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度管理办法
集团企业导师制管理办法
集团企业导师制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集团企业导师制是指在集团企业中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导师制度,通过导师与学员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实现知识传承、经验分享和人才培养的目标。
导师制在企业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新员工更快地适应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能够培养和发展潜在的人才,提高组织的整体竞争力。
二、导师制管理的目的1. 提高新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通过导师的指导和帮助,新员工能够更快地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减少在工作中的摸索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 促进知识传承和经验分享:导师作为有丰富经验和知识的人员,可以将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传授给学员,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工作中的关键要点。
3. 培养和发展潜在人才:通过导师制度,可以发现和培养潜在的人才,提高组织的整体竞争力。
4. 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导师制度可以帮助新员工更快地融入组织,提高他们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减少员工的流失率。
三、导师制管理的主要内容1. 导师的选拔和培训:a. 选拔标准:选择具有丰富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员工作为导师。
b. 培训内容:为导师提供培训,包括指导技巧、沟通技巧、知识传授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教学水平。
2. 学员的选拔和安排:a. 选拔标准:选择具备一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新员工作为学员,同时要考虑学员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b. 学员的安排:根据学员的工作需要和发展需求,将学员分配到适合的导师身边,确保学员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培养。
3. 导师与学员的互动和交流:a. 导师的指导:导师要根据学员的需求,提供具体的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帮助学员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b. 学员的反馈:学员要及时向导师反馈自己的工作情况和学习进度,与导师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4. 导师制度的评估和改进:a. 评估指标: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指标,对导师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导师的指导效果、学员的学习成果等方面。
导师带教管理制度
导师带教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规范导师带教工作,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专业技能、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导师带教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1. 遵守学校法律法规,执行纪律;2. 科学安排导师带教计划;3. 全面关注学生个性发展和专业技能培养;4.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学生隐私。
三、导师带教的基本原则1. 导师带教是为了学生的发展和成长;2. 导师带教要注重个性化指导和关怀;3. 导师带教需要根据学生不同特点采取不同方式;4. 导师带教要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四、导师带教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导师带教计划的制定(1)导师带教计划由学生和导师共同制定,包括学习目标、时间安排、任务分配等内容;(2)导师带教计划要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学生的学习进度和效果。
2. 导师带教的实施(1)导师要定期和学生进行交流和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困难,给予适时的指导和帮助;(2)导师要及时对学生的作业和任务进行评价,帮助学生分析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
3. 导师带教的考核(1)学校设置导师带教考核制度,对导师进行考核评估,提高导师的带教水平和服务质量;(2)导师带教考核主要从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实际行为出发,综合评价导师的工作表现。
4. 导师带教的激励机制(1)学校建立导师带教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导师予以奖励和表彰,激励导师提高带教质量;(2)鼓励导师和学生之间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双向交流和互相尊重。
五、导师带教管理制度的实施机制1. 学校建立导师带教管理委员会,负责导师带教工作的规划和监督,确保导师带教工作的顺利进行;2. 学校设立导师带教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导师带教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解决导师带教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3. 学校建立导师带教督导制度,对导师带教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导师带教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六、导师带教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1. 学校定期对导师带教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收集学生和导师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导师带教工作的措施和方法;2. 学校建立导师带教经验交流机制,促进学校各单位之间的经验分享和交流,提高导师带教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充分发挥优秀员工在人才培养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提升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导师制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试用期员工和转正后未满一年的员工。
