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1. 简介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是为确保客运驾驶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能够遵循相关规定,提高驾驶安全性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责任、操作流程等内容,旨在确保客运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和乘客的出行安全。
2. 目的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规范客运驾驶员的行为准则,避免违规操作;•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维护运营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3. 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客运驾驶的员工,包括公交车驾驶员、出租车司机、在线打车平台司机等。
4. 责任4.1 运营单位责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管理制度;•对客运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驾驶工具和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驾驶工具和设备的安全性;•加强对客运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4.2 客运驾驶员责任•具备合法的从业资格和驾驶证;•遵守交通法规和运营单位的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驾驶技术和态度;•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协助运营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 安全操作流程5.1 出车前准备•车辆检查:在每次出车前,客运驾驶员应仔细检查车辆的刹车系统、灯光、轮胎等关键部件,确保车辆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乘客座椅检查:确保乘客座椅的安装牢固,调整合适的位置;•行李安放:将行李放置在指定的区域,不得影响乘客和驾驶员的安全。
5.2 驾驶操作规范•遵守交通法规:客运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规操作;•安全驾驶技巧:熟练掌握安全驾驶技巧,如保持安全车距、注意观察和判断等;•驾驶工具使用规定:正确使用驾驶工具和设备,如安全带、防滑垫等。
5.3 突发事件处理•突发情况报告:客运驾驶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运营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乘客疏散:在紧急情况下,客运驾驶员应引导乘客安全疏散,并提供必要的协助;•报警求助:在遇到危险情况时,客运驾驶员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并向相关部门求助。
客运驾驶员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客运驾驶员的行为,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客运驾驶的员工。
三、岗位要求1.必须拥有相应的驾驶证,并具有相关的驾驶经验。
2.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类疾病和精神障碍。
3.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4.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服务能力,态度友好、热情。
四、行为规范1.客运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违法驾驶。
2.客运驾驶员必须保持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每天上班前必须检查车辆的机械部分和安全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3.客运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如遵守规定的车速、保持车距、注意安全操作等。
4.客运驾驶员必须熟悉所负责区域的道路状况和导航规划,确保准确到达目的地。
5.客运驾驶员必须熟悉公司的运行规程和服务流程,保证服务质量。
6.客运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和指挥,不得私自调整行车路线或违背公司规定。
7.客运驾驶员必须保持车内整洁,定期进行车辆清洁和维护,确保乘客的安全与舒适。
8.客运驾驶员必须保守公司和乘客的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五、考核与奖惩1.客运驾驶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表现将以定期考核的方式进行评估。
2.出现交通违法或事故责任的,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3.客运驾驶员工作出色、责任心强的,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六、责任及违规处理1.客运驾驶员因违规行为造成乘客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刑事、民事责任。
2.发现客运驾驶员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或公司规定的,将按照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扣除工资、停职、辞退等。
七、制度建议1.适时开展客运驾驶员的培训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
2.建立健全客运驾驶员的岗位激励机制和考核制度,鼓励驾驶员提高服务质量。
3.不定期进行客运车辆的年检和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使用。
2024年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并服从管理部门的管理、调度。
二、行车过程中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上岗,文明驾驶,热情服务。
严禁欺行霸市、强拉强运、拒载的现象发生。
三、认真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正确驾驶车辆,坚持每天对车辆进行例检,定期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驾驶"病车"上路。
五、严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带病行驶。
六、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禁止"三品"上车。
七、单车行车____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____小时,____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
八、夜间不得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行驶。
车辆管理制度一、公司经理负责车辆管理的全面工作,车辆驾驶员为第一责任人。
二、严把车辆技术关,安全员应全面掌握车辆的车况、技术状况,及时通知车辆第一责任人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年检、年审、综检、春检、保险。
坚持车辆的例检制度,严禁"病车"上路。
三、严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关。
没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的人员不得从事道路客运,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或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人员驾驶。
四、严把"包车"管理关。
跨区包车必须办理临时线路牌,开具客运路单,单车行车____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____小时,中途须休息____分钟以上,____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
五、对车况较差,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报废更新,杜绝非法拼装、改装车、报废车从事道路客运。
六、车辆实行"公司化"经营,不能"以包代管",必须落实对车辆的管理内容、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客运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客运驾驶工作的驾驶员。
第二条安全管理是客运驾驶员工作的核心要求,是驾驶员履行职责的基本前提和条件。
第三条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规范驾驶行为,确保驾驶员安全上岗,安全运营,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四条新招收的驾驶员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安全驾驶技巧的培训、突发情况应急处理的指导等。
