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2103851cbd64783e09122bd3.png)
附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根据中发〔2017〕1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为落实省级人民政府改革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评价工作的导向激励作用,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二、评价内容与指标按照《意见》明确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评价内容分为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有关指标的分值和评价标准将根据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工作评价着重对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共设置6项细化评价指标;任务评价围绕改革实施范围及夯实改革基础、水价形成机制和奖补机制等改革重点任务进行评价,共设置14项细化评价指标。
具体评价指标详见附表。
三、评价方法与程序(一)评价方法。
评价工作采取自评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二)评价程序。
评价采取以下步骤:1.各省自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照本办法设置的评价指标,总结评价期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于次年1月15日前将自评结果和评价依据(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以下简称“四部门”)2.初步评议。
四部门结合日常督导检查情况,对自评结果进行初步评议。
3.抽查评价。
四部门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抽查省份,并组成工作组进行实地评价。
4.综合评定。
四部门对初评结果和抽查评价结果进行审议,对照评价指标打分并确定等级。
5.发文公布。
评价结果于次年3月底前由四部门联合发文公布。
(三)评价等次确定。
本评价采用标准分制(标准分=实际得分÷各省最高分×100),满分为100分。
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017年青岛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青岛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d7aeedf5551810a6f52486c5.png)
2017年青岛市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16〕24号)的精神以及《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编写和提报工作的通知》(青财预评〔2018〕2号)的要求,我局编写了2017年度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现予以公开。
一、专项资金绩效情况(一)专项资金设立情况设立时间:2015年1月1日。
设立依据:1、《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48号);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0号);3、《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1〕186号);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11〕31号);5、《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81号);6、《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17〕10号);设定用途:1、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主要用于重大引水调水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骨干河道治理、滞洪区建设以及江河湖库水系联通工程等。
2、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主要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更新改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灌溉计量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
3、水利防灾减灾,主要用于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海堤建设、防汛抗旱、防汛抗旱物资购置及管理等。
4、水资源节约与保护,主要用于水资源监测和监控能力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生态调水和用水结构调整、节水型社会建设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a5a4a56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f4.png)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已撤销),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6.06•【文号】发改价格〔2017〕1080号•【施行日期】2017.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0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厅(局、委、办)、国土资源厅:为深入贯彻中发〔2017〕1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要求,现就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潜力所在。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农业节水工作的“牛鼻子”,事关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水安全。
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努力缓解我国日益尖锐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必要而紧迫。
2016年1月《意见》印发以来,各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序推进,但一些地区仍然存在对改革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够、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资金筹集整合面临困难等问题。
2017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
现阶段要通过“花钱买机制”等方式,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同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调动各方推进改革的积极性。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农业节水作为方向性、战略性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意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完善支持农业节水政策体系,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农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9d25ca3dbef5ef7ba0d4a7302768e9951e76e00.png)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水利部•【公布日期】2016.12.02•【文号】财农〔2016〕181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81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以及《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相关要求,为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水利部制定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水利部2016年12月2日附件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水利改革发展,依据《预算法》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水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有关水利建设和改革的专项资金。
水利发展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绩效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
纳入中央部门预算的水利发展资金按照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水利发展资金由财政部会同水利部负责管理。
财政部负责编制资金预算,审核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预算,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水利部负责组织水利发展资金支持的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和工作清单建议方案,协同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与效益评估
![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与效益评估](https://img.taocdn.com/s3/m/d19bf400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bc.png)
