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一、目的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依法和科学地管理水环境、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在全省范围内对主要江河、湖库划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与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密切相关,环境功能区划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不同地区在环境结构、环境状态和使用功能上的差异,对相应区域进行合理划定,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全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区划原则区划遵循“合理划分、严格保护、有利发展”的总体原则,具体区划原则有:1.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的原则;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3.水域兼有多种功能时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4.汇入干流的功能目标要求不能相差超过一个级别的原则;5.对专业用水区及跨界管理水域统筹考虑的原则;6.适应流域内经济和城镇发展规划的要求,兼顾上、下游地区利益。
三、区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2001年);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6.《自然保护区类型及级别划分原则》(GB/T 14529-93);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8.《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9.《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导则》。
四、区划范围对以下地表水体划分环境功能区:六大水系干流;汇水面积在1000km2以上或重要的一级支流、二级支流;流经建制市及自治州首府所在地的河流;出境跨界及州市跨界河流;大中型水库及水面面积1 km2以上的湖泊;县级及其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及环境敏感水域等有必要纳入省级区划的其他重要水域。
五、区划期限区划基准年为2010年;区划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六、区划分类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实施水域分类管理。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技术方案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技术方案一.区划原则1、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应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当代和后代赖以生存的水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及动植物正常生存,实现可持续发展。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应以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为优先保护对象。
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排放污水,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它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排放量,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粪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3、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预防为主的原则当地表水做为地下饮用水源地的补给水,或地质结构造成明显渗漏时,应考虑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影响,防止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污染,将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陆上污染源进行统筹考虑,保护地下水水质。
4、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的原则划分水环境功能区时不得降低现状水质对应的使用功能。
对于水资源丰富且水质尚好但尚未开发的地区.确因发展经济的需要要求降低水体现状功能时,应论证降低水质要求是否影响该区未来水环境质量提高要求。
井做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必要性说明。
5、水域兼有多种功能时接高功能保护的原则当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时,按最高功能划分水环境功能区。
跨国界、省界等水域还应按相应标准中的高标准值保护,在各国和各省有不同的水质标准时,也依高标准值管理。
6、对专业用水区及跨界管理水域统筹考虑的原则属于专业用水单一功能的水域。
如卫生部门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及其卫生防护区,渔业部门划定的渔业水域均为专业用水区,分别执行专业用水标准,由相应管理部门依法管理。
跨界管理水域应规定跨界控制断面的水质要求和允许排污总量指标。
对可生物富集、环境累积的有毒有害物质,应在源头严加挫制。
对跨界水域,以下游对水质的功能要求作为划分依据。
7、与调整产业布局、陆上污染源管理紧密结合的原则为实现水环境功能区保护目标。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表示省境外河流。
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简本(最终)
