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行医经验交流(无证行医部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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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ppt课件

卫生监督协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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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非法行医:如黑诊所、无证牙科摊、免费义诊、神医包治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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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存在的危害性
1、延误诊断加重患者病情。从事非法行医的人员大多无 合法行医资格,也没有相关医学知识,容易造成误诊、 漏诊,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严重影响人 民群众的身份健康和生命安全;甚至引发群体性上访事 件,严重影响社会安定与和谐。 2、消毒不规范造成感染。一些黑诊所就医环境恶劣,不 具备消毒设施和条件,操作规程不符合规范,非法开展 美容手术、人流手术,极易造成感染。 3、滥用抗生素或激素。大量使用抗生素,或滥用抗生素, 导致患者产生耐药性,给身体造成很多副作用。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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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大 采供血的危害
1、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诊断试剂、卫生器械 ,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采集血液,或者采集、供应 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 、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 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 、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等病原微生物的。 2、违反规定对献血者、供血浆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血浆,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严重贫血、造 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 严重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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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行医经验交流(无证行医部分)PPT课件

打击非法行医经验交流(无证行医部分)PPT课件
❖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目前我国涉及医疗执业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主要有 五部分
(一)人员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3、《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4、《护士管理办法》 5、《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6、《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7、《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
❖ 1、医疗机构违法开展医疗活动 ❖ 2、“黑诊所” ❖ 3、游医、巫医 ❖ 4、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 ❖ 5、药店无证坐堂行医 ❖ 6、以养生馆或疾病研究机构为幌子非法开展医疗活动
医疗机构
机构注意: 机构地点、核准诊疗科目和特殊许可
人员注意: 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特殊许可
医疗机构
❖ (四)专项技术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3、《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 4、《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管理办法》 5、《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6、《临床技术运用管理办法》 ❖ (五)其他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无证行医表现形式
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
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
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
目的 手段
医疗美容
生活美容
运用药物、手术和医疗器械等医疗 手段,对人体进行治疗(有侵入性 和非侵入性),从而达到对机体形 态、皮肤等进行重塑和修复等的美 容性治疗的目的
运用化妆品、保健品和非医疗器 械等非医疗性手段,对人体所进 行的诸如皮肤护理、按摩等带有 保养或保健性的非侵入性的美容 护理。
效保证; ❖ 二是地下“黑诊所”通常使用从非正规渠道购进的过期、
失效,甚至是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药品、设备; ❖ 三是当造成患者人身伤害后,难以得到相应的赔偿。

查处无证行医执法(时玉昌)ppt课件

查处无证行医执法(时玉昌)ppt课件
断治疗(用药)情况、执业范围、门诊量、药品及器械购进情况,现场无患者的侧重点核实现场发现的能证 明其行医行为的各种证据;③收费情况(主要是对违法所得的确认)。

三是确认无证行医的加重情节:①擅自执业时间(是否在三个月以上);②行医人员是否有行医资格 (毕业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③是否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对现场发现的过期药品进行确认); ④是否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⑤是否给患者造成伤害;⑥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⑦省、 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询问笔录

1、患者或患者家属的询问调查要点:

一是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 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二是患者的就诊情况:就诊原因、诊治医生、就诊经过

(检查、诊断、用药、效果等)、诊疗费用等情况。
示例一: 患者或患者家属的询问笔录 无忧PPT整理发布
四、询问笔录
查处无证行医执法(时玉 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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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
5号)以来,统一了非法行医案件中罪与非罪的界定标准,妥善解决了非 法行医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大了非法 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力度,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依据《解释》严 肃追究非法行医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使得非法行医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 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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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总结打击非法行医案件查办及移送工作 中执法文书书写的经验和做法,规范各级卫生执法人员医疗执法文书的书写,
提高打击非法行医案件查办及移送工作的效率,卫生部监督局组织有关专家,

