管理 施工技术 施工质量
与安全
3.3 施工质量与安全
3.3.1 各工序的施工,应在前一道工序质量 检查合格后进行。
3.3.2 应及时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其 质量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的有关规 定。
3.3.3 对隐蔽工程应进行验收,对重要工序 和关键部位应加强质量检查或进行测试,并 应作出详细记录,同时宜留存图像资料。
编 和研究成果
制 借鉴有关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多项专题研究
过 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9
概述
立 项 背
《砼结构工程设计规范》GB 50010 《砼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景 《砼结构工程验收规范》GB 50204
和 《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9介绍
主讲人:刘 建 中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9
概述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前言 (3)1 总则 (4)2 术语 (6)3 基本规定 (7)4 模板分项工程 (10)4.1 一般规定 (10)4.2 模板安装 (10)4.3 模板拆除 (15)5 钢筋分项工程 (16)5.1 一般规定 (16)5.2 原材料 (17)5.3 钢筋加工 (19)5.4 钢筋连接 (20)5.5 钢筋安装 (23)6 预应力分项工程 (26)6.1 一般规定 (26)6.2 原材料 (27)6.3 制作与安装 (30)6.4 张拉和放张 (33)6.5 灌浆及封锚 (35)7 混凝土分项工程 (37)7.1 一般规定 (37)7.2 原材料 (39)7.3 配合比设计 (41)7.4 混凝土施工 (42)8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46)8.1 一般规定 (46)8.2 外观质量 (47)8.3 尺寸偏差 (48)9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 (51)9.1 一般规定 (51)9.2 预制构件 (52)9.3 结构性能检验 (54)9.4 装配式结构施工 (58)10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60)10.1 结构实体检验 (60)1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62)附录A 质量验收记录 (63)附录B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67)附录C 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方法 (69)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73)附录E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75)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 63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 244号)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204—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4.1.1﹑4.1.3﹑5.1.1﹑5.2.1﹑5.2.2﹑5.5.1﹑6.2.1﹑6.3.1﹑6.4.4﹑7.2.1﹑7.2.2﹑7.4.1﹑8.2.1﹑8.3.1﹑9.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 1.0.4 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 适用范围:
• 适用的混凝土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 构,
• 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 轻骨料混凝土系指干表观密 度≤1 950kg / m3的混凝土,常用的轻骨料有陶粒、自燃煤矸石、火山渣等。
第二章、术语
• 2.0.1 混凝土结构 • 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可分为现浇混凝土结构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 2.0.2 现浇混凝土结构 • 在现场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简称现浇结构。 • 2.0.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部件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简称装配式结构。 • 2.0.4 混凝土工作性 • 在一定施工条件下,便于施工操作且能保证获得均匀密实的混凝土,混凝土拌
第四章、模板工程
• 4.1 一般规定 • 4.1.1 模板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滑模、爬模、飞模等
工具式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支架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进 行技术论证。 • 4.1.2 对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 够的承载力、刚度,并应保证其整体稳固性。 • 4.1.3 模板及支架应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 和位置准确,且应便于钢筋安装和混凝土浇筑、养护。
• 4.5.6 对于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 底模支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 4.5.7 拆下的模板及支架杆件不得抛扔,应分散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应 及时清运。
• 4.5.8 模板拆除后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对变形和损伤部位应进行修复 。
2020年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XXXX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强制性条文3. 1. 7 设计应明确结构的用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3.2 对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当用内力的形式表达时,结构构件应采用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γ0S≤R(3.3.2-1)R=R(fc,fs,ak,…)/γRd(3.3.2-2)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在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对安全等级为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对地震设计状况下应取1.0;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基本组合计算;对地震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地震组合计算;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R(·)——结构构件的抗力函数;γRd——结构构件的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静力设计取1.0,对不确定性较大的结构构件根据具体情况取大于1.0的数值;抗震设计应用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代替γRd;fc、fs——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本规范第4.1.4条及第4.2.3条的规定取值;ak——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有明显的不利影响时,应增减一个附加值。
注:公式(3.3.2-1)中的γ0S为内力设计值,在本规范各章中用N、M、V、T等表达。
4.1.3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标准值fck应按表4.1.3-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标准值ftk应按表4.1.3-2采用。
表4.1.3-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表4.1.3-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N/mm2)4.1.4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设计值fc应按表4.1.4-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设计值ft应按表4.1.4-2采用。
表4.1.4-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表4.1.4-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4.2.2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混凝土相关的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
