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处理办法(20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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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产品1、目的在质量管理工作中,为防止公司员工或职能部门违反规程、违反工艺纪律、工作责任心不强等因素导致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明确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权限,规范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认定与处理程序,增强员工及部门的质量意识,提高各自工作质量,最终提升公司的产品质量,达到用户满意。

特制定本办法。

2、质量事故的分级按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及影响程度,分为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三级。

2.1质量问题违反相关程序、制度、工艺规程或责任心不强,造成产品报废、退换货等,经济损失金额在100-500元以下的质量事件。

2.2一般质量事故违反相关程序、制度、工艺规程,造成材料、产品报废、退换货等造成经济损失在500-xx元以内的质量事件;或对公司形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质量事件。

2.3重大质量事故违反相关程序、工艺规程,造成材料、产品报废、退换货,严重影响到交货日期等,造成经济损失在xx元以上,或对公司形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质量事件。

3、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常见的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3.1.1设计图纸、工艺文件作业指导文件错误导致工人施工错误造成的。

3.1.2不执行工艺纪律,导致材料、产品、部件报废的。

信念·成长·共赢·责任精密行星减速机·专业工厂3.1.9机加工件,上道工序未检\错检\漏检而直接进入下道工序后造成返修的问题。

3.1.10返修产品未经检验员确认签字直接入库而造成损失的问题。

3.1.11随意将物料变更作为其他用途所造成损失的问题。

3.1.12原始过程记录不按要求内容填写的或填写不及时影响下道工序生产及检验的。

3.1.13入库不及时,竣工资料不完整,未按时提交,影响到正常生产及发货的。

3.1.14原材料、外协件未经质检合格就领用的造成损失问题。

3.1.15材料采购的发生质量问题,检验未发现已安装造成返修损失的。

3.1.16制造部操作人员不自检或自检工作质量低下造成的。

质量事故处罚办法

质量事故处罚办法

质量事故处罚办法1、目的: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事故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各类产品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工序质量,促使全体员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质量意识,认真执行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杜绝或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处罚细则:2.1、公司各类产品生产过程首件和首批必须送验,凡未经首检的产品不准批量(>200件)生产。

操作者必须取得检验员判定合格的首件之后才可以进行批产。

如不按规定执行首检程序给予操作者罚款10元/人次,如果所加工生产的产品或其附件造成成批报废和返工,一切责任应由操作者承担。

给与当事人罚款30~50元/人次。

该操作者的直接上司负领导责任与当事人一起处罚。

2.2、生产过程中如若首件或首批不合格,而检验员未能及时检出所造成的成批报废和返工产品,检验员应承担主要责任,如属于外观质量不合格则按检验员承担60%,操作者承担40%计算;如果如属于通过测量手段反复检查不合格则按检验员承担80%,操作者承担20%计算,给与当事人罚款20~100元/人次。

2.3、如生产过程中操作者的首件或首批加工合格,因检验员错检/错判为不合格而造成的停产或操作者按错加工所造成的废品或返工,检验员应负全部责任。

每发生一次错检/错判给与检验员罚款20元。

2.4、正常情况下,检验员应该在操作者送检首件后15分钟内回复操作者是否可以生产或待判等信息,如发生因检验员工作失误造成的影响生产效率给与检验员罚款10元/次。

2.5、首件或首批虽经检验合格,但在应该检验频次(不超过2小时)之内所加工过程中,由操作者的失误导致报废和残次品时,操作者应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需按报废金额(销售价格)的20%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2.6、在加工过程中,由操作者的失误导致报废和残次品时,操作者应将其及时放入红箱子中,若发现不合格品没有被放入红箱子或红箱子被移作它用,给予操作者或当事人罚款10元/次。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2021年)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2021年)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02•【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2号•【施行日期】2021.08.03•【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6号根据2021年7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第四条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工作。

事故发生地的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质量事故是指产品、工程、服务等过程中出现的,造成风险、损害、或者影响客户满意度的事件。

解决质量事故是每个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同时也是保证客户满意度和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介绍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流程和重要注意事项。

1. 质量事故处理流程1.1 紧急处置阶段紧急处置阶段是处理事故的第一步,主要目的是控制事故的发展和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损失。

在此阶段,要做到以下几点:•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处置;•交通、通讯、电力等设施的抢修;•确定事故原因,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协同处理。

