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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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工程项目的收尾管理(工程项目收尾管理包含收尾阶段、保修阶段和保修期结束后阶段的管理),维护公司信誉和整体利益,全面兑现工程承包合同,特制定本办法。
1.2 工程项目收尾阶段是指工程项目开通交付日至项目满足终结条件并经公司批准项目撤销的时段。
1.3 工程项目保修阶段是指工程项目按照合同和业主要求,进入保修之日起,至工程项目保修期满(且工程质量保证金全部返还)的过程。
第二章管理职责
2.1 工程管理部负责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开通情况,及时收集项目开通、进入收尾阶段的项目名单。
2.2 项目进入收尾阶段,项目部应制定收尾工程责任分工,明确竣工资料、竣工结算、变更索赔、财务核算等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报公司各对口部门进行审核。
2.3 收尾阶段公司各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工作进行对口指导和管理。
2.4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要按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业主、接管使用单位的要求,督促项目部尽快满足终结条件。
2.5 公司各相关部门确认项目满足终结条件并填写《工程项目管理终结审核表》后,交公司工程管理部汇总,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项目终结,项目部撤销。工程项目由收尾阶段转入保修阶段。
进入保修阶段的项目,仍应明确保修阶段的项目主责人(原则上安排原项目经理或原项目主要负责人)。
2.6 工程管理部协助建立保修阶段工程项目保修台帐,制定回访计划。工程项目保修阶段的保修、回访等工作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督促项目保修阶段的主责人组织完成。
第三章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管理
3.1 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后,项目部的主要任务是:
3.1.1组织对验收时业主提出的质量缺陷进行修复,完成剩余尾工。
3.1.2负责本项目竣工资料的编制、汇总和移交。
3.1.3组织本项目的复验,办理有关工程移交事宜。
3.1.4负责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3.1.5负责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3.1.6组织进行与业主的工程价款的结算与回收;清理与各分包商、供货商的价款并支付。
3.1.7协助业主完成工程项目组成固定资产。
3.1.8财务帐项的移交,结余物资的处理,机械设备的移交或转移。
3.1.9组织编写施工技术总结并上报公司。
3.1.10接受公司审计部对项目依法审计和公司考核评价组对项目的终结考核评价。
3.1.11公司和业主安排的其他工作。
3.2 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人员管理:
3.2.1工程项目开通交付后,公司根据项目收尾进展情况,进行项目人员精简。
3.2.2工程项目基本完成收尾阶段工作,经公司各对口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提请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
3.2.3 调出收尾项目的各相关人员,遇到原收尾项目需要时,必须随时回原收尾项目处理相关业务。新项目的经理必须服从公司调遣原收尾项目的相关人员。
3.3 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财务管理:
3.3.1工程项目经验收并与接管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后,项目部应积极组织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和回收。
3.3.2项目部在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后,资金分配方案必须报公司财务会计部批准,未经批准,各项目不得动用。
3.3.3进行收尾项目的尾工、整修、结算、清算等业务,需发生费用的,需先提报费用计划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工程管理部、财务会计部、工程经济部等部门进行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才可发生费用。
3.3.4进行收尾项目的尾工、整修、结算、清算等业务所发生的费用,经财务会计部按照批准的费用计划进行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师批准后,方可在本项目列销。
3.4 项目管理终结,应满足以下条件:
3.4.1工程项目已经开通并经过验收,项目与使用单位的交接手续已办理完毕,经验收单位确认并形成书面材料。
3.4.2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已按照业主的要求汇编,并向公司有关部门办妥移交、报送等各种手续。
3.4.3按工程承包合同要求与接管使用单位(业主)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3.4.4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完成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
3.4.5与各分包商、供货商合同责任已经履行完毕。《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已经履行完毕。
3.4.6完成财务账项的移交、资金的回收(质保金除外)及债权债务的清理。
3.4.7协助业主完成工程项目组成固定资产。
3.4.8竣工资料已向公司综合部档案室办妥归档手续;
3.4.9工程技术总结已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并办理交接手续。
3.4.10剩余物资、小型机具、周转材料已按规定处置完毕。
3.4.11会计档案已向公司财务科办妥存档手续。
3.5 项目部应在满足终结条件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工程管理部写出
项目部撤销申请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劳动人力资源部、综合部、安质环保部、财务会计部、机械部、物资部、工程经济部和审计部等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签认《工程项目管理终结审核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据此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项目终结,由人力资源部下达文件撤销项目部,并负责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置。工程项目由收尾阶段转入保修阶段。
3.6 项目部自批准撤销之日起10日内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将以下资料办理归口移交;
3.6.1工程质量保修书、经验收单位确认所形成的书面材料、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工程技术总结、会议纪要等有关技术资料列出清单向公司工程管理部移交,并办理签字手续;
3.6.2竣工文件及业主签署的移交表等列出清单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并办理签字手续;
3.6.3财务会计档案列出清单向公司财务会计部移交,并办理签字手续;
3.6.4项目公章、项目财务专用章、办公设备等列出清单,向公司综合部等部门移交,办理签字手续;
3.7 工程项目结算、价款回收及债权债务未处理完毕且又未办理任何符合法规手续的,其差额部分列入该工程项目的成本。
3.8 由公司综合部档案室、工程管理部、财务会计部、工程经济部和审计部负责对项目移交的各种档案、资料、报表、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办公设备等妥善处理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