第五条每年对驾驶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组织相关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驾驶工作。
第六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不能懈怠,不得随意拒绝或逃避培训。
第三章安全装备和车辆检查第七条车辆必须按时进行检查,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营,做到随时随地满足乘客的需求。
第八条车辆必须配备应急工具箱、灭火器、急救包等安全装备,并做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驾驶员工具必须保持在良好状态,不得使用损坏的工具。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按时提交车辆检查和维护的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做出处理。
第四章安全驾驶行为规范第十一条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不得吸烟、打电话、穿戴耳机等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遇到恶劣天气、夜间行车等特殊情况时,必须谨慎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驾驶员不得携带超员,不得疲劳驾驶,驾驶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
第五章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报警并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保护乘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受伤乘客的救治应及时送至医院,确保得到及时救治,同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责任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赔偿和其他协调工作。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道路客运业务的驾驶员。
第三条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驾驶员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安全培训,确保驾驶员掌握道路运输安全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
第五条客运企业应当对驾驶员实行星级评定制度,激励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与培训第六条客运企业招聘驾驶员时,应当严格按照招聘程序,确保驾驶员具备下列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类型与所驾驶车辆类型相符;(三)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四)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五)身体健康,符合驾驶要求;(六)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第七条客运企业应当对新招聘的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道路运输安全知识、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等。
第八条驾驶员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48学时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知识、驾驶技能等。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九条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实时更新驾驶员的基本信息、驾驶经历、安全记录等。
第十条客运企业应当对驾驶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行驶里程、遵守交通规则情况、安全责任事故等。
第十一条驾驶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客运企业应当暂停其驾驶工作:(一)一次记满12分的;(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三)违反法律法规,被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的;(四)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驾驶的;(五)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情形。
第十二条驾驶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客运企业应当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一)两次以上记满12分的;(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四)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五)其他不适合继续从事驾驶工作的情况。
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范文(3篇)
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范文一、公司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媒体做好驾驶员告诫工作,出车前对驾驶员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
二、告诫内容:1、门检人员对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客运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运驾驶人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
2、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情况,是否饮酒和服用药品情况,确定是否符合安全行车的基本要求,检查驾驶员所携带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车辆当日安全例检是否合格,通报天气情况,车辆行驶路线上的道路情况,叮嘱驾驶员牢记“安全第一、谨慎驾驶、不超速、不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3、如发现驾驶人有饮酒、生病、或者情绪不良者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科处理,门检处暂时不予放行,待安全管理科处理完毕后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放行。
三、相关具体措施:1、调度室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
2、在人流密集地等比较危险的路段行车,公司每天派安检员及时提醒,小心驾驶,安全第一,宁慢十分,不抢一秒,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3、公司安全例检人员要做到每车一问,落实好本制度询问及告诫工作。
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范文(2)一、引言驾驶是一项重要的职业,特别是客运驾驶人员,他们负责运送乘客的安全和顺利到达目的地。
因此,客运驾驶人员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和安全意识。
为了确保客运驾驶人员的安全,有效的告诫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一个客运驾驶人员安全告诫制度的范本,旨在提高客运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二、告诫内容1. 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驾驶人员必须了解并遵守交通法规。
违反交通法规不仅可能导致罚款和扣分,还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危及乘客的生命安全。
因此,驾驶人员应始终牢记交通法规,尊重其他道路使用者,合理使用车速,保持安全距离等。
2. 驾驶技巧和操作规范驾驶人员应熟悉并掌握驾驶技巧,包括正确的转弯、变道、超车等操作。
客运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客运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确保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客运车辆驾驶员。
第三条公司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与培训第四条驾驶员招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五条驾驶员招聘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男),18至50周岁之间(女)。
