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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人防工程设备验收规范

最新人防工程设备验收规范

最新人防工程设备验收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最新人防工程设备验收的流程和要求,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并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类灾害。

2. 验收范围人防工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空警报器、防毒面具、应急照明设备、安全出口指示标识等。

3. 验收程序3.1. 设备验收由验收人员和提供设备的厂家或供应商共同参与。

3.2. 验收前,验收人员应熟悉相关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

3.3. 验收人员根据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检测方法进行验收。

3.4. 设备验收应包括外观检查、功能验证和性能测试。

3.5. 验收结果应及时记录,并由双方确认。

4. 验收标准4.1. 外观检查:设备外观应无明显损坏或缺陷,标识清晰可见。

4.2. 功能验证:验证设备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例如防空警报器是否能发出清晰响声。

4.3. 性能测试:测试设备是否能满足预设的性能要求,例如防毒面具的过滤效果是否达标。

4.4. 验收标准可根据设备的具体要求和行业标准进行制定。

5. 验收记录5.1. 验收记录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生产日期、厂家信息等基本信息。

5.2. 验收记录应详细描述每一项验收内容和结果。

5.3. 验收人员和提供设备的厂家或供应商都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

5.4. 验收记录应妥善保存,并作为后续设备维护和管理的依据。

6. 验收结果6.1. 若设备验收合格,则可以投入使用。

6.2. 若设备验收不合格,应要求厂家或供应商进行修复或更换。

7. 验收周期7.1. 对于新购设备,应在到货后进行验收。

7.2. 对于定期检验的设备,应按照相应的周期进行验收。

8. 验收责任8.1. 设备验收由相关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8.2. 设备的使用单位应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并确保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

9. 结论本文档规范了最新人防工程设备验收的流程和要求,有助于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提高人防工程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注:本文档为一般原则性指导,具体验收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人防验收规范

人防验收规范

人防验收规范人防验收是指对建筑物的人防设施进行检查和评定,以保证人防设施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人防验收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着重要作用。

一、人防验收的目的和意义人防验收的目的是确保建筑物的人防设施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防空需求,提高建筑物的抗灾能力。

验收合格的建筑物可以在遭受突发事件时提供有效的避难场所,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人防验收的主要内容1. 人防设施的设置和布局:人防设施的设置要符合相关规范,保证避难人员的安全。

防空洞、避难室等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合适位置,方便人员疏散和避难。

2. 人防设施的结构和材料:人防设施的结构要牢固可靠,材料要符合相关标准,能够承受一定的外力和压力,确保人员的避难安全。

3. 通风和照明系统:人防设施内应有合适的通风和照明系统,确保避难人员的生存环境舒适、安全。

4. 过程监控:人防设施应配备相应的监控系统,能够对避难人员、出入口等进行监测和控制,提高防护能力。

5. 应急设备和物资:人防设施内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三、人防验收的具体流程1. 预验收:建设单位应在人防设施建设完成前,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对人防设施进行预验收。

预验收主要检查人防设施的基本设置和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 现场验收: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邀请人防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主要针对人防设施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定。

3. 报告编制:验收结束后,应由专业人员编制验收报告,记录人防设施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或建议。

4. 整改落实:建设单位应根据验收报告的要求,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并提交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人防验收的要求1. 合规性:人防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建筑物的人防设施合规可用。

2. 安全性:人防设施的结构和材料要牢固可靠,能够承受一定的外力和压力,确保避难人员的安全。

人防工程验收备案制度规范

人防工程验收备案制度规范

人防工程验收备案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防工程验收备案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规范。

第二条本制度规范适用于人防工程的验收备案工作,包括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备案等过程。

第三条人防工程验收备案应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人防工程验收备案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尊重专业技术要求,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第五条人防工程验收备案工作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验收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人防工程验收备案工作应注重工作质量和效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二章人防工程设计验收备案第七条人防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满足防空需求。

第八条人防工程设计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布局、结构和设备等。

第九条人防工程设计应综合考虑地质、水文、气象等因素,合理设计排水、通风、照明等设施。

第十条人防工程设计应设置应急出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紧急疏散设备等,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第十一条人防工程设计应编制验收设计说明书,明确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人防工程设计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阶段。

第十三条人防工程设计验收应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并对设计进行全面评估,出具设计验收报告。

