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工程法规复习第一章提纲资料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名师复习重点(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2013单)法律部门包含的主要法律(见表1-1)。
表1-1法律部门包含的主要法律2Z2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一、法的形式(2011单;2012单、多)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具体内容(见表1-2)表1-2 法的形式二、法的效力层级(2012多)(一)宪法至上(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宪法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同一行政区划)(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四)新法优于旧法(五)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见表1-3)表1-3 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情况(六)审查与备案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审查:2、所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除行政法规外均要报国务院备案。
其中特别的地方:(1)地方性法规,省一级制定的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一级制定的要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2)部门规章,省一级制定的需报国务院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设区的市一级制定的要报国务院、同级人大常委会、省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习题1】下列法律中,属于行政法的是()。
A.《公司法》B.《建筑法》C.《合同法》D.《行政处罚法》【答案】D【习题2】下列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与其常委会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C.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与其常委会D.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E.国务院各部委【答案】AC【习题3】按照上位法与下位法的法律地位与效力,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建筑法》高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B.《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高于《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C.《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高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D.《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高于《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答案】D【解析】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的效力是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具体表现为宪法一法律一行政法规一地方性法规等,其法律地位与效力依次降低,而地方性法规之间没有高低上下之分。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
2024二建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归纳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 法的形式。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规章,一般以“规定”“办法”命名。
-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2. 法的效力层级。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 在建设工程中,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都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2.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的非常设下属机构。
-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 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 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 代理的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如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等。
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内部资料)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内部资料,注意保存保密)重点掌握的法律法规:1、物权法2、建筑法3、招标投标法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劳动合同法7、合同法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1、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负责。
建造师管理体制原则:“分级管理、条块结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各部门(本专业)、省建设厅和同级各专业部门(本省、本专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原则:“分级别,分专业”。
一级设置10 个专业,二级设置 6 个专业。
2、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由六大标准支撑,即执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
3、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管理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
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 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 年;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减去已用时间)。
4、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共1种,须重点掌握):(1)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并执业;(2)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未变更注册单位,而在另一家企业从事执业活动;(4)所负责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企业。
5、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接受120学时继续教育。
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违法行为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
6、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物权法都属于民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税法属于经济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属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2018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第1章复习重点汇总
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相关考题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C)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A.备案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C)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D)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冲刺精华讲义(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冲刺精华讲义(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一、法律部门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法律体系分为: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共七个法律部门。
【提示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规范;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
【提示2】行政法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
二、法的形式名称法律形式制定单位宪法宪法全国人大XX法法律(民法通则除外)全国人大及常委会XX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XX地方XX条例地方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XX地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三、法的效力层级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各扫门前雪:(1)法律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新旧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2.家长负责制: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二节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分类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非企业法人行政有独立经费的,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事业需要核准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不需要的,成立起具有法人资格社团三、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教程-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教程-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情分析本章属于基础的法律知识介绍,框架性地介绍了建设工程领域中的基本法律制度。
全章九个小节,每部分内容独立,难度不大,容易掌握。
从历年考试来看,本章分值较多,但考题难度不大,属于“应得分”范畴。
学习方法上,可采取逐一突破的策略。
预计2020年本章分值在15分左右。
【知识框架】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指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是根据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的不同)。
【提示】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01法的形式名称法律形式制订单位宪法宪法全国人大XX法法律(民法总则)全国人大及常委会XX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XX地方XX条例地方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XX地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结论】法的形式一般包括:创制机关性质及级别;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例题·单选题】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最高人民法院『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形式。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是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是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是司法解释。
【例题·多选题】下列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C.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D.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E.国务院各部委『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形式。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2014二建法规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前重点整理版资料
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要点】国家对民事活动、经济活动的监管需以“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为界限不得越位。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
(二)民法商法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等属于民法商法。
(三)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乡规划发》、《建筑法》等属于行政法。
1(四)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审计法》、《统计法》、《标准化法》、《预算法》、《反垄断法》、《节约能源法》、《土地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属于经济法。
(五)社会法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是在国家干预社会生活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门类,所调整的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社会与不同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
《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属于社会法。