三、导师的选拔与职责(一)导师的选拔条件1、在公司工作满X年,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2、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
3、工作业绩突出,在所在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导师的职责1、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文化、价值观和规章制度。
2、为新员工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和阶段性任务。
3、指导新员工熟悉工作流程和业务知识,传授工作方法和技巧。
4、定期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给予及时的支持和帮助。
5、对新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反馈,提出改进建议。
四、新员工的权利与义务(一)新员工的权利1、有权选择自己的导师,但需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
2、有权向导师提出合理的学习需求和建议。
3、有权对导师的指导工作进行评价和反馈。
(二)新员工的义务1、尊重导师,积极配合导师的指导工作。
2、按照培养计划认真学习,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3、定期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展和学习情况。
4、保守公司机密,不泄露导师传授的工作经验和技术秘密。
五、导师与新员工的匹配(一)匹配原则1、专业对口原则:导师的专业领域应与新员工的工作岗位相关。
2、自愿原则: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尊重导师和新员工的意愿。
3、合理搭配原则:考虑导师和新员工的性格特点、工作风格等因素,进行合理搭配。
(二)匹配流程1、人力资源部门发布导师选拔通知,符合条件的员工自愿报名。
2、新员工入职后,填写导师选择意向表。
3、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匹配原则,为新员工确定导师,并征求双方意见。
4、导师和新员工双方确认后,正式建立导师关系。
六、培养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一)培养计划的制定1、导师在新员工入职后的一周内,与新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发展需求。
公司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导师制”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导师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强化人才培养中的传帮带效应,活跃技术交流气氛,使老同志老专家的才智和经验得到继承,使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得到弘扬,促进年轻同志尽快成长,更好地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办法适用于院本部,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适用的主要对象是各专业所和院本部驻地项目团队的新入职员工和发生转岗、岗位调动的员工。
第三条导师制的培养原则(一)业务技能、职业素养并重原则(二)公开、平等、协商、自愿原则(三)培养与考核评价相结合原则第四条组织管理院人力资源部为实施导师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导师制度和方案。
各专业所和院本部驻地项目团队负责人对落实本制度负有直接责任,应把推行导师制度当作激励骨干员工、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在导师任职期间合理分配其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导师第五条导师的条件(一)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品德端正。
(二)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较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能力对培养对象进行思想引导,善于听取意见,并为他人解决问题。
(三)现担任专家序列专家层级及以上岗位,并在本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第六条导师的职责(一)注重爱岗敬业教育和思想意识引导,帮助培养对象深化对设计院职业发展特点及其个性特征的认识,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追求事业的态度。
(二)了解培养对象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根据部门领导的人才培养规划要求,指导培养对象确定培养发展方向,制订有针对性的培养计划和目标。
(三)全程监督、指导培养对象开展专业技术工作,了解和熟悉所从事专业的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规定,认真传授专业技术工作的思路、方法和经验,解决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定期检查培养对象的工作、学习情况,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培养计划,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协助相关部门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价。
公司导师管理制度
公司导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导师的管理,提高公司员工的培训效果和专业素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导师管理制度是公司关于导师管理的基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导师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导师是指在公司内部负责员工培训和指导的专业人士。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导师的资格要求、工作职责、待遇安排、管理办法等。
第五条公司导师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有效开展员工培训工作。
第二章导师的资格要求第六条公司导师应当具备以下资格要求:(一)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全面指导员工工作;(二)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员工建立良好的关系;(三)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和培训内容,能够熟练地传授给员工;(四)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和培训意识,能够积极跟进员工的学习情况。
第七条公司导师必须经过公司的专业培训和考核,拥有导师资格证书,才能正式担任导师工作。
第八条公司将定期对导师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最新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培训质量。
第九条公司导师应当继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培训服务。