目录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1)(一)指导思想 (1)(二)区划原则 (1)(三)区划目标 (2)四)数据来源及标准 (2)二、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概况 (4)(一)自然环境状况 (4)(二)经济社会及资源利用概况 (8)三、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12)(一)森林质量有待提高 (12)(二)生物多样性减少 (13)(三)湖泊富营养化严重 (14)(四)自然灾害频繁 (14)(五)农村面源污染加剧 (15)(六)建设项目的生态恢复滞后 (16)(七)土地退化加速 (16)四、生态环境敏感性 (18)(一)土壤侵蚀敏感性 (18)(二)石漠化敏感性 (18)(三)生境敏感性 (19)五、生态服务功能及其重要性 (20)(一)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性评价 (20)(二)土壤保持功能重要性评价 (21)(三)石漠化控制功能重要性评价 (21)(四)水源涵养重要性评价 (21)(五)自然人文景观保护功能评价 (22)(六)社会生产功能评价 (22)(七)营养物质保持功能评价 (23)六、生态功能区划 (24)(一)分区方法 (24)(二)区划系统 (25)七、分区特征概述 (30)(一)生态区 (30)(二)生态亚区 (34)(三)生态功能区 (46)(四)生态功能区类型 (68)八、生态功能区划实施 (75)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应用生态学原理,坚持以人为本,以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增强生态支撑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充分认识云南省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及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的基础上,划分生态功能区,明确对保障云南省生态安全有重要重要意义的区域,为云南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云南省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区划原则1可持续发展原则实现区域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增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撑能力,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云南独龙江流域水环境现状及保护对策措施研究
根 据 《云 南 省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2010—2020年)》,独龙江入境至出国境段水环境 功能为饮用一级,水质类别为 《GB3838-2002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Ⅱ类。根据 《怒江州水功 能区划》,独龙江干流分为 2个水功能区,一是独 龙江藏滇缓冲区,为国家级区划跨省水域,由入境 口至贡山县南代,长 40km,与西藏自治区为上
下游关系,现状水质为Ⅱ类,规划水平年水质目标 为Ⅱ类;二是独龙江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区划, 由贡山县南代至国境界线,全长 760km,属高黎 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状水质为Ⅱ类,规划水 平年水质目标为Ⅱ类。 32 独龙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分析
为保护和掌握独龙江水质,从 2016年 9月开 始,怒江州环境监测站对独龙江马库断面进行常规 水 质 监 测, 监 测 指 标 为 水 温、 pH、 电 导 率、 CODMn、BOD5、 DO、 氨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高 锰 酸盐指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 群等共 30项。根据独龙江马库断面 2017年全年 (4月和 6月因天气原因,未采样) 及 2018年上半 年 (1月因天气原因,未采样) 监测结果,准要求,其中 DO、氨氮和总磷监测 值在Ⅰ ~Ⅱ 类 标 准,CODMn、BOD5、石 油 类、阴 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等其他指标均可达到 Ⅰ类标准,重金属等指标基本未检出。这表明独龙 江干流水质较好,水质基本未受外界干扰。主要监 测指标见表 1和表 2。
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云南省⽔资源公报云南省⽔资源公报2012年度云南省⽔利厅⼆〇⼀三年六⽉综述2012年全省年平均降⽔量1090.1毫⽶,折合降⽔总量4177亿⽴⽅⽶,⽐常年偏少14.8%,⽐上年偏多10.6%,是⾃2009年开始的严重连旱的第四个年份。
全省⽔资源总量1690亿⽴⽅⽶,⽐常年偏少23.5%,⽐2011年偏多12.9%,位列1956年以来的倒数第三位;⽔资源呈南多北少、西多东少分布,滇南、滇西、滇东南等地区⽔资源相对较多,其余部分地区相对较少,其中昆明、曲靖、⽟溪、楚雄、红河、⼤理、丽江、迪庆等地区⽔资源严重偏少,形成了较为严重的⼲旱灾害。
由于2009年以来全省降⾬连年偏少,江河来⽔持续偏少,特别是受2011年⾬季⼲旱的影响,2012年春、夏全省库塘蓄⽔严重不⾜,有744座⼩型⽔库⼲涸;⾄6⽉20⽇,全省库塘蓄⽔仅22.4亿⽴⽅⽶;全省旱情较为严重,⼈畜饮⽔困难,部分城镇供⽤⽔⽭盾突出,全省城乡供⽔形势⼀度极其严峻;⽔资源减少也导致江河湖库⽔体纳污能⼒降低,⽔体⽔质恶化。
进⼊汛期以后,各地区⽔⾏政主管部门加⼤蓄⽔⼒度,年末⽔利⼯程蓄⽔总量达69.62亿⽴⽅⽶,⽐上年增加46.9%;但蓄⽔量分布不均,滇中地区的昆明、楚雄、⽟溪以及滇西的⼤理、丽江等地库塘蓄⽔严重不⾜。
2012年是我省连续遭遇⼲旱的第四年,给城乡居民⽤⽔造成了严重影响,给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农业⽣产带来巨⼤损失,暴露出全省⽔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程性缺⽔⽭盾尖锐,防灾减灾能⼒不强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4年连旱成因复杂,呈现的主要特点为:⼀是降⾬连续偏少,⽓温持续偏⾼;⼆是库塘蓄⽔减少,供⽔⽭盾突出;三是旱灾涉及⾯⼴,灾害损失严重;四是连续受旱受灾,叠加效应突出。
2012年全省河道外供⽔量151.8亿⽴⽅⽶,⽐上年增加3.4%。
其中,地表⽔源供⽔量145.3亿⽴⽅⽶,地下⽔源供⽔量5.362亿⽴⽅⽶,其他⽔源(污⽔处理回⽤及⾬⽔利⽤)供⽔量1.141亿⽴⽅⽶。
昆明市生态功能区划
普渡河上游中山山原农业生态功能区
3488.用不合理
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修复破坏的生态环境,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防止农田环境污染和水体污染
Ⅰ2-6
轿子山高山峡谷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161.42
Ⅲ3
南盘江、甸溪河岩溶低山丘陵水土保持生态亚区
Ⅲ3-1
南盘江、甸溪河岩溶低山丘陵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790.36
