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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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 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失业 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和其他需要扶助的人的权益的法律。 社会法的目的在于,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上述各种人 的权益实行必需的、切实的保障。
包括劳动用工、工资福利、职业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社 会救济、特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如劳动法、职业病防治 法、残疾人保障法等。
事件
自然事件: 自然灾害、
人的生、死
法律 事实
社会事件:罢工、战争
是否以意志为转移
行为
事实行为 民事行为
是否有 意思表示
行政行为等
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就能产生相应
法律效果的行为。如:侵权行为、 先占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 物、无因管理、正当防卫等。
民事行为:必须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如:合同
1.1 法的特征与价值
1.1.4 法的作用:
规范作用:法基于其规范性而对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
1. 对本人行为的指引作用; 2. 对他人行为的评价作用; 3. 当事人双方的预测作用; 4. 对违法行为的强制作用; 5. 对一般人行为的教育作用。 举例:《婚姻法》的颁布和实施
社会作用:法作为社会关系调整器对社会所产生的影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 成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构成要素有三: 主体、客体、内容。
特征:
① 法律关系以相应的法律规范为存在前提; ② 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 ③ 法律关系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 ④ 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的运行:一定法律事实的产生
秩序:法律所要实现的最基本的价值和首要价值,它构成法律调整
的出发点,也是法律所要保护和实现的其他价值的基础。
自由:法的最高价值、法的根本目的、法的评价标准。
自由的相对性
正义: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法的评价体系、法的推动力量,也是
衡量法律优劣的尺度。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
效率:法的重要价值目标,没有效率的法律不能称之为好法。
二. 体系配套,三层次相互协调; 三. 法律体系有待修改和完善。
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
一. 拾遗补缺:应对新情况、制定新法仍是立法机关的重 要任务;
二. 对过时、落后和冲突矛盾的法律及时发现、修改补充, 做好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
三. 消除现行法律中的“概括性”、“政策性”等非科学 因素,使法律更具可操作性。
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 管理或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经济法大体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 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 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方面的法律;二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 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财政、税务、金融、审计、 统计、物价、技术监督、工商管理、对外贸易等方面的法 律。
1.3 市场经济与民事法律机制 (一)主体机制 1. 市场经济的主要参与者是民商事主体 2. 市场主体的地位平等 3. 市场主体的活动自愿 4. 市场主体从事活动必须具备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5. 民商事主体的种类有自然人、法人、合伙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能力,即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始于出生终于 死亡。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1.1 法的特征与价值 1.2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与法律渊源 1.3 市场经济与民事法律机制 1.4 经济纠纷的解决机制 1.5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6 经济法律关系
1.1 法的特征与价值
1.1.1 法的概念
法是由统治阶级意志决定的,由国家制定、认可的, 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说文解字》记载,“法”的古体字是“灋”。“灋,刑 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人身权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特定人身相联系而又不 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 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 亲属权 继承权:胎儿的特留份 监护权
财产权
物权:所有权
用益物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矿权、国有资
限制物权 源使用权、国有企业经营权等
民商法
民商法是规范社会民事和商事活动的基础性法律。我国采 取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 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 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它包括自然人制度、法人制度、 代理制度、时效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 度、人身权制度、亲属和继承制度等,如民法通则、婚姻 法、合同法等。
调解: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就争执的问题 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行为。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 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第 三方,由第三方对争议予以裁断的行为。
诉讼:法院在所有诉讼参加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审 理和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此过程产生的各种法律 关系的总和。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 担民义务的资格。
①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16-18;精神状况健康; ② 限制行为能力:10-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③ 无民事行为能力:10以下,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 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商法调整的是自然人、法人之间的商事关系,主要包括公 司、破产、证券、期货、保险、票据、海商等方面的法律。
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 括有关行政管理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察与 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国防、外交、人事、民政、 公安、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侨务、教育、科学技术、 文化体育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 律等。