第三章导师的工作职责第十条公司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根据员工的需求和公司的发展情况,定期安排培训课程;(二)组织员工培训活动,包括课堂讲授、实践演练等,确保员工能够全面掌握所学知识;(三)跟进员工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培训效果;(四)协助公司管理层做好员工的绩效评估和职业规划,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十一条公司导师应当尊重员工的个性和需求,善于倾听和理解,做到耐心细致地指导员工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导师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诚信,不能利用培训活动谋取个人利益。
第四章导师的待遇安排第十三条公司导师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培训等。
(一)公司将根据导师的服务年限和专业水平确定其工资水平,保障其工资待遇;(二)导师享有公司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年度奖金等;(三)公司将为导师提供专业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帮助其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制管理办法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导师制逐渐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管理模式。
在导师制中,导师承担着培养和指导学生的重要责任。
为了更好地保障导师和学生的权益,我国制定了导师制管理办法,本文将重点探讨导师制管理办法的内容和实施效果。
一、导师制管理办法的内容1.导师的聘任和管理按照导师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导师应当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相当工作能力的专家学者。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职期间的教学、科研、学术评价以及合规性等方面,导师的资格都要接受严格的审查。
在退休前,导师不得再担任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导师,但可以继续指导博士研究生。
2.学生选导师的自由导师制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在选择导师的同时应该享有自由和平等的权利,并且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于学生做出合适的选择。
3.导师的指导责任导师在指导学生时,应当重视学生的个性差异和研究特点,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培养计划。
导师需要将期望目标合适地传达给学生,并利用各种指导手段,如组织讨论、课程辅导等,以及指导学术论文、口头报告等。
4.师德要求导师应该为学生树立一个良好的师德形象。
导师应该做到以身作则,在学科研究中坚持自己的学术操守和思想品质;在指导学生时要尊重学生的意见和方向,避免制约学生的自由;保护学生的权益,在学术不端现象上为学生撑起一把保护伞;关心学生的生活,协助解决学生的个人困难。
二、导师制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1.保障了学生的权益导师制管理办法的实施,促进了学生的自由选择导师,全面保障学生的权益。
为了提高导师的教学素质,学校还一定程度地限制导师担任导师的数量。
这种限制使得导师更加专注于指导学生的学术研究,充分关注学生的实际需求,提升了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科研水平。
2.促进了学术研究的深入国内大学的导师制管理办法往往注重实践研究,使得学科研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导师和学生的互动和交流,使得学术研究得以深入探究,进一步推动了学术事业的发展。
3.促进了导师的提升导师制管理办法的实施,使导师们受到更多的关注和关心,导师也更加注重自己的教学质量,并且会适应学术研究的发展和年轻学者的需求。
大学本科生班主任、专业导师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班主任、专业导师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医学院本科生班主任、专业导师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制度本办法。
第一章选聘与管理第一条班主任、专业导师任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党的教育事业;2 .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能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3 .学识扎实,专业过硬,具有较高教学及科研水平;4 .有仁爱之心,热爱学生工作,关心学生健康成长;5 .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6•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7 .专业导师原则上为医学院专任教师,鼓励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担任本科生专业导师;8 .班主任与专业导师可兼任。
第二条医学院每年6月面向全院教师公开招聘班主任、专业导师,可教师本人自荐,也可由系所推荐,选聘工作由生物医学工程系和学生工作组在报名基础上共同确定选聘名单,公示后报学院党政备案。
第三条班主任、专业导师队伍由学院党政领导,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与生物医学工程系主任负责日常管理。
第四条班主任的聘期一般为四年,自新生入学起计算;专业导师聘期一般为三年,自学生大二起计算。
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担任班主任、专业导师或连续三个月以上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应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
第五条班主任、专业导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聘。
如已聘用,立即予以解聘,并报学院党政备案。
1.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上不能给学生正确引导的:2•出现师德失范行为的;3 .其他不得从事班主任、专业导师工作的情形。
第六条因出现第五条之情形的,原则上2年内不得参与选聘,其参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不予认定。
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充分发挥优秀员工在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导师制管理办法。
二、导师的选拔与任用(一)导师的任职资格1、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公司工作X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
3、工作业绩突出,具备较强的指导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导师的选拔程序1、员工自愿报名或部门推荐。
2、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3、组织面试和评估,确定导师名单。