森林覆盖率低,质量差,水土保持能力低,人口密集,土地利用过度引起的潜在石漠化,局部地区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发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保护农田生态环境,防止石漠化;降低土地利用强度,开展多种经营;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以亚热带经济林木为主的生态建设;发展清洁生产,适当限制矿产资源和小水电的开发
加强区域的水源涵养能力,规范管理,严禁不符合保护目标的生产活动和人为活动。
Ⅰ2-2
棋盘山中山山原水源涵养及旅游生态功能区
456.18
水土流失较严重,旅游活动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
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防止旅游造成进一步的生还环境破坏和污染,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减少水土流失
Ⅰ2-3
安宁海口低山盆地工业生态功能区
开展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为目的的退耕还林还草、植被培育工作,加大植树造林的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调整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合理施用化肥农药,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和水体污染
Ⅱ
中
部
高
原
湖
盆
生
态
区
Ⅱ1
滇池湖盆城镇与工业生态亚区
Ⅱ1-1
滇池湖泊及湖滨水生生态系统多功能生态区
639.04
滇池水体污染严重,旅游活动造成一定的生态环境破坏;湖滨带开发过度,侵占天然湿地现象严重。
云南独龙江流域水环境现状及保护对策措施研究
云南独龙江流域水环境现状及保护对策措施研究和建华【摘要】云南省独龙江全流域位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成为云南省新兴旅游发展开发区.独龙江干流分为2个水功能区,独龙江藏滇缓冲区和独龙江自然保护区,规划水平年水质目标都为Ⅱ类.监测数据显示目前独龙江水质稳定达到二类水质标准.现状调查显示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时有发生,存在处理水质不达标现象;全乡所辖各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还未全覆盖,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还不健全;对于独龙江马库断面,影响独龙江水质的主要指标为氨氮和总磷.提出对策措施:严格环境准入,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效率;加大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力度;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环境教育及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切实加强环境监管能力.【期刊名称】《环境科学导刊》【年(卷),期】2019(038)002【总页数】5页(P14-18)【关键词】水环境;现状;存在问题;对策;流域管理;独龙江【作者】和建华【作者单位】怒江州建设项目环境审核受理中心, 云南泸水6731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521 独龙江流域概况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境内的独龙江是我国仅存的原生态河流之一,发源于西藏察隅县伯舒拉岭东麓,从迪布里流入贡山县境。
其上游称克劳龙河,在贡山境内斯任纳入左岸支流麻必洛河后始称独龙江。
为伊洛瓦底江三大源流之一的恩梅开江上游,从中缅交界处钦郎当中缅边境41号界桩处出境,出境后注入缅甸境内的糯千卡河,再汇入伊洛瓦底江。
独龙江境内流程80 km,流域面积1947 km2,两岸分布麻必洛河、拉王夺河等13条支流,总集水面积2057.6 km2,占全州总面积的14.1%[1]。
独龙江主要节点处流量为:滇藏边境处海拔2414 m,年均径流量33.74亿 m3,平均流量107 m3/s;斯任处海拔1960 m,年均径流量51.2亿 m3,平均流量162 m3/s;出境钦朗当处海拔1194 m,年均径流量104.07亿 m3,平均流量330 m3/s。
杞麓湖近年来水环境质量现状、成因及对策分析
收稿日期:2019-03-27杞麓湖近年来水环境质量现状、成因及对策分析李 雪(通海县环境监测站,云南玉溪652700)摘 要:近年来,杞麓湖水质综合评价多为劣V类,水质状况多为中度污染,不能达到水体环境功能Ⅲ类要求,湖泊营养状态为中度富营养。
分析了水质现状成因,提出了治理对策。
关键词:水环境质量状况;成因分析;对策措施;杞麓湖;通海县中图分类号:X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655(2020)04-0005-06 杞麓湖是通海县赖以生存的母亲湖。
蓄水量1 676亿m3,占通海县水资源总量的一半,湖周边聚集着全县92 9%的人口,灌溉着14 5万亩耕地,具有调节气候、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灌溉、调蓄、防洪、航运、旅游、水产养殖等多种综合功能。
目前杞麓湖总耗水量中,农业用水约占45 8%,湖面蒸发约占45 0%,主要发挥了调节气候和农业灌溉的作用[6]。
调蓄、防洪、航运、旅游、水产养殖功能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生态服务功能退化。
1 杞麓湖概况1 1 湖泊形态与概况杞麓湖流域位于云南省中部,隶属玉溪市通海县。
流域为新月形断陷盆地,位于东经102°33′48″~102°52′36″,北纬24°4′36″~24°14′2″,北枕江川星云湖,南望曲江干流,西依玉溪大河(曲江上游段),东邻华宁龙洞河,属于珠江流域西江水系。
当湖面海拔为1796m时,湖面面积为37 26km2,湖容积为1 676亿m3[2]。
1 2 杞麓湖流域主要河流情况杞麓湖流域内共有红旗河、中河、者湾河、大新河等14条入湖河流,其中红旗河、中河、者湾河、大新河为入湖河流中最主要的4条河流,年均径流量为5985万m3,占到流域年均径流量的71%。
2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2 1 数据来源多年来,为全面掌握杞麓湖水质状况及污染物主要来源,市县两级监测站分别在杞麓湖的湖管站、湖心、马家湾及沿湖7条主要入湖河道布设监测点位,开展水质监测。
云南水环境功能区划编码表(最新)
长江上游 干流区间 长江上游 干流区间
34
FA4705
00
01
533222
533222FA470501
长江流域
35
FA4705
00
02
533222
533222FA470502
长江流域
长江上游 干流区间
玉河 古城出口—入漾弓江口 丽江 70 大 理州 、楚 渔泡江 全河段 170.3 雄州 源头— 永胜县 仙人河 城 16.0 永胜 永胜县 城—入 马过河 仙人河 口 12.7 永胜
否 景观用水 Ⅳ
Ⅳ
建议
否
否
农业用 水 农业用 水
Ⅲ
农业用水
Ⅲ
渔泡 江口 建议 永胜 县城 建议 入马 过河 口 建议
否
否
Ⅱ
农业用水
Ⅱ
否
否
36 37
FA4705 FA4805
00 00
03 01
533222 532327
