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精华版
灵台县人民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灵台县人民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范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行为,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甘肃省《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本院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废弃药品包装定义:废弃药品包装是指医院内废弃的药品内外包装盒、说明书、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
二、建立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灵台县人民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成员:组长:李广琦副组长:王红英组员:杨龙杨喜凤王春惠张春玲夏小惠董小杰董小荣周雪玲王涛张瑞潘静张晓娟马岚兰史晓霞何坪李晓萍仇晓娟乔亚妮孙海燕朱郁涵杨丽霞马鸿烈张忠各人员职责为:1、护理部负责临床各科室护士长、相关护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2、药剂科主任杨龙负责药剂科各部门临时收集人员的指定和管理。
3、护理部主任杨喜凤,总护士长王春惠负责各临床科室护理单元临时收集人员的指定和管理。
4、各临床科室临时收集人员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科各部门临时收集人员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的处置管理1、药剂科各药房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剂科各药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3。
手术室及其他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所产生的空安瓿,有残余药品的安瓿,手术室及相关科室要登记残留药品处置过程,及时清点空安瓿,交回药房登记,统一销毁。
废弃药品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处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废弃药品的处理流程,确保安全、环保和高效,保护患者、员工和环境的健康与利益,订立本《废弃药品处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科室、药房等涉及废弃药品处理的相关人员。
三、定义及分类1.废弃药品:指过期、损坏、剩余或其他原因无法使用的药品。
2.不安全废弃药品:指具有毒性、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药品。
四、废弃药品处理流程1.废弃药品的收集与分类1.1 医院设立药品废弃收集箱,各科室定期收集废弃药品。
1.2 废弃药品依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分为普通废弃药品和不安全废弃药品。
1.3 废弃药品应在放置收集箱时,被包装密封、标注上药品名称、剂量、生产批号和日期等信息。
2.废弃药品的短时间存放2.1 收集箱应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防止混淆和误用。
2.2 不安全废弃药品应在专用储存柜中存放,并定期进行检查清理。
3.废弃药品的转运3.1 当收集箱中的废弃药品实现肯定数量或肯定时间时,由专人将其装入专用的废弃药品箱,并及时关闭箱门。
3.2 废弃药品转运至医院指定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并确保过程中不泄漏、不堵塞、不破损。
4.废弃药品的处理4.1 由医院指定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对废弃药品进行安全、环保的处理。
4.2 废弃药品不得随便弃置或与其他垃圾混合处理。
4.3 不安全废弃药品应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处理。
4.4 废弃药品处理完毕后,需要由废弃物处理中心出具《废弃药品处理证明》,并交由医院进行备案。
五、责任与义务1.医院管理负责人1.1 负责订立和落实本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1.2 确保医院各科室、药房等相关人员熟识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2.科室主任/药剂科负责人2.1 负责科室内废弃药品的分类和收集工作。
2.2 监督科室内的废弃药品存放和转运工作。
2.3 帮助医院供应废弃药品处理相关数据和报告。
3.相关人员3.1 应严格依照本规章制度执行相关工作。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工作,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废弃药品包装指药品使用过后产生的包装物,包括但不限于纸盒、塑料瓶、玻璃瓶等。
第四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和经济可行性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履行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处置。
第二章废弃药品包装产生和收集第六条生产药品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措施降低药品包装的使用量,减少废弃药品包装的产生。
第七条销售药品的单位应当对药品包装进行合理的分类和包装,提供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
第八条使用药品的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废弃药品包装,并根据相关要求分类存放。
第九条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对废弃药品包装进行专门收集,设置合理的存放点,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准确收集。
第十条废弃药品包装应当与废弃药品进行分开收集、分类处理。
第三章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方法第十一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方法包括回收利用、环境处置和资源化处理。
第十二条回收利用是指对可循环利用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定期回收,清洗消毒后进行二次利用。
第十三条环境处置是指对不可回收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危害。
第十四条资源化处理是指对特定材料制成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专门处理,将其转化为可再生资源。
第四章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和责任第十五条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处置。
第十六条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应当委托合法合规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进行处置,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得到有效处理。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本院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管理,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造假渠道,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收集,毁形处置”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管理1.药剂科为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的主要责任部门,承担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医务科、护理部协助管理。
各药房主任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各科室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科室的药品废弃包装毁形、登记及交由协议收集人收集,各药品使用部门应设置专用登记本记录处置事项。
2、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3、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4、药剂门诊药房、药品库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科与医院指定的废弃包装收集人签订协议,并要求其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品库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药品库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三、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输液瓶(袋)、注射器、安瓿或西林瓶、容器等包装材料,使用后须回收,分类集中堆放,待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用废弃物回收服务公司负责回收处理。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11.doc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11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范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行为,现就本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定如下规定:一、废弃药品包装的毁形处置(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等有关规定,落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