(三)导师的任用1、导师与被指导员工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师徒关系。
2、签订导师指导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被指导员工的确定1、试用期内的新员工原则上都应安排导师进行指导。
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员工的岗位和专业背景,为其分配导师。
(二)岗位晋升员工1、晋升到新岗位的员工,如工作内容和职责发生较大变化,应安排导师进行指导。
2、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安排导师。
(三)绩效有待提升员工1、连续两个考核周期绩效不达标或处于较低水平的员工,可安排导师进行辅导。
2、由部门主管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后确定。
四、导师的职责(一)制定指导计划1、与被指导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需求和目标。
2、根据员工的岗位要求和发展方向,制定个性化的指导计划。
(二)传授知识和技能1、向被指导员工传授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分享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帮助员工少走弯路。
1、对被指导员工的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2、及时指出员工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关注员工成长1、定期与被指导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工作和学习进展情况。
2、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心理支持。
(五)评估与反馈1、定期对被指导员工的学习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2、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和员工所在部门反馈评估结果和改进建议。
五、被指导员工的职责(一)尊重导师1、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和建议,不得顶撞导师。
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制管理办法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导师制在高等教育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为了优化学生的学习体验和提升教学质量,各高校纷纷出台导师制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导师制的定义、实施流程、权力义务分配以及衡量导师绩效的方法进行探讨。
一、导师制的定义导师制指的是在高等教育过程中,学生建立起一对一的师生关系,由悉心指导学生的教师来扮演导师的角色。
导师将全面关注学生的学术发展、个人成长和职业规划,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二、导师制的实施流程1. 导师选择学校将根据教师的专业背景、教学经验和学术成果等因素评估教师的导师资格。
学生可在选课时选择自己的导师,也可以由学校为其指定导师。
2. 导师分配一旦学生选择了导师,学校将根据专业方向、学生需求和导师的工作负荷进行导师分配。
学生与导师建立联系后,他们将一同制定学习计划并签署导师协议。
3. 导师指导导师将与学生保持一定的沟通频率,为其提供学习上的指导和个人生活上的支持。
导师可以组织学术讨论会、实践活动和导师工作坊等形式,促进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的提高。
三、权力义务分配1. 导师权力导师在学术指导和职业规划方面享有较大的决策权。
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学生提供实用的建议和指导。
同时,导师也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他们的创新思维和独立研究。
2. 学生权力学生有权根据自己的学术和个人需求选择导师,并对导师的教学和指导提出建议或意见。
他们也可以提出课题研究或学术项目的愿望,并与导师共同制定学习计划。
3. 导师义务导师应当履行教学责任,保证与学生的沟通畅通无阻。
他们需要提供具体的学术指导、研究项目的建议,并监督学生的进展情况。
此外,导师还需关注学生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四、衡量导师绩效的方法学校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来衡量导师的绩效:1. 学生评价:学生对导师在学术指导、沟通和个人支持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可以用于导师的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的设立。
新进公务员“导师制”培养管理办法
XX局“导师制”培养管理办法(2023年)为进一步优化新形势下XX人力资源管理,引导新进青年干部立足岗位、成长成材,实现XX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目标加强分局新进公务员的岗位培养工作,以人为本,引导新进公务员科学合理的做好职业发展规划,明确职业发展目标和路径,全面提升思想政治水平和税收业务素质,加快岗位成才,促进新进公务员和谐健康的全面发展。
二、培养对象经公务员统一考试招录进入分局,工作时间在两年内的在编干部。
三、导师团成员以本单位XX担任。
四、培养程序和要求(一)导师学员结对互选1.青年学员首轮自主选择导师青年学员根据自主意愿选择1名结对导师,原则上按照就近方便,尽可能选择所在科室导师,科内导师不足的,可选择其他科导师。
2.导师选择学员由办公室汇总首轮配对名单,有多人选择的导师获得选择权,挑选1名学员完成配对。
剩余未完成配对的学员和导师,由办公室进行调剂和分配,并及时公布结对名单。
(二)制定培养计划结对导师根据组织的具体培养要求,结合培养对象所学专业、兴趣特长和岗位特点,按月拟定培养计划,制订对培养对象的具体培养内容和举措。
(三)工作指导与考评培养导师:1.结合岗位工作,经常了解和关注培养对象的工作情况和培养计划的落实效果;2.每月至少一次与培养对象进行专门辅导交流;3.及时分析并指出培养对象在思想作风、工作质量、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4.帮助培养对象明确职业发展目标,提出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方法;5.提供机会让培养对象参与到分局重点工作任务中,通过工作示范、口头传教、实践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其做好XX工作的专业或复合能力。
6.每半年对培养情况进行分析,填写评价报告。
培养对象:1.将工作中、思想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培养导师反映、讨教,自觉主动地接受导师的传授、帮助、训练、指导和监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锻炼成长提升工作能力。
2.每年年度末撰写一篇关于岗位实践、学习成长的心得体会。
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制管理办法尊敬的各位导师、同学们: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个人成长和发展,提高学习效果,我校决定引入导师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导师制的管理办法,包括导师的选择、责任与义务、学生的权益等。