533222FA470503 532327FA480501
长江流域 长江流域
长江上游 干流区间 长江上游 干流区间 长江上游 干流区间 长江上游 干流区间
金庄河
30
丽江
否
Ⅱ
饮用水水 源保护
Ⅱ
5
FA0301
AD
01
533421
533421FA030101
长江流域
硕多岗河 全河段 147.5 中甸
否
Ⅲ
工业用水
Ⅲ
金庄 河口 建议 硕多 岗河 口 建议
否
否
6
FA0301
AK
09
530000
530000FA030109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技术方案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技术方案篇一:保山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保山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一、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目的和意义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是为了对水域实行分类管理,通过划分不同的水环境功能区,实施“高功能水域高标准保护,低功能水域低标准保护”的原则,合理保护、利用水资源。
为此需对我市地表水环境功能进行区划,使其在满足不同水体功能要求的同时,满足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保山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合理规划、布局及结构调整,保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正确实施,为水质评价、总量控制及流域综合整治等提供依据。
对正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区划编制的依据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物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物防治法实施细则》 5、《中国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导则》 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I--19997、《自然保护区类型及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1996 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9、《石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分类》10、《关于开展全区地表水功能区划分工作的通知》保署环保[2000]第83号三、区划原则 1、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应与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当代和后代人赖以生存的水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及动植物正常生存,实现可持续发展。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源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污染源必须严格执行一级排放标准,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若不能满足,必须削减排污总量。
3、地下水污染预防为主的原则当地表水作为地下饮用水源地的补给水,或地质结构造成明显渗漏时,应考虑对地下饮用水源地的影响,要防止地下饮用水源地的污染,必须将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陆上污染源进行统筹考虑,保护地下水水质,防止地面沉降、塌陷或地裂缝的产生。
云南生态功能区划
土壤侵蚀高度敏感
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综合整治
工程治理与生物治理相结合的方法,改造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生态环境,加大封山育林的强度,调整土地利用方式,发展多种经营
昆明、玉溪高原湖盆生态脆弱区
澄江、通海、红塔区、江川全部、昆明大部分区域及峨山的部分地区,面积11532.70km2
富宁大部、广南东部地区,面积4205.78 km2
森林覆盖率低,森林质量差
岩溶地区的水源涵养
岩溶地区低山河谷地带的水源涵养
严格封山育林,在森林破严重的地段实行工程造林,25度以上的地区严格实行退耕还林,加快珠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建设,调整土地利用方式,防止水土流失和石漠化
高原亚热带北部常绿阔叶林生态区
滇中高原盆谷滇青冈、元江栲林、云南松林生态亚区
勐海北部、澜沧、西盟的南部及孟连县的全部,面积7645.04km2
土地的不合理利用带来的景观破碎化和自然资源的破坏
土壤侵蚀高度敏感。
生态农业和以茶叶生产为主的生态经济林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以热带经济作物为主的生态农业,保护农业环境、推行清洁生产,防止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
澜沧江下游、低山宽谷生物多样性保护区
土地不合理利用带来的土壤侵蚀、各种原因带来的泥石流和滑坡
土壤侵蚀高度敏感
维护大盈江、龙川江上游的生态环境、保持土壤的数量和质量,
山地多留水源林,巩固和扩大小黑山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河谷地带调整土地利用方式。
临沧山原印栲林、刺斗石栎林生态亚区
怒江下游中山山原生态农业区
施甸、昌宁的大部分及永德西部、镇康东部及龙陵东部地区,面积7272.66 km2
土壤侵蚀中度和高度敏感
元江上游地区的水源涵养、预防水土流失
开远市环境污染源及环境监察初步分析
开远市环境污染源及环境监察初步分析骆化梅【摘要】基于目前开远市环境污染现状,通过原因分析及产污环节剖析,提出主要产污企业的环境监察要点,并针对目前环境监察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The steps producing pollutants were analyzed as well as the reasons based on the current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status in Kaiyuan.The keys of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to the main enterprises were pointed out.The countermeasures of solving the issues of carrying out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were suggested.【期刊名称】《环境科学导刊》【年(卷),期】2016(035)0z1【总页数】3页(P103-105)【关键词】环境污染源;现状;环境监察要点;存在问题;对策建议【作者】骆化梅【作者单位】开远市环境保护局,云南开远6616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501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社会主义建设体系中,形成“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是重中之重。
