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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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成本分析与控制

一、质量成本的概念

所谓质量成本,其内在含义就是以倾向为表现形式的质量理想状况与现实状况的差别。它具有三个基本属性:一是质量成本是质量问题的经济表现,它以货币作为“语言”;二是质量成本把质量投入与质量损失联系起来;三是质量成本不是财务会计中的成本概念,具有一定的隐含性。

质量成本概念是一个产生、发展和完善过程,这一过程与质量管理有密切关系,从发展的眼光看质量成本的定义为:企业为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以及因没有达到质量标准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之和。质量和成本是一个事物的两个侧面,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辩证统一。

质量成本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内部成本管理的重要方面,是产品成本的构成部分。控制质量成本的目的: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识别其它方面的问题或需求,建立质量和成本目标。

一、质量成本概念的不完整性

将质量成本狭隘地认为只是质量不足所导致的成本,而将质量过剩问题所导致的成本排除在质量成本管理之外。

由质量不合格(不足)而引致的各种支出包括:对质量不足的预防与检验成本和由于质量不足而引发的失败成本两大类。在此基础之上,质量成本管理的其他内容,如质量成本属性、成本分析、成本控制等也都是以质量不足为前提。

将质量过剩引致的成本作为质量成本的组成部分其原因有二:首先,质量成本管理的客观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过去由于科学技术的限制,企业、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产品生产多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质量不足问题,所以质量管理、质量成本管理都是以质量不足为管理的中心,人们千方百计的提高产品质量,以使产品能够满足客户的要求。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几十年来在质量管理上的不懈努力,现代产品的质量已有了明显的提高,人类社会实现了产品质量的整体性飞跃,质量过剩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这种情况的变化决定了不能再忽视质量过剩问题,对质量成本概念应当加以重新定位,使之完整地包含质量不足成本和质量过剩成本两个部分。其次,人们对质量成本管理的主观认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过去人们对质量成本管理的认识存在偏颇,表现为在管理中存在“三重三轻”的现象,即重管理轻经营、重质量轻成本、重不足轻过剩:所谓重管理轻经营是指现代质量成本管理将注意力集中于生产过程,只关注产品质量成本的预防、控制等管理环节,而对于质量管理的结果是否能为企业的经营带来效益却很少关心。重质量轻成本则是指现代质量成本管理活动的目标和对象存在偏差,并未真正将控制质量成本作为管理活动的目标,而错误地将目标定位在质量控制上,这使得质量成本管理与质量管理混为一谈,其结果是企业只重视产品质量的提高而不注意质量改善会给企业效益造成的影响。重不足轻过剩则是指现代质量成本管理过多的是将精力集中于对质量不足成本的管理;一味地对质量不足进行改进,而不关心质量是否已超过用户实际需要。过高的提升产品质量,将可能产生不良的结果:一方面质量的过度提高耗费了企业大量资源,另一方面过高的质量不为顾客所察觉或接受,从而无法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与质量管理的初衷相违背。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渐形成,不考虑企业效益的缺点必须克服,因为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经济效益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自然更加注重对于成本的控制和对经济效益的提高。所以“三重三轻”的错误观念在市场经济的浪潮申逐渐被涤荡清除,人们逐渐认识到应当加强对质量过剩问题的管理,这将有助于形成正确的成本效益观念。

二、质量成本概念的完善

(一)引入新的质量管理观念是完善质量成本概念的基础。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的保证。自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质量成为竞争的核心因素,企业也越来越重视质量管理。与发达国家一样,全面质量管理曾在我国引发了质量管理的一场革命,使我国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从根本上提升到较高的水平。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化和顾客需求日趋多样化,过去那种单纯以国家或行业标难为质量判断依据的工程导向的质量观,越来越显示出其局限性。高质量未必代表必胜的优势,因为高质量也常常不被顾客所接受,同时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质量的提高往往要以人力、物力、技术、信息、管理等成本的追加为代价,这最终会抵消质量提高所带来的利润优势。特别是当产品质量普遍得到提高,使竞争者处于大致相同的质量水平时,如何在保证一定质量水平的前提下,实现对成本的有效控制成为竞争取胜的关键。

于是,将质量与成本双重因素考虑进去,我们提出了以既能满足顾客需求又能减少过高质量所带来的不经济现象为判断标准的“合理质量”的管理观念。一方面,为了满足顾客的需要,企业必须保证质量;另一方面,为了减少成本耗费,赢得利润,企业又不能盲目地提高质量。质量也应把握一个合理的“度”,以寻求顾客与企业双方利益的满足。这才是质量管理所要达到的真正目标。笔者认为,把握“合理质量”的深层内涵,关健在于力求实现三个层次的平衡。

第一,寻求顾客满足与产品质量水平之间的平衡。满足顾客需要是社会生产的目的,也是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因此,质量工作必须始终以顾客需要为根本,质量水平也应以达到顾客期望的质量为最低界限。同时,应当明确,质量只有能被顾客所认知和接受时才有意义,否则就是无效质量或不必要质量。所谓无效质量是产品质量完全或部分与顾客需要发生背离,从而不能为顾客所接受,这实际上是质量传递的失效:而不必要质量则是指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远远超出了顾客的期望,虽然它也可能实现顾客的需要,但要以失去后续提高质量的潜力为代价。无效质量和不必要质量共同导致了企业产品的质量过剩,它意味着成本的损失和浪费,是“合理质量”所不容许的。

第二,寻求产品更新周期与质量保证期的平衡。在科学技术与竞争的驱动下,新产品层出不穷,产品开发周期和寿命周期日趋缩短,这也增强了追求“合理质量”的迫切性。一方面竞争呼唤高质量的产品,而耐用性是质量的重要标志。企业在“以质取胜”观念的引导下,不惜花费大量的投入,研究开发质量高、耐用性强的产品。另一方面,产品更新换代速度的不断加快,使消费者的口味不停地转换,最终将使高耐用性的产品在市场上过早地淘汰,而企业在提高产品耐用性(即质量)方面的高成本支出得不到相应的高回报,不可避免地会蒙受损失。“合理质量”则要求: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尽可能地与产品更新换代的步伐保持一致,并形成动态平衡。从而可以避免由于过高质量而带来的浪费。

第三,寻求产品部件间质量的协调与平衡。这是针对同一产品不同部件的“合理质量”要求而言的。通常情况下,如果一种产品的关键功能部件因达到自然寿命而发生报废,往往使整件产品退出使用,而其他部件被分解并继续使用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关键功能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就决定了整件产品的使用期。那么,其他部件能够超过该期限继续使用的功能部分,完全可视为一种过剩质量。“合理质量”要求的最佳状态是:同一产品的各种不同部件达到相同或者相近的质量水平,使用寿命尽可能地趋于一致,从而减少不必要质量所耗费的成本。

总之,“合理质量”观念更加突出了质量成本管理的经济效益原则,它严格区别于以行业或国家标准为判断依据的工程导向的质量观念,是一种较为先进的管理思想,同时也为完善质量成本概念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质量成本的内容

质量成本一般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预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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