一、导师的选择1. 学校将从有经验、教学水平高且深受同学们爱戴的优秀教师中选拔导师。
2. 选择导师不仅要看教学能力,还要注重人品和责任心。
3. 学校会定期对导师进行评估,确保导师的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导师的责任与义务1. 导师应保证每周固定时间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帮助学生解决学业和生活上的困难。
2. 导师应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辅导,根据学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和目标。
3. 导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展和心理健康状况,及时给予指导和支持。
4. 导师要定期组织学术和成长活动,提供学术指导和学习资源。
三、学生的权益1. 学生有权选择合适的导师,并在导师选择过程中参与评估和决策。
2. 学生有权要求导师按时履行导师职责,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3. 学生有义务积极参与导师安排的学习和成长活动,主动与导师沟通。
4. 学生有权向学校反映导师的服务质量问题,并要求学校对问题进行处理。
四、导师制的管理与评估1. 学校将建立导师制的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和考核标准。
2. 学校将定期对导师的工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评价和学术成果评估等。
3. 导师在评估中表现优秀的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五、评估和改进导师制1. 学校将定期对导师制进行评估,听取学生和导师的反馈意见。
2. 根据评估结果,学校将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导师制,提高导师制的质量和效果。
总之,导师制的引入将为同学们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资源,同时也要求导师们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指导和全方位关怀。
希望同学们和导师们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导师制的健康发展,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以上内容仅为示范,具体的导师制管理办法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量身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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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学院“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为配合学校“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改革,加强本科生导师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学校“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效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的内涵根据不同年级本科生特点,结合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及学校师资总量实际情况,实施“分类分级”本科生导师制,以学业指导和职业引领为指导重心,注重指导对象覆盖面上的点面结合,校级层面统一化要求与各二级学院个性化做法相适配。
面向一年级本科生实施全员学业导师(班导师)制,面向部分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实施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制、就业创业导师制。
二、各类导师性质与工作目标(-)学业导师(班导师)性质与工作目标性质:学业导师(班导师)是指学校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在学生进校的第一学年,为每个班级配备1名帮助大一新生完成专业学习、实现个性化成长的学业指导教师。
目标:通过学业导师的个性化指导,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和职业规划,引导学生积极进取、刻苦求知、追求卓越,对学生的个人学业发展做到目标明确、及时规划,调动学生专业学习积极性。
(二)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性质与工作目标性质: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是指学校为有意向参与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有报考研究生意向)的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配备的指导教师。
目标:通过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的个性化指导,提高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践的能力;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合作科研的意识。
(三)就业创业导师性质与工作目标性质:就业创业导师是指学校为没有配备科研创新和学术提升导师的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根据学生意愿配备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及职业能力发展等方面的指导教师。
目标:通过就业创业导师的个性化指导,帮助学生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明确个人发展目标;引导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与创新创业实践,顺利就业。
三、各类导师的任职条件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新员工导师制度1
编号:新员工导师管理制度一、导师管理的目的1、通过导师制度帮助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文化氛围,熟悉工作环境、工作流程及标准,尽快顺利进入工作角色。
2、增强核心骨干作为导师的荣誉感,提高导师组织管理能力,培养公司管理干部队伍。
二、导师标准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有资格担任导师:1、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理念,能够以身作则规范自己言行和举止。
2、科级以上行政管理人员,或精通岗位业务、工作技能的岗位骨干人员。
3、为人正直公正、热情,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计划、组织、管理、沟通能力。
4、有意愿和能力对新员工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并进行工作的指导、帮助、督促、检查。
三、导师管理实施办法1、确认导师:新进员工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确定导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导师的选择要遵循“贴近原则”,即导师为培养人员岗位的汇报领导,或与培养对象的工作内容相近。
