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效力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合同、契约、协议等的关系

以下皆来源于网络:1、“合同”和“协议”的概念区别合同和协议在实践中没有什么区别。
都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
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
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
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至于您说的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2、“合同”与“契约”的关系合同曾有契约与合同之分。
契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对立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契约。
合同是双方或者三方以上当事人基于方向并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合伙合同。
我国现行法律不再作这样的区分,把二者统称为合同。
这四种说法我们工作都经常说起,但到底有什么区别呢?相关问题归结如下:一、先说合同、合约、契约合同又叫契约、合约。
所以三者意思基本一致,只是说法不同而已。
二、合同与协议《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从这一概念中可以看出,合同就是协议。
合同与协议是同一概念(可能这里有误。
引者注),协议是人们一种习惯上的叫法。
但根据逻辑学的原理,协议是合同的种概念,即所有的合同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所以说合同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
协议的定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相互之间为了某个经济问题,或者合作办理某项事情,经过共同协商后,订立的共同遵守和执行的条文。
合同效力是怎样认定的

合同效力是怎样认定的导语:效力,指依法成立受保护的,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拘谨力,即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缺乏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展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展撤销,再视详细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合同效力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而是处于不确定状态。
设立这一不确定状态,目的是使当事人有时机补正能够补正的瑕疵,使原本不能生效的合同尽快生效,以实践尽量成就交易、鼓励交易的根本原那么。
当然,从加速社会财富流转、促使不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确定和稳定的原那么出发,合同效力待定的时间不可能很长,效力待定也不可能是合同效力的最后状态。
无论如何,效力待定的合同最后要么归于有效,要么归于无效,没有第三种状态。
民法通那么已经规定了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无权代理)。
合同法对此予以了继承和开展,形成了效力待定合同的法律。
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第51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均属效力待定,其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权利人可依法追认,善意的相对人也可依法撤销(此撤销不同于合同法第54条的撤销。
第54条的撤销是对生效合同的撤销,此处的撤销是对效力待定的合同的撤销)。
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权利人没有依法追认,善意的相对人也没有依法撤销的,合同无效。
法律规定当事人为民事行为时要有民事行为能力,进展代理时要有代理权,处分财产时要有权处分,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交易平安,维护行为人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但考虑到社会生活的复杂性,违反上述规定的合同一律作无效处理有时不仅不能实现前述目的,反而会徒增当事人和社会的麻烦。
结合教材,简述合同的含义、作用、特点与写作注意事项

结合教材,简述合同的含义、作用、特点与写作注意事项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明确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文件。
合同的作用是确保双方的权益,规范双方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交易安全。
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自愿性:合同是基于当事人的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有意愿并自行决定达成合同,没有任何外力强迫。
2. 平等性: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是平等的,各自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借助其特殊地位压制对方。
3. 法律约束力: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若违约可获得法律保护。
4. 有偿性:合同通常是建立在对等交换原则的基础上,即一方提供某种价值,另一方给予相应的对价。
5. 约束双方行为:合同明确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限制双方的行为范围,确保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合同的写作注意事项:1. 清晰明确:合同应当清晰明确地表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模糊、歧义的表述。
语言简练,措辞准确。
2. 详尽完整: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各方的基本信息、合同目的、权利义务的约定、违约责任的规定等,尽量覆盖合同涉及的方方面面。
3. 合法合规:合同的内容和约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
对于涉及特殊行业或特定区域的合同,还需要考虑相应行业标准或地方规定。
4. 慎重选择合同形式: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需求,慎重选择合同形式,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修改或补充。
5. 注意细节:合同涉及到的细节事项需要详细考虑,如付款方式、交付时间、商品规格等,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
总之,合同作为一种法律工具,在商业和个人交往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通过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合同为各类交易提供了法律保护和交易安全保障。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并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合法、完整,并遵守合同约定的各种条款和义务。
民法知识点.

重要知识总结一、各种合同的特征总结1.买卖合同:双务、有偿、不要式、诺成。
2.供电、水、热、气合同:双务、有偿、诺成。
3.赠与合同:单务、无偿、诺成。
4.借款合同:双务、有偿或无偿、诺成或实践性。
5.租赁合同:双务、有偿、不要式、诺成。
6.融资租赁合同:双务、有偿、要式、诺成。
7.承揽合同:双务、有偿、不要式、诺成。
8.建设工程合同:双务、有偿、要式、诺成。
9.运输合同:双务、有偿、一般为诺成。
10.保管合同:双务、有偿或无偿、不要式、实践。
11.仓储合同:双务、有偿、不要式、诺成。
12.委托合同:双务、有偿或无偿、不要式、诺成。
13.行纪合同:双务、有偿、不要式、诺成。
14.居间合同:双务、有偿、不要式、诺成。
15.技术转让合同:双务、有偿、不要式、诺成。
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当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在此倒置的要件事实是因果关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三、各种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是无过错责任、替代责任。
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的合同效力是多少_