1.2 事故原因分析阶段在紧急处置阶段完成后,需要进行事故原因分析。

只有找出事故原因,才能采取正确的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原因分析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进行现场勘查,定位事故原因;•借助分析工具(如鱼骨图、流程图等)分析;•分析结果和原因。

1.3 改进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阶段根据事故原因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改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应注意以下几点:•制订详细的改进措施方案,确定责任人,并有计划的实施;•不断监控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变化和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记录,备案。

1.4 整体效果评价阶段整体效果评价阶段是对改进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

在此阶段,需要进行改进措施和效果的检查和测量,包括以下几点:•定期检查各项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获取反馈;•对改进效果进行定量测量;•评价效果,经验,做好记录。

2. 注意事项2.1 永远要保障人员的安全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首要的原则是要保障人员的安全。

在处置事故和整改措施的过程中,要进行逐步分析和评估,确保没有安全隐患再继续进行下一步。

在进行阶段性的措施时,也要对该措施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2.2 要注重事故处理与预防解决已经发生的事故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注重预防,通过全面调研,加强实践,优化业务流程和制度安排,在源头上防范事故的发生。

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定

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定

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定一、概述质量事故是指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使用、处理等各个环节中出现的对产品质量或环境造成重大损害或严重危害的事件。

为了保障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必须制定严格的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定,以确保事故的及时处置和后续处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事故报告与调查1. 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报告,详细描述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损失等相关情况,并提供证据材料。

2. 上级机构应尽快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调查能力。

3. 调查组应全面收集事故的相关证据和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

调查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事故责任追究1. 根据调查报告,确认事故责任人,并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同时,对责任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吊销执照等。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有重大责任的责任人,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严惩不贷。

四、事故处置与紧急措施1. 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扩散,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救援。

重要设备和物资应及时转移到安全地点。

2. 对于涉及环境污染的事故,责任人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报告环保部门进行处置。

3. 事故处置工作应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由专业人员指导和协调。

五、事故后续处理与防范措施1. 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应立即制定相应的后续处理方案,确保事故的影响最小化,并加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措施。

2. 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赔偿,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3. 事故的处理过程应予以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的处理结果和改进措施,增加公众的信任。

六、事故教训与经验总结1. 对于发生的事故,应进行详细的教训和总结,分析事故的原因和经验教训,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将事故处理过程和经验总结记录下来,形成档案,以备日后参考和借鉴。

七、事故应急预案1. 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

工程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处理办法

工程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处理办法

工程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处理办法1. 发生质量事故,责任单位应立即上报监理公司及项目部同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和项目部审核批准。

不论监理部和项目部如何审批,责任单位均需对处理工作产生的任何结果负责。

2. 监理或项目部发现下列质量问题时,应作相应技术处理:1) 工序操作不合理的,责令责任单位当时纠正。

2) 可修复质量缺陷,责令责任单位修复完成后向监理单位及项目部报验。

3) 不易修复的质量缺陷,由项目部经理决定是否让步接收或要求责任单位拆除重做。

拆除重做对后续工程及其他分包单位的经济或工期产生影响的,由该责任单位承担。

4) 质量事故,必须责令责任单位拆除重做,由此导致的责任单位自身及其他施工单位的经济及工期损失由该责任单位负责。

3. 发生以下质量不合格事项,项目部应采取下列组织措施:1) 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经监理部和项目部指正后未能系统整改,依然重复出现类似质量缺陷两次以上的,要求责任单位撤换作业班组。

2) 同一工序完成后经检查发现不易修复的缺陷两次及以上者,要求责任单位撤换工长。

3) 不同工序出现不易修复的质量缺陷五次以上者,要求责任单位撤换技术负责人。

4. 发生质量事故两次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项目部应当要求总分包单位撤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5. 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项目部应采取相应组织措施:1) 管理人员漠视或消极执行监理部和项目部任何形式的指令三次及以上,且造成工序质量缺陷的,要求施工单位将责任人调离本工程。

2) 未按时报批技术方案而擅自施工的;针对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未能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落实的;未严格执行监理或项目部的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直接导致发生质量事故一次的,要求责任单位撤换技术负责人。

