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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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质量检查与验收活动,确保工程质量,保证达到验收与合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工程施工的检查与验收工作。

三、本制度编制依据

(一)国家、行业颁发的各专业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二)中水电公司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四、职责

项目部质量管理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积极组织各项工程的质量检验及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验等工作。

五、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内部检查程序

项目部建立内部三检制度。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的检查应执行“三检制”。即施工班组自检,项目现场施工员复检,项目部专职质检员终检验收。

1、施工班组对现场施工情况按照图纸、规范要求自行

进行检验。通过自检,施工班组及时了解施工情况的质量问题以及工序所处的质量状态。当出现问题时,能及时寻找原因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2、项目现场施工技术员在施工班组自检的基础上对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检即复检,是对自检的监督和补充,能有效防止施工班组因疏忽大意出现的质量问题。

3、终检是由项目质量管理部专职质检人员进行的检验。专职质检人员必须熟悉施工技术要求,经验丰富,能通过各种方法进行检验,其检验过程和结果客观公正。

4、“三检”均合格后方可申报监理验收,监理签字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执行“检验批”制度。检验批应按照规范要求执行,规范未规定时,应在开工前会同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研究确定。交方班组和接方班组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并填写施工记录,试验检测员做好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试验(或委托检测)检测工作,并形成记录。

(二)工程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按检验批、分部(分项)和单位工程划分顺序逐级进行。工程质量检验数据应真实可靠,检验记录及签证应完整齐全。

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

②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5%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

③具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资料和质量检验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规定。

②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②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③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

④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分部工程

(1)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应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全部完成签证的基础上,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复查,确定技术资料齐全、准确无误后,及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和工程质量验收申请单,并报总承包部质量管理部验收。

(2)总承包部质量管理部对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与质量等级评定,合格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对分部工程进行核定、签证。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由总承包部向建设单位提交

验收申请报告及时组织验收。

5、单位工程

(1)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应在所含分部工程全部完工、“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全部完成签证的基础上,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及技术资料进行检查,同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质量观感评定表,报总承包部质量管理部验收。

(2)总承包部质量管理部对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与质量等级评定,合格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对单位工程进行核定。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由总承包部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告。

(三)质量检验等级评定

1、质量检验评定按照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2、隐蔽工程的验收,由施工队质检员检查合格,且其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验收评定标准”的规定后,填写“隐蔽工程签证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项目部专职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后,报工程监理,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会签行成文件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重要部位或特殊过程的质量验收需由监理工程师会同工程相关人员进行联合检查、验证、会签。

4、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由专职质检员进行评定,由项目总工进行最终质量等级核定。

(四)不合格处置

1、项目质量管理部对质量检查和质量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要及时向有关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部门下达“质量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同时填写《不合格品登记台帐》。

2、各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部门在接到项目质量管理部的整改通知后,应立即按整改通知要求对不合格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填“质量整改签证单”报项目质量管理部进行复检(凡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工作的,项目质量管理部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3、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项目质量管理部按质量奖惩制度处罚。

(五)各种表格按业主和相关验收标准要求填报,不一致时,按业主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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