2、辅导时间:社会招聘新员工到部门报到当日开始为期三个月的岗位辅导期。
校园招聘的大学生为期六个月的岗位辅导期。
3、辅导计划:在辅导期,导师根据岗位要求制定出针对性“新员工辅导计划”,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掌握并及时反馈新员工的工作及学习进度和工作绩效。
4、定期评估:社会招聘每自然月一次,校园招聘学生每两月一次进行定期总结评估,新员工对本阶段学习工作情况及问题困惑进行总结,导师对其工作态度及表现进行总结评价,并对给出具体的指导和意见。
5、总结评估:辅导期结束前一周,组织相应人员(自己、导师、直接领导、同事、下属、对口业务部门领导/同事)对其进行打分评估。
评分结果作为作为是否让新员工转正或是否胜任岗位的依据之一,并与导师的奖金挂钩。
6、导师调换:如新员工对导师未尽导师之职,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经公司调查属实后,征求导师所在部门负责人意见后给予更换导师。
导师因工作需要调动或出差超过一个月等,应由部门负责人重新确定新员工导师,并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新员工职责1、虚心接受导师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及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公司导师带徒管理办法
公司“导师带徒”管理办法为推动公司职工队伍建设,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充分发挥公司管理、技术、技能专长人员的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人才更快的成长,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特制定本办法。
一、导师的任职条件具备下列之一条件者可担任导师。
(一)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资格(含技师、高级技师)并掌握本岗位理论,在专业技术、管理、技能方面岗位业绩突出,具有实际工作能力,同时具备有教育、指导培养对象的素质能力。
(二)在本岗位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岗位业绩突出,在专业技能方面得到公认,同时具备有教育、指导培养对象的素质和能力。
除上述两条外还要具备,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导师的职责(一)传技艺。
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按其岗位制定培养目标和培养措施,对培养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技术、技能、业务指导,传授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培养对象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帮思想。
关心培养对象的思想状况,鼓励培养对象积极向上,在思想和工作上作表率,培养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
(三)带作风。
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理论联系实际,带领培养对象树立科学严谨、求精务实、遵纪守法、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三、培养对象(学员)的职责(一)积极进取、热爱本职工作。
制定培养学习目标,阶段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完成培养计划。
(二)尊敬师傅,虚心请教,服从指导,勤问、勤记、勤练。
经常向师傅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感受,每月向本单位提交受培养工作小结,作为协议期满考核评价资料。
(三)在学习技艺的同时,要学习导师的优良作风,遵章守纪,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受培养的任务和目标。
四、组织管理及实施程序(一)组织管理1、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导师带徒”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并做好定期考核。
2、公司团委负责参与“导师带徒”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做好宣传和推进“导师带徒”工作的开展。
3、各单位负责“导师带徒”培养协议签订后的管理与考核。
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制管理办法尊敬的同学们:为了更好地促进导师制在我校的实施,进一步优化学生的学习与发展环境,特制定导师制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将有助于学生与导师之间的有效互动,促进双方的共同成长。
一、导师的资格与选拔1. 导师资格:(1)具有博士学位,并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研究成果;(2)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辅导能力;(3)具备与学生良好的沟通和互动能力;(4)遵守学校的教学伦理和职业道德要求。
2. 导师的选拔:(1)学校将根据导师的综合素质进行选拔,包括学术能力、教学水平和学生评价等;(2)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导师的选拔,确保选拔程序公开、公正和透明。
二、导师制的目标与职责1. 目标:(1)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发展目标,帮助学生规划学习和职业发展路径;(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2. 导师的职责:(1)与学生建立密切联系,定期进行面对面交流;(2)指导学生进行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3)为学生提供学习和科研资源;(4)协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问题;(5)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三、学生的权利与义务1. 权利:(1)享受导师提供的学术指导和教育资源;(2)获得导师关注和帮助,促进个人发展;(3)参与学术讨论和学术活动,增强学术交流和合作能力。
2. 义务:(1)积极配合导师的指导和管理;(2)认真完成学术任务,如课程作业、科研项目等;(3)保持学术诚信,严禁抄袭和作弊行为;(4)尊重导师的劳动成果,禁止侵犯导师的权益。
四、导师制的管理与评估1. 导师的管理:(1)学校将对导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2)对于指导质量不达标的导师,学校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2. 学生的评价:(1)学生将对导师的指导质量进行评价,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评价结果进行导师的绩效考核;(2)对于评价较低的导师,学校将重视并与导师共同解决问题。
五、导师制的改进与完善学校将根据实际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导师制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制实施情况的评估,以确保导师制的有效运行。
工程部导师培养管理制度
工程部导师培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工程部导师队伍的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下属所有导师,并与工程部教学科研规范相一致。