(二)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
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要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弃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除上述所指内容外还包括西林瓶统一按医废处理)。
(三)其他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对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上述废弃药品包装以外的、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废弃药品纸质大包装处置药库在药品发放时对大包装纸质箱进行破坏性标记,各药品使用科室产生的废弃大包装(纸板箱)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2、废弃药品纸质中、小包装处置各药品使用科室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对药品纸质中小包装必须进行毁形,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卫生室废弃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卫生室废弃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卫生室所有废弃药品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1. 卫生室主任负责废弃药品管理的总体工作,对废弃药品的收集、储存、处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药剂师负责废弃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废弃药品的收集、登记、储存和处理等工作。
3. 全体医务人员应遵守本制度,配合药剂师做好废弃药品的管理工作。
四、废弃药品的收集与登记1. 废弃药品的收集:废弃药品包括过期药品、变质药品、不合格药品、患者退回的药品等。
废弃药品应放在指定的废弃药品收集容器内,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2. 废弃药品的登记:药剂师应在废弃药品收集容器上贴上标签,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收集日期等信息。
同时,在废弃药品登记簿上详细记录废弃药品的相关信息。
五、废弃药品的储存1. 废弃药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处,避免阳光直射。
2. 废弃药品的储存容器应密封,防止药品挥发、泄漏。
3. 废弃药品的储存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六、废弃药品的处理1. 废弃药品的处理应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不得自行处理。
2. 药剂师应提前与专业机构联系,预约废弃药品的处理时间。
3. 处理废弃药品时,药剂师应全程监督,确保废弃药品得到妥善处理。
七、监督检查1. 卫生室主任定期对废弃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药剂师应定期检查废弃药品的收集、储存、处理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积极做好废弃药品管理工作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或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卫生室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废旧医院药品处置制度范本
废旧医院药品处置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保障废旧药品的处置工作安全、合规、有效,防止废旧药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废旧药品的处置工作。
三、废旧药品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废旧药品,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科研、教学等活动中已经超过有效期、损坏、变质、被污染或者不再使用的药品。
四、废旧药品处置原则1. 合规性原则:废旧药品的处置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处置过程合规。
2. 安全性原则:废旧药品的处置必须确保对人体和环境不造成危害,防止事故发生。
3. 环保性原则:废旧药品的处置应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做到环保、资源化。
五、废旧药品处置程序1. 药品清点和分类: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对废旧药品进行清点和分类,区分废旧药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
2. 药品存放:废旧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药品存放柜或区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防止误用。
3. 药品处置:(1)对于仍有药用价值的废旧药品,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转让或销毁。
(2)对于无药用价值或无法转让的废旧药品,应按照环保、资源化的原则进行处置。
4. 废旧药品处置记录:医疗机构应详细记录废旧药品的处置过程,包括处置时间、地点、方式、数量等信息,以备查验。
六、废旧药品处置要求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废旧药品处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处置流程。
2.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废旧药品进行清理,确保废旧药品不会对医疗活动产生影响。
3. 医疗机构应当对废旧药品处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处置能力和安全意识。
4. 医疗机构应当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废旧药品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的,由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请结合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医院药剂科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和流程
医院药剂科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和流程一、背景和目的医院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销售等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药品废弃包装。
这些废弃包装不仅占据空间,还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潜在污染。
因此,为了保护环境,减少药品废弃包装对环境的影响,医院药剂科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和流程。
二、制度和流程1. 废弃包装分类根据药品废弃包装的材质和特性,将其分为以下几类:塑料包装、玻璃包装、金属包装和其他材质包装。
不同类别的包装应分别存放,以便于后续的处置和处理。
2. 废弃包装收集在药剂科内部设立专门的废弃包装收集区域,明确标识并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
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将废弃包装及时分类收集到相应的容器中,并定期清理容器,保持收集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3. 废弃包装暂存废弃包装应在药剂科内部设立专门的暂存区域,该区域应满足以下条件: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火、防盗。
废弃包装的暂存区域应有明确的标识,并定期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废弃包装的安全和卫生。
4. 废弃包装处置废弃包装的处置应遵循环保法规和相关标准,采取无害化处理方式。
具体处置方式可包括:粉碎、压缩、焚烧等。
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操作,防止废弃包装的泄漏和污染。
5. 废弃包装处置记录对于每次废弃包装的处置,应详细记录处置时间、地点、方式、数量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记录至少一年。
这些记录有助于追溯废弃包装的来源和处理情况,确保废弃包装的处置合规和可追溯。
6. 环保意识培训和宣传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环保意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废弃包装处置能力。
通过培训和宣传,使员工了解废弃包装对环境的影响,掌握正确的废弃包装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方法。
7. 监督和检查药剂科应建立健全废弃包装处置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对废弃包装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废弃包装处置工作的正常运行和环境安全。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管理,规范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行为,防止废弃药品包装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废弃药品包装,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使用后的、不再用于原用途的药品包装,包括玻璃瓶、塑料瓶、纸质包装、金属包装等。