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与效益评估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与效益评估---基于80个试点县的实践摘要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潜力所在。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价格水平总体偏低,无法发挥价格杠杆对促进节水的作用,造成农业用水方式粗放,难以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新常态,必须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用水管理体制,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在全国27个省80个县对农业初始水权、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等进行综合改革试点,2015年6月底完成验收。
总结此次改革经验,评估改革效益,发掘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对于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比较系统梳理了国内外有关农业水价管理方面文献,分析了我国农业水价改革的历程和影响因素,然后搜集整理了80个试点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第一手素材,结合对若干试点县实地调研,从水资源节约、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三个方面评估此次改革效益,同时发掘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考量了美国、日本和印度三国的农业水价政策制度,在此基础上,从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两个层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为推进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做出贡献。
关键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益评估;对策建议A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agricultural water price and its benefit evaluation ____ On the basis of the practices in 80 countiesAbstractThe agricultural industry is a huge consumer of water and has a great potential of water saving. It has long been a fact that, in China, the agricultural water price mechanism is far from being sound, and the general level of water price owns a low trend. As a result, it is difficult for the price leverage to function in water saving and impossible to guarantee the positive operation of agricultural water engineering. With the new normal of our social economical development, we have to perfect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of agricultural water use and better the price formation mechanism of agricultural water, so as to push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agricultural water price and attain the goal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agricultural water saving and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y itself, with the notions of creativity, coordination, environment protection, opening and sharing.In 2014,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Ministry of Financ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began to carry out pilot reform concerning agricultural initial water right, water price formation mechanism, precise subsidy to agricultural water & award mechanism of water saving, the construction of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 of agricultural water. Acceptance check was done at the end of June, 2015.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sum up the experiences of the reform, to evaluate the benefit, to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to suggest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policies, for the final purpose of push forward thecomprehensive reform of agricultural water price.The research methodology is a combination of both normal research and positive analysis. The author of the paper firstly gives a brief review of the documents both home and abroad concerning the management of agricultural water price. Then an analysis of the process and factors of influence in the agricultural water price reform in China is conducted. The writer of the paper next collected and cleared up the first-hand materials concerning the pilot reform in the 80 counties. Investigations and surveys were then made in some of the counties. Major problems are found out from the three perspectives of water resources saving, grain yield increase and increases of farmers’ income, with references to water price formation systems in the U.S., Japan and India. On this basis, some suggestions are made on the levels of management and functioning mechanism in order to made some contributions to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agricultural water price.Key words: agricultural water price; comprehensive reform; benefit evaluation; counter-measure目录第1章绪论1.1研究背景与意义1.1.1研究背景1.1.2 研究意义1.2 研究思路与方法1.2.1 研究思路1.2.2 研究方法1.3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1.3.1 本文的创新1.3.2 本文的不足第2章文献综述2.1 国外文献综述2.1.1农业水价制定中的效率和公平研究2.1.2 农业水价计量模式与标准研究2.1.3农业水价对节水的影响研究2.2 国内文献综述2.2.1农业水价制定方面的研究2.2.2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的研究2.2.3农民用水组织方面的研究2.3简要评述第3章我国农业水价改革的历史进程与发展3.1我国农业水价改革的历史进程3.1.1 改革起步阶段(1980~1987年)3.1.2 改革探索阶段(1988~2001年)3.1.3 改革深化阶段(2002~2007年)3.1.4 综合改革阶段(2008年至今)3.2 我国农业水价改革的持续发展3.2.1 “三位一体”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3.2.2 “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3.3 我国农业水价改革的影响因素3.3.1 农业用水管理处于转型期,给水价改革带来不确定性3.3.2 农业水价属性与改革路径认识不同,增加了水价改革难度3.3.3 用水户支付能力与意愿,对农业水价改革形成制约第4章试点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情况与评估4.