① 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 ②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14-16,8项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应当负刑事责任。除外,因不满16周岁不 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 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③ 减轻刑事责任年龄:14-18,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④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的,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 事责任。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 。
1.3 市场经济与民事法律机制
1.3 市场经济与民事法律机制 (二)权利义务机制 民事权利 人身权:以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财产权: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知识产权:既包含人身权又包含财产权的民事权利 民事义务 一般义务:诚信义务、公序良俗义务、
权利不得滥用、公平竞争 具体义务: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
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刑法所调整的是因犯罪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它是在个人或 单位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事法律的情况下,给予 刑事处罚。
刑法执行着保护社会和保护人民的功能,承担惩治各种刑 事犯罪,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以 及公民各项合法权利的重要任务。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 《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3年,
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 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6年。”; 《合同法》第129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和仲 裁时效为4年”; 《民法通则》136条:“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 未声明;延迟或拒付租金;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1年”; ③ 最长时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行为、赠与行为、结婚行为等。
1.3 市场经济与民事法律机制
(三)行为规范机制 4. 市场主体可委托他人代理从事活动 (1)以被代理人名义活动 (2)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 (4)代理的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1.4 经济纠纷的解决机制
1.4 经济纠纷的解决机制 (一)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
5. 诉讼以公开为原则,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 6. 诉讼判决书和仲裁裁决书的强制执行方式有异。诉讼判
决的效力直接,而仲裁裁决则需要接受司法监督,并由 获胜方申请法院执行。
诉讼时效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① 一般合同诉讼时效2年; ② 特殊: 《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 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仲裁等方面的法律。 这方面的法律不仅是实体法的实现形式,而且也是权利实 现的最重要保障,其目的在于通过程序公正保证实体法的 公正实施。
我国法律体系的特征
一. 立法速度快、七部门法律齐全,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
1.2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与法律渊源
1.2.2 法律渊源 定义:法律规范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 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
规及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自治条例、国际条约 效力等级: ① 取决于制定机关的地位 ② 特别优于一般 ③ 后法优于前法 ④ 符合宪法
1.3 市场经济与民事法律机制
担保物权:抵押权 、质押权、留置 权
债权: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1.3 市场经济与民事法律机制
(三)行为规范机制: 1.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运行 2. 市场主体的行为有合法与违法之分 3. 市场主体的合法行为称为民事法律行为 4. 民事法律行为需具备四个条件 实质要件:①行为人合格;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形式要件:④法定或约定的的形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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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 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 法律效力和地位,普通法不能根宪法相抵触,其制定和修 改程序也较普通法更为严格。
宪法的子部门法包括:①国家机关组织法②选举法和代表 法③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如《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④立法法和授权法⑤国籍法⑥公民 基本权利和义务法⑦法官法和检察官法⑧其他附属法律和 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国旗法》、《国徽法》、《戒严 法》等。
偿或惩罚的制度。 构成:社会危害性、违法性、过错 种类包括: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1.4 经济纠纷的解决机制
(二)解决纠纷的方式 1. 协商 2. 调解 3. 仲裁 4. 诉讼 (三)责任追究的程序 1、仲裁程序 2、诉讼程序: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
协商:纠纷双方当事人,就争执的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从而消灭纠纷的行为。
响。 1. 政治职能:维护统治阶级 2. 社会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1.2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与法律渊源
1.2.1 法律体系 定义:一国的全部法律规范依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所组成的有
机统一体,是各项制度在法律上的反映。 1. 法律体系由诸多法律部门组成 2. 我国法律体系的特征 3. 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
1.1.2 法的特征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特殊的社会规范;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社会规范; 法是具有普遍效力的社会规范; 法以权利、义务为核心; 法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1.1 法的特征与价值
1.1.3 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就是法这种客体对于主体所具有的积极意义,是法对主体 需要的满足及其程度。换而言之,是法律的存在给人类社会带来的美 好的、正面的、积极的意义。
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1. 解决纠纷的范围不同。涉及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不可适 用仲裁;
2. 仲裁和诉讼不可同时适用。如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 院进行诉讼,二者只能择一;
3. 仲裁须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而诉讼不需要当事人协商一 致;
4. 程序不同。诉讼为二审终审,可上诉、申诉,仲裁则一 裁终局,一般不可上诉、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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