(六)刑法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这一法律部门的主要内容。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内部资料,注意保存)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1、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物权法都属于民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属于经济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属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2、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和休息权,我国劳动法对此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
3、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构成,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或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有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法人的行为能力由其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所决定,其行为能力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撤销。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中建设资金属于财,施工中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属于物,房屋、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行为均属于行为,建筑作品、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图等属于智力成果。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4、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包括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
某类民事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顺利得到实现,取得了各自的利益,从而使该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属于自然终止,发生不可抗力属于致使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属于违约终止。
5、订立建设工程合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其中,行为的内容合法首先是指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不包括地方法律和地方规章),其次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章节知识要点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章节知识要点法律体系基本框架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律、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法的形式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政府规章6、国际条约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之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使用的特殊情况6、备案和审查法人制度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法人具备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法人分类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法人的地位在建设工程中,大多数建设活动主体是法人。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不具备法人资格。
项目经理部是企业法人授予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代理制度代理法律的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法律的主要种类1、委托代理2、法定代理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1、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2、一般代理行为无法定的资格要求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代理行为的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代理法律关系1、一般情况下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2、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3、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无权代理1、自始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终止表见代理1、必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2、须本人存在过失。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总结.pptx
三、物权效力
第一章笫五节债权制度
一、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
(一)合同
(二)侵权
(Z)无因管理:(损己利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 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四)不当得利:(损人利己)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 三、建设工程债的分类 (一)施工合同债(二)买卖合同债(三)侵权之债 第一章笫六节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I、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2、专有性3、地域性4、期限性] 二、知识产权的类型比较 三、著作权类型 四、知识产权侵权赔偿 实际损失f非法获利f许可使用费的倍数T法院酌情(著作权、商标权50万元以下,专利权100万元以下)+制止侵 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笫一章笫七节担保制度 一、担保合同的从属性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与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贲人。发生以下情况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合同约定的工程晚收合格的;
(Z)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六、签字盖章
施工管理文件,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盖章。
包含多个专业的施工管理文件,由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五、法的横向冲突
第一章笫二节法人制度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当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地位与作用和法律关系 (基本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建设单位也有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当 笫一章笫三节代理制度 一、代理: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方实施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当民事责任。(被代理人独立承当) 代理人(不是当事人,是工具、跑腿的,没独立人格) 二、法律特征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三、代理的分类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要点.doc
第一章建设工程法律制度一、建造师相关的管理制度1、掌握注册管理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屮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才能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建造师注册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各注册有不同的条件、期限和相应的规定。
其屮,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变更注册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在全国范I韦]内有效;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二级建造师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在当地政府辖区内有效。
2、掌握执业管理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可扌!!任建设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及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造师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工稈服务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单位,但不得超出受聘单位业务范围执业;除非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H停丁•超过120天并经发包方同意,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有权在木人执业活动屮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保管和使用木人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对木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对侵犯木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以及接受继续教冇等。
建造师有义务遵纪守法,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稈,保证执业成果质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守国家和他人的秘密,主动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执业活动。
3、掌握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造师执业划分14个专业,其屮铁路工稈未区分工稈类别,其余各专业丁•稈均划分为不同的工稈类别,不同的T稈类别又细分为不同的项H并依据相应的、不同的计量单位分为大型、中型、小型项目。
二级建造师可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稈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4、掌握监督管理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对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与阻挠。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法规第一章知识点
章节分析各章内容:ø 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ø 2z2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ø 2z2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ø 2z2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ø 2z205000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ø 2z2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ø 2z2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ø 2z208000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2z2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z2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2z2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2z2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2z2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2z2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2z2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历年真题分析】本章主要包含了最基本的法律制度与建筑工程领域各项规定。
历年本章题目所占分值一般在10分左右,单选题与多选题题型都包括。
从近三年的考试内容看,各节均有考点和命题点。
ø 2014年分值:单选:9分。
多选:2分。
合计:11分。
ø 2015年分值预测:按11分以上准备。
【本章重点】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法的形式、法的效力层级、代理的主要种类、代理行为的设立与终止、物权的种类及设置方式、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设工程担保的方式和责任、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本章难点】u 法的效力层级u 代理的主要种类u 物权的种类u 建设工程担保的方式和责任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主要知识点: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2z2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重点:法的形式难点:法的效力等级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关注】七个法律部门ø 宪法ø 民法商法ø 行政法ø 经济法ø 社会法ø 刑法ø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知识点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轮换考点)国家根本大法,确立社会制度,例如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自治法等知识点二、民法商法(招投标法属民商法)(常考点)民商合一:例如,民法通则、物权法、公司法等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知识点三、行政法(常考点)调整行政关系,带“行政”字样;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知识点四、经济法(常考点)调整国家干预经济过程中各种关系。
建筑二建第一章知识点
建筑二建第一章知识点建筑工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它不仅代表着人类智慧的结晶,也承载着人们的居住和工作需求。
作为建筑工程的基础知识,建筑二建第一章知识点涵盖了一系列与建筑结构相关的内容。
下面我将为大家系统地介绍这些知识点。
1. 结构力学结构力学是建筑工程中最基础的学科之一。
它研究物体在外力作用下的力学性质,包括静力学和动力学两个方面。
在建筑设计中,掌握结构力学知识可以帮助我们合理选择材料、确定结构形式和计算荷载等。
2. 建筑受力分析建筑受力分析是建筑设计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