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选择情况4.1.2试点方案的出台4.1.2试点县的选取4.1.3试点工作要求与实施机制4.2 试点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本情况4.2.1水权分配情况4.2.2水价制定情况4.2.3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情况4.2.4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情况4.2.5用水合作组织情况4.2.6工程建设与计量设施配套情况4.3 试点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的效益4.3.1节水效果明显,灌溉服务提升4.3.2生产能力提高,粮食普遍增产4.3.3增产促进增收,农民收入增加4.4 试点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4.4.1对水价改革认识不到位,水价调整难度较大4.4.2精准补贴资金渠道不明确,工程措施支撑不够第5章典型国家农业水价政策制度与经验借鉴5.1典型国家农业水价政策制度5.1.1美国农业水价政策制度5.1.2日本农业水价政策制度5.1.3印度农业水价政策制度5.2 典型国家农业水价经验借鉴5.2.1农业水价改革方面的经验和启示5.2.2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方面的经验和启示5.2.3农业灌溉用水补贴方面的经验和启示5.2.4农业节水激励政策方面经验和启示第6章推进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建议6.1加快完善农业水权交易机制与水价形成机制6.1.1完善农业水权交易机制6.1.2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6.2抓紧建立精准补贴长效机制与节水激励机制6.2.1建立精准补贴长效机制6.2.2建立节水激励机制6.3理顺规范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6.3.1理顺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6.3.2规范农田水利工程经营机制参考文献致谢第1章绪论农村税费改革以来,随着“两工”和农业税逐步取消,灌区末级渠系工程建设投入剧减,灌溉工程管理主体缺位,农民对缴纳农业水费有抵触心理,水管单位农业水费收取率下降,农民和水管单位矛盾呈激化趋势,极大制约了灌溉工程良性运行和灌区长远发展,威胁着国家粮食安全。
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
![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03c603a0722192e4536f64c.png)
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0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厅(局、委、办)、国土资源厅:为深入贯彻中发〔2017〕1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要求,现就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潜力所在。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农业节水工作的“牛鼻子”,事关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水安全。
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努力缓解我国日益尖锐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必要而紧迫。
2016年1月《意见》印发以来,各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序推进,但一些地区仍然存在对改革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够、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资金筹集整合面临困难等问题。
2017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
现阶段要通过“花钱买机制”等方式,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同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调动各方推进改革的积极性。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农业节水作为方向性、战略性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意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完善支持农业节水政策体系,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农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充分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遵循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的原则,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先行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抓好试点示范,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形成示范效应,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结报告]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结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951d9f61998fcc22bcd10dcf.png)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结报告]一、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在2017年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基础上,2018年4月27日,县人民政府批转了《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相继于5月21日批转了《xx县灌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xx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xx县农业水价改革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试行)》、《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制度(试行)》等七项制度。
今年,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办公室制定了《xx县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为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程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农田水利设施健全完善情况在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数据基础上对全县各中小型灌区灌溉面积进行核定,因作物轮种、退耕还林还草等原因,各灌区有效灌溉面积核定为:塘曲灌区2.15万亩,新塘曲灌区3.619万亩,刚北灌区(三角城种羊场)27000亩,黄玉灌区1.68万亩,尕曲灌区,2.44万亩,塘渠灌区1.607万亩,刚北灌区(红山村)0.14万亩。
近三年我县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其中2016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56万亩,2017年新增高线节水灌溉面1.2万亩,2018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5万亩。
同时,也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工作,2018-2019年共投入299万元,对我县五个中小型灌区进行了维修养护,完成了塘渠灌区水权证的发放,产权证及管护证发放完成。
完成了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重点推进灌区既定目标,确定黄玉灌区为2020年重点改革推进灌区。
三、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情况由于我县灌区农作物结构单一,土地产出率低,粮食作物收入占农民总收入比重较低,多年未征收水费。
自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以来,在调研各灌区耕地等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按照《青海省用水定额》进行了初步的水权分配,将水权优化分配到各中小型灌区。
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e3fb561bb52acfc789ebc95d.png)
附件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080号)和《浙江省农业水价改革总体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7〕118号)等文件要求,为落实各级政府改革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评价工作的导向激励作用,加快推进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各市、县(市、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二、评价内容与指标按照《浙江省农业水价改革总体实施方案》明确的农业水价改革目标任务,评价内容分为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有关指标的分值和评价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08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并将根据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工作评价着重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建立、信息报送、宣传发动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共设置5项细化评价指标;任务评价围绕改革实施范围、夯实改革基础、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机制、节水奖惩机制等改革重点任务进行评价,共设置15项细化评价指标。