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的合同效力是多少?我国《合同法》对其有相应规定:合同法中有一条规定是这么写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决定采用书面形式来签订合同的话,只要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合同都会即刻生效。
但这并不是代表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签字或者没有盖章合同就不成立,在双方当事人决定采用书面形式来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只要有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上的主要义务并且另一方也予以承认接受的情况下,合同也会成立。
在这条规定中,我们主要需要注意六种特殊情况,因为只签字或者只盖章了的合同到底能有多大的效果还是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别的。
分为六种特殊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如果甲乙双方中,有一方比如说是甲方已经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了,那么一方(不论是甲方还是乙方)履行了合同上的主要职责并且另一方也可以接受的话,合同就可以成立了;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加以双方有一方已经签字或者盖章了,那么一方(不论是甲方还是乙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但是另外乙方不予接受或承认的话,这种情况下合同是失效的;第三种情况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只有一方签字或盖章但是双方都不履行合同上职责的话,合同就不成立;第四种情况是甲乙双方都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但是有一方履行了合同的职责并且被另一方接受的时候,合同也会生效;第五种情况是当甲乙双方都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但是有一方履行了合同上的义务但是不被另一方接受的情况下,合同不生效;第六种情况是甲乙双方都没有在合同上签字,而且甲乙双方都没有履行合同上的内容,这种情况下,合同也是不生效的。
书面合同中有效合同成立的条件主要分为四个:第一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比较好理解的。
是指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是自然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如果说签订合同的双方有一方是没有行为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话,需要由法定代理人来代签合同。
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话是可以与自己年龄、智力等情况相等的公司签订合同的,但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的话就只能在法律相关部门允许的范围内才能签订合同;第二点、双方当事人可以表达内心的真实想法,意思就是合同上面的内容要与合同双方的想法一致,如果合同上有明显不公平的现象,或当事人对合同有重大误解的时候,是可以对合同进行修改或申请合同失效的;第三点、最重要的一点,任何合同的签订都要建立在不违法我国法律的基础上,并且不能损害到社会的公共利益;第四点是要确定合同上的合同标,因为现在每个公司的公章都很多,例如合同章、财务章等等,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就应该写明每个公章对应的效力,以免出现偏差。
合同法学名词解释

合同法学名词解释1.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和内容的合同。
2.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方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3.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4.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5.持续性合同:指合同内容非一次给付便可完结,而是持续的实现的合同。
6.从合同:保证合同相对于主债务合同而言即为从合同。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又被称为“附属合同” 。
7.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义务,目的在于使相对方因此负担对待履行的义务。
8.有偿合同:当事人之间互为对价给付的合同为有偿合同。
9.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无对价关系的合同。
10.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指法律上未确定名称与内容的合同。
11.为本人利益的合同:订约人都是为了本人的利益而订约,此称之为本人利益的合同。
12.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订约为并非为自己而是为他人的利益订立合同,此称之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13.本合同:凡为了今后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是本合同,又称本约。
14.预约合同:凡当事人约定将来设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是预约合同,又称为预约。
15.非格式合同:是指法律未对合同内容作出直接规定的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的合同均属此类。
16.确定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确定的合同。
17.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尚未确定的合同。
18.一时性合同:指一次给付便使合同内容实现的合同。
19.持续性合同:指合同内容非一次给付便可完结,而是持续的实现的合同。
20.承诺适格:所谓要约的实质上的拘束力在民法上也称为承诺适格,它实际上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期内即可以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一种法律地位。
21.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根绝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达。
合同约束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别