随着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环境监察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跟上形势,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对辖区内污染源所释放污染物的排放、污染治理、污染事故的责任归属以及有关环保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参与处理。
因此,强化污染源监察是适应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环境问题急待解决的需要[1]。
开远作为云南省一个重要的工业城市,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相继建成了火力发电、煤化工、建材、造纸、制糖等工业体系。
由于建设初期人们对工业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工业布局不合理;加之地理环境特殊,静风频率高,不利于城区大气污染的扩散;加上环境治理不到位和生产工艺落后等问题,导致开远成为滇南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城市形象一度严重受损。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的通知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
区划(2010~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4.03.31
•【字号】云环发[2014]34号
•【施行日期】2014.03.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
(2010~2020年)的通知
(云环发〔2014〕34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01年颁布实施的《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已于2010年12月31日期满。
为强化水环境管理,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当代和后代人类赖以生存的水环境,组织开展了新一轮的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对区划的范围和类别进行合理调整和优化,《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结果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颁布实施。
在实施中,各地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和水质类别,对水质现状低于水质要求的水体,抓紧制定水质达标时间及年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对各功能区连接水域和点源排污口附近的混合区,各地可根据需要组织划定,结果需报省环境保护厅确认。
未纳入省级区划的水体,各地可根据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环境功
能区划,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并报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附件:《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3月31日。
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云南省南盘江****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建设单位:云南南盘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评价单位:****二〇一八年四月审定:核定:审查:校核:编写:外委单位:前言****水电站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龙庆乡苗家寨附近的南盘江下游干流河段上,是《云南省南盘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报告》中规划的第十级电站。
工程开发任务为单一发电,无农田灌溉、防洪、航运等要求。
电站装机容量为100MW(2×50MW),总库容50.33×106m3,正常蓄水位821.00m,死水位815.00m,调节库容15.69×106m3,水库回水长20.9km,具有周调节性能。
电站保证出力19.5MW,多年平均发电量4.06亿kW•h,年利用小时数4060h。
2005年8月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云南省南盘江****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2005年9月15日原云南省环保局(现为云南省环保厅)以“云环许准[2005]164号文”对该报告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详见附件2)。
****水电站于2005年12月16日主体工程开工建设,2009年3月首台机组(2#机组)进行试运行发电,2009年7月第二台机组(1#机组)试运行发电。
2011年12月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现更名为****,以下简称“昆明院”)编制完成《云南省南盘江****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012年1月31日云南省环保厅以“云环验[2012]14号文”对该报告出具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详见附件1)。
2017年11月13日和15日,曲靖市环保局以曲环通[2017]171号和曲环通[2017]172号文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小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通知”和“认真落实中小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在曲靖市投入生产或运营3年以上,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的中小水电站项目,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详见附件4和附件5)2018年1月,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水电站有限公司委托昆明院开展云南省南盘江****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保山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