1口部、防护密闭段应各制作一组试块:
2每浇筑lOOm3混凝±应制作一组试块:
3变更水泥品种或混凝士配合比时,应分别制作试块:
4防水混凝土应制作抗渗试块。
6.4. 13坑道、地道采用先墙后拱法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l浇筑侧墙时,两边侧墙应同时分段分层迸行:
8.1.3: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散落的混凝土严禁用于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浇筑。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7.2.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编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验,并应对水泥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相关规定: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吨应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6.4.10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应合理分段分层进行,使混凝土沿高度均匀上升;浇筑应在室外气温较低时进行,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宜超过28℃。
注混凝土浇筑温度系指混凝土振捣后,在混凝土50-100mm深处的温度。
6.4.11工程口部、防护密闭段、采光井、水库、水封井、防毒井、防爆井等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部位,应一次整体浇筑混凝土。
4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上述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2010
4.7.1:钢管内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6.2.5:对耐久性有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应进行耐久性试验验证。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共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共条————————————————————————————————作者:————————————————————————————————日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共15条。
我将其归纳为四个方面:一、关于模板方面(4.1.1条、4.1.3条)4.1.1条:模板及其支撑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要、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3条: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学习心得:此两条主要说明模板及其支架的作用:保证模板及其支架的安全并对影响混凝土成型质量。
特别是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是保证施工中避免重大工程事故的重要一环。
所以在制订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周全,目前我们有较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此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及支顶易被忽视而造成结构缺陷。
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事故往往与模板有关。
其主要的原因均基于混凝土结构的自身特性,混凝土结构有三个特点:一是其主要承载材料混凝土的强度是逐渐增长的,在施工阶段时往往还达不到设计状态所要求的强度。
二是在施工期间结构尚未形成设计所要求的完整传力系统。
三是施工期间荷载不确定性太大。
当然在实际工程中,由于模板而引起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模板及支撑系统抗力不足。
2、拆模时间过早。
3、拆模施工中的操作错误。
4、拆模后措施不当。
所以,浇筑混凝土结构所用的模板应根据工程结构的形式、荷载的大小、地基土的类别、施工设备和支撑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施工中,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虽然模板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不属于验收的范畴而没有被列入规范,但是,它却是必须严格执行的措施。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10-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第4章有4条、第6章有1条、第9章有2条、第10章有2条、第11章有6条;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结构的设计,而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以及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新规范第3.1.1条、第3.1.2条之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在设计时,荷载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用;对极限状态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确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第3章“基本设计规定”之强制性条文:第3.1.8条: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第3.2.1条: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3.2.1)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建筑物二级严重一般的建筑物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4章“材料”之强制性条文:第4.1.3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应按表4.1.3采用。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C20 C25 C30 C35 C40fck 10.0 13.4 16.7 20.1 23.4 26.8ftk 1.27 1.54 1.78 2.01 2.20 2.39第4.1.4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表4.1.4采用。
注:1。
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变或直径<300mm,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解读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新规范 3.0.8)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材料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容量可
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扩大:
•
•
1 获得认证的产品;
2 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次批次的抽样检验均一次性检验合
格。 • 当上述两个条件都满足时,检验批容量只扩大一次。当
与GB50300-2013中第五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第六章“建筑工程
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的修订相符);
• 说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
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规定:“地基与基础” 分部工程将不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仅“主体结构”分 部工程中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作出相应规定,对于老一版规范规定的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参照本规范 执行。
一、新规范修订概要
• 《规范》共分10章,6个附录,主要技 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 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 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 部工程以及有关的附录。主要脉络与上一 版(GB 50204-2002 (2011版))没有太 大区别。