(二)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且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三)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四)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六条公司对新招聘的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驾驶、服务礼仪、公司规章制度等内容。
第三章驾驶员职责第七条驾驶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班次时刻行驶,确保乘客准时到达目的地。
第九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为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第十条驾驶员应尊重乘客,文明服务,热情回答乘客询问。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主动配合公司检查,接受公司对车辆和个人的考核。
第四章驾驶员奖惩第十三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十四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驾驶员给予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客车队驾驶员规章制度
客车队驾驶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客车队驾驶员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客车队驾驶员,所有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丰富的驾驶经验和优秀的服务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确保驾驶安全。
第四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熟悉客车的结构和性能,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做到安全驾驶。
第二章道德规范第五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做到言行文明,礼貌待人,保持良好的形象。
第六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维护车辆的内外卫生,做到爱护公共财物,保持车辆的整洁。
第七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尊重乘客,礼貌待客,积极帮助乘客解决问题,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第八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驾驶,保持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驾驶技术第九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具备扎实的驾驶技术,熟练掌握客车的操控技能,确保行车平稳。
第十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遵守车速限制,根据道路条件合理控制车速,确保驾驶安全。
第十一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注意保持车距,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确保行车平稳。
第十二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熟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知识,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水箱、刹车等部件,确保车辆的安全。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三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做好现场管理,确保乘客的安全。
第十四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工作,协助救护伤员、疏散乘客,确保事故处理的有序进行。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客车队驾驶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停驶或解雇。
第十六条客车队驾驶员如遵守本规章制度,表现出色,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表彰等形式。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客车队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违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客车队所有,如有修订,将提前通知驾驶员,并适时调整。
客运驾驶员规章制度
客运驾驶员规章制度1客运驾驶员规章制度【篇一:客运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七章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一节驾驶员准入条件第一条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而且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资格《机动车驾驶证》和相应准驾资质《从业资格证》,且证件须在审验有效期内,能熟练掌握驾驶机动车技能,拥有5年以上专职旅客运输驾驶经验;(二)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三)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各种疾病;(四)熟悉业务技能,对所驾车辆机械构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认识,懂得机动车维护保养;(五)熟悉掌握道路运输法规和旅客急救知识;(六)三年内无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七)一年内无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八)交通违法记分未满6分的;(九)未纳入行业管理部门黑名单的;第二节驾驶员准入程序第二条由驾驶员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请驾驶我公司客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并申请办理公司上岗证的申请书;第三条驾驶员本人提交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年审身体体检证明回执,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工作简历表;(二)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交纳凭证;(三)公安交警部门或原服务单位出具三年内无同等(含同等)以上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证明;(四)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五)无服务单位或无法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安全证明,以贵州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或者贵州省交警支队驾驶员户籍管理系统实际查询信息为准。
第四条由公司经营安全科对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安全意识、安全行车情况、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初审,同时在贵州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查询驾驶人的违法计分情况、交通违法情况、安全事故情况。
第五条由经营安全科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旅客运输服务规范、职业道德、驾驶技能操作、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考核,并对驾驶人进行理论和路面考试。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意识形成常态化,规范客运驾驶员的安全行为,确保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客运工作的驾驶员。