具体评价指标详见附表。
三、评价方法与程序(一)评价方法。
评价工作采取自评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评价程序。
1.县级自评。
各县(市、区)对照本办法设置的评价指标,总结评价期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经设区市相关部门复核后,于当年9月底前将自评结果和评价依据(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上报省水利厅、财政厅、农业厅和物价局(以下简称“四部门”)。
2.初步评议。
四部门结合日常督导检查情况,对自评结果进行初步评议。
3.抽查评价。
四部门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抽查县(市、区),并组成工作组进行实地评价。
4.综合评定。
四部门对初评结果和抽查评价结果进行审议,对照评价指标打分并确定等级。
5.发文公布。
评价结果于年底前由四部门联合发文公布。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农业水价改革工作总结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农业水价改革工作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959ccef90912a216157929ba.png)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农业水价改革工作总结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结报告一、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在20XX年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基础上,20XX年4月27日,县人民政府批转了《xx 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相继于5月21日批转了《xx县灌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xx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xx县农业水价改革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试行)》、《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xx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制度(试行)》等七项制度。
今年,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办公室制定了《xx县20XX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为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程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农田水利设施健全完善情况在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数据基础上对全县各中小型灌区灌溉面积进行核定,因作物轮种、退耕还林还草等原因,各灌区有效灌溉面积核定为:塘曲灌区2.15万亩,新塘曲灌区3.619万亩,刚北灌区(三角城种羊场)27000亩,黄玉灌区1.68万亩,尕曲灌区,2.44万亩,塘渠灌区1.607万亩,刚北灌区(红山村)0.14万亩。
近三年我县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其中20XX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56万亩,20XX年新增高线节水灌溉面1.2万亩,20XX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5万亩。
同时,也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工作,20XX-20XX年共投入299万元,对我县五个中小型灌区进行了维修养护,完成了塘渠灌区水权证的发放,产权证及管护证发放完成。
完成了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重点推进灌区既定目标,确定黄玉灌区为2021年重点改革推进灌区。
三、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情况由于我县灌区农作物结构单一,土地产出率低,粮食作物收入占农民总收入比重较低,多年未征收水费。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总结报告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总结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73762a2c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a5.png)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总结报告第一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总结报告附件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总结报告(参考提纲)一、基本情况典型地区自然地理条件、种植结构、水资源条件、农业水价等基本情况,农业水价改革存在的问题等。
二、主要经验对照《试点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综合推进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总结试点工作中某一或某些方面富有特色和成效、可供借鉴推广的做法、模式,以及值得注意的问题。
三、取得的成效尽可能量化说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促进节水减排、提高水费收取率、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促进增产增收、降低水费支出、吸引社会资本等方面的效果。
四、有关建议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紧密结合试点工作,从组织保障、政策需求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推广试点经验、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建议。
第二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报告中小企业获取国家资金补助轻松申报几十到几千万政府资金的信息服务平台附件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提纲)一、基本情况试点县地形地貌、耕地面积与有效灌溉面积,试点核心区面积、作物类型、种植结构、农业供水成本、改革前后农业水价等情况。
二、组织实施试点工作组织机构设立、职责分工及履职等情况。
三、任务落实(一)农业水权分配。
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明晰农业水权、确权发证、水权交易等情况。
(二)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农业供水成本、改革前后执行农业水价标准(说明执行水价与成本的关系,是否达到运行成本、全成本水价或适当盈利水平),以及农业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落实情况等。
(三)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系统梳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情况,包括奖补对象、奖补方式、资金来源及规模等情况,对奖补效果进行定量和定性的描述、对奖补的可持续性进行论证(说明试点区折合每亩或每方补贴多少,全县推进需多少资金,是否有相应资金来源等)。
中小企业获取国家资金补助轻松申报几十到几千万政府资金的信息服务平台(四)用水合作组织建设。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估研究r——以内蒙古杭锦旗为例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估研究r——以内蒙古杭锦旗为例](https://img.taocdn.com/s3/m/42f0ec3c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3f.png)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估研究r——以内蒙古杭锦旗为例伊热鼓;姜文来【摘要】[目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估是对改革运行效果及模式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改革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绩效.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估,对衡量改革绩效与目标的一致性、探寻改革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思考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未来发展方向具有重要意义.[方法]杭锦旗位于内蒙古黄河南岸灌区,是西北地区渠灌典型代表,作为改革80个试点县之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文章以杭锦旗为例,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有机结合,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评估的指标体系,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农业水价改革绩效评估.[结果]2014年杭锦旗农业水价改革的绩效评价为0.416,2015年改革的评估结果为0.620,增加了1个等级.[结论]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其中,经济绩效最为明显,节水绩效和社会绩效继之,生态绩效最小,但考虑到观察年限较短,政策的滞后性等原因,需要继续观察研究.【期刊名称】《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年(卷),期】2018(039)007【总页数】6页(P153-158)【关键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灌区;绩效;评估【作者】伊热鼓;姜文来【作者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北京 10008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北京 10008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270 引言2014年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等4部委于联合发文,提出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全面推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与农业节水激励机制。