3) 施工项目经理兼任其它项目职务的;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设置不能满足工程质量需要,经项目部要求后未能改善的;或未能按时完成项目部书面指示,在项目部给予的宽限期内依然不能完成的;或停工整改工程(工序)未经同意擅自复工的,要求责任单位撤换项目经理。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质量事故奖罚管理办法1.目的:明确对质量事故中责任人奖罚处理标准,提高员工工作责任感,减少事故发生2.范围:海虹彩印公司所有部门3.定义:3.1质量事故:产品、服务质量“对”与“错”的问题,硬性的指标错误,其后果已经或将会导致显性或隐性质量损失的事件。

3.2 隐性质量事故:由于工作失误可能造成对产品质量形成潜在的质量隐患,但在作业过程中被发现并造成返工费用,未对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造成直接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包括版式样错误、工单开错、指示错误、关键信息遗漏、印刷校版纸、白页流入后工序、质检失误等3.3 显性质量事故: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或货期延误等原因造成不符合作业标准和合同规定要求,直接损失金额并造成品质异常的事件或造成重大声誉影响的事件。

3.4 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质量事故。

3.5 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10000元的质量事故。

3.6 特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000元的质量事故。

3.7 直接经济损失:因质量事故原因产生的直接费用,包括:返工费、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客户扣款等。

3.8 第一责任:因其作业失误直接导致事故发生3.9 第二责任:有检查前工序产品质量之责而未把关致使事故延续(包含管理责任)4. 职责:4.1 品管负责事故原因、责任分析、统计及《质量事故报告》的填写4.2 按照质量事故奖罚管理办法填报相关奖罚条款4.3 总经理负责质量事故奖罚意见的审批4.4 事故处理仲裁小组负责处理异议的最终裁定4.5全部按照品管部提交并已审批的奖罚条款来进行奖罚5. 奖罚明细:5.1 隐性质量事故的奖罚:各部门根据事故事实,如实填写《奖罚建议申请单》,统一报交品管部,交由总经理助理审批。

根据奖罚金额折算成绩效考核分值,将在当月绩效考核中予以加、扣分。

奖罚标准(单位元)(注:如二个月内无任何品质事故,原罚金按原数退回)5.3质量事故的处罚明细5.3.1部门内部处罚比例(处罚标准见上表)5.3.2本着质量事故要控制源头的原则,若出现跨部门质量事故,事故损失部门承担5.4同一质量事故中责任人可以为多个班组或个人。

2021年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范文

2021年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范文

2021年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范文1目的严肃质量事故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质量事故的处理。

3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事故划分标准如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2).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2).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2).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4职责4.1项目部经理为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4.2工程部负责事故处理的具体实施。

5制度内容(一)、发生轻微不合格事件时,由工地技术或质检人员进行评定和确定处理方案并实施。

由质检人员验证,并在施工日记中做好记录。

(二)、故发生后,岗位人员必须及时口头或电话报告项目部负责人或工程部、安质部。

由安质部门组织,进行评定和确定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由安质部填写《质量台帐》,工程部负责整改措施。

(三)、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用电话或电传以最快的速度(不得超过12小时)上报局及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同时项目经理部应立即报业主及哈大质量安全监督分站等,通知设计、咨询、监理。

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到集团公司安质部、工程部,并按以下处置: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安质部组织评审,经理分部领导主持,提出处置方案,上报据经理部安质部备案。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五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五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范围质量事故的范围及类别:质量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重大事故的范围:1、发生断筋断面等重大质量问题及其操作失误等性质严重造成质量事故者。

2、由于发生生产失误,一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一般事故的范围:不属于重大事故情况的为一般事故。

3、国家、上级管理部门质量监督调查不合格者。

二、质量事故的报告秩序、内容、认定及处理办法1、重大事故发生后,发现部门应于当天立即填报质量事故单,质量检验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查明事故的原因,并向工程负责人报告。

2、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应立即制定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3、工程负责人在事故发生三天内,组织事故调查,深入现场查清事实,分析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4、工程负责人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负责者,责成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

5、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上报、保存资料。

6、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规定在三天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内写出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质量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姓名。

2、事故情况,特征的概述。

3、事故原因分析。

4、事故负责分析及负责者。

四、质量事故处理原则质量事故处理要以“三不放过原则”为准,即。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负责者和群众没有受到过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重大质量事故在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工程主管部门,待原因查明后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得隐瞒。