它通过对建筑结构所受外力和内力进行计算和分析,确保建筑结构的安全可靠。
在受力分析过程中,我们需要考虑建筑材料的力学性能、结构的几何形状以及外部荷载等因素。
3. 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是目前建筑工程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结构形式。
它的主要特点是强度高、耐久性好、可塑性强。
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和施工中,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材料性能、建筑构造及施工工艺等知识。
4. 钢结构钢结构是一种适用于大跨度空间的建筑结构。
相比于传统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具有自重轻、施工速度快等优点。
钢结构的设计需要考虑材料的强度、稳定性以及防腐措施等因素。
5. 建筑抗震设计地震是常见的自然灾害之一,对建筑物造成的破坏常常是灾难性的。
因此,在建筑设计中,抗震设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抗震设计需要考虑地震力的作用、结构的破坏机理以及结构的震动控制等方面的知识。
6. 建筑物的运行与维护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漏水、裂缝等。
运行与维护是保证建筑物正常运行的一个重要环节。
了解建筑物运行与维护的知识可以帮助我们及早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7. 管道工程管道工程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主要涉及到水、电、气等方面的工程。
在管道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中,我们需要考虑管道的布置、管材的选择、管道的绝缘与保温等因素。
以上介绍的是建筑二建第一章的主要知识点,这些知识点是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基础,掌握了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管理。
2024年二级建造师公共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讲义
2024年二级建造师公共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章讲义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建设工程法律基础法的效力层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的备案1.2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提示:不动产需登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资源)【物权的设立(不动产)与合同效力(买卖合同)的关系】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分】物权效力,由《民法典-第二编物权》评价合同效力,由《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评价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无关【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设立自登记时设立 自占用或交付时设特殊动产(机动车、船舶、航空器)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担保合同从合同 【担保物权】权利人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债权债务人担保人 主合同抵押的实现(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例题:在建船舶3月1日抵押给甲借100万元未登记 3月5日抵押给乙借200万元未登记3月6日抵押给丙借500万元3月7日登记 3月8日抵押给丁借300万元3月9日登记 质权分类: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
1.出质人: 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质权人:债权人。
2.动产质权的特点: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抵押不转移占有)权力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权利出质的质权 可质权的权利(票) (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1.3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考点一:知识产权法律特征考点一:增值税(新增)【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例如:A-B-C-D四个消费主体D是最终消费者,流转过程中产生了流转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1)13%,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2)9%,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3)6%,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4)0%,纳税人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1)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备注: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额的抵扣】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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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Z3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纵向冲突】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Z3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横向冲突】
新的与旧的冲突
按新的
同一机 关制定
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
按特别
新的一般和旧的特别冲突 谁制定谁裁决
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性法规,国
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2Z201022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 (1)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法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一次性的具 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 (2)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后果归企业法人承担。 二、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1)是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 工作; (2)每个施工项目上必须有一个经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经理; 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注意】原理总结:无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还是法定代 表人,其授权行为的法律后果,都由企业法人来承担。
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条件】一个单位要具备法人资格,应答满足4个条件: 1.依法成立。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 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4.有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或其他 执行职务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2Z2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Z20103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一、代理的法律特征 (一)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二)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三)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四)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2Z2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Z2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宪法及相关法
法律框架
2.民法商法
3.行政法
4.经济法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5.社会法 6.刑法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Z3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形式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法规
制订机关
名称规律
全国人大
2Z20103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2Z2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Z20103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二、代理的主要种类 (一)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因委托代理中,被 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意定 代理”或“任意代理”。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 章。 (二)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代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9年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2Z2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Z2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2Z2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2Z2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2Z2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2Z2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2Z2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分类】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 成立日期,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 (2)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 机构。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 法人资格;依法需要登记的,自登记之日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城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 人、基层群众自治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责的法定 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即:政府机关无需办理登记)。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必须是独立 法人。建设单位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2Z201022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企业法定代表 人
项目经理
企业法人
项目经理部
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模拟题】下列关于项目经理部与企业法人法律关系的说法, 正确的有( )。
A.项目经理部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 B.项目经理部的职责、任务和组织形式由项目经理决定 C.项目经理是一种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 D.推行项目经理责任制,意味着项目经理是项目经理部的法定 代表人 E.项目经理部未按合同完成施工任务,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C
务院裁决
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
不同一
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
机关制
决
定
A部门规章与B部门规章冲
突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国务院裁决
冲突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真题】关于规范性文件效力比较及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 )。
A.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 B.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地方政府规章 C.地方性法规在本辖区内的效力高于法律 D.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 由国务院裁决 E.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 国务院裁决 【答案】AD
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模拟题】以下关于施工企业法人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企业自成立时起取得法人资格 B.施工企业法人的行为后果由其法定代表人承担 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项目经理承担 D.项目经理的行为后果由施工企业法人承担 【答案】D
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XX法》
国务院
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及常 《XX条例》 委会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设区的市级政府
《XX规定》、《XX办法 》、《XX实施细则》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真题】下列工程建设规范性文件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是 ( )。
A.安全生产法 B.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C.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