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秩序管理(警校考试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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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治安秩序管理的概念与特点

公共治安秩序的概念、范围、任务:

概念:治安秩序广义的指社会存在形式及影响社会环境治乱安危的诸因素均符合统治阶级和社会公民意志和利益的有条理的客观状况;狭义的指由国家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安宁和公共安全,在特定场所达到的有条不紊的客观状况。治安秩序管理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维护治安秩序为目的,针对特定对象而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

范围:重点行业治安管理;重点场所治安管理;重点地区治安秩序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管理;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查处;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与治安秩序关系密切的其他治安秩序管理。任务: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正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依据。

(一)公共治安秩序管理的概念

公共治安秩序管理,是指国家公安机关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依法从事的以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行为。

(二)公共治安秩序管理的特点

1.管理权限的法定性。

2.管理行为的强制性。

3.管理范围的广泛性

二、公共治安秩序管理的范围

(一)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

(二)集会游行示威管理

(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管理

(四)社会丑恶现象治理

三、公共治安秩序管理的意义

(一)管理好公共治安秩序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需要(二)管理好公共治安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正常生活的需要

(三)管理好公共治安秩序是维护党和国家政治声誉的需要

(四)管理好公共治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第二节

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管理

一、公共交通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

(一)公共交通场所的概念及范围

概念:公共交通场所,是指对社会开放的,用于承载不特定的人或物从此地移往彼地的交通工具,以及候乘这些交通工具的固定场所的总称。

范围:主要包括火车和火车站,公共电汽车和公共电汽车站,地铁列车和地铁车站,出租汽车和出租汽车站,民航飞机和民航机场,轮船和客运码头,渡船和渡口等。

(二)公共交通场所的治安特点

1.公共交通场所往往是国内外敌对势力和恐怖主义分子进行破坏活动的重要目标。

2.公共交通场所还是违法犯罪分子容易混迹其间,进行各种违法犯罪后逃逸和转移赃物的场所。

3.公共交通场所容易发生火灾、爆炸、挤压伤亡、撞车、翻沉船、坠机等治安

灾害事故。

(三)公共交通场所治安秩序管理的基本方法

1.加强交通场所的治安宣传教育。

2.制定安全防范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巡视,严密场所控制。

4.对突出治安问题要及时整治,加大整治力度。

二、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

(一)公共娱乐场所的概念及范围

概念: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范围:

1.演出、放映场所,如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

2.歌舞娱乐场所,如舞厅、卡拉OK厅等,以及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3.室内游艺、游乐场所,如电子游戏厅,台球室等;

4.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如保龄球馆、旱球场、桑拿浴室等。

(二)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特点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较为突出。

2.侵犯公私财物案件时有发生。

3.社会丑恶现象容易在娱乐场所滋生、蔓延。

4.治安灾害事故频频发生。

(三)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秩序管理的基本方法

1.严格开业审批制度。

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治安培训及管理。

3.加强对场所的监督管理。

4.及时搜集治安信息,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三、公共游览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

(一)公共游览场所的概念及范围

概念:

公共游览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供人们参观、游玩、休闲、消遣等活动的经营性游览区域和园林等场所。

范围:

公安机关管理的游览场所,包括博物馆、展览馆、陈列馆、名胜古迹、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自然保护区、海滨浴场等。

(二)公共游览场所的治安特点

1.人员高度密集,流动频繁,成分复杂。

2.旅游业同文化、体育、娱乐、商品交流等活动内容相交融。

3.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发生率高,防范难度增大。

(三)公共游览场所治安秩序管理的基本方法

1.加强安全检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2.配合游览场所向游客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3.强化阵地控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第五节社会丑恶现象治理

一、淫秽物品的治理

(一)淫秽物品的概念及范围

概念: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写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形象的物品。

范围:淫秽影片和音像制品(电影胶片、电视片、录像带、幻灯片、激光视盘、录音带),淫秽电子游戏软件,淫秽书刊和手抄本,淫秽图画、照片,淫秽玩具及用品等。

(二)利用淫秽物品违法犯罪的特点

1.走私淫秽物品违法犯罪屡禁不绝。

2.制作、复制淫秽物品违法犯罪严重。

3.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突出。

4.单位违法犯罪时有发生。

(三)淫秽物品的治理对策

1.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发挥综合治理的作用。

2.加强对公共场所、文化市场的监督检查。

3.加强对治理淫秽物品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卖淫嫖娼的治理

(一)卖淫嫖娼的概念

卖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用自己的肉体与不特定的人发生性行为,满足他人性欲,妨碍社会风尚的行为。

嫖娼,是指以给付金钱、财物或其他物质利益为手段,向不特定的人寻求性服务,满足自己性欲,妨碍社会风尚的行为。

(二)卖淫嫖娼活动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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