保山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一、目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依法和科学地管理环境、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在全市范围内对主要江河、湖库划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与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密切相关,环境功能区划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不同地区在环境结构、环境状态和使用功能上的差异,对相应区域进行合理划定,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区划原则区划遵循“合理划分、严格保护、有利发展”的总体原则,具体区划原则如下:(一)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的原则;(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三)水域兼有多种功能时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四)汇入干流的功能目标要求不能相差超过一个级别的原则;(五)对专业用水区及跨界管理水域统筹考虑的原则;(六)适应流域内经济和城镇发展规划的要求,兼顾上、下游地区利益。
三、区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保山市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02年);(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六)《自然保护区类型及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93);(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八)《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九)《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导则》;(十)《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
四、区划范围(一)境内三大水系干流;(二)年径流量大于1.0亿立方米、河长大于20公里的一级支流,主要及污染严重的二级支流;(三)流经中心城市及其他县城的河流;(四)出境跨界及县(区)跨界河流;(五)大中型水库,水面面积大于0.25平方公里的湖泊;(六)县级及其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及环境敏感水域等。
五、区划期限区划基准年为2010年;区划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简本(最终)
目录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1)(一)指导思想 (1)(二)区划原则 (1)(三)区划目标 (2)四)数据来源及标准 (2)二、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概况 (4)(一)自然环境状况 (4)(二)经济社会及资源利用概况 (8)三、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12)(一)森林质量有待提高 (12)(二)生物多样性减少 (13)(三)湖泊富营养化严重 (14)(四)自然灾害频繁 (14)(五)农村面源污染加剧 (15)(六)建设项目的生态恢复滞后 (16)(七)土地退化加速 (16)四、生态环境敏感性 (18)(一)土壤侵蚀敏感性 (18)(二)石漠化敏感性 (18)(三)生境敏感性 (19)五、生态服务功能及其重要性 (20)(一)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性评价 (20)(二)土壤保持功能重要性评价 (21)(三)石漠化控制功能重要性评价 (21)(四)水源涵养重要性评价 (21)(五)自然人文景观保护功能评价 (22)(六)社会生产功能评价 (22)(七)营养物质保持功能评价 (23)六、生态功能区划 (24)(一)分区方法 (24)(二)区划系统 (25)七、分区特征概述 (30)(一)生态区 (30)(二)生态亚区 (34)(三)生态功能区 (46)(四)生态功能区类型 (68)八、生态功能区划实施 (75)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应用生态学原理,坚持以人为本,以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增强生态支撑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充分认识云南省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及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的基础上,划分生态功能区,明确对保障云南省生态安全有重要重要意义的区域,为云南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云南省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区划原则1可持续发展原则实现区域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增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撑能力,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一、目的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依法和科学地管理水环境、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在全省范围内对主要江河、湖库划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与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密切相关,环境功能区划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不同地区在环境结构、环境状态和使用功能上的差异,对相应区域进行合理划定,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全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区划原则区划遵循“合理划分、严格保护、有利发展”的总体原则,具体区划原则有:1.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的原则;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3.水域兼有多种功能时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4.汇入干流的功能目标要求不能相差超过一个级别的原则;5.对专业用水区及跨界管理水域统筹考虑的原则;6.适应流域内经济和城镇发展规划的要求,兼顾上、下游地区利益。