第三条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原则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过程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不造成危害。
(二)分类处置原则:根据废弃药品包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
(三)资源化利用原则:尽可能地将废弃药品包装进行资源化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四)无害化处理原则:对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废弃药品包装,应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四条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责任(一)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本机构废弃药品包装的收集、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工作。
(二)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临床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规范到位。
第五条废弃药品包装的收集与储存(一)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废弃药品包装收集容器,用于收集使用后的废弃药品包装。
(二)医疗机构应将废弃药品包装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标识清晰,便于识别和管理。
(三)医疗机构应将分类后的废弃药品包装放置在通风、干燥、防潮、防盗、防泄露的储存场所,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储存。
第六条废弃药品包装的运输(一)医疗机构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将废弃药品包装运输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二)废弃药品包装的运输过程应采取措施,防止废弃药品包装泄露、破损或者丢失。
(三)医疗机构应保留废弃药品包装运输的记录,包括运输时间、地点、数量、方式等信息。
第七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一)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确保处置过程安全、环保。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拟定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管理1、建立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2、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组长由李瑞峰副院长担任,组员由各药房、药库、院感科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组成。
3、药剂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4、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各药房、药库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剂科各部门定期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相关部门共同销毁。
三、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1、各临床科室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物品(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2、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含兴奋剂药品、高危药品的包装应先进行毁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交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1)、药房在发药时,口服药品外包装上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等文字;注射剂中包装原则上留药房,特殊情况下应撕掉顶部包装纸。
2)、药房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毁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3)、药库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管理办法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简要介绍如下:一、组织机构管理1、建立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2、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组长院长刘世鹏担任,副组长副院长由曾辉担任,组员由门诊药房人员及医院护士长组成。
3、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4、护理部负责本科室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门诊药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药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三、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1、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2、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含兴奋剂药品、高危药品的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1)、药房在发药时,口服药品外包装上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等文字;注射剂中包装原则上留药房,特殊情况下应撕掉顶部包装纸。
2)、药房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一、背景和意义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药物的广泛应用已成为人们维护健康的重要手段。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这些药物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其中包括过期药品、剩余药物、包装废弃物等。
这些废弃药物如果不得当处理,会给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危害,影响人体健康。
因此,建立和实施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有效管理废弃药物,减少环境污染,保护人类健康。
2. 原则: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合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管理制度;(2)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全面管理废弃药物;(3)科学规范:根据废弃药物的种类和性质,科学制定处置方案和流程;(4)健康环保:通过合理的废弃药物处置方式,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
三、管理对象和责任主体1. 管理对象: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对象包括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各类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废弃药物。
2. 责任主体:废弃药物处置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相关单位和个人。
各方应建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共同负责推动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的实施。
四、管理流程和处置方式1. 收集和分类:各产生废弃药物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废弃药物的收集和分类工作。
废弃药物应根据其性质和种类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处置。
2. 处置方式:(1)医疗机构废弃药物应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禁止私自处理或乱扔。
(2)个人家庭废弃药物应妥善保存,不得随意丢弃。
可以选择参加政府组织的废弃药物回收活动,也可以将废弃药物交给药店等单位进行处置。
(3)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废弃药物回收制度,定期收集和处理过期药品等废弃药物。
3. 处置技术:(1)焚烧处理:适用于有毒性或易挥发的废弃药物,通过高温焚烧将其彻底破坏。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拟定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管理1、建立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2、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担任,组员由门诊药房、药品库房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组成。
3、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4、药剂门诊药房、药品库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二、相关人员和临床收集人员教育培训情况管理小组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培训和操作演练,提高法律法规意识。