第三条工程部导师培养管理制度的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导师的选拔第四条工程部导师的选拔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博士学位优先;2. 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3. 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违纪违法记录。
第五条工程部导师的选拔程序包括以下环节:1. 发布招募启事;2. 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3. 组织面试、专业评审和心理测试等环节;4. 最终确定入选导师。
第六条工程部导师的考核和评估应定期进行,其中包括学术研究成果、导师指导质量、学生满意度等方面。
第七条工程部导师的奖惩措施应当公平公正,包括奖励优秀导师和处罚不合格导师等。
第三章导师的培训第八条新入选的工程部导师应参加导师培训课程,包括学术规范、导师职责、指导技巧等内容。
第九条工程部导师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学术研讨,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四章导师的指导工作第十条工程部导师应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指导和帮助,提高他们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2. 组织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和实践活动,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3. 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关心他们的成长和发展。
第十一条工程部导师应制定详细的导师指导计划,包括学术研究方向、实验室管理、学术交流等内容。
第五章导师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二条工程部导师的管理和监督应分级负责,包括院系领导、部门主管和导师委员会等部门。
第十三条工程部导师的每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应报送部门主管和导师委员会,定期评议和检查。
第六章导师的退出机制第十四条工程部导师如有违纪违法行为,或因教学科研失职等原因应予调整或撤职。
第十五条工程部导师自愿退出导师队伍的,经过程序审批后可执行。
导师制度管理办法
导师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1.有效缩短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轮岗员工的文化融入期与工作磨合期,提升工作效率与效果,加速人才成长。
2.造就一批既有专业技能又有指导、辅导能力的导师,形成团队领导人才的后备力量。
3.通过“传帮带”,传递公司文化,强化知识分享,形成研究与分享的文化氛围。
第二条原则1.择优选拔,注重品德;2.过程监控,注重实效;3.辅导为主,兼顾选才。
第三条学员及辅导期1.新入职员工,辅导期为3个月;2.转岗员工,辅导期为2个月;3.轮岗员工,辅导期按照轮岗目标确定。
4.公司认定需要配备导师的员工,辅导期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1.负责导师制体系扶植及方案的详细实施;2.跟踪导师制运行情况,推动导师制与员工任职资格能力的结合;3.跟踪日常辅导事情,组织导师及学员交流会,组织导师培训;4.每个辅导期结束后,组织对导师和学员的考核评定;5.组织导师年度评比,发掘储备人才。
第六条导师的职责1.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及员工特点,制订辅导计划;2.帮助学员熟悉公司环境、企业文化、规章制度、部门职能等,使学员尽快融入公司/部门;3.实施辅导计划,对学员进行工作方法、岗位技能等方面的指导,规范流程操作,使学员尽快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与必备的知识,提高任职能力;4.解答员工提出的与工作有关的其他疑问;5.每月定期对学员掌握的事情技能、企业文明、公司制度等情况进行沟通验证,并针对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实,以便于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6.了解学员的思想动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7.根据学员的表现,在辅导期结束后,对其进行客观评价,并对员工的转正、提拔具有建议权;8.辅导期间学员离职的,导师负责提报离职分析,总结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9.推动公司导师辅导制度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第八条学员的职责1.根据导师制订的辅导计划进行企业文化、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研究,了解公司的发展历程与价值观,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明确了解本岗位的工作职责,深入掌握所需的岗位技能;2.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学员需撰写月度总结提交至导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研究心得,以便导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3.配合公司对导师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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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有效缩短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轮岗员工的文化融入期和工作磨合期,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加速人才成长。
2.造就一批既有专业技能又有指导、辅导能力的导师,形成团队领导人才的后备力量。
3.通过“传帮带”,传递公司文化,强化知识分享,形成学习和分享的文化氛围。
第二条原则
1. 择优选拔,注重品德;
2. 过程监控,注重实效;
3. 辅导为主,兼顾选才。
第三条学员及辅导期
1. 新入职员工,辅导期为3个月;
2. 转岗员工,辅导期为2个月;
3. 轮岗员工,辅导期按照轮岗目标确定。
4. 公司认定需要配备导师的员工,辅导期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1. 负责导师制体系建设及方案的具体实施;
2. 跟踪导师制运行情况,推动导师制和员工任职资格能力的结合;
3. 跟踪日常辅导工作,组织导师及学员交流会,组织导师培训;
4. 每个辅导期结束后,组织对导师和学员的考核评定;
5. 组织导师年度评比,发掘储备人才。
第六条导师的职责
1. 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及员工特点,制订辅导计划;
2. 帮助学员熟悉公司环境、企业文化、规章制度、部门职能等,使学员尽快融入公司/部门;
3. 实施辅导计划,对学员进行工作方法、岗位技能等方面的指导,规范流程操作,使学员尽快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必备的知识,提高任职能力;
4. 解答员工提出的和工作有关的其他疑问;