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工艺必须追究其相关负责人及其领导责任,并报告上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直接负责者要给予处分。

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五、施工发生安全质量重大紧急事件处理流程1、开工前应建立质量事故救援应急预案,要对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及施工单位的救援组织能力、救援设备、救援器材及物品进行检查。

产品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产品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郑州市海天消防材料有限公司质量事故处理办法一、适用范围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一个企业整体素质的展示,也是一个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

因此,企业要想长期稳定发展,必须围绕质量这个核心开展生产,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本办法适用于与质量有关的各个职能部门。

二、定义凡因管理疏漏、生产制造(运输、储存)、检验和原材料采购等过程中,造成成品报废、返修、不能正常使用或降价处理、退货、索赔,被追偿等,对用户造成不良影响或影响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完成的统称为质量事故:1、生产作业流程、工艺错误; 6、生产指挥错误;2、违反工艺、纪律; 7、操作不认真负责;3、检验员漏检错检; 8、人为导致设备故障、仪表仪器失准;4、材料混杂或发错; 9、串单、串号;5、运输保管不善; 10、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三、质量事故分类一般质量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0—5000元的质量事故,或退货、索赔经济损失达此区间的;较大质量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的质量事故,或退货、索赔经济损失达此区间的;重大质量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20000元的质量事故,或退货、索赔经济损失达此区间的,或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给企业造成严重影响、损失的质量事故,或因质量事故造成公司不能完成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的;特大质量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或退货、索赔经济损失达此区间的,或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给企业造成严重影响、损失的质量事故,或因质量事故造成公司不能完成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的;故意行为质量事故:违规违纪、渎职失职、弄虚作假等行为导致所有质量事故(不论金额大小)。

四、质量事故责任划分(一)下列质量事故为品质部责任范围:1、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且评审未获同意发货,而开据出厂合格证予以销售该产品行为;2、因错检、漏检而批准不合格原辅料入库影响产品质量和正常生产行为;3、因检验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和方法不当导致检验结果不准确影响产品质量和正常生产,或导致退换货行为发生的;4、按《产品检验标准规范》规定,漏检、错检产生不合格品行为;5、上道工序的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导致不合格品;6、未按技术部提供的工作参数,监测、控制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实际参数,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

质量责任损失赔偿及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质量责任损失赔偿及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质量责任损失赔偿及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指导思想及原则(一) 为了追求卓越的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质量考核的约束激励机制,达到规范员工质量行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塑造陕鼓品牌形象的目的,特对《质量责任损失赔偿及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二) 凡因企业内部单位或者个人责任发生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责任者应按规定赔偿损失 .公司考核各中心(部)、车间及下属公司,其赔偿金额每月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单位必须考核到个人。

经济损失较大或者对企业质量信誉造成重大影响,除经济赔偿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

(三) 外协、外扩、外配套产品发生质量问题,责任赔偿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100%的索赔。

具体执行外协、外扩、外配套产品考核赔偿实施细则。

合用于产品定货以及设计、工艺、成套、采购、外协外扩、加工创造、检验试验、总装试车、现场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售后服务等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发生的质量责任损失考核赔偿.为了鼓励创新,对新产品试制过程中发生的因产品气动性能不合格或者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试用而造成的质量损失 ,原则上不纳入本办法的考核范围 ,视其情节给予处理。

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正常赔偿额两倍以上考核。

如果发生被迫让步使用情况,根据影响生产和造成经济损失大小,除按正常考核赔偿外,一次性处罚 500~1000 元。

(被迫让步:价值较大或者因生产进度要求无法重新投料加工的零部件不符合图纸要求,但可以通过其它补救措施处理后而满足使用要求的,称为被迫让步.)外配套件、外协、外扩加工的铸锻件、零部件工序协作等,如果进厂检验不合格,不许入库。

如因生产急需经审批允许让步返修使用时,业务主管部门应负责向供货单位索赔返修或者让步造成的质量损失;如果在下序加工过程中因内部缺陷造成不合格而发生损失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向供货单位索赔.若索赔未果或者因外协外扩、外购件质量问题而影响生产,对采购或者外协外扩部门要赋予工作质量考核.如因设计图纸、工艺等技术软件错误造成零部件报废、让步、返修所发生的质量损失,责任部门和责任者要赋予赔偿.图样、技术文件在更改过程中由于漏改、错改或者责任原因滞后于生产所造成的质量损失,责任部门和责任者要赋予赔偿。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办法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建筑、水利、交通等工程的建设也日益增多,这就为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工程质量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严重影响社会安全与稳定,因此,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调查处理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事故调查的对象和范围事故调查的对象是工程质量事故,其范围包括事故发生的场地、人员、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等各方面。