第十四条人防工程设计验收报告应经设计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提交给设计委托单位备案。

第十五条人防工程设计验收备案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验收报告、设计证明等。

第三章人防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第十六条人防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第十七条人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负责组织和管理施工工作。

第十八条人防工程施工应设置专项监理单位,监督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九条人防工程施工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质量检测,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第二十条人防工程施工完成后,应组织验收,并出具施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一条人防工程施工验收报告应经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提交给设计单位备案。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50
400
360
HRB500
6~50
500
435
HRB335
6~50
335
310d≤25mm 290d>25mm
其中:HRB335钢筋;拟逐步淘汰 HPB300——强度级别为
300N/mm2的热轧光圆钢筋 HRB400——强度级别为
400N/mm2的热轧常肋钢筋 HRB500——强度级别为
500N/mm2的热轧带肋钢筋 RRB400——强度级别为
基坑开挖和基底土方人工清理完 成后;应对基槽进行检查验收
验槽由建设单位主持;勘察单位 设 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和人防 质监部门参加 并对验收结论签署 意见
检查验收的内容有平面位置;底 面长 宽尺寸;边坡坡度;基底标高等 基坑尺寸允许偏差: 1底面标高0~50mm; 2底面长度 宽度由中心线向两边量 0~+50mm; 3边坡坡度偏陡为0
3 钢筋代换
在人防工程结构设计中;一般多采 用HPB235级钢筋和HRB335级钢 筋;钢筋品种 规格应齐全;一般不宜 进行钢筋代换 当必须代换时;应经 设计单位同意可以用其它钢筋代换
但不能按一般建筑工程常用的代换 法计算;因为地下防护工程在核爆 动荷载作用下;结构材料的屈服强 度随着应变速度的增加而提高 在 设计时;采用材料强度综合调整系 数γd;对强度设计值进行调整
2重量差异 一般钢筋在生产中由 于尺寸差而带来重量差 在钢筋进 场中应抽查1~3捆钢筋进行公称 重量的统计并与实际重量对比;允 许偏差不得大于国家标准
3表面质量 盘条有裂纹 折叠 结疤 耳子 分层及夹杂凸块 凹坑 划痕及 其他表面缺陷达不到国家标准
4形状差异 主要是带肋钢筋;有的纵 横肋高度不够;有的月牙肋顶宽过 大等

人防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人防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人防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人防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确保人防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高城市人防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时间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在人防设施全部完工后进行。

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手续。

三、验收人员1. 验收人员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员组成,其中建设单位负责人要求一定为高级工程师以上。

监理单位报告人员中至少有一个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 验收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验收经验,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验收工作。

3. 验收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人防工程验收标准和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四、验收内容1.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文件的审查;2. 人防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3. 人防工程竣工图纸的审查;4. 人防工程主要材料的检测;5. 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6. 人防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验收;7. 人防工程成果的检查;8.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

五、验收程序1. 监理单位通过竣工报告,向建设单位报告人防工程竣工情况,同时向验收人员进行通报验收时间。

2. 验收人员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对人防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其中检查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主持人进行通报;检查不合格的,应通知建设单位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六、验收标准1. 人防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2. 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3. 人防工程建设安全要求应符合《人防工程施工安全规程》。

七、验收结果1.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可办理竣工手续;2.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须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3. 验收结果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通报。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 对于已经完成人防工程建设的,应按照本制度执行;3. 对于未完成人防工程建设的,应及时调整并完善。

以上是人防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的内容,建议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确保人防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人防验收规范2015

人防验收规范2015

人防验收规范2015
人防验收规范是指对建筑物的人防设施进行检验和评估的一套标准和程序。

人防验收的目的是确保建筑物具备一定的防护能力,以应对自然灾害、战争和恐怖袭击等不同形式的威胁。

下面是人防验收的规范和要求:
1. 建筑设计阶段的人防要素考虑:在建筑物设计阶段,应将人防要素纳入考虑,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强度、投影面积、防护层厚度等。

同时,还需考虑紧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逃生设备的设置。

2. 人防工程的施工监督:人防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人防设施的质量符合标准。

特别是对于重要的人防设施,如防空洞、防护墙等,要进行特殊的检查和验收。

3. 人防设施的材料和设备:人防设施的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其质量可靠。

材料的选择应考虑其防火、抗震、抗爆等性能,设备的安装要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4. 人防设施的检验和测试:建筑物竣工后,应对人防设施进行全面的检验和测试。