第三条客运驾驶员应在驾驶安全、服务质量、操作规范、车辆维护等方面遵守相关规定,并接受企业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客运驾驶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意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安全意识培养第五条企业应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培训活动,内容包括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培养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模拟各类应急情况,提高驾驶员的应变能力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第七条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榜样、事故警示、安全标语等形式,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三章应急处置第八条在发生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第一时间报告,并按照企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救援。
第九条驾驶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需立即停车时,应选择安全地带,尽量利用警告标志、灯光等警示设备,确保安全。
第十条驾驶员在应急情况下,应保持冷静,依法处理,并确保乘客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行车规范第十一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疲劳驾驶等。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的安全性能,不得驾驶未经检修的车辆上路。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的清洁和良好的驾驶习惯,定期检查车辆的轮胎、制动系统等关键部件,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车辆安全距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章安全考核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为和技术能力的考核。
第十六条安全考核的内容包括驾驶技术、安全操作、服务态度等方面,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评估和奖惩的依据。
客运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客运驾驶员管理,提高客运服务质量,保障旅客运输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客运驾驶员。
第三条客运驾驶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20-55周岁之间;2.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3. 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不良记录;5. 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经验。
第二章考核与选拔第四条新驾驶员的选拔:1. 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发布驾驶员招聘信息;2. 应聘者需参加公司组织的面试和驾驶技能考核;3. 考核合格者,经公司审批后,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驾驶员考核:1.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服务质量、业务知识等方面的考核;2. 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况进行培训和调整;3. 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驾驶员资格。
第三章驾驶员培训与教育第六条驾驶员培训:1. 公司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服务质量、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2. 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七条驾驶员教育:1. 公司加强对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 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关爱乘客。
第四章车辆管理与使用第八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整洁、卫生。
第九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几点:1. 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2. 注意行车安全,保持车距,不疲劳驾驶;3. 保持车辆整洁,及时更换车辆备件;4. 按时参加车辆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汽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汽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对汽运驾驶员安全管理,确保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促进交通安全事业发展而制定的。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事汽运驾驶的驾驶员。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二、驾驶员入职要求1.驾驶员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相应的驾驶经验。
2.驾驶员应通过公司的岗前培训和考核,熟悉公司相关标准和规范。
三、驾驶员培训1.公司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2.驾驶员应参加并合格通过公司组织的教育培训,获取相关资格证书。
四、驾驶员日常安全行为要求1.驾驶员应穿着整洁、合适的制服,佩戴规定的工作标识,不得驾驶时抽烟、吃东西等有可能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
2.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影响驾驶安全的疾病。
3.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得擅自超速、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定的行为。
4.驾驶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如按时上下班、不随意改变行驶路线等。
五、驾驶员应急处理1.驾驶员在遇到道路交通事故、故障、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证乘客和车辆安全。
2.驾驶员应熟悉车辆的安全设备和应急逃生通道,必要时进行救援和疏散。
六、驾驶员安全奖惩措施1.对于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规定、安全驾驶、无违章记录的驾驶员,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违反交通法规和公司规定、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严肃批评和相应的处罚措施,甚至终止劳动合同。
七、驾驶员安全督查1.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督查部门,对驾驶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督查部门应及时发现驾驶员的安全违规行为,配合公司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和纠正。
八、承诺与责任1.公司承诺为驾驶员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2.驾驶员应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客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驾驶人的安全管理,确保客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客运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客运企业所有从事客运驾驶工作的驾驶员。
第三条客运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第二章驾驶员选拔与培训第四条客运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驾驶员选拔条件,选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驾驶技能和身体健康条件的驾驶员。
第五条驾驶员上岗前,必须接受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法规、职业道德、驾驶技能、应急处置、车辆维护保养等。