四、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8、调整了层高垂直度等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限值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轴线位置 底模上表面标高 截面内 部尺寸 基础 柱、墙、梁 楼梯相邻踏步高 差 层高垂 直度 >5m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表面平整度 10(8) 2 5 经纬仪或吊线、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5m 8(6) 经纬仪或吊线、尺量检查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规定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4.1.2 模板及支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并应保证其整体稳固性。
A、行业标准:《建筑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第6.1.2条(一般条款)规定:模板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模板安装应按设计与施工说明书顺序拼装。
木杆、钢管、门架等支架立柱不得混用。
2、竖向模板和支架立柱支撑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撑面积,且应中心承载。
基土应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
对湿陷性黄土应有防水措施;对特别重要的结构可采用混凝土、打桩等措施防止支架下沉。
对冻胀性土应有防冻融措施。
3、当满堂或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高度超过8m时,若地基土达不到承载要求,无法防止立柱下沉,则应先施工地面下的工程,再分层回填夯实基土,浇筑地面混凝土垫层,达到强度后方可支模。
4、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5、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6 、现浇多层或高层房屋或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施工荷载的承载能力,否则应加设支撑支架;2)上层支架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支柱,并应在立柱底铺设垫板;3)当采用悬臂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时,其支撑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必须符合设计构造要求。
7 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应选用桁架支模或钢管立柱支模。
当层间高度小于或等于5m时,可采用木立柱支模。
第6.1.9条(强制性条文)规定: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2 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
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或底座(掌握在工程特殊要求时,如转换大梁、或转换厚板时、模板支架立柱下基土松软时,必须加设脚手板或槽钢;模板支架立柱下为混凝土楼板时可不设置垫板),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经的间隙不得大于3㎜,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规定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4.1.2模板及支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并应保证其整体稳固性。
A、行业标准:《建筑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现浇多层或高层房屋或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施工荷载的承载能力,否则应加设支撑支架;2)上层支架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支柱,并应在立柱底铺设垫板;3)当采用悬臂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时,其支撑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必须符合设计构造要求。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7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应选用桁架支模或钢管立柱支模。
当层间高度小于或等于5m时,可采用木立柱支模。
第6.1.9条(强制性条文)规定: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2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
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或底座(掌20m 时,在最刀撑。
4×80㎜的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
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8㎜×3.5㎜钢管,用扣件与钢管立柱扣牢。
木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搭接,并应采用铁钉钉牢。
钢管扫地杆、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对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并应采用2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处进行固定。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第6.2.4条(强制性条文)规定: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2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1.9条的规定。
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其宽度宜为)。
号2及以上;集中荷载20KN/m级以上的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共15条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共15条。
我将其归纳为四个方面:一、关于模板方面(4.1.1条、4.1.3条)4.1.1条:模板及其支撑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要、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3条: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学习心得:此两条主要说明模板及其支架的作用:保证模板及其支架的安全并对影响混凝土成型质量。
特别是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是保证施工中避免重大工程事故的重要一环。
所以在制订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周全,目前我们有较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此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及支顶易被忽视而造成结构缺陷。
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事故往往与模板有关。
其主要的原因均基于混凝土结构的自身特性,混凝土结构有三个特点:一是其主要承载材料混凝土的强度是逐渐增长的,在施工阶段时往往还达不到设计状态所要求的强度。
二是在施工期间结构尚未形成设计所要求的完整传力系统。
三是施工期间荷载不确定性太大。
当然在实际工程中,由于模板而引起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模板及支撑系统抗力不足。
2、拆模时间过早。
3、拆模施工中的操作错误。
4、拆模后措施不当。
所以,浇筑混凝土结构所用的模板应根据工程结构的形式、荷载的大小、地基土的类别、施工设备和支撑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施工中,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虽然模板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不属于验收的范畴而没有被列入规范,但是,它却是必须严格执行的措施。
在施工之前必须制订严密的施工技术措施,其中必须包括模板设计及安全措施两个部分。
另外,方案还须经审查确定后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9
5.检验批的验收 ①实物检查
a.对原材料、构配件、器具等产品进场复验。 方法是: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 案。
b.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检 验方案进行检验。
c.对本规范中采用计量检验的项目,应按 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验。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 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