包括对防护层、窗户、门等部位进行抗冲击、抗炸弹等测试,确保其能够承受各种可能的威胁。

5. 人防设施运行和维护:建筑物竣工后,人防设施需要进行定期的运行和维护。

对于重要的人防设施,如防空洞,要定期清理、消毒和修缮,确保其正常运行。

6. 人防设施的管理和培训:建筑物的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人防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做好人防设施的管理工作。

同时,还要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对人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的意识。

以上是人防验收的一些基本规范和要求,人防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凡涉及到人防设施的建筑物都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验收和管理。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0 管道与附件安装
• 10.3 给水排水管道、供油管道与附件的安装
• 10.3.3防爆清扫口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 (1)当采用防护盖板时,盖板应采用厚度大于3mm的镀锌 或镀铬钢板制作;其表面应光洁,安装应严密; • (2)清扫口安装高度应低于周围地面3-5mm。 • 10.3.4与工程外部相连的管道的控制阀门,应安装在工程 内靠近防护墙处,并应便于操作,启闭灵活,有明显的标 志。控制阀门的工作压力应大于1MPa。控制阀门在安装前 ,应逐个进行强度和严密性检验。 • 10.3.5各种阀门启闭方向和管道内介质流向,应表示清晰 、准确。

• • •
6 钢筋混凝土施工
• 6.2.5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 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 下列规定; 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 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底模,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规定后,方可拆除。


6 钢筋混凝土施工
• 6.2.6 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 强度符合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后,方可 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 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 ,加设临时支撑。
10 管道与附件安装
• 10.2 通风管道与附件的的制作及安装
• 10.2.4工程测压管在防护密闭门外的一端应设有向下的弯 头;另一端宜设在通风机房或控制室,并应安装球阀。通 过防毒通道的测压管,其接口应采用焊接。 • 10.2.5通风管的测定孔、洗消取样管应与管同时制作。测 定孔和洗消取样管应封堵。 • 10.2.6通风管内气流方向、阀门启闭方向及开启度,应表 示清晰、准确。
10 管道与附件安装
• 10.1 密闭穿墙短管的制作及安装

最新人防工程验收规范

最新人防工程验收规范

人防工程验收规范人防工程施工注意事项防空地下室施工须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等有关设计和施工规范施工。

施工图须按人防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方可施工。

结合施工现场检查情况,本文将以土建、安装及安全施工三个方面具体阐述在实际施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第一部分:土建施工一、说明1.为保证施工质量,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工程作好记录,并应进行中间或分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人防工程在土建施工阶段涉及到各专业的预埋较为多,土建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各专业分工明确。

设备安装工程应与土建工程紧密配合,土建主体工程结束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二、钢筋混凝土施工1、人防工程施工所采用的模板及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倒的临时固定设施。

2、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3、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应合理分段进行,使混凝土沿高度均匀上升;浇筑应在室外气温较低时进行,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宜超过28摄氏度。

4、工程口部、防护密闭段、采光井、水库、水封井、防毒井、防爆井等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部位,应一次整体浇筑混凝土。

三、底板浇注1、根据底板荷载主要系由下向上承受水压力、人防等效静载等荷载,底板上层钢筋一般从底板梁上层主筋下穿越。

底板、侧墙、顶板上、下层钢筋绑扎时须设梅花型布置的拉结筋。

(见设计规范第4.11.11条要求)2、平时使用的出入口及防护单元之间洞口如若采用构件封堵,应在钢筋绑扎阶段注意封堵框的预埋,在底板后浇面层应按设计选用的图集设置封堵凹槽。

人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人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人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概述人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为了保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提高防护效能,确保工程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人防工程的特点制定的。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人防工程质量验收。

二、基本规定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表2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2. 施工质量控制(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并进行检查。

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工程质量验收(1)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3)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有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5)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6)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三、验收程序1.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2. 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报告和验收备案表报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四、验收内容1. 工程实体质量:包括结构、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各专业工程的质量。