第六条驾驶员培训结束后,企业应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驾驶员日常管理第七条驾驶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九条驾驶员应合理安排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驾驶员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第四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驾驶员考核制度,对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安全行车记录、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对考核合格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培训和整改。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乘客安全。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企业,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客运企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客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一、驾驶员选拔与培训1. 客运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驾驶员选拔条件,选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驾驶技能和身体健康条件的驾驶员。
2. 驾驶员上岗前,必须接受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法规、职业道德、驾驶技能、应急处置、车辆维护保养等。
客运驾驶员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客运驾驶员的行为,切实保障乘客的安全,依法保护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包括公共汽车、出租车、班车等各类车辆的驾驶员。
第三条客运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和乘客的安全,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指挥,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条客运驾驶员应当具备驾驶资格,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定期进行体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客运驾驶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文明驾驶,礼貌接待乘客,维护单位形象。
第六条客运驾驶员应当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和乘客服务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客运驾驶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调度,不得擅自变更线路、停靠站点和行车时间,同时要遵循公司的运营安排。
第八条公司对客运驾驶员实行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根据客运驾驶员的服务态度、安全记录、乘客投诉率等指标进行评估,对表现良好的给予奖励,对违规违法的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章风险防范第九条客运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条客运驾驶员在驾驶前应当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各项部件完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一条客运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辆内部环境整洁,确保乘客的舒适和安全。
第十二条客运驾驶员应当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和道路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行驶速度和路线,确保乘客的安全。
第十三条客运驾驶员在驾驶途中,要注意疲劳驾驶问题,确保按照规定的行车时间和休息时间进行安排,保证自身状态良好。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客运驶驶员应当执行乘客的上下车要求,确保客人的安全。
第十五条客运驾驶员应当有礼貌地和乘客交流,提供必要的服务指引,帮助乘客妥善安排行李和上下车。
第十六条客运驾驶员应当熟悉所负责的线路和停靠站点,确保乘客准确到达目的地。
第十七条客运驾驶员应当积极协助乘客有序上下车,保障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客运机动车驾驶员资质审批制度按照国家交通部、公安部和各级人民政府有关加强客运管理的规定,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凡是驾驶挂“丽江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名称的车辆驾驶员,不论车辆的所有权、产权如何,采用什么方式经营,都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和服从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驾驶员要填写《新增机动车辆驾驶员资质审批表》,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有效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丽江市警示教育中心学习证明、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体检证明回执单、驾驶员涉毒检验证明、准驾理论考试成绩单、路考成绩单、场考成绩单、单位接收证明,到安全处办理《准驾证》、《客运资质合格证》方可办理其它手续。
3、驾驶员在与经营者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签订《驾驶员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发生事故除了安全统筹(保险)按规定理赔外剩余经济损失如何分摊。
4、以上手续完毕后,方可上岗驾驶准驾同类车型的旅客运输车辆。
第二条审批流程一、经营单位办理流程:1、填写《新增机动车驾驶员资格审批表》2、审核机动车驾驶员相关资质证件及与复印件是否一致。
3、签订《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二、集团公司安全处办理流程:1、审核《新增机动车驾驶员资格审批表》的所有手续是否齐全。
2、审核驾驶员相关证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的签批意见。
3、审核《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是否签订。
4、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发证。
第三条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一、客车驾驶员的基本条件:1、客运经营者在聘用客车驾驶员上岗前必须经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和集团公司安全处认真进行“资质关,年龄关、技术关、身体素质关、岗前培训关”等项考核审查,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2、19座以上大型载客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驾车经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A1类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旅客运输大客从业资格证》及集团公司《客运准驾证》;3、10座以上的公共汽车驾驶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驾车经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A3类车型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及集团公司《客运准驾证》;4、9-19座中型载客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驾车经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B1类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和集团公司《客运准驾证》;5、9座以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驾驶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驾车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C1类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及集团公司《客运准驾证》。
驾驶员客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客运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驾驶员准入条件1. 驾驶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
2. 驾驶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至60岁之间,身高155cm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的疾病。