合同约束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别合同是人们在经济交往中常见的一种法律行为,它具有约束力和效力。
然而,合同约束力和合同效力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
本文将探讨合同约束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别,并解释它们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
一、合同约束力合同约束力是指合同对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的法律效果。
简而言之,合同约束力是指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约束力的主要特点是:1. 双方自愿:合同的约束力是基于当事人的自愿达成的协议。
只有当事人自愿达成并签署合同,才能产生约束力。
2. 合法性:合同约束力要求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合同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合同约束力将受到限制或无效。
3. 强制执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束力,受损害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包括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要求赔偿损失等。
二、合同效力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第三方产生的法律效果。
合同效力主要体现在合同对第三方的权益保护和法律地位的确认上。
合同效力的主要特点是:1. 第三方权益:合同效力使得第三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例如,A与B签订合同,合同约定A将向C支付一定金额,那么C作为第三方就可以依据合同要求A履行支付义务。
2. 保护原则:合同效力的目的是保护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效力确保了第三方在合同中所享有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同时也规定了第三方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
3. 法律地位确认:合同效力确认了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例如,合同约定A 将购买B的房屋,那么合同效力确认了A作为买方和B作为卖方的法律地位。
三、合同约束力与合同效力的关系合同约束力和合同效力是相辅相成的概念。
合同的约束力是合同效力的前提,只有合同具备约束力,合同效力才能得到实现。
合同约束力主要关注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合同效力则关注合同对第三方的影响。
合同约束力是合同效力的基础,而合同效力则使得合同的权益得以保护和实现。
总结起来,合同约束力是指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的法律效果,而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第三方产生的法律效果。
合同关系生效有哪些类型

合同关系生效有哪些类型合同关系生效有哪些类型合同关系生效有哪些类型?想了解这方面法律知识的朋友不妨一起去看看为大家搜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所谓合同关系的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合同的生效皆以合同成立为前提。
二者有原则区分:其一,构成要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生效有的需要审批或约定的条件成就等。
其二,法律效力不同。
合同成立没有法律约束力。
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这是根本的区别。
关于合同生效,《合同法》第44条进行了规定,即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第44条、第45条、第46条还分别规定了附条件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
实际上《合同法》第44条、第45条、第46条规定的是合同生效的时间,而不是合同生效的概念。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生效分为以下七种情况:1、依法成立时生效。
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即生效。
这里要注意应具备“依法”的要件,亦即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行为需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一经成立即生效。
多数是在书面合同上签字盖章。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咸立。
由该条规定可见,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只要具备签字、盖章中的一个要件合同即成立,并不要求同时具备两个要件。
但在司法实务中,有的当事人为稳妥起见,往往会约定签字并且盖章合同才成立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
在理论上和实务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登记种类主要有:第一,《担保法》第41条、第78条关于抵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规定。
第二,国有企业转让国有资产的合同需经过相关政府批准才生效。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6条规定,企业享有联营、兼并权。
企业……可以兼并其他企业,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善用法律知识点

善用法律知识点一、合同法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地位平等,权利和义务相对等。
2. 自愿原则: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决定是否订立合同、选择对方当事人、决定合同的内容和方式。
3. 公平原则: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公平合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5. 合法原则: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的订立1. 要约:一方向他方明确表示愿意按照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 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3. 合同成立:要约和承诺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三、合同的效力1. 有效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无效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自始无效,不产生法律效力。
3. 可撤销合同:存在瑕疵,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4. 效力待定合同:合同效力取决于第三人的意思或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否成就。
四、合同的履行1. 履行主体: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 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合同性质、目的、交易习惯确定。
3. 履行期限: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随时履行。
4. 履行方式: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交易习惯履行。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 合同解除:当事人可以因对方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原因解除合同。
3. 解除权的行使: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六、违约责任1. 违约行为: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2. 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违约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1. 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合同争议。
2. 调解解决:当事人可以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
李建伟典型合同的分类

李建伟典型合同的分类引言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在商业和法律领域,合同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保护各方的权益并规范他们之间的行为。
李建伟是一家大型企业的法务主管,他经常处理各种类型的合同。
本文将对李建伟典型合同进行分类,并介绍每种类型合同的特点和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中最基本也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类型。
它规定了雇主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劳动时间等方面。
劳动合同特点•双方主体:雇主和员工;•内容详细:明确约定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劳动时间等;•劳动保护: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劳动秩序。
劳动合同主要内容1.合同双方信息:包括雇主和员工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2.工作内容:明确描述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3.薪酬待遇:规定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4.劳动时间:约定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5.保密条款:对于涉及商业机密的岗位,需要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6.解除合同条件:规定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二、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协议,用于规范商品或服务的交易。
李建伟在公司中经常与供应商签订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特点•双方主体:买方和卖方;•商品或服务描述:明确约定交易内容、数量、质量等;•交付方式:约定商品或服务的交付方式和时间。
销售合同主要内容1.合同双方信息:包括买方和卖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2.商品或服务描述:明确描述交易对象,包括数量、质量标准等;3.价格与支付方式:约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及支付方式;4.交货期限与方式:规定商品或服务的交付时间和地点,以及运输方式等;5.质量保证:约定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和保修期限;6.违约责任:规定双方违约情况下的赔偿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用于规范租赁物的使用权和义务。
李建伟在公司中负责处理各类租赁合同,如办公场所、设备等。
合同的几种状态