2. 防护设备质量:包括人防门、通风设备、防毒设备等防护设备的质量。

3. 施工资料质量: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记录、验收资料等。

4. 施工安全质量: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安全事故处理等。

五、验收要求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验收设备:检测 工具、测量仪器 等准备齐全
安全措施:确保 施工现场安全, 符合相关规定
施工过程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施 工顺序进行验收, 确保每个环节符合 规范要求
验收内容:包括施 工材料、设备、工 艺、质量等方面
验收标准:依据国家 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 范进行验收,确保工 程达到预期效果
验收记录:对验收 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为后续工作提供依 据
案例介绍:某市人防工程施工验收案例 经验教训: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改进措施:针对问题采取的改进措施和效果 结论:案例总结及对未来人防工程施工验收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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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设备安装验收一般规定
防护设备安装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等相关规 范要求。
安装验收应遵循人防工程施工图集和相关施工规范,确保设备安装质量。
安装验收过程中应对设备进行功能性测试,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安装验收时应填写验收记录表,对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防护设备安装质量验收标准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实体、施工资 料、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验收
竣工验收
验收程序:自检、初验、正式验收 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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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人 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
验收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验收合格判定标准
验收程序:按 照施工图设计 文件和相关规 范要求进行验
案例分析重点及处理方法
案例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择:具有代 表性,能反映人防 工程施工验收中的 常见问题
重点分析:对案例 中的关键问题进行 深入剖析,探究原 因和影响
处理方法:针对案 例中的问题提出有 效的解决方案和措 施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90页)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90页)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90页)1、图3、2、220′,不得大于1°。

第 5、4、4条当采用没有螺栓定位器的工具管纠偏时,连续顶进压力应小于35MPa。

第 5、4、5条当顶管直径大于2m、入土长度小于20m时,可采取调整顶力中心的方法纠偏,并应保持顶进设备稳定。

第 5、4、6条宜采用测力纠偏或测力自控纠偏。

第六章盾构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 6、1、1条本章适用于软土地层中手掘式、网格式、局部气压式等中小型盾构施工。

第 6、1、2条盾构型式的选择应根据土层性质、施工地区的地形、地面建筑及地下管线等情况,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第 6、1、3条盾构顶部的最小覆土厚度,应根据地面建筑物、地下管线、工程地质情况及盾构型式等确定,且不宜小于盾构直径的2倍。

第 6、1、4条平行掘进的两个盾构之间最小净距,应根据施工地区的地质情况、盾构大小、掘进方法、施工间隔时间等因素确定,且不得小于盾构直径。

第 6、1、5条盾构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及地面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二节施工准备第 6、2、1条盾构工作井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拼装用工作井的宽度应比盾构直径大1、6~2m;长度应满足初期掘进出土、管片运输的要求;底板标高宜低于洞口底部以下1m。

二、拆卸用工作井的大小应满足盾构的起吊和拆卸的要求。

三、盾构基座和后座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四、盾构基座上的导轨定位必须准确,基座上应预留安装用的托轮位置。

第 6、2、2条盾构掘进前,应建立地面、地下测量控制网,并应定期进行复测。

控制点应设在不易扰动和便于测量的地点。

第 6、2、3条后座管片宜拼成开口环,且应有加强整体刚性的闭合刚架支撑。

第 6、2、4条拆除洞口封板到盾构切口进入地层过程中,应预先采取地基加固措施。

第三节盾构掘进第 6、3、1条盾构工作面的开挖和支撑方法,应根据地质条件、地道断面、盾构类型、开挖与出土的机械设备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一、总则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做好人防工程的施工验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人防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因此,任何一个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在进行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不能马虎从事,以免给日后的使用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经验,从人防工程施工验收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性要求,以期为相关单位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二、施工前准备1.施工方案编制在进行人防工程施工之前,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编制完善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

2.施工队伍的组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建合适的施工队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施工队伍的组建应充分考虑人员素质、技术水平、工作经验等因素,确保施工人员能够熟练操作设备,高效完成工作。

3.施工材料和设备准备建设单位应提前采购和积累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设备,保证施工现场有足够的供应保障。

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杜绝使用劣质产品。

4.施工现场的勘察和准备在开始施工之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的勘察和准备工作。

应清除现场障碍物,确保施工平稳进行。

同时,要合理布置好施工现场的设施和设备,做好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

三、施工过程管理1.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任何变更都必须经过审批,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不受影响。