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估,对于衡量改革绩效与目标的一致性、探寻改革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思考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未来发展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国外研究分析了农业水价政策变化对农户行为、经济效益和社会福利的影响。
Alireza Nikouei等[1] 认为实施水价政策重要目标为来满足粮食安全,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2017年度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acf081c1482fb4daa48d4b89.png)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 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新中国成立后至2015年底f 我国农村供水工程先后历经了自然发展、饮水起 步、饮水解困、村村通自来水及饮水安全五个发展阶段,自2016年起进入农村饮 水安全巩固提升的新阶段。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中央决定在"十 三五"期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财政部、卫计委、坏保部、住建部联合E 卩发通知并召开视频会,要求各地围绕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和目标要求,以健全机制、强化管护为 保障,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逬一步提升农村集中供水率、自 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
山东省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并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编制了专项规划,初步 建立了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引导用水户广泛参与的机制,并通过强化地方行政首 长责任制,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2016年,山东省提出"加快农村基 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任务"的战略目标,并于5月在《山东省农村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中提出"通过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巩 固提升,构建起’水源安全体系、供水工程体系、运营管理体系、月艮务保障体系、 政府监督体系”等五个体系,进一步提升水质合格率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 行管理水平"。
(二) 项目预算支出情况纳入此次绩效评价范围的22个项目预算总投入46407.85万元,其中省级 财政投入2200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300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19021.65万元, 其他资金投入2386.20万元,各级资金投入比例见下图:图1 :各级资金投入比例图(三)项目计划实施情况县级财政占比41% 市级财政占比6%其他资金占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涉及14地市22个项目县,重点支持新建、改扩建集中供水工程,改造、配套、联网现有小型分散工程,改善水源和主管网等,以逬一步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福建水利专项资金转移支付2017绩效
![福建水利专项资金转移支付2017绩效](https://img.taocdn.com/s3/m/2b2b8e98561252d381eb6eb1.png)
福建省水利专项资金转移支付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一、基本情况(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年底前完成项目中央资金支出(80%以上)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绩效考核结果与明年中央资金安排挂钩。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完成项目省级资金支出(80%以上)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绩效考核结果与明年资金安排挂钩。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一)前期准备情况。
根据福建省2017年度县级山洪灾害防治实施方案批复,我县积极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根据项目规模及中央、省、市下达资金情况,及时沟通县级财政申请配套资金。
根据省里统一安排,2018年2月12日省统招完成后,我县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针对项目的实施设立项目自评方案。
(二)组织过程情况。
1、及时监督项目进展情况,收集项目进展、资金支付情况等项目相关材料;2、对照绩效自评各项指标抓好项目自评工作;3、对自评内容进行分析,形成总结,为下一级段项目实施打好基础。
(三)分析评价情况。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着手从5个方面开展绩效自评:1、项目资金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到位率,项目资金支付率;2、建立项目绩效指标:项目产出数量、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完成时效、项目成本控制等指标;3、对效益和服务满意度进行分析,形成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目前项目只有小部分完成,其余正在进行,尚未全部完成。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分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两部分组成,其中中央财政资金下达的49万元(宁财农指〔2017〕39号)、省级财政资金下达的15万(闽财农指〔2018〕6号)已到位,县级配套114.6万正在协调,将于近期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省里统一安排,乡镇高清视频系统于2018年2月12日完成省统招,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我县已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合同。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地方水利建设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地方水利建设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51bb7ff9f524ccbff0218407.png)
地方水利建设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三明市水利局职能是:负责实施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监督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等。
现在职干部职工73人,经费来源是财政核拨。
2017年预算安排资金70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598.52万元,预算总支出为704.96万元。
2017年决算年初结转结余1535.3万元,本年收入15349.7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本年支出15706.16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本年结转结余1178.88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水利厅{闽发改网农业〔2015〕138号},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明市水利局明发改农业〔2015〕245号,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组织编制重大水利发展规划,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和水库、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查处重大涉水行政违法案件,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和河流堤防护岸、排涝设施、农田水利建设等。