三、区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2001年);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6.《自然保护区类型及级别划分原则》(GB/T 14529-93);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8.《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9.《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导则》。
四、区划范围对以下地表水体划分环境功能区:六大水系干流;汇水面积在1000km2以上或重要的一级支流、二级支流;流经建制市及自治州首府所在地的河流;出境跨界及州市跨界河流;大中型水库及水面面积1 km2以上的湖泊;县级及其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及环境敏感水域等有必要纳入省级区划的其他重要水域。
五、区划期限区划基准年为2010年;区划期限为2011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六、区划分类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实施水域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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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干流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一级支流
二级及以下 支流
河段名称
入境—丹达曲河口 丹达曲河口—定曲河口
附件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 (2010~2020 年)
一、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依法和科学 地管理水环境、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依据《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在全省范围内对主要江河、湖库划分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与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密切相关, 环境功能区划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不同地区在环境结 构、环境状态和使用功能上的差异,对相应区域进行合理划定, 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全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区划原则 区划遵循“合理划分、严格保护、有利发展”的总体原则,具 体区划原则有: 1.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的原则;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 3.水域兼有多种功能时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 4.汇入干流的功能目标要求不能相差超过一个级别的原则; 5.对专业用水区及跨界管理水域统筹考虑的原则; 6.适应流域内经济和城镇发展规划的要求,兼顾上、下游 地区利益。 三、区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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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干流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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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蜻蛉河 永定河 龙川河
河段名称
源头—入金沙江口 源头—永胜县城 永胜县城—入马过河口 源头—入金沙江口
源头—新庄 新庄—大村 大村—入金沙江口 源头—华坪县城 华坪县城—入新庄河 源头—永宁 永宁—滇川出境 源头—滇川出境 源头—船房 船房—滇川出境 源头—毛板桥水库入口 毛板桥水库—黄瓜园 黄瓜园—入金沙江口 源头—入龙川江口 麻栗树水库—入蜻蛉河口 源头—入龙川江口 源头—入金沙江口
地表水功能区划结果详见附表。 八、区划的执行 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按照水质目标,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3838-2002)》的相应类别标准,进行单因子评价,衡 量是否达标。目前水质现状低于水质要求的水体,各地要依据国 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确定水体达标的具体时间和制定分年度实施 方案。 允许各功能区的连接水域和点源排污口附近存在混合区。其 范围此次区划不作具体划分,各地可根据需要组织进行划定,经 论证后报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未纳入省级区划的水体,各地可依据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更具体的环境功能区划,经州、市级人民政府 批准后颁布实施并报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云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川口 源头—沙朗河取水点 沙朗河取水点—入螳螂川
口 安宁太平—入螳螂川口
源头—入普渡河口 源头—云龙水库入口 云龙水库出口—鲁溪桥 鲁溪桥—入普渡河口 源头—云龙水库入口 源头—云龙水库入口
水环境功能
农业用水、饮用二级 饮用一级
饮用二级、工业用水、农业用水
饮用一级、工业用水、农业用水
工业用水、农业用水
翁上—入金沙江口 源头—入金沙江口 源头—入金沙江口
源头—金庄村 金庄村—入金沙江口
源头—石头村