2.实施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的质量控制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监管和检查。

对关键部位和关键节点进行强化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3.安全生产在进行施工工作时,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地下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地下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地下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地下人防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地下人防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1.3 地下人防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2.2 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工艺、施工顺序、安全措施等。

2.3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边环境等情况,编制施工方案。

2.4 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要求、施工工艺等。

三、施工过程控制3.1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3.2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3.3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四、验收4.1 地下人防工程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4.2 初步验收应在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主要检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

4.3 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主要检查工程质量、安全、功能等方面。

4.4 验收应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五、质量保修5.1 施工单位应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2 施工单位应在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更换或赔偿。

六、罚则6.1 违反本规范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2 违反本规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7.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2 本规范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人民防空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34.docx

1人民防空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34.docx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自 2004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正文部分1总则1.0.1为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 以下简称人防工程) 的施工水平,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人防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人防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文件: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经过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施工区域内原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图纸资料;4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5必要的试验资料。

1.0.4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所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当无合格证时,应进行检验,符合质量要求方可使用。

1.0.5当工程施工影响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或管线等的使用和安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0.6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工程作记录,并应进行中间或分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1.0.7设备安装工程应与土建工程紧密配合,土建主体工程结束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1.0.8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原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及检 ( 试 ) 验报告;3工程施工记录;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混凝土试件及管道、设备系统试验报告;6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7竣工图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1.0.9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10人防工程施工时的安全技术、环境保护、防火措施等,必须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

2术语2.0.1人民防空工程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而建造的防护建筑。

人民防空工程分为单建掘开式工程、坑道工程、地道工程和防空地下室。

2.0.2单建掘开式工程单独建设的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

2.0.3坑道工程大部分主体地坪高于最低出入口地面的暗挖工程。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人防工程的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竣工验收是指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工程技术规范,对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功能性能等进行综合评定和检测的过程。

第四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参与,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工程质量保证责任制。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机构第五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包括主要领导小组、验收工作组和验收专家组。

第六条主要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负责领导和协调竣工验收工作。

第七条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验收工作。

第八条验收专家组由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人防工程进行专业性评估和检测。

第三章竣工验收程序第九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终审验收两个阶段。

第十条初步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对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质量状况、安全技术标准、功能性能等进行初步检查和评定。

第十一条终审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对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功能性能、安全技术标准等进行终审检测和评定。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向监理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工作组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验收专家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人防工程进行专业性的评估和检测。

第四章竣工验收结果处理第十五条竣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应向监理单位申请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第十六条若竣工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是人防工程的重要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存。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监督和检查竣工验收工作,对验收结果进行监督和审核。

第五章竣工验收后的保管与维护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妥善保管人防工程验收资料和合格证书,便于监督管理和维护。

RFJ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规范DOC

RFJ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规范DOC
表2。1。2-1制造密封条用胶料的物理、力学性能
序号
性能
单位
指标
1
扯断强度
MPa
>7.0
2
扯断伸长率
%
>600
3
扯断永久变形
%
<12
4
硬度
HRA
30~38
5
老化系数
70CX72h
>0.70
2密封条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1。2-2的规定
表2。1。2-2密封条的物理、力学性能
序号
性能
单位
指标
1
扯断强度
2钢结构构件的组焊应严格执行图纸要求和有关施工规范的规定,不得少焊、漏焊或焊
穿。
3钢结构门的门扇、门框加工应在工厂加工平台上进行。
4钢结构门的门扇、门框应按图纸要求进行防锈处理。
2.1.6钢筋混凝土门加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平板门门扇宜在工厂加工,混凝土拱形门门扇宜在现场配合门框浇注。浇注时
1.052
21
4000X3200
双扇
1.169
1.164
22
4000X3500
双扇
1.261
1.255
23
5000X2500
双扇
1.381
1.377
222钢结构平板门的质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结构平板门的零部件尺寸偏差应达到图纸规定的要求。
2钢结构平板门图纸未注公差尺寸的精度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3.1.3产品采用的原材料、标准件和外协件均应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3.1.4工厂应有完整的产品质量自检和互检记录。
3.2
3.2.1产品出长前应进行抽样检查。