5. 每月定期对学员掌握的工作技能、企业文化、公司制度等情况进行沟通验证,并针对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以便于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
6. 了解学员的思想动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7. 根据学员的表现,在辅导期结束后,对其进行客观评价,并对员工的转正、提拔具有建议权;
8. 辅导期间学员离职的,导师负责提报离职分析,总结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
9.推动公司导师辅导制度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第八条学员的职责
1. 根据导师制订的辅导计划进行企业文化、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学习,了解公司的发展历程和价值观,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明确了解本岗位的工作职责,深入掌握所需的岗位技能;
2. 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学员需撰写月度总结提交至导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学习心得,以便导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
3. 配合公司对导师进行考核。
第三章导师的选拔
第九条导师库建设和入库基本标准
公司建立导师库,入库基本标准如下:
1. 组长及以上级别在岗员工或普通岗位资深员工;
2. 进入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认同公司文化和价值观,并自觉体现在日常工作和言行中;
3. 精通岗位业务和技能,是部门的骨干成员;
3. 无违纪记录,上年度绩效等级为“良”等及以上。
第十条导师入库程序
1. 导师选拔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导师入库标准进行筛选和举荐,并填写《内部导师申请推荐表》;
2.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推荐的导师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导师,加入公司导师库。
第四章辅导和跟踪
第十一条确立辅导关系
1. 新入职员工的导师,由人力资源部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协商,经和备选导师沟通后,确定导师人选;
2. 轮岗员工的导师,由人力资源部和轮岗部门负责人协商,经和备选导师沟通后,确定导师人选;
3. 转岗员工及其他需辅导员工的导师,由员工在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备选导师名单中选择导师,经导师本人、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同意后,确定导师人选。
4. 实行一对一导师制,每位导师原则上每次只能带一位学员。
第十二条制订辅导计划
辅导期初,导师和学员进行面谈,根据学员的岗位工作要求及员工特点制订辅导计划,并提交学员直接上级进行确认,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辅导计划中每月的辅导及关注的内容不得少于2项。
在辅导过程中,可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对辅导计划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辅导计划仍需学员直接上级进行确认,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三条辅导实施
导师依据辅导计划对学员进行培养和锻炼。
导师辅导过程中应注意辅导的方法和技巧,因材施教。
导师的辅导至少要包含以下几项内容:
1. 公司文化和人文环境;
2. 价值观和心态引导;
3. 部门结构、岗位职责和关键业绩指标;
4. 工作程序和方法;
5. 专业知识技能;
6.具体业务过程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辅导反馈
根据辅导学习情况,学员每月末撰写月度总结,提交至导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学习心得,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不定期组织导师交流会,开展辅导经验交流活动,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辅导的模式。
第五章考核和奖罚
第十六条学员考核
学员考核在辅导期结束后进行,考核可采用综合评价、笔试和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
综合评价一般由导师、学员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采用《学员综合评价表》(附件5)进行,权重分别为40%,50%和10%。
学员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为合格。
考核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及导师提出处理意见,报学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抄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七条导师考核
辅导期结束后,对导师进行考核,由学员、学员直接上级、导师直接上级及人力资源部使用《导师综合评价表》对导师进行评价,评分权重分别为30%,30%,30%和10%。
导师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为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当期导师津贴;若一年内达到两次不合格,取消其导师资格。
对员工负有管理权限的直接领导作为导师对新入职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辅导,不进行导师考核。
第十八条导师津贴
为鼓励导师有效地对学员进行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指导,对于考核合格的导师,公司将在当月工资中发放导师津贴。
导师津贴按所辅导学员的不同,给予不同的导师津贴。
辅导学员为新入职员工,导师津贴为300元/人;辅导学员为转岗员工,导师津贴为200元/人;辅导学员为轮岗员工,导师津贴为20元/天。
若学员在辅导期内主动离职,辅导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不予发放辅导津贴;辅导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导师津贴为50元/人。
若学员在辅导期内被公司辞退,不予发放导师津贴。
对员工负有管理权限的直接领导作为导师对新入职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辅导,不享受导师津贴。
第十九条年度最佳导师奖评比
评比条件包括:1.全年带出顺利转正的新员工达3人以上;2.所带员工试用期内绩效成绩在部门内排名为中等偏上;3.年度绩效成绩达到良以上。
导师的年度评比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
具体规则参见公司的《年度评比方案》。
公司将给予获奖导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二十条其他
导师在辅导过程中,未履行其辅导职责,经学员反馈属实的,将酌情减少导师津贴;连续出现两次此种情况,取消其导师资格。
学员自辅导期满一个月内,若发生严重的工作失误,导师承担连带责任。
导师对学员的辅导可作为其职位晋级的鉴定依据之一。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