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宗法制的产生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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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宗法制的产生及其影响

王明娇,池州学院历史与社会学系09级综合文科教育专业

摘要:宗法制度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制度之一,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甚至在当今社会宗法制的影响依然很大。本文将系统的阐述何为宗法制?宗法制是怎样产生的?以及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中,宗法制又是如何演化发展的?最后将再着重阐述一下宗法制的现代启示与影响。使读者对宗法制有一个更深刻全面的了解。

关键词:中国;宗法制度;影响

The product of the patriarch system and it is influence of

Chinese ancient

WangMingJiao (history and social department, Chizhou College, Anhui)

[Abstract] As a traditional cultural of china, the patriarch system have very important influence on Chinese history .and even have important influence on today .in this article I will tell you what is the patriarch and how it is product. In Chinese long history, how the patriarch system change and develop. Last, I will expound the patriarch system is

revelation and influence of today .let reader understand the patriarch system deeply.

[Keywords] china: the patriarch system: influence

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世界上任何国家所无可比拟的深厚文化底蕴。而宗法制作为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思想文化之一,对中国传统的思想文化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宗法制在演化过程中逐渐与儒家思想相结合,成为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的核心,并与政治挂钩,形成了家国同构的特殊政治体制,成为统治者统治人民的重要手段。那何为宗法制度呢?下面就听我娓娓道来吧。

一、宗法制的起源及其演变

讲到宗法制的起源与影响,首先我想就宗法制的概念作一下阐述。宗法制度的核心是血缘,宗法制是以血缘为纽带,以血缘亲疏来规定宗族成员之间的不同继承顺序,以及享有的不同权利和履行不同的义务,标榜尊祖敬宗,维系血缘亲情。

中国宗法制起源很早,早在原始社会的父系氏族社会,宗法制就已开始萌芽了。在父系氏族社会父家长拥有极其重大的权利,他对家族的各个成员拥有很大的支配权,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的大权。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在父系氏族社会后期,人们除了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外还有了剩余产品,于是在此基础上便又产生了私有财产。在父家长生前这些财产都归父家长所有,父家长死后这些财产需要有人来继承,于是便产生了一些习惯规定的继承顺序。同时由于父家长生前

的威严及子孙后代想得到父家长亡灵的庇护,以及对父家长的崇拜和敬畏使他们在父家长死后举行各种仪式来祭奠他。①这些都是宗法制萌芽的早期表现。

在氏族社会后期,部落联盟首领的推选采用的是“禅让制”。但禹死后,其子启即位,并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王朝。与此同时也意味着传统的禅让制被王位世袭制所取代,公天下变成了家天下。《礼记》:“大人世及以为礼”。(以子继父为世,以弟继兄为及),至此王位世袭制成为我国封建社会的一项定制,为历代统治者所沿用。王位世袭制不仅指夏王室也包括夏王以下的各级大小奴隶主贵族。王位世袭制与血缘宗法制是紧密相连互为影响的,宗法制在逐渐形成中。

对商代宗法制的认识,主要是通过对殷墟甲骨文的研究。陈梦家先生认为,殷墟卜辞中有“大世”、“小世”之类的名称,即宗法中的“大宗”、“小宗”。

②而杨升南先生通过对“世”、“宗”二字含义与用法的分析,认为商代王位继承制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正统,从而证明了商代宗法制的存在。

商纣王与微子启同为帝乙之子,微子启为帝乙的长子但最终帝乙却立商纣王为储君原因无他,只因商纣王为皇后所生,是帝乙的嫡子,而微子启是庶出,所以立嫡子为王。这反映了在商代嫡长子继承制已经开始确立。

但宗法制的真正形成是在西周。历史上周武王联军与商朝军队在牧野展开激战。由于商纣王实行残暴的统治,商朝军队在战争中阵前倒戈,再加上周武王联军的势如破竹,最终牧野之战以周武王的大获全胜和商纣王的自杀而告终。此后,周武王建立了西周王朝。周初实行分封制,分封七十一国而姬姓独占五十三,其余则为功臣以及殷商的遗民贵族(如微子启等)。这从另一方面反映了宗法制中的“亲亲”原则,以亲缘关系为核心,任人唯亲。

不仅如此,周初的分封制还遵循着一个重要原则,那就是嫡长子继承制。在严格区分嫡庶确立嫡长子继承制的前提下进行分封。《礼记大传》说:“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这句话表明了西周宗法制的状况。钱宗范先生在其《中国宗法制度论》一文中说:“周王是周族的大组长,他分封子侄为诸侯,周王成为天下之大宗,诸侯对周王来讲是小宗,诸侯在封国内分封子侄为卿大夫,诸侯成为一国之大宗,卿大夫对诸侯来讲是小宗。卿大夫在封邑内又分封子侄为士,卿大夫成为封邑内的大宗,士对卿大夫来讲是小宗。通过宗法分封形成了自天子至士的宝塔式的宗法等级关系,凭借宗法上的亲亲尊尊、尊祖敬宗、孝悌思想巩固整个贵族阶级的统治地位。”

而阴法鲁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一书中对宗法关系作了如下示意③:

《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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