人防验收规范

人防验收规范

人防验收规范
①验收前准备工作
1.1 验收前,请求验收人协助,查看工地是否清理就绪;工程施工文件是否备齐;现场设备是否正常;安规设备是否齐备;人员、环境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1.2 建议将电气设备进行彻底清洁,清洁比较完善,清洁后可在室内应用电气
设备,防止尘土等影响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

2.1 在施工项目中,我们需要对供水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测,以检查水质是否满
足供水的健康安全的要求,以便在施工期间提供安全的饮用水。

2.2 水质检测应包括pH值、温度、溶解氧、水力压力试验、暗度、氯离子等
因素。

③验收标准
3.1 验收施工工程,应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法规以及项目编制的工程技术文件,
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或设计要求;施工过程是否达到安全技术要求;完工时是否按照计划实施。

3.2 对验收工地的主要检验项目包括:混凝土支护构件的拉拔强度、钢筋锚固、钢筋砼的截面棱角标准等。

④安全验收
4.1 安全防护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及其质量,不发生人身
受伤和财产损失事故。

4.2 在安全措施上,主要验收项目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安全设施的维
护等,并需对火灾安全、锚固安全、架空索道安全等进行检测,以保证施工安全
及质量。

⑤结果处理
5.1 对于施工结果的检查结果,应及时填写相应的验收结果报告,并将该结果报告提交给验收人,由验收人签字确认,以便供查询和其他依法手续。

5.2 对于不合格项目,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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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管道与附件安装10.1 密闭穿墙短管的制作及安装10.1.1 当管道穿越防护密闭隔墙时,必须预埋带有密闭翼环和防护抗力片的密闭穿墙短管。

当管道穿越密闭隔墙时,必须预埋带有密闭翼环的密闭穿墙短管。

10.1.2 给水管、压力排水管、电缆电线等的密闭穿墙短管,应采用壁厚大于3mm 的钢管。

10.1.3 通风管的密闭穿墙短管,应采用厚2~3mm的钢板焊接制作,其焊缝应饱满、均匀、严密。

10.1.4 密闭翼环应采用厚度大于3mm的钢板制作。

钢板应平整,其翼高宜为30~50mm。

密闭翼环与密闭穿墙短管的结合部位应满焊。

10.1.5 密闭翼环应位于墙体厚度的中间,并应与周围结构钢筋焊牢。

密闭穿墙短管的轴线应与所在墙面垂直.管端面应平整。

10.1.6 密闭穿墙短管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缆、电线穿墙短管宜为30~50mm;2 给水排水穿墙短管应大于40mm;3 通风穿墙短管应大于100mm。

10.1.7 密闭穿墙短管作套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套管与管道之间应用密封材料填充密实.并应在管口两端进行密闭处理。

填料长度应为管径的3~5倍.且不得小于100mm;2 管道在套管内不得有接口;3 套管内径应比管道外径大30~40mm。

10.1.8 密闭穿墙短管应在朝向核爆冲击波端加装防护抗力片。

抗力片宜采用厚度大于6mm的钢板制作。

抗力片上摘口宽度应与所穿越的管线外径相同;两块抗力片的槽口必须对插。

10.1.9 当同一处有多根管线需作穿墙密闭处理时,可在密闭穿墙短管两端各焊上一块密闭翼环。

两块密闭翼环均应与所在墙体的钢筋焊牢.且不得露出墙面。

10.2 通风管道与附件的制作及安装10.2.1 在第一道密闭阀门至工程口部的管道与配件,应采用厚2~3mm的钢板焊接制作。

其焊缝应饱满、均匀、严密。

10.2.2 染毒区的通风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通风管道与密闭阀门应采用带密封槽的法兰连接,其接触应平整;法兰垫圈应采用整圈无接口橡胶密封圈。

10.2.3 主体工程内通风管与配件的钢板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钢板厚度应大于0.75mm。

10.2.4 工程测压管在防护密闭门外的一端应设有向下的弯头;另一端宜设在通风机房或控制室.并应安装球阀。

通过防毒通道的测压管,其接口应采用焊接。

10.2.5 通风管的测定孔、洗消取样管应与管同时制作。

测定孔和洗消取样管应封堵。

10.2.6 通风管内气流方向、阀门启闭方向及开启度,应标示清晰、准确。

10.3 给水排水管道、供油管道与附件的安装10.3.1 压力排水管宜采用给水铸铁管、镀锌管、镀锌钢管或UPVC塑料管,其接口应采用油麻填充或石棉水泥抹口,不得采用水泥砂浆抹口。