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品库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药品库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四、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1、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2、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含兴奋剂药品、高危药品的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1)、药房在发药时,口服药品外包装上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等文字;注射剂中包装原则上留药房,特殊情况下应撕掉顶部包装纸。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本院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管理,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造假渠道,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收集,毁形处置”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管理1.药剂科为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的主要责任部门,承担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医务科、护理部协助管理。
各药房主任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各科室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科室的药品废弃包装毁形、登记及交由协议收集人收集,各药品使用部门应设置专用登记本记录处置事项。
2、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3、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4、药剂门诊药房、药品库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科与医院指定的废弃包装收集人签订协议,并要求其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品库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药品库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三、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输液瓶(袋)、注射器、安瓿或西林瓶、容器等包装材料,使用后须回收,分类集中堆放,待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用废弃物回收服务公司负责回收处理。
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计委、省卫计委《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院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防止其流入造假渠道,按照“统一收集、统一管理、统一集中处置”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医疗机构废弃物品包装:是指医疗机构中与医疗活动有关的所有药品、检验试剂、器械、设施、设备、耗材等废弃包装。
废弃药品包装:是指医院内废弃的药品内外包装盒、说明书、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1、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门诊部、急诊科负责人(科主任、护士长)为所管辖区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废弃药品、物品包装物处置管理监管部门。
3、医教科、护理部、总务科、药械科为协助管理部门。
4、总务科为具体实施部门。
(三)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流程1、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门诊部、急诊科等废弃药品、物品包装产生部门负责对废弃药品、物品包装进行分类收集,放于科内指定地点。
2、按照院感科人员分工,总务科负责指派专人与各科室交接运送人员进行交接、收集、暂存管理和入出库称重交接、记录,资料备案保存三年。
(四)废弃药品、物品包装物处置遵循的原则1、过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使用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我院原规范的处置流程,做好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2、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瓶(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严格按照《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处置。
3、对于上述以外的废弃包装(包括废弃药品、检验试剂、器械、设施、设备、耗材等废弃包装),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尽量在使用后毁形或做破坏性标识,由指定人员统一收集后交医院废弃包装物暂存点统一管理,科室应做到日产日清。
4、严禁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废弃药品、物品包装物中。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拟定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管理1、建立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2、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组长由李瑞峰副院长担任,组员由各药房、药库、院感科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组成。
3、药剂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4、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各药房、药库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剂科各部门定期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相关部门共同销毁。
三、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1、各临床科室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物品(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2、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含兴奋剂药品、高危药品的包装应先进行毁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交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1)、药房在发药时,口服药品外包装上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等文字;注射剂中包装原则上留药房,特殊情况下应撕掉顶部包装纸。
2)、药房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毁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3)、药库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药品包装处置制度范本
药品包装处置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范药品包装处置行为,确保药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管理。
第三条药品包装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环保原则: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处置过程规范、安全。
(三)节约资源原则:合理利用废弃药品包装资源,减少资源浪费。
第四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监督管理,确保处置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二、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流程第五条废弃药品包装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置:(一)分类收集:将废弃药品包装按照材质、类型等进行分类收集,避免混合,便于后续处理。
(二)临时储存:在专用储存室内,按照分类进行整齐堆放,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止误用。
(三)统一处理:将废弃药品包装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处置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第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废弃药品包装的名称、数量、分类、存放地点、处理时间、处理单位等,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三、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要求第七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废弃药品包装处置:(一)设立专门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
(二)对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规范到位。
(三)定期对废弃药品包装进行清理,避免长时间堆放导致的污染和安全问题。
(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对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处理,确保处置过程安全、环保。