调查时还需要了解事故发生前后的情况,包括相关部门责任、施工过程及施工质量等。

二、调查的程序和方法调查处理工作分为信息收集和分析、作出调查结论和措施、督促落实和追究责任等三个步骤:(一)信息收集和分析1、目击者、工程参与各方的资料收集,包括采访、询问、查证、取证。

2、现场勘查,采用物理化学等分析手段,确定事故的起因和经过。

3、技术分析,采用电脑制图、数字模拟仿真等现代技术手段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和定位。

(二)作出调查结论和措施1、整理分析所有收集到的资料,并作出事故原因、责任分析及防止再次发生事故的措施。

2、制定调查报告,向主管机关报告,并在官方媒体上发布公告,以便社会公众了解事故情况和防范措施。

(三)督促落实和追究责任1、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监督。

2、向实施方和监管方提出整改和加强监管措施的建议。

3、推行事故预警机制,及时获得事故信息,并采取措施降低危险程度。

三、事故调查中应特别注意的地方1、各方应尽量协调配合,配合调查部门按程序依法开展调查工作。

2、调查部门应客观公正,避免主观臆断或情绪化处理。

3、要求调查部门对机密资料严格保密,避免泄露与滥用。

四、结语工程质量事故对社会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认真对待,调查人员应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注重效率与质量,才能真正达到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的目的——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的安定。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质量事故管理,增强全公司职工的质量意识,认真执行公司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办法。

二、质量事故的定义在产品设计、工艺、生产制造(运输、储存)和检验等过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成成批报废、成批返修、降低等级或降价处理、退货、素赔,对用户造成不良影响或影响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完成的,称为质量事故。

1、图纸、工艺错误。

2、生产指挥错误。

3、违反工艺纪律。

4、操作不认真负责。

5、检验员漏检、错检。

6、设备故障、仪表仪器失准。

7、材料混杂或发错。

8、运输保管不善。

9、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三、对各类质量事故的处理1、一般质量事故凡生产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包括至500元,但定为一般质量事故的)者,扣考核分2分;1000-2000元者,扣考核分4。

2、重大质量事故凡产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者,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的,扣考核分5分;5000-10000元者,扣考核分8分。

3、特大质量事故凡产生特大质量事故的责任者,经济损失在10000-20000元者,扣考核分10分;20000-50000元者,扣考核分15分;50000以上者,扣考核分20分外,赔偿经济损失0.2%。

对以上情况的责任者,除经济处罚外,根据情节轻重和后果并给予其他行政纪律处理。

4、发生重大、特大质量事故的,车间主管是主要负责人,对责任领导分别处以扣除考核分30分的罚款,并加以降职或撤职行政处分。

四、属于检验员工作失误造成质量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大小,给予责任人处罚、停职、辞退等方式的处理,并追究相应主管领导责任。

五、因各部门管理不严造成质量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大小,对相应主管领导进行罚款、降级、撤职等处理。

六、各工段班组在自检过程中对于发现质量问题隐瞒不报致使事故扩大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对直接责任人加倍进行处罚。

车辆维修质量责任事故处理办法(最新版)

车辆维修质量责任事故处理办法(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车辆维修质量责任事故处理办法(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车辆维修质量责任事故处理办法(最新版)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维修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真正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将责、权、利有机结合,特制定本办法。

一、质量保证条件(1)整车大修或发动机总成大修,保修期为100天或行驶里程不超过20000公里(两者超一不可,下列条款同等)。

(2)二级维护:保修时间为30天或行驶里程为5000公里。

(3)一级维护及重点修理保修时间为10天或行驶里程为2000公里。

(4)合同修理以签订合同为准,特殊事项须约定。

二、维修质量保证范围(1)在质量保证期内(时间和里程范围须同时具备)可保修,否则不予保修,但可提供有偿服务。

(2)只对维修项目内的质量事故进行保修。

(3)只对早期出现的维修质量进行保修,对于用户判断失误等人为因素而导致损失扩大部分,不予保修。

(4)对质量事故出现后,用户应及时与维修厂联系,用户不得自行处理,并保持原始现场,否则维修厂不予处理。

(5)对于总成大修,一、二级维护,涉及转向,制动方面的重点修理,必须检验而用户未让检验自行出厂的车辆,出现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6)因用户自购料修理而引发的质量问题,保修厂概不负责(须以合同约定)。