3. 驾驶员应持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具备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4. 驾驶员应通过企业组织的驾驶技能考核和职业道德考核。
三、驾驶员培训与考核1. 驾驶员上岗前,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知识等。
2.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3. 驾驶员应接受企业组织的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安全意识、应急处置能力等。
四、驾驶员安全管理1.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违章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超载。
2. 驾驶员应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3.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4. 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意识,关注旅客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5. 驾驶员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五、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1.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企业报告。
2. 驾驶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客运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规范他们的驾驶行为,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驾驶。
2.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违反道路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3.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应随时保持车辆的整洁和良好状态,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4.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应熟悉车辆的使用方法和常见故障处理方法,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正常运行。
5.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车辆故障和事故,并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修。
三、培训和考核1.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应参加相关培训,学习和掌握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知识。
2.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应定期接受公司的安全驾驶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纠正错误,并重新参加考核。
3.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应接受定期的体检,确保身体状况良好,适合长时间驾驶。
四、安全设备1.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应配备安全带,并要求旅客正确佩戴安全带。
2.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应配备车载灭火器、急救箱等应急救援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和使用。
五、行车安全1.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应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保持安全的速度和距离,保持车辆的稳定性。
2.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应注意观察道路情况,避免拥堵和危险情况,保证行车的顺利和安全。
3.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信号灯,禁止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4.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应随时关注天气状况,做好应对措施,确保旅客的安全。
六、事故和违规处理1.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救护措施,保护车辆和旅客的安全,并按照公司的要求报警和报告事故情况。
2.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如发生违法行为或者违规操作,应按照公司的要求接受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3.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记录,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违法和事故次数,超过者应接受相应的处理。
七、奖惩措施1.对于积极安全驾驶、未发生事故的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公司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篇: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驾驶员管理制度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制度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客运驾驶员队伍素质,改善旅客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旅客运输安全,参照国家颁布的交通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及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通过驾驶员职业适应性选择:1、身体选择。
年龄20~50岁,健康状况能胜任驾驶工作。
2、文化选择。
具有职业高中文化水平。
3、职业道德选择。
精神风貌、社会公德、职业责任健全。
4、驾驶技能选择。
驾驶技能好,安全经验足。
第四条驾驶员聘用要求:1、驾驶员必须经交通警察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相应的A1A2大客车驾驶证件;2、驾驶员必须经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大客从业资格证件;3、驾驶客运车辆必须有相应的《准驾证》;4、驾驶员必须经公司考核取得合格后,报送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后方准驾车。
5、驾驶员三年内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员死亡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或有酒后驾车的,超载超过20%的或超速超过50%的或12个月内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不得聘用其为驾驶员。
第五条公司对符合条件的新驾驶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的录取。
1、理论科目:职业道德、道路运输法规、车辆维修及技术管理知识、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等。
2、实际操作: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行车安全检查。
驾驶员持证上岗和岗位责任制度第六条为了使旅客运输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使驾驶员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更好地做好客运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先培训,考核定级,持证上岗。
第八条驾驶员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及客运管理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精心保养车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和例保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开带“病”车和超员车。
2、服从调度命令和现场指挥,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正点运行,按时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此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客运驾驶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客运车辆及乘客的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客运驾驶员。