②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末端应作弯 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 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①的规 定外,尚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b.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一般结构—不宜 小于90°;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弯钩应 为13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9
(2019年版)
2019.04.01实施
讲师:
一、总则
1.宗旨: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泥土结 构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2.适用范围: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 不适用特种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
建筑混凝土结构范围:工业和民用房屋和一 般构筑物的混凝土结构工程。包括现浇结构、 装配式结构。混凝土结构含素混凝土结构、钢 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实践:违背以上两条;后果:发生施工安 全事故。
2.模板安装 主控项目:
①安装现浇结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 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 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 铺设垫板。
②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染钢筋和混凝 土接槎处。
这是防止混凝土结构受力性能造成不利影 响的技术要求。
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0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04 - 2015,自201 5年9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2、5.2.1、5.2.3、5.5.1、6. 2.1、6.3.1、6.4.2、7.2.1、7.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 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2月31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 17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 2002。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湿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以及有关的附录。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2.增加了认证产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3.删除了模板拆除的验收规定;4.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5.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6.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7.完善了预制构件的进场验收规定;8.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规定;9.增加了回弹一取芯法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方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附录C 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 件强度检验 能检验方法
附录D 结构实体混凝土 回弹-取芯法强度检验 附录E 结构实体钢筋层保护层厚度检验 附录F 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
附录D 结构实体检验 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附录E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 层厚度检验
2015版与2002版对比:删去1个附录,新增2个附录
质量,建筑工程的使用年限。
严格按规范施工可减少工程事故,提高混凝土结构的安全 性和耐久性。
共410页 8
一、混凝土结构规范的历史
(8)施工规范积极推广高强钢筋、高强混凝土及相关新材料 应用,促进了质量提高,并有效的降低了材料消耗和工程造 价,减少了材料生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9)施工规范加强了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与环境保护等 要求,有利于减少建筑施工操作的能耗及对环境的影响,促 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31日
共410页 2
一、混凝土结构规范的历史
1、我国混凝土施工及验收规范历次版本 1965规范: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10—65 1973 规范: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0—65 (1973修订版) 1983规范: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4—83 1992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4-92 2002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 范》 GB50204—2002 “施工与验收规范分离” 2011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 范》 GB50204—2002 (2011修订版) 2015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 范》 GB50204—2015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混凝土工程
1 基本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7.2.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 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2 模板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3 钢筋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5.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5 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7.4.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
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 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8.2.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8.3.1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混凝土设备基础
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7.1.4 进行抗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渗性能试验。
7.2.3 进行抗冻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冻融性能试验。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3.0.7 对重要工程混凝土使用的砂,应采用化学法和砂浆长度法进行集料的碱活性检验。
3.0.8 采用海砂配制混凝土时,其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3.0.8.2 对钢筋混凝土,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6%(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下同);
3.0.8.3 对预应力混凝土若必须使用海砂时,则应经淡水冲洗,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3.0.8 对重要工程的混凝土所使用的碎石或卵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88
4.2.1 抗冻融性要求高的混凝土,必须掺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其掺量应根据混凝土的含气量要求,通过试验确定。
7.1.6 含有六价铬盐、亚硝酸盐等有毒防冻剂,严禁用于饮水工程及与食品接触的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