10.3.2 油管丝扣连接的填料,应采用甘油和红丹粉的调和物,不得采用铅油麻丝。

油管法兰连接的垫板,应采用两面涂石墨的石棉纸板,不得采用普通橡胶垫圈。

10.3.3 防娜清扫口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采用防护盖板时,盖板应采用厚度大于3mm的镀锌或镀铬钢板制作;其表面应光洁,安装应严密;2 清扫口安装高度应低于周围地面3~5mm。

10.3.4 与工程外部相连的管道的控制阀门,应安装在工程内靠近防护墙处,并应便于操作,启闭灵活,有明显的标志。

控制阀门的工作压力应大于1MPa。

控制阀门在安装前,应逐个进行强度和严密性检验。

10.3.5 各种阀门启闭方向和管道内介质流向,应标示清晰、准确。

11 设备安装11.1 设备基础11.1.1 基础表面应光滑、平整,并应设有坡向四周的坡度。

11.1.2 基础混凝土养护14d后,方可安装设备;二次浇筑混凝土养护28d后,设备方可运转。

11.1.3 混凝土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1.3的规定。

表 11.1.3 混凝土设备甚础的允许偏差1.2 通风设备安装11.2.1 通风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风机试运转时.叶轮旋转方向正确,经不少于2h运转后,滑动轴承温升不超过35℃,最高温度不超过70℃;滚动轴承温升不超过40℃,最高温度不超过80℃ 。

2 离心风机与减振台座接触紧密,螺栓拧紧.并有防松装置;3 管道风机采用减振吊架安装时.风机与减振吊架连接紧密,牢固可靠;采用支、托架安装时,风机与减振器及支架、托架连接紧密,稳固可靠。

11.2.2 除湿机、柜式空调机安装应放置平稳,固定牢靠,两法兰在同一轴线上自然平齐相对。

无强制连接,连接紧密,不漏风。

11.2.3 通风机、除湿机和柜式空调机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3的规定。

11.2.4 过滤器、纸除尘器、过滤吸收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种设备的型号、规格、额定风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 各种设备的安装方向必须正确;3 设备与管路连接时,宜采用整体性的像皮软管接头,并不得漏气;固定支架应平正、稳定;4 过滤器的妥装应固足军固,过撼器与框架、框架与维护结构之间无明显缝隙;5 纸除尘器和过滤吸收器的安装,应固定牢固,位置准确,连接严密。

11.2.5 消声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声器框架必须牢固,共振腔的隔板尺寸正确,隔板与壁板结合处贴紧,外壳严密不漏;2 消声器安装方向必须正确,并单独设置支(吊)架;3 消声片单体安装后固端必须牢固,片距均匀;4 消声片状材料粘贴牢固、平整,散状材料充填均匀、无明显下沉;5 消声复面材料顺气流方向拼接,无损坏;穿孔板无毛刺,孔距排列均匀。

11.2.6 密闭阀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其密闭性能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2 安装时,阀门上箭头标志方向应与冲击波的方向一致;3 开关指示针的位置与阀门板的实际开关位置应相同,启闭手柄的操作位置应准确;4 阀门应用吊钩或支架固定.吊钩不得吊在手柄及锁紧装置上。

11.2.7 密闭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7的规定。

11.2.8 测压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测压管连接应采用焊接,并应满焊、不漏气;2 管路阀门与配件连接应严密;3 测压板应做防腐处理和用膨胀螺丝固定:4 测压仪器应保持水平安置。

11.3 给水排水设备安装11.3.1 口部冲洗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暗装管道时,冲洗阀不应突出墙面;2 明装管道时,冲洗阀应与墙面平行;3 冲洗阀配用的冲洗水管和水枪应就近设置。

11.3.2 穿越水库水位线以下的水管,应在水库的墙面预埋防水短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有扰动力作用时,应预埋柔性防水短管;2 无扰动力作用时,可预埋带有翼环的防水短管;3 预埋管的位置、标高允许偏差不得超过5mm,伸出水库墙外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11.3.3 自备水源井必须设置井盖;在地下水位高于工程底板或有压力水区域,必须加设密闭盖板。