非法行医卫生监督案例分析PPT

非法行医卫生监督案例分析PPT

非法销售药品
未经批准销售药品或销 售假冒伪劣药品。
非法行医的危害与后果
01
02
03
04
损害患者健康
非法行医可能导致误诊、误治 ,延误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扰乱医疗秩序
非法行医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 序,侵害了正规医疗机构和医
生的权益。
传播疾病
非法行医场所可能存在消毒不 严、管理混乱等问题,增加疾
病传播的风险。
涉案机构
对于存在非法行医行为的医疗机构,将被责令整改、罚款甚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机构的声誉和业务将受 到严重影响,可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资源来恢复市场信任。
对行业和社会的影响
行业影响
非法行医行为的存在破坏了医疗行业 的秩序和公平竞争。对非法行医的打 击有助于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 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
执法依据与程序
法律依据
卫生监督部门执法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 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执法程序
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查、作出处罚决定、执行等步骤,确保执法过程公正、 公开、透明。
执法过程中的困难与挑战
取证困难
由于非法行医往往隐蔽,难以 发现和取证,给执法带来很大
难度。
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行医行为,对举报人给予适当的奖 励。
TH法的建议
加强执法力度
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 行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VS
完善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专 项整治,防止非法行医行为的反弹。
对非法行医行为的防范和打击
要点一
加强宣传教育
要点二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 意识。

非法行医工作总结PPT

非法行医工作总结PPT
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一些地区的正规医疗机构较少,给 非法行医提供了生存空间。
法律意识淡薄
社会上仍有一部分人对非法行医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法律 意识,给非法行医提供了土壤。
04
非法行医治理现状及问题分 析
治理现状
1
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 ,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非法行医特点
非法行医具有隐蔽性、难以发现和查处等特点,往往会对患者造成极大的伤害, 同时也会对正常的医疗秩序产生不良影响。
02
非法行医的危害
对患者的危害
1 2 3
缺乏保障
非法行医无法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可能给患 者带来健康隐患和生命风险。
延误治疗
非法行医往往不具备专业医疗知识和技能,可 能导致病情的延误或私自用药,影响患者的治 疗效果。
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非法行医的危害 • 非法行医的成因分析 • 非法行医治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 非法行医治理对策及建议 • 结论
01
引言
背景介绍
非法行医现象的普遍存在
在我国,非法行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并且这种现象在 某些地区尤为严重。
非法行医的危害
增加负担
非法行医往往需要患者自行承担医疗费用,增 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对医疗行业的危害
破坏秩序
01
非法行医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了正规医疗机构和医生
的声誉和形象。
资源浪费
02
非法行医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破坏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
利用。
阻碍发展
03
非法行医阻碍了医疗行业的发展,影响了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创

打击非法行医演示文稿

打击非法行医演示文稿
打击非法行医
理论与务实
卫生部全国医疗服务标准委员会 委员 四川省卫生厅卫生决策咨询委员会 委员 四川省卫生行政执法法律咨询委员会 委员 四川省律师协会医事法学专委会 委员 四川省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研究员 攀枝花市卫生监督局 主任医师
石滨
1
非法行医界定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常见违法行医行为处理及法律适用 无证行医取缔(责令停止执业活动) 之操作 涉嫌犯罪移送 常见问题解析 医疗服务执法监督刑事责任追究涉嫌 犯罪常见罪名界定及辩析要点


1.非法行医主观上是故意; 2.对人身伤害是过失。
14

行为人虽然取得了医师资格,但故意 超越职权和能力范围,从事医疗活动,主 观上的过错表现为故意而非过失,这与医 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之一,主观上表现为过 失是有严格区别的。
15
行政法意义上的“非法行医”



主体: 单位 个人 违法行为认定: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 疗活动; 2.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规开展诊 疗活动; 3.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4.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违规开展诊疗活动;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 执业的;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事业通过买卖、转让、租借等非法手 段获取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开展诊 疗活动的;
7
非法行医主体主要表现形式


(4)使用伪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开展诊疗活动的; (5)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的 药品经营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
11