四、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八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药店废弃物处置制度范本
药店废弃物处置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药店废弃物得到安全、环保和有效的处置,防止废弃物对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废弃物分类1. 药品废弃物:包括过期药品、破损药品、不合格药品、处方剩余药品等。
2. 包装废弃物:包括药品包装盒、瓶、罐、袋等。
3. 生活垃圾:包括办公垃圾、食品残渣、纸张、塑料等。
三、废弃物处置要求1. 药品废弃物(1)过期药品、破损药品、不合格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容器收集,并在容器上标明“药品废弃物”。
(2)处方剩余药品由药店统一收集,定期交送至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处理单位。
(3)药品废弃物应定期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2. 包装废弃物(1)包装废弃物应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设置专门的容器。
(2)包装废弃物应定期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和处理。
3. 生活垃圾(1)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设置专门的垃圾桶。
(2)生活垃圾应定期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理。
四、废弃物处置流程1. 药品废弃物(1)药店工作人员发现过期、破损、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将其放入专门的收集容器。
(2)处方剩余药品由药店统一收集,定期交送至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处理单位。
(3)药品废弃物由药店定期交送至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2. 包装废弃物(1)药店工作人员将包装废弃物分类放入专门的收集容器。
(2)包装废弃物由药店定期交送至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和处理。
3. 生活垃圾(1)药店工作人员将生活垃圾分类放入专门的垃圾桶。
(2)生活垃圾由药店定期交送至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理。
五、废弃物处置管理1. 药店应建立健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废弃物处置的责任人和流程。
2. 药店应定期对废弃物进行清理,确保废弃物不会对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危害。
3. 药店应定期对废弃物收集容器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病菌传播。
4. 药店应定期对废弃物处理情况进行记录,以备查验。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为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行为,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拟定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
一.废弃药品包装定义:废弃药品包装是指医疗机构内的药品内外包装盒,说明书,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二、组织机构管理1、建立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2、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组长由担任,副组长由主任担任,组员由门诊药房、药品库房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组成。
3、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4、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门诊药房、药品库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品库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3、药品库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四、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1、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2、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含兴奋剂药品、高危药品的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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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北碚区柳荫医院关于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拟定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
1.建立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1.1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组长由院长助理担任,组员由
医务科主任、临床各科室主任、药房主任、护理部护士长及中西药库房管理人员组成(具体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1.2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新上岗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
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护理部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药房主任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临床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中西药库房管理人员负责中西药库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
2.1药品管理科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
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2每年1月份药房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
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领导审核批准后销毁。
药房在医务科、护理部组员的监督下开展销毁工作。
2.3每年1月份药房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
损情况汇总,报院领导审核批准后销毁。
药房在医务科、护理部组员的监督下开展销毁工作。
3.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
3.1临床各科室及护理部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临床各科室主任及护理部护士长为第一责任人。
3.1.1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
废弃药瓶按医疗废物处理。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3.1.2 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包装应先进行毁形处理,毁形时应由2名以上(废弃药品包装处置)人员在场,毁形后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3.2药房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药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2.1药房在发药时,口服药品外包装上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等文字;
注射剂小包装上撕掉一侧包装纸;注射剂中包装原则上留药房,特殊情况下应撕掉顶部包装纸。
3.2.2药房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毁形处理,
毁形时应由2名以上(废弃药品包装处置)人员在场,统一收
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3.3中西药库房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毁形
处理,毁形时应由2名以上(废弃药品包装处置)人员在场,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4. 医院工勤人员(包括清洁工)未经各科室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接触、回收、变卖科室的纸皮、药品包装盒、药品说明书、药瓶等物品。
5. 对不按制度撕毁药品包装盒、药品说明书的,一经发现,当事人扣罚奖金50元,所在科室扣罚100元;不按规定将废弃的纸皮、药品包装盒、药品说明书等交由指定公司回收的,负责人扣罚奖金50元,科室扣罚100元;工勤人员违反制度私自回收变卖药品包装盒等物品的,扣罚当事人所在公司服务费用150元;相关科室未履行监督责任的,扣所在科室50元。
6. 对发现利用工作便利收集药品包装盒、药瓶和药品说明书出售牟利,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
年月日
附件1
北碚区柳荫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助理)
成员:(医务科及外科)(药房)
(内科及理疗科)(护理部)
(妇产科)(中西药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