合同的四种效力状态合同的四种效力状态有: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等,对于上述四种效力的合同都是需要根据实际的合同情况来进行处理。
一、有效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来看,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
"并由此而推断其主要特征有:违法性;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审查。
并指出了无效合同由于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应不属于合同的范畴。
另外有的学者认为"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即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应由国家予以取缔的合同。
"并据此认为其存在以下三个特征或要件: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应发生法律效力;由国家予以取缔。
三、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
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①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②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③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四、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五、知识延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几种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几种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签订后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使其确定的合同。
《合同法》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资格或缺乏处分能力造成的,如果给有关权利人赋予成认权,使之能够以其利益判断做出成认而使合同有效或者回绝而使合同无效,往往是有利于权利人的利益,有利于促进交易的。
因此,将这类合同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是符合权利人的意志和利益的。
《合同法》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l)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同:我国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安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实施。
但对于未成年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并不是当然无效的行为,而只是一种效力待定的行为。
我国合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回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这就确定了未成年人不能依法独立实施的行为是一种效力待定的行为。
主要是指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
纯获利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安康状况相适应的,不必追认。
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回绝。
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的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的效力问题,通行的理论根本是这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有二种情况,一种是可以实施的民事行为,如纯获利益的行为和处分零花钱的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这种行为是有效的,其它民事行为,依《民法通那么》应由法定代理人自己代理,其自己不能实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依法不能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为无效。
四种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及纠纷解决6篇

四种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及纠纷解决6篇篇1甲方:【甲方名称或实体】乙方:【乙方名称或实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就四种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及纠纷解决达成协议如下:一、定义和范围本协议所指的四种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个人借款合同、企业借款合同、担保借款合同以及网络借贷合同。
本协议旨在明确上述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原则及纠纷解决机制。
1. 合同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
合同内容应真实、合法、有效。
2. 合同要素必须齐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贷款人、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担保方式等。
3. 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人应按照约定发放贷款。
若违反合同约定,将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
三、纠纷解决机制1. 在履行借款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应积极配合法院调查取证,遵守诉讼程序。
3. 双方也可选择仲裁解决纠纷。
如选择仲裁,双方应明确仲裁机构和仲裁规则,并遵守仲裁裁决。
4. 在纠纷解决期间,双方应维持借款合同的稳定性,确保借款的按期偿还,避免扩大损失。
四、法律责任1. 若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纠纷,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合同无效或解除,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
五、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4.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如遇争议,以本协议为准。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法律适用和管辖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关于合同继续有效情况说明

1.合同的效力有哪几种情况合同的有效和无效是最常见的两种效力状态,也最为人们所熟知和掌握,不过多赘述。
除此之外,合同法还规定了两种效力状态——效力待定和可变更可撤销。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而使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即成为有效合同,不予追认则为无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分两种情形,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待其法定代理人去追认;二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有待被代理人去追认。
无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还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合同的行为人与合同的义务人相分离,合同的订立者不承担义务,而承担义务的是与订立者存在特定关系的另外一个人。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可变更或撤销的法定事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经撤销则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为有效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分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其法定事由包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二是受损害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其法定事由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而使受害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
另外,变更和撤销合同属于不同的请求,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请求撤销的,法律则没有禁止予以变更。
以上,合同的效力状态包括四种,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是最常见最为人熟知的状态。
有效和无效的逻辑关系为对立关系,在其中间存在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两种状态,该两种状态是有条件的有效合同或者无效合同,视条件是否成就具体而定。
2.合同作废证明合同作废证明,属于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的问题,必须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写一个《关于XX合同作废证明》。
只有经过共同签字的合同作废证明材料,才是合法的。
四种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及纠纷解决2篇

四种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及纠纷解决2篇篇1甲方:[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甲方身份证号],住址:[甲方住址]乙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住址]鉴于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效力认定及纠纷解决协议。
一、协议目的双方确认,本协议旨在明确四种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标准及相关纠纷解决方案,确保各方权益。
1. 口头借款合同:在双方自愿、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口头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但为规避风险,建议双方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 书面基础借款合同: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是法定的证据形式之一,如双方签订的基础借款合同内容合法、条款明确,则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 利息附加协议:关于借款利息的附加协议,若利率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该协议有效。
4. 担保借款合同:涉及第三方担保的借款合同,需确保担保人资质合法、担保物权属清晰,合同内容符合担保法律法规要求,方为有效。
三、纠纷解决机制1. 协商解决:双方因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材料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 调解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寻求第三方调解。
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调解机构名称]进行调解。
3. 诉讼解决:若调解无果或双方不愿调解,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 仲裁裁决:如双方同意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可另行签订仲裁协议并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规则。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
四、法律效力与执行力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依照本协议约定解决。
五、其他条款1.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管辖法律: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民法典》来了,签合同注意九个细节!

