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请假还要开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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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请假还要开诊断证明书

篇一:请假家长证明书

請假家長證明書

敝子弟 _____________ 就讀貴校□日□夜間部,□五□二專 ________科 ____ 年級 ____ 班,於年月(至)日因,自第節課至第節課,無法到校上課,擬請□事□病□喪假,共 _____ 節課,敬請惠予准假。

家長(稱謂):聯絡電話:

注意事項:

1、病假一日須檢附就醫證明,三日(含)以上,須檢附醫院診斷證明。

2、事假需事前完成請假手續,並附家長(監護人)簽章之函件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由導

師聯絡家長查証。

3、如遇狀況特殊不能循正常程序辦理請假時,應以電話或口頭向導師、輔導教官等有關

人員報備,並上網完成申請(登記),俟返校後依請假程序補辦手續,逾期不予准假,並以曠課論。

4、請假期限(均不含例假日):

日間部:三日內完成請假手續。

夜間部:五日內完成請假手續。

假日專班:請假隔週完成銷假手續。

請假家長證明書

敝子弟 _____________ 就讀貴校□日□夜間部,□五□二專 ________科 ____ 年級 ____ 班,於年月(至)日因,自第節課至第節課,無法到校上課,擬請□事□病□喪假,共 _____ 節課,敬請惠予准假。

家長(稱謂):聯絡電話:

注意事項:

1、病假一日須檢附就醫證明,三日(含)以上,須檢附醫院診斷證明。

2、事假需事前完成請假手續,並附家長(監護人)簽章之函件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由導

師聯絡家長查証。

3、如遇狀況特殊不能循正常程序辦理請假時,應以電話或口頭向導師、輔導教官等有關

人員報備,並上網完成申請(登記),俟返校後依請假程序補辦手續,逾期不予准假,並以曠課論。

4、請假期限(均不含例假日):

日間部:三日內完成請假手續。

夜間部:五日內完成請假手續。

假日專班:請假隔週完成銷假手續。

篇二:长期病假

关于职工旷工及长期病假的处理意见

有的公司提出对个别旷工及长期请病假员工如何处理的问题,现根据我国目前有效的法律和法规和我的研究和分析,提供如下意见供参考。

一、病假与事假、旷工的界限

(一)关于病假期限的规定

1995年12月1日颁布的劳部发〔1994〕479号《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关于事假,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制定相应的程序和标准。

(三)旷工,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履行任何的请假手续无故缺岗的行为,无需法律规定,也无需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是要及时处理,否则是管理无效的表现。

职工患病的可以按照单位规定的程序申请一定时间的病假,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医疗期;病假超过医疗期的,可以根据单位规定再申请事假;按照单位的规定无法获批事假或超过单位规定的事假期限,如职工坚持休假只能按照旷工处理。

二、病假、事假、旷工工资支付问题

(一)病假工资

XX年1月22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由该规定可以看出,关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也可以在单位的集体合同中约定,法律给用人单位一定的自主空间,但自

主空间不能超越法律底线,就是不能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北京市XX年7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XX年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方案》,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800元,每小时4.6元。目前病假工资每月最低不能低于640元。

(二)事假工资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2条规定:“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此条规定很明确,职工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三)旷工工资

1997年8月25日实施的《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职工在旷工期间企业是否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等问题的复函》中答复:“由于旷工人员在旷工期间不享受工资,其缴纳养老保险费没有计算基数,因而不能缴费。”可见,职工旷工期间不享受工资。

三、如何处理职工旷工和长期病假的问题

处理旷工和长期病假的职工,主要是避免辞退此类员工时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纠纷。《劳动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非常重要,关于职工的请假制度,作息制度,工作纪律等都要在规章制度中详细规定,以避免劳资纠纷的麻烦。

在具备了请假相关制度的条件下,处理病假和旷工的员工就比较简单,只要按照规定办理就可以。但在此提请注意:一旦出现病假超期、事假超期、旷工等问题,要尽快核准并作相应处理,属于事假和旷工的不能发工资,更不能按照病假发工资,否则一旦产生纠纷时,单位无法证明是否准予了

病假,将与规章制度中具体条款产生冲突,给单位诉讼造成麻烦。同时,在符合辞退的条件时,应立即下辞退通知,交由其本人签字或用特快专递的方式留下证据。

针对提出的问题,应首先比照你单位现行制度以及本意见中相关法律规定,看员工请的是哪种假,是否符合请假规定,是否属于旷工,是否属于可以辞退的类型,然后按照规定办理。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还应当尽快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

关于职工病假的管理规定

[ XX-5-26 9:25:00 | By: gaochengying ]

为了严格劳动纪律,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和管理工作秩序,强化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院部特对医院职工的病假管理重申规定如下:

1、请假程序:

职工非因公成疾,具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按休假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因急诊本人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亲属或医院职工办理请假手续。

职工在医院居住地生病的医院诊断证明必须是由我院相关科室开具的诊断证明,其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无效。病假时间七天以内者须经主治医生开具病假证明;七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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