三、维修质量责任事故处理权限及要求1.维修质量责任事故处理权限(1)损失在500元以下,以过程检验鉴定为准。

(2)损失在501-1000元之内,由主管技术科长鉴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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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处理办法(2021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69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2021版)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质量管理,完善质量责任,规范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从而提高企业的信誉和声誉,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为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发生各类质量事故的处理。

3.职责
3.1总经办负责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做好配合工作。

3.3总经理负责质量事故处理意见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质量事故的确定
4.1.1产品质量事故
a.一般事故:损失1000元以下
b.较大事故:损失1000-5000元
c.重大事故:损失5000-10000元
d.特大事故:损失10000元以上
4.1.2工作质量事故
a.意外事故A:非本职工作的操作失误造成产品损坏的事故
b.意外事故B:产品难度大或工艺技术不熟练造成产品损坏的加工事故
c.意外事故C:粗心大意造成产品无谓损坏的事故(如摔碎、磕碰等)
d.责任事故A: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或工作安排不当造成生产损失的事故
e.责任事故B:严重不负责任,违规操作造成产品损坏的事故
4.2质量事故责任人的界定
4.2.1销售部或外贸部所下内部订单及尺寸有误造成损失,销售部门或外贸部为直接责任部门,销售员为直接责任人;生产部、技术部为间接责任部门,与之对应的计划员、技术员为间接责任人;生产部、技术部的部门负责人为连带责任人。

4.2.2生产部下达计划与内部订单不符造成损失的,生产部为直接责任部门,计划员为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间接责任人。

4.2.3各生产加工部指挥生产加工失误造成损失时,各生产加工部为直接责任部门,指挥人为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间接责任人,操作人员为连带责任人。

4.2.4由于操作人员失误或未按要求加工首件造成损失的,操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班组长为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连带责任人。

4.2.5车间工人打碎碰坏产品,打碎者为直接责任人。

4.2.6质检员检验未尽职责出现错检、漏检,或未经请示对不合格产品放行的,质检部为直接责任部门,质检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质检部门负责人为间接责任人。

4.2.7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人承担间接责任,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不同程度责任人承担不同程度的惩罚处理。

4.3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4.3.1生产过程中若出现异常质量问题(如掉槽、炸裂、崩豁、表面杂质等),加工部门负责人应于第一时间上报技术部,由技术部组织进行原因分析及处理,并由技术部在产品的加工随工单上“异常问题”栏内签字确认。

4.3.2.针对问题产品送检时,对于加工随工单上无技术部签字确认的,质检部可直接上报公司相关部门,按照事故进行处理。

4.3.2质量事故一经发生,事故责任人应及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或《管理工作责任事故处理单》报总经办质量主管。

4.3.3总经办质量主管收到事故报告单后,立即向相关部门及责任人查询事故过程,组织现场事故调查与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责任者,责成责任部门做出事故总结,制定和落实纠正预防措施。

4.3.4总经办质量主管将事故情况、事故原因、责任者及损失情
况等各项内容认定后,
确定事故类别,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4.3.5总经办质量主管将最终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通报各相关部门及人员,落实防止事故再发生的纠正与改进措施。

4.3.6总经办质量主管每月将质量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汇总,张榜公布。

4.3.7质量事故的全部资料,由总经办按质量记录要求归档保存。

4.3.8召开质量分析会
必要时,总经理或生产技术副总经理需根据质量情况及其影响召开质检部及相关部门的质量分析会。

主要针对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并做详细记录。

质量分析会中确定的质量措施落实由总经办、生产部、技术部和质检部共同跟踪验证,涉及到体系方面的措施由总经办进行跟踪验证,并填写《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及《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质量事故报告单》
《管理工作责任事故处理单》
《质量分析会记录》
《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
《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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