项目年度绩效总目标为加强防汛预警山洪灾害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堤防管理防洪项目的立项批复及招投标,加强项目单位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完工验收后预期会增进当地水利防洪堤防设施的建设,保障水利生态发展。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对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进行部署,组织编制重大水利发展规划,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水旱灾害和水库、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进行了组织部署,对水土流失和河流堤防护岸、排涝设施、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推进实施。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7年度地方水利建设专项支出预算安排2400万元,总投入2400万元,资金到位2400万元,实际使用24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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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初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推广水价改革和水权交易的成功经验,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计量,合理调整农业水价,建立精准补贴机制。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
鼓励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扶持其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主体。
积极发展农村水利工程专业化管理。
2016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
综合改革的意见》,目的是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我省改革目标是在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必须尊重农民意愿,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水价制定要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制度安排要最大程度惠及广大农户,让农民在高效用水前提下用的起水,在积极参与改革中共享改革成果。
我省各地市按计划部署实施改革任务,依据山东省制定的整体推进计划制定了市级的总体推进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市改革任务的推进和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山东省制定了省级总体实施方案,计划用十年时间,即从2016年至2025年完成山东省境内8208万亩农业灌溉面积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并将改革任务分解到了17个地市。
同时要求,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地区要加快推进改革,用3—5年时间率先实现改革目标。
(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省水利厅的安排,2017年度12月底前我省使用省级补助资金的16个市(不含青岛),计划完成改革面积235万亩。
各市及所属县区在分配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年度实施计划,计划当年完成改革面积297.03万亩。
三、评价基本情况
2.完成数量:60个项目县区共实施了341.06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超省级计划亩数(235万亩)106.06万亩,超出比例为45.13%。
3.完成质量:
(1)60个项目县区共有48个县区制定了水价产生制度。
(2)60个项目县区内供水计量设施的达标完成面积339.93万亩,农田灌溉体系的完善面积340.08万亩,节水技术和措施的推广面积340.31万亩。
(3)60个项目县区共发放21473份水权证书,包含287.33万亩项目区面积。
(4)60个项目县区内共发放产权证书4612份,包含295.68万亩;发放使用权证书8457份,包含面积286.80万亩。
(5)60个项目县区内共有淄博沂源县等12个县区发放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资金共计222.90万元。
4.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非常显著。
按项目区作物增产数量测算,可促进增收
134,40.00万元。
同时,提高了灌溉效率,且在省工方面通过项目灌溉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来降低劳动强度,解放了劳动力。
(2)社会效益非常显著。
各地的农业灌溉用水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灌溉用水的利用率、保证率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促进了农业高产制、高效率的发展,增加了各地的群众满意度,提高了群众节水灌溉的积极性。
(3)生态效益非常显著。
在生态效益方面,水价的实施,节约了当地水资源,缓解了水资源供需矛盾,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根据各县区统计,按照亩均年节约用水40立方计算,改革实施区年可节约用水13640万立方。
(4)可持续影响非常显著。
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的可持续影响效
果显著。
各项目县区改革实施面积处均成立用水者协会(组织)并将产权移交给协会(组织),各地均制定了水价实施方案,以确保用水协会长期有效运行及可持续性发展。
(5)受益群体满意度较高。
通过满意度调查问卷显示,各地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为满意(满意度为96.16%)。
五、存在的问题
(一)各地项目的实施方案有待进一步优化
评价中发现,各地编制的实施方案在可操作性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进度安排平均化,不符合实际规律。
水权制度、奖补机制等配套政策的研究滞后,改革任务落地难。
(二)绩效管理意识不到位,绩效目标申报不规范
16个地市均未按照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在评价过程中,评价组要求各地
市组织相关县区补充完善绩效目标申报表,截至评价结束,60个项目县共计补充
完成绩效目标申报表57份,还有3个县区未补报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制度体系需进一步要完善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制度体系已得到初步的建立,但由于还处于改革初期,还存在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地方,如实施方案(含总体实施方案及年度实施方案)编制与评审制度、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制度等。
(四)各地督查制度中,缺少对农村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评价的细化的、量化的标准
省水利厅制定了《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督查办法(试行)》,该办法主要是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工作进行督察,代替不了年度改革任务的验收制度。
在本次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发现各地不同程度的存在改革任务管理不规范,缺少统一的验收制度等问题,导致对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无法进行准确的判断和量化评价。
六、意见建议
(一)强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督查制度,细化、量化评价指标
建议进一步强化督查制度,并在督查指标体系中,细化、量化各项指标,将改革任务及其子任务细化,分别进行督察。
避免在同一区域五项改革任务没有同步开展、同步完成的情况下,出现以偏概全或局部影响全局的督查结果。
同时,探索将督查申报材料、督查结果与相关档案作为绩效评价的依据之一,尽量减少项目单位准备资料的难度和工作量。
(二)推进管理标准化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不同于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改革分五个方向的改革任务,每个改革任务又分多个子项目。
需要有一个规范的、标准的管理体系,特别是不同于其他任务的方面,以确保改革任务实施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项目实施保驾护航。
(三)项目管理中应加强制度执行的严谨性
鉴于评价中发现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如方案编制、预算编制、项目采购、验收等方面,建议各项目县应该加强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从严、从细,严格执行现有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制度。
(四)关于投资结构问题的建议
鉴于评价中发现的2017年度改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投资结构中省级专项资金占比过高的现象,随着后续改革任务实施中改革任务面积大幅增加、难度逐渐加大、
单位面积投资需求量增加的因素,建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在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方面的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强力推进PPP模式,开启农村水利工程投融资创新模式,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减少政府的投资压力,逐步形成较为合理的投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