农业用水、工业用水、饮用二级 饮用二级、农业用水 工业用水 农业用水、饮用一级 省级自然保护区 农业用水、饮用一级 农业用水、饮用二级 省级自然保护区
类别 Ⅱ Ⅲ Ⅱ Ⅲ
Ⅱ
Ⅲ
Ⅲ Ⅲ Ⅳ Ⅱ Ⅱ Ⅱ Ⅲ Ⅱ
源头水 省级自然保护区 农业用水、饮用一级 农业用水、饮用二级
饮用一级 饮用一级 农业用水、饮用二级
漾弓江
南口桥—入金沙江口
工业用水、农业用水
漾弓江
漾弓江
漾弓江 漾弓江 漾弓江 漾弓江 漾弓江 漾弓江 落漏河 桑园河
渔泡江
三束河
三束河
玉河 玉河 玉河 青龙河 东山河 黑龙潭
源头—丽江市区北郊 丽江市区北郊—入漾弓江
水环境功能
农业用水、饮用二级 饮用一级
工业用水、农业用水 农业用水、饮用二级 农业用水、饮用二级
工业用水 农业用水、饮用二级 农业用水、饮用二级
工业用水 农业用水、饮用一级 农业用水、饮用二级 农业用水、饮用二级 农业用水、饮用一级 农业用水、饮用二级 农业用水、饮用二级 农业用水、工业用水 农业用水、饮用二级 农业用水、工业用水 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景观用水 农业用水、工业用水 农业用水、饮用二级
金沙江
金沙江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一级支流
马过河 马过河 马过河 万马河 新庄河 新庄河 新庄河 新庄河 新庄河 前所河 前所河 前所河 盐边河 盐边河 龙川江 龙川江 龙川江 龙川江 龙川江 龙川江 猛果河
二级及以下 支流
仙人河 仙人河
鲤鱼河 鲤鱼河 木地河 木地河 宁蒗河 乌木河 乌木河
流经地区
德钦县 德钦县 德钦县、香格里拉 县、维西县 香格里拉县 香格里拉县、玉龙 县、古城区、宁蒗 县、永胜县、鹤庆 县、宾川县、大姚 县、永仁县、华坪
县 永仁县、元谋县、 武定县、禄劝县、 东川区、巧家县、 昭阳区、永善县、
绥江县、水富县 香格里拉县 香格里拉县 香格里拉县 德钦县 维西县 玉龙县 玉龙县 玉龙县
螳螂川—普渡河
螳螂川—普渡河
螳螂川—普渡河
螳螂川—普渡河 螳螂川—普渡河 螳螂川—普渡河 螳螂川—普渡河 螳螂川—普渡河 螳螂川—普渡河 螳螂川—普渡河
二级及以下 支流鸣矣河鸣矣河Fra bibliotek沙朗河
沙朗河
沙河 洗马河 石板河 掌鸠河 掌鸠河 老木河 水城河
河段名称
普渡河桥—入金沙江口 源头—车木河水库入口 车木河水库出口—入螳螂
工业用水、农业用水 一般鱼类保护、农业用水
饮用一级 饮用二级、工业用水、农业用水
工业用水、农业用水 饮用一级 饮用一级
螳螂川—普渡河 滇池 滇池 滇池 滇池 滇池
武定河(南 塘河) 牧羊河 冷水河
盘龙江
大青河
新宝象河
源头—入普渡河口
源头—松花坝水库入口 源头—松花坝水库入口 松华坝水库出口—入外海
口 源头—入外海口 宝象河水库出口—入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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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2001 年); 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6.《自然保护区类型及级别划分原则》(GB/T 14529-93); 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8.《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9.《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导则》。 四、区划范围 对以下地表水体划分环境功能区:六大水系干流;汇水面积 在 1000km2 以上或重要的一级支流、二级支流;流经建制市及自 治州首府所在地的河流;出境跨界及州市跨界河流;大中型水库 及水面面积 1 km2 以上的湖泊;县级及其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以及环境敏感水域等有必要纳入省级区划的其他重要水域。 五、区划期限 区划基准年为 2010 年; 区划期限为 2011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六、区划分类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实施水域分 类管理。结合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类: Ⅰ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 区; Ⅱ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
口 黑龙潭 黑龙潭—古城出口 古城出口—入漾弓江口 源头—入漾弓江口 源头—入漾弓江口 黑龙潭—入漾弓江口 源头—入金沙江口 源头—入金沙江口
源头—入金沙江口
饮用一级
农业用水
源头水、饮用一级 景观用水、饮用二级
非接触娱乐用水 农业用水、饮用二级 工业用水、农业用水
饮用一级 饮用二级 饮用二级、工业用水、农业用水 农业用水、一般鱼类保护、饮用
二级
类别
Ⅲ Ⅲ Ⅰ Ⅱ Ⅱ Ⅲ Ⅱ Ⅱ Ⅲ
Ⅳ
Ⅱ
Ⅳ
Ⅰ Ⅲ Ⅳ Ⅲ Ⅳ Ⅱ Ⅲ Ⅲ
Ⅲ
流经地区
香格里拉县 香格里拉县
玉龙县 玉龙县 宁蒗县 永胜县 永胜县 永胜县 古城区、玉龙县 古城区、玉龙县、 鹤庆县 古城区、玉龙县
古城区、玉龙县
古城区 古城区 古城区、玉龙县 古城区、玉龙县 古城区 鹤庆县 鹤庆县 宾川县、永胜县 姚安县、大姚县、 祥云县、宾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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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长江
干流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金沙江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河流)
一级支流
螳螂川—普渡河 螳螂川—普渡河
口
农业用水、工业用水
饮用一级 饮用一级 非接触娱乐用水、景观用水区、 一般鱼类保护 一般鱼类保护、农业用水
当同一水体具有多种使用功能时,按照最高功能确定水质目 标。
七、 区划结果 本次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地表水功能区划原则、依 据、水域的现状使用功能、规划使用功能、潜在功能和行政决策 等对全省范围内六大水系的 6 条干流、127 条一级支流、204 条 二级及二级以下支流、35 个湖泊、273 个水库的共 710 个主要河 段、水域(湖库)进行了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地表水水域的使 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全省 710 个主要水域分类如下: Ⅰ类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水域 12 个,占区划水域总数 的 1.7%; Ⅱ类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 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水域 281 个,占区划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