3、主体特征



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工作总结PPT

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工作总结PPT
非法采供血
非法采集、买卖血液及血液制品 ,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
政策法规依据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法行医的认定与 处罚。
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监管,依 法查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规定, 规范采供血行为,确保血液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与任务
监管体系存在漏洞,执法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畅,导致监管效果不 佳。
社会认知度低
部分群众对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自我 保护意识。
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
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法行医、 非法采供血行为的定义、处罚措施等 ,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非法采供血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处理结果,形成有效震慑。
04
监督检查与执法情况分析
制定详细检查计划和方案
1 2
制定年度检查计划
明确检查目标、任务、时间和人员安排。
完善检查方案
针对不同地区和机构特点,制定具体检查内容和 标准。
3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协作,确保检查信息畅通。
组织实施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
开展全面排查
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01
02
03
卫生部门
负责查处非法行医、非法 采供血行为,加强医疗机 构和医务人员监管。
公安部门
负责打击非法行医、非法 采供血涉及的刑事犯罪活 动,协助卫生部门开展执 法行动。
市场监管部门
负责查处非法药品、医疗 器械广告,规范医疗市场 秩序。
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打击非法行医PPT课件

打击非法行医PPT课件

三、非法行医的类型
7.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 美容项目的行为;
8.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 他类型非法行医。
四、“六无”识破非法行医
1. “ 无 证 ” 开 办 医 疗 机 构 行 医 必 须 依 法 取 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依法悬挂于明显处, “非法行医”者不能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 可证》;
2.“无固定地址”经常更换营业地址,场所隐 蔽,或无固定场所,又提供电话联系上门服务的;
3.“无正规设施”医疗设施简陋,有的混杂在 居住生活区(厨房、睡房等)就医环境恶劣;
四、“六无”识破非法行医
4.“无正规诊疗时间”诊疗时间不确定, 多在夜间开业;
5.“无诊疗依据”不写病例,不开处方, 不提供收费凭证;
六、我县打击非法行医的措施
(三)两级排查,织密巡查网。发挥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前线哨兵作用,巡查乡 镇集贸市场、大街小巷,密切关注非法行医动向,发现非法行医线索及时做好巡查 核实和报告工作,不断提高非法行医行为的发现率和查处率。
(四)抓联动,严打击。联合多部门保持信息通畅,对非法行医者采取高压措施, 将多部门联合监督执法落实到日常的工作中,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对不法分子的震 慑力度,加大对城区生活美容场所和“黑诊所”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 所开展医学美容服务和“黑诊所”的非法行医行为。
三、非法行医的类型
1.常见的非法行医主要类型有,各 种无证诊所(即黑诊所);
2.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从事医师执 业活动的行为;
3.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它机构 承包、承租医疗机构科室或病房,并以 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即 “院中院”“科中科”);
三、非法行医的类型
4.游医、假医、药店的无证“坐堂行医”; 5.一些商家企业受利益驱使,违法聘请所谓 “专家”开展“义诊”,借以推销保健品和药品, 欺骗群众,牟取暴利的行为; 6.医务人员在家中私诊行为;

医院打非治违工作总结PPT

医院打非治违工作总结PPT
工作成果
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得到有效整治
打击非法行医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和取缔了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 机构,净化了医疗市场环境。
治理违规执业
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查处和 纠正,对违规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
医疗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改善医疗服务流程
优化了医疗服务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和 质量,减少了患者就医时间和等待时间。
针对非法行医、违法违规医疗行为进行集中整 治。
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肃查处违法 行为。
3
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医疗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 员法律意识。
工作重点
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 。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 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到位。
02
VS
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强化了医疗设备、药品和人员等方面的安 全管理,确保了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 性。
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有效减少
加强医疗纠纷处理
完善了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推进了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有效减少了医疗纠纷和医 疗事故的发生。
提高医疗事故防范意识
加强了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了其对医疗事故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有效 减少了医疗事故的发生。
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定期自查自纠
医院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及时反馈问题并积极整改,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THANKS
医疗事故处理机制不健全
一些医院在处理医疗事故方面缺乏有效的机制,导致医疗事 故的处理不够及时、公正,影响了医院声誉。

打击非法行医经验交流(无证行医部分)

打击非法行医经验交流(无证行医部分)