《民法典》来了,签合同注意九个细节!展开全文打开看点快报,查看高清大图《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中,合同编条文计526条,其它篇章中涉及合同条款计647条。
合同编关于订立合同各方面的新规关系人们日常生活点滴。
衷震律师现就《民法典》合同篇修改新增热点,梳理九个细节,以供参考。
打开看点快报,查看高清大图第一,意向书、框架协议别再任性签订,《民法典》规定签订预约合同要担责。
商机为王。
有些老板为抓住商机,动辄签订意向书、框架协议,其敢于行动获取机会精神当然可贵,今后也需注意谨慎,不可随意签订意向书等预备协议。
《民法典》规定预约合同违约条款,其第49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二,约定义务条款别再随意排列,《民法典》规定了选择之债的转换规则。
有些人过去设计合同,习惯将对方履行义务条款排列一堆,如约定“乙方如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甲方损失、赔偿所有费用”。
此类要求看似給甲方数项权利选择,实则会有利于乙方。
《民法典》第515条规定,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对方。
前述条款意味着如乙方需履行多项义务,甲方又没有特殊约定的,乙方先享有选择权。
如前述条款,乙方可先选择任一项,这实则对甲方不利。
第三,保证责任要写明确,《民法典》对约定不明的保证责任作了颠覆性修改。
在《民法典》生效之前,如果保证责任约定不明,担保法规定推定为连带保证。
需要注意,在《民法典》生效之后,此规则发生颠覆性改变。
《民法典》规定,如果保证责任约定不明,推定为一般保证。
《民法典》第68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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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适合,内容合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具有违法性、不履行性、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性。
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冋;其撤销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实现。
效力不齐备;处于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是否已经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
分
类
买卖合同、能源供用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
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1)返还财产(2)折价补偿(3)赔偿损失。
法律约束力。
处理原则
平等原则;公平自愿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法律保护原则;法律推疋原则。
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贝保护了受害人的利益;维护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利于鼓励交易。
虽欠缺法律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但经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冋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合同瑕疵
无
合同内容不合法,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因欺诈等违背真实意思而签订合同。
仃为人缺之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需待追认权人的追认。
合同期限
由合同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时规定的期限。
可撤销合同是在合同被撤销前,保持着法律效力,只是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
符合合同成立的法定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因而是成立的;但因为其主体资格的欠缺,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有效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应发生法律效力;由国家予以取缔。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
由
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予以撤销。(3)合同在撤销前应为有效。
理;(3)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进行的代理;(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三是无权处分行为。
合同效力
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生效条件。
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未被撤销前为有效合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动表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
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经济法第二次作业
系别班级:
学号:
姓名: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有效
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
下表是上述四类合同的区别:
表1: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
有效合同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须经其法定代理人承认才能生效;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须经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当事人有机会补正能够补正的瑕疵,使原本不能生效的合同尽快生效,以实践合同法尽量成就交易、鼓励交易的基本原则。
F表是上述四类合同的联系:
表2: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联系
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各种效力合同转化为有效合同条件
(1)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正:决定效力待定合同有效取决于第三人的行为,该第三人称为追认权人,如果有追认权人的追认该合同,合同即为有效;
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不得行使撤销权。
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
诉讼时效
无
请求确认合冋无效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撤销权的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法律后果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依照本条规定及合同的具体要求对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有效合同法律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当事人之间,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并无
合同无效事
无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
(1)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这其中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2)合同是否撤销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时,人民
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分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1)根本无权代理;
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疋
义
般来说只有付合法律所规定的生效条件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
虽有合同形式,但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明文规定,因而不能产生合同效力的约定。
合同的订立具有瑕疵,可能违背当事人意愿,为对这种情况作出补救,法律赋予当事人变更或者撤销申请权的合同。
合同虽成立,但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须经有关权利人表示承认,始生效力的合同。
可以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
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显失公平合同;因欺诈成立合同;因胁迫成立合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性
质
具备合同形式,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合同存在,但是任何一方在没有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仲裁之前,都是无效的。
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且有关当事人对其行为负
根据享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而决定其法律义务和责任的。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2)无处分权人所订的合同,不影响善意买受人根据善意取得制度所取得的权利;(3)无权代理人所订合同,如本人不予追认的,对本人不发生代理人行为带来的后果,但如果该无权代理行为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那么该代理行为仍将产生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并由该无权代理人自己作为当事人承担其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