11.3.4 防爆波闸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闸阀宜在防爆波并浇筑前安装;2 闸阀与管道应采用法兰连接;闸阀的阀杆应朝上.两端法兰盘应对称紧固;3 闸阀应启闭灵活,严密不漏;4 闸阀开启方向应标示清晰.止回阀安装方向应正确。

11.3.5 防爆防毒化粪池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出水管应选用给水铸铁管;铸铁管应无裂纹、铸疤等缺陷;2 三通管应固定牢固、平直,其上部应用密闭盖板封堵。

11.3.6 排水水封井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封井盖板应严密,并易于开启;2 进、出水管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接头应严密牢固:3 进、出水管的弯头应伸入水封面以下300mm。

11.3.7 排水防爆波井的进、出水管管口应用钢筋网保护。

网眼宜为30mm×30mm;钢筋网宜采用φ16~φ22的钢筋焊接制作。

11.6 设备安装工程的验收11.6.1 通风系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毒密闭管路及密闭阁门的气密性试验.充气加压5.06×104Pa,保持5min不漏气;2 过滤吸收器的气密性试验.充气加压1.06×104Pa后5min内下降值不大干660Pa;3 过滤式通风工程的超压试验,超压值应为30~50Pa;4 清洁式、过滤式和陌绝式通风方式相互转换运行,各种通风方式的进风、送风、排风及回风的风量和风压.满足设计要求;5 各主要房间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满足平时使用要求。

11.6.2 给水排水设备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配件及附件的规格、数量、标高等符合设计要求;各种阀门安装位置及方向正确,启闭灵活;2 管道坡度符合设计要求:3 给水管、压力排水管、供油管、自流排水管系统无漏水;4 给水排水机械设备及卫生器具的规格、型号、安装位置、标高等符合设计要求;5 地漏、检查口、清扫口的数量、规格、位置、标高等符合设计要求;6 防爆波闸阀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闸阀启闭灵活,指示明显、正确;7 防爆防毒化粪池、水封井密封性能良好,管道畅通;8 防爆波密闭堵板密封良好。

11.6.3 给水排水系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清洁式通风时,水泵的供水量符合设计要求;2 过滤式通风时.洗消用水量、饮用水量符合设计要求;3 柴油发电机组、空调机冷却设备的进、出水温度、供水量等符合设计要求:4 水库或油库.当贮满水或油时,在24h内液位无明显下降,在规定时间内能将水或油排净;5 渗水井的渗水量符合设计要求。

11.6.4 电气系统试验应包括下列内容:1 检查电源切换的可靠性和切换时间:2 测定设备运行总负荷;3 检查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电源的可靠性;4 测定主要房间的照度;5 检查用电设备远控、自控系统的联动效果;6 测定各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11.6.5 柴油发电机组的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1 空载运行应在设备检查、试验合格后进行,空载运行时间不应少于30min;2 负载运行应在空载运行正常后进行。

试运行时,负荷应由空载状态逐步增加并在额定容量的25%,5000,75%的负荷下各运行1h,满载运行不少于2h;3 超载运行应在额定容量110%的负荷下运行30min;4 并车试验应在各机组单机运行试验正常后进行。

并车装置性能应可靠。

各并车机组在50%额定负荷以上时,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分配差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5 自启动试验应在上述试验正常后进行,且不应少于3次。

机组各项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1.6.6 柴油发电机组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验应包括下列项目:1) 润滑油压力和温度,冷却水进、出口温度和排烟温度;2) 各机件的接合处和管路系统情况;3) 运动机件在额定负荷、50%负荷、空载下的运行情况;4) 充电发电机的充电和启动贮气瓶的充气情况;5) 附属装置的工作情况;6) 电气、热工仪表、信号指示。

2 测定记录应包括下列项目:1) 机组及辅机系统各种运行状态的工作情况;2) 柴油机的瞬态和稳态调速率;3) 机组的温升;4) 油耗;5) 烟色;6) 压缩空气或蓄电池的启动瞬时压降、启动后的压力或电压及可启动次数;7) 发电机调压性能;8) 并车、自启动、调频调载装置的运行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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