药店
注意: 药师提供用药咨询不是非法行医; 中医师坐堂行医必须在药店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的前提下,并且符合其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的要求; 对于证据确凿的药店非法行医,在没收药品、器械时一定 要慎重,必须是有确凿证据证明其与非法行医有关的药品、 器械,而不是药店经营的全部药品和器械。同时,没收的 药品器械达到“较大数额”规定的,须进入听证程序。
“黑”诊所
黑诊所的识别分三类: 一是“黑诊所”不能提供有效真实的执业许可证。 二是“黑诊所”中非法行医的人员往往不能提供有效的《 执业医师证书》。 三是“黑诊所”所在非法行医场所不是医疗环境,不能提 供正规的医疗收费票据。
“黑”诊所
主要危害有三个方面 一是非法行医的人员、设备、技术及其医疗质量得不到有 效保证; 二是地下“黑诊所”通常使用从非正规渠道购进的过期、 失效,甚至是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药品、设备; 三是当造成患者人身伤害后,难以得到相应的赔偿。

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
《卫生部关于文身不纳入医疗美容项目的批复》 卫医政函(2009)293号 广东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文身活动是否属于医学美容的请示》(粤 卫〔2009〕66号)收悉。经研究,根据《医疗美容 服务管理办法》和《医疗美容项目(试行)》,文身不纳 入医疗美容项目管理。 此复。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目前我国涉及医疗执业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主要有 五部分 (一)人员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3、《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4、《护士管理办法》 5、《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6、《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7、《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 行办法》

浅谈加强医疗执法监督打击非法行医课件

浅谈加强医疗执法监督打击非法行医课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通字 [2008]36号)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 第五十二条 [非法组织卖血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三 条第一款)]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涉嫌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医师定期考核
美容与整形医师定期考核
2011年 2010年
探索按专科展开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建立了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
2009年 2007年
卫生部医管司牵头该项工作
卫生部颁布《医师定期考核管理 办法》(卫医发〔2007〕66号)
医师定期考核
已开展的工作:召开工作会议,明确政策方向
卫生部第一次全国医
世界卫生组织对血液管理的要求
“用于输注的血液和血液制品安全并普遍可及性,以
及用血安全(universal access to safe blood and blood products for transfusion and safe transfusion practice)”。
血液安全包括血液及血液制品质量具有保障与血液及 血液制品供应充足。
师定期考核工作会议
(北京) 组织、宣传、发动, 启动新一轮全国医师 定期考核工作;发放 了信息系统账号。受 卫生部委托,成立了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办
公2室011年1月22日
全国医师定期考核专 家委员会成立暨第一 次工作会议(北京) 指导、审核、把关各 专业业务水平测评全 国统一考纲题库、培 训内容、执业标准指公厅 关于加强脐带 血造血干细胞 管理工作的通 知
卫办医政发 [2011]134号
规范自律
2012年01月 卫生部关于开展 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 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卫办科教函 〔2011〕1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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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申请执业医师注册 条件的医师,非本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前, 在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工作时间内的执业活动不属非法
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此复。

二〇〇四年七月七日
卫生部关于医技人员出具相关检查诊断报告问题的批复 卫政法发〔2004〕163号
❖ 上海市卫生局: ❖ 你局《关于请求明确有关医技人员是否可以出具相
没有统一的技术职称标准。流 行于社会上的各种美容师、高 级美容师,甚至是国际美容大 师等分类,不是技术职称,多 是各类美容院从业人员对外的 商业性的形象包装。
国家各类医科大学(学院)一般学 制5年以上
各类短期美容美发学习班、社 会上为各类人员开设的美容学 校(学院)一般学制1-3月。
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
“黑”诊所
❖ 黑诊所的识别分三类: ❖ 一是“黑诊所”不能提供有效真实的执业许可证。 ❖ 二是“黑诊所”中非法行医的人员往往不能提供有效的
《执业医师证书》。 ❖ 三是“黑诊所”所在非法行医场所不是医疗环境,不能提
供正规的医疗收费票据。
“黑”诊所
❖ 主要危害有三个方面 ❖ 一是非法行医的人员、设备、技术及其医疗质量得不到有
行办法》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二)机构管理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3、《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4、《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三)设备管理 1、《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2、《医疗机构诊断和治疗仪器应用规范》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非法行医
❖ ❖ 非法行医是指医疗机构和卫技人员未经有关的卫生许可,
没有取得必需的许可证、证件就从事医疗活动。 ❖ 就医疗机构是指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就人员具体是指医师无《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
书》,护士无《护士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无《乡村医生 执业资格证书》。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药物、各类手 术(包括外科手术和激光等治疗), 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医疗器械, 如激光、光子治疗(光子嫩肤)等。
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化妆品、保 健品和非医疗用的器材,如运动 器材、按摩器材等
学科/项 美容皮肤科、美容外科、美容口腔