三、职责与义务1.公司-为客运驾驶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驾驶员工作环境和技术设备;-检查和维护客运车辆,确保其安全性能;-建立健全的客运车辆安全检测机制;-定期对客运驾驶员进行安全管理检查。
2.客运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确保乘车人员的安全;-维护车辆的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主动发现和上报车辆故障,及时修复或更换。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公司要定期组织客运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法规、客运车辆安全管理要求、应急处理等内容。
2.客运驾驶员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并且要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公司要建立有效的技能考核机制,对客运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技能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
五、车辆安全管理1.公司要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2.客运驾驶员应每天对所驾驶的车辆进行外部和内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修。
3.若车辆出现安全隐患,客运驾驶员要停车及时处理,确保乘客的安全。
六、事故应急处理1.客运驾驶员要严格按照公司的应急处理流程行事,包括但不限于事故报告、乘客疏散、伤员救护等。
2.客运驾驶员要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在事故现场提供基本的急救服务。
3.公司要定期组织客运驾驶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处罚与奖励1.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客运驾驶员,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并给予相应处罚。
2.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客运驾驶员,公司将给予奖励和荣誉。
八、监督与检查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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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制度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客运驾驶员队伍素质,改善旅客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旅客运输安全,参照国家颁布的交通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及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通过驾驶员职业适应性选择:1、身体选择。
年龄20~60岁,身高155cm以上,其生理条件和健康状况能胜任驾驶工作。
2、文化选择。
应是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3、职业道德选择。
精神风貌、社会公德、职业责任健全。
4、心理品质选择。
感知特性,反应特性及个性特征适宜驾驶工作。
5、驾驶技能选择。
选择驾驶技能好,安全经验足的驾驶员。
第四条驾驶员聘用要求:1、驾驶员必须经交通警察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相应的客车驾驶证件;2、驾驶员必须经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3、驾驶客运车辆必须至少具有两年安全驾驶经历。
4、驾驶员必须经公司考核取得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后方准驾车。
5、驾驶员三年内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员死亡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或有酒后驾车的,超载超过20%的或超速超过50%的或12个月内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不得聘用其为驾驶员。
第五条公司对符合条件的新驾驶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的择优录取。
1、理论科目:职业道德、道路运输法规、安全行车知识、车辆维修及技术管理知识、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等。
2、实际操作: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行车安全检查。
第二章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驾驶员一线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到位,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六条客运驾驶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由交通、运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各项从业资格、服务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客车营运。
第七条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公司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等。
第八条客运驾驶员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掌握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
第九条公司安全科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程、确定授课人员,统一开展驾驶员的上岗前培训。
驾驶员的召集、通知和组织,由安全科相关人员负责落实。
第十条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认真听讲,专心实践,不得迟到早退或找人代替。
第十一条每次培训都要将出勤、评估、理论考试、实践考核记录在案。
第十二条新进驾驶人员必须符合岗位任职资格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培训目的:通过岗前有效培训使新员工能第一时间适应工作环境,养成良好习惯,规范岗位操作技能及提升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培训内容。
1、公司简况内容的培训;2、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容的培训;3、行车安全告知知识、旅客注意事项、事故防范、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并收集、积累相关培训材料;4、职业特点和要求、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5、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6、营运业务知识,线路业务知识,车辆进出站及停报班等业务理论知识培训;7、技术保障内容的培训:(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培训;(2)车辆特点及日常保养知识的培训;(3)常见故障一般排除方法;(4)了解掌握路线特点,吸取事故教训和经验。
8、开车实习,熟悉掌握驾驶操作。
9、跟车实习,熟悉掌握安全驾驶操作、掌握路面安全行车情况。
10、考核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及聘用合同。
第三章驾驶员持证上岗和岗位责任制度第十五条为了使旅客运输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使驾驶员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更好地做好客运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六条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客车驾驶员。
第十七条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先培训,考核定级,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建立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及客运管理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精心保养车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和例保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开带“病”车和超员车。