科、美容中医科
形象设计、化妆品销售及化妆技 巧、发型设计及理发、皮肤护理、 保健按摩等
❖ 个体诊所不能接收未毕业医学生见习和实习,不能接收医 生进修,可以接受已毕业尚未取得医师资格人员进行试用 期实习(时限不定)
❖ 卫生部关于对李佺医师执业注册问题的
批复
卫政法发﹝2004﹞223号
湖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李佺医师执业注册问题的请示》(鄂卫生 文﹝2004﹞11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
人员 技术职称 培训院校
医疗美容
生活美容
美容主诊医师必须具有临床医师资 格证、专业技术证和美容主诊医师 资格证(三证)后才能上岗。
美容美发人员、化妆品和保健 品销售人员、时装设计及形象 设计人员、保健按摩人员(以 上人员统称美容师)
按国家标准(与国际类似)分为三 级,由低到高分为:初级技术职称 (含住院医师和总住院医师)、中 级技术职称(即主治医师)、高级 技术职称(含副主任医师、主任医 师)
关检查诊断报告的请示》(沪卫医政〔2004〕84号) 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 一、出具影像、病理、超声、心电图等诊断性报告的, 必须是经执业注册的执业医师;在乡、民族乡、镇的医 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也可以由经执业注册的执业助理 医师出具上述报告。 ❖ 二、相关专业的医技人员可出具数字、形态描述等客观 描述性的检查报告。
❖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目前我国涉及医疗执业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主要有 五部分
(一)人员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3、《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4、《护士管理办法》 5、《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6、《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7、《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
❖ 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最常见的项目:无侵入和 微创的医疗美容手段(部分微创一类美容外科项目、美容 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部分项目。重睑术、薄唇增厚/厚唇 矫形、眉修整术、眉提升术、洁齿、穿耳孔、皮肤磨削、 毛发移植术、激光去文身和文眉、注射美容(肉毒素、硬 化剂、填充物)、药物和光疗祛斑、除皱等。 严格的讲,凡是《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中有 的项目,都应该属于医疗美容项目。
效保证; ❖ 二是地下“黑诊所”通常使用从非正规渠道购进的过期、
失效,甚至是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药品、设备; ❖ 三是当造成患者人身伤害后,难以得到相应的赔偿。
游医、巫医
游医、巫医
❖ 特点: ❖ 三“无”:无机构资质、无人员资质、无固定场所。 ❖ 走乡串户、居无定所 ❖ 主要表现形式为针灸、拔罐、拔牙、推销药品包治百病 ❖ 同样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处罚难的问题
❖ (四)专项技术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3、《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 4、《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管理办法》 5、《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6、《临床技术运用管理办法》 ❖ (五)其他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无证行医表现形式
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
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
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
目的 手段
医疗美容
生活美容
运用药物、手术和医疗器械等医疗 手段,对人体进行治疗(有侵入性 和非侵入性),从而达到对机体形 态、皮肤等进行重塑和修复等的美 容性治疗的目的
运用化妆品、保健品和非医疗器 械等非医疗性手段,对人体所进 行的诸如皮肤护理、按摩等带有 保养或保健性的非侵入性的美容 护理。
“黑”诊所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 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黑”诊所
❖ 黑诊所是非法行医行为的载体,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人体 生命安全
❖ 1、医疗机构违法开展医疗活动 ❖ 2、“黑诊所” ❖ 3、游医、巫医 ❖ 4、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 ❖ 5、药店无证坐堂行医 ❖ 6、以养生馆或疾病研究机构为幌子非法开展医疗活动
医疗机构
机构注意: 机构地点、核准诊疗科目和特殊许可
人员注意: 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特殊许可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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