2、遵守运输纪律,服从调度命令和现场指挥,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正点运行,按时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上各项设施齐备有效,节约燃料润料,做到质优高产低耗。
4、运行中协助乘务员维护好乘车秩序,车上未安排乘务员时要做好行包的监装和监卸工作,做到不越站、不甩客、不停车办私事、不载无票乘客和行包,按规定线路营运。
5、服从站内指挥和管理,协助乘务员做好清洁工作,保证正点发车,运行中遇稽查人员查车时应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第十九条制定驾驶员工作标准。
1、上岗前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特别是制动、转向系统技术状况是否良好,整理车容,检查各项设施是否齐备有效,油、水是否充足,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2、携带各种证件,领取行车路单,按规定时间进站,听从站内调度,进入指示停靠站口,开启行包仓。
3、检查行包是否装捆牢固,长宽高及重量是否符合规定,协助乘务员组织旅客上车,维护好乘车秩序。
4、旅客全部上车后,进入驾驶座位,检查车门是否关好,并告知旅客系好安全带。
5、①运行时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按规定时速运行,礼貌行车,安全第一。
②途经危桥,险路,要主动停车以组织旅客下车。
③途中停、歇后,应协助乘务员核实人数后方可继续运行。
④遇有非常情况或发生事故应尽快呼救,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疏散旅客。
⑤途中遇稽查人员检查时要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6、按规定站点进站停靠,不越站、不甩客、不超员。
临近车站时要减速行驶、平稳停靠,要利用停歇时间抓紧检查车辆,发现故障立即排除,不带“病”运行。
要协助乘务员监装、监卸行包。
7、收车后把车辆开到指定停车位进行检查、清洁车辆卫生,加足燃,做好下班准备。
第四章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驾驶员遵章守纪、安全行车、文明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及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遵章守纪,讲究职业道德,具备过硬驾驶技术。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公司营运车辆及驾驶员实行统一安全管理。
凡是驾驶我司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办理内部准驾证,并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5000~1万元,方准予驾驶我司营运车辆,否则不允许驾车。
责任经营者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向公司安全科送交书面申请,经安全科通过驾驶员资格和驾驶技能审查合格,再办理登记,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办理准驾证后方可开车。
第二十二条安全科应按规定建立驾驶员安全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对重大事故应建专门案卷,以利查阅。
第二十三条对责任经营者私聘的驾驶员未持有《准驾证》而驾驶我司属车辆发生事故的,其事故责任由肇事者负责,造成损失一律由责任经营者承担,公司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凡发生有损企业信誉的事故,公司将按安全管理相关的规定给予处罚。
原已交安全风险抵押金而受过处罚的,要补交。
安全风险抵押金由财务部门专项存储,对不续办《准驾证》者,无损害企业安全信誉的退给所缴金额或余额。
第十六条各级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驾驶我司车辆人员进行管理和检查。
凡查实有违章行为和未持我司《准驾证》驾驶我司营运车辆的,由经营科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惩处。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企业办理的准驾证等,缺少证件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且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2、严禁酒后开车,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3、不准超速行驶,下坡严禁空档熄火滑行,不准直流供油,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或外单位人员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证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人货混装;不准私自聘请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驾驶我司营运车辆。
5、车未停稳不准开门下客;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
6、不准驾驶装运危险品的车辆。
7、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纪守法,做到各行其道,中速行驶,礼貌行车。
转弯做好四件事:减速、鸣号、靠右行和随时准备停车。
起步做到“三看”: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无车辆超车。
会车时做到先让、先慢和先停。
超车时做到“二不”:不强行超车,不搞让道不让速。
停车做好“四好”,选好地点,挂好排档,拉好手刹,塞好三角木行。
车中做到“四慢”,即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繁华路段慢。
做好五掌握: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特点等。
8、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9、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做好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安全例保工作,对所驾车辆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计划按期进行车辆各级保养作业,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10、驾驶员应自觉服从交通管理机关和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检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自觉地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学习。
1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运行纪律,服从调度和站务管理,不准私自开班。
行驶途中遇道路塌方或过漫水路桥时,必须探明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下客后方能谨慎驾驶通过。
不准冒险通过危险路段。
12、担负出车任务的驾驶员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要保证足够的休息,以旺盛精力投入驾驶工作。
13、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交警部门、车队和单位报告,听候处理。
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14、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按照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接受处理。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违章违规处罚规定。
本规定没有详尽的违章处罚,均按本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0元罚款,扣车学习一周,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1、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车辆。
3、累计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或者在接到公司处理违法情况的通知后,一周内未去处理的。
4、酒后驾车。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
1、客车载运危险品的。
2、当月被查处2次及以上一般违章行为的。
3、使用失效驾驶证或行驶证的。
4、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苗头的。
5、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6、发生客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车辆不能进出站口的。
7、无我司《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8、无故不参加公司安全例会或安全培训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